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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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处理预案

医院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处理预案
加强协调配合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 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处置。
不断完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定期评估预警机制
定期对预警机制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其适应 医院发展的需要和突发事件的变化。
更新应急预案
根据经验教训和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应急预案 ,提高其针对性和实用性。
加强培训和演练
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医院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处置能力。
THANKS
感谢观看
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栏、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患者和公众普及应 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提高全社会的应急意识和能力。
04
现场处置与救援流程
第一时间响应和初步处置
01
启动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门诊部门应立 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通知相关 人员迅速到位。
初步评估
02
03
采取紧急措施
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及潜在危 害进行初步评估,为后续处置提 供依据。
根据初步评估结果,采取必要的 紧急措施,如疏散人群、封锁现 场等,以确保人员安全。
专业队伍介入和协同作战
组建专业队伍
01
医院应组建由医疗、护理、安保等多专业人员组成的应急队伍
,负责现场处置与救援。
协同配合
02
各专业队伍之间应密切协作,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确保救援工
作的高效进行。
专家指导
03
根据事件性质,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现场指导,为处置工
设立专职信息报告员
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分析 门诊信息,定期向上级管理部门 报告,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 性。
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明确信息报告的内容、频率和方 式,确保门诊突发事件的相关信 息能够及时传递至相关部门和人 员。

门诊病人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和处置预案

门诊病人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和处置预案

门诊病人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和处置预案为确保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紧急情况,提高突发事件处置的快速反映和协调水平,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发生,保障广大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强化培训、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应对、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科学处置、协调发展的原则。

二、定义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包括突发患者个体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患者个体事件是指患者在门诊诊疗过程中,突发本身自有疾病(如脑溢血、心肌梗塞等)或者遭遇突然伤害(如摔伤、碰伤等)的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饮用水污染事件、医院性感染暴发事件、免疫接种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医疗事故、医院水电及医疗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件等)。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及预案仅适用于门诊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监测与预警根据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门诊部设定两个级别的预警及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仅影响门诊部部分区域或部分诊疗单元且危害较小的突发事件,定为黄色预警,应急响应为相关部门人员;影响门诊部整体工作或危害较大的突发事件,定为红色预警,应急响应为全门诊部所有部门及人员,必要时向院部领导和医务科请求临床科室支援。

六、报告责任及程序1、责任报告人:发现疫情的首诊医师、应急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发现患者个体突发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医源性感染暴发事件、生化恐怖袭击事件、免疫接种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医疗事故、医院水电及医疗设施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的任何人均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程序:责任报告人除常规疫情、疾病监测及其它常规监测系统规定要求进行报告外,对发现的各种公共卫生异常现象要尽快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应急领导小组应以最快的方式向院部报告。

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处理预案

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处理预案

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处理预案第一篇: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处理预案急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应急预案一、目的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保障门诊诊疗秩序,保护门诊工作人员及患者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警机制与应急预案。

二、处理程序1、门诊科室工作人员当发现门诊突发事件时,立即进行现场紧急应对处理。

2、立即向总值班、门诊部主任、医务科进行汇报。

3、门诊部负责协调和动员门诊科室进行处理。

4、门诊力量不能解决时,门诊部必须立即向医院突发事件应急机构进行汇报。

5、在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对事件进行处理。

三、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危害,将突发事件分为三类和四个预警级别:(一)突发事件分类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放射线泄漏、放射源丢失、自然灾害造成的疫情。

2、突发灾难,包括火灾、自然灾害(地震)等。

3、突发意外事故,包括医院网络停运、大批伤员救治等。

4、突发安全事件,包括破坏、恐怖活动等。

(二)突发事件分级1、一般性突发事件(Ⅳ级):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影响范围较小,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受伤、秩序混乱、财产损失,只需个别工作组人员就能处置的事件。

2、较大突发事件(Ⅲ级):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影响一定范围,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指挥部成员调度各工作组、各级人员进行处置的事件。

3、重大突发事件(Ⅱ级):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影响范围较广,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环境破坏,副指挥现场指挥,调度多个工作组、物资进行处置的紧急事件。

4、特大突发事件(Ⅰ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影响到整个医院工作范围,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环境破坏,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建立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调度整个应对突发事件机构的人员、物资等进行处置的事件。

