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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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问答汇总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问答汇总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问答1、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是什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2、为什么建设工程要进行抗震设防?答:(1)建设工程进行抗震设防工作是落实“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2)地震预测在当今世界还是个难题,目前,我们人类对地震灾害只能积极防御、预防为主,其中对建筑物进行抗震设防又是综合防御的核心和关键。

(3)地震是各种自然灾害的群灾之首,破坏力大,只有使建筑物和工程设施具备相当的抗震能力才能有效减轻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进行抗震设防工作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是不是强制性的?答:(1)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广西壮族自冶区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2)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抗震设防要求是一种政府行政许可行为,带有明显的强制性。

4、我县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的合理性是什么?答:(1) 在《广西地震构造和震中分布图》上,平乐县处在桂林—贺州,荔浦—平乐,(恭城)栗木—(昭平)马江等三条断裂带的交汇处,资料显示,交汇处发生地震的概率在52%。

(2) 平乐县是广西历史上发生地震最多的县之一,自宋代以来,共发生大小20次地震,其中发生过最大的是5级地震(地震基本烈度为六度,5级以上地震为破坏性地震)有4次,而地震往往具有周期性起伏变化的特点。

(3) 去年“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时,平乐县城有震感,其地震基本烈度相当于本地发生约 2.5级的地震,打来电话报告震感进行咨询的群众全部是居住在五楼以上的居民住户。

5、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分几种类型?答:主要分两种类型:(1) 重大建设工程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

(2)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

6、必须进行专门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是哪些?其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有哪些程序?答: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参见七而平政发(2009)106号文件《平乐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附表中所列的范围。

房建抗震设计常见问题解答-建科院汇总

房建抗震设计常见问题解答-建科院汇总

房屋建筑抗震设计常见问题解答(内部资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04年4月说明协助设计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正确、全面理解和运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及房屋建筑抗震设计的强制性条文,这里汇总编入了下列资料: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若干问题讨论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答疑3)房屋建筑抗震设计强制性条文的理解和实施4)《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修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程抗震研究所2004.4《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若干问题讨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黄小坤1.多层建筑如何参照执行《混凝土高规》适用于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超过28m的非抗震设计和抗震设计烈度为6~9度的高层民用建筑结构。

对于不超过10层或房屋高度不超过28m但接近10层或28m(如8层或24m)的混凝土民用建筑科参照《混凝土高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层数较少、房屋高度较矮的混凝土房屋,《混凝土高规》的某些规定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松;《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2(以下分别简称《混凝土规范》、《抗震规范》)有关多层建筑也有一些规定。

今后,随着规范的不断完善,对于多层混凝土结构房屋的结构设计,宜有更详细的专门规定。

2.风压取值m。

基本风压按《混凝土高规》第3.2.2条的规定采用,但不得小于0.3N/2对于特别重要的高层建筑,目前尚无统一、明确的定义,一般可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和安全等级确定。

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或安全等级为一级的高层建筑可认为是特别重要的高层建筑。

对风荷载是否比较敏感,主要与高层建筑的自振特性有关,如结构的自振频率和振型等。

对于前几阶振型频率比较密集、振型比较复杂的高层建筑结构,高振型影响不可忽视,仅采用考虑第一振型影响的风振系数来估计风荷载的动力作用,有时不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对风荷载的动力影响,可能偏于不安全,因此适当地提高风压取值。

抗震规范疑难解答.doc

抗震规范疑难解答.doc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问答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问答(1)1.新规范中为何无烟囱、水塔等构筑物及钢筋混凝土异型柱结构的抗震设计内容?本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修订,已不包括烟囱、水塔等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内容,此部分内容即将归入修订的《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对于异型柱结构,目前工程抗震界业内专家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普遍认为异型柱结构属于抗震不利的结构体系,目前正在修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均未将其列入。

若采用异型柱结构又无地方法规者,属于超规范、超规程设计,应按国务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9条的要求执行。

