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 医院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医院清洁、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清洁、消毒灭菌管理制度为规范我院医院环境清洁消毒管理,根据《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512-2016》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清洁、消毒的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由院感科、护理部、医务科、总务科等多部门与科室协作管理,对清洁消毒灭菌工作进行质控监督,发现问题与缺陷及时总结分析原因并整改;院感科对保洁公司开展业务指导,协调日常清洁与突发应急事件的消毒。
总务科具体负责对环境清洁卫生质量的日常监督和审核。
2.院感科定期对医务人员、工勤人员进行清洁消毒灭菌技术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指导和培训3.病区护土长应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中诊疗设备与仪器的日常清洁与消毒工作,指导清洁工人对诊疗设备与仪器等进行清洁与消毒。
4.医院进行内部建筑修缮与装饰时,总务科应会同院感科,对施工相关区域环境污染风险进行评估,提出有效、可行的干预措施,指导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区域的隔断防护并监督措施落实全过程。
5.院感科定期开展环境清洁卫生有效清洁情况监测汇总、分析,并将结果反馈总务科、临床科室与保洁公司。
6.保洁公司应根据不同等级风险区域及科室的诊疗特点,建立健全环境物表清洁卫生质量相关的制度与流程。
7.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512-2016》,所使用物品应符合以下要求(1)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灭菌;接触完整皮肤、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2)重复作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行清洁,再进行消毒灭菌;其中特殊感染患者(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用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按相关规范要求采取相应的清洁消毒灭菌措施。
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当先经清洁消毒处理。
(3)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及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法。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环境卫生,预防医院感染,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毒工作的管理,包括诊疗区域、办公区域、生活区域等。
第三条本院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毒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环保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确保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监督实施情况,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
第五条各部门应当设立环境清洁与消毒工作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环境清洁与消毒工作。
第六条医院应当定期对环境清洁与消毒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清洁与消毒范围及要求第七条清洁范围包括:诊疗区域、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公共设施等。
第八条消毒范围包括:诊疗器械、医疗用品、环境表面、空气等。
第九条清洁与消毒要求:(一)保持环境整洁,无垃圾、废物、杂物堆放;(二)保持地面干净,无污渍、水渍;(三)保持墙面、桌面、床单元等表面干净,无污渍、霉斑;(四)保持门窗、纱窗干净,无污渍、灰尘;(五)定期对诊疗器械、医疗用品进行消毒;(六)定期对环境表面、空气进行消毒;(七)严格按照消毒剂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确保消毒效果;(八)做好个人防护,使用合适的防护用品。
第四章清洁与消毒方法第十条清洁与消毒方法应当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物品的特点和污染程度,选择合适的清洁剂和消毒剂。
第十一条清洁与消毒操作流程:(一)先清洁,后消毒;(二)采用湿式清洁法,避免产生扬尘;(三)清洁与消毒工具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四)清洁与消毒过程中,保持通风良好;(五)消毒剂的使用浓度、作用时间和更换频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六)清洁与消毒后,应当对清洁与消毒效果进行评估。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环境的清洁和消毒管理,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科室和部门,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落实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医院应当配备足够的清洁和消毒设施及器材,保证环境清洁和消毒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对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措施。
第二章环境清洁管理第一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院内部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包括病房、手术室、诊疗室、候诊区等。
第二条医院应当配备专门的清洁人员,按照规定的清洁程序和标准进行清洁作业。
第三条医院应当定期对清洁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清洁技术和操作规范。
