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策---中美制度之比较

行策---中美制度之比较
行策---中美制度之比较

中美民主制度之比较

民主是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全世界各个民主政权对民主有着共同的追求,但却对民主有着不同的解释,并在进行着不同的探索。所有民主国家都在尊重多数人意愿的同时,极力保护个人与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民主国家注意不使中央政府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政府权力分散到地区和地方,并且理解,地方政府必须最大程度地对人民敞开和对他们的要求做出反应。中国和美国两个大国在民主方面有着不同的制度。

我国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宪法规定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是保障了少数民族民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和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利;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主席任期,中国公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选举权被选举权,人格尊严不受侵害等一系列制度、法律都赋予了人民民主的权利。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

中国式民主是中国社会政治形态的主体要素与客体要素形成、发展和成熟的产物,同时也是这一民主模式的内在结构不断协调并趋于均衡与和谐的过程。

美国建立了普选制、代议制、三权分立为主要内容的民主制度,

并且宣布了一系列人民主权原则:“人人生而平等”,“享有不能剥夺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政府的正常权利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任何政府如果要破坏这些原则,人民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另建新政府。”等一系列民主条例。美国的民主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以议会制为中心的政治制度,大体包括普选制、议会制、三权分立、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等;一是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公民的自由权利。

美国普选制的规定凡是满18周岁的公民均享有选举权,投票选举有资格被选举的总统和议员。分权制是指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政府和最高法院掌管。制衡制是指上述三个机构在行使权力时,应当互相制约、相互平衡,以体现孟德斯鸠“以权力制止权力”的思想,防止权力的滥用,防止独裁专制,保障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利。

美国总统大选已渐渐演变为一场闹剧,公民表面上拥有选举权,实际上总统大选是一场金钱的竞赛,在各种选举制度的影响下使公民没得选,只能在“两个坏鸡蛋中选更不坏的那一个”,半数美国公民放弃选举权。

中国选举人大代表选区的划分和选民登记力求便于选民行使权利。美国选举法律规定必须在星期二投票选举,非常不便宜人民投票,很多选民都难以在工作和选举之间做出抉择。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按照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选民选举产生,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美国宪法规定,凡年满25周岁、成

为美国公民已7年者,均可竞选国会众议员;凡年满30周岁、成为美国公民已9年者,均可竞选国会参议员。美国候选人可以被党派提名,如果获得有压倒性优势的党派提名,则差不多就赢得了竞选。中国民主强调民主,美国民主强调规则

中美民主有相同点,都注重学习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并加以改造利用,权利不再集中于少数人手里,而是在多数人手里.就法律而言.一切人解决他们私人纠纷方面都是平等的,就人的价值而言.无论任何人以何种方式显露出优于他人担任一些荣耀的公职.那不是因为他们属于特殊的阶级.而是由于他们个人才能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肯定、认可。

虽然现在中国民主没有做到最好,中国政治还没有摆脱人民民主专政,但我们相信中国是在认真做民主,政府在努力把更多的权利给人民,民主的希望在中国。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 美国实行总统制,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复杂,过程漫长。选举的主要程序包括预选、各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选举人”成立选举人团投票表决正式选举总统和当选总统就职典礼等几个阶段。 预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通常从大选年的年初开始,到年中结束。预选有两种形式,分别是政党基层会议和直接预选。前者是指两党在各州自下而上,从选举点、县、选区到州逐级召开代表会议,最终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后者在形式上如同普选,一个州的两党选民同一天到投票站投票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这是大多数州目前采用的预选方式。 预选结束后,两党通常将分别在七、八月份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最终确定本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并讨论通过总统竞选纲领。 全国代表大会之后,总统竞选活动便正式拉开帷幕。这一过程一般要持续8至9周。在此期间,两党总统候选人将耗费巨资,穿梭于全国各地,进行广告大战、发表竞选演说、会见选民、召开记者招待会以及进行公开辩论。此外,候选人还将通过多种形式阐述对国内外事务的政策主张,以赢得选民信任,争取选票。 全国选民投票在选举年11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一后的第一个星期二 举行(2008年是11月4日),这一天被称为总统大选日。所有美国

选民都到指定地点进行投票,在两个总统候选人之间作出选择(在同一张选票上选出各州的总统“选举人”)。一个(党的)总统候选人在一个州的选举中获得多数取胜,他就拥有这个州的全部总统“选举人”票,这就是全州统选制。全国选民投票日也叫总统大选日。由于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因此总统大选日的投票结果,产生的实际上是代表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538位“选举人”。另外,在总统大选日,选民还要在联邦范围内进行参议院和众议院选举。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选举人票的数量,体现州权平等原则,根据各州在国会的议员数量而定。例如,每个州都在国会有2名参议员和至少1名众议员,所以,任何州都至少有3票。但人口多的大州,除了这3票以外,众议员人数越多,选举人票数也就越多。196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批准华盛顿特区可以像州一样有总统选举人。这样,美国国会有100参议员(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435名众议员(任期两年,期满后全部改选),加上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3票,总统选举人票总共为538票。一位候选人赢得的选举人票超过总数的一半(270张),即当选总统。 真正的总统选举是在12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举行(2008年是12月15日)。届时,各州和哥伦比亚特区被推选出的“选举人”将前往各州的首府进行投票。获270张选票以上的候选人将当选总统,并于次年1月20日宣誓就职。American presidential election system The US implements the presidential system, the presidential election is held once every four years. The American presidential election system is complex, the process is long. The election main

