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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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疼痛诊疗规范及评分标准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及评分标准

患者情况
患者为晚期癌症,疼痛程度较重, 影响日常生活。
诊疗过程
医生根据患者情况,采用口服药 物、贴剂、注射等多种给药方式, 控制疼痛。同时,对患者进行心 理疏导,减轻其焦虑和抑郁情绪。
诊疗效果
经过综合治疗,患者疼痛得到有 效控制,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案例二:儿童癌症患者的疼痛诊疗
患者情况
患者为儿童,患有白血病等癌症,疼痛程度较轻,但对患 儿心理影响较大。
评估与监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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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03
04
疼痛评估
采用适当的疼痛评估量表,对 患者的疼痛程度进行评估。
疗效评估
根据患者的治疗情况,对治疗 效果进行评估,以便及时调整
治疗方案。
不良反应监测
密切监测患者治疗过程中可能 出现的不良反应,如恶心、呕
吐、呼吸抑制等。
随访与复诊
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和复诊, 了解患者的疼痛状况和治疗情 况,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评估与监测难题与解决方案
评估与监测难题
癌症疼痛的评估和监测需要综合考虑 患者的疼痛程度、生活质量、心理状 态等因素,评估难度较大。
解决方案
采用量化的评估工具,如疼痛评分表、 生活质量量表等,进行定期评估和监 测,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患者获 得最佳的治疗效果。
05
癌症疼痛诊疗案例分析
案例一: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管理
癌症疼痛诊疗的历史与发展
癌症疼痛诊疗的历史
癌症疼痛诊疗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 世纪初,随着医学的进步和人们对疼 痛认识的提高,癌症疼痛诊疗逐渐受 到重视。
癌症疼痛诊疗的发展
近年来,癌症疼痛诊疗在理论和实践 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新的诊疗 技术和药物不断涌现,为患者提供了 更好的治疗选择。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方案2024年版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方案2024年版

一、病因
癌症疼痛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癌症自身所引起的疼痛;二
是治疗所产生的副作用所带来的疼痛。

具体可能有下列原因:1)癌细胞
侵袭或压迫器官、血管、神经,导致放射性疼痛;2)癌细胞增殖、生长
伴有肿块的压迫性疼痛;3)肿瘤引起局部血液循环不良,导致机体炎症
反应,产生疼痛;4)肿瘤引起的液体聚集,形成血栓,使血管受压,导
致血管疼痛;5)治疗过程中,有些抗癌药物、放射疗法及外科手术均能
产生疼痛;6)患者免疫力下降,导致感染,产生疼痛;7)患者情绪障碍,如抑郁症,亦能引起疼痛。

二、诊断
癌症疼痛的诊断,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确定疼痛病因,二是诊断疼痛
的性质。

1、确定病因
确定癌症疼痛的病因,要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影像学
检查以及免疫检查结果,综合判断,做出正确的诊断。

2、诊断疼痛性质
根据患者的病情及症状,把疼痛类型分为“放射性疼痛”、“压迫性
疼痛”、“炎症性疼痛”、“血管性疼痛”以及“抗癌治疗所致疼痛”等。

三、治疗。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

(2022 年版)为进一步规范我国肿瘤性疾病诊疗行为,提高我国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改善对肿瘤患者的医疗服务,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制定本标准。

一、科室基本标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者肿瘤专科医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肿瘤科、疼痛科或者晚期肿瘤治疗、临终关心相关科室。

1.三级肿瘤专科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 1 )开展肿瘤科临床诊疗工作 5 年以上,床位不少于 30 张,年收治中晚期肿瘤患者 800 例次以上,能够为肿瘤患者提供规范化疼痛治疗;( 2 )具有独立设置的肿瘤科门诊,能够为癌痛患者提供门诊服务,年开展癌痛治疗 240 例或者 1500 例次以上;( 3 )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肿瘤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医院中处于率先地位;(4)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每年培训 5 名以上癌痛治疗医师、 6 名以上癌痛治疗护士的能力。