第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清洁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环境清洁检查记录,定期对清洁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第三章消毒管理第一条医院应当对医疗器械、器具、洗消用品等进行消毒处理,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条医院应当建立消毒管理台账,记录消毒设施的使用情况。
第三条医院应当配备专门的消毒人员,按照规定的消毒程序和标准进行消毒作业。
第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消毒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五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对消毒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处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一条医院在发生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第二条医院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应急任务和责任分工。
第三条医院应当开展定期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复核与整改第一条医院应当定期对环境清洁和消毒管理工作进行复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条医院应当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追踪整改进度,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第六章审查与发布第一条本制度由医院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和发布,定期进行更新和修订。
医院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

XXXX医院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1、执行《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要求,对医院环境物体表面与医疗器械设备表面的日常清洁与消毒、强化清洁与消毒、清洁工具复用等处理符合要求,质量监测合格。
2、建立健全环境清洁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明确保洁公司和各部门医务人员的职责。
爱卫办具体负责安排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工作,护理部、门诊部、院感科等职能部门参与环境清洁质量监督,并对环境清洁服务机构的人员开展业务指导。
3、医务人员应负责使用中诊疗设备与仪器(监护仪、呼吸机、微泵、透析机、新生儿暖箱、计算机、病历、治疗台、办公桌等)的日常清洁与消毒工作,如由保洁洁人员对诊疗设备与仪器等进行清洁与消毒时,应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4、保洁员应对普通门诊、病房地面、诊断床,病床、床边桌、呼叫按钮、门把手、卫生间台面等污染频次较多的表面每天上、下午上班前进行湿拭清洁;对墙面、玻璃窗、门等污染频次较少的表面每周清洁擦拭1-2次,保持清洁;床帘每月定期进行清洗。
当以上环境表面有明显污染时应及时清洁与消毒处理。
凡开展侵入性操作、手术、分娩、吸痰等高度危险诊疗活动结束后,应立即实施环境清洁与消毒。
5、实施卫生清洁顺序应由上而下,由里到外,由轻度污染到重度污染,多床病室,每个床单元用一套清洁用品,按以上顺序擦拭;6、清洁方法:(1)普通病房以用清洁剂擦拭去除污染为主。
(2)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地面、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清洁消毒2次以上,当物体表面被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及时对污点进行局部清洁消毒,如污染液体明显时,先用吸纸清除,再用500mg/L-10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30min。
(3)医疗器械表面及无菌物品器械厨可选用一次性清洁与消毒湿巾擦拭。
医院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医院清洁消毒管理制度1、医院感染管理人员每年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环境清洁消毒知识培训、每半年组织保洁人员集体培训,发现问题随时培训。
2、医院在各科室指定地点(一般毗邻卫生间)建立保洁工具清洗处置池,在清洗处置池旁边设置洁具架或挂钩。
3、保洁工具由后勤部门统一购置,要求不掉絮、便于清洗消毒,各科室向库房申领,禁用鸡毛、棕树叶、秸秆等材质的卫生洁具。
4、环境、物体表面保持清洁干燥,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采取湿式清洁方式。
每日更换垃圾袋1次-2次。
5、清洁病区或诊疗区域时,应有序进行,由上而下,由里到外,由轻度污染到重度污染;有多名患者共同居住的病区,应遵循清洁单元化操作。
清洁不同患者床单元之间应更换保洁手套、擦试布巾和地巾。
卫生间使用专用地巾,便池使用除垢清洁。
6、对高频接触、易污染、难清洁与消毒的设备表面如牙椅操作台、健盘等,采取薄膜覆盖保护措施,一用一换;或用消毒湿巾(载体消毒剂)按顺序进行,湿巾遇污染或擦试无水迹时丢弃。
7、对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和治疗车、床栏、床头柜、门把手、灯开关、水龙头等频繁接触的物体表面每天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1000mg/L-2000mg/L季铵盐类消毒擦试作用30分钟;光滑表面可用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
8、环境表面被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要立即实施污点清洁与消毒: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然后用2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作用30分钟(≤10ml的少量污染可直接用2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作用30分钟),再进行清洁消毒。
9、凡开展侵入性操作、吸痰等高度危险诊疗活动后,要立即实施清洁与消毒。
10、发生感染暴发、环境表面检出多重耐菌或特殊感染应进行强化清洁与消毒,在规定的日常清洁与消毒基础上每天增加1次或2次清洁消毒,并根据病原体类型选择消毒剂。
11、特殊感染手术结束,患者转院、出院、死亡执行终末清洁与消毒。