中美政治制度比较

中美两国政治制度得比较 一个国家得政治制度最根本得就就是意义就就是为公民提供一个“生活环境”,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一个国家社会行为得稳定;此外,政治制度还作为经济制度以及社会制度得奠基石,牵动着整个国家得变革与发展; 作为最具影响力得两个大国,中国与美国得阴晴冷暖时刻影响着整个世界;然而这两个大国却在政治制度上形成了鲜明得对比,并成为各自制度领域得代表者;下文将逐点分析中美两国政治制度得不同之处。 首先,政治制度得最根本特性就是一个国家得国体:我国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得社会主义国家;美国就是资产阶级专政得资本主义国家;对于我国来说,人民民主专政得国家政权保障了人民在内部实行民主,而对极少数敌视与破坏社会主义事业得敌对势力与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它得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得社会劳动者们,平等享有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得权利。此外,阶级斗争得问题就是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所以坚持一定得专政只能就是十分有必要得。因此,该制度作为无产阶级专政得一种特殊形式,在我国发展成了具有中国特色得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我们需要坚持并发展得内容;然而,对于美国来说,很大得不同就是资本主义以个人利益为最高利益,并更加崇尚政治得自由性;其领导得集体就是资产阶级,其高度发达得商品经济与竞争规律还有资本主义得剥削形式极大促进生产力得发展,为广泛应用自然力与科学技术开辟了道路; 其次,两个国家得政体也有着显著得差别:我国得政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项制度同样就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得又一项重要制度,动员全国人民以主人翁得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得建设。国家得各级人大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具有广泛得群众基础与代表性,需要对人民负责,同时又受人民监督,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此外,人民大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因为我国得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均由国家权力机关得人大产生,充分体现了民主与效率得统一,既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又可以集中力量,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地运转。最后,也就是最重要得一点,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区域自治,并在其中选取人大代表,也有利于维护国家得统一与民族得团结。总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符合我国国情,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得根本政治制度。 而众所周知,美国实行总统制,由选民分别选举总统与国会,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同时担任政府首脑,总统只对宪法与选民负责。这样得制度保证总统权事统一,责任集

中美选举制度的差异

一、中美选举制度的差异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规定上的差异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美国: (1)选民:出生在美国、年满18周岁的美国公民,达到所在州的居住要求;(2)参议院议员:年满20周岁的美国公民,至少在美国生活九年,是选举所在州的居民;(3)众议院议员:年满25周岁的美国公民,至少在美国生活九年,是选举所在州的居民;(4)总统:美国本土出生的公民,年满35周岁,在美国居住年满14周年。 2、选举机构的差异 中国: 中央选举机构中央选举委员会负责对全国的选举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但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中央选举机构的设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的 地方选举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 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代行选举机构的职权 基层选举机构,在县、乡两级要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随着村民自治的深入推行,村一级也开始设立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村委会选举工作。由于法律规定选举委员会只是主持选举的组织,因此,一般而言,选举工作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即宣告撤销。 美国: 中央选举主持机关是联邦选举委员会,属于常设、独立性的机构(即独立于立法、司法、行政的专门机构)。总统、副总统和两院议员等联邦性质的公职选举由联邦选举委员会主管,该委员会由6名专职委员和2名由两院秘书长兼任的委员组成。 地方主管直接选举的机构是州的选举事务委员会、州政府秘书;县、市选举工作由县选举委员会、政府秘书主管,办理具体事务的官员或雇员都由地方选举事务委员会或主管官员任命。 3、选举经费来源的差异 中、美选举制度选举经费的规定最明显的区别在于经费的来源是公费还是自筹上。 中国: 按照现行选举法第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公费选举原因:第一,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中国,人民行使着当家作主的权利,这一点也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第二,中国更强调组织的统一指挥、领导,从中国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的程序上看,中国选举实行自上而下的领导。第三,选举经费是使民主选举得以进行的物质保障。 美国: 美国的选举费来源则较为广泛。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的选举经费来源于大财团、大富翁的捐助和政党的支持。1970年后,国会通过多项立法,对竞选的捐款数额作了限制。现在,美国候选人竞选经费主要来源于:候选人本人及其家族、政党资助、政府补助、