门诊突事件应急预案

门诊突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患者、我院医务人员及其他来我院门诊办理业务的人员人身安全,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理医院门诊区域内的突发事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 门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由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承担(二)突发事件类别及风险分级突发事件是指蓦地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危害及人身安全,需要采取措施紧急处理应对的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事故灾难、突发疾病及其它意外事件。

(三)突发事件的处置及报告流程1、执行首诊负责制(包括首次发现者)。

2 、首次发现者在做力所能及的处置的同时,及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门诊办公室或者相关职能科室。

夜间及节假日通知医院总值班。

3、门诊办公室、相关职能科室或者医院总值班及时查看现场,若现场不能解决问题,及时通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应急指挥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风险级别组织人员,明确分工,迅速联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

4、院内报警电话:医院办公室(2486)、医务科(2971)、护理部(2377)、门诊部(2018)、急诊科(3045)、保卫科(3141)、总务科(3269)、信息科(2937)、药械科(3917)、总值班(3212) .院外报警电话:110发现火灾者首先大喊“起火了、起火了!”并启动报警装置—→积极扑救(切断电源、充分利用就近的消防工具) —→通知保卫科( 3141)和行政值班(2486 、3212) —→启动消防应急预案,紧急疏散患者(嘱病人及家属用湿毛巾盖住口鼻,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 —→尽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积极抢救贵重物品、设备和科技资料—→火情无法扑灭即将拨打“119”—→告知准确方位—→事故结束后总结分析查找原因。

浮现医闹、恐怖袭击等社会安全事件—→首先通知保卫科,医闹时通知保卫科的同时通知医务科及门诊部,夜间通知总值班( 3212) —→在制止暴力的同时,稳定对方情绪,防止事件激化,同时通知急诊科随时抢救受伤人员,首先保证人的生命安全—→通知院领导或者打110 报警。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门诊综合3篇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门诊综合3篇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门诊综合3篇医院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1)一、总则为加强门诊突发事件医疗保障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和医疗保障应急救治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对门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能力,以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启动医疗保障、应急救治等各项措施,将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保障医院职工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诊疗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为确保门诊楼安全、有序、高效的运行,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理门诊区域内的突发事件,保护患者、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个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科室负责人积极配合,按照分级响应、分级管理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制。

2.严格规范,处置有力。

按照“建章科学化、工作制度化、行为规范化、办事程序化、监督过程化”的要求,严格执行各类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3.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反应迅速。

在处置突发事件时,涉及医院各科室、各职能部门、有关单位的,要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保证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处置果断有力。

4.坚持平时工作和应急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要将事前预警与事后应急结合好,按照应对突发事件的要求,将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中,做好经常性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

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三)编制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四)预案适用范围1.突发事件适用范围本预案所指门诊突发事件是指门诊工作中突然发生的、影响或可能影响门诊正常诊疗秩序,危及或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事件。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指患者在门诊就诊期间,突然出现危及或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事件,主要包括昏厥、休克、猝死、严重输液反应等。

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应急预案

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应急预案

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应急预案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应急预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的提高,医疗服务需求量逐年增长,而门诊医疗是医疗服务的基础,其服务质量和安全性对于医疗机构和患者来说极为重要。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门诊医疗可能面临的突发情况较多,如突发传染病、患者突然晕倒、设备故障等,甚至可能出现人为暴力事件、火灾等严重安全事故,对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健康将造成巨大的威胁。

因此,建立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门诊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

二、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分为三个层面,分别是技术层面、管理层面和文化层面。

1.技术层面:这一层面的工作主要是利用技术手段来进行预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门诊系统预警。

门诊系统可以设置自动预警功能,在出现异常情况时自动触发预警信息,同时也可以人工添加预警信息,如传染病病例预警、设备维护预警等。

(2)病历系统预警。

病历系统可以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分析,对高风险的患者进行提醒,如高龄老人、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

(3)公共安全监测系统预警。

门诊可以与公共安全监测系统进行联动,获取相关预警信息,如空气污染、火灾等。

(4)人工预警。

医务人员可以通过充分认识和了解门诊的特点、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情况,清楚发现突发事件的前期信号,及时进行预警。

2.管理层面:此层面工作主要是通过制度和职责安排,将预警和应急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配置。

