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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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进口业务流程及会计处理

煤炭进口业务流程及会计处理

煤炭进口业务流程及会计处理王力峥(开滦集团,河北唐山063018)摘要:煤炭进口业务的流程包括:办理海关手续、了解进出口专业术语及结算途径;签订进出口合同,资金的筹备;报关和通关。

会计处理包括:外汇结算,进口增值税的抵扣,进口单证明细的收集及账务处理。

关键词:煤炭;进口;流程;会计;处理近一年来随着国家对钢铁企业的“去产能”已接近尾声,煤炭销售尤其是焦炭的销售价格自2016年5月份开始逐步回升,结束了近十年的价格下跌。

在这样的外部背景下,开滦集团销售部门按市场需求又一次开启炼焦煤的对外进口业务。

截至2017年7月底,运销公司开展的首笔进口印尼41718吨炼焦煤业务历时四个月,由开滦(深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作为操作平台和经营主体,全程办理了取得进口资质、洽谈沟通、合同签订、报关、通关、销售等所有环节和业务流程顺利完结,虽然遭遇了市场风险,最终实现经济效益196万元,达到预期目标。

该笔进口煤业务的试水成功,标志着开滦运销公司打开了煤炭实体业务的新进口渠道,并实现了与本地煤炭市场的有效融合,通过了国内外市场的双重考验,具有开拓创新意义。

一、项目背景深圳公司是开滦集团所属运销分公司负责管理的开滦全资子公司,于2014年7月在深圳前海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

深圳公司成立初衷是拟借助深圳前海优惠的金融政策,取得境外低成本的银行贷款,但由于公司成立后国家金融政策发生了变化,境外融资失去了利差优势,现阶段无法再行操作有关跨境贷款事宜。

为谋求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深圳公司将工作重点转移到进口煤业务,利用深圳作为国家经济前沿的优势,顺利取得货物进口权,在市场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择机开展进口煤业务,开拓实体贸易新的增长点。

2017年,运销公司批准同意了深圳公司开展首笔进口煤业务,并下达了年度预算,列入了深圳公司的工作重点。

二、进口煤业务流程(一)前期准备开展进口煤业务首先要在海关和其他政府部门办理各项资质,具备实施进口业务的前提条件。

2024年进出口业务操作手册

2024年进出口业务操作手册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进出口业务操作手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进出口业务1.2 操作手册1.3 甲方1.4 乙方第二条合同主体2.1 甲方主体资格2.2 乙方主体资格第三条进出口业务范围3.1 商品种类3.2 进出口国家3.3 业务流程第四条操作手册内容4.1 手册结构4.2 操作指南4.3 注意事项第五条双方责任与义务5.1 甲方责任与义务5.2 乙方责任与义务第六条业务培训与指导6.1 培训内容6.2 培训时间6.3 培训方式第七条业务考核与评估7.1 考核标准7.2 评估机制7.3 考核结果应用第八条合同期限8.1 起始日期8.2 终止日期8.3 续约条件第九条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9.3 违约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协商解决10.2 调解解决10.3 法律途径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1.1 生效条件11.2 变更程序11.3 解除条件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 违约行为12.2 违约责任12.3 违约赔偿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3.1 法律适用13.2 争议解决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4.2 附件14.3 签字盖章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进出口业务:指甲方根据市场需求,通过乙方提供的操作手册,进行商品的进出口贸易活动。

1.2 操作手册:指乙方编写的,包含进出口业务流程、操作指南及注意事项的书面资料。

1.3 甲方:指合同一方,具备进出口业务需求,遵循操作手册进行商品进出口贸易活动的企业或个人。

1.4 乙方:指合同另一方,负责提供进出口业务操作手册,对甲方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的企业或个人。

第二条合同主体2.1 甲方主体资格:甲方应具备合法的进出口业务资格,并提供相关证件。

2.2 乙方主体资格:乙方应具备编写和提供操作手册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新建焦化项目备案流程

新建焦化项目备案流程

新建焦化项目备案流程焦化项目是指利用煤炭等燃料进行干馏或热解,生产焦炭、焦油、苯、酚、氨、甲醇等产品的生产设施。

在中国,焦化项目备案是一个必经的程序,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流程来进行。

下面将详细介绍新建焦化项目备案流程。

一、项目立项阶段1. 项目立项申请:项目申请方需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申请,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规模、生产规模、环保措施等内容。

