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CDM管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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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M项目简介

CDM项目简介

CDM项目简介一、CDM项目的背景资料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项目——即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是基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1992)和《京都议定书》(KP1997)规定的三种灵活机制之一。

CDM允许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件一所列的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转移技术帮助非附件一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气体(GHG)减排,并据此获得所产生的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以便帮助其遵守他们在京都议定书中所承担的约束性GHG减排义务。

同时CDM项目活动为项目东道主的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这样CDM被看成是基于项目的双赢合作机制,它一方面为发达国家提供更多履行承诺的灵活性,降低其遵约京都议定书的总成本,同时为CDM项目的东道方提供额外的资金和先进技术。

《京都议定书》附件B为38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件一国家及欧洲共同体规定了温室气体排放的“配额”,为其在第一承诺期(2008-2012年)期间具有法力约束力的CO2排放上限。

第一承诺期附件B国家的平均排放水平须比1990年低5.2%,并且必须按平均意义实现。

《京都议定书》希望附件B国家通过国内行动和措施实现其大部分减排目标。

但是为了成本有效地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目标,《京都议定书》又建立了三种“灵活机制”,允许缔约国在国外寻找较国内成本更低的削减碳排放或封存碳的机会。

排放贸易(ET)是一种基于交易方式的“灵活机制”,交易的标的物是“配额单位数(AAUS)”,排放贸易仅限附件一国家参与,中国不具有参与排放贸易的资格。

另外两种灵活机制采取基于项目的方式,第一种是联合履行(JI),也仅限附件一国家参与;第二种是清洁发展机制(CDM),目的是协助和鼓励非附件一国家(即发展中国家)实施“额外”的、对可持续发展和减排温室气体有贡献的项目,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可转让(出售)给附件一国家,以协助这些国家实现其温室气体减排承诺。

cdmo项目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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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mo项目管理制度范文CDMO项目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CDMO(Contract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服务在制药行业的快速发展,项目管理在CDMO公司的运营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有效的项目管理可以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制度对于CDMO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项目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CDMO项目的执行流程,明确项目责任,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项目成功率。

三、管理流程1. 项目启动(1)项目启动由CDMO服务部门与客户共同完成,确定项目目标、规模、时间和质量要求。

(2)项目启动会议: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时间、成本和质量要求,以及团队成员的角色和职责。

(3)编制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目标、项目执行计划、质量控制计划、风险管理计划等。

2. 项目执行(1)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执行和监控,组织并调配项目团队成员、资源和设备。

(2)定期召开项目例会,及时沟通项目进展情况、解决问题和调整计划。

(3)根据项目计划分解项目任务,制定项目工作清单和里程碑,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4)项目团队成员负责执行各自的工作任务,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和结果。

(5)项目经理制定项目质量控制计划,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要求。

(6)项目经理负责风险管理,及时识别和评估项目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和应对。

3. 项目评估(1)项目经理按照项目计划和质量控制计划进行项目评估,评估项目进展、质量和风险。

(2)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项目计划,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3)项目经理定期向客户提交项目报告,汇报项目进展情况、质量和风险。

4. 项目交付(1)项目交付是指将项目成果交付给客户,确保客户对项目的满意度。

(2)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验收,与客户确认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

(3)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总结和归档,包括项目报告、工作文件、经验总结等。

cdm项目

cdm项目

cdm项目CDM项目的全称为Contractor Deceleration Management,是一种管理和控制项目进度的方法。

该方法主要通过对项目进展的预测与跟进,实时调整与控制项目的进度,以最大程度地减少项目的延迟。

CDM项目的核心理念是合同和管理相结合,依靠合同约定和项目管理来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在CDM项目中,各参与方通过签署合同,并在其中明确约定了项目的开工时间、阶段性成果物和最终交付时间等关键节点。

同时,在项目团队中应配备合适数量的专业管理人员,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这些专业管理人员会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项目计划和资源分配,确保项目能够按时交付。

CDM项目的具体实施包含以下几个步骤:首先,项目团队应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的关键节点和交付时间。