2.二级肿瘤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 1 )开展肿瘤科临床诊疗工作 5 年以上,床位不少于 20 张,年收治晚期肿瘤患者 400 例次以上,能够为肿瘤患者提供规范化疼痛治疗;( 2 )具有独立设置的肿瘤科门诊,能够为癌痛患者提供门诊服务,年开展癌痛治疗 150 例或者 900 例次以上;( 3 )技术水平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级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4 )具有培训同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经验和能力。

开展疼痛科临床诊疗工作 2 年以上,设置疼痛科门诊。

1.三级医院疼痛科门诊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治疗等工作,每年开展癌痛治疗 150 例或者 1000 例次以上;或者疼痛科每年收治癌痛患者 50 例以上;具有年培训 3 名以上癌痛治疗医师、 4 名以上癌痛治疗护士的能力。

2.二级医院疼痛科门诊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治疗等工作,每年开展癌痛治疗 80 例或者 500 例次;具有培训同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经验和能力。

(三)其他晚期肿瘤治疗及临终关心相关科室参照上述标准。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

04
癌症疼痛的护理
疼痛护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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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评估
对癌症患者的疼痛进行及时、 全面的评估,了解疼痛的性质
、程度和影响。
尊重患者意愿
尊重患者的疼痛处理意愿,提 供个性化的护理方案。
预防为主
重视预防性护理,采取措施预 防疼痛的发生和加重。
综合治疗采用多种治疗方法,括药物 治疗、物理治疗、心理治疗等
辅助检查
疼痛评估
根据病情需要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和影 像学检查,如血液肿瘤标志物检测、X线、 CT或MRI等。
采用疼痛评估量表或数字评分法等工具, 对患者的疼痛程度进行量化评估。
诊断标准
疼痛与肿瘤相关
疼痛程度达到中度或以上
疼痛是由于肿瘤本身或治疗肿瘤所引 起的。
根据疼痛评估量表或数字评分法评估, 疼痛程度达到中度或以上。
的疼痛症状。
综合治疗
03
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采用多种治疗手段进行综合治疗,提高
疼痛控制效果。
预防与控制效果评估
疼痛评估
定期对患者进行疼痛评估,了解疼痛控制情况及治疗效果。
治疗效果评估
根据患者疼痛控制情况,对治疗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 案。
生活质量评估
对患者的生活质量进行评估,了解疼痛对患者日常生活的影响, 为制定更有效的治疗方案提供依据。
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疼痛
排除其他非肿瘤原因引起的疼痛,如 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等。
诊断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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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评估量表
如视觉模拟评分法 (VAS)、数字评分法 (NRS)等,用于量化评 估患者的疼痛程度。
问卷调查
如简短疼痛问卷(BPI)、 McGill疼痛问卷(MPQ) 等,用于了解患者的疼痛 性质、部位和影响。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4页】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4页】
2.抗肿瘤治疗相关性疼痛:常见于手术、创伤性检
查操作、放射治疗,以及细胞毒化疗药物治疗后产生。
3.非肿瘤因素性疼痛:包括其他合并症、并发症等
非肿瘤因素所致的疼痛。
癌痛分类
癌痛评估
癌痛评估:数字分级法(NRS)
轻度疼痛 ( 1-3 )
中度疼痛 (4-6)
重度疼痛 (7-10)
癌痛评估:面部表情疼痛评分量表法
前言
疼痛是世界关注的话题。
2001年第二届亚太地区疼痛控制会 议上提出“消除疼痛是基本人权”。
2002年第十届国际疼痛大会上达成 如下共识:疼痛被列入五大生命指征。
“规范癌痛治疗,改善生活质量”, 是癌症防治的重点。
癌痛病因、机制及分类
1.肿瘤相关性疼痛:因肿瘤直接侵犯压迫局部组织
,肿瘤转移累及骨等组织所致。
肠梗阻 禁忌
羟考酮控释片 禁用于中、 禁用于重度 禁忌 重度肝衰 肾功能障碍
芬太尼贴剂 必要时减量 必要时减量 —
慢性便秘 —
前列腺肥大 禁忌
禁忌
慎用


