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平台整体技术方案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技术总结报告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技术总结报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技术总结报告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成为各国政府重要的工作之一。
然而,由于自然资源分散、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点,往往导致资源的确权登记和管理困难重重。
因此,各国政府亟需统一确权登记技术以便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自然资源。
二、现有技术分析1. 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GIS技术可以用于采集、存储和分析地理数据,可以准确地表示自然资源的地理分布情况。
然而,GIS技术在确权登记中存在数据来源不一致、数据更新困难等问题。
2. 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技术通过分布式账本和智能合约的方式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信性,可以有效地记录和管理自然资源的确权信息。
然而,区块链技术在确权登记中存在数据存储和传输速度较慢、成本较高等问题。
三、创新点和解决方案针对现有技术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创新点和解决方案:1. 数据一致性和更新性的保证:通过与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一致性和及时更新。
2. 高效的数据存储和传输技术:采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提高数据存储和传输的速度,降低成本。
3. 多方共同监管的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和社会组织,实现多方共同监管,增加自然资源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实施建议1. 政府应加大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建立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2. 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共享数据,加强数据更新和维护。
3.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确保自然资源管理的公正和透明。
五、结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对于改善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的效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应共同努力,采取创新的技术手段和有效的监管机制,实现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标广西壮族自治区拥有丰富多样的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产、水资源等。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管理这些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自治区决定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本总体工作方案就是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
二、工作内容1.组建工作专班:根据自治区政府的部署,成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的工作安排和协调。
2.制定工作方案:工作专班要统筹规划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
3.加强宣传:通过宣传活动和媒体报道,向社会公众介绍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性和目标,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4.征集资料:工作专班将组织人员到各地进行实地调查,征集相关的历史档案、土地流转情况和权属证明等资料,以建立完善的数据库。
5.数据整理与分析:将征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数据库,并进行数据审核和质量控制。
6.核实权属归属:依据收集到的数据,工作专班将对自然资源的权属进行核实,确保权属关系的清晰和准确。
7.确权登记:根据权属核实的结果,对登记在册的自然资源实行确权登记,包括土地、矿产和水资源等,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8.强化监管:在确权登记的基础上,自治区将建立自然资源管理的监管体系,加强对资源利用的监测和执法力度,确保资源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9.建立公示制度:确权登记后,工作专班将在适当的时候公示权属登记的结果,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意见,保证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三、工作进度安排1.制定工作方案:2024年3月-4月2.征集资料:2024年5月-7月3.数据整理与分析:2024年8月-10月4.核实权属归属:2024年11月-2024年1月5.确权登记:2024年2月-2024年4月6.强化监管:2024年5月-长期7.建立公示制度:2024年6月-长期四、工作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政府将加强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结合实际情况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一、背景和意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指对土地、矿产、水域、森林等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登记,并确权归属的工作。
确权登记的目的是将自然资源的权属状况明晰化,为资源管理、土地征收、产权交易等提供有力支撑,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位于中国南部,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对该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有着重要意义。
本工作方案旨在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工作程序和内容,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目标1.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确保土地、矿产、水域、森林等自然资源权属明确、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为资源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2.提高自然资源确权的精准性和效率,确保登记数据的真实准确,为土地征收、产权交易等重要事项提供可靠依据。
3.推动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
三、工作内容1.制定并完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规和政策,明确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2.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调查和调查数据的整理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设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机构,经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后,负责统一登记和确权工作。
4.开展自然资源权属归属审核工作,对相关权属涉议案件进行审查判定,确保归属结果合法合理。
5.指导和监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实施,确保工作程序和标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6.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交流。