在制定计划时,需充分考虑各项工作所需的时间和资源,并进行合理的安排。

其次,项目团队应按照计划进行项目实施,并及时跟进项目的进展。

在跟进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应关注项目的关键路径,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导致项目延迟的问题。

在必要时,可通过增加工人数量、调整工人队伍和加快工程进度等方式,来保证项目的进度。

再次,项目团队应定期召开项目进展会议,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

在会议上,各参与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并制定具体的落实计划。

通过项目进展会议,可以实现项目团队的协同合作,及时修正项目计划,确保项目的按时交付。

最后,项目团队应进行项目总结,及时总结项目的经验和教训。

通过项目总结,可以发现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并加以改进,为今后的项目管理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综上所述,CDM项目是一种以合同为基础,通过项目管理来控制项目进度的方法。

该方法通过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及时跟进项目进展、定期召开项目进展会议和总结项目经验等手段,来减少项目的延迟。

CDM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项目的顺利进行,并最终实现项目的按时交付。

cdm项目

cdm项目

CDM项目1. 项目简介CDM项目,即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项目,是旨在促进发展中国家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机制。

CDM项目通过在发展中国家推广和实施清洁技术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帮助这些国家实现减排目标,同时为发达国家提供减排的一种经济成本较低的途径。

2. CDM项目的原理和机制CDM项目的原理基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和《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的约束和规定。

按照这些协定,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注册和销售其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来获得碳减排的收益。

CDM项目的机制如下:发展中国家的机构在推广和实施具体的清洁技术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时,能够将减少的排放量以认证的方式计量,获取认可的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 CERs)。

这些CERs可以通过注册到联合国设立的执行机构(Executive Board)获得官方认可并获得销售许可。

发展中国家可以将这些CERs出售给发达国家,以实现减排成本的获得。

3. CDM项目的流程CDM项目从项目设计到注册和销售的过程包含多个步骤:3.1 项目设计阶段在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开发人员需要确定目标、技术选择、项目边界、基准线等关键要素。

这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评估,以确保项目的减排效益和可持续性。

3.2 项目审核和认证一旦项目设计完成,项目开发人员需要提交项目文件以进行审核和认证。

这个过程由执行机构负责,以确保项目按照国际准则进行实施,并能够确保减排量的可靠性和监测能力。

3.3 项目注册和认可在项目审核和认证完成后,项目可以被注册并获得官方认可。

注册完成后,项目开发人员可以获得减排量证书,并将这些证书出售给国际市场。

3.4 减排量销售一旦项目获得官方认可和注册,项目开发人员可以将减排量证书出售给愿意购买的国内或国际买家。

中国CDM能力建设项目培训讲义:CDM项目核查与认证 ppt

中国CDM能力建设项目培训讲义:CDM项目核查与认证 ppt
CDM项目核查与认证
CDM Project Verification and Certification 中国CDM能力建设项目培训讲义 Training Material
Building Capacity for the CDM in China
Slide 1
CDM项目流程:The CDM Project Cycle
运行许可:
operation licenses of local authorities (if applicable).
其他文件如工艺流程、技术指南、设备手册等:
other documents, such as process flow diagrams, technical drawings and manuals of equipment suppliers, may be reviewed as well.
现场评审应包括相关的设备是否按照计划已经安装
whether all relevant equipment is installed and works as anticipated.
与地方利害相关方讨论在建设阶段环境与社会影响的达成情况

为项目产生高质量的CER提供保证
-to provide assurance of generation of high quality emission reductions and clear the way for
project commissioning.
Slide 4
文件评审:Desk Review
设计 审定/注册 监测 核查/认证 签发CERs
PP: 项目参与方 DOE:指定经营实体 EB: 执行理事会 CERrification

CDM项目符合性初步识别的资料和条件

CDM项目符合性初步识别的资料和条件

CDM项目符合性初步识别的资料和条件一、共性需要的资料营业执照(该项目应在其营业范围内、有效期限和营业执照到期日不应该在2012年以前)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可研的批复文件必须是发改委或计委的颁发的红头批复文件)环评报告(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及批复文件(环评的批复必须是市级以上环保局的红头批复文件)。

