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物流中心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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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粮食物流政策

23年粮食物流政策

23年粮食物流政策
2023年粮食物流政策如下:
•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加快粮食烘干、农产品产地冷藏、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地下沉、向园区集中,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主产区统筹布局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改造提升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布局建设一批城郊大仓基地。

•支持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

•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产品市场供应,确保农产品物流畅通。

•加快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即时零售等新模式,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乡村下沉。

粮食仓库建设标准【范本模板】

粮食仓库建设标准【范本模板】

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国家粮食局2001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粮食储藏安全,推进粮食仓库(以下简称粮库)建设技术进步,加强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粮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审查粮库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项目建设的尺度.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总仓容量为2。

5万t及以上新建粮库项目.新建2。

5万t以下粮库和改、扩建粮库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粮库项目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粮库建设政策,采用先进技术,节约用地,少占耕地;防止污染,注重环保;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有利发展;二、应根据粮食生产、储存、流通和消费的需要,按经济区域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设点;粮库项目应优先在粮食主产区、主销区和交通干线粮食集散地选点建设;三、应根据当地建设规划,对粮库进行总体规划;以近期建设规模为主,适当考虑远期发展的需要;粮库建设可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物力等条件,一次或分期实施;ﻫ四、应按照节约、节能、高效的原则,选用符合使用功能要求和适应当地自然条件的粮仓仓型;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积极推广散装、散运、散卸、散存(简称“四散”)技术;完善仓储工艺,满足安全储粮需要,提高粮食仓储设施现代化水平;五、应充分利用当地可提供的社会协作条件,提高粮库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水平;改、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第五条粮库项目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六条粮库项目的建设规模,按粮库的总仓容量划分以下三类: 一类:15万t以上;ﻫ二类:5。

1万t~15万t;三类:2.5万t~5万t。

第七条粮库按主要使用功能可分为收纳库、中转库、储备库和综合库。

各类粮库的总仓容量宜按下列规定计算:一、收纳库:按年收购量的60%确定;二、中转库:按不大于年中转量的10%确定;三、储备库:按国家或地方的计划储备量确定;四、综合库:按不同功能的仓容量综合确定.收纳库宜按三类粮库建设;国家储备库宜按一类或二类粮库建设。

粮食仓储布局方案

粮食仓储布局方案

粮食仓储布局方案粮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保障人民生存的重要物资。

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对外贸易需要,必须建立完善的粮食仓储体系。

本文就粮食仓储布局方案进行探讨和分析。

仓储布局原则在建设粮食仓储体系时,应根据我国国情和市场需求,具体分析和制定合理的仓储布局方案。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原则:1.市场导向。

建设仓储体系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粮食生产、物流、加工等行业布局情况,合理布局各类仓储设施。

2.区域均衡。

在仓储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过程中,要考虑到区域均衡的问题,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粮食供需情况。

3.合理接轨。

仓储体系要与保障粮食安全的政策法规接轨,吸纳各方资源和力量,建成高效实用的粮食仓储系统。

4.节约用地。

在确定仓储布局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现有土地的利用率和周边环境,避免浪费土地资源。

仓储布局实施方案根据以上原则,建议对我国粮食仓储体系在以下方面进行调整和优化:提高粮食进出口口岸的仓储能力目前我国的粮食进出口口岸主要分布在沿海及沿江地区,仓储设施集中,存粮能力达到一定的规模。

但是,基础设施和自然环境的制约,仍影响了粮食的高效进出口。

为了化解这种瓶颈,可以在口岸周边地区新建或扩建现有仓储设施,增加存粮能力,提升物流效率。

加强粮食贮备储备粮食贮备储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应建立完善的粮食贮备储备系统,包括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两个层次。

中央储备应采取集中储备和分散储备相结合的方式,且储备数量应适度增加。

地方储备应根据各地的粮食生产情况和需求,灵活设置。

推广轨道交通、公路水路多式联运多式联运是现代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提高运输效率,降低成本。

建立轨道交通、公路水路联运的粮食物流体系,可以大幅提高粮食物流的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提高农村粮食储藏设施建设规模粮食贮藏设施的质量和数量直接影响到农民储粮收入和粮食市场供应量。

