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稽查局)协助执行通知书(格式二)

合集下载

_______税务局(稽查局)冻结存款通知书

_______税务局(稽查局)冻结存款通知书

_______税务局(稽查局)冻结存款通知书---------------------------------------税冻通〔〕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经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请从年月日时起冻结在你处的存款帐户号的存款(大写)(¥)元。

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以下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填写存款帐户余额:签收人:签收时间:年月日时分签收单位(签章)年月日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五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冻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使用。

3. 本通知书抬头填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具体名称。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横线处填写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或者第五十五条。

5.“经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横线处填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局(分局)局长所在税务机关的具体名称。

6.本通知书应与《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一并依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使用。

7.存款帐户余额指税务人员冻结存款前查询时的存款余额。

8.本通知书与《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在送达本通知书时,要求签收时间不但要写明“年”、“月”、“日”、“时”,而且要具体写明“分”。

9.文书字轨设为“冻通”,稽查局使用设为“稽冻通”。

10.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随同《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送金融机构,一份装入卷宗。

感谢阅读,欢迎大家下载使用!。

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

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

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目录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登记表编号:×××使用说明1.《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登记表》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第十七条、《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有关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各级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受理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时使用。

3.“检举人”栏为必须填写项目,实名检举的,填写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匿名检举的,填写“匿名”。

检举人使用与其工商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一致的名称、姓名检举的,为实名检举;否则为匿名检举。

4.“被检举人登记注册类型”栏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填写:(1)被检举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填写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2)被检举人未办理税务登记,但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填写其工商营业执照的登记注册类型;(3)被检举人未办理税务登记,也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受理检举过程中无法获知其登记注册类型的,可以暂不填写。

5.“纳税人识别号”栏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填写:(1)被检举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填写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识别号;(2)被检举人为自然人且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填写由公安部为其编制的居民身份证号码;(3)被检举人只有上述之外的其他身份证件的,填写证件类型、名称、号码及发证单位;(4)被检举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或者受理检举过程中无法获知被检举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的,可以暂不填写。

税务稽查文书

税务稽查文书

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检通一…‟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等人,自年月日起对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

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检查人员在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税务检查时使用。

3.“决定派等人”横线处至少填写两人姓名。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一”,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一”。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

灵宝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税调…‟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规定,经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决定调取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行检查,请于年月日前送到税务局(稽查局)。

联系人员:联系电话:税务机关地址: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设置。

2.适用范围:检查人员在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帐簿凭证等资料时使用。

3.本通知书中的抬头填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

4.税务机关使用本通知书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拍卖变卖流程

拍卖变卖流程

拍卖变卖【事项类别】发起方式:人工发起适用层级:总局/省局/地市级/区县级【业务概述】拍卖变卖,是指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在限期内缴纳或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时,或者在稽查过程中对税收保全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需要提前进行拍卖变卖处理的,经有审批权限的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措施,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继续实施保全或者抵缴税款。

【办理流程】拍卖变卖流程如下图所示。

拍卖变卖流程【办理规范】1.制作当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办理人员填制《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1)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2)设置纳税(缴费)担保后,限期期满仍未缴纳所担保的税(费)款的;(3)逾期不按规定履行税务处理决定的;(4)逾期不按规定履行复议决定的;(5)逾期不按规定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6)其他经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税款的;(7)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采取扣押、查封的税收保全措施过程中,在税收保全期内,已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知纳税人协助处理,而纳税人又未按规定期限处理的:鲜活、易腐烂变质或者易失效的商品、货物;商品保质期临近届满的商品、货物;季节性的商品、货物;价格有急速下降可能的商品、货物;保管困难或者需要保管费用过大的商品、货物;其他不宜长期保存,需要及时处理的商品、货物。

2.审批审批人员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就《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出具处理意见,决定是否同意采取拍卖变卖措施。

如果是已对纳税人(缴费人)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或设置了纳税(缴费)担保后,到了限缴期限仍未缴纳税款(费)而申请采取拍卖变卖措施的,在一般情况下,拍卖变卖审批人员应当批准采取拍卖变卖措施。

如果不批准,则本流程终止。

3.决定审批人员批准采取拍卖变卖措施后,根据启动本流程的不同情况,由拍卖变卖决定人员根据拍卖变卖的财物及依据,选择制作相关税务文书,送达纳税人(缴费人)。

通知 协助执行通知书

通知 协助执行通知书

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安局办案或者法院办案,有时需要人们群众的协助,对此就会发出协助执行的通知。

下面给大家带来协助执行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协助执行通知书范文篇一字第号:关于诉一案,作出的字第号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附:书份年月日协助执行通知书范文篇二( ) 执字第号________________:关于一案。

我院作出的( ) 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____________,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附:( ) 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____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院印)协助执行通知书范文篇三【法律文书】异议人:北京x公司异议人下属x项目部于20xx 年12月14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xx)朝执字第99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异议人对此通知书提出异议。

