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案件的举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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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见民事案件举证指引(3篇)

法律常见民事案件举证指引(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案件是指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纠纷案件。

在民事案件中,举证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为了帮助当事人更好地进行举证,本文将针对法律常见民事案件,提供一份举证指引。

二、民事案件举证原则1. 充分原则:当事人应尽力收集和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一切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2. 对等原则:当事人之间应平等地对待对方,不得恶意妨碍对方举证。

3. 实质原则: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据。

4. 及时原则:当事人应在诉讼过程中及时提供证据,不得拖延。

三、常见民事案件举证指引1. 合同纠纷案件(1)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证据,如合同文本、协议书、电子邮件等。

(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发票、收据等。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4)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人证言。

2.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等证据。

(2)侵权行为对受害人所造成的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据。

(4)侵权行为人的过错、故意或过失的证据。

3.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等证据。

(2)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3)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事故认定书等。

(4)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医疗费用单据、误工费等。

4. 劳动争议案件(1)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

(2)工资支付凭证、加班费、奖金等。

(3)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凭证。

(4)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疾病等情况的证据。

5.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买卖合同文本、协议书等。

(2)货物的质量、数量、交付时间、地点等证据。

(3)货款的支付凭证、收据等。

(4)货物验收报告、检验报告等。

6.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等证据。

(2)侵权行为对受害人所造成的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3)侵权行为人的过错、故意或过失的证据。

举证质证的注意事项提升执法人员应诉能力

举证质证的注意事项提升执法人员应诉能力

举证质证的注意事项提升执法人员应诉能力举证质证是法庭上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结果。

因此,执法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应诉能力,以确保自己的观点和证据能够得到法庭的认可。

在进行举证质证时,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执法人员注意,以提升自己的应诉能力。

1.充分准备:在庭审前,执法人员需要对案情进行全面的了解,清楚掌握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

同时,执法人员还应该事先收集、整理和准备好所需的证据材料,确保能够充分且清晰地向法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主张。

2.深入研究案件的法律问题:执法人员需要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确保能够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条款。

只有这样才能在法庭上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充分的陈述和回答。

3.打造自己的证据链:在举证环节,执法人员需要利用自己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有力的证据链条。

这样有助于更好地展示案件的事实和真相,提升自己的辩护能力。

4.正确理解和运用证据规则:执法人员需要准确理解和运用证据规则,确保自己所引用的证据符合法律的要求。

例如,确定证据的适用范围、采用正确的证明方式等,这些都是执法人员必须要注意的。

5.举证质证的技巧和策略:执法人员需要掌握一些举证质证的技巧和策略,以提高自己的应诉能力。

例如,掌握提问的技巧、灵活运用反问等,在法庭上进行论证和辩解时更具说服力。

6.耐心、自信和恰当的语言表达:在庭审中,执法人员需要保持耐心和自信,避免激动和情绪波动。

同时,还需要恰当地运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意思,做到清晰、明了。

7.注意法庭规则和礼仪:执法人员需要严格遵守法庭的规则和礼仪,尊重法官和其他诉讼参与者。

这不仅是法庭的基本要求,也能够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形象和应诉能力。

8.学习和实践:提升应诉能力需要执法人员不断学习和实践。

可以参加专业培训、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操作技能,同时积极参与实际的庭审工作,通过亲身经历不断提升自己的应诉能力。

综上所述,举证质证是执法人员应诉的重要环节,在庭审中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当事人举证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服务合同举证要点内容

服务合同举证要点内容

服务合同举证要点内容以下是 9 条服务合同举证要点内容:1. 一定要留好所有的书面文件啊!比如说,你和服务方签订合同时的那些文件,就像你出门得带上钥匙一样重要,这可不能马虎呀!比如你找了个装修公司装修房子,那合同和所有相关的文件都得保存好,万一以后有啥纠纷,这就是证据呢!2. 聊天记录也别小瞧呀!跟服务方的聊天,无论是文字的还是语音的,都可能成为关键证据呢。

这就好像你和朋友的聊天记录有时候能帮你回忆起很多事情一样!就像那次跟保洁阿姨沟通清洁要求,那些聊天记录就很可能派上用场。

3. 证人也很重要呀!如果有其他人见证了服务过程或是相关事情,那可太棒啦!这不就像有个小伙伴在旁边给你加油打气一样嘛!比如说你租车的时候有朋友和你一起,他就能帮你证明一些情况呢。