开工和预计完工日期,预计投产日期。

(如果项目合同签订日期相距开工日期在一年以上则暂不能认定为有效项目)。

减排量,单个项目预计年减排量不能低于5000吨,打捆项目预计年减排量不能低于8000吨。

以上任意材料不能提供则暂不能视为有效项目.二、其他需要的资料或信息1. 水电类:(1)填写完整的水电CDM判断表(填写时一定要注意数量单位)找技术人员判断。

否则进入进行初步判断。

(2)满水位时水库(径流式电站用最高水位时的水坝至上游有水位抬升处的水域表面积)的水面面积。

装机容量/水面面积≤4W/m2的水电项目为无效项目。

(注意其中的单位换算)(3)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中的主要参数,如报告封面的名称、装机容量、项目建设地点等,须与项目符合;其他主要参数,如:财务数据,如果与可研/环评不一致的按照实际提供,实际的财务数据不足以满足CDM项目要求的需要时PDD编写者与业主协商解决,并且业主应能提供相应的证据。

(4)对于增机扩容项目:a.如果是原有水轮机到期更换的项目不符合CDM项目;b.如果只是单纯增加机组,财务指标一般来说都比较好,所以业主应能提供降低财务收益方面的方案;c.原有机组部分拆除或拆除后增加容量,这种项目难以论证CDM的符合性,并且提供原有的装机容量和原有的年发电量的数据资料并减去。

2. 其他类项目:(1)有判断表的要完整填写判断表,判断表中项目介绍中应有项目工艺流程的介绍,原料、产品的使用情况等;没有判断标的,请提供以下主要信息: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工艺流程、技术设备、全国范围内该技术和设备的使用情况、原料/辅助材料等情况。

CDM基本介绍

CDM基本介绍

什么是清洁发展机制及CDM项目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三个灵活履约机制之一。

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已完成工业革命的发达国家应对全球变暖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因此,《京都议定书》只给工业化国家制定了减排任务,但没有对发展中国家作这个要求。

按其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从2005年开始至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由于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是发展中国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把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少的排放量作为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一部分义务。

一方面,对发达国家而言,给予其一些履约的灵活性,使其得以较低成本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协助发达国家能够利用减排成本低的优势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对世界而言,可以使全球在实现共同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减少总的减排成本。

因此,CDM是一种双赢(Win-Win)的选择。

一、CDM规定减排的温室气体CDM规则当中包含的温室气体有:CO2(二氧化碳)、CH4(甲烷)、N2O(氧化亚氮)、HFCs(氢氟碳化物)、PFCs(全氟化碳)、SF6(六氟化硫)。

其中排放一吨CH4相当于排放21吨CO2、排放1吨N2O(氧化亚氮)相当于310吨CO2,排放一吨HFCs(氢氟碳化物)相当于排放140-11,700吨CO2。

二、CDM分布的行业和领域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2.能源分配3.能源需求4.制造业5.化工行业6.建筑行业7.交通运输业8.矿产品9.金属生产10.燃料的飞逸性排放(固体燃料,石油和天然气)11.碳卤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逸散排放12.溶剂的使用13.废物处置14.造林和再造林15.农业三、CDM项目技术从广泛的意义来看,任何有益于产生温室气体减排和温室气体回收或吸收的技术,都可以作为CDM项目的技术。

CDM管理制度解读

CDM管理制度解读

煤层气发电厂CDM项目管理标准【编号】QG/YMMCQ 02•01•005•01-2012【颁布部门】煤层气发电厂【颁布日期】2012年03月01日【试行日期】2012年03月01日【有效性】有效【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CDM(清洁能源发展机制)项目管理,搞好集团公司煤层气发电项目的CDM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明确了项目管理的机构职责和管理内容。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层气发电厂及下属各站。

