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额度与授信敞口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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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人把授信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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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人把授信说清楚!引言银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而银行授信则与银行业务和风险天然相伴。

它是银行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起点,也是银行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和核心要素。

若要了解银行业务,就得先了解银行的授信业务;若要理解银行经营,就得先理解银行的授信要求;若要有效管理银行的信用风险,就得善用银行的授信规则。

为此,本期推出专题文章,对银行授信业务进行简要分析,讲讲什么是授信,授信是如何核定的、如何占用的;再说说银行和监管部门都非常关注的授信集中度等问题;最后从授信中的“道”与“术”角度,谈谈未来银行授信业务需要关注哪些问题。

本文纲要一、授信是什么?(一)“授信”的概念(二)“授信”的特点(三)授信与授权、信贷、融资的区别二、授信是如何核定的?(一)核定授信的基本原则(二)核定授信的基本流程(三)授信额度的测算方法三、授信额度占用与信用风险缓释(一)保证金质押(二)保证担保四、集团客户与授信集中度管理(一)统一授信管理(二)资本约束及大额风险暴露管理要求(三)联合授信管理五、把握未来:授信业务中的“道”与“术”(一)把握好授信业务中的“道”(二)实施好授信业务中的“术”一、授信是什么?(一)“授信”的概念所谓“授信”,通常来说,是指银行为特定客户核定的,银行愿意并能够承受的最高融资限额或风险限额。

银行授予客户一定的授信额度后,客户即可在该额度内申请贷款、担保等表内或表外融资业务。

具体来说,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

只要这些业务或行为可能产生客户对银行的信用风险,都要纳入银行对客户的授信管理。

在实践中,有些银行将上述业务统称为“授信业务”。

银行授信还可以细分为最高额授信和分项授信:最高授信额度,是指对客户核定的、银行愿意并能够承受的授信业务最高限额;分项授信是在最高额授信额度下,基于不同的风险成因及风险特征,为不同类型的融资业务设定的分项限额,例如,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融资、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等。

敞口额度

敞口额度

敞口
敞口额度是企业实际可用于支付的信贷资金额度,银行账面贷款或承兑额度等于敞口额度与保证金额度之和。

银行承兑汇票分两类:
1、占用授信敞口的;
2、不占用授信敞口的。

不占用授信敞口的,就是100%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

就比如说,某公司申请开立1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就需要存入1000万元作为保证金,在此基础上银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此时,这个公司的目的就只在于那1000万元保证金的利息收入(等于延迟付款了);
占用授信敞口的,就是必须先向银行申请授信,此时需提供相关抵押、担保,或资信良好的公司也有纯信用方式的。

待授信审批后,再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比如:银行给予某公司1000万元的授信敞口,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30%。

公司申请开立授信项下银行承兑汇票1000万元,此时需存入保证金300万元,剩余700万元就是占用授信敞口。

例:
我们在2009年7月份办理80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是240万,银行敞口是560万,敞口费是按1% 收取的,我们7月份一次性支付了560万*1%=5.6万的敞口费。

授信额度与授信敞口的区别

授信额度与授信敞口的区别

授信额度与授信敞口的区别1、为何要区分授信额度与授信敞口银行内部将授信业务区分为低风险业务和一般风险业务,低风险业务需满足以下条件:(1)抵质押物为现金类或银行认可的金融机构保证(金融机构在银行同业授信名录内,且在同业授信额度内);(2)担保能全额覆盖银行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和手续费等);(3)担保不存在法律瑕疵和政策风险。

2、授信额度与授信敞口的基本概念答:授信额度指客户可以使用的授信产品金额;授信风险敞口指授信额度扣减保证金后的金额,授信风险敞口≥0。

这里所提到的保证金包括:全额存单质押、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全额凭证式国债质押等。

案例1:A企业在甲银行获批2000万元额度,授信担保方式为A企业提供三年期的2000万元定期存单质押,则A企业在甲银行获得的授信额度为2000万元,授信风险敞口实际为0。

从该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授信敞口对于银行而言才是实际承受的贷款最高损失金额,而授信额度是一个放大了杠杆的概念。

