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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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预防接种规章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规章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医院预防接种工作,提高群众免疫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相关部门的预防接种工作,具有强制性,遵守本规章制度是医院全体工作人员的必要义务。

第二章预防接种管理1.医院设立预防接种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并监督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医院应建立健全预防接种档案,记录每位患者的接种情况,确保接种信息真实可靠。

3.医院应加强对预防接种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接种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接种对象1.医院应根据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和接种年龄,对符合条件的人群进行预防接种。

2.医院应定期开展对接种对象的免疫咨询和宣传工作,引导患者积极参与接种活动。

3.医院应根据疫情情况和个体免疫状况,加强对特定人群的接种工作。

第四章接种程序1.医院应制定完善的接种程序,包括接种时间、地点、流程等内容,确保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2.医院应配备专业接种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接种对象进行接种操作。

3.医院应做好接种后的观察和记录工作,及时处理接种不良反应和异常情况。

第五章接种疫苗1.医院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疫苗采购渠道,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2.医院应建立疫苗冷链管理制度,保证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的安全性。

3.医院应定期检查和清点疫苗库存,确保疫苗有效期和完整性。

第六章质量控制1.医院应建立预防接种工作考核机制,定期对接种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

2.医院应建立预防接种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汇总和处理接种相关问题。

3.医院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接种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章处罚规定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医院工作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记过、降职或辞退等处理,严重者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1.本规章制度由医院预防接种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违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预防接种所有的规章制度

预防接种所有的规章制度

预防接种所有的规章制度一、法律依据中国的预防接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国家对传染病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责任和公民的接种义务。

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健全传染病预防接种工作机构和制度,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

二、行政责任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传染病预防接种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卫生部门要加强预防接种技术指导和监督,保障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预防接种工作的统筹管理,确保学生的接种率。

其他部门也要积极支持和配合预防接种工作。

三、疫苗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疫苗的审批、监督和检测工作,保障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疫苗生产企业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生产疫苗,保证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卫生部门负责对疫苗的存储、运输和接种工作进行监督,防止疫苗受到污染或变质。

四、接种对象根据国家的疫情形势和传染病的流行情况,确定需要进行预防接种的对象和范围。

一般来说,婴幼儿、学生、军人、医护人员等是优先接种对象。

对于一些传染病高发地区或高危人群,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接种措施,加强预防接种工作。

五、接种程序预防接种分为初次接种和加强接种两个阶段,要按照国家的接种日历和程序进行。

对于初次接种的对象,要根据年龄和健康状况确定接种计划和疫苗种类。

对于加强接种的对象,则要根据接种史和免疫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加强接种。

六、接种记录对所有接种对象进行接种记录管理,建立个人预防接种档案。

要做好接种记录的登记、保存和查询工作,及时更新接种信息。

对于未按时接种或漏接疫苗的对象,要及时进行提醒和补种工作。

七、宣传教育加强对预防接种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预防接种的知识和意义。

要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公众的接种意识和参与度。

对于一些传言和误解,要及时澄清和解释,避免影响接种的正常进行。

八、监测评估建立健全的预防接种监测评估机制,对接种效果和覆盖率进行监测和评估。

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接种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障接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医院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规范医院预防接种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和疫苗接种质量,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自愿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疫苗接种的覆盖面和效果。

二、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1. 成立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组,由分管院长、预防保健科、感染管理科、护理部、门诊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院预防接种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

2. 预防保健科负责预防接种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疫苗采购、储存、配送、接种、监测和信息报告等工作。

3. 感染管理科负责预防接种相关的感染控制工作,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安全。

4. 护理部负责预防接种的护理工作,确保疫苗接种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5. 门诊部负责预防接种的预约、登记和导诊等工作。

三、疫苗采购和储存1. 疫苗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资质的疫苗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 预防保健科应建立疫苗采购记录,包括疫苗的生产厂家、品种、批号、数量、价格等信息,并定期对疫苗采购情况进行审计。

3. 疫苗应储存在专用疫苗冰箱中,温度应控制在2-8℃范围内,湿度应控制在60%-80%范围内。

4. 疫苗冰箱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疫苗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四、疫苗接种1. 疫苗接种应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内进行,由具备资质的医护人员负责接种。