中美福利制度对比

中美福利制度对比 社会福利是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美国的社会福利制度相当全面完善。美国现行的社会福利制度是从1936年社会安全法案SocialSecurity Act实行之后,逐步完善起来的。1、联邦社会保险联邦社会保险是为就职人士设立的,在职或曾经工作过的本人及其家属都可参加,主要包括退休金Retirement Benefits、抚恤金Survivor’s Benefits、伤残金Disability Benefits和医疗福利Medicare Benefits等。2、失业补助金Unemployment Compensation只要是遭辞退失业的,不管有无积蓄都可申请。一般补助期是6至9个月,按各州不同情况可能会有所延长。3、公共援助金public assistance 专为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失明者、老人、残障者及无收入的家庭而设。由州政府按各自生活条件发放,申请者将接受调查以证明有申领资格。4、孕妇与儿童福利为保护和增进孕妇及儿童的健康而设,并不分派现金,而是提供健康服务。一、工作保险1、失业保险金unemployment Insurance失业保险金是一种保险制度。每月从受保人工资中扣除部分来投保,受保人一旦失业即可获赔,获赔金额一般是原工资的一半。2、工人赔偿金Worker’s Compensation Program 由雇主向州政府或保险公司投保,工人因工受伤即可申领。具体赔偿金额和时期由雇主所交的保费多少而定,同时也能报销一定的医疗费用。工人赔偿金非美籍人士亦可申请,且不会影响他日转换身份或入籍。3、州立伤残保险金(State Disability Insurance)全美只有加州、纽约州、新泽西州、夏威夷和波多黎各设有此类保险金,专为因短期疾病暂不能工作的人员而设。换言之,受保人在得病期间必须是受雇的,复原后重新开始工作,保险金就停止赔付。二、生活补助Public Service for Low Income Persons1、粮食券Food Stamp 美国联邦农业部拨款给州政府发放粮食券,只可换取美国出产的农作物,不能换取金钱,以救济收入低微的家庭。不过该补助只限美国公民。2、学校提供的廉价或免费膳食School Lunch Program 这是政府为保证学童的身体健康而设立的全国性营养膳食计划。非美籍人士也可受益。3、家居能源补助计划Home Energy Assistance Program 专为低收入家庭减轻煤电费用而设,非美籍人士也能享受。能源补助除帮助支付煤电费外,还可代为修理暖炉、煤气管等相关暖气设备。4、廉价公共房屋Public Low Income Housing 这项福利有公共房屋、津贴房屋、租金津贴和廉价屋四种形式,申请人必须年满62岁或收入低微,其中一些房屋补助要求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三、.医疗补助1、医药补助Medicaid 不同于医疗保险,医药补助是一个保健计划,专为收入低微的家庭设立,可以同时享受医疗保险,但只限于美国公民。2、家中照顾计划In Home Support Service 由联邦、州和县政府联合负担,为65岁以上老人、失明者或残障人士提供家务和非医务性的照顾,使得受益人能在家安全地生活,无须住进养老院或公共医疗机构。在美国,凡是穷人都可以申领白卡,称为medicaid。享有全额免费医保,年满65岁的公民或永久居留人士,无论贫富,可再申领medicare,享有更高的医疗保险,不去申领算犯法。一般来说,所谓穷人,是指自己银行账户内存款少于2000美元,或者月收入少于767美元者。除此以外,美国穷人还可以申请SSI,称为“社会安全补助金”,每人或者每对夫妻可以领到三百到七百多元的现金补助,如果还有孩子,补助更多,基本上还是就算国家给你养了。孩子越多,补助金越高。还有一项给穷人的福利,加粮食券,和SSI一样,需经社安局审核后,根据个人情况,比如你是否和子女合住呀,是否有子女补贴呀,来决定分发数额,也有三五百元不等,这样下来,实际穷人吃饭是不要钱了。等小孩上了学,学费全免,学校负责小孩的伙食,也是不要钱的。政府还给老年穷人分发房屋,只要你递交申请,政府就给你安排一套一或一套二的老年房,如果你觉得位置不好,或者嫌其太旧,都可以拒绝领取,政府再给你换,直到你满意为止。一、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发展对于完全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法定扶养义务人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有关救助制度之中,予以供养、救济。中国残疾人享受基本生活社会救助情况单位:二、老人社会福利的发展中国目前在城乡积极探索其他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制度,如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城镇高龄老人津贴

中美侦查制度比较研究

中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研 究 生 课 程 考 试 试 卷 (课程论文) 论文题目 中美侦查制度比较研究 课程名称 中外侦查制度比较研究 完成时间 2013年8月26日 专业年级 2011级侦查学

中美侦查制度比较研究 赵文尧 摘要:2012年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纳入其视野。意味着,中国侦查程序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刑事诉讼法还增加了重要的原则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说明,我国取得了重大的进步。我们需要重新审视中国与美国侦查制度的差距,因而研究中美侦查制度的差异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从侦查主体、侦查措施、证据规则等视角,对中美侦查制度进行比较。 关键词:侦查主体、证据制度、人权保障 在我国,侦查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阶段,它对之后的审查起诉、审判等诉讼活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采取的是以国家公诉主义为主,自诉主义为辅的刑事诉讼追诉制度。因而侦查制度的设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侦查制度是指国家侦查机关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组织与活动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的总称。就侦查制度的内容而言,大致包括侦查主体制度、受案、立案制度、侦查程序制度、强制措施制度、证据制度等。由于中美两国的国家的历史传统、文化背景、政治制度等国情不同,因此,侦查制度自然存在着差异。 一、侦查主体 (一)我国的侦查主体 在我国,根据《刑事诉讼法》、《六机关规定》、《高检刑诉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国享有侦查权的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监狱、海关缉私部门、军队保卫部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安机关负责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国家安全机关在危害国家案件侦查方面与侦查机关行使相同职权;人民检察院负责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等案件侦查;监狱负责监狱内的刑事案件侦查;军队保卫部门负责军队内部犯罪案件侦查;海关缉私部门主要负责走私、缉毒等刑事犯罪侦查。以上,是我国有权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活动的机关,除此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无权行使。可见,我国是排除个人行使侦查权的,侦查权绝对属于国家机关。 (二)美国的侦查主体 美国侦查主体具有多元化的特点,在各种侦查主体中,警方或其他执法机构中的侦查人员是最主要的力量,其次是检察人员,此外,大陪审团和私人侦探也有一定的侦查职能。美

