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综合测评 评分标准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综合测评表评分方法及评分细则综合测评成绩=德育得分(20%)+智育得分(70%)+文体得分(10%)一、德育得分=(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附加分)×20%1、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1)由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与能力、劳动卫生五个考核项目组成,每个考核项目20分,总分为100分。
(2)各个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如下:优(16-18);良(14-16);中(12-14);一般(10-12);差(10分以下)注: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在90分以上的学生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20%(90分以上为优秀)。
2、德育附加分(1)凡获以下荣誉称号者均可加分A、省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4B、市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3C、校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2(主要有: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文明寝室、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先进团总支、优秀青年志愿者分队)D、先进个人荣誉:(主要有:省级:“大学生综合测评A级证书”+4;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军训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校园杰出青年、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生”+2系级:先进个人、优秀干部+1)E、受学校通报表扬者+2F、受院系通报表扬者+1(2)凡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按下列情况加分(注: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A、校、系各组织主席团成员+3B、校、系各组织正、副部长+2C、广播站站长、国旗班班长、记者团团长、协会会长+1D、班委+2E、院、系各干事+1F、寝室室长+0.5(3)凡有下列情况应予以扣分(注:同时受多种处罚者,取最高分,不累扣):A、院、系通报批评-0.5B、学校通告批评-1C、警告处分-3D、严重警告处分-5E、记过处分-7F、留校察看处分-9G、受治安处罚者-12H、有不文明言行,被纪检纠察处理一次-1I、无故不参加军训-2二、智育得分=(学期课程成绩平均分+附加分)×70%1、智育附加分(1)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科研成果A、国家级+15B、省部级+8C、市级+6D、校级+4(2)在正式出版的报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A、核心期刊+6B、一般期刊+3C、全国性报纸+3D、地方部门办的报纸+1.5(3)在学术论文(设计)评选中获奖A、国家级:一等+12 二等+8 三等+4A、省部级:一等+8 二等+5 三等+3B、市级:一等+6 二等+4 三等+2C、校级:一等+4 二等+2 三等+1(4)在学习、专业技能竞赛(包括科技、课程、实验技能等竞赛)中获奖A、国家级:一等+8 二等+6 三等+4(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国家励志奖学金+6)B、省部级:一等+6 二等+5 三等+3C、市级:一等+5 二等+4 三等+2D、校级:一等+3 二等+2 三等+1(主要有: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若企业奖学金没有评等级的,则统一按二等奖+2)D、院系级:一等+1.5 二等+1 三等+0.5注:在同一年内多次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取最高分,不累加,如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将不再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的加分。
综合素质测评加分要求

综合素质测评的计分内容与标准(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根据共性与个性关系,将学生素质分为两个层面,即基础性素质和拓展性素质两部分。
基础性素质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学、实习和第二课堂等环节中形成的德、智、体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体育素质三部分;拓展性素质指学生在大学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性和实践性的拓展素质。
包括: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三部分。
(二)综合素质测评总分的计算方法:综合素质测评总分(100分)=基础性素质分75分(德育素质分10分+智育素质分60分+体育素质分5分)+拓展性素质分25分(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12分+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7分+团体活动与社会工作6分)。
另设附加分5分。
附加分主要测评学生为学校取得重大荣誉的情况,取得附加分必须是在以上各项测评中没有规定的,加分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
