“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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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党内事务决策、政府内部事务决策、军队内部事务决策以及国家发展战略决策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别决策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原则来实施的制度。

为了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明确以下细则:
1. 领导集体决策原则:重要事项必须由党委、政府或军委领导集体决策,按照统一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2. 个别决策原则:一些紧急、日常、行政性质的事项可以由相关部门或个别领导决策,但必须在集体决策原则的指导下进行。

3. 集体讨论原则:重大决策必须通过集体研究和讨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形成多元化的决策结果。

4. 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决策和集中统一的原则,既要充分尊重个别意见,又要维护决策的整体性和一致性。

5. 整体考虑原则:决策时要综合考虑全局利益,权衡各方面因素,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6. 及时公开原则:决策结果及时向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保证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通过制定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可以有效规范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决策执行的效率和质量,保证党中央的决策权威和实施力度,推动国家和党的事业发展。

“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汇编(3篇)

“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汇编(3篇)

“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汇编(3篇)目录1.“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局机关) (3)2.“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街道) (9)3.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 (13)“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局机关)为促进局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高效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围绕局中心工作,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严格规范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高效决策。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局机关所有“三重一大”事项。

三、“三重一大”制度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畴。

主要内容包括:1. 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2. 单位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3. 单位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和调整。

包括局总体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重大活动安排,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研究决定;4. 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5.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设置、调整的研究决定;6. 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和废除;7. 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等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和谐重大问题的处置原则和应对方案;8. 单位所属资源、资产、资金等“三资”管理的设立、调整、关停、产权变更,单位重大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9. 重大案件涉及党纪政纪的处理;10. 其他需要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1. 干部的选拔、任免、推荐、调动、考核、奖惩和事业干部职称评定;2. 市管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和培养;3. 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4. 重要岗位的人事确定和调整;5. 推荐和申报市级(含)以上、确定本级各种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等;6. 公开招考(聘)工作人员;7. 其他重要人事工作。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企业内部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企业有效管理的重要工具。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决策的公正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科学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实施该制度的要点和细节。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企业内部建立的三个决策层次和一个决策组织机构,包括:1.重大决策必须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2.重要事项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会议讨论决定;3.日常事务由中层管理人员负责决策,重要问题要向上级领导报告;4.设立公司领导班子办公室,对公司决策做出研究和决策,承担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实施要点1. 制定细则企业必须精心制定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细则,明确指出应该履行的具体流程和程序。

细则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决策的程序和流程;•决策的权限和职责;•决策的时间要求;•决策的文化内涵和标准。

2. 建立决策组织机构企业必须建立一个决策组织机构,承担内部决策工作。

该组织机构由公司领导班子负责人牵头,并设立“办公室”来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必须有一定的决策权力,能够对公司内部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和决策。

3. 分工协作企业必须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人会议。

各级别的主管人员必须积极参与讨论,商讨企业各方面的决策和事务,互相协作和配合,共同推动企业决策的顺利进行。

同时,还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系统,确保上下层之间能够及时沟通和反馈。

4. 评估与调整企业应定期评估决策机制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改进。

同时,企业应该根据内部的经营管理情况、市场竞争情况、产业政策环境等变化,及时调整企业的决策模式,以保持企业的良好发展态势。

总结“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对于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科学有序的决策方式和有效的实施措施,可以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范本一、概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旨在加强组织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

二、总则1. 实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决策集体领导、集体决策、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和集体执行的重要保障。

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级组织的决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集体讨论、决策会议、决策报告等。

3. 在制定本实施细则时,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并考虑实际操作的方便性和实用性。

三、决策程序1. 决策前的准备工作(1)明确决策的目标和范围,明确决策的背景和前提条件。

(2)调查研究,了解相关情况,收集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3)组织相关方进行广泛的意见征集,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

2. 决策讨论阶段(1)各相关方参与讨论,发表意见和观点,在充分尊重事实和理性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性意见。

(2)讨论要围绕决策的主要议题展开,充分归纳和总结各方意见,确保充分发挥集体智慧。

3. 决策会议(1)决策会议应提前通知,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参与和准时参加。

(2)主持会议的人员应确保会议的质量和效果,秉持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各方坦诚交流和辩论。

