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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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掘进操作规程》及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我公司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拆除、安装工作面及在用巷道都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做好顶板管理工作。

二、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1、为确保本规定的严格执行,公司成立顶板管理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顶板管理的各项工作,检查、落实、考核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通风队主管以上人员,各采掘队队长

2、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公司巷道支护设计及顶板支护管理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探放水及顶板岩性取芯鉴定工作。

3、生产技术部技术组负责井下巷道支护及矿压的监督管理,同时,贯彻执行公司和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有关巷道支护设计、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指导施工巷道各类作业规程、补充措施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支护问题。

4、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顶板管理措施的贯彻执行,并组织各业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顶板事故进行分析和责任认定。

第二章、顶板检测分析制度

为掌握矿压的基本规律,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标准化意识,突出支护质量是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的保证,杜绝支护事故的发生,综合分析矿山顶板控制问题,建立健全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和处理责任制,特制定制度如下:

1、监测组织

成立以副总工程师为组长,生产部技术主管为副组长,综采队队长及带班队长为成员的支护质量领导小组。成立以综采队技术主为组长,安全班长和质量验收员为成员的支护质量监测执行小组。由采煤队主管技术员抽调和培训测压人员组建测压组,对工作面支护质量进行监测。特殊条件下由总工程组织召开支护质量会议,研究因顶板岩层变化加强支护管理的措施,并提出改善支护方式的建议,监督支护质量的班监工作,采煤队主管技术员对支护质量监测资料进行收集汇总。要求当班监测信息,以及为消除隐患所采取的措施在下一班班前会上就与工人见面。

2、回采工作面支护质量监测内容

(1)支架阻力观测

利用KJ216矿压监测系统,对工作面进行矿压监测。工作面每

10组支架布置一台压力监测分站,由区队派专人进行监测支柱的的初撑力、工作阻力,并做好记录。

(2)支架活柱缩量观测

用钢卷尺测量支柱的活柱下缩量。

(3)、顺槽的矿压观测

顺槽超前支护范围内单体液压支柱阻力观测:利用增压式压力表分别测量轨道顺槽、皮带顺槽超前支护范围内支柱的工作阻力,掌握其变化情况,以便分析围岩变形时的支柱阻力变化情况。

3、监测要求及标准

(一)工作面支护

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不大于100mm/m。

2)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铰接顶梁接顶严实。

3)梁端至煤璧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300mm。

4)不准随意留顶煤开采。

5)支柱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不低于11.5MPa)。

6)支柱要排成直线,垂直于顶、底板,迎山有力

(二)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架

1)机头、机尾长钢梁必须成对使用,对柱距0.6m,排距1.0m,钢梁始终覆盖住机头、机尾,严禁空顶,采取一梁三柱进行支设,交替迈步前移,第一架大棚距顺槽支护间隙不大于0.5m。支柱支撑力不低于11.5MPa。

2)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单体支柱和铰接顶梁,超前距离距煤壁不小于20m。

3)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高度不低于1.8m,有0.7m宽人行道,上、下端头支架前移完成后,应及时打好关门柱,防止矸石窜入工作面及安全出口,关门柱柱距不大于0.3m。

4)超前支护支柱支撑力不低于11.5MPa。

(三)煤璧机道

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大于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大于250mm。

2)及时跟机挂梁,挂梁与采煤机后滚筒的距离一般不超过10m,停机时要及时跟上,端面距不大于340mm;前梁接顶严实。

3)当端面距超过300mm时,靠煤壁要支设点柱,柱距间距3-5m。

4.监测内容及分析

1)采煤工作面必须进行顶板动态监测。

2)工区自行抽调和培训测压人员组建测压组。

3)测压组人员应分别对工作面的顶板移近量、支架阻力、活柱下缩量及顶板破碎度等进行监测并进行记录。

4)监测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工具及仪表,并负责对仪表及监测工具的维护保养,保证仪器、仪表的灵敏可靠。

5)监测人员应及时整理分析监测资料,掌握监测进度,并将监测分析结果及时向技术部门汇报,为安全生产服务。

6)根据不同监测目的,对所测数据进行细致整理并进行数理统计分析,提出所测工作面矿压规律的认识,并以此分析控制顶板或改进支架等措施。

第三章、工作面初次放顶管理

1、采煤工作面要编制专门的初次放顶设计,报矿总工程师审批。设计中对炮眼位置、炮眼距离、深度、角度、装药量、放炮方式、放顶步距等都要做具体规定。缓倾斜煤层坚硬顶板挑冒高度不得小于采高的1.5倍。

2、在初次放顶前成立生产矿长为组长,矿、区队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初放领导小组的初次放顶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必须跟班现场指挥,直到初次放顶工作结束。

3、初放期间,两个端头必须备足支护材料,防止端头来压。

4、打眼装药过程前后,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防止垮冒伤人。单体支柱架设在煤岩稳定处。

5、液压支架接顶并使之达到初撑力,严格杜绝空顶,防止初次来压后发生冒顶事故。

6、初次放顶期间,两巷出口处及超前支护区内,应严格加强支护,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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