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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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一、政策定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二、目的: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根本目的,是要为农民建立起一种基本医疗保障机制,帮助农民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从而提高农村医疗保健服务的可及性与公平性,使农民群众能及时享有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缓解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三、意义:1、有利于农民用较低的费用,得到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2、有利于减轻患重病农民的经济负担。

3、有利于大多数农民在乡镇、村两级卫生机构就近就医,使有限的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4、有利于卫生资源流向农村卫生机构,提高乡镇、村基层卫生组织服务能力。

5、有利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有效保护劳动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6、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保持社会稳定。

四、政策内容筹资办法:在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具体筹资由乡镇政府牵头、村委会组织,以村委为单位收取每户应参合资金,并及时给参合农户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新农合基金补偿7元(从2011年8月15日开始执行);3、门诊重症慢性病补偿对符合门诊重症慢性病(纳入的病种)管理的对象,每年集中审定,实行“定点、定比例、定额”即时补偿的管理制度,在年度费用控制标准限额内,按70%的比例予以补偿。

(二)住院补偿1、普通住院补偿对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不同医院级别和不同住院例均费用水平分别设置起付线及补偿比,实行“分段、分比例”方法进行补偿,年度封顶线100000元。

2、住院单病种补偿3、重大疾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补偿4、大病补充补偿各项补偿的起付线,封顶线,补偿比例都不同,乡镇级、县级、县以上、异地就诊起付线,封顶线,补偿比例也各不相同。

因特定情况而定。

五、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存在的问题1.仍有少数农民参合积极性不高,参合率有待提高2012年国家卫生部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农合制度自2003年开始试点,到2008年实现了全面覆盖,参合人口数从试点初期的0.8亿,逐年稳步增长,截至2012年6月底,参合人口达到8.12亿人,参合率达到95%以上。

新农合制度

新农合制度

新农合制度简介新农合制度,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农村地区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该制度旨在为农村居民提供医疗保障,解决农民群众就医难的问题。

下面将从新农合制度的背景、目标、运作方式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介绍。

背景我国农村地区的医疗水平相对较低,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医疗费用高企,给农民前往城市就医带来很大困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于2003年开始试点推行新农合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筹集农民的医疗保障基金,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目标新农合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农民就医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通过新农合制度,农民可以在需要就医时获得一定程度的费用补偿,减轻医疗负担,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运作方式新农合制度的运作方式如下:1.农民缴纳保险:农民每年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险费用,作为医疗保障基金的来源。

2.医保基金管理:新农合制度设立了医疗保障基金,由专门的机构负责管理和运作。

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医疗费用的报销。

3.就医报销:农民在就医时,可以凭借新农合卡和住院发票进行费用报销。

医院收取的费用根据新农合的政策进行结算,一部分由农民自付,一部分由医保基金报销。

4.医疗服务供给:新农合制度也促进了农村地区医疗服务的供给。

农民在就医时可以选择新农合合作的定点医疗机构,这些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以及价格都得到了一定的监管和规范。

存在的问题尽管新农合制度在解决农民就医问题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1.基金缺口:由于农民缴纳保险费用较低,加上医疗费用不断上涨,导致医保基金常常出现缺口,难以满足农民的医疗需求。

2.服务不均衡:农村地区医疗资源有限,医疗服务供给不足,导致有些农民就医仍然存在困难。

3.报销流程繁琐:农民在享受医疗报销时,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包括住院发票、就诊证明等,手续繁琐,不便于农民就医。

改革与展望为了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我国政府正在进行相应的改革:1.提高保险费用标准:为了缓解医保基金缺口的问题,提高农民的保险费用标准以增加基金的来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讲义课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讲义课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讲义课件
目 录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概述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与方式与保障内容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成效与影响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与展望
0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概 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 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0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 问题与挑战
资金筹集与使用问题
资金筹集困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民自愿缴纳、政府补贴和集体经济支持。 然而,由于农民收入水平较低,自愿缴纳的积极性不高,导致资金筹集困难。
资金使用不规范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过程中,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些医疗机构 可能存在过度治疗、滥用药物等行为,导致资金浪费。同时,由于监管不力,也 可能存在资金挪用、贪污等问题。
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服 务的监管,防止不合理收费和过
度治疗。
加强制度透明度
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 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创新发展
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
01
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的实时采集、传输和分析。
创新支付方式
02
推广电子支付和移动支付,方便农民报销和结算。
加强数据挖掘与应用
健康水平提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设定合理 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有效控制了 农村居民的医疗费用支出,减轻了经 济负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通过提供基本医疗 保险和公共卫生服务,提高了农村居 民的健康水平,降低了重大疾病的发 病率和死亡率。
医疗服务利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怎么回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怎么回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怎么回事在中国,农村地区一直是医疗保障的薄弱环节。