中国领导人选举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中国领导人选举制度 篇一:浅析中国与美国元首选举制度差异原因 浅析中美两国领导人的选举制度 差异的原因 摘要:中美两国作为当今世界上的两个大国,在国家选举制度上的相同和差异是值得关注的,而两国的国家领导人选举制度更是值得浅析的。选举是民主政治的基础和保障,政治选举在西方国家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体系已趋于完善,中国历经了上下五千年的封建专制王朝,一直以家族血统传承政治职务,而政治选举制度始于近代,时间相对短暂,所以还不完善,美国臻于完善的选举制度无疑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参考,美国根据自己的国情构建的符合自己国情的制度,他们的这种先进制度需要我们选择性的学习。 关键词:领导人、选举制度、差异、原因 选举制度,顾名思义就是指一个国家选举其国家领导人或各级政权代表的,由有关程序、法律、规则等构成的一整套体系。一国的选举制度既是该国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与该国的其他政治制度有密切关联,还与该国的历

史传统、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息息相关。 一、中美两国领导人选举制度的概述 (一)美国的领导人选举方式 美国总统并不是直接民选,而是(中国领导人选举制度)由各州按照人口的比例委任选举人团代表选出。获得一个州相对多数选票的候选人,其所属政党可推选该州所有的选举人作为团代表,各州选举人团代表皆为民选。另外值得一提的还有选举团制度,美国宪法规定,美国总统由间接选举产生。拥有投票权的人称为“选举人”,由各州分别推派,再由各州选举人组成“选举团”,集中在本州的州府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各州选举人的人数等于该州派出的参议员人数和众议员人数之和。美国宪法规定,各州不论大小,每州各有两名参议员,国会众议员依据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美国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依普查结果重新分配众议院议席。美国的国会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采取多数选举制度,美国人称作“相对多数制”,即在应选名额只有一名的情况下,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当选,得票数不要求超过有效选票的半数,也被称作“领先者当选”制度。 (二)中国的领导人选举方式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国家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决定。选举国家机构领导人员的程序,包括推荐候选人、讨论酝酿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几

中美选举制度之比较

中美选举制度之比较 内容摘要:中美选举制度无论在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规定上,还是在选举机构、选举经费来源、选举过程以及选举规则上都存在很大的不同。中美两国作为当今世界两个大国,在国家选举制度上的相同和差异是值得关注的,两国的国家元首选举更是值得浅析的。文章通过对两种选举制度的比较,发现其差异,并从实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分离,加强对选举的组织与宣传力度,注重在选举中引入竞争机制,扩大直选范围,提高选举技术含量,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选举规则角度出发,为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选举政治现实政治中美选举制度相同和差异 选举是民主政治的基础和保障,政治选举在西方国家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体系已趋于完善。中国是历经五千年的封建专制国家,一直以家族血统传承政治职务,政治选举制度始于近代,仅有一百多年的时间,所以无论从选举的政治理念还是选举模式,选举制度都还相当不完善,西方国家臻于完善的选举制度无疑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模板,尤其是美国这个特殊的国家,根据自己的国情构建的符合自己国情的制度,他们的这种先进制度不仅需要我们选择性的学习,而且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故我国在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道路上,应该保持“拿来主义”的姿态,立足本国国情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美国的政治体制是当今最成熟和健全的民主体制,所以美国总统选举一直为世界各国人民所关注,从总体来讲,美国总统选举方式是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典型,

尊重承认西方政治理论和实践的先进性,并不意味着一切照搬西方民主。民主作为一种普适价值理念是放之四海皆准的,但是实现民主的具体制度设计完全可以不同,也必须不同。不同水平的经济基础、历史传统等因素所构造成基本国情的多样性、复杂性决定了民主模式的多样性、复杂性。下面将从几个方面具体阐述中美两国国家选举制度的相似之处和差异。 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规定上的差异 中国的选举制度对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每个公民都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美国的选举制度对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资格有不同的规定: ( 1)选民: 出生在美国、年满18周岁的美国公民,达到所在州的居住要求; ( 2)参议院议员: 年满20周岁的美国公民,至少在美国生活年,是选举所在州的居民; ( 3)众议院议员: 年满25周岁的美国公民,至少在美国生活九年,是选举所在州的居民; ( 4)总统: 美国本土出生的公民,年满35周岁,在美国居住年满14周年。 二、选举机构的差异 中国目前各级各类的选举机构都是非常设性的或暂时代行职权的组织。如果从层次上划分的话,可以分为中央选举机构、地方选举机构和基层选举机构。美国的中央选举主持机关是联邦选举委员会,属于常设、独立性的机构(即独立于立法、司法、行政的专门机构)。 三、选举经费来源的差异 中、美选举制度对选举经费的规定最明显的区别在于经费的来源是公费还是自筹上。

中美诉讼程序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中美诉讼程序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2011-10-24) 点击数:571 中美诉讼程序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项延永 一、美国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 美国的刑事诉讼是典型的“对抗式诉讼”,在这种诉讼结构中,法庭的审判活动是以控诉、辩护双方律师的积极活动为核心内容,被告人则处于自己一方证人的地位,法官的主要职责是评判双方在举证和辩论过程中,是否违反了有关规则,最后法官向陪审团作提示性总结,由陪审团来裁判被告人是否有罪。其基本程序规则为: (一)审前程序 1.逮捕。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后,被警察知晓的,警察有权进行逮捕。逮捕分为有证逮捕和无证逮捕两种。前者必须由侦查人员提交签发令状申请书,经治安法官审查确认存在“合理根据”然后签发逮捕令,由警察或其他执法人员执