2.新规范中对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分类总原则是什么?为什么乙类建筑不是特别多?设置了抗震缝后可否根据各单元划分设防分类?目前许多大底盘高层建筑裙房为商店,上部为住宅楼,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注意哪些事项?按照当前的抗震防灾政策,在《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条文说明中指出,对一般情况下,原则上能保障在遭遇设防烈度地震影响时,不致有灾难性后果,故绝大部分的建筑,均可列为丙类建筑,少数重要的建筑列为乙类建筑。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在3.0.1.5条中规定,“建筑物各单元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根据局部的单元划分类别”,故设置了抗震缝将结构分为若干单元后,可根据各单元划分设防分类。

对于商业建筑,在1995年之前高层的大型零售商场还比较少,《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举例采用了常见的“人流密集的多层建筑”,具体规定参照了1993年当时商业部的有关规定,根据目前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在具体执行时,不论多层和高层,只有年营业额1.5亿元人民币以上、固定资产0.5亿元以上、建筑面积1万㎡以上3个条件均满足时,才定为乙类建筑。

大底盘建筑,当其下部属于大型零售商场的乙类建筑范围时,一般可将其及与之相邻的2层定为加强部位,按乙类进行抗震设计,其余各层可按丙类进行抗震设计。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答疑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答疑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问答(1)沙安孙建华白雪霜毋剑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北京100013)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156号文的通知,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以下简称新规范)将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前,新规范已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许多设计人员在学习后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抗震规范管理组提出了许多问题,管理组对所提问题做了逐一解答。

现挑选一些共性的问题汇总如下,以期对有关人员学习掌握新规范有些帮助。

1 为什么新规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而原《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以下简称89规范)2002年12月31日才废止因新规范是对89规范进行全面修订而编制的,在执行中需考虑设计、管理人员有一个学习、适应和实用过程,为此保留一年的过渡期,这也是新规范执行中的通行做法,当初89规范在执行时曾有三年的过渡期。

2 新规范在过渡期中,一些其他的相关规范尚未公布,配套的计算软件还未升版,在实际使用时应如何操作?新规范与89规范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在过渡期内,结构进行抗震设计验算时,仍可采用依据89规范编制的计算机软件,但对于不需计算的抗震构造措施则自2002年1月1日起要按新规范执行。

在各地开展的施工图审查也可按此要求开展有关设计审查工作。

3 新规范中为何无烟囱、水塔等构筑物及钢筋混凝土异型柱结构的抗震设计内容?本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修订,已不包括烟囱、水塔等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内容,此部分内容即将归入修订的《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对于异型柱结构,目前工程抗震界业内专家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普遍认为异型柱结构属于抗震不利的结构体系,目前正在修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均未将其列入。

若采用异型柱结构又无地方法规者,属于超规范、超规程设计,应按国务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9条的要求执行。

4 新规范中对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分类总原则是什么?为什么乙类建筑不是特别多?设置了抗震缝后可否根据各单元划分设防分类?目前许多大底盘高层建筑裙房为商店,上部为住宅楼,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注意哪些事项?按照当前的抗震防灾政策,在《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条文说明中指出,对一般情况下,原则上能保障在遭遇设防烈度地震影响时,不致有灾难性后果,故绝大部分的建筑,均可列为丙类建筑,少数重要的建筑列为乙类建筑。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答疑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答疑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答疑《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答疑《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答疑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王亚勇戴国莹编1 管理问题1.1 执行GB 50011-2001抗震规范时,若发现某些条款与以前颂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不一致时如何解决?根据标准化法,当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对同一事物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国家标准执行。

当不同的国家标准之间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最新颂布的国家标准执行。

1.2 GB 50011规范附录A中某些地区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与89规范中抗震设防烈度所对应的加速度值不同,实际使用时应如何操作?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GB50011年2月2日发布的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GB50011)自GB50011年8月1日起实施,对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与原来相比有所变化的地区,则自GB50011年8月1日起应按变化后的加速度值进行抗震设防。