4. 服务过程中的照片和视频得拍好呀!这能直观地展示当时的情况。

就好像你出去旅游拍照留念一样,这些影像能记录下重要时刻。

比如你请人维修家电,拍拍维修前后的样子,多有用呀!5. 支付凭证务必保存呀!不然你怎么证明你付过钱了呢,对不对?这就好像你买东西后得拿好小票一样关键。

像你请家教付的学费,支付凭证就得妥妥收好。

6. 对方的承诺也要记清楚哦!他们口头说的那些事儿,也可能是重要证据呢。

这就像别人答应给你个惊喜,你肯定得记住呀!好比找搬家公司,他们承诺的特别服务,可得记住了。

7. 自己的记录也很有价值呀!你自己对服务过程的一些感受和观察,写下来也很好呀。

难道不是吗?就跟你写日记一样有意义!比如你觉得服务哪里不满意,赶紧记录下来呀。

8. 注意证据的关联性呀!别什么都当证据,得有关联才行呀。

这就好像你不能把无关的拼图硬凑在一起一样。

比如合同里约定的服务和你的举证得紧密相关呀。

9. 证据得真实可信呀!可别弄些假的来,那可不行呀!就像你交朋友得真诚一样。

要是证据虚假,那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嘛!总之,证据很重要,要认真对待呀,不然到时候可能就有理说不清啦!。

法律举证原则案例分析(3篇)

法律举证原则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A公司向B公司提供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双方约定,货物交付后,B公司支付A公司款项。

然而,在货物交付后,B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货款。

A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将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A公司提出以下证据:1. 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2. 货物交付的凭证;3. A公司催讨货款的书面证据;4. B公司确认收到货物的书面证据。

B公司则提出以下抗辩:1. 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存在重大误解;2. 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故拒绝支付货款;3. A公司提供的催讨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已多次催讨。

本案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为法律举证原则。

以下将结合案例,对法律举证原则进行分析。

二、法律举证原则概述法律举证原则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法院则依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法律举证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当事人举证责任原则: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2. 证据真实性原则:证据应当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案件事实;3. 证据合法性原则:证据应当合法取得,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4. 证据充分性原则:证据应当充分、确凿地证明案件事实;5. 证据优先原则:在证明同一事实的多种证据中,应当优先采用证据证明力较强的证据。

三、案例分析(一)当事人举证责任原则在本案中,A公司作为原告,负有证明其主张事实的责任。

A公司提供了合作协议、货物交付凭证、催讨证据和确认收到货物的证据,以证明其已按照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

而B公司作为被告,则提出抗辩,要求证明其拒绝支付货款的理由。

根据当事人举证责任原则,A公司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B公司也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抗辩。

(二)证据真实性原则在本案中,A公司提供的证据均属于原始证据,具有真实性。

合作协议、货物交付凭证和确认收到货物的证据均能够真实反映案件事实。

提供劳务合同案件举证须知

提供劳务合同案件举证须知

一、案件背景劳务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提供劳务、支付报酬等事项所签订的合同。

在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对劳务合同案件举证须知的相关内容。

二、举证责任1.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或者证据线索,或证明自己的主张和反驳对方的主张。

2.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应按照以下原则承担举证责任:(1)谁主张,谁举证。

即主张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

(2)直接相关证据由主张方提供。

即直接证明其主张的证据由主张方提供。

(3)间接证据相互印证。

即当事人提供的间接证据应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三、举证内容1. 劳务合同文本: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包括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合同内容等。

2. 劳务关系证明:提供证明双方存在劳务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

3. 工资支付凭证: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包括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现金支付收据等。

4. 工作时间记录:提供工作时间的记录,如考勤记录、工作日志、客户确认单等。

5. 工作成果证明:提供工作成果的证明,如项目成果、客户评价、验收报告等。

6. 争议事项相关证据:根据具体争议事项,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仲裁裁决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仲裁委员会送达日期等。

7. 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

四、举证要求1. 证据应当真实、合法、充分。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与案件事实相符,不得伪造、篡改、隐瞒证据。

2. 证据应当符合证据规则。

即证据应当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3. 当事人应妥善保管证据。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妥善保管证据,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4. 当事人应主动提供证据。

当事人应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或者证据线索,不得无故拖延。

五、注意事项1. 当事人应充分了解自己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合理运用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法释[1998]1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已于1998年6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9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7月11日起施行。

一九九八年七月六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1998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95次会议通过)法释〔1998〕14号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审判机制,保证依法、正确、及时地审理案件,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中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关于当事人举证和法院调查收集证据问题一、人民法院可以制定各类案件举证须知,明确举证内容及其范围和要求。

二、人民法院在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围绕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三、下列证据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2、应当由人民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的;3、当事人双方提出的影响查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材料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4、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自行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上述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未能收集到的,仍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四、审判人员收到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递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

关于做好庭前必要准备及时开庭审理问题五、开庭前应当做好下列准备工作:1、在法定期限内,分别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答辩状副本;2、通知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3、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合议庭组成人员;4、审查有关的诉讼材料,了解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应当适用的有关法律以及有关专业知识;5、调查收集应当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6、需要由人民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的,进行勘验或者委托有关部门鉴定;7、案情比较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8、其他必要的准备工作。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举证怎么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举证怎么当涉及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首要任务是明确纠纷的性质和争议点。

这通常包括工程质量、工期延误、合同款项支付等问题。

以下是一份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举证的基本范本:【标题】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举证文件【】尊敬的审判员/仲裁员:本人(或本公司)作为本案的原告(或申请人),在此提交以下证据材料,以证明我方在与被告(或被申请人)之间所发生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立场和请求。