2. 医护人员应具备预防接种相关的专业知识,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3. 医护人员应按照疫苗说明书和接种方案,对患者进行疫苗接种。

4. 疫苗接种前,医护人员应向患者告知疫苗的种类、作用、禁忌、不良反应等信息,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5. 疫苗接种后,医护人员应告知患者注意事项,如接种部位的护理、不良反应的观察等。

6. 医护人员应做好疫苗接种记录,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疫苗种类、批号、接种时间等信息。

预防接种各种制度范文(3篇)

预防接种各种制度范文(3篇)

预防接种各种制度范文预防接种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的传播。

为了确保接种工作的有序开展,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

下面将介绍一些预防接种各种制度的范本。

一、接种管理制度1. 接种时间规定:根据疫情和疫苗供应情况,制定接种时间表,明确各类疫苗的接种时间要求。

2. 接种资格审核:建立接种登记系统,对接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核实其身份和接种条件,确保接种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接种信息记录:要求医疗机构将接种信息及时记录在接种证、电子健康档案等相关系统中,确保接种人员的接种记录完整可查。

4. 疫苗存储规范: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建立疫苗存储管理规范,如温度、湿度控制等。

5. 接种安全监测:建立接种后的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及时报告和处理接种后不良反应情况,确保接种的安全性。

6. 接种宣传教育:开展接种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传达接种的重要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接种的覆盖率。

二、疫苗采购管理制度1. 疫苗采购程序:建立疫苗采购审批流程,明确采购程序,规范采购操作。

2. 供应商选择标准:设立供应商评估体系,选择合格的疫苗供应商,确保疫苗质量可靠。

3. 疫苗质量检测:建立疫苗质量检测制度,对采购的疫苗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疫苗配送监管:加强对疫苗配送环节的监管,确保疫苗的安全运输和储存。

5. 疫苗库存管理:建立疫苗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库存状况,及时补充不足,避免过期疫苗的使用。

三、接种场所管理制度1. 接种场所设施要求:根据接种工作的需要,设立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接种场所,确保接种的场所环境卫生和安全性。

2. 接种场所消毒规范:制定接种场所的消毒操作规范,确保接种环境的清洁和无菌状态。

3. 人员培训要求:对接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接种技能和职业素养,确保接种工作的专业性。

4. 接种场所的接种服务规范:制定接种服务规范,明确接种程序和服务要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满足接种人员的需求。

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制度指的是一种由政府或相关机构组织和推行的
接种疫苗的规定和措施。

它的目的是保护公众免受疾病的
侵害,通过预防接种来控制和消除传染病。

预防接种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疫苗研发和生产:政府或相关机构会投资资金和资源用
于疫苗研发和生产,确保疫苗的质量和供应。

2. 疫苗接种计划:制定详细的疫苗接种计划,规定疫苗的
接种时间和顺序,以确保每个人都能按时接种适当的疫苗。

3. 接种场所和服务:设立接种点和提供接种服务,使得居
民能够方便地接种疫苗,并提供专业的接种指导和建议。

4. 接种记录和监测:建立健全的接种记录系统,记录每个
人的接种情况,并建立监测机制,追踪接种效果和副作用。

5. 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疫苗的
认知和接种意愿,提供准确和科学的信息,消除疫苗的误
解和恐惧。

6. 法律和政策支持: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政策,鼓励和支持
疫苗接种工作,保护接种者的权益,追究拒绝接种的违法
行为。

预防接种制度的有效实施对于控制和消灭传染病具有重要
意义,可以有效减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公众的健康
和安全。

医院预防接种各项管理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各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预防接种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预防接种门诊管理1. 预防接种门诊应设立在交通便利、环境整洁、设施齐全的区域,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设备。

2. 预防接种门诊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为儿童和成人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3.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登记、接种记录、接种证发放等管理制度,确保接种信息准确、完整。

4. 预防接种门诊应定期开展预防接种宣传,提高群众预防接种意识。

三、预防接种人员管理1. 预防接种人员应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专业培训,取得预防接种资格。

