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实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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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办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办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项目办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项目办的财务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机构设置工程项目办应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的具体工作。

财务部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财务人员,负责财务核算、资金管理、税务申报等工作。

2. 资金管理(1)工程项目办的资金收支必须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工程项目办的资金收支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即收入与支出分开管理。

(3)工程项目办的资金支付必须遵循“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资金。

(4)工程项目办的资金支付必须实行“集中支付、分级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支付安全、高效。

3. 财务核算(1)工程项目办的财务核算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工程项目办的财务核算必须建立健全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并定期进行清理、归档。

(3)工程项目办的财务核算必须加强内部控制,防止财务风险。

4. 财务监督(1)工程项目办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对财务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2)工程项目办应设立财务审计部门,负责对财务工作进行审计。

(3)工程项目办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监督,确保其遵守财务管理制度。

5. 财务报告(1)工程项目办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工程项目办应将财务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股东,确保财务信息透明。

三、财务人员管理1. 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熟悉国家财务政策和法规。

2. 财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保守商业秘密。

3. 财务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水平。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工程项目办财务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工程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项目部财务管理实施处理细则范例

项目部财务管理实施处理细则范例

项目部财务管理实施处理细则范例第一篇:项目部财务管理实施处理细则范例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附件二:《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处理细则》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处理细则为了加强公司管理,逐步规范完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根据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现制定公司及所属分公司、项目部及工程队(以下统称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一、财务资料整理、保管及报送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相关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方面各项制度。

按财务制度的要求,各项目部财务部门,必须设立总账、各种明细账、辅助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备查簿,取得合格的原始凭证并进行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登帐、月终编制各种财务报表。

并认真管理本项目所有帐册凭证,做到认真审核单据,及时准确完成记账。

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确保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2、公司所属项目部财务为公司的派出机构,从2013年1月1日起公司所属各项目部的财务人员纳入“福建榕泉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由公司统一委派,受公司审核及财务部直接领导,其业务直接对公司审核部负责,并接受公司审计及监督,奖惩及业绩考评由公司评定,其工资、补贴、奖金、福利等由榕泉劳务公司统一发放。

3、项目部会计人员必须在次月3日前,将上个月项目部或工程队现场主管当月所发生费用的所有原始凭证、报表、现金明细表、银行对账单、项目部收入对账单、财产登记表、工资表表、各班组试结算及各工种已完成项目的结算单扫描后传回公司给总经理和审核部财务总监核查。

各项目部、工程队财会部门应对各种应收,应付款项,必须逐笔清理核对。

特别对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及时呈报公司,查明原因后应该由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

限定还款日期,到时未能还款的,必须按月息3%计息到责任人名下。

每月必须编制应收、应付款项报表,其报表连同财务报表一起报送。

4、项目部会计人员会同物资人员(根据入库单)月终应及时与甲方财务、物资及有关部门,认真核对结算款项,确认是否按合同条款执行,经核对无误,由项目部主管签字,将入库单附后财务方可入账,如有差异应及时向主管汇报,月终应将甲方财务部门结算明细账复印一份上报公司审核部工程总会计。

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XX公司总部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工程建设项目部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核算及时、准确,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要求,以及《XX集团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要求,结合近年来XX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工程类资本性支出建设项目。

第二章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职责与围第三条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有序衔接,工程管理部门应确定项目负责人,财务部门配置专(兼)职工程财务管理人员,相互配合做好工程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

第四条工程财务人员与项目负责人建立沟通机制,及时获取项目相关资料,保证资本性支出项目所涉及的相关工程、资产和应付账款记录真实、准确和完整,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第五条工程财务人员应依据以前年度工程财务状况,做好资本性支出预算编制的配合工作。

依据当年确定的预算指标,参与对工程投资规模总体管控。

第六条财务部门应以提高投资效益、防投资风险为出发点,积极参与工程立项审批,科学、格论证建设项目投资的可行性。

第七条为加强工程成本管控,财务部门应参与建设项目设计会审并对批复文件进行会签。

对于初步或一阶段设计投资金额超过可研报告批复金额10%的项目,应配合工程项目管理部门重新组织可研报告进行报批。

在项目可研批复限额按集团规定的有关工程成本开支围及费用定额标准,格审核建设项目概预算。

第八条根据有关规定,财务部门应配合建设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参与设备招标采购谈判工作。

采购合同须经财务部门会签并留置1-2 份,作为工程成本管控和付款的依据。

第九条工程财务人员应全面掌握工程概预算、工程合同等与付款相关的资料,及时了解工程建设进度,按照集团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办理款项支付手续。

对于达到付款条件且资料齐全的款项要及时进行支付,不得无故拖延。

第十条工程财务人员应配合工程管理部门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配合审计部门作好竣工决算的审计工作,按时上报竣工决算。

中国铁建中铁XX局XX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中铁XX局XX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办法1. 目的为完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独立核算单位。

3. 职责3.1 公司财务部是本规定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修改、完善和组织实施本程序,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3.2 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接受地方财税部门和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