应加大政府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在广大农村地区广泛推广建设粮食储藏设施,提高农民的储存水平和收益水平。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十四五”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十四五”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十四五”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布日期】2022.05.12•【字号】吉粮仓〔2022〕24号•【施行日期】2022.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十四五”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吉粮仓〔2022〕24号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省局制定了《吉林省“十四五”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5月12日吉林省“十四五”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指导意见根据《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绿色安全、保障有力的粮食仓储物流体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密结合吉林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推动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为主线,以保障粮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为目标,聚焦粮食仓储、物流和应急能力提升,着力构建现代粮食仓储物流基础设施体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政府引导、市场配置。

坚持市场需求导向,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持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合理配置粮食仓储物流资源。

统筹整合、融合发展。

坚持以存量设施整合提升为主、以增量设施补短板为辅,有效整合盘活资源,提高粮食仓储设施整体效率和资源集约利用水平。

加快推进仓储物流与粮食产业联动融合,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

粮食仓库建设标准

粮食仓库建设标准

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国家粮食局2001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粮食储藏安全,推进粮食仓库(以下简称粮库)建设技术进步,加强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粮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审查粮库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项目建设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总仓容量为2.5万t及以上新建粮库项目。

新建2.5万t以下粮库和改、扩建粮库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粮库项目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粮库建设政策,采用先进技术,节约用地,少占耕地;防止污染,注重环保;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有利发展;二、应根据粮食生产、储存、流通和消费的需要,按经济区域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设点;粮库项目应优先在粮食主产区、主销区和交通干线粮食集散地选点建设;三、应根据当地建设规划,对粮库进行总体规划;以近期建设规模为主,适当考虑远期发展的需要;粮库建设可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物力等条件,一次或分期实施;四、应按照节约、节能、高效的原则,选用符合使用功能要求和适应当地自然条件的粮仓仓型;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积极推广散装、散运、散卸、散存(简称“四散”)技术;完善仓储工艺,满足安全储粮需要,提高粮食仓储设施现代化水平;五、应充分利用当地可提供的社会协作条件,提高粮库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水平;改、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第五条粮库项目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六条粮库项目的建设规模,按粮库的总仓容量划分以下三类:一类:15万t以上;二类:5.1万t~15万t;三类:2.5万t~5万t。

第七条粮库按主要使用功能可分为收纳库、中转库、储备库和综合库。

各类粮库的总仓容量宜按下列规定计算:一、收纳库:按年收购量的60%确定;二、中转库:按不大于年中转量的10%确定;三、储备库:按国家或地方的计划储备量确定;四、综合库:按不同功能的仓容量综合确定。

某粮食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

某粮食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

某粮食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汇报人:2023-11-29CATALOGUE目录•项目背景•项目建设条件•市场规模与需求预测•项目技术方案•项目财务分析•项目风险评估与对策•项目综合评价与结论项目背景01•某粮食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旨在提高粮食流通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同时保障粮食安全。

项目位于某市郊区,总占地面积约100亩,预计投资额为1亿元。

该物流中心将服务于当地及周边地区的粮食流通,具备存储、加工、配送等功能。

项目概述随着粮食生产和流通市场的变化,建设现代化的粮食物流中心成为当务之急。

该物流中心将提供高效、安全的粮食流通服务,满足市场需求。

适应粮食流通市场需求通过现代化的存储和加工设施,可以确保粮食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该物流中心将提供粮食追溯服务,提高粮食安全监管水平。

提高粮食安全水平该物流中心的建设将整合当地及周边地区的粮食资源,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整体效益。

优化资源配置技术可行性01该物流中心将采用先进的仓储、加工和配送技术,确保粮食的安全和高效流通。

同时,项目团队具有丰富的技术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经济可行性02该物流中心的建设将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

一方面,它将为当地及周边地区的粮食流通提供高效、安全的服务,促进粮食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它将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社会可行性03该物流中心的建设将提高当地及周边地区的粮食安全水平,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

同时,它将促进当地粮食产业的发展,提高地方经济的竞争力。

项目建设条件02该项目位于我国粮食主产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便于粮食的收购、储存和运输。

地理位置优越项目所在地为未利用土地,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较为丰富,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充足的土地保障。