阿片类药物不良反应
阿片类药物过量及中毒急救流程
♣呼吸抑制(<8次/分)、潮气量减少、紫绀
♣针尖样瞳孔
♣骨骼肌松弛
♣嗜睡、甚至昏迷,皮肤湿冷
♣严重时心动过缓、呼吸暂停、血压下降
医疗机构(章):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患者(家属)签名: 年月日
患者及家属宣教
2024/9/3
♣立即停用阿片类药物 ♣吸氧、心监
♣立即开放静脉通道 ♣呼吸兴奋剂、纳洛酮
♣纳洛酮 0.4mg+NS 10ml IV ♣纳洛酮0.1mg 多次小剂量
IV
♣呼吸稳定,可减少/停用纳洛酮 ♣评估:呼吸、瞳孔、意识、皮肤黏膜颜色、尿量

癌痛病例诊疗标准(2023版)

癌痛病例诊疗标准(2023版)

癌痛病例诊疗标准(2023版)
背景
癌痛是癌症患者晚期常见的症状之一,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精神状态。

由于癌症种类繁多、病变位置不同,导致癌痛的特点和治疗策略存在差异性,因此需要制定相关的诊疗标准。

目的
本标准的目的在于规范癌痛的诊疗流程,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的临床医生和癌症患者。

诊疗流程
* 疼痛评估: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疼痛程度、持续时间、疼痛类型等方面进行评估。

* 治疗原则:应根据患者的个体化情况、医生的经验和最新的治疗指南,选择最合适的治疗方法,包括药物治疗、物理治疗、手术治疗、心理干预等。

* 评估与随访:对于每一个癌痛患者,医生应根据治疗效果和不同阶段的病情进行评估,并根据需要随访。

注意事项
* 癌痛治疗应以患者为中心,进行个体化治疗。

* 药物治疗应注意合理用药,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

* 及时评估疗效,如疗效不佳应调整治疗方案。

* 积极控制疼痛,同时注意尽量减少药物副作用。

结论
本标准的出台将标准化癌痛的诊疗流程,规范癌痛治疗的操作和方法,促进医患沟通交流,提高治疗效果和医疗质量,为癌痛患者带来更好的医疗服务和生活质量。

2022年胰腺癌诊疗规范(2022年版)

2022年胰腺癌诊疗规范(2022年版)

胰腺癌诊疗标准〔2022年版〕一、概述胰腺导管腺癌〔pancreatic ductal adenocarcinoma〕是常见的胰腺肿瘤,恶性程度极高,近年来,发病率在国内外均呈明显的上升趋势。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统计,2022年全球胰腺癌发病率和死亡率分别列恶性肿瘤第13位和第7位。

中国国家癌症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从2022年至2022年中国胰腺癌的发病率增加,2022年我国胰腺癌发病率位居恶性肿瘤中第9位,死亡率位居恶性肿瘤中第6位。

近年来,随着影像、内镜、病理等学科的开展,胰腺癌诊断水平有所提高;外科手术新理念和新技术〔如腹腔镜技术、机器人等〕的开展,局部医治手段〔如立体定向放疗、纳米刀消融医治、放射粒子植入等〕以及抗肿瘤药物〔如吉西他滨、纳米白蛋白紫杉醇、如替吉奥、卡培他滨、伊立替康、奥沙利铂、尼妥珠单抗等〕的应用等,为胰腺癌的医治带来了机遇和进步。

