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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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论我国“村官”经济犯罪的特点及防范对策

刍论我国“村官”经济犯罪的特点及防范对策

刍论我国“村官”经济犯罪的特点及防范对策摘要在我国,被称为“村官”的村干部有着相对广泛的权力,近年来,我国连续发生“村官”经济犯罪案件,侵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引起了农民的强烈不满,直接导致村民多次上访、多头上访、集体越级上访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问题。

因此,对“村官”经济犯罪案件进行剖析,针对其犯罪特点提出切实的防范对策,对于全力维护广大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村官经济犯罪防范作者简介:原军,中国刑警学院经济犯罪侦查系,讲师,一级警司,研究方向:经济刑法学、经济犯罪侦查;张帆,丹东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综合大队大队长,一级警司,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侦查学学士。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1-072-02农村基层组织(村党支部、村委会)是我国社会管理的最基层组织,是直接联系群众的基层社会管理组织。

经济是农村发展的命脉,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村官”存在的经济问题也逐渐突出,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犯罪高发的突出部,危害巨大豍。

防控“村官”经济犯罪,笔者认为,不仅重要,而且迫切,应当在探究现阶段我国“村官”经济犯罪的特点的基础上,提出有效的“村官”经济犯罪防控对策,坚持“打、防、控”相结合,以减少“村官”经济犯罪数量,保护农民权益,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一、现阶段我国“村官”经济犯罪的特点(一)涉及广大农村地区,较发达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高发当前,随着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村官”管理工作中涉及的经济事务逐渐增多,“村官”职务侵财型经济犯罪问题也在广大农村蔓延,尤其是较发达的农村现已成为“村官”经济犯罪的高发区豎。

有些“村官”在经办土地出租、承包、转让时,进行暗箱操作,侵占、挪用土地承包费、出让费、补偿费;有些则收受巨额贿赂,低价转让土地,造成集体经济的重大损失;同时,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近郊土地资源成为稀有产品,城市周边农村依靠出让土地获得高额资金,经济利益相当可观,相对广大偏远农村来说,城乡结合部人口也相对集中,公共事务多,经济事务多,在这种背景下,“村官”难以经受各种诱惑腐蚀,利用受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职务之便,大肆侵占、挪用集体资产,贪污公款,收受贿赂。

大学生担任村官的利与弊

大学生担任村官的利与弊

大学生担任村官的利与弊聘大学生当“村官”,是农村形势发展的需要。

而大学生村官就职的过程中在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血液的同时也会产生一些矛盾与不和谐,下面具体说明这些情况,并希望大学生村官们能够取其精髓,去其糟粕.大学生到农村担任村官的积极作用.一,大学生担任村官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宏伟目标,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建立新农村文化,形成一种具有现代意义的农村文化观。

农业的发展、农村的进步、农民的致富,都离不开文化的哺育和支撑。

如果说经济、环境等要素是新农村建设的“硬实力”,那么文化则是新农村建设的“软实力”。

尤其在各种思想意识、价值取向、发展观念互相冲击、碰撞之际,文化的特质更显示出“硬实力” 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虽然不是每一个大学生都是高素质的人才,但是从整体上来讲,大学生这个群体是一个受过国家高等教育的高素质群体,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拥有相当丰富的知识储备,接受过先进文化、先进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熏陶,愿意为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的大学生把先进的社会主义文化和农村实际结合起来,对改善民风民俗和促进新农村文化建设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大学生担任村官有利于更新农村思想意识形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新农村的发展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按照依法、民主和科学治理的要求来进行。

村官是新农村的领路人,是新农村各种事业的组织管理者,也是新农村各种复杂矛盾的协调和解决者。

这就要求农村村官在处理农村事务的过程中要有新观念、新思路、新方法。

而当前农村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首要问题是大多数农村村官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思想观念相对落后、法制意识薄弱等制约因素。

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有新鲜血液的注入,那就是引进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虽有在处理实际事务、解决实际问题方面缺乏能力、经验和方法的不利方面。