加分注意事项:1.获奖证书(只要个人有证明的都需上交,如个人赛事奖状,四六级成绩单;全院集体项目若无证明,如新生文艺汇演,运动会方阵,校运会4-8名,篮球、跳绳、排球比赛等,必须注明加分项)上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奖状若是担任12-13学年班级学生会等组织职务的,不必考虑颁发奖状日期,可加分3.同一项目获多项奖只按照最高奖项加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4.转专业、交流的同学原则上需要做综合素质测评,但也可征求本人意见5.测评成绩以互评成绩为准6.社区表现分在楼栋前30%及担任舍长可不开证明,社区统一提供证明7.体质体能成绩75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8.绩点保留四位小数9.证书日期原则上要求是2012.7-2013.6.文体类加分:10.军训,运动会积极分子,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10.集体体育比赛中获奖,各班级统计首发与替补名单上交学院,首发每人按照原分数50%加分,替补25%加分。
请各班如实上报,否则全不加分;集体文艺比赛中队长或主要负责人按照50%加分,其他成员25%加分11.院辩论赛优秀辩手加0.5分,校优秀辩手1分,院辩论赛团体成绩按照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奖励加分项(3)要求加分12.龙舟队、校艺术团、广播台等需提供证明。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在评分细则中没有做出详细说明的或竞赛(活动)的级别没有获得公认的以及其他情况,由学院综合素质考评领导小组视情况酌情加分。
获奖多项荣誉的加分办法参照其他规定第2条。
实践队、撰写的实践报告、调查报告获得各项荣誉
校级一等奖
+10
集体荣誉加分办法参见其他规定第1条。
校级二等奖
+8
校级三等奖
+6
校级优胜奖
+4
院级一等奖
+5
院级二等奖
+4
院级三等奖
+3
院级优胜奖
+2
文
体
特
长
及
其
他15%
1
文艺及新闻作品
在报刊(应具有CN和ISSN刊号或相关部门审批的内部准印号)上通过文字、视频、图片等形式发表文学艺术作品或宣传学校的相关新闻
-2次
18
诱骗、胁迫他人参与宗教活动的,在校园中传教的,在未经有关部门批转的、非正规的场所组织参与宗教活动的,在校园内组织、参与宗教活动
传教者、组织者-8/次
参与者-4/次
19
打架斗殴、赌博、酗酒但未构成处分或通报批评
-4/次
20
违纪处分
留校察看
记 过
严重警告
警 告
通报批评
-30
-20
-15
-10
-5
+2/篇
2人及以上合作完成的作品加分减半。
2
非专业组别的文体竞赛
参照“学科竞赛与专业组别的文体竞赛”加分
以《xx学生科技创新与竞赛奖励办法》(浙师教字〔2009〕47号)为准。
3
院级以上的文体活动或其他相关活动
(最新)综合测评评定办法

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订)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使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内容及计算方法一、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德育、智育和体育三个方面。
二、综合测评总分为100分,即:德育25分(其中基本分15分,加分减分10分),智育70分,体育5分。
三、测评总分=德育积分+智育积分+体育积分。
四、学生毕业时,综合测评总分为每学年综合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第二章德育内容及积分(25分)学生的德育分由三部分组成,即基本分(15分)、加分和扣分。
计算公式为:每学年学生品行修养得分=基本分+加分+扣分,学生毕业时,品行修养分为每学年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一、基本分(15分)1、基本内容(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政治纪律;(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校;(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4)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有创新精神;(5)文明礼貌,维护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6)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热爱劳动,讲究卫生;(7)积极参加各级活动。
2、评定方法采取个人自评、班级评分和班主任评分相结合的方法。
其中,个人自评分占德育基本分(15分)的10%,班级评分占60%,班主任评分占30%,此三项之和即为个人德育基本分。
3、评定程序由班委以及每个寝室派一名同学组成班评小组,对每位同学进行评分,然后再算平均分。
二、具体加减分标准1、学习成绩类(1)单科成绩获满分者每科加0.2分。
(2)通过英语四级加0.8分,通过六级加1分,通过计算机二级加0.6分,计算机三级加0.8分(固定加分,每学年通用)。
注:英语四六级与计算机二三级分别取最高等级加分。
(3)院《学生手册》考试,90分及以上加0.2分,80分及以上加0.1分;校《学生手册》考试,90分及以上加0.3分,80分及以上加0.2分,被评为“优秀个人”加0.2分。
(4)该年度参加工作业务类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者,每项证书加0.1分,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及资格考试并获得相应证书者,每项证书加0.2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0.8分。
综合测评考评(包含加分、扣分细则)[整理版]
![综合测评考评(包含加分、扣分细则)[整理版]](https://img.taocdn.com/s3/m/93853e73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84.png)