行。后者是指由于情况紧急,事先未取得治安法官签发的逮捕令而进行的逮捕。 2.决定指控。执行逮捕的警察在逮捕嫌疑犯后必须填写一份逮捕报告,交由检察官审查。检察官根据现有证据是否充分来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如果证据不充分则释放嫌疑人或进行继续调查。在决定是否起诉方面,美国的检察官享有很大的自由度和决定权,他可以决定是否提出刑事指控,以什么罪名提出指控,提出多少指控,在什么水准上提出指控。 3.提交控诉书和诉辩交易。检察官在决定对某人提起指控后,存在两种处理案件的方式,一是提交法院审判,二是进行诉辩交易。诉辩交易是美国刑事诉讼过程中,最具有特色的制度。美国大部分的刑事案件通过诉辩交易审结。诉辩交易是指检察官与被告人或辩护律师在检察官向法庭提出公诉前,私下进行商量,讨价还价,最后达成协议。被告人答辩有罪,检察官则相应地减少控罪或降低控罪幅度或向法院提出对被告人减轻刑罚的建议。控辩双方一旦达成协议,法院便不再对该案件进行实质性审判,而仅在形式上确认双方协议的内容。美国的诉辩交易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指控交易,即检察官允诺以比原来指控要轻的罪名对被告人进行指控,以换取被告人对后一指控作有罪答辩的交易;二是罪数交易,指被告人犯有数种时,检察官许诺指控较少的罪名,撤销其他罪名以换取被告人作有罪答辩的交易;三是刑罚交

中美两国国家选举制度比较分析

大连海事大学 管理决策论文 二零一六年七月

中美两国国家选举制度比较分析 院系:航海学院 专业班级:航海技术专业13级8班姓名:孙运鸿 学号: 2220133517 指导教师:佟仕祺

摘要 中美两国作为当今世界两个大国,在国家选举制度上的相同和差异是值得关注的,两国的国家元首选举更是值得浅析的。选举对中国来说本身就是一个舶来品,但是中国的舶来品并只是完全的拿来主义,而结合中国的特色进行制定。 美国选举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时趋于完善的,但是矛盾已经显露。如何正确认识中美两国的选举制度就需要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做尝试分析。 中美两国国家元首选举流程 中国国家主席的选举流程 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的候选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政治条件。候选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候选人必须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是年龄条件。候选人必须年满45周岁。1982年宪法修改了1954年宪法关于国家主席的候选人的年龄,即把35周岁改为45周岁。这是因为国家主席的职务对国家和人民来说,关系重大。国家主席必须是政治成熟、经验丰富、阅历广泛、具有较高声誉和威望的公民,如果达不到一定年龄,难以具备这些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主席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实践中,主席团都是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提出候选人名单的。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期间,由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会议主席团,会议主席团提出国家主席、副主席的候选人名单,用等额选举的办法,提交大会表决,产生国家主席和副主席。 步骤如下 一、中共中央召开中共党籍的预备人选的民主推荐会,由正省部长级和正大军区职以上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投票推荐。 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建议名单。 三、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讨论建议名单。 四、中共中央举行民主协商会,就建议名单向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听取意见。 五、中共中央全会审议通过建议名单,以中共中央名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推荐。 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投票通过。 可见,对建议名单,只有正省部长级和正大军区职以上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才有民主推荐权。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依次行使讨论权,然后中共中央全会行使审议通过权,最后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推荐。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有权获得情况的通报,并可以提出意见,但没有实质的推荐权。 正式候选人名单确定后,由代表在全体会议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等额选举或者表决。随着国家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深入,等额选举会逐步过渡为差额选举。 等额选举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即一个职务只有一个侯选人。在实行等额选举的时候,投票人的权力仅仅体现在是否决定认可候选人,只有表决权没有实际选举权,故相对于差额选举,选举人的权力较小。 美国总统大选详细流程 一、候选人提名:

