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1.18•【字号】并政办发〔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1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近年来,我市贯彻落实国家建设网络强国战略和《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通信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建设成效显著,实现全光网城市。
但随着市政设施和道路交通等城建工程项目增多、施工范围加大,因施工影响通信设施建设和光缆阻断事故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通信设施正常运行和通信保障安全畅通。
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加强通信设施建设管理(一)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城市规划。
组织编制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包括5G基站建设规划),明确各类设施用地规划及管控内容和要求,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综合性规划,与环境保护、林地利用、城镇建设、道路建设等规划相衔接。
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规划指导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严格通信设施相关规划审批。
对于新建独立占地型通信基站,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附建型通信基站建设应符合市容环卫标准和相关部门有关规定。
城乡规划部门应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有关内容列入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中。
(三)加强工程项目通信设施建设规划设计。
道路、桥梁工程项目应将通信管道等通信设施与道路、桥梁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
在道路改造中,原有通信管道、线路无法保留的,由项目设计单位负责在道路改造方案中规划设计管道。
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制度

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制度一、设施管理目标为了保障社区居民能够享受到安全、便捷、高效的体育设施使用权利,推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体育运动,提高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制定并推行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制度。
二、设施管理主体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主体为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专门的体育设施管理部门,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或者专职管理。
三、管理范围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范围包括社区内的健身房、篮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游泳池、足球场等体育设施。
四、管理内容1. 设施维护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和完好性,确保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对于发现的损坏或者不安全情况,立即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2. 使用管理对体育设施的使用进行管理,制定使用规定,明确使用时间、费用、预约方式等使用方式,确保社区居民的使用权益。
3. 安全保障加强设施安全管理,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确保设施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4. 服务指导设立相关的服务指导员,帮助社区居民正确使用体育设施,提供体育运动指导和健身建议,提高居民的体育运动水平。
五、管理方式1. 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人员,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2. 制定设施使用的管理标准和流程,规范管理流程,确保设施的有序使用。
3. 定期开展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4. 加强设施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社区居民对体育设施的认知度和使用率。
六、管理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推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体育运动,提高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2. 注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体育设施的长期可持续使用。
3. 强化对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和投诉处理机制,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和建议。
4. 加强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沟通与协调,深入了解社区居民对体育设施的需求,根据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和改进。
七、管理成效1. 提高社区居民的体育运动参与率,改善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
2. 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增进社区凝聚力和文化内涵。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16•【字号】并政发[2010]54号•【施行日期】2010.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并政发〔2010〕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现将《太原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太原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工作,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太原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依据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规划用地性质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
容积率是指在一定建设用地范围内,地面以上建筑物建筑面积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第四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规划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工作。
市监察部门负责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履行规划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规划条件是政府出让土地的约定条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用地性质和容积率指标是规划条件中的核心内容。
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按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准的规划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规划指标进行开发建设。
第六条因建设条件变化,确需调整规划用地性质和容积率指标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因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发生变更,地块开发条件发生变化的;(二)因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或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地块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三)因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五)按城乡规划有关规定应当修改的其他情形。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7.05•【字号】晋政办发〔2022〕55号•【施行日期】2022.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5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5日山西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推进全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基层治理基础,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我省《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的实施方案》《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统筹发展与治理,逐步探索形成具有山西特色的基层治理发展路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党建引领不断深化。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一肩挑”比例逐步提高。
逐级健全党建联席会议、四级联动体系、调度通报、动态管理、跟踪问效等制度。
探索党建共同体、党建联盟等做法,建立起条块融合、双向用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格局。
──体制机制不断创新。
指导3个区、4个街道及3个社区开展社区治理创新实验。
选树乡镇政府服务示范样板,推广易地搬迁社区治理经验,引领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探索推行“三下沉、两融合”的物业管理服务模式。
──服务设施不断完善。
加大投入力度,筹措资金近2亿元,撬动市县投入,大力改善社区服务设施。
山西省城市公园建设与管理指导标准

山西省城市公园建设与管理指导标准为搞好园林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和环境质量,引导各市、县结合实际,推进城市公园建设,提高公园养护与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
一、城市公园的分类1、综合公园城市综合公园除适合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绿地、水面外,还应包括文化娱乐设施、儿童游戏场所和健身休憩区域,也可设游戏型体育设施。
公园面积不小于5h㎡,分为全市综合公园和区域综合公园。
主要是为全市或某个片区的居民开展各类户外活动提供服务场所。
2、社区公园为城市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而配套建设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公园绿地,但不包括居住组团绿地。
公园面积不小于0.5hm2,分为居住区公园、居住小区游园、街头游园等。
主要是为社区居民提供邻里交往、休息观赏的空间和儿童游戏、老人活动的场地。
3、带状公园沿城市道路、城墙、水滨等,建设的宽度在8m以上,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形绿地;应具有隔离与装饰街道、美化景观和供游人短暂休憩的作用;园内应设置简单的休憩设施,植物配置应考虑与城市环境的关系、公园外貌的观赏效果。
4、专类公园城市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
专类公园包括: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盆景园、其它专类公园等。
5、郊野公园在城市周边,紧邻城市,但不在城市用地范围之内,而为城市居民提供服务。
既能为城居市民提供到郊野康乐、游憩和教育设施,又能保护城市生态自然环境。
公园面积不小于10 hm2 。
二、公园的用地指标1、综合公园用地指标综合公园绿化用地不小于70%,公用建筑与活动场所用地不大于10%,管理建筑用地不大于3%,公园道路用地在8-18%之间,其它用地不大于1%。
2、社区公园用地指标社区公园绿化用地不小于65%,公用建筑与活动场所用地不大于18%,公园道路用地在10—17%之间,管理建筑用地不大于1%。
3、带状公园用地指标带状公园绿化用地不小于65%,公用建筑与活动场所用地不大于10%,管理建筑用地不大于1%,公园道路用地在15—25%之间。
体育设施安全使用及管理规定