第四条综合测评是评估学生综合素质最主要的依据,各班级学生按学生综合测评排定名次,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名次进行评先、推优、入党和毕业生推荐工作{包括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国家助学金2000、国家助学贷款6000以及其他优惠补助,奖学金类国家和学校分别为1000、500、300可同时获取多项}。
综合测评从德智体三方面进行考评。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总分=基本分×90%+加分-扣分基本分=品德表现分×20%+学业表现分×70%+文体表现分×10%品德表现分=自评分 20%+班级评分 30%+辅导员评分 50%。
文体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一)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分别为: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各科学习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无旷课情况记录。
(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2、优秀学生标兵: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前三名,或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精神文明、社会工作、社会活动以及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师生公认、社会好评的可酌情放宽学习成绩条件予以优先或特殊考虑。
(按班级学生数3%计评)3、优秀学生干部: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参予社会工作成绩显著。
(按班级干部数15%计评,学院一级学生干部在所属部门按相同比例计评)4、优秀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思想牢固,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各课程考试成绩均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毕业实习成绩优秀,各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累计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列(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分为:等级奖学金、单项奖励金。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试行)一、学生综合素质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实践与创新分三项内容。
二、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测评。
三、综合素质测评计算方法总积分=智育分×50﹪(考试科成绩60%+考察科40%)+德育分×25﹪+拓展性素质分×25﹪。
德育、智育、实践与创新分均以100分计,连同附加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四、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德育素质1、德育素质测评主要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信品质、学习态度、组织纪律和协作精神六个方面进行测评,重点测评学生的现实表现。
2、德育积分=基本分(60)+测评分(40)+加分-减分。
3、测评分侧重考察学生的现实表现,由班级测评小组对照以下六项指标评分后得出。
(1)政治思想。
主要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敢于同错误思想做斗争。
(2)道德品质。
主要包括:文明礼貌,尊老爱幼;为人正直,团结同学;男女交往,举止得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热爱劳动,讲究卫生;维护公德,见义勇为;关心集体,无私奉献。
(3)诚信品质。
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无恶意欠费或拖欠国家助学贷款及贷息行为。
(4)学习态度。
主要包括: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扎实;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积极创新。
(5)组织纪律。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6)协作精神。
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兴趣广泛,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拥有健康的合作竞争意识。
4、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损害安定团结及危害社会秩序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定为不合格。
5、加减分条件和标准:(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损害安定团结及社会秩序的言行,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非法活动,视情节减20-40分。
(2)凡违反校纪校规(含违反宿舍管理有关规定),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处理或处分者,每次分别减8分、10分、20分、30分、40分,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减5分。