1.3 已按89规范进行设计,因种种原因目前尚未施工的工程,施工前是否应按GB50011规范重新修改设计图纸然后施工?按建设部2002年8月12日建标[2002]212号文件“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建筑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要求,新规范实施日期前的在施工程,执行新版规范有困难时,可按照旧规范执行。

新版规范实施日期至2003年1月1日前的在施工程,原则上应按照新规范执行,而按照旧规范设计的在施工程,可按照旧规范继续执行。

对2003年1月1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而尚未开工的工程,应当按照新版规范修改设计后方可施工。

凡在2003年1月1日后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的工程,必须按照新版规范执行。

1.4 设计基准期和设计使用年限有何差别,在设计文件中应如何表述?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总则的有关规定,我国的建筑结构、结构构件及地基基础的设计规范、规程所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

XXXX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问答

XXXX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问答

XXXX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问答1. 什么缘故新规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而原《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以下简称89规范)2002年12月31日才废止因新规范是对89规范进行全面修订而编制的,在执行中需考虑设计、治理人员有一学习、适应和有用过程,为此保留一年的过渡期,这也是新规范执行中的通行做法,起初89规范在执行时曾三年的过渡期。

2. 新规范在过渡期中,一些其他的有关规范尚未公布,配套的运算软件还未升版,在实际使用时应如何操作?新规范与89规范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在过渡期内,结构进行抗震设计验算时,仍可采纳依据89规范编制的运算机软件,但关于不需运算的抗震构造措施则自2002年1月1日起要按新规范执行。

在各地开展的施工图审查也可按此要求开展有关设计审查工作。

3. 新规范中为何无烟囱、水塔等构筑物及钢筋混凝土异型柱结构的抗震设计内容?此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修订,已不包括烟囱、水塔等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内容,此部分内容立即归入修订的《构造物抗震设计规范》。

关于异型柱结构,目前工程抗震界业内专家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一般认为异型柱结构属于抗震不利不的结构体系,目前正在修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均未将其列入。

若采纳异型柱结构又无地点法规者,属于超规范、超规程设计,应按国务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治理条例》第2 9条的要求执行。

4. 新规范中对建筑抗震设防类不的分类总原则是什么?什么缘故乙类建筑不是专门多?设置了抗震缝后可否按照各单元划分设防分类?目前许多大底盘高层建筑裙房为商店,上部为住宅楼,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注意哪些事项?按照当前的抗震防灾政策,在《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 B50223—95)条文讲明指出,对一样情形下,原则上能保证在遭遇设防烈度地震阻碍时,不致有灾难性后果,故绝大部分的建筑,均可列为丙类建筑,少数重要的建筑列为乙类建筑。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在3.0.1.5条中规定,“建筑物各单元的重要性有明显不同时,可按照局部的单元划分类不”,故设置了抗震缝将结构分为若干单元后,可按照各单元划分设防分类。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问题解答(三)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问题解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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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编 号 ] 10 —4 2 2 1 )40 3 —5 0 28 1 (0 2 0 -140
建 筑 抗震 设 计 规 范 GB 0 1 -0 0问题 解 答 ( ) 5 0 12 1 三
李 志 刚 保 海 娥 罗 开 海 王 亚 勇 白雪 霜。1中国 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 , , (. 核电 河南郑州405; . 5 2 2中国 0
者参考和批评指正 。 [ 键 词 ] 建 筑 抗 震 设 计 ; 范 ; 答 关 规 问
[ 图分 类号 ] T 3 2 中 U5
[ 献标识码 ] A 文
Qu sin a d An we o d rS imi sg fBulig et n s rfrCo ef es cDein o i n sGB5 0 —0 n ) o o d 0 12 1 1 0( 1
第3 4卷第 4期
2 2年 8月 01
工 程 抗 震 与 加 固 改 造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问题解答(二)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问题解答(二)
第3 4卷 第 3期
21 0 2年 6月
工 程 抗 震 与 加
固 改 避
Vo. 4, .3 13 No
Ea t q a e Re itn rh u k ssa tEngn ei g a d Rer fti g i e rn n toitn
J n. 2 2 u O1
e e u e fii l n De e b r1,201 x c t d o fcal o c m e y 0. S me qu sin r a s d i x c to fte ne c d n r n fre o te c d di r o e t s we e r ie n e e u in o h w o e a d ta se r d t h o e e t . o o
是从 基础 底面起 算 ?
地段 评价 和场地 类 别 划 分 , 取最 不 利 情 况 进 行 工 并
程 设计 :
4 1 1条 和 4 16条 : .. .. 半挖 半 填 场地 , 何 进 行 地 段 如
评价 和场 地类别 划分 ? 对于 半 挖半 填 的工 程场 地 , 按基 ; 当基础 类 型或埋 深显 著不 同时 , 考 虑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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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156号文的通知,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2001,以下简称新规范)将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前,新规范已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许多设计人员在学习后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抗震规范管理组提出了许多问题,管理组对所提问题做了逐一解答。

