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资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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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管理规章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 (3)

第三章投资管理的决策体制 (5)

第四章投资管理程序 (12)

第一节投资研究 (16)

第二节投资决策 (16)

第三节投资执行 (19)

第四节投资跟踪与总结 (20)

第五节投资核对与监督 (21)

第五章证券备选库的建立与维护 (21)

第六章基金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4)

第七章投资禁止与限制 (25)

第八章投资授权管理 (27)

第九章投资风险控制 (27)

第十章附则 (2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投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为投资人提供优质的投资管理服务,维护投

资资产安全,保护投资人的利益,明确投资管理的业务流程及相关部门

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

《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待定)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投资管理工作直接相关的所有部门和员工,以及运用投资资产进行证券投资的全过程。

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

第四条证券投资坚持规范、稳健、高效的投资原则。

第五条证券投资的管理原则是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

坚持投资决策中权利与相关责任对称的原则,做到决策有效、明确。第六条投资管理方式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在投资管理中既要遵守公司投资理念,又要根据不同的市场状况制定相应的投资原则。

第八条投资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投资禁止和限制制度。

第九条适应市场波动性的特点,根据不同的投资风险及投资目标,适当开展相机抉择投资。

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的首要原则是要充分了解投资人,了解投资人的投资目标、收益期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投资人利

益优先的原则,以受托人的职责精神、职业素质和长远的眼光为投资人

提供高水平的理财服务。

第十一条投资组合管理需遵循的原则

(一)长期投资的原则

公司信奉并遵循长期投资原则,致力于为投资人带来长期稳定的收

益。每个投资都将根据建立在深入研究基础上的投资策略进行投资,

不过多地局限于短线市场机会的寻找,而是以基本分析为基础,着眼

于发现不同行业和公司的长期成长潜力,从而分享中国经济长期成长

所带来的收益,为投资人谋取长期、稳定、安全的收益。

(二)风险收益配比的最优化原则

在构建投资组合时,追求风险收益配比的最优化原则,即在一定的风

险控制目标的前提下,利用收益分析技术,通过选择收益性和成长性

高的证券,尽可能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或者是以获取一定的投资收

益为目标,利用风险分析技术,通过选择风险低的证券和波动互补的

证券,尽可能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从而实现风险与收益配比的最优

化。公司的目标是为投资人提供最佳的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

(三)分散投资原则

公司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将通过选择多种不同的投资品种,通

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实现投资组合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统一。

(四)流动性原则

公司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将充分考虑投资股票、债券等证券品

种的流动性,以及投资组合整体的流动性,降低基金资产的流动性风

险,实现流动性与收益性的统一。

(五)全方位的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将全面的风险控制贯穿于投资管理的全过程,一方面在投资管理

团队内建立从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到投资跟踪全过程中的

全程风险控制;另一方面公司专门设立了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投资过

程的合理、合法、合规性,以及投资风险进行专门的独立的监控。对

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全方位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

第三章投资管理的决策体制

第十二条基金投资管理流程主要涉及以下部门及相关责任人:

(一)投资决策委员会

(二)风险控制委员会

(三)基金经理

(四)研究部

(五)交易室

(六)财务综合部

第十三条 基金投资管理组织结构图

资 投

产 资

汇 导

配 授 报 投

置 权 工 资

作 团

队 基

上 风

报 控 险

投资决风险控

投委会委

方 制 异

评 案 风 交

常 估 险 易 交

监 易 控 控 报 制

决策 投资 指令

支持 指令 传达

研究 运作 交易

需求 反馈

核对

研 究 部 基 金 经 交 易 室 财务综

第十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证券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

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以及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的其他投

资相关人员组成。

副总经理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在投委会授权权限范围内实

施投资计划,超出其权限范围的投资计划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制定投资程序及权限设置;

(2)根据《证券投资管理合同》确定基金的投资理念、投资原则以及投资限制;

(3)讨论基金经理定期出具的《投资策略报告》以及研究部的研究策略报告,审定各投资资产的配置方案,包括投资资产在不同市场、

股票、债券、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投资资产在重点市场、行业、产

业、板块之间的分配比例及融资规模,并根据市场形势对资产配置方

案进行调整;

(4)批准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的建立及调整;

(5)制定投资授权方案,对执行委员、基金经理作出投资授权,对超出投资权限的投资项目做出决定;

(6)评价基金经理的工作绩效;

(7)定期对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的投资风险评估和投资绩效分析报告进行讨论,并执行适当的策略、程序和方法尽量减轻投资风险。

第十五条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是公司投资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具体负责投资的

日常营运和管理。其主要职责为:

(1)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所管理投资的日常投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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