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艺术与设计学院综合测评评分标准A、思想道德素质分(满分:20分)Ⅰ、基础分:10分Ⅱ、附加分:(满分10分)A1:政治理论学习(满分1分)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1.0A2:校纪校规知识学习(满分1.5分)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1.5 A3:思想道德表现(满分2.5分)1、遵纪,无处分:+0.52、受学院奖励:+0.53、受校级奖励:+14、受省级奖励:+1.55、受国家奖励:+2.56、扣分:受学院通报批评:-0.2,警告:-0.5,记过:-1.5,留校察看:-2A4:园区表现(满分1分)基本分:0.5(每人都有)1、获得文明寝室称号:每名舍员+0.52、扣分:卫生检查10次不合格:舍长:-0.5,其他舍员:-0.3,违反宿舍管理条例:-0.5A5、社会工作(满分2分)1、学生干部情况①团委学生会干部:+2②团委学生会干事:+1③班长:+2 ④团支书:+1.5⑤其他班干部:+12、文明宿舍舍长:+0.53、组织活动产生不良后果:-1A6:其他突出事迹(满分2分)1、拾金不昧:+22、见义勇为:+23、献血:+24、捐款捐物:+1共15.5分B、学科专业素质与人文素质分(满分60分)计算方法:课程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该课学分))÷(∑课程学分)注:课程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计分的,分别折算成95、85、75、65、50C、身心素质分(满分10分)Ⅰ、身体素质分:满分3分1、有体育课的学生:身体素质分=((∑(体育课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0.032、无体育课或免修体育课的学生,该项为2.5分Ⅱ、心理素质分:满分2分心理承受能力较强,有吃苦精神,人格健康:+2Ⅲ、附加分:满分5分C1: 参加文艺体育活动情况:满分3.5分1.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1.52.获校级前4名:+1——+1.53.获省级前6名:+1.5——+2.54.获国家级前8名:+2.5——+3.5C2:交往和协调能力:+1.5D、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满分10分)Ⅰ、基础分:2分Ⅱ、附加分:满分8分D1:满分4分作品情况:1、获院级奖励:+0.5,2、获校级奖励:+2.03、获省级奖励:+3.0,4、获国家级奖励:+4.0参加社会实习:+1.0 D2:获得技能证书者:+2.0D3:专业知识拓展:(满分2分)1.英语无挂科:+0.52.计算机无挂科:+0.53.过三级、四级、六级:+14.通过国家级计算机等级考试:+15.获国家级省级专业资格证书:+26.参加辅修或攻读第二学位:+1共6.5分。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根据《安庆师范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素质综合测评基本原则(一)以学生素质全面发展为目标,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二)坚持过程和结果的甄别激励和发展激励的原则;(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过程的规范、透明。
二、素质综合测评指标体系与计算方法测评指标设为品德的素质、智力素质、身体素质和能力素质等四大项。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得分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总积分=品德素质积分×15%+智力素质积分×60%+身体素质积分×10%+能力素质积分×15%三、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品德素质1、品德素质测评的主要范围: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学习目的、集体意识、劳动观念、遵纪守法和遵守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
2、品德素质测评,采取“基本分加减法”,基本分为50分,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按下列标准加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时事政治,维护祖国尊严,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不参加非法游行;(10分)(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勇于实践,遵守校纪校规;(10分)(3)关心集体、甘于奉献,努力完成任务,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10分)(4)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举止得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10分)(5)严守诚信,富有时代的责任感和正义感。
(10分)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酌情加分:(1)参加党校学习的加4分。
取得优秀学员的,加5分。
(2)参加院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校且获得结业证明的,加3分,参加校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校且获得结业证明的,加4分。
(3)获得院级卫生文明寝室每人每次加2分,获得校级每人次加3分。
(4)参加社会实践者,每次加2分,在社会实践后,有形成书面形式总结材料的,加3分。
活动须有证明材料:如实践单位证明,新闻报道,照片等。