但也要看到他们有利的方面,他们整体科学文化素质较高,思想观念先进,法制民主科学意识较强,思路活跃、点子多。

基层组织人员涉农职务犯罪探析

基层组织人员涉农职务犯罪探析

基层组织人员涉农职务犯罪探析摘要:农村形势发展变化,与此同时基层组织成员职务犯罪在具体法律适用上出现了一些难点,这直接导致一些影响大、数额多的犯罪行为在查处后无法准确的定罪量刑或者出现重罪轻刑的现象,影响了打击涉农职务犯罪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过实务和理论研讨,厘清基层组织人员相关争议性的涉农职务犯罪法律适用问题,加大涉农职务犯罪的法律打击力度,切实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关键词:基层组织人员;涉农;职务犯罪一、基层组织人员涉农职务犯罪的相关背景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统计,在2001年至2010年这十年间,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总共102件,涉案143人,其中2006年以来共办理了68件85人,这呈现高速攀升的迹象。

除此外,职务犯罪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年龄普遍偏大,且由于各种历史原因,文化层次都不高。

已有数据表明,人员平均年龄52.4岁;在文化层次方面,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占总人数的54.9%,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只占45.1%。

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在2008年查处的于家务回族乡东马庄村党支书周某某等三人贪污案中,三个罪犯分别是58岁,58岁和62岁,文化层次均为初中学历。

[1]而在侦办的102起涉农职务犯罪的案件中,有59件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单独或联合他人共同作案,达到案件总量的57.8%。

在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态势愈演愈烈的背景下,2012年6月1日,最高检与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水利部、农业部、审计署、国家林业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通知》中明确表示,为有效遏制涉农职务犯罪的多发态势,最高检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国检察机关中开展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农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专项工作。

村干部违纪及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特点

村干部违纪及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特点

村干部违纪及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特点注:本文的内容和要点来源于《纪检监察办案实务指南》,欢迎选购。

村干部一般是指“村两委”干部。

“村两委”是村中国共产党员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的简称,习惯上前者简称为“村党支部”,后者简称为“村委会”。

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最基层的组织,是本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斗堡垒。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两委不属于国家机关,村两委干部(以下简称村干部)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村干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之一。

本章从村干部协助政府从事的工作入手,分析村干部的主要腐败问题,为查办和预防村干部腐败提供参考。

一、村干部腐败问题的特点第一,主体年龄大、学历低,办事能力较强。

农村年轻人一般在城市工作,村干部普遍由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的党员担任,但年纪大、学历低不代表能力差。

村干部由选举产生,资历深、人际资源广,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丰富的社会经验,面对复杂的村务有较强的处理能力。

部分村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长,权力集中、制约小,容易产生腐败。

第二,腐败涉及领域广。

村两委负责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性质的工作并自主管理集体事务,是村务党务建设的直接抓手。

村干部负责的工作具体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资金分配、各类补偿分配、征地拆迁、救济救灾等,与其他监察对象相比,村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较弱,各项工作中都可能滋生腐败问题。

如在工程建设中收受承建方贿赂;虚报、套取项目资金;支农惠农中优亲厚友或贪污挪用资金;在换届选举中贿赂他人。

第三,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恶劣。

普通公职人员腐败行为一般没有直接的受害人。

村干部通常是利用资源的再分配权力进行腐败,容易侵害到群众的直接利益,更容易引发矛盾,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

当前村官违纪违法案件分析及对策

当前村官违纪违法案件分析及对策

当前村官违纪违法案件分析及对策发表时间:2010-10-15 11:25:54 浏览次数:253程广进当前,我国正处于腐败案件的高发期,反腐败的形势不容乐观。

从我县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村干部即村官腐败案件仍处于高发态势,基层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村官违纪违法案件的频发,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败坏了社会风气,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对当前村官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对于促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顺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村官违纪违法案件的总体情况从我县近三年来查办的案件情况来看,村官违纪违法案件总体呈高发态势,案件数量不断增长,违纪违法方式不断翻新,侵害集体和群众经济利益的现象比较突出,“一把手”和会计违纪违法问题比较严重。