为进一步标准我国胰腺癌诊疗行为,提高诊治机构胰腺癌诊疗水平,改善胰腺癌患者预后,保证诊治质量和诊治平安,特制定本标准。

虽然该标准旨在援助临床决策,但它不能纳入全部可能的临床变化。

二、诊断技术与应用〔一〕高危因素胰腺癌的病因尚未完全明确,流行病学调查显示胰腺癌发病与多种危险因素有关。

非遗传危险因素:长期吸烟,高龄,高脂饮食,体重指数超标、慢性胰腺炎或伴发糖尿病等是胰腺癌可能的非遗传性危险因素。

家族遗传也是胰腺癌的高危因素,大约10%胰腺癌病例具有家族遗传性。

患有遗传性胰腺炎、波伊茨-耶格综合征〔Peutz-Jeghers syndrome〕、家族性恶性黑色素瘤及其他遗传性肿瘤疾患的患者,胰腺癌的风险显著增加。

目前这些遗传易感性的遗传根底尚未清楚,多达80%的胰腺癌患者没有已知的遗传原因。

CDKN2A、BRCA1/2、PALB2等基因突变被证实与家族性胰腺癌发病紧密相关。

〔二〕临床表现胰腺癌恶性程度较高,进展迅速,但起病隐匿,早期病症不典型,临床就诊时大局部患者已属于中晚期。

【最新】癌症疼痛诊疗规范

【最新】癌症疼痛诊疗规范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一、概述疼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的症状之一,严重影响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

初诊癌症患者疼痛发生率约为25%;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约为60%-80%,其中1/3的患者为重度疼痛。

癌症疼痛(以下简称癌痛)如果得不到缓解,患者将感到极度不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患者的焦虑、抑郁、乏力、失眠、食欲减退等症状,严重影响患者日常活动、自理能力、交往能力及整体生活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癌痛诊疗行为,完善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提高医疗机构癌痛诊疗水平,改善癌症患者生活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二、癌痛病因、机制及分类(一)癌痛病因。

癌痛的原因多样,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1.肿瘤相关性疼痛:因肿瘤直接侵犯压迫局部组织,肿瘤转移累及骨等组织所致。

2.抗肿瘤治疗相关性疼痛:常见于手术、创伤性检查操作、放射治疗,以及细胞毒化疗药物治疗后产生。

3.非肿瘤因素性疼痛:包括其他合并症、并发症等非肿瘤因素所致的疼痛。

(二)癌痛机制与分类。

1.疼痛按病理生理学机制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伤害感受性疼痛及神经病理性疼痛。

(1)伤害感受性疼痛是因有害刺激作用于躯体或脏器组织,使该结构受损而导致的疼痛。

伤害感受性疼痛与实际发生的组织损伤或潜在的损伤相关,是机体对损伤所表现出的生理性痛觉神经信息传导与应答的过程。

伤害感受性疼痛包括躯体痛和内脏痛。

躯体性疼痛常表现为钝痛、锐痛或者压迫性疼痛。

内脏痛通常表现为定位不够准确的弥漫性疼痛和绞痛。

(2)神经病理性疼痛是由于外周神经或中枢神经受损,痛觉传递神经纤维或疼痛中枢产生异常神经冲动所致。

神经病理性疼痛常被表现为刺痛、烧灼样痛、放电样痛、枪击样疼痛、麻木痛、麻刺痛、枪击样疼痛。

幻觉痛、中枢性坠、胀痛,常合并自发性疼痛、触诱发痛、痛觉过敏和痛觉超敏。

治疗后慢性疼痛也属于神经病理性疼痛。

2.疼痛按发病持续时间分为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

癌症疼痛大多表现为慢性疼痛。

与急性疼痛相比较,慢性疼痛持续时间长,病因不明确,疼痛程度与组织损伤程度可呈分离现象,可伴有痛觉过敏、异常疼痛、常规止痛治疗疗效不佳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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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疼痛诊疗标准〔2022年版〕一、概述疼痛是人类的第五大生命体征,操纵疼痛是患者的根本权益,也是医务人员的职责义务。

疼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和难以忍受的病症之一,严峻地影响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

初诊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约为25%,而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可达60%-80%,其中1/3的患者为重度疼痛。

如果癌症疼痛〔以下简称癌痛〕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操纵,患者往往感到极度不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其焦虑、抑郁、乏力、失眠以及食欲减退等病症,显著影响患者的一般活动、自理能力、社会交往和整体生活质量。

