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2016年7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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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深圳社保缴费比例表和计算表(201307)

2013年7月深圳社保缴费比例表和计算表(201307)

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表
备注:
1. 以上缴费比例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2. 2012年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18元;
3. 养老保险比例:深户员工单位交14%,个人交8%;非深户员工单位交13%,个人交8%;
4. 养老保险基数:上限为深圳市2012年在岗职工月平工资3倍,即14754元;下限为1600元;
5. 医疗保险基数:综合医疗保险的上限是14754元,下限是2951元,住院医疗保险、劳务工医疗保险按政府公布标准执行;
6. 工伤保险缴费:员工缴费工资的0.4%,由单位承担;
7. 失业保险缴费:单位和个人分别按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2%和1%缴纳;
8. 以上缴费比例按深圳市社保机构实际扣费为准。

2016深圳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

2016深圳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

2016深圳在职⼈员社会保险缴费⽐例及缴费基数表相关推荐2016深圳在职⼈员社会保险缴费⽐例及缴费基数表 多地上调了社会保险缴费⽐例,以下是应届毕业⽣⼩编给⼤家整理关于深圳的相关内容,快来阅读看看吧。

深圳在职⼈员社会保险缴费⽐例及缴费基数表(2016年) 说明:1、表中的“社平⼯资”是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2、表中的“最低⼯资”是指深圳市 当年度在岗职⼯⽉最低⼯资标准;3、不同时间点的`“社平⼯资”、“最低⼯资”以市政府公布的为准。

深圳社会保险基数怎么算?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保险条例》 第⼗条职⼯每⽉缴纳基本养⽼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资总额;新参加⼯作、重新就业和新成⽴⽤⼈单位的职⼯⾸⽉缴费基数为其⾸⽉⼯资总额。

⼯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分不计⼊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资标准。

⽤⼈单位每⽉缴纳基本养⽼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缴费基数的总和。

第⼗⼀条职⼯每⽉按本⼈缴费基数的百分之⼋缴纳基本养⽼保险费,记⼊个⼈账户;⽤⼈单位每⽉按单位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三缴纳基本养⽼保险费,记⼊基本养⽼保险统筹基⾦。

计算⽅法 ⼀般以上⼀年度本⼈⼯资收⼊为缴费基数。

(1)职⼯⼯资收⼊⾼于当地上年度职⼯平均⼯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平均⼯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资收⼊低于当地上⼀年职⼯平均⼯资60%的,以当地上⼀年职⼯平均⼯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职⼯⼯资收⼊⽆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年职⼯平均⼯资为缴费⼯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或者7⽉,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上年度的⽉平均⼯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资表这些证明。

深圳养老保险最新缴费基数

深圳养老保险最新缴费基数

深圳养老保险最新缴费基数
深圳养老保险2016年最新缴费基数
2016深圳养老保险最新缴费基数
1.深圳市2013年度在岗职工年均匀人为为62619元(折合成月均匀人为为5218元)。

因此,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报酬计发中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的,同一按5218元/月的尺度计较。

2.《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验细则2016年1月1日起实验。

3.深圳市整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人为尺度进步至1808元,2016年2月1日起实验。

(1) 职工的缴费基数
①缴费基数:员工上月人为总额。

②新介入事变、从头就业和新创立用人单元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员工首月人为总额。

温馨提醒:缴费基数不得高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均匀人为的三倍(15654元),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最低人为尺度(1808元)。

缴费基数必需满意:1808≤缴费基数≤15654
(2)单元的缴费基数:本单元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

(3)小我私人缴费职员:1808≤此范畴内自行确定缴费基数≤15654。

2016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2016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2016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公布深圳市社保缴费比例表深圳市社保缴费基数于2015年7月1日起调整。

据此,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本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4986元/月、6054元/月的标准计算。

养老险缴费基数“下线”2030元调整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线”提高了。

按规定,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按照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元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线”为18162元。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线”是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

医疗险一档“下线”3632元医疗保险方面,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缴费基数的“上线”和“下线”均提高了。

按照规定,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

按照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元计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基数的“上线”为18162元,“下线”为3632元。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分别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0.5%按月缴费,缴费基数全部调整为6054元,二档的月缴费为42.4元,三档的月缴费为 30.3元。

生育保险方面,用人单位每月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

职工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这是缴费基数的“上线”,按照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元计算,为18162元;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缴费基数的“下线”,为2030元。