3、授信额度与授信敞口双控管模式答:实行授信额度和敞口双重控管,具体业务授信额度之和不得超过审批批复和授信协议的授信额度(在任一时点上),具体业务授信风险敞口之和不得超过审批批复和授信协议的授信风险敞口(在任一时点上)。

4、授信额度分类按授信申请方式分为综合授信额度和单笔单批授信额度,这里重点介绍下何为单笔单批额度:(1)一个业务品种;(2)不可循环;(3)授信批复项下只能签订一个合同。

案例1:B企业在乙银行获批综合授信额度2000万元,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期.2019年1月提用2000万元,2019年6月归还1000万元.2019年7月因生产经营需要,再次提用1000万元,还款日为2020年1月.案例2:A企业在甲银行获批2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为三年期,专项用于某项目的投资建设,授信额度为单笔单批额度,A企业仅需与甲银行签订一个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可分笔提款,A企业于2018年7月28日提款10000万元,2018年8月28日提款10000万元,还款方式为宽限期半年后,按季还本付息,在2019年1一季度开始还本金500万元。

银行之间的授信是什么意思啊

银行之间的授信是什么意思啊

银行之间的授信是什么意思啊
银行之间的授信,是指A银行在B银行的用于票据贴现的额度授信,即B银行受理办理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时,为A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的余额最高不得超过授信额度。

拓展资料:
各行的授信额度测算方式各式各样,但都会存在两种授信要求。

1、敞口授信。

所谓敞口授信是借鉴了授信集中度管理中“净额结算”的概念,净额结算是指使用交易对手的存款对该交易对手的借款进行扣减。

如此一来,授信净额等于授信余额扣除抵押在银行风险权重为零的资产,目前监管部门只认可保证金存款、本行存单和国债。

正因为净额结算可以将银行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所以理论上可以给交易对手无限授信,典型的是滚动签发百分之百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

站在微观角度承兑、本行贴现都是低风险业务,但实际上无穷扩大了银行自身和交易对手资产负债表,导致杠杆无极限。

而站在宏观角度则是货币资金空转,广义信贷资金未全部流入实体经济,导致央行的货币政策效果变差,这也是MPA将广义信贷增速作为核心考核内容。

2、全额授信。

全额授信在监管法规中多体现为统一授信、适度授信,“统一”既包括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的统一,也包括集团客户成员的统一;“适度”是指对交易对手的授信金额应控制在其可承受范围之内。

全额授信实则是对交易对手可承受信用的一种判断,需要考虑很
多因素,比如盈利能力、用信目的、资产负债率(杠杆率)、其他可获得融资的渠道,等等。

否则短期授信可能被动变为长期授信。

参考资料: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授信额度(摘自中国银行官网)

授信额度(摘自中国银行官网)

授信额度(摘自中国银行官网)产品说明授信额度是指中国银行向客户提供的一种灵活便捷、可循环使用的授信产品,只要授信余额不超过对应的业务品种指标,无论累计发放金额和发放次数为多少,均可快速向客户提供短期授信。

授信额度安排灵活,总授信额度可细分为贷款额度、开立信用证额度、出口押汇额度、开立保函额度、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承兑汇票贴现额度等分项额度。

授信额度适用于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各种授信业务,其中开立保函额度项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关税付款保函和海事保函的期限可放宽到一年以上。

产品特点1.为企业短期财务安排提供便利。

由于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企业财务计划的制定因此变得更加明确和有条理,不必为经常性业务特别安排资金。

2.满足企业基本融资需求。

授信额度按贷款、信用证和保函等多种授信业务品种设定了单项的额度,基本覆盖了客户主要的融资需求。

经银行同意,其中各单项产品的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交叉互换,提高了额度的利用率。

3.简化企业授信审批手续。

客户获得授信额度后,将根据协议的规定,自行决定额度使用方式和履约时间,无须逐笔逐项报授信银行审批,避免了单笔授信审批时须履行的资信调查、担保落实等手续。

4.授信额度与现有授信产品的区别期限短期授信业务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开证、保函、押汇等,其中,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关税付款保函和海事保函的期限可放宽到一年以上。