1、村官违纪违法案件总量居高不下并呈上升态势。

2008年1月至2010年9月,我县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49件,其中村官违纪违法案件86件,占全县查办案件总量的19.2%。

其中,2008年度,我县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44件,村官违纪违法案件为27件,占全年查办案件总量的18.8%;2009年度,我县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50件,村官违纪违法案件为27件,占全年查办案件总量的18%;截至2010年9月30日,我县共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55件,其中村官违纪违法案件为32件,占全县查办案件总量的20.6%。

2、村官违纪违法方式不断翻新,经济类问题仍占据主体地位,失职渎职案件日渐增多。

从我县立案查处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分析,发现当前村官违纪违法方式无奇不有、花样不断翻新,但是涉及经济方面的案件仍在违纪违法案件中占据主体地位,其次是失职渎职案件。

近三年来,我县共查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86件,其中违反财经纪律类案件24件,受贿、职务侵占、非法占有、挪用资金案件34件,失职渎职类案件8件。

由此可知,在我县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经济类案件占村官违纪违法案件总量的67.4%,居第二位的失职渎职类案件占村官违纪违法案件总量的9.3%。

湟源县院:开展大学生村官聘任检察联络员工作不断完善检察官挂职村委会法制副主任制度

湟源县院:开展大学生村官聘任检察联络员工作不断完善检察官挂职村委会法制副主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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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 人民检察 院法律政策 研究室
响农村稳定 、 损害农业发展和侵害农 民利益 的突出问题作为
服务新农村建设 的切入点 , 使检察 官和老百姓面对 面、 零距
离地接触 , 拉近 了检察机关和普通群众 的关系 , 得到 了农 民 群众 的一致好评。

是帮助规范乡村财务制度 。 为了做好检察官担任法制
知识 的村 民作为村级财务的监督员。 又如 E月藏族乡兔尔干 t 村的法制副主任 到任后 , 发现村财务 比较混乱 , 而且账 目也 没有 向村民公开 , 针对于此 , 建议村里选任几位有文化 、 有威 望的村 民组成了“ 理财小组 ” 。要求 “ 理财小组” 发挥作用 , 认 真监督 , 每半年 向村 民公开账 目, 这一举 措得 到了村 民的好
了推动作用。该院实行法制副主任制度后 ,5 1名法制副 主任
立 即着手对辖区内涉农专项资金 的管理 、 发放情况进行调查
摸底 , 如该院波航乡纳隆村 的法制副主任任职后 , 即组织村 委、 乡经管站 , 邀请 财务专业人员对多年来的村财务进行核 查, 核查的结果及时 向村 民公示 , 并针对核查 中发现 的问题 帮助该村建章立制 , 同时确定7 位由村 民认可 , 具有一定财务
业务实践 青海i 察 睑
近年来 , 湟源县检察院根据湟源县农村人 口多 , 民文 农
化素质较低 、 法律意识淡薄, 涉农职务犯罪逐渐增多等情况 ,
毂 蔗县 魄
围绕本县工作大局 , 认真探索检察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 的有
效徐径 ,在推行检察官挂职村委会法制副主任的基础上 , 开
展了大学生村官聘任检察联络员工作 。
迁、 环境污染 、 资源利用、 道路通行等矛盾 日益凸显的现状 , 化解企业与村 民间各种利益冲突 ,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 80 的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 举足轻重,不容忽视。

我党在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惠及亿万农民、关 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而村干部自身素质水平直接影响社会主义新 农村建设,特别是近年来村干部利用职务犯罪侵害农民利益,造成许多农 村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告状事件,严重危及农村稳定,制约农村经 济发展,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进行的绊脚石。

为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及时清除路障, 促进农村富裕、 文明、 和谐、 民主,研究村官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是当务之急,探索遏制村官职务犯 罪刻不容缓。