现挑选一些共性的问题汇总如下,以期对有关人员学习掌握新规范有些帮助。

1. 为什么新规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而原《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 —89,以下简称89规范)2002年12月31日才废止因新规范是对89规范进行全面修订而编制的,在执行中需考虑设计、管理人员有一学习、适应和实用过程,为此保留一年的过渡期,这也是新规范执行中的通行做法,当初89规范在执行时曾三年的过渡期。

——f :七订i ;(\ 、、 r-i v;2. 新规范在过渡期中,一些其他的相关规范尚未公布,配套的计算软件还未升版,在实际使用时应如何操作?新规范与89规范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在过渡期内,结构进行抗震设计验算时,仍可采用依据89规范编制的计算机软件,但对于不需计算的抗震构造措施则自2002年1月1日起要按新规范执行。

在各地开展的施工图审查也可按此要求开展有关设计审查工作。

3. 新规范中为何无烟囱、水塔等构筑物及钢筋混凝土异型柱结构的抗震设计内容?本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修订,已不包括烟囱、水塔等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内容,此部分内容即将归入修订的《构造物抗震设计规范》。

对于异型柱结构,目前工程抗震界业内专家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普通认为异型柱结构属于抗震不利不的结构体系,目前正在修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均未将其列入。

若采用异型柱结构又无地方法规者,属于超规范、超规程设计,应按国务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9条的要求执行。

4. 新规范中对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分类总原则是什么?为什么乙类建筑不是特别多?设置了抗震缝后可否根据各单元划分设防分类?目前许多大底盘高层建筑裙房为商店,上部为住宅楼,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注意哪些事项?按照当前的抗震防灾政策,在《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 —95)条文说明指出,对一般情况下,原则上能保障在遭遇设防烈度地震影响时,不致有灾难性后果,故绝大部分的建筑,均可列为丙类建筑,少数重要的建筑列为乙类建筑。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在3.0.1.5条中规定,建筑物各单元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根据局部的单元划分类别”故设置了抗震缝将结构分为若干单元后,可根据各单元划分设防分类。

对于商业建筑,在1995年之前高层的大型零售商场还比较少,《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举例采用了常见的人流密集的多层建筑”具体规定参照了1993年当时商业部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在具体执行时,不论多层和高层,只有年营业额 1.5亿元人民币以上、固定资产0.5亿元以上、建筑面积1万m2以上3个条件均满足时,才定为乙类建筑。

大底盘建筑,当其下部属于大型零售商场的乙类建筑范围时,一般可将其及与之相邻的2层定为加强部位,按乙类进行抗震设计,其余各层可按丙类进行抗震设计。

5. 对突出屋面的屋顶间、女儿墙、烟囱等突出屋面的结构进行抗震设计及验算时应注意哪些事项?新规范在第三章关于概念设计的规定中,明确要求结构体系的选型应防止刚度和强度的突变。