第二章 CDM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发电管理部CDM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见附件1第五条相关人员的职责(一)煤层气发电厂厂长:整体负责煤层气发电厂内部CDM项目管理工作,落实上级精神,监督、规范过程管理,不断完善管理标准,满足CDM管理和上级部门的管理要求。

(二)煤层气发电技术厂副厂长:负责电厂CDM项目中的技术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和维护的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相关仪器存在的故障,保证测量数据和记录的齐全正确。

(三)CDM专工,主要负责组织和监督CDM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及控制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按照集团公司CDM项目管理的要求,负责资料的及时收集和上报,包括表记校验的合格证及校验资质等。

2、编制培训计划并列入厂的整体培训计划中,按照计划组织培训。

3、负责计量仪表的效验组织工作,按期或及时完成计量仪表效验,保证计量准确。

4、每周进行一次的记录数据分析(包括用气、用电的平衡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各站技术员组织整改。

5、每半月组织一次检测系统质量大检查。

系统排查检测系统中存在的问题。

6、定期(每周)进行资料的整理归档,保证资料齐全、有序,并上报周月报表。

7、监督做好备用表计的完善保管工作。

(四)各站站长:组织本站维护人员做好每日测量仪表和放散阀的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牵头组织处理监测系统中的故障,对不能及时处理的缺陷要按照汇报流程及时上报,监督做好表计校验、报表记录和缺陷处理的过程控制,保证仪表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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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CDM规定减排的温室气体CDM规则当中包含的温室气体有:CO2(二氧化碳)、CH4(甲烷)、N2O(氧化亚氮)、HFCs(氢氟碳化物)、PFCs(全氟化碳)、SF6(六氟化硫)。

其中排放一吨CH4相当于排放21吨CO2、排放1吨N2O(氧化亚氮)相当于310吨CO2,排放一吨HFCs(氢氟碳化物)相当于排放140-11,700吨CO2。

二、CDM分布的行业和领域1. 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2.能源分配3.能源需求4.制造业5.化工行业6.建筑行业7.交通运输业8.矿产品9.金属生产10.燃料的飞逸性排放(固体燃料,石油和天然气)11.碳卤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逸散排放12.溶剂的使用13.废物处置14.造林和再造林15.农业三、CDM项目技术从广泛的意义来看,任何有益于产生温室气体减排和温室气体回收或吸收的技术,都可以作为CDM项目的技术。

例如:提高能源效率的技术,包括提高供能效率方面的技术和用能效率方面的技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温室气体回收利用技术如煤矿甲烷、垃圾填埋沼气回收技术;废弃能源回收技术等等。

四、小型CDM项目类型(1)可再生能源项目:规定其最大装机容量在1.5万千瓦以内。

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潮汐能等;既可以是以发电提供电力的形式,也可以是提供动力、机械能的形式。

(2)提高能效的项目:其每年最大节能量应在1500万千瓦时以内。

这方面的例子非常多。

(3)其他方面的项目:其应具有直接排放温室气体、同时其温室气体年排放量应少于1.5万吨CO2。

例如,燃料替代项目、垃圾填埋的甲烷回收、煤矿甲烷回收项目等。

产生的历史背景清洁发展机制(CDM)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COP3(京都会议)通过的附件I缔约方在境外实现部分减排承诺的一种履约机制。

其目的是协助未列入附件I的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并协助附件I所列缔约方实现遵守第三条规定的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

CDM的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销额的转让与获得。

此外,《京都议定书》还规定,在2000年后一旦其生效起至2008年第一个承诺期开始这段时期内,CDM就可实施,参与CDM 的发达国家缔约方就可获得由CDM项目活动产生的经证明的减排量(CERs)。

3、支持领域CDM支持的业务领域与GEF(全球环境基金)在气候变化领域支持的业务领域基本相同。

所不同的是GEF着重能力建设,通常是多边机制,且是政府主导的项目。

而CDM项目的重点是在实施可观察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通常是有投资主体实际项目,一般采取的是双边机制,尽管项目的实施需要得到政府的认可和批准,但是企业CDM项目实施的主体。