土地资源充足地理条件项目紧邻高速公路和国道,公路交通条件良好,有利于粮食的运输和物流的畅通。

铁路交通发达项目周边有多条铁路线路穿过,铁路交通运输便利,为大量粮食的运输提供了良好的交通条件。

粮食仓库建设标准

粮食仓库建设标准

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国家粮食局2001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粮食储藏安全,推进粮食仓库(以下简称粮库)建设技术进步,加强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粮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审查粮库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项目建设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总仓容量为2。

5万t及以上新建粮库项目。

新建2.5万t以下粮库和改、扩建粮库项目可参照执行.第四条粮库项目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粮库建设政策,采用先进技术,节约用地,少占耕地;防止污染,注重环保;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有利发展;二、应根据粮食生产、储存、流通和消费的需要,按经济区域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设点;粮库项目应优先在粮食主产区、主销区和交通干线粮食集散地选点建设;三、应根据当地建设规划,对粮库进行总体规划;以近期建设规模为主,适当考虑远期发展的需要;粮库建设可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物力等条件,一次或分期实施;四、应按照节约、节能、高效的原则,选用符合使用功能要求和适应当地自然条件的粮仓仓型;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积极推广散装、散运、散卸、散存(简称“四散")技术;完善仓储工艺,满足安全储粮需要,提高粮食仓储设施现代化水平;五、应充分利用当地可提供的社会协作条件,提高粮库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水平;改、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第五条粮库项目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六条粮库项目的建设规模,按粮库的总仓容量划分以下三类: 一类:15万t以上;二类:5.1万t~15万t;三类:2。

5万t~5万t。

第七条粮库按主要使用功能可分为收纳库、中转库、储备库和综合库。

各类粮库的总仓容量宜按下列规定计算:一、收纳库:按年收购量的60%确定;二、中转库:按不大于年中转量的10%确定;三、储备库:按国家或地方的计划储备量确定;四、综合库:按不同功能的仓容量综合确定。

农村物流配送中心规划设计

农村物流配送中心规划设计

农村物流配送中心规划设计农村物流配送中心的规划设计,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在传统农村,由于基础设施滞后、信息不畅、交通不便等问题,农产品的销售和流通存在着诸多困难。

因此,建设现代化、高效率的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尤为重要。

一、农村物流配送中心的选址农村物流配送中心的选址应考虑到周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分布情况,以便提高农产品的运输效率。

同时,应尽量选择靠近交通要道、便于运输的地点,方便农产品的及时配送。

二、农村物流配送中心的规划布局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应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包括收货区、储存区、加工区、配送区等。

合理规划布局,可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三、农村物流配送中心的设施建设农村物流配送中心的设施建设包括货物装卸设备、冷藏设备、运输车辆等。

同时,还需要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配送中心的管理效率。

四、农村物流配送中心的人员培训农村物流配送中心的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物流管理技能,提高对农产品的分类、包装、运输等工作的能力,从而提高配送效率。

五、农村物流配送中心的物流模式选择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可以选择直营模式、加盟模式或合作社模式等不同的物流模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模式,提高农产品的流通效率。

六、农村物流配送中心的环境保护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应注重环境保护,合理利用资源、降低能耗,通过科学的垃圾处理、废水处理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七、农村物流配送中心的市场营销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可以通过建立线上销售平台、开展农产品展销会等方式,拓展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八、农村物流配送中心的制度建设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货物流转管理制度、服务质量评价制度等,规范配送中心的运作,提高管理效率。

九、农村物流配送中心的社会责任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应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当地社会公益活动,支持农产品生产者,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十、农村物流配送中心的监督管理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价格监控等工作,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农产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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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物流中心建设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我国粮食物流中心的分类类型,规定了粮食物流中心规划建设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政府主管部门对各类粮食物流中心的界定,可为粮食物流中心的立项与审批提供参考,也可作为企业规划、新建或改建粮食物流中心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354 物流术语
GB/T 24358 物流中心分类与基本要求
GB/T 21334 物流园区分类与基本要求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JIJ 296 港口道路、堆场铺面设计及施工规范
粮食仓库建设标准(2001修订本)
3 术语和定义
3.1 粮食物流grain logistics
将粮食由供应地向需求地流动中的储存、运输、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功能有机结合,通过计划、控制和系统管理,整合资源,一体化运作,满足用户要求的过程。