异议请求:依法撤销(20xx)朝执字第99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事实和理由:一.该通知书无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适用于本案情形(20xx)朝执字第99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明确该通知书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该规定只针对财产证照的转移,不涉及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

2.《协助执行通知书》的送达对象、执行标的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执行阶段,《协助执行通知书》的送达对象应当是(1)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2)财产权利登记机关;(3)为被执行人发放收入的单位等,而不是被执行人的债务人。

执行标的要么是存款,要么是收入,要么是产权证照等,而不是到期债权。

3.《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内容不合法该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1、冻结泰州x公司在异议人处的工程款130万元;2、未经法院允许,不得将工程款发还。

协助执行通知书

协助执行通知书

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安局办案或者法院办案,有时需要人们群众的协助,对此就会发出协助执行的通知。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协助执行,供大家参考!协助执行通知书范文篇一字第号:关于诉一案,作出的字第号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附:书份年月日协助执行通知书范文篇二( ) 执字第号________________:关于一案。

我院作出的( ) 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____________,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附:( ) 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____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院印)协助执行通知书范文篇三【法律文书】异议人:北京x公司异议人下属x项目部于20xx年12月14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xx)朝执字第99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异议人对此通知书提出异议。

异议请求:依法撤销(20xx)朝执字第99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事实和理由:一.该通知书无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适用于本案情形(20xx)朝执字第99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明确该通知书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该规定只针对财产证照的转移,不涉及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

2.《协助执行通知书》的送达对象、执行标的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执行阶段,《协助执行通知书》的送达对象应当是(1)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2)财产权利登记机关;(3)为被执行人发放收入的单位等,而不是被执行人的债务人。

执行标的要么是存款,要么是收入,要么是产权证照等,而不是到期债权。

3.《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内容不合法该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1、冻结泰州x公司在异议人处的工程款130万元;2、未经法院允许,不得将工程款发还。

税务检查公告范本

税务检查公告范本

税务检查公告范本税务检查公告尊敬的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将对您的纳税情况进行税务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检查对象您的纳税人身份、纳税义务、纳税申报及缴纳情况将成为本次税务检查的对象。

二、检查目的本次税务检查旨在加强对您的税收合规情况的监督,确保您履行纳税义务,推动税收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三、检查内容1. 纳税申报情况:核实您的纳税申报表是否真实、准确,并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2. 税款缴纳情况:核对您的纳税记录,确认您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

3. 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使用情况:核实您是否符合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条件,并是否正确使用。

4. 税务资料保存情况:检查您的财务会计档案、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的保存情况。

四、检查程序1. 准备阶段:您需配合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档案等。

2. 实地检查:税务机关将前往您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检查,核实相关经营活动和纳税情况。

3. 调查访问:税务机关可能会约谈您的负责人或相关员工,就纳税事项进行询问和调查。

4. 结果通知:税务机关将根据检查结果,向您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明确您的纳税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五、配合要求1. 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您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财务会计档案、纳税申报表等资料。

2. 如实回答问题:您应如实回答税务机关的问题,提供与纳税事项相关的真实情况。

3. 保护税务机关工作秩序:您应尊重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干扰税务机关的正常检查工作。

六、法律责任如您在税务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税务处罚措施,并可能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七、申诉途径如您对本次税务检查结果有异议,可依法向我局提出申诉,或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申诉权利。

请您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检查工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情况,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特此公告。

税务局日期。

_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 法律文书

_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 法律文书

_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法律文书_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_____地税_____税通字〔_____〕第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你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来我局提出的______申请已经获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_____条之规定,我局有权核定你的应纳税额。

为了保证对税额核定的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__条第__款,我局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我局召开__________评议会,请届时携带证明你月收人额的有关资料参加。

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税务机关(签章)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科)室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打字:_____ 校对:_____ _____份附注:(一)虽然税务事项通知书在《实施细则》中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的应用很少。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税务事项通知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根据《通知》对税务事项通知书的使用说明,共适用的范围应当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通知有关税务事项项时使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格式二
税务局(稽查局)
协助执行通知书
税协二〔〕号

根据规定,我局已依法解除对的实施的查封、扣押,请解除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过户限制。

附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税解保封〔〕号)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在通知有关机关协助执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时使用。

3、抬头填写应通知的有关机关的具体名称,如: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等机关。

4、“根据规定”横线处填写解除查封、扣押的法律依据。

一般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等条款。

5、“我局已依法解除对的实施查封、扣押”中第一横线处填写被查封、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人的具体名称;第二横线处填写被查封、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具体名称。

6、本通知书与《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7、文书字轨设为“协二”,稽查局使用设为“稽协二”。

8、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随同《解除税收
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送协助执行机关,一
份装入卷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