由于各种原因,许多农民无法获得合理的医疗服务,导致医疗负担过重、医疗资源无法公平分配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于2003年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旨在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和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以村级为单位的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它通过政府、农民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对象主要是农村居民,参保费用由政府、农民和村委会共同分担。

政府提供财政支持,农民缴纳保费,村委会负责管理和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作原理是“合作共担、互助互助”。

也就是说,农民通过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费,获得一定的医疗保障。

同时,如果有农民遇到重大疾病或高额医疗费用时,合作医疗制度还提供了资金互助的机制,其他参保农民可以帮助他们分担部分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给农民带来了许多好处。

首先,它大大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负担。

保险制度的引入使得农民只需要支付相对较低的保费,就可以享受到更为全面的医疗保障。

其次,它提高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农民可以在所在村级医疗机构就医,无需长途跋涉到县城或城市看病。

同时,政府还在农村地区建设了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更为方便的服务。

最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助于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由于合作医疗的推行,医疗机构得到了足够的财政支持,提高了医务人员的待遇,吸引了更多的专业人才前往农村地区工作,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然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地区的农民仍然对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和报销比例不够清楚。

他们对保险的具体内容理解不深,容易产生误解和不满。

其次,农村地区的医疗机构设备和人员水平相对较低,导致一些疑难病症无法得到有效治疗。

再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资金来源也存在问题。

政府的财政支持虽然在逐年增加,但仍然难以满足农民的医疗需求,如何提高财政支持力度是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中国农村地区开展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

该制度旨在解决农村居民因患病而带来的医疗费用问题,有效缓解了农民群众的医疗负担,提高了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新农合于2003年开始作为试点项目在农村地区推行,现已成为全国范围内的普遍实施制度。

根据政府的政策规定,农民每年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医疗保险费用,以参与该制度。

同时,政府也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确保农村居民可以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

新农合的具体运作方式包括多个方面。

首先,政府设立了县级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理和运行新农合制度。

这些机构负责费用的收取、保险金的支付以及对参与人员的管理。

其次,农民需要参与的保险费用可根据地区特点和农民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差异化调整。

这样可以确保保费的公平性和可支付性。

另外,新农合制度还鼓励合作组织,如乡村医疗合作社等,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医疗保障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给农村居民带来了很多好处。

首先,农民不再需要全部自费负担医疗费用,能够减轻医疗负担。

其次,新农合制度覆盖了基本的医疗保障范围,农民可以享受到基本的医疗待遇,包括住院、手术、门诊费用等。

再者,农民可以在医疗保险机构规定的医疗机构获得优先就医权益,提高了看病的便利性和满意度。

最后,新农合还鼓励医疗服务提供者改善服务质量,增强对农民的关爱和服务。

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带来了许多好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农民在享受医疗保障的同时,依然需要承担较高的个人支付比例,这对一些贫困家庭来说依然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其次,由于农村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一些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水平仍然较低。

此外,新农合的覆盖面还不够广,尤其是对一些特殊群体的保障不足。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政府可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降低农民个人支付比例,减轻医疗负担。

同时,加强农村医疗资源投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机构的接诊能力。

最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最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最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问题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级政府逐步推出了一系列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本文将就最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深入探讨,分析其优势和不足,以及对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带来的影响。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概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社会团体为基础,将个人、集体和政府共同参与的一种新型医疗保障制度。

它的出现主要是为了解决农村地区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以及提高医保覆盖率和公共卫生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经济的医疗保障服务。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优势1. 提高农村居民的医保覆盖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更多的农村居民纳入到医保范围内,从而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医保覆盖率。

这种制度的推行,使得更多的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医保带来的医疗费用补偿和优质医疗资源。

2. 减轻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后,可以享受到相对较低的保险费用,且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也相应提高。

这样一来,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减轻,不再因为看病而造成家庭的经济负担过重。

3.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质量。

通过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和完善医疗机构建设,农村居民能够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不再因为就医条件有限而被迫放弃治疗。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不足1. 医保资金不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然而目前的医保资金并不足以满足全部需求。

这导致在有些地区,医保报销比例和报销金额还无法满足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

2. 医疗资源不均衡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带来了优质医疗资源的引入,但仍存在一些地区医疗资源不均衡的问题。