突出屋面结构明显存在刚度突变,其抗震设计尤应注意采取可靠措施。

例如,在计算分析时,第524条规定采用底部剪力法时,突出屋面的屋顶间、女儿墙、烟囱等的地震作用效应,宜乘以增大系数3,采用振型分解法时,突出屋面部分可作为一个质点进行计算。

同时还要根据计算结果采取加强构造措施。

6•框架-抗震墙结构,在基本枕型地震作用下计算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基本振型指的是什么振型?基本振型一般指每个主轴方向以平动为主和第一振型。

7. 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内框架房屋的最小墙厚度是何含义?房屋抗震横墙是指什么样的墙体?不对齐或不*通的横墙算不算抗震横墙?新规范7.1.2条和表7.1.2中,砌体房屋最小墙厚是指结构抗震验算时不小于此厚度的墙体才能承担地震作用,即不论层数或高度,各种砌体类别的墙体小于此厚度只能算非做抗震的隔墙,只能计入荷载而不能做为结构墙体参I |与结构计算。

例如,粘土砖房屋的最小墙厚为0.24m,墙宽度小于此值,如0.12m或0.18m时,不论是否有基础,均只能算做非抗震隔墙。

房屋抗震横墙是指符合最小墙厚要求的横向墙体,横墙应以满足抗侧力计算为准。

新规范7.1.7条2款规定沿平面内宜对齐”用语为宜”表示稍有选择。

条件许可时应首先这样做,符合厚度要求的不对齐或不*通的横墙也属抗震横墙。

8. 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内框架房屋的总高度比表7.1.2稍高时是否算超出限值?新规范7.1.2条和表7.1.2中总高度的计算有效数字为个位,即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四舍五入后满足即可。

室内外高差大于0.6m时,房屋总高度允许比表中适当增加,但不应多于1m。

9. 住宅工程中顶层为坡屋顶,屋顶是否需设水平楼板?顶层为坡屋顶时层高无限值制?总高度应如何计算?住宅工程中的坡屋顶,如不利用时檐口标高处不一定设水平楼板。

关于顶层为坡屋顶时层高的计算总是新规范未做具体规定,结构设计时由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取质点的计算高度及不超过4m。

檐口标高处不设水平楼板时,按抗震规范7.1.2条的规定,总高度可以算至檐口(此处檐口指结构外墙体和屋面结构板交界处的屋面结构板顶)。

檐口标高附近有水平楼板,且坡屋顶不是轻型装饰屋顶时,上面三角形部分为阁楼,此阁楼在结构计算上应做为一层考虑,高度可取至山尖墙的一半处,即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至山尖墙的二分之一的高度处。

10. 对于新规范7.3.2条第5款的接近”概念,对于7度区,层数为六、七层时均属于接近上限?新规定7.3.2条第5款的接近”概念,对于7度区,层数为六、七层时均属于接近上限。

11. 砖墙基础埋深较大,构造柱是否应伸至基础底部?较大洞口两侧要设构造柱加强,一般多大的洞口算较大洞口?新规范732条第4款规定: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或锚入浅于500mm的基础圈梁内,两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但需注意此处的基础圈梁是指位于基础内的,不是一般位于相对标高0.0m 的墙体圈梁。

构造柱的钢筋伸入基础圈梁内应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

对于底层框架砖房的砖房部分,一般允许将砖房部分的构造柱锚固于底部的框架柱或钢筋混凝土抗震墙内(上层与下层的侧移刚度比应满足要求)。

新规范表7.3.1要求较大洞口两侧要设构造柱加强。

一般说,内纵墙和横墙的较大洞口,指2000mm以上的洞口;外纵墙的较大洞口,则由设计人员根据开间和门窗洞尺寸的具体情况确定。

12. 填充墙的构造柱与多层砌体房屋的构造柱有何不同?填充墙设构造柱,属于非结构构件的连接,与多层砌体房屋设置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有一定差异,应结合具体情况分析确定,如挑梁端部设置填充墙构造柱,挑梁在计算时,应考虑构造柱传递来的荷载。