美国选举制度概述

一、美国选举制度 美国的选举制度共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总统选举、参议员选举和众议员选举。 1、总统选举 美国的总统选举方式为间接选举。共分为预选、总统候选人提名、竞选、选举总统候选人和选举人团选举总统五个阶段。 a)预选 预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通常从大选年的年初开始,到年中结束。预选有两种形式,分别是政党基层会议和直接预选。前者是指两党在各州自下而上,从选举点、县、选区到州逐级召开代表会议,最终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后者在形式上如同普选,一个州的两党选民同一天到投票站投票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这是大多数州采用的预选方式。 b)各党确定总统候选人 预选结束后,两党通常将分别在七、八月份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最终确定本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并讨论通过总统竞选纲领。 c)竞选 全国代表大会之后,总统竞选活动便正式拉开帷幕。这一过程一般要持续8至9周。 在此期间,两党总统候选人将耗费巨资,穿梭于全国各地,进行广告大战、发表竞选演说、会见选民、召开记者招待会以及进行公开辩论。此外,候选人还将通过多种形式阐述对国内外事务的政策主张,以赢得选民信任,争取选票。 d)选举总统选举人 全国选民投票在选举年11月份的首个星期一的翌日(2008年是11月4日,2012年为11月6日),这一天被称为总统大选日。所有美国选民都到指定地点进行投票,在两个总统候选人之间作出选择(在同一张选票上选出各州的总统“选举人”)。一个(党的)总统候选人在一个州的选举中获得多数取胜,他就拥有这个州的全部总统“选举人”票,这就是全州统选制。由于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因此总统大选日的投票结果,产生的实际上是代表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538位“选举人”。 e)选举人团选举总统 真正的总统选举是在12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举行(2008年是12月15日)。届时,各州和哥伦比亚特区被推选出的“选举人”将前往各州的首府进行投票。获270张选票以上的候选人将当选总统,并于次年1月20日宣誓就职。 2、参议员选举 国会参议员由各州直接选举产生,每州选举出2名参议员,共100人,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具体做法是将参议员分为3组,1组两年后改选,1组4年后改选,1组任满6年改选。基本分配原则是保证一个州的2位议员不要在同一年任期届满。如参议员在任期内死亡或辞职,州长应组织补选,除非该州立法机构授权州长指定一位参议员继任者,继任者可一直任职到下次大选,但大选中继任者只竞选其前任余下的任期,如一位参议员任期为6年,在第3年去世,继任者继任一年后参加大选,获选者任期只有2年。现在50个州中有49个州都授权州长指定参议员继任者,只有俄勒冈州是例外,必须经过补选选出参议员继任者。 1866年以前,美国没有统一的联邦参议员选举制度,各州自行其是,大约半数州使用两院表决,即州议会两院以院为单位分别选举,直到两院各以过半数票选出同一人士为联邦参议员,这种制度的弊端是两院常常陷入僵局,以致国会开会后几个月,参议院的有些州议席还空缺。另外半数州使用“联席投票制”,即州议会两院议员一起投票,获多

管理决策 ——中美两国国家选举制度的比较分析

管理决策 ——中美两国国家选举制度的比较分析 2013/4/30

摘要: 选举国家各级代表机关的代表(议员)和其他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和制度的总称。它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选举原则、组织与程序等。通常由宪法和选举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选举活动古已有之,但现代的选举制度与欧洲中世纪末期一些国家出现的等级会议有关。中世纪末期,英、法等国出现过等级(三级)代表会议,除贵族和僧侣参加外,一部分城镇自由民(市民)也被邀与会。英国自13世纪开始,每个市镇选派2名自由民(市民)代表参加等级会议。推选自由民代表的方法为后来资产阶级选举制度的创建积累了经验。新兴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制度的斗争中,提出建立议会、人民主权等政治口号。资产阶级在建立代议机关的同时,也产生了自己的选举制度。现代国家一般都实行民主共和制,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议员)和其他公职人员已成为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由于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不同,实行的政治制度不同,因此,各国的选举制度也存在许多不同之处。 关键词:中美两国,选举制度,优弊,差异

中国国家选举制度: 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产生程序一般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期间,由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会议主席团,会议主席团提出国家主席、副主席的候选人名单,由各代表团讨论。然后,会议主席团根据多数票原则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用等额选举的办法,提交大会表决,产生国家主席和副主席。 根据《宪法》享有提议主席候选人的主体提出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需经主席团酝酿、讨论、协商,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或预选,按应选名额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再进行选举。等额选举的优点是投票比较集中,有利于选举的顺利进行;缺点是选民或代表在选举前没其他选择余地。全国人大代表进行表决的时候,如果没能过半数通过,就得重新提议主席候选人,反复上面的步骤。 美国国家选举制度: 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美国实行总统制,行政权属于总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职权集中于总统一人。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不对国会负责。总统由每四年举行一次的大选选出,任期四年,并可连任一次。 美国总统选举的过程漫长而复杂,主要包括预选、总统候选人提名、竞选运动、全国选举、选举团投票表决以及当选总统就职仪式。 预选阶段通常于大选年2月份的第3个星期二在新罕布什尔州拉

美国选举制度的利弊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17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各级选举一般都由两党包办。为了保证两党的统治地位,一般实行单名选区制和多数代表制。 美国选举制度的利 总的来看,美国的选举制度是行之有效的,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已经比较成熟,而且还在不断改革、完善。整个选举过程是有序的、透明的,选举结果也能得到公众的认可。选举有如下一些功能: 第一,选举使政权交接或延续和平地进行。选举是获得国家权力的唯一合法渠道,谁要想掌握国家权力,只有参加竞选,别无它途。通过其它方式如政变即使控制了权力机关,其权力也不会为公众所承认。这就基本排除了因争夺国家权力而引起国家政治动荡、乃至内战的可能。 第二,选举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力的重要途径。美国人的民主权力有许多实现途径,如自由发表言论,但选举是最重要的途径,选民参加投票,最主要的动机就是要行使自己的权力。在美国,选民参加选举投票是完全自愿的行为,通过各种手段迫使选民投票是非法的。 第三,选举是一次全民政治总动员。通过媒体展示出的竞选活动,将人们的注意力聚焦在选举上,促使人们关注、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了解美国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理念。可以说,选举是向公众宣传、灌输美国价值观的极好方式。 第四,选举是一次对美国内外政策的大讨论。两党之间、候选人之间就美国现行及将来应该实行的政策展开激烈的辩论,并通过媒体展示给公众,而投票就是选民对各方政策的表态,胜者的政策自然是得到了多数选民的赞同。此外,获胜的竞争者还可以根据选举的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政策,甚至将竞敌的政策拿过来为己所用。 第五,选举是选拔、锻炼人才的有效方式。首先是选拔优秀人才担任国家领导人。在选举中,被选举者本人要经受严格的考验,优胜劣汰。艰苦的竞选工作是对竞争者能力、智力、耐力、毅力、体力的全面考核,也是对他们个人乃至家庭成员品行及形象的检验。 美国选举制度的弊 美国选举制度的弊端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时间太长,令人厌倦。从初选开始到大选结束,将近一年的时间。如果算上初选前的准备工作,则有一年半甚至两年的时间,真是一场马拉松式的游戏。每四年一次,一次一年。这样时间长而频繁的竞选,而且几乎是重复同样的过程和内容,自然会使人们感到厌倦。 此外,长时期的竞选,不利于总统和国会履行自己的职责。如果是在任总统参与竞争,