(3)会议记录要详尽完整,确保决策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4. 决策报告阶段(1)决策报告应包括有关决策的背景、目标、理由和结果等内容。

(2)决策报告应经相关方确认和签署,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3)决策报告要向相关方进行发布和公开,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5. 决策的执行和跟踪(1)决策的执行过程中,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决策的及时、准确、全面的落实。

(2)决策的执行情况要定期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决策的措施和方法。

四、决策参与主体1. 决策参与主体应包括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确保涵盖决策的各个方面和利益相关方。

2. 决策参与主体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客观、全面地分析问题和提出意见。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目录一、总则 (2)1.1 制定目的 (2)1.2 适用范围 (3)1.3 基本原则 (4)二、决策范围 (5)2.1 “三重一大”事项的定义 (5)2.2 需要提交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 (6)三、决策程序 (8)3.1 决策准备 (9)3.2 提交与受理 (10)3.3 讨论与审议 (11)3.4 决策执行 (12)3.5 决策调整与变更 (13)四、决策方式 (14)4.1 会议决策 (15)4.2 专题会议 (16)4.3 紧急决策 (17)五、决策责任 (18)5.1 责任主体 (19)5.2 责任追究 (20)六、监督与考核 (21)6.1 监督机制 (22)6.2 考核办法 (23)七、附则 (24)7.1 解释权 (24)7.2 施行日期 (25)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和提高决策效能,推进三重一大决策(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透明化、科学化和民主化进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确保公司决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全体公司成员应共同遵守本细则,积极参与决策过程,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和进步。

1.1 制定目的为规范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公司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这些事项都是公司经营发展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公司的前途命运和员工的切身利益。

为了确保这些事项得到正确、高效、安全的处理,必须建立健全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责任。

本细则旨在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原则、决策程序、决策责任和决策监督,确保公司各级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和其他决策主体在决策过程中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公司的科学决策和可持续发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一种集中决策、集体领导、民主运作、科学决策的决策模式,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组织决策的一种制度。

为了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下面就“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进行阐述。

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概念“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重大决策要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充分的民主程序、充分的专业审查和充分的负责制度四道屏障的检验,其中三个重点是重大决策要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充分的民主程序和充分的专业审查,另外一个重点是负责人制度要责任明确、任务清晰、规范有序原则。

二、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基本原则(一)重视科学决策政府应重视科学决策,将科学精神贯穿于整个“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从决策前期的调研、论证到决策的实施、监督均应遵循科学、严谨的原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推进民主决策政府应推进民主决策,充分发扬广大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加强全民参与、民主协商、公众监督等环节,让人民群众能够直接参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各个环节。

(三)加强制度约束政府应加强制度约束,从制度上保障“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明确责权利、规范流程、加强监督,建立科学、合理、严密、完善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体系。

(四)强化负责任制政府应强化负责任制,明确决策的主体责任人、责任人的职责,以及决策成果的监居责任,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负责、公开透明,以向社会公众展示出更为科学、公正的决策过程和责任体系。

三、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具体措施(一)调研和论证阶段1.组织专门的调研人员进行现场调研,明确决策对象、决策内容和目标。

2.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群众性的征求意见和建议,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

3.综合评估各方面的资源和成本,并对决策进行科学论证,择优确定最佳方案。

(二)审议和决策阶段1. 召开专家论证会议,针对方案进行专业性审查,提出合理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建议。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党内监督,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我们特制定了这份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局领导班子成员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防止权力被滥用。

四)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

二、“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局”事项包括:一)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等实施意见和方案的制定;2.农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工作措施的制定;3.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干部职工表扬奖惩、考核、岗位竞聘、职务晋升、培养等重大事项;4.重大改革事项;5.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事项;6.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除;7.党的建设、群团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维稳等重大问题;8.安全生产监督、工程质量监督、行业管理等重要问题;9.重大活动安排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10.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和局党组认为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1.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调整及调动有关事项;2.党组织、群团组织人员配备;3.局机关股室及下属单位股级干部的推荐、考察、任免;4.科级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以及向上级单位、有关单位推荐干部任职的事项;5.全国、省、广安市及本市代表、XXX委员等候选人的推荐;员参加,决策应当经过全体党员的表决,决策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签字确认。