3.2 专业型物流中心logistics center
需配置专用设施设备以满足特定货物专业化运作要求的物流中心。

[改写GB/T 24358-2009 定义4.2.1]
3.3 粮食物流中心grain logistics center
从事粮食物流活动且具有完善信息网络的场所或组织。

应基本符合下列要求:(1)主要面向社会提供公共粮食物流服务;(2)具有多项粮食物流功能;(3)集聚辐射范围大;(4)存储、周转能力强;(5)周转的粮食品种少、批量大。

[参照GB/T 18354-2006的定义2.11][]
3.4 粮食物流中心功能grain logistics center
包括粮食的仓储、运输、中转、配送、装卸搬运、流通加工、包装、信息、交易等功能。

3.5 仓容量holding capacity of bin
仓房容纳粮食的数量。

3.6 中转量transfer quantity
在一定时间内(年、季、月等)仓库的粮食发放总量。

4 粮食物流中心分类
根据粮食物流功能侧重点不同,分为仓储型、中转型和综合型粮食物流中心。

根据作业规模,又可进一步细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粮食物流中心。

4.1 仓储型粮食物流中心
1) 以粮食储存功能为主,粮食储存量大、储存时间长;
2) 可为粮食需求企业提供分拨、配送或其他增值服务。

3)按物流中心的仓容量大小,细分标准为:
大型粮食物流中心:仓容量>150,000 吨;
中型粮食物流中心:仓容量 50,000 吨~150,000 吨;
小型粮食物流中心:仓容量 25,000 吨~50,000 吨。

4.2 中转型粮食物流中心
1) 以大批量粮食中转运输为主;
2) 大量粮食在物流中心集散,库存周期短。

3)按物流中心的年中转量大小,细分标准为:
大型粮食物流中心:年中转量>300,000吨;
中型粮食物流中心:年中转量 200,000吨~300,000吨;
小型粮食物流中心:年中转量 100,000吨~200,000吨;
4.3 综合型粮食物流中心
1) 物流功能同时具备4.1和4.2的特点;
2) 仓容量或年中转量任何一项达到相应等级标准,即为大型、中型或小型粮食物流中心。

表1 粮食物流中心分类
5 粮食物流中心建设的基本要求
5.1 总体要求
5.1.1 粮食物流中心选址应从发展战略、定位、服务客户分布、供应链产业聚群要求、存储粮食种类、包装、存储量及波动系数、环境要求、交通条件、地质条件、城市规划、供水、排水、供电、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具体地点及规模。

5.1.2 应进行可行性评估,并符合国家或地方粮食物流发展规划、国家土地管理、规划、消防、安全、质检、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5.1.3 应进行安全评价,主要评价地质结构、地形地貌、洪水、消防、污染源等不安全因素对粮食物流中心可能造成的影响。

5.1.4 应规划与之类型、规模相适应且与城市基础设施相衔接的电力、通讯和给排水等工程设施。

5.1.5 应统一规划消防、抗震、防汛除涝等安全设施。

消防设施工程应由具有消防工程施工资质单位建设,各类建筑的设计应符合GB 50016的要求,各种防汛除涝设施的规划应符合国家及所属地的相关规定。

5.1.6 应规划库房、物流中心内道路、信息化设施等主要设施,不同类型的粮食物流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建设堆场、罩棚、停车场、铁路专用线和码头等设施。

5.2 建设基本要求
5.2.1 平面布局
5.2.1.1 应根据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服务客户类别、仓库使用功能、存储特性以及作业流程、防火要求等因素,合理规划粮食物流中心的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办公区和道路的位置与基本设计参数,做到布局紧凑、合理、高效、安全,提高土地利用率,并实现粮食的有序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作业区、辅助作业区与办公区应该分区布置,并有效隔离;原则上办公区应设于物流中心主出入口处,辅助作业区应充分利用物流中心的边角用地。

5.2.1.2 粮食物流中心建设应加强土地集约使用和发挥规模效益,中心所配套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总用地面积占中心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应不大于10%。