一些贫困地区的医疗条件和服务水平仍然较低,导致农村居民在就医时面临着较大的困难。

3. 医保政策不够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如参保流程繁琐、医保报销规定不够明确等问题。

新农合规章制度

新农合规章制度

新农合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新农合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农民参保权益,
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新农合的管理机构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新
农合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农民参加新农合需符合当地相关政策规定,按时足额
缴纳保费。

第四条,新农合参保人员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包括基本医疗费
用报销、大病保险等权益。

第五条,新农合参保人员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否则医疗
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条,对于违反新农合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
但不限于停止参保资格、追缴费用等。

第七条,新农合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参保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
提高他们的参保意识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八条,新农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基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基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九条,新农合参保人员有权通过投诉、申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新农合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处理。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国农村地区实施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旨在解决农村居民就医困难、医疗费用高等问题。

该制度由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组成,参保人员缴纳一定的医疗费用后,可以在需要医疗服务时享受一定程度的医疗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合作医疗基金: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参保人员缴纳的个人医疗费用和政府补贴组成。

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和相关管理费用。

2. 参保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自愿参保的原则,在农村地区实施参保登记和缴费办理。

3. 医疗保障范围: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包括基本药物、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具体保障范围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 医疗费用支付:参保人员在就医时,可以使用合作医疗基金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一般由政府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

5. 医疗服务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医疗服务管理机构,对医院、药店等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费用合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农村居民就医困难和医疗费用高的问题,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同时,该制度还促进了医疗资源在农村地区的合理分配,推动了卫生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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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农民个人和集体多方筹资形成新农合基金,农民看病就医得到费用报销报偿的医疗保障制度。

二、为什么要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国有13亿人口,其中多数生活在农村,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一直受到政府的关注。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政府曾经在全国推行农民与乡村集体共同出资、农民之间互助共济的合作医疗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受到世界卫生组织和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推崇。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合作医疗赖以生存的集体经济逐渐解体,加上制度本身固有的缺陷,传统合作医疗开始出现大面积滑坡,大部分农民成为自费医疗群体,疾病经济负担日益沉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十分突出。

为了减轻农民的疾病经济负担,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到2010年,这一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新农合制度是中国政府为提高农民的健康和医疗保障水平而进行的积极探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民有什么好处?这是必须向农民讲清楚的问题。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是中国的一句老话。

人难免不得病。

据专家研究,农民医疗费用如达到个人年收入的70%,就可能因病致贫。

农民中有一句话:“不怕穷,就怕病”。

如果一个家庭有一人得了大病,就可能拖累全家,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因此,必须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农民参加合作医疗,首先是个人得益。

从最低标准看,一年交20元钱,如果一旦得病,最高补偿可达到几万元,如果仍有较大困难,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其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政府扶持,政府支持的资金超过农民个人的出资,如果农民不参加,也是一种损失。

再次,即使自己不得病,也等于帮助了乡亲,做了一件善事,今后自己有病,还有机会补偿。

如果一生不得病也不吃亏,这是最大的福气,是最合算的。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筹集新农合制度实行农民个人缴纳、集体扶持、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试点初期新农合人均筹资30元,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20元,农民个人缴纳10元。

2006年,新农合人均筹资额从30元提高到5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提高到40元。

中国政府决定,2008年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用一到两年的时间从人均50元提高到100元,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提高到80,个人缴纳参合费用由人均10元提高到20元。

五、为什么要农民出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是合作医疗互助共济的性质决定的。

享受合作医疗保障是要承担相应义务的,农民必须自己要参加。

只有承担相应的义务,才能享有得到政府资助的权利来。

但是,确定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一定要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

有人提出,为什么不由政府设立一个基金解决群众就医问题?实际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体现了政府和集体的资金扶持,但政府和集体的资金是有限的,只有让大多数人参加进来,才能扩大合作医疗资金筹集能力。

因此,除贫困人口外,对有能力的农户,应引导其自己出资参加合作医疗。

即使少数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也不应该由集体把农民应出资的部分包起来,否则农民还是不能养成自觉参加社会保障制度的习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也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

六、为什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以农民自愿参加为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同,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以自愿为原则,不是法定义务,不能硬性要求农民参加,也不能硬性要求集体经济组织出资。

这是由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

允许农民自愿参加,就不会人为加重农民负担,避免把好事办成坏事。

然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性质又要求有一定数量的人参加才能正常运作,因此,农村基层组织要积极引导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一方面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讲清互助共济的意义;另一方面,要根据财力状况给予扶持,引导农民参加。

