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奖惩制度.doc

XX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表彰严格履行质量职责,为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惩罚对质量不负责任的违规行为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质量职能部门、车间在从事产品设计、生产至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奖惩活动及外协供方质量行为、结果的奖惩。本制度代替:XX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04-03-01发布的《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2引用标准

XX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质量赔偿制度》

3职责

3.1质管科负责本制度实施的归口管理和制度的修订、报审。

3.2产品开发室、制造技术室、生产计划科是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负责为各种奖罚提供客观数据和理论依据,并参与查实、确认及验证活动。

3.3财务科负责质量经济效益和质量经济损失的核算。

3.4企业管理科负责在工资中对责任部门的奖罚金实施结算。

3.5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是本制度的仲裁机构。

4程序

4.1奖励

4.1.1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质量管理奖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获省部级奖励1000元,获国家级奖励2000元。

4.1.2对公司质量管理和质量工作做出贡献者,可根据事迹和项目效益,经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给予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

4.1.3工程技术人员积极钻研技术业务,发现设计上的质量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及时提出修改,经证实和确认,视质量提高的程度和经济效益的大小,给予奖励100~500元。

4.1.4在提高产品可靠性活动中,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能按期完成,效果达到预定目标,经过验证卓有成效和评审确认的项目,给予奖励500~5000元。

4.1.5发现工艺、工装、设备存在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能及时报告或采取纠正措施,避免了质量事故的发生,经查实,给予奖励50~300元。

4.1.6工作认真负责,为提高产品质量做出突出贡献,当年工作没有出现过废品的一线生产工人由车间推荐,经评选为“质量信得过个人”,给予奖励100~500元,以资鼓励。

4.1.7在生产、装配、调试、发运过程中,发现前道工序的质量问题,能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采取措施终止不合格品的流转,避免了质量事故的进一步扩大,经查实,给予奖励50~300元。

4.1.8积极开展降废减损活动,挖掘潜力,提高产品质量,使质量成本大幅度降低,产生的经济效益显著的,经过核算和评定,给予单位奖励200~2000元。

4.1.9在开展“质量月”活动中,积极组织开展活动,认真解决经公司审查同意或指定的实际问题,经过验证确实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废品率,成绩比较显著,给予单位奖励200~1000元。

4.1.10在开展QC小组活动中,活动开展较好,达到预期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经过评审确认的项目,给予奖励150~500元;评上公司级或以上的QC小组成果,奖励500~1000元。

4.1.11积极参加群众性质量活动,成绩显著,被评为公司级或以上先进集体的,奖励500~1000元。

4.1.12对敢于同不重视产品质量行为做斗争,揭发以次充好、隐瞒质量事故等的举报者,经查实,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200~1000元,并可根据本人意愿公司为其保密。

4.1.13质量相关活动(质量意识教育活动、质量培训、质量竞赛等)成绩比较显著,奖励2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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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4部门领导致力于质量管理,大力宣贯质量管理措施,使得本部门质量管理水平提高、有显著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奖励2000~5000元。

4.2处罚

4.2.1对责任部门/管理者

4.2.1.1对本部门/单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因本部门/单位的过程控制失误,引起后续过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甚至引起产品在用户发生重大质量外反馈,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的结果和影响程度,对责任单位管理者进行经济处罚2000~5000元外,并建议给予降职、免职等行政处罚。

4.2.1.2对本部门/单位质量体系的职能未落实,过程未进行控制的,在第二方或第三方质量体系审核发现重要不符合项的,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的结果和影响程度,对管理者进行经济罚款2000~5000元外,并建议给予降职、免职等行政处罚。

4.2.1.3对按本制度进行质量通报处罚属于部门责任的罚款,管理者(正、副职)承担50%,其他责任人员承担50%。

4.2.1.4在产品质量审核中,抽查样件被评定为不合格品,每次处罚主要责任部门200~500元。

4.2.1.5在公司组织的工艺纪律检查中,受检查部门被发现工艺纪律违规,每次处罚主要责任部门100~500元。

4.2.1.6责任部门以生产任务紧、资源不足为由降低技术、质量、工艺标准的,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的结果和影响程度,对责任部门/管理者进行经济罚款 2000~5000元。

4.2.2工程技术人员

4.2.2.1工程技术人员应对产品设计的正确性负责,若因设计文件差错而影响产品质量的,处罚责任者100~500元。

4.2.2.2产品设计、工艺文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更改和传递,若不按程序执行,发生技术文件不统一或者因此延误生产、影响产品质量,处罚责任者1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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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3工程技术人员应主动跟踪处理产品设计的现场技术问题,如无正当理由拖延而影响生产的,处罚责任者50~300元。

4.2.2.4设计文件未达到设计输入要求和未按规定进行评审,致使产品的主要性能低于国家强制标准和企业标准,造成产品性能先天不足,处罚责任者500~1000元。

4.2.2.5制造技术室应根据产品设计技术要求组织制订工艺规范,若因工艺文件差错而影响产品质量,或造成零部件错漏工序,处罚责任者100~500元。

4.2.2.6工艺文件应保证产品零件加工和装配过程在受控状态下进行,若工艺文件对生产过程没有明确控制要求,操作人员可以随意操作,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处罚责任者100~500元。

4.2.2.7工程技术人员应对其设计工装的正确性负责,因工装设计不合理而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处罚责任者100~300元。

4.2.2.8经过更改的产品、工艺和工装,新产品和新工装,特殊工序的工艺文件在批量生产前应进行验证,如未经验证就投入批量生产,造成产品质量不稳定或产生批量事故,对未执行有关程序的责任部门(人)给予处罚200~1000元。

4.2.2.9技术资料的发放、回收及处理,严格按程序规定进行控制;未做好技术资料的保管和控制工作,现场使用的资料有无效版本,或导致质量事故,处罚责任者100-500元。