因工死亡丧葬补助36324元失业保险的缴费没有变化,按照规定,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用人单位以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按照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按月缴纳;职工按照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按月缴纳。

(整理)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

(整理)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

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只适用于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链接相关调整深圳市统计局《深圳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0456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资为4205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1]5号)公布本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月。

我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也随之调整。

>>>>推荐链接:2011年社保缴费缴多少?深圳住房公积金缴纳◎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即12615元。

本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按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的,调整为2523元。

非本市户籍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即1320元。

非从业居民的综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682元。

养老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元。

◎住院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元。

失业救济金标准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本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资的80%计算,调整为880元。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中以本人工资为标准确定的最低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2523元,最高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12615元。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的计发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元。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发基数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调整为382180元。

深圳市2016年度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

深圳市2016年度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

0.8%
0.2% 0.1% 0
三档(基 0.4%+ 0.55% 本+地补) 0.05% 生育 2015年10 保险 月起 失业 2015年12 保险 月起 0.5% 0.5%
1.5%
1%
0.5%
0
1.5%
工伤 2016年7月 实行浮动费率 保险 起
0
全部
说明:1、表中的“社平工资”是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表中的“最低工资”是指深圳市当年在岗职工月最低 工资标准;3、不同时间点的“社平工资”、“最低工资”以市政府公布数据为准;4、本市户籍的个人缴费人员,参加一档医保 的缴费比例为8.7%,基数为社平工资40%-300%,参加二档医保的缴费比例为1%(均包含生育医疗保险),基数为社平工资。
一档(基 本+地补) 医疗 保险 二档(基 本+地补)
8.2%
6%+0. 2% 0.5%+ 0.1%
2%
3.2% 职 工 月 工 资总 额。 最高为社平工资的3 倍 , 最 低 为社 平工 满45岁: 2.6% 资的60% 5.6% 0 0 0 0.8% 社平工资 0.55% 0.5% 同养老保险缴费基 数 最低工资 同养老保险缴费基 数
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险种 合计 基本+地补 (深户) 基本(非 深户) 22% 缴费比例 单位 13%+1 % 13% 分账比例 个人 个人账户 共济金 8% 8% 14% 缴费基数
养老 保险
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8%
8% 不满45 岁:5%
13%
职 工 上 月 工资 总额 。 最 高 为 社平 工资 的3倍,最低为最低 工资标准

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

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

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只适用于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链接相关调整深圳市统计局《深圳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0456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资为4205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1]5号)公布本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月。

我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也随之调整。

>>>>推荐链接:◎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即12615元。

本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按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的,调整为2523元。

非本市户籍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即1320元。

非从业居民的综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682元。

养老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元。

◎住院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元。

失业救济金标准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本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资的80%计算,调整为880元。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中以本人工资为标准确定的最低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2523元,最高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12615元。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的计发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元。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发基数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调整为382180元。

2017深圳社保缴费标准社保缴费比例

2017深圳社保缴费标准社保缴费比例

2017深圳社保缴费标准社保缴费⽐例
2017深圳社保缴费标准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管理局获悉,深圳市社保缴费基数于2016年7⽉1⽇起调整。

有效期⾃2016年7⽉1⽇起⾄2017年6⽉30⽇⽌,,涉及市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的,均按6753元/⽉的标准计算,相⽐2015年度的缴费基数6054元/⽉上调了699元/⽉。

我市养⽼保险、医疗保险⼀档、⽣育保险、⼯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也随之调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深圳养⽼保险个⼈缴费⽐例统⼀调整为8%;⼴东省要求各地市企业养⽼保险单位缴费⽐例应在13%⾄15%之间,⽬前我市企业养⽼保险单位缴费⽐例为13%,已经是按⼴东省要求的下限标准在执⾏。

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则由3%下调⾄1.5%,其中⽤⼈单位缴费费率由2%下调⾄1%,个⼈缴费费率由1%下调⾄0.5%。

个⼈缴费标准说明
(⼀)个⼈缴费⼯资额:按本⼈的每⽉⼯资总额缴纳,不得⾼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的60%,⾼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缴纳。

(⼆)个⼈缴费⽐例
1、养⽼保险:按本⼈⽉缴费⼯资的19%缴纳,其中18%为基本养⽼保险,1%为地⽅补充养⽼保险;
2、医疗保险:按本⼈⽉缴费⼯资的9%缴纳,其中8%为综合医疗保险,0.5%为地⽅补充养⽼保险,0.5%为⽣育医疗保险。