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方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评价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评估等。

3.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方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市场分析、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分析等。

4. 项目初步设计:项目申请方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包括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场地布置等。

5. 项目核准:项目申请方需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项目核准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二、项目建设阶段1. 土地使用手续办理:项目申请方需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手续,包括土地征收、土地转让等手续。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项目申请方需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项目申请方需向建设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等。

4.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项目申请方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并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设施验收。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项目申请方需向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等。

三、项目投产阶段1. 焦化项目备案申报:项目申请方需向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进行焦化项目备案申报,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投产规模、生产工艺、环保措施等。

2. 焦化项目验收: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将对焦化项目进行验收,包括生产设施、环保设施、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的验收。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附录3-大型工业项目分类表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附录3-大型工业项目分类表

各行业建设项目规模划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修订版)规定的工程行业划分及各行业建设项目规模划分表如下。

1、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2、煤炭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3、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4、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5、电力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6、冶金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7、军工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8、机械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9、商物粮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0、核工业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1、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2、轻纺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3、建材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4、铁道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5、公路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6、水运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7、民航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8、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9、农林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20、水利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21、海洋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22、建筑行业(含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1、煤炭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利用等综合利用工程;选煤厂设计类型中包括水煤(焦)浆厂、型煤厂。

2、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大型项目≥1.2亿元,中型项目≥0.8亿元。

2.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类别中,油气输送能力与长度是并列关系,油库总容积与单罐容积是并列关系。

3.因医药品种繁多、产量相差很大,所以医药建设项目以投资划分规模。

申请设计资质时,业绩必须写清楚项目名称、产品品种、产量及投资。

4.化工产品储库规模参照《常温液化石油气》的规模。

3、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4、电力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5、冶金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6、军工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7、机械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8、商物粮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9、核工业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10、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个。

广交会参展资质标准

广交会参展资质标准

广交会参展资质标准一、企业依法取得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营业执照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企业出口额达到广交会统计口径下出口额最低标准(注:广交会统计口径下的出口额是指:海关统计的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额中,剔除非看样成交产品如大米、大豆、原油、成品油、煤炭、焦炭、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品、烟草等后的出口额)。

我省为中部地区,流通型企业申请展位出口额须达到75万美元以上,非流通型企业申请展位出口额须达到40万美元以上。

广交会统计口径下出口额最低标准地区企业类型金额(万美元)流通型150沿海非流通型75流通型75 中部及东北非流通型40流通型40西部非流通型20三、企业具有与所申请参展展区对应的、负责该展区管理的相关商(协)会的会员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展(一)商务部向社会公告的违规违法企业,还在公告期内的。

(二)工商、海关、税务、质检、外汇、环保、药监等部门通报的违规违法企业, 在处罚期限内的。

(三)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企业。

(四)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广交会展位,且在处罚期限内的企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展品禁止参展(一)《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出口展)》规定之外的展品。

(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展品。

(三)涉及商标、专利、版权,但未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的展品。

(四)在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药品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展品。

六、参展企业须承诺接受和遵守广交会出口展的有关条款和管理规定,包括《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责任书》、《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须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商服务指南》等。

焦炭采购竞标方案

焦炭采购竞标方案

焦炭采购竞标方案背景本次焦炭采购竞标方案的制定是基于公司对于物资采购过程的规范化管理,以及对于最低成本的追求。

近年来焦炭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生产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本公司需要寻求最合适的采购方式,降低采购成本,同时保证采购品质。

目标本次采购竞标方案的目标是寻找符合公司质量标准、最低价格、最快交货期的焦炭供应商,为公司生产提供更好的物资保障。

市场分析经过市场调研,本次焦炭采购竞标的价格参照为市场平均价格。

同时,为保障竞标过程公平、透明、公正,我们将组建采购评审委员会,由具有物资采购经验的各相关部门的专家组成。

采购流程招标阶段1.发布招标公告:公司将在本地及国家物资招标网上发布竞标公告,标明本次采购的品种、数量、技术规格、质量要求、交货期等详细要求,以及评标标准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2.投标人答疑: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所有投标人对于方案中的任何疑点,可以向公司提出。