12、环境清洁人员应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的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医院环境清洁、安全,预防医院感染,促进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和部门的环境清洁与消毒工作。
二、责任主体1. 医院领导:负责制定和监督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工作,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
2. 医院保洁部门:负责医院的日常环境清洁工作,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检查。
3.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环境的清洁与消毒工作,定期检查工作的完成情况。
4. 医务人员:配合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工作,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做好个人卫生。
三、环境清洁与消毒标准1. 医院环境清洁要求:医院内部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洁;关键部位如手术室、病房等每天进行多次清洁;地面、墙面、桌椅等物体必须干净整洁。
2. 医院环境消毒要求:医院环境消毒要求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执行,相关部门制定相应消毒方案,确保消毒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工作人员要接受相应的培训并持证上岗,确保工作人员具备清洁与消毒操作技能。
四、环境清洁与消毒程序1. 日常清洁工作流程:(1)定时巡查各科室及公共区域,保证环境整洁;(2)清洁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清洁工作,避免污染交叉;(3)定期更换清洁用具,保持清洁效果。
2. 环境消毒工作流程:(1)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环境消毒工作;(2)检查消毒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消毒效果;(3)消毒过程中做好通风工作,避免有毒气体滞留。
五、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检查1. 医院领导每月对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工作进行检查,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整改。
2. 医院每季度组织内部与外部专业机构对医院的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进行整改。
3. 各科室定期进行环境清洁与消毒的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确保环境清洁与消毒工作的规范性。
六、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的宣传与培训医院领导定期对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进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对环境清洁与消毒工作的重视程度。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通用5篇)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通用5篇)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1清洁范围以及注意事项:1. 目的:保持整个医院清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辅助控制病源传播速度工作,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
2. 各清洁组负责医院环境的清洁工作,每个医院员工有义务保持环境的清洁。
医院职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2.1 清除肉眼可见的积灰、斑点、污垢、油渍、垃圾等,用消毒剂对部分所清洁的物品进行消毒。
2.2 在清洁工作的同时,发现室内建筑、设施有所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2.3 根据不同要求,处理生活垃圾、污染垃圾及其它垃圾。
3. 清洁组与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3.1 各清洁组负责清洁属于自己的卫生区域。
3.2 医疗仪器由使用人员及专属科室人员负责清洁保养。
3.3 消防器材由经过消防培训的人员负责检查、清洁。
3.4 运送病人的工具(含救护车)由司机负责清洗。
3.5各医疗科室的专业用具由供应室负责清洗消毒。
4. 清洁工作注意事项:4.1 各卫生区的地面清洁。
4.2 清洁员在工作时不要将工具任意堆放,以至影响其他人员工作或引起道路堵塞。
4.3 清洁员在工作中不得任意拨去任何医疗器械或办公室的电源插头。
4.4 清洁办公室、会议室及病房时,应先敲门明确是否有人,尽量在不使用的情况下清扫;如有人正在使用,应先征得同意后再行清扫。
4.5 更换窗帘、沙发套时,尽量注意不要将灰尘扬起;4.6 清洁员工作时,不要动用桌上的文件及医疗用品。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环境的清洁与消毒管理工作,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安全,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和访客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病房、手术室、诊疗室、检验室等各个区域的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不断提高医院环境卫生水平。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培训措施,确保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环境清洁管理第五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环境清洁管理岗位,负责医院内环境清洁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环境清洁管理工作应遵循“定期清洁、随时清扫、保持整洁”的原则,制定清洁计划,明确清洁内容、频次和标准。
第七条医院环境清洁管理应分类管理,根据不同区域、用途和特点制定相应的清洁操作规范,确保清洁效果和质量。
第八条医院环境清洁管理应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巡查制度,定期检查清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第九条医院环境清洁管理应定期开展环境清洁质量评估,对清洁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清洁管理水平。