中国和美国社会保障制度模式比较

中国和美国社会保障制度模式比较 美国社会保障自上世纪30 年代中期建立以来,其发展和演变一直持续到当前,经过70 多年的发展,制度已比较完善,各种项目齐全,现在的调整是一种追求更加完善和高效的调整。纵观70 多年美国社会保障的演变,有人把社会保障制度称为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政府计划,这项制度为美国职工建立了真正的社会保障,减少了人们对社会风险的恐惧,使得大多数美国人过着体面的生活,成为保证美国社会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一项制度安排。中国社会保障若从1951 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算,到现在已有近60 年的发展。但中国社会保障的发展经历了独特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了一个创建、发展、解体、重构、反思与再重构的独特过程,60 年间有过明显的中断,原有的大部分社会保障制度解体,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尚处于改造和初创期,未来的发展方向并不完全明朗。 中国的社会保障与美国相比总体上仍存在一定差距。本章不对中美社会保障的具体项目进行比较(有关中美社会保障主要项目、保障水平、保障的管理等具体的内容将在随后的章节进行详细介绍与比较分析),主要对中美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模式,中美生活保障的发展程度、中美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价值取向以及中美社会保障制度的明显差别等内容进行一下简单的比较分析。 一、中美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模式 中国社会保障当前的基本模式是统帐结合型的社会保障模式。 中国建国初期建立的是国家型社会保障,主要受当时苏联保障模式的影响。后来由于各种原因大部分逐渐解体,改革开放后进行了大的调整,到现在逐渐明确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混合型社会保障模式。 中国统账结合制度酝酿于上世纪80 年代末,初建于90 年代初,定稿于90年代末。中国的统帐结合制度受当时英美的新自由主义浪潮和拉丁美洲以智利为代表的私有化改革影响较深。受这些思潮的影响,中国试图吸取欧洲传统现收现付制的优点和拉丁美洲个人账户以及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的特点,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起来,建立一个部分积累制。应该讲,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这种制度的理念追求是好的。从理论上讲,既可以增强个人的责任,以应对即将来临的老龄化,又可实行社会共济,以实现社会公平。目前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中已经基本确立了这种制度模式,实现了现收现付制向部分预筹积累制的转型。该模式过度强调个人责任,政府责任弱化,资金来源强调个人、企业、政府三方责任共担。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由于“隐性债务”等问题,统账结合模式在运行初期产生了偏差,下一步的改革怎么调整尚未明确,该制度模式是否完全符合中国国情仍须考验。 美国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为保障型社会保障模式。从社会保障基本模式划分来看,美国往往被划分为保障型社会保障,有时也被称为:盎格鲁撒克逊模式、投保资助模式或自由保险型模式等。当前世界上还有德国、日本等国采用这一模式的社会保障制度。 这种模式对不同的社会成员选用不同的保险标准,并以劳动者为核心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障的主要形式是缴纳各种保险金,社会保障的内容十分广泛。在美国,社会保障内容涉及生老病残、衣食住行、工作学习、职业工种等各个方面,集保险、福利、安居和救济于一体,项目达数百种之多。强调劳动者个人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责任,保障资金来源体现多方共担的原则,由国家、雇主和劳动者三方负担,雇主与雇员都有缴纳保险税的责任。从支配层次上看,由国家财政直接支出和属于国家管理的社会保障费用比重较大。社会保障的重点在于解决“困难”。据统计,上世纪90 年代美国在公共项目下的补贴性社会福利开支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0%,这种做法使美国绝对贫困人口从上世纪50 年代末期的近4000 万人降