4.2.2.10由于调整生产方案或变更工艺路线,或工艺路线不合理,错、漏导致产品质量事故,处罚责任者100~1000元。

4.2.3质量技术人员

4.2.3.1质管科按规定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管理评审,负责制定评审计划,编制评审材料,如未按时进行,或准备不充分造成评审困难或评审失效,处罚责任者200~300元。

4.2.3.2质管科负责组织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如未按规定进行内审,或内审过程不认真,每次处罚责任者100~200元。

4.2.3.3质管科负责组织产品质量审核,对不认真负责者,处罚责任者10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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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4质管科负责组织不合格品评审及《质量事故单》结论性意见签署,若因工作失误、签署意见差错而影响产品质量,处罚责任者100~500元。

4.2.3.5质管科对立项的QC小组作好指导工作,平时要督促检查,年终组织评选优秀成果并作好上报工作。未检查指导或者未及时评选优秀成果而延误上报工作,每次处罚责任者100~200元。

4.2.4采购人员

4.2.4.1采购人员要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负责,因工作失误造成外购件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影响生产计划和产品质量,处罚责任者200~500元。

4.2.4.2正常产品的采购必须到经评审合格的供方采购, 凡违反程序规定采购,或继续到评审判定为不合格的供方采购,处罚责任者100~500元。

4.2.4.3更换供方,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对其进行评审,判为合格供方后,方可进行正常采购,否则处罚责任者100~500元。

4.2.4.4外购外协件在订货时,应由采购部门按《技术协议管理规定》负责组织签订技术协议,对产品制造的质量保证能力的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作出规定,因未签订技术协议或技术协议未说明清楚,造成进货验收困难,影响生产进度,处罚有关责任者100~200元;物品流到装配工序,造成返工、返修或影响产品质量的,处罚责任者200~1000元。

4.2.4.5外购、外协的工装必须符合工装图纸要求,入库前必须经过验证合格,方可办理入库手续,若未经验证就入库并投入使用,处罚责任者100~500元。

4.2.4.6外购、外协件发现质量问题,采购部门应及时反馈到供方,要求供方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如不及时反馈信息,造成该厂家多批供货出现同样问题,处罚责任者200~1000元。

4.2.4.7采购人员不允许盲目采购。如购回“三无”(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标识)工装,采购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原材料及外购外协产品的,处罚责任者200~500元;为谋取私利而损害公司利益,不顾产品质量,一经发现,处罚责任者5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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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8外购、外协件未到货提前报检或已到货不及时报检造成误工、影响生产进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处罚50~200元。

4.2.4.9未经检验或未按《紧急放行和例外放行程序》办理放行手续的产品,不许随意流转使用,发现一次,处罚责任者300~500元。

4.2.5生产人员

4.2.

5.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按”、“三检”制度,若违反制度操作,致使产品质量偏离要求,处罚责任者100~200元;如使不合格品(或带有质量隐患的产品)流转到装配线上装配或流到用户手中,处罚责任者200~1000元。对造成3万元以上损失或因质量问题诉讼导致损失在 3万元以上的或诉讼对公司影响恶劣或退机事件的,可给予解除劳动合同。4.2.5.2下道工序发现上道工序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时,责任部门(或责任者)应及时、主动地查找原因,如相互推诿、延误生产进度的,处罚责任部门(或责任者)100~1000元。

4.2.

5.3特殊工序的工艺参数必须按工艺文件规定严格控制,若不按规定控制,致使产品质量偏离要求,处罚责任者100~500元。

4.2.

5.4关键工序和质量控制点工序,操作人员应按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操作,认真填写各种质量记录。不按规定操作,不填写质量记录,或随意取消控制点,处罚责任者100~500元。

4.2.

5.5装配过程应严格执行“三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制度,如发现有错装、漏装,未调整等责任事故,处罚责任者50元/次。未按工艺装配造成零部件损坏或将不合格品装上整机的,处罚责任者100~300元。

4.2.

5.6送入股司整机装配的零部件,因产品质量影响整机的装配,除责任部门快速反应及时地返修、换件外,对责任部门按每件处罚30~100元,影响特别大或不及时地返修、换件的,加倍处罚。

4.2.

5.7自制件未完工提前报检或已完工不及时报检造成误工、影响生产进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处罚5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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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5.8未经检验或未按《紧急放行和例外放行程序》办理放行手续的产品,不许随意流转使用,发现一次,处罚责任者100~300元。

4.2.

5.9按规定对自已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以保持设备精度或满足工艺要求。因设备问题影响生产进度或产品质量的,处罚责任者100~500元。

4.2.

5.10在加工过程中使用无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合格证超过有效期的工艺装备(刀、夹、模、量、检具等),造成产品质量偏离要求,处罚责任者100~300元。

4.2.6物流人员

4.2.6.1各种原材料经检验合格入库后,应保存有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和保持其合格状态的产品标识,即使经下料后留下的可用料头也应保持这种标识,若发现无证和无标识的原材料,处罚责任者100~200元。

4.2.6.2产品入库要按规定记录进出台帐,做到先进先出,若因管理不当,造成产品变质失效,或帐物不一,处罚责任者100~500元。

4.2.6.3由于装卸、运输、交接、保管防护不当,造成产品零部件磕碰、划伤、变形、锈蚀、摔坏,毛坯、原材料等混料、标识不清的,处罚责任者100~300元。因领错料造成批量质量事故的,处罚责任者1000元,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按质量等级条款处理。

4.2.6.4使用部门要正确使用工装,做好工装维护、保养工作。发现因使用不当,野蛮操作,不合理维护、保养致使工装损坏或失效的,处罚责任者100~200元。

4.2.6.5库存量具应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送检,保证在检验的有效期内发放使用,仓库管理员不按时100%送检(报检)或保管不善造成损坏、失准、锈蚀的,处罚责任者100~200元。

4.2.6.6自制、维修工装(夹、模、专用刀具、计量器具等)在正式投产前,应按规定组织进行验证。未经验证的工装即投入使用,影响产品质量,处罚责任者100~500元。

4.2.7检验、计量和理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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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1检验人员必须履行职责,按相关程序文件进行进货、过程和最终检验,如不按规定检验,或者不及时检、漏检、错检,处罚责任者50~100元。