体育设施安全使用及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体育设施的安全使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体育设施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体育设施的安全使用1. 体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1. 体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 体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应当保证设施的安全、正常使用和功能的完好。
2. 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1. 体育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体育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当对设施进行定期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3. 体育设施的安全使用1. 体育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安全使用规定,明确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
2. 体育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设施的安全使用。
三、体育设施的管理规定1. 体育设施的管理1. 体育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 体育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当加强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 体育设施的对外开放1. 体育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外开放,提供公众使用。
2. 体育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设施的特点和公众的需求,制定开放时间和使用规则。
3. 体育设施的预约与使用1. 体育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预约制度,合理调配资源,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
2. 体育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预约情况,合理安排使用时间,确保设施的安全使用。
四、违规行为的处理1. 违反本规定的,由体育设施的使用单位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2. 造成体育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体育设施的使用单位所有。
---以上就是体育设施安全使用及管理规定的详细内容,希望所有使用者都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体育设施的安全与完好。
山西省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

山西省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栗晓燕【摘要】运用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问卷调查法以及访谈法等方法,研究分析山西省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运营管理情况。
结果为:场地面积狭窄,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器材设施维护管理不够、相对陈旧;获得政府各种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开展活动随意性大,同时缺乏善经营、懂管理的专业人才等。
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注重引进专业人才,搞好培养管理和使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全民健身宣传面,提高社会对健身的认知度,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健身的热情;拓宽视野,广泛吸纳社会各类合法资金进入体育产业,政府层面出台支持性政策措施,促进俱乐部向广度、深度综合发展。
%The article using the literature material meth-od, mathematical statistics method, questionnaire survey method and interview method,research analysis communi-ty sports fitness club operation management situation of Shanxi Province. The result is:the area of narrow, single construction capital source channel, equipment mainte-nance management,relatively old enough;For all kinds of government policy support is not big,optional the gender is big,activities at the same time,the lack of a good busi-ness, understand management professionals, etc. Sugges-tions are put forward according to the existing problems:pay attention to the introduction of professional talents, improve the training management and use, continuously improve service quality. To widen the national fitness propaganda,improve social fitness awareness,enhance the enthusiasm of the masses of the people involved in fit-ness;Broaden the horizons,widely absorbs the social vari-ous legal capital into the sportsindustry,government level for supportive policies and measures to promote the overall development of the club to the breadth and depth.【期刊名称】《南京体育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年(卷),期】2015(000)002【总页数】3页(P136-138)【关键词】山西省;体育健身;俱乐部;运营管理【作者】栗晓燕【作者单位】晋中学院体育学院,山西晋中0306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812.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稳步推进,城镇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人口对物质及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应运而生。
体育设施管理办法

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发展体育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体育设施,是指用于体育训练、竞赛和健身的体育场地、建筑物和固定设备,包括:(1)xx投资或资助的公共体育设施;(2)xx、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体育设施;(三)各类经营性体育设施。
第三条县级以上xx体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体育行政部门)依照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体育设施的建设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依法管理体育设施。
第四条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
内部体育设施应当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
体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为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提供服务。
第五条公民应当爱护体育设施,遵守体育设施管理条例。
第二章施工管理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Xx各级要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xx 关于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进行合理布局和统筹安排。
乡镇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建设规划,逐步建设和完善。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xx应当将体育基本建设资金纳入本级xx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鼓励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筹集资金建设内部体育设施,鼓励组织和个人捐赠、资助体育设施建设。
第八条xx级在城市居住区、居民小区建设开发时,应当按照xx级相关标准,配建公共体育设施,保证公共体育用地面积。
第九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配置体育设施。
xx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学校体育设施的配置和管理情况纳入学校工作检查考核。
xx拟新建、扩建的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设施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体育设施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学校,应当采取措施逐步达到规定标准。
第十条xx、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建设和配置相应的职工体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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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批准部门】山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2007.12.20
【发布部门】太原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7.12.21
【实施日期】2008.01.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修改依据】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16)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太原市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已由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2月21日
太原市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
(2007年10月24日太原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7年12月20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为了加强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山西省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和使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体育设施,是指由国家或者社会投资兴建,用于体育训练、比赛、教学和健身活动的场地、建筑物及其配套设备。
第四条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规范实用、方便群众和提高使用效率的原则,满足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的需求。
第五条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体育设施的监督和管理。
发展与改革、财政、规划、建管、国土资源、教育、物价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体育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城乡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编制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并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
投入。
第八条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捐赠、赞助和投资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前款规定的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