7.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广大公众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8.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进度和措施1.2024年—2024年: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机构,开展调查和数据整理工作。
2.2024年—2024年:开展自然资源权属归属审核工作,指导和监督确权登记工作的实施,加强信息化建设。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技术总结报告(一)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技术总结报告(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技术总结报告简介•自然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确权登记是保护自然资源的重要手段。
•本报告总结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技术的应用及发展情况。
技术背景•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技术在数字化时代的兴起与发展。
•科技的发展使得确权登记变得更加高效、准确和公正。
技术原理•利用区块链技术,确保自然资源确权信息的不可篡改性。
•利用遥感和人工智能技术,辅助进行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
应用案例1.水资源确权登记–通过遥感技术获取地表水资源的数据。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识别水资源的管控范围。
–确权登记后,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
2.林地确权登记–借助遥感技术,实时监测森林的面积和分布。
–结合区块链技术,确保林地拥有者的合法权益。
–增加林地确权登记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矿产资源确权登记–通过遥感技术和无人机监测矿产资源的开发情况。
–结合区块链技术,确保矿产资源的合法权益与产权转移。
–提高矿产资源的管理效率和监督能力。
发展趋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技术将进一步与智能城市、大数据等技术相结合。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将越来越便捷,为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
结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技术的发展对于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科技的进步将进一步推动确权登记工作的改进和普及。
挑战与建议挑战1.数据安全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涉及大量的敏感数据,保护数据的安全性是一个挑战。
2.技术更新换代: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确权登记技术需要与时俱进,跟上新技术的更新换代。
3.各地标准不统一:不同地区在确权登记方面的标准可能存在差异,统一标准的制定与推广是一个挑战。
建议1.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加密敏感数据,加强权限管理和数据监管。
2.鼓励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和机构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推动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3.推动标准统一:相关部门应加强协调合作,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促进确权登记工作的一体化和规范化。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0.17•【字号】郴政发〔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发〔2022〕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现将《郴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10月17日郴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我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湘政发〔2020〕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清晰界定全市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
二、工作任务(一)建立部门协同机制。
各县市区要建立政府主导,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司法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收集各类基础资料。
主要包括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地理国情监测等基础成果,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矿产等各类资源调查、确权登记、审批管理等成果,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公共管制要求、特殊保护规定等成果。
(三)摸清自然资源底数。
主要包括:以自然保护地审批成果确定自然保护地的空间分布;以“三调”成果确定的河流水面、湖泊(水库)水面,结合水利部门相关资料,确定水资源的空间分布;以“三调”成果确定的湿地范围,确定湿地资源的空间分布;采用“三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成果等图层相叠加的方式,获取国有土地所有权范围,并以此为基础确定除自然保护地、水流、湿地以外其他国有森林、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的空间分布,以及储量数据库的矿区范围、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等确定矿产资源的空间分布。
甘肃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甘肃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标甘肃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是推进国家自然资源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任务。
为了统一确权登记,落实自然资源产权、承包权、使用权等各项权益,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平,本方案旨在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工作质量。
二、工作内容与措施1.组织机构设立甘肃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林业部门、水利部门等相关单位派员成员,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工作任务。
2.工作流程(1)确权对象筛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确定甘肃省各类自然资源的确权对象,并依据权益主体不同划分管理类别。
(2)调查勘测:组织专业人员对确权对象进行综合调查勘测,采集相关信息和数据,确保确权结果准确可靠。
(4)权属核实与审查:核实确权对象的权属状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整改,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5)确权登记:对符合要求的确权对象进行登记,依法发放相应的确权证书,并记录在统一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中。
3.保障措施(1)加强宣传:通过媒体、宣传车、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政策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政策的了解和认同,促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确权登记工作。
(2)加强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作质量。
(3)优化服务:提供便捷的资料查询和申请办理服务通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确保申请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4)加强信息管理:统一建设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数据库,并将其与其他相关系统进行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便于管理和查询。