担保授信额度采用信用放款或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应采用最高额保证或最高额抵押,覆盖额度项下各授信全部的风险。

利率授信额度的利率按照分项额度有不同的划分。

相关费用为客户提供中间业务所提取的费用。

适用客户凡属于中国银行授信对象的独立企业法人客户均可按规定核定授信额度。

申请条件1.客户必须符合《贷款通则》及中国银行授信管理政策关于借款人的各项基本条件和要求;2.客户须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的大中型制造类企业、进出口企业、商业企业或合资企业,所属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在行业中有竞争优势;3.客户在中行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历史记录良好;4.客户业务经营特点与授信额度操作模式相符,且业务进展能够得到我行全面有效监督;5.客户担保方式满足我行要求。

统一授信管理办法(2023年版)

统一授信管理办法(2023年版)

附件统一授信管理办法(2023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统一授信管理工作,完善统一授信管理机制,有效控制信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统一授信是指本行对单一客户或地区统一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加以集中统一控制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授信业务是指本行对客户提供的表内外授信的总称。

包括本行对客户提供的本外币贷款、进出口押汇、贴现、透支、保理等表内信贷业务,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贷款承诺、信贷证明等表外信贷业务,以及互联网金融、债券投资、特定目的的载体投资和其他实质上由银行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

第二章统一授信基本原则第四条本行在授信管理过程中应坚持“主体统一、形式统一、币种统一、对象统一”的基本授信制度。

(一)授信主体的统一,即本行授信审批部或信贷审查委员会统一审核批准对客户的授信,原则上不得由不同部门分别对客户或授信品种进行交叉授信。

(二)授信形式的统一,即本行对同一客户办理的不同授信业务品种应置于该客户的最高授信限额以内,做到表内业务授信与表外业务授信统一管理。

(三)授信币种的统一,即本行实行本外币授信的统一核算,将对本币业务的授信和外币业务的授信换算成同一币种的授信额度进行统一管理。

(四)授信对象的统一。

纳入统一授信管理的授信对象必须是符合本行授信条件的客户,不具备授信资格的客户不能成为本行的授信对象。

第五条本行授信按不同主体、业务品种、管理要求等进行分类,原则上按下列方式进行分类管理和统计。

(一)按对象分为个人客户授信、法人客户授信。

(二)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

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三)按授信管理要求分综合授信和单笔授信。

1.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指根据统一授信管理原则,在对授信申请客户经营财务状况、风险状况和担保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按照授信审批程序核定的本行能够且愿意在一定期间内为授信客户提供的授信业务的最高金额。

授信额度的定义和使用规则.

授信额度的定义和使用规则.

(二) 统计需要的字段
1、风险类型 2、主要担保方式 3、是否异地业务 4、授信行业投向
(三) 文字叙述的字段
1、授信用途 2、业务文档信息 3、授信前提条件 4、贷后管理要求 5、补充信息
五、批复(授信额度)的逻辑规则
(一)授信总金额和敞口金额的计算
1、为什么要有两个金额 纸制批复是用文字来描述的,如果表示不明确,容易产生歧 义,更无法控制额度的使用。
。。。。 。。。。 。。。。
例2 批复:给予1亿元承兑额度(含敞口),20%保证金。
说明: 1、金额上:既限制总量,又控制 敞口数。 2、产品上:只能做承兑业务
系统:专项授信额度 授信总金额-1亿元 授信总敞口-录入8000万元。
专项授信额度 1亿元 承兑额度(含敞口)
承兑业务
例3 批复:给予1亿元额度(含敞口),只能做贷款和承兑, 承兑每笔20%保证金
例:批复-A公司1亿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要求每笔存20% 保证金。 理解1:开票最高只能做到1亿元,敞口部分最多8000万元 (2000万元保证金) 理解2:只要有充足有效的保证金,敞口不超过1亿元即可, 总量不受控制(类似汽车金融业务)。
五、批复(授信额度)的逻辑规则 (一)授信总金额和敞口金额的计算
八、集团授信的系统实现
(二)系统中控制集团授信的关键点
1、集团授信申请和批复中“是否共用额度”选项,如果 选是,则批准后,各成员可以按要求来使用额度,如果选 否,则该额度则不能用来做业务,使用时还需重新上报审 批。 2、录入集团授信产品明细时,客户名称和授信产品可以 只录一项。只录入了客户名称表示该成员能做的最高额度 被限定在金额内,只录入授信产品表示该集团内所有成员 的该项授信产品只能在限额内使用。同时录入则表示成员 和产品同时限制。 3、录入集团成员名单时,如果为空,表示所有已认定为 该集团的成员都可以使用集团额度。如果选择录入了一个 或多个成员,表示只有这些成员能使用集团额度。