公司收到询问后,将及时回复投标人的问题,并在物质采购管理系统中发布答疑内容,以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

3.投标人报名:所有有意采购并满足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次招标,报名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书。

提交采购报名文件的投标人应包括企业资质证明、产品质量证明、营业执照、生产设备、专业技术人员证明等相关资料,以及标明具体价格、交货期等内容的投标书。

4.评标:本次采购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文件和标书进行评审,选出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并决定谁是最终的中标企业。

5.公示:公司将在物资采购管理系统、国家物资招标网和企业网站上公示评定结果。

同时,公司将与中标企业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中标后供应商与公司签订合同后,供应商需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交付焦炭,并按需保证品质。

公司需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货款。

总结通过本次竞标采购方案,公司将在市场上选择最优质、最具竞争力的供应商,及时获得所需物资,提高公司的生产效能和市场竞争力。

通过规范的竞标采购流程,增强公司物资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有助于推动企业物资化管理工作的提高,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管理,大幅度降低采购成本。

钢铁企业焦炭处理管理制度细则

钢铁企业焦炭处理管理制度细则

钢铁企业焦炭处理管理制度细则钢铁行业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产业,具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市场需求。

而作为钢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原料,焦炭的处理和管理对于保障钢铁生产的顺利进行是至关重要的。

为此,钢铁企业需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焦炭处理管理制度,以确保焦炭的质量稳定和生产效率。

一、焦炭储存管理焦炭的储存应遵循以下原则:储存场地应平整、干燥、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和降水浸润;焦炭应采取堆平方式进行储存,堆高不宜过高,防止焦炭压碎;堆放区域要保持整洁,确保垃圾和杂物不进入焦炭堆区;对于已开封的包装袋焦炭,要保证其密封性,避免氧化。

二、焦炭质量检验钢铁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焦炭质量检验制度,确保焦炭的质量标准达到要求。

质量检验过程中应包括以下项目:焦炭的粒度、灰分、硫分、挥发分、冷焦碳含量等指标的检测;焦炭的力学性能,如抗碎强度的测定;焦炭的孔隙结构,如多孔度和比表面积的测定等。

三、焦炭配料和投入管理钢铁企业需要根据生产需要,通过科学合理的配料和投入管理,确保焦炭的综合利用率和生产效益。

焦炭的配料和投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根据不同的熔剂需求,合理选择符合质量标准的焦炭,避免大豆的使用;根据不同炉型的特点,合理调整焦炭的配料比例,以提高产能和炉渣脱硫效果;对于焦炭中存在的杂质和硫化物,需要进行深度清理和控制。

四、焦炭炼制管理焦炭的炼制是保证钢铁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为此,钢铁企业需要建立严格的焦炭炼制管理制度,确保焦炭的炼制质量和安全。

焦炭炼制管理应包括以下要点:炼焦炉的操作工艺和技术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炼焦炉煤气的回收利用要达到最大化;炼焦炉的温度和炉速要调整到最佳状态,以提高焦炭的质量和产能;对于炼焦炉渣的处理,要进行有效的脱硫和综合利用。

五、焦炭采购管理钢铁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焦炭采购管理制度,以确保供应链的顺畅和稳定。

焦炭采购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核制度,确保供应商的信誉和质量;建立合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预测,以确保焦炭的供应充足和价格在合理范围内;建立供应商和采购人员的良好沟通机制,及时解决采购过程中的问题。