中美两国政治制度简略比较 2000字左右

中美两国政治制度简略比较 9月22日,习近平正式开始访美,中美关系的发展又引起一轮国内外媒体的热议。美国是当今世界最强大的经济体,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广泛的政治影响力。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和政治的长期稳定,在国际舞台上的威信与号召力也与日剧增。而两国政治制度的存在的巨大差异则是影响中美关系发展的重要因素。 两国的政治差异可从多个方面来予以分析。 中国是单一制国家,美国是联邦制国家。 单一制与联邦制都是一种国家的结构形式,而且是当代国家结构中的主要形式。单一制国家是指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联邦是指由两个以上共和国或邦、州联合组成的统一国家。 在先后顺序上,单一制国家划分为各个地方行政区划,联邦制国家则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地方行政区划是国家根据需要,按一定原则进行区域划分的结果,国家主权先于各个行政区划存在,而联邦成员国则是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 单一制国家的地方行政区不是一个政治实体,不具有任何主权特征。但联邦成员国则不同,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联邦成员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在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 单一制和联邦制国家各有其权力来源。联邦成员国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是各自把权力交与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一部分管理该成员国内部事务的权力。联邦政府统一行使的权力和各成员国的中央政府所保留的权力都由联邦宪法明确界定。所以,联邦的权力是来源于各成员国的参与。而在单一制国家里,国家本身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只是为了便于管理,才把领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并据以建立起地方政权。所以,各地方行使的权力来源于中央授权,并不是地方所固有。在单一制国家里,地方的自主权或自治权是由国家整体通过宪法授予的。 在立法权上,单一制国家具有统一的立法机关和统一的中央政府,全国只有一个宪法,按照行政区域划分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都受中央的统一领导,没有脱离中央而独立的权利。在联邦制国家中,除了联邦有自己的宪法、法律、最高国家权利机关之外,各联邦成员也有自己的。联邦的权利可以遍及全国,各州的权利只能在州内部行使,各州的公民同时又是联邦公民,部分联邦成员还有进行国际外交活动的权利。 在国体方面,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而美国是资产阶级专政。 在政党制度方面,我国现行的政党制度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并在不断健全与完善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而美国为两党制,民主党和共和党两个势均力敌的政党通过竞选取得议会多数席位,赢得总统选举的胜利而轮流执掌政权。政党制度又与与选举制度、议会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以及司法制度都有着紧密联系。 两党制和一党制都存在各自的优缺点。 两党制国家为两党轮流执政,因而政治生活较为活跃,明主程度高,政策制定考虑到各个阶层的利益因而比较完备,监督有力因而清廉程度高。一党制的国家,政局较为稳定,政策的延续性强,政策出台周期短,运作快,被称为“推土机模式”。 两党制的国家中,竞选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两党间的相互攻击带来的丑闻使得政府信誉扫地。由于两党代表不同的阶级利益,因而政策制定的周期长,过程复杂,连续性不高,不利于国家政策的及时调整。面对一些突发紧急事件,也不如一党制快捷。一党制则缺乏在野党的监督,腐败泛滥,在国家制定政策时容易倾斜到政治党一党的局部利益上,明主程度较低,政治生活缺乏活力。

中美监狱制度比较

中美监狱制度比较 我们对美国监狱的印象,一般是从各种影视剧,如《肖申克的救赎》、《金蝉脱壳》中得到的。美国的监狱与中国的监狱有许多的不同,这是与两国的司法制度不同分不开的。美国是依照?三权分立原则建立的资本主义国家,其司法制度及指导思想与我国有很大的差异。而且由于各个州的法律规定不一,监狱体制和管理模式也存在差别。 运用现代司法理论体现惩罚思想 一般将惩罚分为人身监禁、经济制裁、体能训练、社会服务四种形式。 人身监禁就是剥夺或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根据刑罚相适应原则,犯罪越重,惩罚就越严厉; 经济制裁有两种:一是罪犯给受害人或其家庭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以弥补经济上的损失和减少精神上的痛苦;二是罪犯必须给国家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叫罚金,尤其对财产型犯罪使用比较广泛。 体能训练是监狱规定罪犯每天早起接受强运动量的体能训练及专题训练的惩罚方式。因为不经过彻底的痛苦洗礼,心灵便难有复苏之时,也无从培养出对己对人的责任感。现在这种惩罚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监禁机构——军训式矫正中心。 社会服务,即规定通过社会劳动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监狱轻刑犯人白天到社会工地参加劳动,所得的报酬,用来赔偿受害者,承担法律诉讼费用,及资助本人家庭等。 设立监狱警戒等级制度 根据罪犯罪行轻重,刑期长短,有无实施暴力和逃跑危险等因素,对监狱戒备程度进行分类,设立最高警戒监狱(高度),中等警戒监狱(中度),最低警戒监狱(低度),目的是保障监狱安全,维护良好的监管秩序。 在劳顿郡监狱实行不同戒备的监所管理,未决犯监所因关有重要嫌犯、多重凶犯、暴力犯,警戒森严、监控严密,设施十分牢固,实行全封闭,全隔离管理,使关押的重刑犯犹如?笼中的困兽。而轻刑犯关押监所,采取了四周不设防、别墅式的建筑格局,没有武装卫兵,没有岗楼、围墙。罪犯在狱内一般可自由活动,就连囚舍的门也不上锁,监狱长称这是一把无形的锁,有勇气改正恶习的犯人是不会去闯的。如影片《金蝉脱壳》,罪犯如果逃跑抓回来肯定要作为重点看守对象并重罚,据记载该监狱20年来只跑过一个罪犯。 高度戒备监狱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 (1)全面监视监控; (2)设置多道门,监所内的各个功能区均有门隔离,; (3)点名点数,狱警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对罪犯进行点名记数检查,异常情况及时处臵并详细记载; (4)人身搜查和监舍搜查任何违禁品; (5)紧急封闭。在狱内发生较大骚乱时,或其它严重的械斗或暴力事件时,即封闭监狱,罪犯24小时内都要关闭在自己的牢房里,不能出去吃饭、娱乐、劳动,直到恢复正常程序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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