三、工作时间与进度安排1.工作时间:本次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均有明确的时间要求。
(1)筹备阶段:确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培训等。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X关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x〔x〕171号)和《XXX关于印发x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的通知》(x〔x〕213号),全面推进我区湿地产权确权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x次党代会提出的“生态立区”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将湿地产权确权作为推进我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探索湿地作为独立登记单元的确权登记方法,明晰湿地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界定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人,明确相应权利义务和保护责任,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湿地产权制度。
(二)基本原则1.坚持权责清晰的原则。
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湿地权属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人民政府所有的湿地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的湿地边界,明晰相应的主体、权利和义务。
2.坚持依法确权的原则。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湿地进行调查、审核、公告、登记,切实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晰、面积准确、登记无误,推进湿地产权确权法制化。
3.保持尊重历史和面对现状的原则。
对历史遗留的湿地权属问题,尊重历史已经构成的究竟;对当前湿地利用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法公道看待。
4.坚持权利连续性的原则。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不改变现有的管理体制,不改变湿地生态空间的既有用途和权属关系,已经明确的各类确权结果直接沿用。
(三)工作目标摸清x区湿地资源底数和权属现状,经由过程对现有湿地的斑块勘界,明确四至边界和权属现状,并对各项数据资料同一整理、汇总,肯定湿地生态空间内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用益物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界定湿地相关权利的归属与内容。
首要包括两方面内容:1.湿地的自然状况:首要包括湿地的自然属性和自然要素。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8.12•【字号】菏政字〔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菏泽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已经2020年8月12日第8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菏泽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12日菏泽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有序开展,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9〕24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一)完成基础资料收集汇总。
依据国家自然资源划分标准、各类保护地管理或保护审批资料、第三次国土调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等成果,开展全市各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资料收集汇总,全面摸清全市自然资源家底。
(二)配合做好国家和省级层面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配合做好国家和省级层面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中的资料收集、通告发布、地籍调查、界线核实、权属争议调处等具体工作。
(三)做好市级、县区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和规范,对由市、县区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河流湖泊、矿产资源、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明确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面积等自然状况和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有关公共管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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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010203目录1产权问题产权不清,行使主体不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收益问题资源为全民共有,实际情况是国家与地方资源收益分配失衡。
生态问题重经济发展,轻生态保护,环境污染严重。
管理问题管理机构冗余,职权分散,造成令出多门,行政不通。
制度问题资源保护制度不健全,资源受益有人,生态补偿无人,陷入公地悲剧。
边界问题四邻边界不明确,用途管制不能落实。
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6年12月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2017年3月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印发《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纳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进行调查自然资源调查对国家所有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流等自然资源进行登记自然资源登记与农业、水利、林业、环保、财税等相关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大数据的应用、分析、展示数据应用共享草原森林荒地矿产山岭滩涂林业财税水利环保农业2法律法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政策规定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湿地保护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 (试行)》《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纳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草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湿地调查技术规程》《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方案》01规定自然资源单元划定规范和技术流程,用于指导确权登记规范操作。
自然资源调查技术指引02规定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编码层次及各层次编码规则。
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编码规范03规定自然资源登记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与编码、数据库结构,用于指导数据库建设和软件建设。
自然资源登记数据库标准04一薄一本一页:以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为一薄,同类资源、功能斑块、管制分区相同的(区块)做为一本,每一页记载资产、生态属性、生态功能属性、空间管制属性等。
自然资源登记薄填写规范05规定自然资源登记成果与相关部门共享交换的标准,用于指导数据交互。