2. 预防接种人员应严格遵守预防接种操作规程,确保接种安全。

3. 预防接种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水平。

四、预防接种疫苗管理1. 预防接种疫苗应从合法渠道购进,确保疫苗质量。

2. 预防接种疫苗应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要求进行管理,确保疫苗效价。

3. 预防接种疫苗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预防接种档案管理1. 预防接种档案应包括接种者信息、接种疫苗名称、接种日期、接种剂量等。

2. 预防接种档案应实行电子化管理,方便查询和统计。

3. 预防接种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六、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1. 预防接种发生异常反应时,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应遵循“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

3.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过程中,应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保障接种者权益。

七、监督检查1. 医院应定期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预防接种监督检查结果应作为医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预防接种是指预先在人体内注射或口服疫苗,通过人体的防御系统产生免疫力,从而使人体对相应的病原体产生抵抗力。

预防接种不仅可以有效预防某些疾病的发生,还能减轻疾病给个人和社会带来的负担。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预防接种工作,制定预防接种工作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以下是一个预防接种工作制度的示例:一、组织机构1. 设立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预防接种工作。

2. 指定预防接种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和管理预防接种工作。

二、责任分工1.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完善预防接种工作相关政策和制度,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合作。

2. 预防接种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预防接种计划,组织接种点的建设和管理。

3. 各级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资支持,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合作,推动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

4. 医疗机构负责开展预防接种活动,提供接种服务,记录和报告接种情况。

5. 公众负有义务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种相应的疫苗,并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

三、预防接种计划1. 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全市预防接种计划,包括疫苗种类、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和地点等。

2. 定期评估和调整预防接种计划,根据疫情变化和科技进步,及时更新疫苗种类和接种时间等。

四、接种点建设1. 根据预防接种计划,确定合适的接种点的数量和地点,确保接种设施和设备齐全、卫生安全。

2. 建立接种点管理制度,包括接种医生资质要求、接种记录要求和疫苗库存管理等。

五、疫苗供应1. 健全疫苗供应链,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和充足。

2. 定期检查和更新疫苗库存,及时补充不足的疫苗。

六、信息系统建设1. 建立完善的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接种对象信息、接种记录和疫苗库存等。

2. 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

七、宣传教育1. 开展全民预防接种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加强对接种医生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预防接种制度模板

预防接种制度模板

预防接种制度模板一、目的和原则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预防、控制和消灭各类传染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防接种制度。

本制度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架构1. 设立预防接种领导组,由所长担任组长,防疫人员和接种员担任骨干,负责制定本区域的预防接种计划,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处理异常反应,冷链管理等。

2. 设立预防接种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预防接种工作,包括疫苗接种、登记、冷链管理等。

三、预防接种流程1. 制定预防接种计划:根据国家和地方的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预防接种计划。

2. 疫苗采购和储存:按照预防接种计划,采购所需疫苗,并按照规定储存条件进行储存。

3. 疫苗接种:按照预防接种计划,对目标人群进行疫苗接种。

4. 疫苗接种登记:对接种疫苗的人群进行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接种日期、疫苗名称、生产批号等信息。

5. 冷链管理:确保疫苗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符合要求,保证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6. 异常反应处理:对疫苗接种后的异常反应进行监测和处理,确保接种者的安全和健康。

四、预防接种管理1. 建立预防接种卡和证:为每位接种者建立预防接种卡和证,记录接种者的疫苗接种情况。

2. 定期核对接种信息:定期对预防接种卡和证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接种信息的准确性。

3. 定期统计和报告:定期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统计和报告,及时了解预防接种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培训和考核1. 对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2. 定期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考核,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六、保密和信息安全1. 保护接种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

2. 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确保预防接种信息的安全。

七、责任与追究1.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当履行职责,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对违反本制度的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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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卫生局指定,承担本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接受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二、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报告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购进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严格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并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公示第二类疫苗的收费标准。

五、每月主动开展对责任区域适龄儿童的调查走访,及时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及各项预防接种相关资料,做好预约通知接种工作;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