第十条医院环境清洁管理应加强环境清洁设施和用品的管理,确保清洁用具的完好、干净、无污染,及时更换损坏的清洁设施。
第三章环境消毒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环境消毒管理制度,明确消毒操作规范、程序和要求,确保医院内各区域的消毒工作有效开展。
第十二条医院环境消毒管理应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执行,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消毒方案,选择适合的消毒方法。
第十三条医院环境消毒管理应根据不同区域的消毒频次、对象和要求,确定相应的消毒周期和方式,确保消毒效果和质量。
第十四条医院环境消毒管理应加强消毒药品和消毒设备的管理,确保消毒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保障消毒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医院环境消毒管理应加强消毒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消毒操作技能和意识,确保消毒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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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杨祖群、王荔 发布日期:2015年3月22日 审核人:王荔 生效日期:2015年5月1日 批准人:李秋 页数:共16页 回顾日期:2018年5月医院清洁消毒管理制度1.目的:切断感染链,终止主要传播环节,防止病原微生物在患者与患者之间、医院人员与患者之间和媒介物中传播,保障患者、医务人员、陪护人员、志愿者、学生及外来工作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全院所有临床、医技、儿研所、分子生物中心、太平间等。
3.定义:3.1 清洁: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 灭菌: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7 灭菌剂: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8 清洁单元:以患者病床为中心、邻近患者诊疗区域内的所有环境表面视为一个清洁单元。
清洁工具(如抹布)未经有效复用不应用于另一个清洁单元。
3.9 低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这类区域基本没有患者,或患者只作短暂停留。
如行政管理部门、图书馆、会议室、病案室、门诊大厅等。
3.10 中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这类区域有普通患者居住;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对环境表面存在潜在污染的可能性。
如普通住院病房、门诊科室、功能检查室等。
3.11 高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这类区域有感染者、高度易感患者居住或长时间停留;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随时可能对环境表面造成污染。
如感染科、手术部(室)、重症监护病区、急诊科、消毒供应中心、医学检验科、烧伤病区、导管室、腔镜室、血液透析中心、新生儿病房、移植病房、隔离病房等。
4.标准:4.1 清洁与消毒原则4.1.1 清洁病房或诊疗区域时,有序进行、由上而下,由轻度污染到重度污染;有多名患者同居住的病房,应遵循“清洁单元”原则。
4.1.2 使用中消毒剂更换频率的空间规定:4.1.2.1 高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必须消毒,消毒剂溶液一房间一更换。
4.1.2.2 中度和低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每3间(或相当于100m2的面积)一更换。
4.1.3 使用中消毒剂更换频率的时间规定:消毒剂溶液使用时间达到60分钟更换。
4.1.4 清洁与消毒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同区域环境清洁人员个人防护参见“保洁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标准操作规程”。
4.1.5 对频繁接触、易污染、难清洁与消毒的表面,采取屏障保护措施,如采用铝箔、塑料薄膜等覆盖其表面,实行一用一换,使用后的屏障物按医疗废物处置。
4.1.6 采用微细纤维材料的抹布和地巾。
4.1.7 清洁工具实行颜色编码管理:4.1.7.1 隔离区(红色):手足口留察区。
4.1.7.2 污染区(黄色):抢救室、诊室、留察区、病人等候区。
4.1.7.3 半污染区(蓝色):办公室、静脉用药注射区、治疗室。
4.1.7.4 清洁区(绿色):学习室、更衣室、值班室、配药间。
4.1.8 禁止将使用后或污染的抹布、地巾等重复浸泡至使用中的清水、清洁剂和消毒剂溶液中。
4.2 清洁剂与消毒剂的选择原则4.2.1 根据环境表面和污染物特点选择不同类型的清洁剂,按照清洁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执行:4.2.1.1 卫生盥洗间可采用酸性清洁剂,设备和家具表面宜采用中性清洁剂。
4.2.1.2 有严重污染的表面采用碱性清洁剂。
应采取湿式卫生的清洁方式。
遵循先清洁,再消毒的原则;无明显污染时可采用清洁、消毒“一步法”完成的产品。
4.2.2 日常环境表面消毒采用中、低水平消毒剂,不采用高水平消毒剂。
按照消毒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执行。
4.2.3 有明确病原体污染的环境表面,根据病原体特点选择消毒剂:4.2.3.1 被艰难梭状芽胞杆菌、诺如病毒等污染应采用适用于环境表面的高水平消毒剂。
4.2.3.2 分枝杆菌等污染应采用适用于环境表面的中水平消毒剂。
4.2.3.3 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类病毒等污染可采用适用于环境表面的低水平消毒剂。
5.教育或培训:5.1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培训全院医院感染监控医师、护士/员或JCI联络员;医院感染监控医师、护士/员或JCI联络员培训本科室/部门人员,并进行考核。
6监控:6.1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监控,对违反制度的,按“医院感染管理质量(目标)考核细则”扣分。