一、**查处村官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从 2005 年 5 月至今,**县人民 检察院立案查办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3 件 8 人,其中贪污罪 2 件 6 人,挪 用公款罪 1 件 2 人,贪污 10 万、挪用公款 30 万元以上的大案 2 件 7 人, 且两案均系支部书记伙同村委会其他人员共同犯罪;在查处的 8 人中,中 专文化 1 人,高中文化 2 人,初中文化 4 人,小学文化 1 人;中国共产党 党员 5 人;年龄 40-50 岁的 2 人,50 岁以上的 6 人。

二、当前村官职务犯罪的特点 1、贪污挪用公款犯罪突出。

一是查处村官职务犯罪罪名突出,均系贪污、挪用公款案件,其中有的同时涉嫌贪污、挪用两个罪名。

二是涉案金额较大。

在上述 3 件 8 人中, 涉案金额达 66 万元, 平均个案涉案值为 22 万元, 村官职务犯罪涉案金额呈上升趋势。

2、相互勾结共同犯罪居多。

主要表现在查处村官职务犯罪窝串案多,村支部书记与管理钱物的财 务人员串通, 共谋侵吞集体财产或擅自动用集体资金进行营利活动、 挥霍。

在查处的 3 件案件中,其中 2 件都是支部书记伙同他人作案。

如**县澄溪镇南华居委支部书记左文超,在协助派出所进行户籍管理、 计划生育工作、 居委会办公楼修建中, 利用职务之便, 伙同居委会副主任、 文书、计生专干等 5 人采取截留收入不入帐、虚增支出的手段共套出公款 32 万余元进行私分。

小议农村职务犯罪的成因与对策

小议农村职务犯罪的成因与对策

小议农村职务犯罪的成因与对策摘要近年来,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究其原因,既有农村社会体制的制约因素,也包括科技、文化、法制等落后的障碍,甚而农村干部本身的素质低等等。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越来越严重影响当前实验区大开放大开发的发展进程,因此,认真分析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和特点,探讨相关预防对策,也是当前检察机关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职务犯罪类型成因对策作者简介:陈捷亮,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检察院,任助检员。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2-223-02随着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大开放大开发,国家和省政府的资金扶持力度和政策优惠不断加大,各类惠农支农款项和村集体发展资金以及农村土地征收拆迁资金等日渐庞大。

尤其是在平潭大建设格局中,征地拆迁补偿等工作全是由村委会和村干部在具体操作和执行,村干部在利用手中的权力更好的为实验区大局服务的同时也给了一些别有居心的人机会,给腐败滋生了土壤和肥料。

近年来,涉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件数量不断上升,严重影响了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稳定,甚至关系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的大局。

一、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一)犯罪主体权力化涉农职务犯罪的主体多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及部分村会计、文书和出纳等村两委成员,都是手中握有该村社会事务和“经济大权”的人,且这些人员多为当地宗族家族势力较大人员或村霸等,作风独断。

(二)犯罪罪名集中,涉及领域广随着平潭开放开发,国家对平潭的资金扶持力度加大,农村征地拆迁项目越来越多;新农村建设也使得农村的经济收入渠道越来越广,因而,农村干部职务犯罪领域多涉及农村土地征收补偿、退耕还林、拆迁安置费等多个领域,犯罪多集中为挪用公款、贪污、行贿、受贿这几种罪名。

(三)共同作案,窝案串案明显多为村支书和村主任、出纳等两委人员相互勾结,合伙作案,相互窝藏,搞集体腐败。

一般都是查一个牵出一连串,这是当前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一个明显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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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
【摘要】不少大学生在做村官期间,禁不住金钱的诱惑,缺乏自我防范意识,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过程中出现了贪污受贿、侵权渎职等一些职务犯罪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公务活动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村官)职务犯罪成高发趋势,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极易引发群体上。

因此,有必要在大学生村官中进行职务犯罪教育,提升大学生村官对职务犯罪的了解,从多个方面提出具体的预防措施和建议,有效预防和遏制大学生职务犯罪。

【关键词】大学生;职务犯罪;预防措施;意义
一、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现状
(一)大学生村官犯罪问题突出
大学生村官身为农村干部,其深入农村后,大都担任村支部书记或者村主任,虽然官小权小,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手农村干部的资金量逐渐增加,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会计等村干部犯罪案件明显增多,犯罪主体有向农村基层纵深发展趋势。