七、为什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不属于增加农民负担?合作医疗是农民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农民自愿交纳的合作医疗费属于农民个人消费性支出,不是农民负担项目,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这是有政策依据的。

这些资金完全用于农民医疗保障,而且政府和集体还要给予资金扶持,将大大减少农民的负担。

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管理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由农民自愿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的民办公助社会性资金,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必须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得挤占挪用。

各统筹地区财政部门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设立新农合基金专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统筹地区财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基金进行管理监督,并由新农合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基金的日常业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一)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其经办机构进行管理。

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经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并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规章制度,按照规定合理筹集、及时审核支付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二)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农民个人缴费及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资金,原则上按年由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人员)或委托有关机构收缴,存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地方财政支持资金,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人数,划拨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根据各地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人数和资金到位等情况核定,向省级财政划拨。

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要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并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逐步完善补助资金的划拨办法,尽可能简化程序,易于操作。

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情况,逐步实现财政直接支付。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具体补助办法,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三)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

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结合的办法,既提高抗风险能力又兼顾农民受益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订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

各县(市)要根据筹资总额,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确定常规性体检的具体检查项目和方式,防止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超支或过多结余。

(四)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

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定期向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要采取张榜公布等措施,定期向社会公布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

县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成立由相关政府部门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共同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向监督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建议(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作为提高农民参合意愿的主要突破口。

1、在宣传主体上政府部门应深入农村了解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疑虑和意见,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及有关政策不折不扣地传达给广大农民群众。

2、在宣传内容上要明确表明政府的立场和承诺,消除农民的思想疑虑。

3、在宣传方式上要结合农村和农民实际,积极探索多种宣传途径,以达到最好的宣传效果。

一是采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逐步引导农民认识、理解、接受、支持新农合。

如设计新农合形象代言人、通过电视、报纸、农村建筑墙体等载体,运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宣传,把新农合的意义及有关政策不折不扣地传达给广大农民群众;二是用新农合受益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

三是政府牵头召开二次补偿资金发放仪式,请受益农民现身说法,谈体会和感受。

同时辅以必要的行政动员,正确引导农民积极参与。

(二)配套医疗改革同步进行,做好衔接工作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相衔接不管医疗保障体系如何设计,它都只能建基于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上,接种免疫、对农村妇女病的普查等低成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可以有效提高农村人口的健康水平,这也是合作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共同目标。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体系相衔接合作医疗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大病问题。

医疗费用越往上走,报销比例越低。

对这些患者,合作医疗的作用就相当有限。

只有把新型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结合起来,才能最大发挥它们的作用。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衔接随着中国城市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流动到城市,他们为城市发展做出贡献,但却不能被纳入城市保障体系。

与此同时,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在制度设计上也极大地不方便他们加入,铁岭县很多外出务工人员都没有加入“新农合”。

在经济发达的若干地区,新型合作医疗补偿水平已经接近于城市职工医疗保险,为两者的衔接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

(三)注重制度建设,努力完善内部运行机制1、实现农民的现实利益是“新农合”制度存在的基础。

在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能力和政府经济承受能力的范围之内,最大化地实现参合农民的现实利益是“新农合”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主要途径有:(1)首先通过科学评估和重新调整报销比例,“因地制宜”、“因病制宜”地制定最适合的补偿方案;(2)其次是降低起报线,实现“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小病”,把更多的农民纳入到保障范围之内;(3)再次是适当调高封顶线,并完善相应的特大病医疗补助制度;(4)最后,还要增加定点医院的数量,并降低医疗收费、提高服务质量。

2、管理优化是“新农合“制度实施的保证。

一是依托技术支持,探索技术上的创新,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必由之路;二是强化监管力度,切实解决合作医疗的透明度问题。

三是真正把合作医疗管理成本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目前的做法是中央政策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经费列支本级财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人员原则上从所挂靠单位抽取,不再增加编制。

3、改变筹资方式,提高筹资水平合作医疗强调农民自愿参合的原则,由于农民自身认识所限,即使是自愿参加热情也不是很高,参合率的逐步提高和目前行政色彩1颇浓的运动方式呈正比例关系。

在调查中发现,每年的筹资都是在用行政手段落实,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耗时长,基层干部感到工作压力大,基础工作不扎实,有的村只管筹资,不管参合人员的登记核实,导致信息数据库无法建立,影响了农民就医和补偿,农民也普遍觉得筹资方式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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