(5)受院级表彰加2分,受校级表彰加4分,受市级表彰加6分,受省级表彰加8分,受国家表彰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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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日期:2010 年9月05日—2011 年8月22日)对本次综合测评有意见、建议、疑问的同学可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院系辅导员助理、辅导员提出。
原则上先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反映。
综合测评总分=德育*20%+智育*60%+文体*10%+能力*10%德育测评德育总分=基本分+形势政治教育课得分+奖励分-扣分一、基本分(60分)1、违纪-1分(有被处分或被警告的事实)2、劳动考勤-1分(缺勤次数多或劳动态度明显恶劣)3、社区表现-1分(表现特差,被社区点名通报批评)4、考试-1分(有补考,作弊或早读、正课缺勤情况)◆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操作扣分项目、加分项目时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具体事实以及相关的材料证明做事,不能凭主观想象。
二、形势与政策教育得分=个人考试成绩÷年级最高分*100*0.2按规定要求参加校、院系形势与政策报告会或其他形式学习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没有考试分数的,统一加18分,老师或副班有记录缺勤的除外)三、奖励分=个人奖励分÷班级最高奖励分*100*0.2◆1、优秀团干、优秀党员、十佳团支书(省,省以上+10分;校级+6分;院系+4分)2、优秀团员及其他各类先进分子者(军训积极分子,优秀干事,优秀部长、优秀教官、优秀通讯员,校园先进文化个人等)(省,省以上+10分;校级+5分;院系级+3分)3、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如获了校优秀党员和院系优秀党员只按校优秀党员加一项分◆4、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全国、省级、市级先进集体(主要贡献者+8分;其他一般成员+3分)(先进集体一般有五四红旗团支部,校园文化先进班,文明班集体等,注:各协会各部门得了先进集体不能加在德育模块)5、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校级先进集体(主要贡献者+6分;其他一般成员+2分)6、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院系级先进集体(主要贡献者+4分;其他一般成员+1分)7、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如获了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和院系五四红旗团支部只按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加一项分。
◆8、参加党校+4分,团校+3分,党章学习班成员(预备党员、党员)(即班上有党章小组)+2分(参加过多项按最高分只加一项分)◆9、因做好人好事受学校通报表扬每次+3分或2分;院系通报表扬每次+1分(较大影响的向院系申请酌情加分);(献血金奖+3分;献血银奖+2分;献血铜奖+1分、献血一次+1分);10、;捐款捐物一次+1分,捐款捐物2次或2次以上+2分;参加三月春风行活动+3分(如果三月春风行是捐款捐物活动就+3分,但不再计入捐款捐物次数)此项最高不得高于3分11、见义勇为受校级或校级以上+3~5分,受院系表扬+2分12、被评为学校文明宿舍,所在宿舍成员每人+3分。
舍长+6分;被评为院系文明宿舍。
所在宿舍成员每人+2分,舍长+4分。
(同类评比不重复奖分,按最高级别加分):评为星级文明宿舍的,分为三个层次。
五星级文明宿舍,舍长+6分,舍员+3分。
四星级文明宿舍,舍长+4分,舍员+2分。
三星级文明宿舍,舍长+2分,舍员+1分。
◆超出一分=0.1分(加在德育总分上)最高上限为+5分(90)奖励分最多为20分,如果是21分那么20分为个人原始奖励分,而那1分就作为0.1直接加在德育总分上四、扣分1、参加非法活动,视情节-20分以上2、考试作弊-5分3、凡政治学习、团日活动、班级活动和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未经准假而缺席,每次-2分4、受年级公开批评-3分;受院系通报批评-4分;受留校察看处分-30,受记过处分-2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15分,受警告处分-10分5、在校,院系宿舍内务检查中,一次不合格或不参加检查,该宿舍舍长-1分,其他成员-0.5分;拒绝开门的该宿舍舍长-2分,其他成员-1分智育测评一、基本分智育总分=基本分+奖励分-扣分1、智育基本分=本人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学年最高平均学分绩点*100*0.85本人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各学科绩点*各学科学分(全校性公选课不算入)总学分如:本学年有课程大学英语90,那么绩点为4.5;基础写作80,那么绩点为3.5 大学英语学分为4,基础写作学分为3,那么本人学年平均学分绩点=4.5*4+3.5*34+3▲绩点计算:60分以下060(含60)~69(含69) 1.570(含70)~79(含79) 2.580(含80)~89(含89) 