(二)犯罪罪名主要为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
由于农村基层组织的权力有限,很少涉及决策性的权力,更多的是利用手中掌握的微小权力,贪污、挪用国家、集体的财产,将其非法转变为私有财产。

还有一些大学生村官,容易意气用事,在
自己的关系范围内利用自己的权力为家人和朋友谋利益等。

(三)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多涉及土地征用拆迁、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加速,国家征用土地逐年增多,基础建设大幅度增长,由此而产生的土地征用费、补偿款等,多由农村基层干部负责管理和发放,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加上大学生村官的自我防范意识比较差,便诱发了一些职务犯罪的现象。

二、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发案原因
(一)基层农村干部权力过分集中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权限迅速增大,很多生产要素、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权和建设资金、补偿款等款项的管理使用权掌握在少数农村干部手中,有的甚至集党、政、企大权于一身,给滋生职务犯罪提供了必要条件。

(二)农村基层组织制度不健全,管理松懈
目前,农村各种约束机制还不健全,大多数基层组织规章制度和程序存在较大漏洞,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白条子”出入账、随意审批、自收自支等不规范行为较为普遍,特别是对拆迁补偿款、土地出让金、等资金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从而为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三)缺乏有效地监督体系
首先是自身监督流于形式。

村干部之间分工不清,职责不明,
财务管理混乱,“一言堂”情形严重,内部监督几乎是一片空白。

二是乡镇监管松弛,职能监督不到位。

一些职能部门未能深入基层,特别是对专项资金的管理缺乏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审计。

三是村务与财务公开不落实,瞒着群众暗箱操作,不让群众了解村务、财务和政务,群众无从监督。

(四)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村民法律意识淡薄也是其中原因之一,大部分农村村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分不清村干部哪些行为是行使公务,哪些行为是违法违纪,在利益受到侵害时忍气吞声,使得该类违法犯罪得不到及时有效查处。

(五)立法不完善,惩处不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只对村委会人员极少数职务犯罪有管辖权,其他犯罪由公安机关管辖,而村级财产管理混乱,乡村干部掌管的资财名目众多,数额巨大,不同种类资金一起管理,导致司法实践中,村干部侵占挪用的资金性质难以界定,案件定性难以把握,管辖不明确。

[2]
三、大学生职务犯罪防范对策
大学生村官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一支重要的力量,预防和遏制大学生村官职务犯罪对今后的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有必要针对大学生职务犯罪提出一些防范对策。

首先从大学生自身来说,一是要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思
想道德及综合素质;二是要认真遵守各项制度,促进村务公开;三是要经得住各种诱惑,增强抗腐蚀能力;四是要谨慎交友,慎言慎行。

其次,要从外部建立有效的遏制和预防大学生职务犯罪的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继续加大打击力度
对于大学生职务犯罪,不管是小案子,还是大要案,都应该予以重视,不能因为案子小而不重视、不办理,同时还要提高侦破效率,不让犯罪分子有侥幸心理。

其次要重点查办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案件,贪污、挪用、私分涉农资金的大案要案,矿产开发、水土保持等工程项目背后的职务犯罪。

三是要灵活处理管辖有争议案件。

对于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及时进行查处;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移送有关单位,确保案件处理有结果;对于有管辖有争议案件,加强协调,防止对群众举报踢皮球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
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职责,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村务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等制度。

同时,上级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加大对各村权力、财务和各种收入来源的监管。

其次要扩大群众监督,积极推行村务公开,赋予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对财务收支和集体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等
重大事务及时、定期地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党的农村政策、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政策观念、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以宣传人民群众易懂的、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为主,让广大群众知道哪些事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哪些事情应向哪个部门反映,及时向有关机关举报职务犯罪的现象。

参考文献:
[1]张孟东,陈琦.村官职务犯罪现状、成因分析及对策[j].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2).
[2]李坚.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研究[j/ol]
/shownews.asp?id=63781,2012-06-20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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