因此,在癌症医治过程中,镇痛具有重要作用。

对于癌痛患者应当进行常规筛查、标准评估和有效地操纵疼痛,强调全方位和全程治理,还应当做好患者及其家属的宣教。

为进一步标准我国医务人员对于癌痛的临床诊断、医治和研究行为,完善重大疾病标准化诊疗体系,提高诊治机构癌痛诊疗水平,积极改善癌症患者生活质量,保证诊治质量和诊治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二、癌痛病因、机制及分类〔一〕癌痛病因。

癌痛的原因复杂多样,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1.肿瘤相关性疼痛:因为肿瘤直接侵fan、压迫局部组织,或者肿瘤转移累及骨、软组织等所致。

2.抗肿瘤医治相关性疼痛:常见于手术、创伤性操作、放射医治、其他物理医治以及药物医治等抗肿瘤医治所致。

3.非肿瘤因素性疼痛:由于患者的其他合并症、并发症以及社会心理因素等非肿瘤因素所致的疼痛。

〔二〕癌痛机制与分类。

1.疼痛按病理生理学机制,主要可以分为两种类型:损害感受性疼痛和神经病理性疼痛。

〔1〕损害感受性疼痛:因有害刺激作用于躯体或脏器组织,使该结构受损而导致的疼痛。

损害感受性疼痛与实际发生的组织损伤或潜在的损伤相关,是机体对损伤所表现出的生理性痛觉神经信息传导与应答的过程。

损害感受性疼痛包含躯体痛和内脏痛。

躯体痛常表现为钝痛、锐痛或者压迫性疼痛,定位精确;而内脏痛常表现为布满性疼痛和绞痛,定位不够精确。

〔2〕神经病理性疼痛:由于外周神经或中枢神经受损,痛觉传递神经纤维或疼痛中枢产生异常神经冲动所致。

神经病理性疼痛可以表现为刺痛、烧灼样痛、放电样痛、枪击样疼痛、麻木痛、麻刺痛、幻觉痛及中枢性坠胀痛,常合并自发性疼痛、触诱发痛、痛觉过敏和痛觉超敏。

2.疼痛按发病延续时间,分为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

癌症疼痛大多数表现为慢性疼痛。

慢性疼痛与急性疼痛的发生机制既有共性也有差异。

慢性疼痛的发生,除损害感受性疼痛的根本传导调制过程外,还可表现出不同于急性疼痛的神经病理性疼痛机制,如损害感受器过度高兴、受损神经异位电活动、痛觉传导中枢机制敏感性过度增强、离子通道和受体表达异常、中枢神经系统重构等。

与急性疼痛相比拟,慢性疼痛延续时间长,机制尚不清楚,疼痛程度与组织损伤程度可呈别离现象,可以伴有痛觉过敏和异常疼痛,常规止痛医治往往疗效不佳。

三、癌痛评估应该对癌症患者进行疼痛筛查,在此根底上进行详尽的癌痛评估。

癌痛评估是合理、有效进行止痛医治的前提,应当遵循“常规、量化、全面、动态〞的原则。

〔一〕常规评估原则。

癌痛常规评估是指医护人员主动询问癌症患者有无疼痛,常规性评估疼痛病情,并且及时进行相应的病历记录,一般情况下应当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对于有疼痛病症的癌症患者,应当将疼痛评估列入护理常规监测和记录的内容。

进行疼痛常规评估时应当注意鉴别疼痛爆发性发作的原因,例如需要特别处理的病理性骨折、脑转移、合并感染以及肠梗阻等急症所致的疼痛。

〔二〕量化评估原则。

癌痛量化评估是指采纳疼痛程度评估量表等量化标准来评估患者疼痛主观感受程度,需要患者的紧密配合。

量化评估疼痛时,应当重点评估最近24小时内患者最严峻和最轻的疼痛程度,以及平常情况的疼痛程度。

量化评估应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癌痛的量化评估,通常使用数字分级法(NRS)、面部表情评估量表法及主诉疼痛程度分级法(VRS)三种方法。