3.590(含90)~100(含100)4.5二、智育奖励分=本人原始奖励分÷年级最高原始奖励分*100*0.15通过四级+2分;通过六级+6分;计算机过级+2分;车牌+1分;通过英语(口语)应用能力考试+1分;会计从业资格+1分;普通话二乙以上+1分、救护培训师+1、四六级英语口语考试+3分、等等(这些证书必须是在大学在读期间取得,并且要有证书复印件才能加分;通过英语四六级、计算机过级考试的虽还没拿到成绩单但可以先加分)三、扣分(1)考试作弊-5分;补考一门-1分;(2)早读、晚修缺勤每次-0.1分,5次以上者超出一次扣0.2,如缺勤6次扣分=0.1*5+(6-5)*0.2=0.7(3)早读、晚修、正课迟到、早退每次-0.05;旷正课每次-0.2;请假10节以上-1分,每10节-1,累加,(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文体测评文体总分=基本分+奖励分-扣分一、基本分(60)一般为满分(参加学校、院系和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积极性特差的-1分,体育补考-1分)二、奖励分=个人原始奖励分÷班级最高原始奖励分*100*0.41、参加体育比赛(没获得名次)每届每项国家级+8分,省级+6分,校级+4分,院系级+2分2、获得名次:国家级第一名+40分,第二、三名+30分,第四、五、六名+20分省级第一名+24分,第二、三名+18分,第四、五、六名+12分市级第一名16分,第二、三名12分,第四、五六名6分校级第一名+8分,第二、三名+6分,第四、五、六名+4分院系级第一名+4分,第二、三名+3分,第四、五、六名+2分(破纪录者另外再奖励分,国家+20分,省级+15分,校级+10分)3、参加文艺演出(没获得奖项的),每次每项国家+8分,省级+6分,校级+4分,院系级+2分4、参加文艺竞赛获得名次:国家级一等奖+30分,二等奖+24分,三等奖+18分,鼓励奖+12分省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6分,三等奖+12分,鼓励奖+8分市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9分,鼓励奖+6分校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鼓励奖+4分院系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鼓励奖+2分5、为文娱演出或文体竞赛做服务的工作者,每次+1分,但最多只能+10分(比赛裁判,啦啦队队员,文娱演出的主持人,后勤服务人员,礼仪等),此项加分需要出示比自己高一级的人员的相关证明,证明的越充分,加分的可能性才会越大。
(各班自己开展的文娱、文体活动不算为文娱演出或文体竞赛做服务)★注意:为讲座服务的不算,文体测评是针对文娱和体育而言的,即舞蹈,歌唱比赛,体育竞赛等等,主持人大赛,朗诵,技能大赛等的都不属于文体测评模块。
6、参加运动(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队、艺术团(礼仪、舞蹈队)训练满一年且表现积极者,校级+4分,院系级+2分(只参加了一个学期,校级+2分,院系级+1分)属于不同队伍,可累加分数。
7、本学年两个学期的体育达标优秀即都是95分以上+4分8、获奖团体项目主力队员+6分,非主力队员+3分(队长决定,但不可以全是主力队员)没有获奖的团体,主力队员+2,非主力不加分。
★超出一分=0.05分(加在文体总分上)最高上限为+5分奖励分最多为40分,如果是41分那么40分为个人原始奖励分,而那1分就作为0.05直接加在文体总分上三、扣分凡按要求参加的文体活动(包括集训)无故不参加的,每次-2分能力测评能力总分=基本分+奖励分-扣分一、基本分(60分)一般为满分二、奖励分=个人原始奖励分÷年级最高原始奖励分*100*0.41、凡提出改革建议,被学校及有关部门和院系采纳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可酌情+1~5分(此项加分需要有相关部门的证明,经院系审核通过)2、在各类技能竞赛(朗诵,演讲,书写技能,写作能力,外语表达技能,实验,课件制作,计算机操作能力,教育技能,各种学术研究,摄影等等)加分标准如下:(多人合作按参加人数平均计分或由当事人协商决定)此项加分需要提供证书的复印件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优秀奖)国家级20 16 12 8省级12 10 8 6市级9 7 5 3校级 6 4 3 1院系级 3 2 1 0.5班级、部门 1.5 1 0.5 0在班级内部和部门内部自行举办的活动中获得奖项的同学,只能加一次一项分,不累计加分。
如果是班级集体参加活动评比,如:院系级最佳组织奖,院系月最佳考勤班、优胜排等,或者是一个部门、协会参加活动评比,获得优秀部门、先进部门等荣誉称号的,主要贡献者+5分,次要贡献者+3分,其他一般成员+1分(若参加市级以上评比,再酌情加分)3、参加各类技能比赛(包括大学生英语作文竞赛、或者是大学生英语阅读竞赛等等)社会实践(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行动(迎接新生)等活动,虽未获奖,但表现突出的,可酌情+3分;最高不超于3分(需要证明)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学术讲座活动,一学年内累计参加达到5次以上的,可酌情+3分;(以班级记录为准)无故不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社会活动的,是情节扣3~5分4、发表文章加分:(干事或干部在自己所在的报社发表文章或稿件,不得加分,实习生亦是)此项加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如:刊物、证书复印件、网页等,具体加分如下:①核心刊物+30分②一般专业刊物+20③在省级或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投稿并采用+15 (如广州日报)④在省级以下报刊、电台、电视台投稿并采用+10 (如韶关日报)⑤韶关学院报:字数2000字以上+8,1000字以上+6,500-1000字+5,500字以下+4⑥《蓓蕾》、《星光报》、《粤北大学生报》、《地平线》、《浪尖》、《求知》、《管理者》等各院系的刊物,字数2000字以上+6,1000字以上+5,500-1000字+4,500字以下+3⑥非正式刊物(没有准印证)——《阳光之冬》《绿叶》等:字数1000字以上+4,500-1000字+3,500字以下+2在正规网站上,如:网站《榕树下》发表文章,按照⑥来加分诗歌>=16行,当作1000字以上●发表同一篇只加一次最高分,不加以累计。
5、修读第二专业并经考试合格的,按完成课程门数每门+2分,专科修读第二转业并经考试合格,按完成课程门数每门课程奖励1分6、112暑假作业评分标准:作业平均分(08、09级此项不加分、10级加分)85(含85)-100 +1080(含80)-85 +975(含75)-80 +8.570(含70)-75 +865(含65)-70 +760(含60)-65 +6差-5分;没完成的-10分三个优+10两个优+9一个优+8三个良+7差-5分;没完成的-10分7、学生干部加分:①校级学生组织的正副职、院系学生会正副职主席和团总支正副书记、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