最新第三章__授信额度与产品

最新第三章__授信额度与产品

第三章授信额度与产品第一条定义1、我行授信业务按照风险状况分为一般风险授信业务和低风险授信业务,其中低风险授信业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抵质押物为现金类或我行认可的金融机构保证(金融机构在我行同业授信名录内,且在同业授信额度内);(2)担保能全额覆盖我行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和手续费等);(3)担保不存在法律瑕疵和政策风险。

2、授信额度指客户可以使用的授信产品金额(意向性贷款承诺除外);3、授信风险敞口指授信额度扣减以下两项后的金额,授信风险敞口≥0:(1)低风险产品;(2)一般风险产品中以低风险产品范围中的担保方式担保的授信部分。

4、低风险担保仅能覆盖授信本金的表内授信业务不属于低风险授信业务,但授信风险敞口为零。

准全额保证金的表外授信属于低风险授信,授信风险敞口为零。

上述准全额保证金的表外授信是指办理授信时,保证金金额小于表外授信金额,但授信到期时,保证金与其孳息金额之和大于或等于表外授信金额。

5、授信额度仅包括需核定授信担保额度的授信担保,不需核定授信担保额度的授信担保不计入授信额度。

授信担保额度指担保人拟对其他多个客户在我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授信担保或回购担保,我行为担保人核定授信担保额度或回购担保额度以控管其为多个授信客户的担保上限或回购担保上限。

授信担保或回购担保对应多个授信客户,一般与担保人或回购担保人销售自身产品和服务直接相关,或与其企业员工、股东以及其他关联人相关,包括担保公司的担保额度、企业为其员工等提供的个人贷款担保、以及其他情况的个人贷款担保、回购担保、按揭贷款担保等。

第二条控管原则1、低风险业务实行授信额度控管,各产品授信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批复和协议的授信额度;2、一般风险表内业务实行授信额度和敞口双重控管,各产品授信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批复和授信协议的授信额度(在任一时点上),各产品授信风险敞口之和不得超过批复和授信协议的授信风险敞口(在任一时点上)。

一般风险信用证和保函业务实行授信敞口控管(在任一时点上),保证金比例需满足批复和授信协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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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额度与授信敞口的区别
1、为何要区分授信额度与授信敞口
银行内部将授信业务区分为低风险业务和一般风险业务,低风险业务需满足以下条件:(1)抵质押物为现金类或银行认可的金融机构保证(金融机构在银行同业授信名录内,且在同业授信额度内);(2)担保能全额覆盖银行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和手续费等);(3)担保不存在法律瑕疵和政策风险。

2、授信额度与授信敞口的基本概念
答:授信额度指客户可以使用的授信产品金额;授信风险敞口指授信额度扣减保证金后的金额,授信风险敞口≥0。

这里所提到的保证金包括:全额存单质押、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全额凭证式国债质押等。

案例1:A企业在甲银行获批2000万元额度,授信担保方式为A 企业提供三年期的2000万元定期存单质押,则A企业在甲银行获得的授信额度为2000万元,授信风险敞口实际为0。

从该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授信敞口对于银行而言才是实际承受的贷款最高损失金额,而授信额度是一个放大了杠杆的概念。

3、授信额度与授信敞口双控管模式
答:实行授信额度和敞口双重控管,具体业务授信额度之和不得超过审批批复和授信协议的授信额度(在任一时点上),具体业务授信风险敞口之和不得超过审批批复和授信协议的授信风险敞口(在任一时点上)。