4.2.7.2未检验或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含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不允许随意流转,因生产急需,必须按《紧急放行和例外放行程序》办理放行手续,作好记录、标识和跟踪。如未办理放行手续,无记录、无标识,或无跟踪结果,发现一次,处罚责任者100~300元。

4.2.7.3检验员发现不合格品后,及时填写《质量事故单》,责任者在接到信息后必须在半个工作日内到场签署处理意见,否则处罚责任者100~500元。

4.2.7.4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各种证明产品质量情况的质量记录,并妥善保管,若发现不认真填写、随意涂改、缺页损坏等现象,处罚责任者50元。

4.2.7.5检验、试验人员对各种证明产品质量情况的记录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处罚责任者200~500元。

4.2.7.6检验人员按规定完成对产品检测工作后,应做好检验状态标识,凡不做好检验状态标识的,处罚责任者50~200元。

4.2.7.7所有零、部件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装配线实施装配,若发现进入装配线的产品带有明显缺陷的,处罚责任者100~200元。

4.2.7.8计量人员应按规定对各部门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周检,并发相应的周检合格证,保证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准确,若发生漏检、错检和计量器具量值不准确或故意不检,处罚责任者50~100元。

4.2.7.9计量人员因计量器具保管不好或维修不当,造成计量器具锈蚀、丢失、零件基准变动、量具损坏的,根据情况,处罚责任者100~200元。

4.2.7.10金相理化操作人员应及时准确的完成生产所必须的金相理化试验,对其出具的试验报告的准确性负责,若出具的数据有错漏,影响产品质量,处罚责任者50~200元。

4.2.8销售、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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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1所有销售合同均需按相关程序文件进行合同评审,因未进行合同评审,造成公司不能及时供货,使公司荣誉受到损失,处罚责任者100~500元。

4.2.8.2销售部应加强待销产品的管理和维护,保持产品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报告有关部门),若将已知有故障或明显缺陷的产品销售给用户,损害公司形象甚至造成用户投诉,处罚责任者500~2000元。

4.2.8.3产品出厂应配齐随机文件和,如漏装随机文件或而造成不良影响,处罚责任者100~300元。

4.2.8.4在三包服务中,应按文件规定填写各种质量数据的原始记录,以确保原始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并及时传递到主管部门;对用户反映的各种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不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弄虚作假、知情不报、故意拖延者,处罚责任者100~500元。

4.2.8.5对用户反馈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若处理不及时、造成用户到上级机关投诉的,处罚责任者200~1000元。

4.2.8.6三包服务人员应认真搞好用户服务工作,如出现向用户索取钱物、谋取私利或故意拖延、刁难用户,或内外勾结损害公司利益者,如经发现,视情节罚款500~2000元。

4.2.9相关人员

妨碍质量检验人员执行正常业务工作,对质量检验人员进行无理谩骂、人身攻击的人员,一经查实,报质量管理委员会严肃处罚,并可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4.2.10处罚原则

4.2.10.1所有罚款均要求分解到责任者,任何车间、部门不得予以任何形式的补偿,一经发现,将加倍处罚。

4.2.10.2当年内重复违规或者相同事故重复发生的责任者,给予加倍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

4.2.10.3对因质量违规行为所造成的质量事故,除按本制度进行处罚外,相关责任单位还同时按《质量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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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0.4本制度所描述的质量违规行为,对于质量事故造成损失价值3~10万元者,对责任者处罚1000~10000元;损失价值10~50万元者,对责任者处罚10000~50000元;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者,对责任者处罚50000~元。

4.2.10.5对于本制度所描述的质量违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性质恶劣的除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外,根据后果影响程度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4.2.10.6未列入本制度所述的违反质量管理制度、工艺规定、程序文件规定和不执行有关会议决定的,构成质量违规行为或造成相关决定不能贯彻实施,对其责任部门及责任者处罚1000元~5000元;给公司造成批量质量事故和经济、信誉损失的行为,对其责任部门及责任者处罚5000-10000元,后果特别严重的参照4.2.10.3和4.2.10.4条款进行处理。

4.3供方奖惩

4.3.1供方在产品中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使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公司品牌受到严重损害的,按《质量赔偿制度》赔偿一切处理事故费用,并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由质量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取消其合格供方的资格。

4.3.2生产计划科负责按《供方管理程序》对供方进行不定期的考核和年终评价,并提请公司对优秀供方以提高供货份额、扩大供货品种等形式,对其进行奖励,不合格的供方,要降低供货份额,直到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4.3.3供方质量行为、结果奖惩,参照本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4.3.4供方配套产品质量问题和损失赔偿按《外协、外购物资质量赔偿制度》执行。

4.4奖、罚金管理

4.4.1奖励资金的来源:公司质量管理活动经费、质量罚款、质量事故责任赔偿金、总经理奖励基金等。若需总经理奖励基金时,由质管科提出书面报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4.4.2奖、罚金实施:奖金发放和罚金扣除,企业管理科根据质量通报或质量处罚所列的奖、罚金额进行月度汇总,从责任部门的工资中增加或扣除相应的奖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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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措施及奖罚制度 (2)

质量管理措施及奖罚制度 1、目的 为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品质,激励优秀员工,减少人为损失,提升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所涉及的品质活动范围。 3、权责单位 企管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定义 4.1轻微品质异常 产品在制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数量不超过5件/批次。返工或报废金额小于100元的品质问题。 4.2一般品质异常 指产品未出厂,下工序发现上工序造成返工或报废的品质问题;不良率大于20%(返工数量大于10件小于20件/批次;损失金额大于100元、小于1000元)。或出厂后发现不良被客户让步接收,未造成返工或退货的品质问题。 4.3重大品质事故 (1)被客户严重警告或罚款。 (2)退货或返修(数量大于20件/批次)。 (3)产品报废(报废金额大于5000元)。 (4)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延误交期。 4.4特大品质事故 (1)因品质问题而被客户取消供应商资格。 (2)因品质异常造成对方严重人身伤亡、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 5、责任划分 5.1 各生产小组必须对所加工、装配、自检的产品品质负责。 5.2 检验科应对经检验(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出货调试检验)后的产品品质负责。 5.3 工程技术、研发人员应对设计图纸、工艺的准确性负责。 5.4 仓库人员应对仓储的物料保存品质负责。 5.5 采购人员对采购订单文件的准确性、交期负责。 5.6 部门负责人负有品质监督责任。 5.7 销售送检人应先对文件确认产品型号规格后,方可送企管部检验。 5.8 若责任暂时无法划分,经企管部调查后开品质会讨论并报总经理裁决。 6、品质指标 6.1来料:单批次检验合格率>95%(每月)