1.数字分级法(NRS):使用(疼痛程度数字评估量表)〔见图1〕对患者疼痛程度进行评估。

将疼痛程度用0-10个数字依次表示,0表示无疼痛,10表示能够想象的最剧烈疼痛。

交由患者自己选择一个最能代表自身疼痛程度的数字,或由医护人员协助患者理解后选择相应的数字描述疼痛。

按照疼痛对应的数字,将疼痛程度分为:轻度疼痛〔1-3〕,中度疼痛〔4-6〕,重度疼痛〔7-10〕。

图1. 疼痛程度数字评估量表2.面部表情疼痛评重量表法:由医护人员依据患者疼痛时的面部表情状态,对比(面部表情疼痛评重量表)〔见图2〕进行疼痛评估,适用于自己表达困难的患者,如儿童、老年人、存在言语文化差异或其他交流障碍的患者。

图2.面部表情疼痛评重量表3.主诉疼痛程度分级法(VRS):主要是依据患者对疼痛的主诉,可将疼痛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类。

〔1〕轻度疼痛:有疼痛,但可忍受,生活正常,睡眠未受到干扰。

〔2〕中度疼痛:疼痛明显,不能忍受,要求服用镇痛药物,睡眠受到干扰。

〔3〕重度疼痛:疼痛剧烈,不能忍受,需用镇痛药物,睡眠受到严峻干扰,可伴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或被动体位。

〔三〕全面评估原则。

癌痛全面评估是指对癌症患者的疼痛及相关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包含疼痛病因和类型〔躯体性、内脏性或神经病理性〕,疼痛发作情况〔疼痛的部位、性质、程度、加重或减轻的因素〕,止痛医治情况、重要器官功能情况、心理精神情况,家庭及社会支持情况以及既往史(如精神病史,药物滥用史)等。

应当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进行第—次评估,并且在24小时内进行全面评估,在医治过程中,应实施及时、动态评估。

癌痛全面评估,通常使用(简明疼痛评估量表(BPI))〔见〕,评估疼痛及其对患者情绪、睡眠、活动能力、食欲、一般生活、行走能力以及与他人交往等生活质量的影响。

应当重视和鼓舞患者表达对止痛医治的需求和顾虑,并且依据患者病情和意愿,制定患者功能和生活质量最优化目标,进行个体化的疼痛医治。

〔四〕动态评估原则。

癌痛动态评估是指延续性、动态地监测、评估癌痛患者的疼痛病症及变化情况,包含疼痛病因、部位、性质、程度变化情况、爆发性疼痛发作情况、疼痛减轻和加重因素,止痛医治的效果以及不良反响等。

动态评估对于药物止痛医治中的剂量滴定尤为重要。

在止痛医治期间,应当及时记录用药种类、剂量滴定、疼痛程度及病情变化。

四、癌痛医治〔一〕医治原则。

癌痛应当采纳综合医治的原则,依据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应用恰当的止痛医治手段,及早、延续、有效地排除疼痛,预防和操纵药物的不良反响,降低疼痛和有关医治带来的心理负担,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二〕医治方法。

癌痛的医治方法,包含病因医治、药物医治和非药物医治。

1.病因医治。

即针对引起癌痛的病因进行医治。

癌痛的主要病因是癌症本身和/或并发症等引起;需要给予针对性的抗癌医治,包含手术、放射医治、化学医治、分子靶向医治、免疫医治及中医药等,有可能减轻或解除癌症疼痛。

2.药物医治〔1〕根本原则。

依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癌痛三阶梯止痛医治指南)进行改进,癌痛药物止痛医治的五项根本原则如下:1〕口服给药。

口服方便,也是最常用的给药途径;还可以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用其他给药途径,包含静脉、皮下、直肠和经皮给药等。