一、合同文件及附件1. 提交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及其约定的权利义务。

2. 提交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证明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调整情况。

二、工程进度相关文件1. 提交工程进度计划表、施工日志等,展示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

2. 如有工期延误,提交导致延误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设计变更通知、现场签证单等。

三、质量评估报告1. 提交工程质量检测报告、验收记录等,证明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2. 如有质量问题,提交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或修复方案。

四、财务往来凭证1. 提交银行转账记录、发票、收据等,证明双方的财务往来情况。

2. 如有拖欠款项,提交相关的催款通知书、逾期利息计算表等。

五、其他辅助证据1. 提交双方的通信记录、会议纪要等,证明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沟通情况。

2. 提交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作为判断合同条款合理性的依据。

六、证人证言1. 列出可能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及其联系方式,并说明证人能够证明的具体事实。

2. 提交证人书面陈述或声明,作为辅助证据。

七、专家意见1. 如有需要,提交行业专家对特定技术问题的意见书。

2. 专家意见应详细阐述技术问题的性质、成因及对工程的影响。

本人(或本公司)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审理,并判决被告(或被申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致敬礼!举证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结束语】。

案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


还要举证收费标准向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据,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即
在此项举证方面,物业管理公司最大的失误是,重视业主拖
便有管理资质,也有管理依据,但无合法的收费标准,相应的物业管
欠物业管理费的证据,轻视谁是物业的业主即物业管理费交纳义务人
理费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
的证据;重视物业所有人即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举证,而忽视甚至
物业管理资质证据,而举证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则少之又少,如 果不举证此方面证据,无疑将使物业公司处于不利境地。 实践中发 生的许多物业管理纠纷诉讼中,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很少得到支持, 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其不举证上述物业管理资质证明材料。物业管理合 同只能证明物业管理公司在争议的小区具有物业管理的事实依据,而 物业公司能否在争议小区实施物业管理,除了物业管理合同这一事实 依据外,还要物业公司举证相应的物业管理资质证据,从而证明其物 业管理行为合法性。换言之,如果不能证明物业公司物业管理行的合 法性,即便接受了业主的委托也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
责任,影响责任分配的公正性。
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
业主举证的合理性
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合同不是一次履行完毕的,而是
物业服务合同的特殊性
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持续进行。因为履行方不可能将合同履行的每一时
要弄清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举证责任,我们先要分析合同性质。 刻都予以记载,这也不符合继续性履行合同的习惯。
实践中发生大量的物业管理纠纷,一方不举证发展商身份的 证据,想当然地认为某公司就是开发商,想当然的认为这还有什么要 证明的?而另一方也不以此抗辩。如果双方都对发展商身份不提异议, 实质是对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效力不提出异议倒也无妨,一旦业主方 以此抗辩,不举证发展商身份的物业公司一方将处于不利的法律境地。

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证据举证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证据举证的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争议的核心,而如何举证以及举证的法律效力是参与诉讼的当事人需要了解和掌握的重要问题。

民事诉讼法作为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对当事人证据的举证有着明确的规定,旨在维护公正、公平的诉讼环境。

一、举证责任的落实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举证责任原则上由谁主张就由谁举证。

当事人主张的事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由主张的当事人举证。

举证责任的落实在实践中往往是一项困难的任务,特别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

因此,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把握好举证责任的分配,显得尤为重要。

二、证据的形式1. 书证:指书面文书,包括公文、契约、信件、会议记录等。

书证在民事诉讼中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举证方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件复印件,并在提交书证时盖章或者签名。

2. 物证:指与案件有关的物质证据,如毒品、刀具等工具物证。

当事人应当将物证交给法院保存,并提交清单和鉴定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3. 证人证言:指对案件有知情能力的人的证言。

证人应当真实陈述,且承担作伪证的法律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尤其是涉及到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项时,证人证言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4. 鉴定意见: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事人可申请法院进行鉴定,并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书面申请及相关费用。

三、保密与公开在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举证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权。

法院在收集、分析和使用证据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合法权益。

同时,对于公众利益和社会公正的案件,应当予以公开。

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利用直播、录像等方式进行公开庭审,增加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证据的价值评估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严格的审查和价值评估。

具体来说,法院会评估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重要性以及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等。

对于证据中存在的瑕疵或争议,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补充证明或者出示其他证据,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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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案件的举证须知
合同案件的举证须知
一、原则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举证,不仅是一项诉讼权利,也是一项诉讼义务。

1、证据是查明和确定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
2、当事人应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或者证据线索,或证明自己的主张和反驳对方的主张。

当事人拒绝提供证据,或者提供不出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仍未收集到应有证据的,将承担不利于己,直致败诉的法律后果。

3、根据有关法规规定,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的证据包括:(1)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2)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3)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有矛盾、无法认定的;(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收集的其他证据。

4、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时,应由审理人员主持,两人以上共同进行。

第1页
5、从有关单位、部门摘抄的证明材料,应说明材料的名称、出处,并由有关方面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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