项目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

濮阳建业壹号城邦 濮阳天和苑社区(一期)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 2012年7月4日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 CONSTRUCTION SEVENTH ENGINEERING DIVISION CORP.LTD.

审批栏 编制人:年月日审核人:年月日批准人:年月日

目录 一、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及规定..................................................................... - 4 - 1.1 工程质量验收相关制度................................................................................ - 4 - 1.2 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 5 - 1.3 “三检制”检查验收制度的实施............................................................... - 6 - 1.4 工程质量报验程序........................................................................................ - 6 - 二、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 7 - 三、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 7 - 3.1 原则................................................................................................................. - 7 - 3.2 途径................................................................................................................. - 7 - 3.3 主要奖励制度................................................................................................ - 7 - 3.4 主要处罚规定................................................................................................ - 8 - 附件: ...................................................................................................... - 10 -

质量管理奖惩细则

质量管理奖惩细则 1、目的 为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产品加工的过程控制,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责任感,激励员工全员参与,持续提升产品品质,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从进料到产品交付客户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3、职责 1. 品质部负责质量取证工作,各部门协助配合。 2. 公司副总、品质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惩处置工作。 4、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根据产品的加工流程和作业规范要求,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违反工艺纪律导致发生质量事故: 4.1 工艺标准文件编制错误导致加工错误发生质量问题的; 4.2 错领工艺标准文件导致加工错误发生质量问题的; 4.3 原辅材料、工装器具等未进行检验验收直接上线使用的; 4.4 原辅材料、工装器具等未进行外观自检确认直接上线使用发生质量问题的; 4.5 未按工艺标准要求操作,导致设备器具损坏或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 4.6 没有按标准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出现质量问题的; 4.7 因错检、漏检检验项目,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或客户端的; 4.8 因物料/产品保管不善,造成报废/降级/返工/退货的; 4.9 因无标识或标识填写错误而错发材料/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 4.10 未按标准要求包装导致产品受损,交付延误或客户投诉的; 4.11 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导致无法追溯的; 4.12 对质量问题没有进行原因分析并按期整改的。

5、奖励细则 5.1 操作员工的奖励 5.1.1 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品发生的员工,给予10元/次奖励; 5.1.2 发现工艺/技术文件等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每发现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 10-50元/次; 5.1.3 发现检验员将不合格品误判为合格品,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每发现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 予奖励10-50元/次; 5.1.4 及时发现上工序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避免不合格品继续使用者,每发现一次,给予奖励10元/ 次; 5.1.5 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 20-100元/次。 5.1.6 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在本职工作中未发生质量事故,且遵守工艺纪律积极配合 完成质量工作的员工,由所属部门主管和品质部主管共同评选推举为“质量标兵”,经审查确定后,给予50元奖励,视员工表现情况,推举1-3人(原始数据来源于《半成品内部品质异常汇总》、《终检品质异常汇总》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5.2 专职质检员的奖励 5.2.1 IQC/OQC: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当月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且遵守工艺纪律积 极完成质量工作的员工,给予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进料检验日报表》、《最终检验日报表》、《不合格品通知单》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 5.2.2 IPQC: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当月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且遵守工艺纪律积极完成 质量工作的员工,给予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过程检验日报表》、《不合格品通知单》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 5.2.3 对本岗位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

质量奖罚制度

质量奖罚制度 一、目的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二、职责 1、公司工程部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 2、公司工程部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3、项目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的审批,公司财务室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4、公司工程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三、适用范围 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项目部、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四考核的管理规定 1、考核内容 a)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b)项目部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 c)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d)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到人,

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2、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表1)评分,每季度末项目部质量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 3、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业主、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 4、考核的实施 (1)对项目部的考核 a)对项目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b)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项目部负责人500元。 c)项目部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项目部负责人200元~500元。 d)工程部组织三级验收时,施工项目通过二级验收后报请三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项目部施工的负责人500

项目质量奖惩制度

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小企业产业园) 项目质量奖惩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十七冶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小企业产业园)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六年八月 1总则 1.1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提高各施工人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从根源上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本制度针对的对象是现场的各家劳务及专业分包公司。 1.2本制度制定和实施依据 1.2.1政府部门颁发的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 1.2.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 1.2.3集团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管理体系程序汇编》等质量文件。2处罚形式 2.1对于轻微及一般质量问题,通过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的形式进行处罚,如在规定的期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将视情节严重,将处以经济处罚。如已经发生过的质量问题再次发生的,将处以经济处罚。 3土方工程 3.1回填土土质不符合要求的,一经发现下发整改通知单,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每平方罚款100元,并责令换土、返工。 3.2基坑四周不按要求进行分层夯实,一经发现下发整改通知单,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每平方罚款100元,并责令其返工。 3.3灰土必须过筛,配比准确,拌合均匀,湿度适宜,分层夯实,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4 土方超挖的处罚责任单位每平方100元,并由责任单位负责超挖部分的处理。 4模板工程 4.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每处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立杆底部无垫块的一个立杆罚款10元,以此类推。 4.2墙身大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因松动丝杆过早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50-100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50元。 4.3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每处罚款200元,位置偏差30mm以上者,每处罚款100元。 4.4混凝土墙、柱发生爆模,一次罚款1000元,梁板爆模一次性罚款5000元。 4.5模板拼缝处必须严密,严格控制在2mm以内。拼缝宽度大于2mm 则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拼缝宽度乘以10元,如拼缝宽度为5mm,则5X10=50元。 4.6墙柱梁板的模板内部界面尺寸超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规定的,每处罚款50元。 4.7模板拆下后,下次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并维修好,违者每平方米罚款10-100元。 4.8混凝土墙角模板支撑不牢,造成墙体位移者,每道墙视位移严重情况罚款50-200元。