自然资源登记数据共享交换标准1. 坐标系统及高程基准:CGCS2000,1985国家高程5. 资源类型划分标准:《高安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资源类型归类细则(试行)》标准制定:关键技术规定2. 计量单位:长度m;面积㎡;面积统计汇总k㎡;容积m³,万m³和亿m³作为统计辅助单位3. 调查底图编制规定4. 登记单元(预)划分和编码规则:《高安市水流及滩涂确权登记操作指引》6. 自然资源调查表(标准)样式:《高安市自然资源调查技术路线方法》7. 登记簿附图编绘规定8. 确权登记成果要求:数据成果,报告成果,报表成果,资料收集成果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底图制作预划登记单元内业联合判读外业调查核实成果审核数据建库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DOM管理界线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流其他疑问标识自然资源类型及界线权属界线疑问界线公共管制内容通过不通过成果完善不动产信息关联工作方案:技术路线图高安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试点项目工作包括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分、外业调查和系统建设。
共划定16个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水流单元11个,森林单元5个,总面积约185平方千米,占国有宗地面积148平方千米,集体宗地面积37平方千米;系统建设为独立建设模式。
主要水流登记单元有:锦河登记单元、肖江登记单元、锦惠渠登记单元,三八水库登记单元、碧山水库登记单元、樟树岭水库登记单元。
主要的森林登记单元有:华林山林场登记单元,莲花塘荷岭林场登记单元。
以高安为例的技术路线介绍高安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项目国土部门高安市2016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高安市第四次生态红线、基本农田保护区数据。
林业部门林业国有土地所有权、高安市湿地公园资料、高安市湿地斑块数据水利部门高安市水利工程划界确权会议材料,水库管理所大中型水库管理界限,保护界线。
住建部门高安市城镇规划数据等农业部门高安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 2014年土地监测卫星影像(高于0.5m分辨率)环保部门生态保护红线、用途管制、公共管制、特殊保护规定以及相关审批资料等测绘部门地理国情普查、基础地理测绘等其他其他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相关资料发改委部门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相关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等旅发委高安市旅游总体规划数据确定资源范围国土不动产登记部门三个图层相叠加自然资源的坐落、空间范围、面积、类型以及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确定单元属性确定保护要求自然资源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公共管制及特殊保护要求等限制情况国土其他部门林业部门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发改委海洋渔业部门三个方面自然资源登记目标自然资源登记的期限自然资源登记类型与范围需要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等相关主体配合的事项及其他需要通告的内容实施步骤:发布通告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界线土地利用现状资源要素管理界线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管理范围高清DOM事实依据,不低于0.5米分辨率其他专题数据生态红线、主体功能区等范围线工作底图制作三个图层相叠加工作底图=权属界线+资源界线+管理界线+高清DOM +其他三个图层相叠加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利用现状水库管理界高清D OMv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矿产国家公园国家公园水流草原森林……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山岭森林滩涂……1、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登记单元以各级审批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界址线为依据划定。
独立登记单元划分原则2、湿地登记单元以林业部门湿地斑块为依据划定。
3、水流登记单元以江、河岸线边界为依据划定水流登记单元。
4、国有农林场登记单元以国有权属界线为依据划定登记单元边界。
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流、国有单位等多个部门大面积重叠的,合并所有界线,取其并集,预划分综合登记单元,单元名称取影响力大、重要的单元名称。
综合登记单元划分原则不在以上单元范围内,但是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可根据法定相关规划红线、法定用途管制规划等划分登记单元。
其他登记单元划分原则“四个划清”1.划清不同自然资源之间边界2.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全民集体3.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4.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森林湿地省政府市政府集体A集体B实施步骤:预划登记单元若国有宗地权属范围远大于基础缓冲线范围,参照影像和地类图斑,以标志性地物为界,扩充资源部分,剔除非资源部分。
(1)国有宗地远大于缓冲范围情况处理城区位置和集镇的堤防工程不做缓冲,沿堤坝背水面堤脚线划单元界。
( 2 )城区和集镇位置情况处理村庄位置,以堤防工程做缓冲线,可压覆部分建筑物。
(3)村庄位置情况处理人工渠(如锦惠渠),沿堤坝缓冲5m,与国有宗地界线取并集作为登记单元界。
(4)人工渠处理登记单元预划分——锦河有堤坝工程河流划分原则:以高清影像为基础,沿堤防工程背水面堤脚线向外缓冲20-50m作基础缓冲线。
将基础缓冲线与国有宗地范围线做比较,若两者偏差不大,原则上选取其并集,即最大范围线作为登记单元界线,可以包含一部分集体宗地和建筑物。
登记单元预划分——锦河若国有宗地范围内河流水面不完整,不符合集中连片、生态完整原则,参考高清影像,以地类图斑界线或标志性地物为准,将完整资源面圈入,可以包含部分集体宗地。
(1)国有宗地范围内河流水面不完整情况处理若国有宗地范围远大于河流水面,参照影像和地类图斑,以标志性地物为界,扩充资源部分,剔除非资源部分。
( 2 ) 国有宗地范围远大于河流水面情况处理支流若在国有宗地范围内,需要划入整条支流;若在集体宗地范围内,从干流水面起,按照支流流域面积分等级划入不同长度,如: 0-50平方千米的划入河流长度为500米。
50-100平方千米的划入的河流长度为1000米,100-150平方千米的划入的河流长度为1500米,大于150平方千米的划入的河流长度为2000米。
(3)支流情况处理登记单元预划分——锦河无堤坝工程河流划分原则:以高清影像为基础,对照国有宗地界线,原则上若国有宗地界线与河流影像套合较好,以国有宗地界线为准划界。
登记单元预划分——锦河若国有宗地范围远大于水库水面和水库管理界,参考高清影像,以标志性地物为界,扩充资源部分,剔除非资源部分。
(1)国有宗地范围远大于水库管理界情况处理水库堤坝、泄洪渠应留出必要的保护范围,范围界线可以参考堤坝管理范围、工程施工图或标志性地物。
(2)水库堤坝、泄洪渠处理v部分水库如需特殊保护,如饮用水源水库,需扩大范围,以生态红线划界。
(3)特殊保护处理登记单元预划分——上游水库水库划分原则:参照国有宗地范围、高清影像和水库管理界,将水库周边属于国有宗地上的资源一并划入单元,原则上以国有宗地范围线和水库管理界的并集作为基本单元界线登记单元预划分——上游水库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划分基本原则:以各级审批的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界址线为基础,将周边属于国家的资源连片圈入。
登记单元预划分——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登记单元预划分——湖南南山国家公园若国有林地被集体宗地切碎,考虑集中连片、生态完整性原则,以标志性地物划界,可包含集体宗地,重点标注。
(1)林地分散、破碎情况处理在单元边界处,参照高清影像,若国土国有宗地或者林权国有宗地范围内,存在明显非资源部分,如城镇、厂房等、果园、苗圃等,考虑剔除并标注疑问,后期重点核实。
( 2 )明显非资源情况处理登记单元预划分——华林山林场国有林场划分原则:国有林场以权属界线划定登记单元,结合实际情况,林权国有土地范围和国土国有土地范围不能完全套合,原则上取其并集作为单元界。
登记单元预划分——华林山林场编码规则第一段Ø登记单元所在区域代码,占6位(省、市、县各占两位)第二段第三段第四段Ø跨行政区域特征码,占2位:其中01表示登记单元未跨县级行政区域,02表示未跨地市级但跨县级,03表示未跨省级但跨市级,04表示跨省级Ø登记单元种类特征码,占2位:其中01表示以国家公园为主,02表示以自然保护区为主,03表示以湿地为主,04表示以水流为主,05表示林场,06Ø登记单元顺序号,占4位,0001-9999360983江西省高安市01跨行政区域特征码01种类特征码0001登记单元顺序号国家标准未明确,地方标准各不相同实施步骤:预划登记单元预划登记单元范围内业判读自然资源类型界线内业判读权属、管理界线内业判读预划登记单元后,国土部门会同国家公园管理单位、林业部门、水利部门、国有林场、自然资源保护区等相关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影像为参考、内业判读各类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