国家发改委坚持高标准发展煤化工

国家发改委坚持高标准发展煤化工
的项 目。
了阶段性成果, 具备 了加快发展的条件 , 已成为关系 国计民生的新兴战略性产业 。要按照马凯主任关于
能源替代的指示精神 , 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
理念的要求 , 紧密结合我国国情 , 全面分析产业发展 的有利条件和需要把握 的几个重大问题 , 从战 略高
度制定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在“ 石油替代” 替代原 和“
林年加工 6 0万 t 甲醇的煤烯烃投资额约 5 0亿元 。
家, 专题研究编制《 生物燃料乙醇及车用乙醇汽油” 十一五” 发展专项规划》 生物燃料 乙醇产业发展 和《
政策》 。 生物燃料乙醇是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 在替代能源 , 改善环境 , 促进农业 产业化 , 实现农业 增效 、 民增收等方 面具有重要作 用。在我 国以生 农 物燃料乙醇为代表 的生物能源发展历 时 5年 , 取得
在调研时, 有企业要求降低门槛 , 但是我们还是 要坚持高标准 。 传统煤化工行业包括炼焦 、 电石, 近两年掀起新 型煤化工投资热 , 主要包括煤液化 、 煤烯烃 、 煤基 甲 醇及二甲醚等等 , 这些都是高耗水的产品。 中国煤炭 资源丰富 的地 方主要在 “ 三西 ” 山 (
发 改委 工业 司加快 编 制生 物燃料 乙醇 专项 规划 和产 业政 策

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副司长陈世海在第三届国际
煤化工及煤转化高新技术研讨会上表示 , 的煤化 新
工产业政策将在 20 06年年底 、 0 2 7年年初 出台, 0 新 规定仍要坚持煤化工项 目 最低规模的限制。 20 0 6年 7月份 , 国家发改委工业司下发《 关于 加强煤化工项 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的通 知》 暂时核准或备案煤化工项 目审批。 目前 , , 煤化 工行业 或观望 、 或等待煤化工项 目审批新政策。 般不应批准年产规模在 30万 t 0 以下 的煤制 油 项 目,0 10万 t以下 的 甲醇 和 二 甲醚项 目,0万 t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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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
【标 签】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申报程序
【颁布单位】商务部
【文 号】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74号
【发文日期】2004-11-08
【实施时间】2004-11-08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进出口货物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焦炭出口管理,规范焦炭出口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

凡符合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均可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商务部受理的时间为2004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商 务 部
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
一、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
焦炭出口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生产企业
(1)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焦炭行业准入标准、相关产业政策以及2004年5月27日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印发关于清理规范焦炭行业的若干意见的紧急通知》(发改产业[2004]941号)的要求,年产量
在60万吨(含)以上,铸造焦生产企业年产量在50万吨(含)以上(以国家统计局统计为准); (3)上一年焦炭出口供货在20万吨(含)以上。

通过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须提供上一年与外贸公司签定的代理出口合同、出具当地税务部门开列的退税证明和报关单;为外贸公司提供货源的企业,应提供增值税发票,同时提供外贸公司的出口证明;
(4)产品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并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炼焦行业标准HT/T126-2003三级标准”。

具有与生
产规模相适应的环保治理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等有关排放标准,经省级以上环保部门评估达标并出具当年度达标排放的环境监测报告;
(6)符合国家土地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
(7)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8)近3年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流通企业
(1)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近3年年均焦炭出口数量在10万吨(含)以上(以海关统计数字为准);
(3)自实施之日起,出口产品须来自符合以上生产企业标
准(1)、(2)、(4)、(5)、(6)、(7)、(8)款要求的企业,并提供其货源企业符合标准的有关材料及相关增值税发票和供货企业证明;
(4)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5)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边境贸易方式出口焦炭的企业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二、申报程序
各地焦炭出口企业应向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上述焦炭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对本地区申请焦炭出口配额的企业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04年11月20日前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名单、书面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附企业相关材料),同时抄送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中央管理企业直接将申请及有关材料报送商务部,同时抄送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商务部委托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对申请焦炭出口配额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复核。

由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对经复核合格的地方焦炭出口企业及中央管理焦炭出口企业提出汇总建议,并于2004年11月30日前上报商务部。

商务部根据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的复核意见,对各地所有申报的焦炭出口企业资格进行审定,并予以公示,据此发放焦炭出口配额。

三、相关报送材料
各地焦炭出口企业、中央管理企业在向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商务部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备案登记
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2)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达标排放证》或《立项环境评估报告》和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当年环境监测评估报告;
(3)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
(4)生产企业须提供上一年与外贸公司签定的代理出口合同,并出具当地税务部门开列的退税证明和报关单;为外贸公司提供货源的企业,在提供增值税发票的同时,还须由外贸公司提供相关证明;
贸易企业须提供其货源企业符合标准的有关材料、相关增值税发票或代理未退税证明和供货企业证明;
(5)生产企业须提供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用地的有效法律证明文件;
(6)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已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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