【公司文件】质量管理奖惩办法新

重庆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质 量 管 理 奖 惩 办 法 =======发行时间=======

1.目的 为界定质量责任,明确奖惩额度,提升员工对质量的认识,有效降低质量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管理;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或/和人员。 3.定义 批量不合格:指连续5个单位产品不合格或特定批次超过5个单位以上; 质量事故: 3.2.1产品批量不合格、报废,导致浪费人工、材料等或影响交期的生产质量事故; 3.2.2因产品质量异常造成的客户强烈投诉、批量退货(返工)事件。 质量管理连带责任:指质量管理活动中,依组织层次其直接、间接主管需对其下属所做出的改进或造成的质量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4.权责 总经理: 4.1.1质量奖惩的最终核定(有争议时); 4.1.2质量事故处理的核定。 技术部长: 4.2.1一般质量奖惩事项的处理; 4.2.2质量异常原因分析裁定; 副总经理:质量奖惩事项的评审; 生产部: 4.4.1异常分析、异常改进、异常的评审、改进项目执行; 4.4.2质量会议的主持; 4.4.3改进与纠正措施的实施、跟进、验证、统计; 4.4.4新员工培训、作业纠正、管理建议规定; 4.4.5日常质量活动协助、支援、配合 相关部门:技术改进、技术类异常的呈报,改进、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

5.奖惩分类: 奖励:通报表扬、嘉奖、记小功、记大功 惩罚:口头警告、小惩、记小过、记大过 6.质量管理连带责任: 7.质量奖励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对有功人员通报表扬或记嘉奖: 7.1.1向品质人员反映产品质量或过程质量问题(非本岗位范围内),品质确认符合的; 7.1.3向品质人员举报他人不按质量要求进行作业,经确认为事实的(每一次奖励20 元),累计三次另记嘉奖一次); 7.2.5 连续半年其质量水平在同类制造单位中排名第一,其班组长记功一次(属下员 工各记嘉奖一次),责任QC记功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对有功人员记大功或考虑职位晋升: 7.3.1 解决公司产品技术难题,在一年内避免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或节约生产成本达到 2万元以上的,能使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给予记大功,并考虑是否 晋升; 7.3.2 连续一年未出现批量质量事故或连续半年其质量水平稳步上升、连续一年其质 量水平在同类制造单位中排在前两名,其班组长记大功一次,责任QC记功两次。 其它按相应的奖惩措施执行。 8.质量处罚办法 文件、会议纪要、改善措施未执行的,内部检查发现第1次口头警告,第2次起每发生一次记警告一次(影响生产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据其影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三方审核中提出的问题未及时有效进行纠正或改善的,其责任主管据其情节的轻重给予警告或以上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降职降薪或辞退处理。

企业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湖南太阳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表彰严格履行质量职责,为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惩罚对质量不负责任的违规行为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质量职能部门、车间在从事产品设计、生产至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奖惩活动及外协供方质量行为、结果的奖惩。 2引用标准 湖南太阳龙科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3职责 3.1品保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实施的归口管理和制度的修订、报审。 3.2研发技术管理中心,生产管理中心是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负责为各种奖罚提供客观数据和理论依据,并参与查实、确认及验证活动。 3.3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质量经济效益和质量经济损失的核算。 3.4人资行政中心负责在工资中对责任部门的奖罚金实施结算。 3.5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是本制度的仲裁机构。 4程序 4.1奖励 4.1.1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质量管理奖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获省部级奖励1000元,获国家级奖励2000元。 4.1.2对公司质量管理和质量工作做出贡献者,可根据事迹和项目效益,经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给予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 4.1.3工程技术人员积极钻研技术业务,发现设计上的质量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及时提出修改,经证实和确认,视质量提高的程度和经济效益的大小,给予奖励100~500元。 4.1.4在提高产品可靠性活动中,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能按期完成,效果达到预定目标,经过验证卓有成效和评审确认的项目,给予奖励200~1000元。 4.1.5发现工艺、工装、设备存在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能及时报告或采取纠正措施,避免了质量事故的发生,经查实,给予奖励50~300元。 4.1.6工作认真负责,为提高产品质量做出突出贡献,当年工作没有出现过废品的一线生产工人由车间推荐,经评选为“质量信得过个人”,给予奖励100~500元,以资鼓励。

机械厂质量奖惩管理制度

质量奖惩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贯彻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公司将围绕质量目标及其分解指标,对给厂产品质量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圆满完成质量目标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质量目标的、违反质量体系相关规定及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对产品或服务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活动与人员。 三.职责 3.1对生产员工的质量奖惩,由质检部提出,经质检部主管批准后实施; 3.2对车间主管级员工的奖惩,由部门领导批准后实施; 3.3对部门领导的奖惩由公司领导提出; 3.4公司负责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四.主要内容 4.1 质量奖惩原则 4.1.1公司设立年度质量奖用于奖励生产一线的员工。 4.1.2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隐患,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属职责范围等因素给予10-1000元的奖励。 4.1.3对于为厂质量水平的提高或为避免重大质量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评为厂的质量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特别奖励。