7.参考文件:7.1 JCI《医院评审标准》第五版,PCI.7,PCI.8;7.2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 311-2009;7.3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7.4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7.5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7.6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7.7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8号;7.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7.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7.10 卫办医政发〔2011〕5号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7.11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7.12 《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意见征求稿2013版;7.13 胡必杰,倪晓平,覃金爱.医院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上海,2012;7.14 GB28235-2011《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安全与卫生标准》;7.15 GB15982-2012《消毒卫生标准与规范》;7.16 WS/T368—20《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7.17 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8.附件:8.1 附件1 医院环境物表清洁消毒管理制度8.2 附件2 医院空气消毒净化管理制度8.3 附件3 常用消毒灭菌剂分类指引8.4 附件4 常用消毒灭菌方法指引8.5 附件5 可复用物品消毒灭菌、空气、地表、墙面的消毒9.修改内容:无附件1 :医院环境物表清洁消毒管理制度1.目的 :切断感染链,终止主要传播环节,防止病原微生物在患者与患者之间、医院人员与患者之间和媒介物中传播,保障患者、医务人员、陪护人员、志愿者、学生及外来工作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全院所有临床、医技、儿研所、分子生物中心、太平间等。
3.定义:医院应采用适当的环境物表清洁、消毒流程来最大限度地降低感染风险,并通过适当的指导和监管来保证这些流程的正确实施。
4.标准:4.1 清洁与消毒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同区域环境清洁人员个人防护参见“保洁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标准操作规程”。
4.2 对频繁接触、易污染、难清洁与消毒的表面,采取屏障保护措施,如采用铝箔、塑料薄膜等覆盖其表面,实行一用一换,使用后的屏障物按医疗废物处置。
4.3 清洁用品管理4.3.1 采用微细纤维材料的抹布和墩布。
4.3.2 清洁用物品洁污分开放置。
4.3.3 禁止将使用后或污染的抹布、墩布等重复浸泡至使用中的清水、清洁剂和消毒剂溶液中。
4.3.4 禁止在清洁用品集中清洗间以外的场所清洗抹布和墩布。
4.4 清洁工具按区域颜色划分实行同质化管理:4.4.1 隔离区(红色):负压病室、手足口留察区等。
4.4.2 污染区(棕色):抢救室、诊室、留察区、病人等候区等。
4.4.3 半污染区(蓝色):治疗室、医生办公室(病房)等。
4.4.4 清洁区(绿色):学习室、更衣室、值班室、配药间等。
4.5 地面、物表清洁、消毒措施4.5.1 抹布:一床两巾,床与床头柜分开使用。
4.5.2 拖布:一个清洁单元一个拖布。
4.5.2.1 普通患者病室:三个病室为一个清洁单元或≤100m2。
4.5.2.2 传染病患者病室:一个患者床单位为一个清洁单元。
4.5.2.3 同类同室传染病患者或单独隔离患者的病室:一个病室为一个清洁单元。
4.5.3 消毒液:按使用说明及物表地表污染程度配置有效消毒液浓度,配置后放置时间≤60min。
4.5.4 保持清洁,每日湿式擦拭、清洁。
4.5.5 遇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污染物,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30分钟后湿式清洁。
4.5.6 重点科室物表、地表保持清洁干燥,每日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
4.5.7 患者出院、转科或死亡,终末处理。
4.6 医疗用品清洁、消毒4.6.1 高度危险性物品一用一灭菌。
4.6.2 中度危险性物品根据物品性能一用一中高水平消毒或灭菌。
4.6.3 低度危险性物品一用一清洁或中低水平消毒。
4.6.4 持物钳、镊子采用灭菌干罐保存,每4h更换一次,无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h。
4.6.5 消毒剂启瓶后,必须注明开瓶日期及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4.6.6 可复用物品清洁、消毒、灭菌参见“可复用物品清洁、消毒、灭菌方法指引”。
4.7 患者生活用品清洁、消毒4.7.1 餐具、便器、牙刷、毛巾等用品,个人专用。
4.7.2 医护人员指导免疫功能低下患儿的家属每日采用微波炉或煮沸等方法对患者生活用品进行消毒(无陪病房由工作人员完成),消毒时间及方法参见“可复用物品消毒灭菌方法指引”。
4.8 织物清洁、消毒4.8.1 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遇污染更换;垫絮、盖絮,患者出院后终末消毒 。
4.8.2 围帘、窗帘:保持清洁,3~6月更换一次,遇污染更换。
4.8.3 织物清点:指定地点清点,不得在病室内、走廊内清点。
4.8.4 患者被褥每周更换一次;转院、出院、死亡病人用过的衣物、被褥送市卫计委指定的清洗公司清洗、消毒。
5.教育或培训:5.1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培训全院医院感染监控医师、护士/员或JCI联络员;医院感染监控医师、护士/员或JCI联络员培训本科室/部门人员,并进行考核。
6监控:6.1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监控,对违反制度的,按“医院感染管理质量(目标)考核细则”扣分。
附件2 :医院空气消毒净化管理制度1.目的: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物等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保证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安全。
2.适用范围:全院所有临床、医技、儿研所、分子生物中心、太平间等。
3.定义:3.1高效空气过滤3.2空气净化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物等使其达到无害化的技术或方法。
3.3洁净手术部采取一定空气洁净技术,使空气菌落数和尘埃粒子数等指标达到相应洁净度等级标准的手术部(室)。
3.4自然通风因建筑物内外空气的密度差引起的热压或风压,促使空气流动而进行的通风换气。
3.5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