4、授信额度分类
按授信申请方式分为综合授信额度和单笔单批授信额度,这里重点介绍下何为单笔单批额度:(1)一个业务品种;(2)不可循环;(3)授信批复项下只能签订一个合同。

案例1:B企业在乙银行获批综合授信额度2000万元,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期。

2019年1月提用2000万元,2019年6月归还1000万元。

2019年7月因生产经营需要,再次提用1000万元,还款日为2020年1月。

案例2:A企业在甲银行获批2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为三年期,专项用于某项目的投资建设,授信额度为单笔单批额度,A企业仅需与甲银行签订一个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可分笔提款,A企业于2018年7月28日提款10000万元,2018年8月28日提款10000万元,还款方式为宽限期半年后,按季还本付息,在2019年1一季度开始还本金500万元。

案例2与案例1的最大区别在于,因B企业在银行获得的额度为综合授信额度,为可循环额度,当其授信在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小于审批额度时,可循环提用。

而案例2中的A企业获得的额度为单笔单批额度,归还贷款本金后,授信额度减少不可再循环提用。

5、授信产品有哪些
一般而言,授信产品分为低风险产品、一般风险产品。

银行授信产品分为一般产品、特定产品、低风险产品。

其中:低风险产品主要指的是存单质押授信、银票贴现、国债质押等;一般产品指的是流动资金贷
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类产品、贷款承诺等;特定产品为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等。

6、授信产品额度串用问题
额度串用是指在实质风险相同的情况下,占用其他业务/产品的一般风险授信额度开展特定业务。

授信额度串用是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提高银行授信业务效率、及时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授信业务需求,从而实现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提升银行市场竞争力。

授信额度串用须符合“资金用途和还款来源一致,担保方式及期限相同”和“实质风险相同、管理要求一致”的管理要求。

具体要点如下:
实质风险相同
(1)资金最终用途相同。

额度串用后,不得改变原批复确定的有关资金最终用途。

(2)还款来源一致。

额度串用后,还款来源应与原批复要求一致,并按照原批复要求进行管理。

(3)受信主体一致。

(4)授信敞口/金额不增加。

(5)风险缓释不弱化。

额度串用后,应严格落实原批复规定的风险缓释要求,不得减少或变更担保方式,但可视情况追加其他风险缓释安排。

(6)期限不延长。

额度串用后,期限一般应按照原批复规定的期限进行投放,如有必要可以缩短但不得延长。

案例1:A企业在甲银行获批流动资金贷款额度2000万元,敞口2000万元,担保方式为A企业名下土地房产提用抵押担保,现因实际经营中付款需要,改用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40%,将流动资金贷款串用为票面金额为3333.3万的银行承兑汇票,担保方式维持不变。

案例2:B企业在乙银行获批银行承兑汇票额度2000万元,保证金比例40%,风险敞口为1200万元,担保方式为集团母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因经营需要,经过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测算后(符合测算要求),将银行承兑汇票串用为流动资金贷款,实际提用流动资金贷款1200万元,担保方式维持不变。

7、授信产品额度哪些不能串用
(1)单笔单批额度不可串用;
(2)银行承兑汇票串用为流动资金贷款需符合流动资金贷款测算要求;
(3)贸易融资产品额度不得串用为其它一般产品授信额度;
(4)原则上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额度、贸易融资产品额度外的其他授信额度为专项授信额度,不可串用;
(5)进出口结算类、国内信用证类、保理以及贸易项下的保函之间的额度可以相互串用,其他一般风险贸易融资产品额度不可串用;
(6)保理类贸易融资中,国内有追索权保理(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收回,保理公司均可对卖方行使追索权)可串用为国内无追
索权保理额度(在债务人发生信用风险时,不再向供应商追索),反之不可串用;
(7)低风险产品、一般产品、特定产品三类额度之间不得互相串用;
案例:某企业在A银行获批汇出汇款押汇金额1000万元,在实际提用时拟串用为汇入汇款押汇,在实际提用时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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