注:个⼈在个⼈缴费窗⼝申请参加社会保险的,全部相关费⽤由申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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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上月工资 总额 本市上年度在 岗职工月平均 工资*60%
20,259
2,030
20
10
10
20
10
10

4,052
4,052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0.5%计算。
20
20
-
18
18
-
公积金
2016年7月1日 起调整
10%24%
5%12%
5%12%
职工本人上一 年度月平均工 资
33,765
深户社保合计 非深户社保合计 深户社保 VS 非深户社保 深户社保 VS 非深户社保%
1,585 1,163 423 27%
1,065 736 330 31%
520 427 93 18%
1,585 1,159 427 27%
1,065 733 333 31%
520 426 94 18%
54
41
14
48
36
12
0.55% 0.45%
0.1%
6,753
6,753
37
30
7
33
27
6
生育保 险
2016年7月1日 起调整
0.5%
0.5%

职工上月工资 总额
20,259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 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016 小李6月份工资5000元,应缴生育保险费为5000× 2,030 年7月起最高缴费基数为6753×3即20259元,最低缴 0.5%即25元,全部由单位元承担。 费基数为2030元。 职工小王6月工资20000元,失业保险费单位缴交 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3月起,最低缴费基数 2030×0.8%即16.24元,职工个人缴交2030×0.5%即 为2030元) 10.15元。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 某单位单位适用二类0.4%的工伤保险费率,该单位 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016 小李6月份工资5000元,应缴工伤保险费为5000× 年7月起最高缴费基数为6753×3即20259元;2015年3 0.4%即20元,由单位承担。 月起,最低缴费基数为2030元。 单位需每月缴纳:社平工资6753*60%*0.5%


式 举例说明
举例测算单位2016年成本 员工平均工资: 5000
个人 400
举例测算单位2015年成本 员工平均工资:
合计 1,100 单位 700
缴费比例 合计 单位 个人
22% 14% 8%
缴费基数 实际
职工上月工资 总额 职工上月工资 总额
5000
个人 400
上限
20,259
最低
说明
合计 1,100
单位 700
21%
13%
8%
20,259
深户职工小李6月份工资总额4000元;则单位缴交 2,030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 4000×14%即560元,小李缴交4000×8%即320元。 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016 年7月起最高缴费基数为6753×3即20259元,最低缴 费基数为2030元。 非深户职工小王6月份工资总额4000元;则单位缴交 2,030 4000×13%即520元,小王缴交4000×8%即320元。 员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 职工小李6月份工资总额3000元,单位缴交4052× 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6.2%即251.22元,职工个人缴交3632×2%即81.04元 60%。2016年7月起最高缴费基数为6753×3即20259 。 元,最低缴费基数为6753×60%即4052元。 单位为职工选择参加二文件医疗保险,单位缴交 6753×0.6%即40.52元,职工个人缴交6753×0.2%即 13.51元。 单位为职工选择参加三文件医疗保险,单位缴交6753 ×0.45%即30.39元,职工个人缴交6753×0.1%即6.75 元。
深圳市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2016年7月1日施行) /sbjxxgk/tzgg/simtgg/201606/t20160601_3676237.htm
缴 险种
基本养老保险+ 地方补充养老 保险(深户职 养老保 工) 险 基本养老保险 (非深户职 工) 一档医疗(含 地方补充医 疗) 医疗保 险 二档医疗(含 地方补充医 疗) 三档医疗(含 地方补充医 疗)
25
25
-
25
25
-
失业保 险
2015年12月起 调整
1.5%
1.0%
0.5%
本市月最低工 资标准
2,030
2,030
30
20
10
30
20
10
工伤保 险 残疾人 保障金
根据行业类别 2016年7月1日 基准费率 起调整 (0.2%、0.4% 、0.6%) 2016年7月1日 起调整 0.5% 0.5%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为本市上年度 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最低为本市最低月工资 职工小王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4000元;则单位缴 2,030 标准。2016年7月起最高缴费基数为6753×3即20259 交4000×5%即200元,小王缴交4000×5%即200元。 元;2015年3月起,最低缴费基数为2030元。
1,050
650
400
1,050
650
400
8.2%
6.2%
2%
职工上月工资 总额 本市上年度在 岗职工月平均 工资 本市上年度在 岗职工月平均 工资
20,259
4,052310
100
0.8%
0.6%
0.2%
6,753
6,753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6年7月起为 67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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