自我评估初步判断是否符合CDM 项目所必须同时满足的五个判断条件判断条件一:项目类型您的项目是否可以归为以下类型之一,如果是则符合CDM 项目要求:* 高效洁净的发电技术及热电联产, 如天然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超临界燃煤发电,压力循环流化床锅炉发电,多联产燃煤发电等* 高效低损耗电力输配系统* 燃煤工业及民用锅炉窑炉, 包括炼焦窑炉, 高炉节能技术改造* 高耗能工业设备和工艺流程节能改造, 钢铁, 石化, 建材工业等* 电力需求侧管理(DSM): 工业通用设备节电改造: 如变频调速高效马达, 高效风机水泵, 绿色照明, 非晶态高效配电变压器, 电热炉改造等,* 城市建筑节能示范项目, 节能建筑设计, 建筑能源系统优化, 免烧砖新型建材* 城市交通节能示范项目: 包括天然气燃料车, 燃料电池车, 高效车辆引擎等, 混合燃料电动车, 生物乙醇和生物柴油应用* 北方城市推广天然气集中供热* 煤矿煤层甲烷气的回收利用, 燃气发电供热,* 生物质能高效转换系统: 集中供热, 供气和发电示范工程* 风力发电场示范项目* 太阳能PV 发电场示范项目* 城市垃圾焚烧和填埋气甲烷回收发电供暖* 水泥厂工艺过程减排二氧化碳技术改造* 二氧化碳的回收和资源化再利用技术* 植树造林和再造林等* 其它高GWP 值氟化气体的减排项目: 氢氟碳化物(HFCs), 全氟化碳(PFCs), 六氟化硫(SF6)判断条件二:项目进展阶段必须为未建成运行的项目, 已建成运营的项目基本不符合CDM 项目要求 .判断条件三:项目建设是否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项目建设必须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判断条件四:环境评价报告项目必须已通过权威机构给予的环境评价,以证实该项目是清洁能源项目,并且该项目的实施可以促进项目所在地的可持续发展。

判断条件五:项目建设是否面临障碍项目建设必须面临技术障碍或资金障碍基本规则和流程1、运作管理规则参与CDM项目活动的必须是中资或中资控股企业。

运行的基本规则是:1. 缔约方自愿参与;2. 有政府批文;3. 带来真实的、可测量的、长期的温室气体减排效益;4. 必须具有额外性;(“额外性”是指该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所带来的减排效益必须是额外的,即在没有该项目活动的情况下不会发生。

)5. 属于东道国、地方政府的优先发展领域并带来技术转让。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中国政府开展CDM项目活动的主管机构,下设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核理事会和国家管理机构。

审核理事会联合组长单位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副组长单位为外交部,成员单位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气象局、财政部和农业部。

项目因转让减排量所获得的收益归中国政府和实施项目的企业所有,区别不同类型的减排气体,实行不同的分配比例。

2、CDM项目运作流程CDM项目的全过程是:寻找国外合作伙伴→准备技术文件→进行交易商务谈判→国内报批→国际报批→项目实施的监测→减排量核定→减排量登记和过户转让→收益提成。

企业在进行CDM项目申报时,首先通过科技管理部门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请;再由国家发改委组织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之后由国家发改委会同科技部和外交部办理批准手续。

CDM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企业的配合是至关重要的。

根据荷兰CERUPT项目的经验。

在招标的资质认定阶段,中方要以英文形式提供:1. 项目概念表;2. 项目认可书;3. 企业营业执照和代码证;4. 公司3年财务报表;5. 企业履行社会义务情况证明;6. 公司财务信用状况证明。

在招标的第二阶段,中方要在咨询公司的帮助下提供:1. 项目设计文件;2. 核准报告和结论;3. 购买协议;4. 提交时间安排;5. 项目批准书。

CDM项目周期介绍:•项目识别初步判断本项目是否为CDM 项目。

•项目设计当项目符合CDM 的标准,需要完成项目设计文件(PDD )。

设计文件的格式由联合国CDM 执行理事会确定。

•项目批准CDM 项目需要得到东道国指定的本国CDM 主管机构批准。

目前我国的CDM 主管机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中国CDM 项目需要获得发改委出具的正式批准文件。