2.在会议讨论时,应当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五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五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五篇【篇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那么桓台县水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那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桓台县委、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桓发[2022]3号〕精神,密切配合、协调派驻机构对我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工程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订如下细那么。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和范围1、重大事项决策的内容和范围。

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县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开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安排,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较广的重要事项;重要政策和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推行重大改革等重要事项;工程建设和管理、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等方面重要事项;党建工作、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等重要事项。

2、重要干部任免的内容和范围。

主要包括: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选拔、任免、推荐、调动和奖惩;副科级以上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和使用意见;推荐申报县级以上综合类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3、重要工程安排的内容和范围。

主要包括:各类重大水务工程建设工程、重大工程前期准备事项及实施过程中需要协调、监管事项;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工程招投标等;各类固定资产处置;涉及经济开展的重要实事工程、涉及为民为企或单位内部多数人权益的重大实事工程的安排、催促检查、验收等。

4、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内容和范围。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原那么、制订调整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原那么;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管理;单位固定资产、工程款单项支出在50000元以上的资金安排、使用与管理;单位单项非生产性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资金使用等。

二、主要程序〔一〕会前准备阶段1、会议议题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根据班子成员、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或局机关职能部门的提议,在征求相关分管领导意见后提出;并与班子其它成员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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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的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局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四)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正确贯彻执行,防范权力失控、决
策失误、行为失范,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

二、“三重一大”事项内容
局党组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等实施意见和方案的制定;
2.农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工作措施的制定;
3.干部职工表扬奖惩、考核、岗位竞聘、职务晋升、培养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4.重大改革事项;
5.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事项;
6.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除;
7.党的建设、群团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维稳等重大问题;
8.安全生产监督、工程质量监督、行业管理等重要问题;
9.重大活动安排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10.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和局党组认为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调整及调动有关事项;
2.党组织、群团组织人员配备;
3.局机关股室及下属单位股级干部的推荐、考察、任免;
4.科级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以及向上级单位、有关单位推荐干部任职的事项;
5.全国、省、广安市及本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候选人的推荐;
6.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重大建设项目及专项资金的年度计划和资金安排;
2.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场所重要基础设施改扩建等项目;
3.未列入年初预算的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发包、不动产购置、大宗物资大型设备采购等;
4.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土地、房屋及大型固定资产的出租、转让与处置;
5.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编制、方案审批;
6.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年度预算内资金安排及执行情况;
2.采购、招投标项目的经费安排;
3.预算内1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资金增减调整、预算外资金1万元及以上的单项工作项目,一次性支出在1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办公经费(水电气除外)等;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资金使用。

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三重一大”事项应以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

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决定人应对决策负责,事后应及时报告并按程序予以追认。

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局党组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主要阶段:
(一)酝酿决策
1.涉及重大事项决策,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并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

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局党组会集体讨论。

2.涉及重要干部任免,要通过相应必要程序,提交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审批。

3.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必须由承办单位汇同相关单位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分管领导认真审阅,研究讨论,形成成熟意见,提交局党组会讨论决定。

4.涉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使用单位、股室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局党组会讨论决定。

5.提请局党组会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按规定程
序提出,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局党组会召开前送达参加人员,并保证其有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集体决策
1.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

根据工作需要,局有关单位(股室)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可列席会议。

2.在局党组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局党组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因故未到会的局党组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

决定事项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研究推荐、提名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时,应当逐个表决。

会议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3.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以超过实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形成决定。

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

4.会议决定的事项、参与人及其意见、表决情况、结论等
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

(三)决策执行
1.“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

遇有职责分工交叉的,由局党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抓落实。

牵头负责领导要及时安排下属单位(股室)及相关人员进行决策的实施,办公室要协同局机关党委督办检查,及时将落实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决策的落实。

2.班子成员应严格执行决策,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个人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但在未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如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的集体决定,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复议,做出新的决定,并按新的决定执行。

3.已作出的集体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要做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局党组会报告。

四、责任追究与考核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责任:
1.未按规定内容、范围、程序报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的;
2.擅自泄露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的应保密事项的;
3.因上报不实情况或漏报、瞒报,影响局党组会做出正确决策;
4.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
5.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6.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不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纠正的。

(二)贯彻执行本实施细则的情况,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本实施细则由局党组负责解释
六、本实施细则从2019年6月起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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