4.1.4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行使相应的质量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及公司财产损失的,对直接、主要责任人员按照本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4.1.5对造成严重损失或累次出现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者根据损失大小、主观和客观的原因,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与质量处罚可同时进行。 4.2 车间员工质量考核办法 4.2.1各车间生产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对违规操作的人员给予5-50元的处罚,如因此造成产品不合格,追加不合格品处罚,并视情况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4.2.2同一工序多人或小组操作,奖惩责任不能区分到个人时,由成员平均分摊或小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分摊。 4.2.3对生产过程中故意以次充好,弄虚做假者,不按权限规定私下处理,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等情况,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5元;第二次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并处罚10元。 4.2.4操作人员有责任及时将发现的质量问题向上级反映,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2.5自检互检,生产员工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操作前检查物料、操作完检查产品是否合格。不合格品自检时发现告知车间检验员并即刻按要求纠正,扣罚按照质量奖惩规定的1/3计算,如未造成经济损失可免于处罚;未发现,流到下一道工序,互检时发现,则按照质量奖惩规定全额处罚。每一位生产员工都有责任检验前面工序的产品质量,根据操作规程,互检未能及时发现上一工序的质量问

项目质量奖罚制度

质量奖罚制度 审批: 审核: 编制: 甘肃第四建设集团四公司

一、总则 1、为强化四公司质量管理工作,提高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甘肃第四建设集团关于印发《科技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二、制度内容 (一)上级部门检查的奖罚 1、在上级组织的科技质量大检查中居前三名的项目部,公司分别奖励1500元、1000元、500元。 2、获省级、部级表彰奖励时前三名分别奖2000元、1500元、1000元。 3、在建投、集团公司的检查中,发现严重不合格项罚项目部2000元,对造成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的按20%的比例罚款。 4、对存在的质量问题不认真整改或不按要求限期整改的罚款2000元,项目经理罚3000元。 5、获甘肃省建设科技示范工程的项目部奖励3000元;获甘肃省建设科技进步奖的项目部奖励2000元;获省级优秀QC小组成果奖奖励2000元;建总级优秀QC小组成果奖奖励1000元;集团公司级优

秀QC小组成果奖奖励500元。 6、获专利一项奖励3000元;获科技成果鉴定奖一项奖励2000元;获国家级工法奖励5000元;获省级工法一项奖励3000元,获建总工法一等奖奖励2000元。 (二)、获精品工程奖罚 公司经理:获得一项“鲁班奖”,奖励8000元;获得一项“飞天金奖”,奖励2000元;获一项“飞天奖”,奖励2000元;获得一项地市级奖,奖励1000元。 项目部其他人员:公司的奖励由集团公司发放后,分配对象主要是项目部、公司的有功人员,原则上奖金由公司总工、项目经理根据岗位按贡献大小决定分配。 (三)、公司对项目部检查的奖罚 项目经理未按自己的质量职责组织施工或者组织不利的给予通报、罚款处罚。对工程验收合格的、未发生任何质量事故的,本单位一次给予5000-3000元的奖励。 2、项目技术负责人未按自己质量职责进行工作的,施工方案未及时编制、技术交底未及时交底的、未组织技术验收的、技术交底未及时下发至项目施工人员及班组的,给予每次500元的罚款,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完成各阶段质量工作的,工程分部、分项验收合格的,给予1500-1000元的奖励。 3、项目施工员未按自己的质量职责进行施工的,造成施工过程中返工处理损失的,每次给予500元的罚款,并在本公司内部通报。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中交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修订版) 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 2016年3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1) 第三章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2) 第一节总则 (2) 第二节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及方针 (3) 第三节过程控制中的奖惩 (4) 第四节奖惩程序 (4) 第五节附件 (5)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加强嵩昆高速公路施工质量,进一步提高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工程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部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综合考核评比活动。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比活动依据: (一)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二)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三)项目的批复文件、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 (四)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 (五)《云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应坚持严肃、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条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分由质量管理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评分,原材料及试验管理等四部分内容构成,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分为100分,考核分数按附件一《质量管理部月度综合考评表》所列内容及标准进行计算,各项分值为整数值。考评分数低于75分的、考核期内发生一般重大质量事故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质量管理月度综合考核总分=(质量管理行为评分+工程实体质量评分+原材料+试验管理)/2 第六条质量管理月度综合考核评分纳入分部月度综合考,考评,权值占15%。 第三章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增处强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提高嵩昆高速公路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为业主提供精品工程和满意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5〕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交

质量管理奖励制度

质量管理奖励制度 1目的为促进各项质量治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职员的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从而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有效的落低质量损失。 2范围 2.1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及质量治理体系运作的治理; 2.2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或/和人员。 3权责 3.1总经理 3.1.1质量奖惩及处理的最终核定; 3.1.2本制度实施的监督。 3.2质量例会:质量奖惩事项的评审。 3.3品质部 3.3.1质量咨询题的汇总及提出; 3.3.2质量例会的主持; 3.3.3改进与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 3.4相关部门:质量咨询题的分析、质量改进、质量异常的呈报、改进及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 3.5行政部:质量奖惩的行政审批。 4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及奖励 本公司鼓舞职员钻研业务知识,别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赋予奖励。 质量奖励分为:张榜表扬、颁发奖品或奖金。 序号质量奖励范畴奖励4.1.1发觉并向品管反映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幸免质量事故发生者(非本职工作)赋予50元/次奖励4.1.2发觉躲藏的质量咨询题,及时提出幸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赋予50元~200元/次奖励 成绩突出者按减少(挽回)损失额的5%赋予奖励4.1.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用在产品质量提高、操作便捷及成本消耗落低等方面有成效的赋予50元~100元/次奖励 成绩突出者按制造效益额的5%赋予奖励4.1.4反映公司产品存在设计、工艺、标准、图纸、作业指导书上的缺陷,经技术部确认符合的赋予50元/次奖励4.1.5月度工序一次检验合格率、成品一次交收合格率两者平均大于97%每超过1个百分点赋予车间1000元奖励序号质量奖励范畴奖励4.1.6月度生产班组一次检验合格率大于98%每超过1个百分点赋予班组成员50元/人奖励4.1.7当月发往顾客处产品无质量别良反馈的当月赋予品质部200元奖励4.1.8后道工序发觉前道工序已流转产品质量咨询题,经品管、技术确认属实的赋予40元/次奖励 4.1.9发觉公司质量治理体系存在别符合项并向行政部提出,经确认属实者赋予100元/次奖励4.1.10每月的体系稽查中体系维持最佳部门赋予部门人均20元奖励4.1.11对在质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但别能直接计算其经济效益的;视其妨碍程度大小由总经理或管代批准赋予特别奖励5质量事故 5.1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处罚 关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依照造成事故的归类赋予别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方法为下列一项或几项: a、口头警告、罚款、通报批判、行政处分、落级、留职察看、辞退; b、绩效奖金及计件工资按比例扣罚。序号质量事故定性处罚5.1.1编制工艺文件与实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一、质量管理职责 1、组织领导。 2、总经理质量责任制。 3、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4、质量管理制度。 5、质量奖惩考核办法。 6、质量管理网络图。 二、生产设备、测量器具的管理 1、设备管理制度 2、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3、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4、设备检修制度 5、检测仪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 三、技术文件管理 1、原料质量要求 2、包装材料质量要求