•项目审定项目开发者需要与一个指定的经营实体进行签约,负责其审核认证的工作。

完成这项工作,这个项目才能成为合法的CDM 项目。

根据每个项目类型不同,寻找具有审核认证资质的指定的经营实体。

•项目注册签约的指定的经营实体确认该项目符合CDM 的要求,签署审核认证报告,向联合国CDM 执行理事会提出注册申请。

审定报告中需要包含项目设计文件(PDD ),东道国的书面批准文件以及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

在CDM 执行理事会收到注册请求之日起8 周内,如果没有CDM 执行理事会的3 个或3 个以上的理事和参与项目的缔约方提出重新审查的要求,则项目自动通过注册。

执行理事会主要审查项目是否符合阶段4 的审定条件。

最终决定由CDM 执行理事会在接到注册申请后的第二次会议之前作出。

如果该项目被CDM 执行理事会驳回,企业可以修改,修改后重新提出申请。

•项目的实施与监测监测活动由项目建议者实施,并且需要按照提交注册的项目设计文件中的检测计划进行。

监测结果需要向负责核查与核证项目减排量的指定经营实体报告。

一般情况下,进行项目审定和减排量核查核证的经营实体不能为同一家,但是,小规模CDM 项目可以申请同一家指定经营实体进行审定、核查和核证。

•减排量的核查与核证核查是指由指定经营实体负责、对注册的CDM 项目减排量进行周期性审查和确定的过程。

根据核查的监测数据、计算程序和方法,可以计算CDM 项目的减排量。

核证是指由指定的经营实体出具书面报告,证明在一个周期内,项目取得了经核查的减排量,根据核查报告,指定的经营实体出具一份书面的核证报告,并且将结果通知利益相关者。

•CERs 的签发指定的经营实体提交给CDM 执行理事会的核证报告,申请CDM 执行理事会签发与核查减排量相等的CERS 。

在CDM 执行理事会收到签发请求之日起15 天之内,参与项目的缔约方或至少三个执行理事会的成员没有提出对CERs 签发申请进行审查,则可以认为签发CERs 的申请自动获得批准。

如果缔约方或者三个以上的CDM 执行理事会理事提出了审查要求,则CDM 执行理事会需要对核证报告进行审查。

在收到了审查要求的情况下,CDM 执行理事会会在下一次会议上确定是否进行审查。

如果决定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仅局限在指定经营实体是否有欺骗、渎职行为及其资质问题。

审查应在确定审查之日起30 天之内完成。

交易成本与一般的投资项目相比,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需要满足额外的要求,经历额外的审批程序等,使得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开发给开发者带来一些额外的交易成本。

清洁发展机制是一个新的事物,很难准确估计交易成本的大小。

据估计,对于一个大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而言,交易成本有可能高达20 万~25 万美元。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者需要承担的交易成本主要发生在如下方面:•项目搜寻•发展/选择基准线方法学并且估计项目减排量•准备相关技术文件•东道国的批准,利益相关方的咨询和环境影响评价•准备CER 购买协定•指定经营实体对项目的审定•注册费•监测•核查和核证费用•适应性费用( 总CERs 的2 %——国家收取,详情参考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第四以及第二十四条)•清洁发展机制的管理费用这其中的一些费用是一次性的,包括:项目搜寻、发展/选择基准线方法学并且估计项目减排量、准备相关技术文件、东道国的批准、利益相关者的咨询和环境影响评价、准备CER 购买协议、指定经营实体对项目的审定、注册费等。

而监测费用、核查和核证费用、适应性费用和清洁发展机制的管理费用则是在整个项目过程中一直发生的。

当然,有些费用的发生与东道国的要求紧密相关,如果东道国没有这方面的额外要求,相关的费用也不会发生。

例如,如果东道国对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没有与一般建设项目相比额外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则这个交易成本中就不会包括这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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