为门诊设置专职应急管理人员,确保把握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处置能力。

(2)预警流程制度。

制定预警标准、处理程序、通知方式和信息公开透明等制度。

(3)应急基础设施。

包含应急物资、设备及货车等应急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方便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和影响。

(4)应急人员培训与演练。

医务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应急管理和处置培训,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和援救能力。

门诊应急预案

门诊应急预案

门诊部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处置预案为确保门诊部安全、有序、高效的运行,依法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保护患者、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制定本预案如下:一、组织机构及事件分类、分级(二)突发事件类别及风险分级突发事件主要为停电、停水、火警、电梯运行意外、病情变化、医疗投诉与纠纷、日常生活意外(烫伤、摔倒、坠床)等方面。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人数以及不良结果的程度,将突发事件风险分为三级:一级风险:1、患方投诉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

2、质疑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3、丢失钱财报案投诉的。

4、发生日常生活意外。

5、小范围停电、停水。

6、电梯运行意外未造成严重后果。

7、出现晕厥等情形。

以上情况经耐心解释及简单处理,未造成严重后果。

二级风险:1、患方来门诊投诉人数少于10人,占据门诊诊疗、办公场所,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2、患方对门诊科室的诊疗过程提出质疑,经解释无效,影响其他病人诊疗的行为。

3、出现停电、小面积起火影响门诊工作的正常开展。

4、日常生活意外造成较严重后果。

5、电梯运行意外出现严重挤压伤、骨折等情况。

三级风险:1、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如:电梯运行或者楼层摔死病人、重大火灾、触电身亡等。

2、患方来院投诉人数超过10人,聚众占据门诊诊疗、办公场所,严重干扰医院工作。

3、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侵犯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

4、停尸闹丧,拒绝将尸体移送太平间或殡仪馆,在门诊大厅设灵堂、摆花圈,拉横幅等行为。

5、患方在门诊内实施打、砸、抢等行为,造成物品损坏等情形。

(三)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及报告1、发生一级风险的突发事件由当事人或科室报告门诊办公室,门诊办公室派人负责协调沟通,必要时请保安人员协同处理。

2、发生二级风险的突发事件,各部门负责人报告门诊办公室和保卫科。

属医疗纠纷方面的以门诊办公室、医务部工作人员为主负责与患方沟通协调,治安方面则由保卫科协调处理,应急处置小组全体成员立即赶赴现场组织调查,其他科室及其他职能部门配合。

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处理预案

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处理预案

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处理预案一、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1.前期预警(1)建立健全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相关预警方案并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2)加强对门诊安全管理的监控,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时监测门诊区域的情况。

(3)逐步建立门诊人员登记系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身份信息登记,确保门诊人员的安全。

2.实时预警(1)提供定时巡视和检查机制,定期检查门诊区域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2)门诊区域内设置紧急报警按钮,医务人员遇到紧急情况可立即按下按钮,触发警报系统。

3.快速反应(1)门诊区域内配置应急用品和设备,如灭火器、急救箱等,医务人员进行紧急处理时能够迅速取用。

(2)医院建立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3)建立门诊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包括应对不同类型事件的具体处理流程和措施。

(4)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队伍进行迅速响应,立即处理突发事件并保护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安全。

二、门诊突发事件处理预案1.火灾预案(1)医务人员立即发出火灾警报,并引导患者和家属迅速撤离门诊区域。

(2)医务人员按照疏散计划和路线引导患者和家属有序疏散,避免人员拥堵。

(3)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利用灭火器等设备扑灭初期火灾,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4)如火势迅速扩大,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应呼叫消防队进行灭火。

2.暴力行为预案(1)医务人员在遇到暴力行为时,立即呼叫警察,并发出暴力警报。

(2)保护患者和其他医务人员的安全,将威胁性患者及家属隔离,并制止暴力行为的发生。

(3)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队伍配合警方进行处理,保护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的安全。