13. 多层砌体和底部框架房屋中,横墙较少”的概念指全部楼层均符合横墙较少条件,是否应按7.1.2条第2款的要求降低层数?新规定中对于多层砌体房层,横墙较少"的概念指全部楼层均符合横墙较少的条件,对于仅个别楼层符合横墙较少”的条件,可根据大开间房屋的数量、位置、开间大小等情况具体分析后,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

底部框架房屋的上部各层横墙较少”的概念同多层砌体房屋。

14. 新规范7.1.7条第5款关于烟道、风道、垃圾道等不应削弱墙”指的是什么?新规范7.1.7条第5关于烟道、风道、垃圾道等不应削弱墙”,主要指不要在墙体厚度内开洞,烟道等应设在墙外,成为附墙烟道等,以免墙体应力集中。

15. 新规范在执行中,若发现某些条款与以前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不一致时如何解决?根据国家标准化法,当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对同一事物的规定不致时,应按国家标准执行。

当不同的国家标准之前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最新颁布的中国国家标准执行。

16. 底层框架结构的计算高度如何取?若取到基础顶,抗震墙厚度取1/20层高,是否过大?计算高度的取值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主要是看地坪的嵌固情况而定,若嵌固得好,如作刚性地坪或有连续的地基梁,可以从嵌固处取,否则从基础顶;抗震墙厚取1/20层高,这里的层高与计算高度的概念不同,是指从一层地坪到一层楼板顶的高度。

17. 规范6.1.8条5款与规范6.1.9条1款对连梁跨高比的规定是否矛盾?6.1.8条是针对框架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是主要的抗侧力构件,墙中不宜开设大洞口,抗震墙的洞口连梁作为一道抗震防线,应具备一定的耗能能力。

而6.1.9条第1款中的规定适用于抗震墙结构的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当抗震墙较长,且连梁的跨高比较小时,墙的剪切变形较大,墙肢的破坏高度可以超过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为防止此种破坏,应采用第1款的规定。

因此,两条并不矛盾。

19 •突出屋面的屋顶房间,何时可按突出屋在的屋顶计算而不算做一层?根据新规范第524条规定采用底部剪力法时,出屋的屋顶间、女儿墙、烟囱等构筑物的地震作用疚,宜乘以增大系数3,此时相对应的屋顶房间总面积不超过楼层总面的30%。

因此,一般认为当出屋面的屋顶房间面积小于楼层面的30%时,该部分可按突出屋面的屋顶间计算而不算做一层。

20 .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内框架房屋室内外高差大于0.6m时,房屋总高度允许比表7.1.2中适当增加,但不应多于1m,那么此时是否仍可将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四舍五入吗?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内框架房屋,若室内外高差大于0.6m时,房屋总高度允许比新规范7.1.2条表7.1.2中适当增加,但不应多于1m。

因已将总高度值适当增加,故此时不应再将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四舍五入,即增加值不大于1m。

21 •抗震进行轴压比和结构层间位移控制,这二者之间有无关系?89规范在框架-抗震墙层间弹性位移角限制中专门对装修较高的公共建筑做了规定,为什么新规范却无此规定?新规范中对钢筋混凝土框架柱进行轴压比控制是为了保证混凝土构件的延性,防止构件脆性破坏。

对结构层间位移进行控制是为了保证结构整体刚度和整体安全。

控制轴压比和控制层间位移是两个不同的方面,两者无明显的关联关系。

层间位移限值主要根据非结构和结构构件破坏程度的控制标准和结构的延性来确定。

随着建材工业和装修技术的发展,建筑装修越高级,其细部构造越精密,变形能力可能会更好,例如建筑室内的木装修和许多化学建材装修都具有很好的适应变形能力,大理石墙面一般也是采用多点悬挂方式固定于主体结构,89规范对建筑装修标准高的建筑结构采用较小的侧移限值在目前已无必要,故新规范中不再对装修情况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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