2〕按阶梯用药。

指应当依据患者疼痛程度,有针对性地选用不同性质、作用强度的镇痛药物。

①轻度疼痛:可选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NSAID)。

②中度疼痛:可选用弱阿片类药物或低剂量的强阿片类药物,并可联合应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以及辅助镇痛药物(冷静剂、抗惊厥类药物和抗抑郁类药物等)。

③重度疼痛:首选强阿片类药,并可合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以及辅助镇痛药物(冷静剂、抗惊厥类药物和抗抑郁类药物等)。

在使用阿片类药物医治的同时,适当地联合应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可以增强阿片类药物的止痛效果,并可减少阿片类药物用量。

如果能到达良好的镇痛效果,且无严峻的不良反响,轻度和中度疼痛时也可考虑使用强阿片类药物。

如果患者诊断为神经病理性疼痛,应首选三环类抗抑郁药物或抗惊厥类药物等。

如果是癌症骨转移引起的疼痛,应该联合使用双膦酸盐类药物,抑制溶骨活动。

3〕按时用药。

指按规定时间间隔规律性给予止痛药。

按时给药有助于维持稳定、有效的血药浓度。

目前,缓释药物的使用日益广泛,建议以速释阿片类药物进行剂量滴定,以缓释阿片药物作为根底用药的止痛方法;出现爆发痛时,可给予速释阿片类药物对症处理。

4〕个体化给药。

指按照患者病情和癌痛缓解药物剂量,制定个体化用药方案。

由于患者个体差异明显,在使用阿片类药物时,并无标准的用药剂量,应当依据患者的病情,使用足够剂量的药物,尽可能使疼痛得到缓解。

同时,还应鉴别是否有神经病理性疼痛的性质,考虑联合用药的可能。

5〕注意具体细节。

对使用止痛药的患者要强化监护,紧密观察其疼痛缓解程度和机体反响情况,注意药物联合应用时的相互作用,并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地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响,以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2〕药物选择与使用方法应当依据癌症患者疼痛的性质、程度、正在接受的医治和伴随疾病等情况,合理地选择止痛药物和辅助镇痛药物,个体化调整用药剂量、给药频率,积极防治不良反响,以期获得最正确止痛效果,且减少不良反响。

1〕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和对乙酰氨基酚。

是癌痛医治的常用药物。

不同非甾体类抗炎药有相似的作用机制,具有止痛和抗炎作用,常用于缓解轻度疼痛,或与阿片类药物联合用于缓解中、重度疼痛。

非甾体类抗炎药常见有不良反响,包含消化性溃疡、消化道出血、血小板功能障碍、肾功能损伤、肝功能损伤以及心脏毒性等。

这些不良反响的发生,与用药剂量和延续时间使用相关。

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用药剂量到达肯定水平以上时,再增加用药剂量并不能增强其止痛效果,可是药物毒性反响将明显增加。

因此,如果需要长期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或对乙酰氨基酚,或日用剂量已到达限制性用量时,应考虑更换为单用阿片类止痛药;如为联合用药,则只增加阿片类止痛药用药剂量,不得增加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和对乙酰氨基酚剂量。

2〕阿片类药物。

是中、重度癌痛医治的首选药物。

对于慢性癌痛医治,推举选择阿片受体冲动剂类药物。

长期使用阿片类止痛药时,首选口服给药途径,有明确指征时可选用透皮汲取途径给药,也可临时皮下注射用药,必要时可以自控镇痛给药。

①初始剂量滴定。

阿片类止痛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需要逐渐调整剂量,以获得最正确用药剂量,称为剂量滴定。

对于初次使用阿片类药物止痛的患者,建议按照如下原则进行滴定:使用吗啡即释片进行医治;依据疼痛程度,拟定初始固定剂量5-15mg,口服,Q4h或按需给药;用药后疼痛不缓解或缓解不中意,应于1小时后依据疼痛程度给予滴定剂量〔见表1〕,紧密观察疼痛程度、疗效及药物不良反响。

第1天医治结束后,计算次日药物剂量:次日总固定量=前24小时总固定量+前日总滴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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