3.传染病暴发预案(1)医务人员在发现可能的传染病患者时,立即引导其到专门的隔离区域,并穿戴防护设备。

(2)通知相关卫生部门,并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

(3)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队伍配合卫生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隔离和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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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理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重大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民法通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合理解决突发重大医疗纠纷,切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处置原则
(一)正确引导、高效运作、依法处理;
(二)公平、公正,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三、处置机构及部门职责
(一)医疗纠纷处置中心职责
市政府成立由市信访、公安、卫生、司法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市医疗纠纷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处置中心,处置中心设在市信访局,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受理医疗纠纷的投诉;
2、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协调相关部门调查、取证;
4、主持医疗纠纷的行政调解工作;
5、指导医疗事故争议鉴定申请和诉讼;
6、对可能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纠纷提请公安部门出警;
7、对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8、对医疗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市直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由市医疗纠纷处置中心负责处置。

各镇(区)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办公地点设在镇(区)调处中心,原则上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处置;市医疗纠纷处置中心负责指导镇(区)处置机构开展工作。

(二)医疗机构职责
1、制定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
2、设立医疗纠纷接待处置场所,明确专人负责;
3、医疗纠纷发生后,及时报告市卫生部门和医疗纠纷处置中心,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4、依法为患方提供病历资料复印等服务;
5、配合市医疗纠纷处置中心及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6、积极履行医疗纠纷行政调解意见和法院判决;
7、按权限查处医疗事故责任人。

(三)卫生部门职责
1、宣传卫生相关法律法规;
2、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
3、配合市医疗纠纷处置中心调查取证、查阅病历资料;
4、做好提请技术鉴定的相关服务工作;
5、依据鉴定结论及等级提出补偿意见,并督促医疗机构执行;
6、根据市医疗纠纷处置中心的建议,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及责任人进行处理;
7、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法查处医务人员渎职、失职行为。

(四)公安部门职责
1、根据市医疗纠纷处置中心及医疗机构申请,及时出警维护医患双方人身、财产安全;
2、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病员及其家属依法处理医疗纠纷;
3、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医疗纠纷的调处工作;
4、及时制止毁损医疗机构设施、围殴医务人员等违法行为;
5、对采取停尸闹丧、抬尸上访等行为,经教育、劝阻仍拒不改正的,将尸体强行移至指定场所;
6、依法处理其他违法行为。

(五)信访部门职责
1、主持市医疗纠纷处置中心的日常工作;
2、接待医患双方上访,引导医患双方依法处理医疗纠纷;
3、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医疗纠纷的调处工作;
4、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医疗纠纷调处。

(六)司法部门职责:
1、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引导医患双方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2、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医疗纠纷的调处工作;
3、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四、处置程序
(一)报告: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护人员应立即向医疗机构科室负责人报告,并逐级上报;死亡事件应在事发2小时内报告市卫生部门和医疗纠纷处置中心,并填写《医疗事件报告表》。

(二)封存: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认为需要封存病历资料、现场实物等医疗原始资料的,应在医患双方代表及有关证人共同参与的前提下进行封存,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三)调查:市信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组织调查、取证,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医患双方可委托代表或律师参与调查。

(四)接访:医疗机构应设立接访科室,并指派专门人员做好接访工作;接访时,应认真听取患方意见,同时做好解释工作,力求协商解决。

(五)调处:对医疗纠纷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医患双方应签订协议书;协商不成或行政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应引导其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纠纷协商无效或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医患双方均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六)建议:根据调查或鉴定结论,市医疗纠纷处置中心对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的医疗机构和责任人员,依照权限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五、相关制度
(一)快速报告制度
对可能导致医患矛盾激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重大事件,医疗机构在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的同时,应立即向市卫生部门、医疗纠纷处置中心或当地政府(管委会)、医疗纠纷处置机构报告。

市、镇(区)医疗纠纷处置机构对可能因医疗事故争议而引发恶性事件的,要及时向公安及相关部门通报;对危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要快速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二)信息发布制度
医疗事故发生后,市、镇(区)医疗纠纷处置机构应通过适当的形式发布客观信息,让社会和群众了解真相,消除误会与对立情绪,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联席会议制度
市信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并对已处理结束的医疗纠纷进行全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医疗纠纷处置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各镇(区)要根据本预案的总体要求和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推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抽调政治素质好、调解能力强的同志组建镇(区)医疗纠纷处置机构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各项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切实加强调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确保医疗纠纷快速有效、公正合理地处置。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市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防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同时要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公安部门要及时制止和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信访部门要认真做好医患双方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积极引导医患双方依法处理医疗纠纷。

其他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认真履责,主动进位,积极参与,努力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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