5.2.2 基本设施
物流中心基本设施由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办公生活设施、室外工程及独立工程构成。

(1)生产设施:仓房、粮食输送及储粮工艺装备、粮情测控系统、自动控制系统以及烘干设施等;
(2)辅助生产设施:检化验室、中心控制室、变配电室、地磅房、机修间、器材库、药品库、消防泵房、门卫、机械罩棚(库)、铁路罩棚、通讯设施等;
(3)办公生活设施:办公业务用房(含计算机房)、食堂、锅炉房、浴室、值班宿舍等;
(4)室外工程:库内道路、站台、堆场、围墙、挡土墙、土石方、室外水电管线及消防设施、绿化等;
(5)独立工程:铁路专用线、码头、港池、库外道路、库外水电管线等。

5.2.3 粮仓
5.2.3.1 应结合投资规模、库房容积率、利用率、粮食类型、包装方式、作业流程、作业频率、作业机械及地面荷载等因素进行粮仓的规划设计。

5.2.3.2 不同类型物流中心的粮仓设计应符合《粮食仓库建设标准(2001修订本)》。

5.2.3.3 应具备抗风、抗雪、抗震、防水、防潮、防雷、防火、防虫、防鼠、防雀、消防和防盗等必备功能特性,并根据需要安装必要的监控、检测设备。

储备仓还应采取气密、通风、隔热等措施,满足长期储粮要求。

5.2.3.4 应配备检化验设备和通风装置。

熏蒸装置、粮情测控系统及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根据仓型按下列原则设置:
(1) 用于储备的粮仓应设熏蒸装置、粮情测控及其他保粮设施。

(2) 用于中转的筒仓及浅圆仓应设除尘系统、粮情测控和自动控制系统。

5.2.3.5 根据不同仓型需要,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先进、高效低耗、绿色环保的原则,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

平房仓:宜采用移动式机械设备。

楼房仓:宜采用固定式与移动式相配合的机械设备。

筒仓:应配置固定式机械设备。

浅圆仓:宜采用固定式与移动式相配合的机械设备。

24m以上高度的工作塔可设电梯。

5.2.4 物流中心内道路
5.2.4.1 道路应基于交通流量分析进行优化设计,保证中心内交通顺畅。

5.2.4.2 路面应采用水泥混凝土。

直行双行道路面宽为9m,直行单行道路面宽5m,转弯处道路局部加宽;消防车道直行不小于4.5m宽,确保消防车道的环通,消防车转弯半径须保证至少6m。

5.2.5 信息化设施
5.2.5.1 应具备满足客户和合作企业信息交互需求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要求的对外信息服务平台。

5.2.5.2 应具备与内部作业需求相适应的信息化设施。

5.2.6 堆场和罩棚
5.2.
6.1 可根据粮食属性、存放方式和作业需要选择规划堆场和罩棚。

5.2.
6.2 堆场应方便粮食进出、装卸等作业,并设置醒目的标志标线。

5.2.
6.3 荷载应符合GB 50009的规定,临近港口的集装箱堆场可参照JIJ 296设计。

5.2.7 停车场
5.2.7.1 不同类型物流中心可根据需要规划车辆停车场。

5.2.7.2 应方便粮食的装卸作业。

5.2.7.3 应满足进出的主要车型车辆的停放要求。

5.2.8 物流中心铁路专用线
5.2.8.1 可根据实际需要且在行政上许可、技术经济上合理时建设粮库铁路专用线,专用线等级应采用工业企业铁路三级标准。

5.2.8.2 与铁路干线的衔接应符合相关规定,且应与中心内道路进行合理衔接。

5.2.8.3 铁路专用线的规划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技术规定,库内线路布置和装卸线的有效长度,应根据库区地形、最大日装卸作业量及当地铁路编组站的编组能力等条件综合确定。

5.2.9 物流中心专用码头
5.2.9.1 物流中心具备通航和修建码头条件且技术经济上合理可行,可建专用码头或泊位。

5.2.9.2 粮食专用码头的形式、泊位数、装卸作业区面积等,应根据粮食最大日装卸作业量、航道、港池及船型等条件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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