六、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
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七、接种事情人员事情时应穿事情服、戴事情帽、实行佩证上岗;依照接种规范要求,对吻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注销薄与接种证,检察疫苗表面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工具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实;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

八、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接种情况进行注销,并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使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注销上报接种人数;在完成国家和省免疫规划后剩余第一类疫苗的,应当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

九、实施第一类疫苗接种要确保达到国家和省免疫规划所要求的接种率;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第二类疫苗的服务费、接种耗材费;对自费选择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同品种疫苗者,应告知疫苗相关知识、费用承担、异常反应补偿方式以及接种禁忌征。

10、当真共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展开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理、预防接种反应报告处理等事情。

树立预防接种门诊的接种日志,做好预防接种资料的档案化管理。

预防接种注销制度
一、核对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

若发现预约接种的日期有误,应及时更改,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等。

经询问健康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

凡患有接种禁忌征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并在接种证上做好记录。

三、执行“接种告知与家长签字”制度,务必告知家长接种何种疫苗,预防何种疾病,接种后的正常反应,可能呈现的异常反应和必要的注意事项等。

体检与告知后,大夫与儿童家长均需签字卖力。

四、用钢笔做好预防接种卡、证、接种日期等项目的工整书写登记,接种证上还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接种者的签名,(接种卡也须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并及时将接种信息录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

疫苗、注射器和冷链管理制度
一、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健全疫苗、注射器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注射器领发台帐,出入库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有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购进第二类疫苗,严禁从无疫苗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购进疫苗。

供应渠道原则上按照省→市→县(区)→乡(镇)→接种门诊(接种点)主渠道。

三、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疫苗的损耗系数及库存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八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免疫规划疫苗需求量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四、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

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六、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经常擦拭保洁,定期保养,树立维修、温度记实。

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窥察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并做好相关记实。

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七、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八、所有预防接种冷链设备仅专用于储存疫苗,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一、为及时快速抢救个别严重过敏反应病例,预防接种门诊应摆设应急处理药品橱柜,备有接种反应的相应药品,有条件的应备置氧气瓶(袋)和吸氧设备。

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在接种时务必注意态度和蔼、动作轻柔,避免发生接种对象的心因性反应。

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时,应主动配合临床医生争分夺秒快速救治。

三、树立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注销本,专人卖力。

在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后,事情人员要详细注销,并在6小时(农村12小时)内报告本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积极共同调查。

经调查认为属于接种范畴的,应提请县(区)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鉴定。

四、县(区)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树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卖力本地区接种反应病例的诊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诊断为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不得出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证明,所出的证明一律无效。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

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

三、每天下班前,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70UW/ 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线灯按每M3空间≥1.5瓦,安装在
离工作面1米左右,并保持紫外线灯管表面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

接种台面和地面采取湿式清洁,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擦拭接种台面、湿拖地面。

四、皮肤消毒液必需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

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75%乙醇,涂擦注射部位,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迟钝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待干后再接种。

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

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使用自毁型的注射器。

使用后的注射器放入专用的安全盒,或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放入专用收集袋,集中处理,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

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

新生儿和流动儿童管理制度
一、接种门诊(点)要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

每月定期到计划生育部门、派出所收集与搜索接生儿资料,到门诊辖区各个负责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

二、接种门诊辖区内的村妇女主任、乡村医生、治保主任作为预防接种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区域本月新生儿资料,必要时实行例会制度。

三、接种门诊(点)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收到新生儿或流动儿童登记卡后,要及时巡访,调查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

发现户籍属其他接种单位管辖的,应及时注明户口所在地地址,及时退卡给管辖权的接种单位建证造册,并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四、属于本接种单位责任区域内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在其出生一个月内及时登记,建证建卡。

并按照疫苗免疫程序,及时向家长发放疫苗接种通知书,督促家长按时间接种有关疫苗。

五、本地儿童迁移时,应告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带既往接种史证明到寄居地接种单位继续完成相关疫苗接种。

外地儿童迁入时,应主动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索查既往接种史证明,无接种证或接种史证明的要及时补建、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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