3、工艺文件明细表 4、技术管理制度 四、采购质量控制 1、采购原辅材料、通用包装的质量控制制度 2、委托加工品质量控制 五、工艺管理制度 六、产品质量检查 1、质量检验机构 2、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3、检验结果的处理 七、安全生产制度 一、质量管理职责 1、组织领导(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的质量工作 2、总经理质量责任制 (1)实行工厂方针目标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掌握生产动态的同事,要掌握质量动态,在检查生产任务的同时,要检查质量指标完成情况,以保证企业全面完成生产任务。 (3)组织召开质量工作会议解决生产中遇到质量问题。 (4)审核公司检验报告,批准工艺文件,不合格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退货。

3、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1)质量方针:质量第一,用户第一。 (2)质量目标:出厂成品合格率达到100%,努力实现产品的零投诉,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 4、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方针贯穿于全厂的生产和管理工作,从原材料进厂、加工到售后服务,自始至终要体现质量第一的思想,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 (2)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以良好的工作质量,通过不断提高工序质量稳定提高产品质量,生产出更多满足客户要求的成品。 (3)总经理应重视质量,组织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分析质量工作情况:处理重大质量问题;表扬和奖励为产品质量做出显着成绩的员工。 (4)生产部主任负责组织生产人员实施总经理下达的生产任务,及时把有关质量问题反馈给总经理。 (5)采购人员要保证采购的原材料及外购件的质量,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把握好“进口”关,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要上报总经理批准后退货。 (6)仓库保管员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有权拒绝验收入库。 (7)生产工人应严格遵守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做好生产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8)检验人员应及时按规定对主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检验,认真做好质量检验的原始记录,对检验报告的数据负责。检验报告的审核人为总经理。 (9)销售人员应及时把有关质量问题反馈给总经理。

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制度

质量管理奖罚制度 xxxxxxxxxxx项目部 xx年xx月xx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质量理念,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处罚。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3000元。 第四条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量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800元的奖励。 第五条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的奖励。 第三章处罚条例 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六条项目部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七条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八条所有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合格,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否则承担经济损失。 第九条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第十条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一条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则将给予200/次的罚款。 第十二条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量部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质量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1.0目的 为规公司质量管理奖惩工作,增强员工质量意识,充分调动其提高产品质量的积极性,树立实物质量与部门效益、个人利益直接挂钩的损益赔偿观念,以适当的经济手段调动和发挥各部门提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稳定和提高产品实物质量的积极性,特制订本细则。 2.0围 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奖惩的实施和管理。 3.0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 质量管理奖惩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3.2 相关部门 执行本细则之规定。 4.0术语和定义 采用ISO9000:2005质量管理体系术语、定义以及IRIS:R02国际铁路行业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术语、定义。5.0质量管理奖惩基准分 根据公司各单位质量管理工作具体情况,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要求,采用扣分和加分的方式实施质量管理考核和奖励,考核或奖励分值合计不大于100分。 6.0 质量管理考核原则 6.1 同时违反两条或两条以上的考核项目,按扣分高的条款执行考核,不重复考核。 6.2同一事件同时违反两次(含两次)以上,每再发现一次加倍考核。 6.3 核定属百分数的考核指标实际完成情况时,按四舍五入原则核定。 6.4 某一考核项目如有关联责任单位时,按扣罚直接责任单位分数的50%予以扣罚;如关联责任单位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时,按责任大小,按比例分摊扣罚。 6.5 当本工序单位发现上工序单位流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指可发现或处理的质量问题)时,则直接责任单位为上工序;如本工序单位将该产品未进行处理就流到下工序单位时(无论本工序单位加工或不加工),则将追究本工序单位为直接责任单位,而上工序单位则成为关联责任单位。 6.6 任何由于个人主观原因或虽是客观原因造成但自检仍可以发现的质量问题没有处理擅自流入下工序造成返工(修)(指经返工后成为合格品的或可降级使用), 均视为责任返工(修)。 6.7 某一产品发生3件(含3件)以上同类质量问题,视为批量质量问题;相同或类似产品质量问题在一个月连续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视为惯性质量问题。 6.8 实际指标不足一个单位时,按一个单位计算。 6.9 铁道部、南车集团对公司实施质量管理考核时,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必要时,按公司《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组织实施质量改进。 6.10 属于产品在装配和运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投诉和客户服务相关的考核,按照《客户(产品运用质量)投诉和客户服务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质量管理考核。 6.11 涉及产品实物制造现场的质量考核,应遵循先提醒再考核的原则。 7.0 质量管理考核实施

质量管理奖罚制度

二工区质量管理奖罚制度 一、质量奖罚制度 为强化兰新铁路第二双线项目部二工区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全体员工及作业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新铁路第二双线项目部二工区。 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质量问题,工区将进行针对性的罚款。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将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0元,质检负责人罚款1000元,施工队罚款5000元;发生一般性质量事故,将对技术负责人罚款500元,质检负责人罚款500元,施工队罚款1000元; (2)工程由于施工错误或其它原因造成大面积返工,给予责任人500元/次的罚款。 (3)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将对负责本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人员200元/次的罚款。 (4)质量记录不齐全或填写不符合要求,从而造成工程不能及时验收的,对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5)质量整改不及时,通知单不回复或整改未达到要求,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6)在施工中由于不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而造成返工现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测量作业未进行双检复核的就进行作业,对相关人员罚款200-500元。 (7)对关键重要项目的施工,未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技术上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对负责本项目的技术人员罚款100元。 (8)分部、分项工程未严格实行“三级检查制”,验收时因未检查出的重要问题而不通过验收的,对质检员罚款200元。 (9)混凝土浇筑施工未办理开盘通知单,而擅自浇筑,对责任人除对造成的后果负责外,还进行罚款100元。 (10)混凝土浇筑完后应按要求及时养护,发现没有进行养护的,对施工队罚款100---500元。 (11)混凝土结构达不到内实外光、缺棱掉角。施工队罚款100--500元,现场负责人罚款200元/处,质检人员罚款200元。 (12)现浇混凝土上出现蜂窝、麻面。施工队罚款100--500元,现场负责

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增强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为社会提供精品工程和满意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交通部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规定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第三条奖金设置。 公司从利润中计提部分资金设立质量奖励基金,质量罚款所得亦列入质量奖励基金,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收取,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章工程质量奖励与处罚 第四条公司对取得优质工程的项目部在业主给予的奖励外进行公司内部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创鲁班奖工程,按产值的10.0‰奖励 2、创国家金质奖工程按产值的8.0‰奖励;银质奖按产值的6.0‰奖励 3、创省优工程或省样板工程按产值的5.0‰奖励 4、创市优工程或市样板工程按产值的3.0‰奖励 5、对于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按部颁规范达到优良工程或市政项目按业主施工合同要求达到优良工程,且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按产值的2.0‰奖励。

第五条对未完成业主确定的质量目标的项目,按该项目产值的2.0‰进行处罚,在项目奖金中扣取。 第六条由我司总承包工程获得市优以上奖励时,按上述奖励比例对分包单位进行奖励 第七条以上奖项必须待评优证书颁布后下发,无评优证书,一律不给予奖励 第八条对获得国家、行业和省份其他质量先进称号的,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工程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消除和避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施人员),公司视贡献大小给予500~5000元的奖励 第十条所有奖金分配表须经公司工程部、人保部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门执行 第三章过程控制中的奖励与处罚 第十一条在公司组织的季度质量评比活动中,第一名奖励项目部锦旗一面、现金10000元,第二名奖励项目部现金8000元,对排在最后一名并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元奖金的处罚。连续三次工程质量被评为倒数第一的项目部,取消其年终所有奖项的参评资格。质量评比主要内容有项目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内业资料、文明施工四个方面,具体见附件一。评比按综合得分高者,确定名次

xx市政工程公司质量管理奖惩规定.pdf

施工质量管理奖罚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落实质量管理职责,激励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质量的责任感 和创造性,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遵照全面质量管理的原则,坚持质量管理系统化、标准 化途径,发挥奖罚办法的激励约束作用。 第二章工程项目的奖励 第3条公司对获得国家级优秀“QC小组”称号的小组奖励5000元,对获得北京和建设部级的优秀“QC小组”奖励3000元,对获集团公司优秀“QC小组”奖励2000元,根据公司《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进行奖励的QC 小组,不再给与此项奖励。 第4条在公司组织的年度质量检查评比中,排名位于第一、第二名的 项目部,分别给予5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排名位于末尾的项目部给与通 报批评。 第三章施工过程的奖励与处罚 第5条在建设行政部门或甲方单位组织的全年质量检查评比中排名靠前,给集团和公司争得荣誉的项目部,公司将给予通报表彰,并在公司年度 质量检查评比中予以加分。对排位靠后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对集团和公司

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部,按照情节轻重,并在公司年度质量检查评比中予以减分,并进行通报批评。 第6条各项目部必须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凡不按公司要求和有关规定 设置质检机构或专职质检员无证上岗的项目部,视情节对该项目部处以1000元~3000元罚款并限期改正。 第7条各项目部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奖罚制度,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对质量制度缺失或制度不落实的项目部处以1000元~3000元罚款并限期改正。 第8条对于集团、甲方单位或质量行政部门的质量检查过程中提出的 问题,项目部须及时向公司技术质量部反馈,若隐瞒不报的,视情节对项目 部给予1000元~5000元罚款。 第9条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工程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并及时发现质 量隐患、消除或避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 和个人,公司视贡献大小给予500元~5000元的奖励。 第四章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处罚 第10条施工过程中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时,项目部必须制定相应的处 理方案,并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或停工整顿处理,并对该项目部处以1000元~5000元罚款。 第11条质量事故的处罚: (1)发生质量事故时,项目部必须向公司技术质量部报告。 (2)对于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部组织事故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汇编)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 为加强项目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职责 一、项目公司总经理为项目工程质量全面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根据项目部(项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在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程质量的检查。 二、项目公司工程部经理为工程质量直接负责人,保证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规程在项目工程中传达、贯彻、落实、执行;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项目公司工程部为质量管理制度具体监管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管。 三、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简称甲方代表)为自己所分管工程的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对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负责监管自己所分管工程施工管理,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搞好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按时向公司项目工程部经理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规范及规程,以及社会上先进的施工管理经验、先进的施工工艺等,经过消化,引入公司内部推广使用。 四、监理单位按工程项目建立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所监理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机构应由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组成,分工负责,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组成施工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所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 1 质量策划: 1.1 建立一个完善的项目管理机构。 1.2 明确项目管理机构中每一个岗位人员的职责。 1.3 在工程立项之后,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质量计划,其应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甲供材料四大方面。 1.3.1 勘察、设计、施工的分包商和甲供材料的分供商确定参照“合同评审”和“采购”。 1.3.2 对分包商提出的方案或分供商提供质保书进行审核和认可。 1.3.3 对新技术、新材料提出质量保证措施。 1.3.4 对工程或材料的验收要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1.3.5 明确和准备质量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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