3.3 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利用企业的各项资源,增收节支,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 工作程序4.1 财务管理机构及人员4.1.1 实行内部独立核算的单位,应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财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

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其经济业务的办理,由有限公司财务部指定财务机构代管,并由代管机构定期向有限公司财务部汇报该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4.1.2 各财务机构应根据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要求,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

定期检查考核岗位完成情况,促进财务工作相互交流,达到财务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的目的。

4.1.3 财务机构负责人在本单位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对财务机构的一切业务负责。

财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助理会计师以上任职资格,并从事财务工作三年以上,熟悉业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能力。

4.1.4 财务机构负责人及其他从事会计工作人员的任免,由各单位提出任免意见,经公司财务部门考核、总会计师审定后,按人力资源部的任免程序办理。

对贪污、玩忽职守、丧失原则、考核不合格等不称职会计人员,必须予以降级或开除出会计人员队伍。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会计人员。

4.1.5 会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实行会计监督,是法律赋予的职权,任何人不得侵犯财会人员的职权和合法权益。

企业修建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修建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修建工程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修建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路桥工程等。

第三条企业修建工程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2. 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成本;3. 保障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4. 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5. 严格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修建工程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和执行修建工程财务管理制度;2. 编制工程预算,审核工程结算;3. 管理工程资金,确保资金安全;4. 审计工程财务,防范财务风险;5. 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程项目相关工作。

第五条企业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做好修建工程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程预算管理第六条工程预算是工程项目实施的依据,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预算。

第七条工程预算编制程序:1. 工程项目部门根据工程需求编制初步预算;2. 财务管理部门对初步预算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3. 工程项目部门根据审核意见修改预算;4. 财务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预算评审,形成正式预算;5. 正式预算经企业领导审批后,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八条工程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按原程序重新审批。

第四章工程结算管理第九条工程结算是指工程项目完成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的工程价款结算。

第十条工程结算程序:1. 工程项目部门组织验收,确认工程完成情况;2. 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合同约定,编制工程结算报表;3. 工程项目部门对结算报表进行审核,确认结算金额;4. 财务管理部门对结算报表进行复核,确保结算准确;5. 结算经企业领导审批后,办理付款手续。

xx公司项目建设财务制度

xx公司项目建设财务制度

xx公司项目建设财务制度一、本制度的基本理念为规范公司项目建设中的财务管理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本财务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依据,所有公司项目建设中的财务活动必须依照该制度进行操作。

同时,为适应公司项目建设业务特点,本财务制度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依法合规。

公司项目建设中的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独立性原则。

公司财务管理应当独立于其他管理职能之外,确保财务管理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三)透明度原则。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保证决策者和相关方能够及时了解财务状况。

(四)效益原则。

财务管理应当注重效益,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最大回报。

(五)安全原则。

财务管理要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避免财务风险和损失。

三、预算管理(一)项目预算的编制1.公司项目建设预算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内容和周期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确保预算金额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公司项目建设预算应当经过财务、项目经理等相关部门审批,确保预算编制过程的透明和合法性。

3.公司项目建设预算中应当包括项目经费、人员费用、设备购置费用、维护和管理费用等具体内容,确保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全面考虑和分配。

(二)项目预算的执行1.公司项目建设预算的执行应当按照预算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挪用和篡改预算金额。

2.项目经理应当对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

3.如项目预算执行中出现问题或者偏差,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资金管理(一)公司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1.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投资者款项等,公司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应当合法、来源明确。

2.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需要进行严格审批和监管,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

(二)公司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1.公司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应当按照预算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挪用和挥霍资金。

工程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为规范工程项目部财务管理,保障项目部经济利益,根据《公
司财务制度》、《公司财务审计制度》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财务
管理的全部活动,如有与本制度不一致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二、财务管理分工
(一)管理层负责制定政策,确保财务管理的有效性,加强财务管理,为有效节约成本和发挥资源最大效益提供保证。

(二)财务部门负责实施财务管理政策,制定和实施项目部财务管理
制度,落实并监督各收支经费的使用,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账务处理。

(三)工程部门负责编制项目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在预算
范围内合理支出,并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完成财务审核程序。

三、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1、费用收入管理
(二)收款时,应检查对方的有效凭证,以及收款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然后及时入账,并且妥善保管账号和交易凭证,以备日后核对和查证。

工程施工项目财务管理方案

工程施工项目财务管理方案

工程施工项目财务管理方案本工程项目为一座商业综合体的施工项目,地处城市的繁华商业区域,包括商业大楼、停车楼和商业街等多个部分。

总投资额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施工周期长,预计需要3年的时间完成。

项目的规模庞大,工程量大,其中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工程等多个工程专业。

因此,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项目财务目标1. 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效率和合理性,尽可能降低项目的成本,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2. 保证项目的资金安全,避免资金挪用或浪费现象的发生,确保项目的经营稳健和正常进行。

3. 做好项目财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确保项目的财务安全和稳健。

三、项目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1. 资金公开透明原则:确保所有的项目资金流向都是公开透明的,便于监督和审计。

2. 经济效益为主导原则:确保在项目资金使用中,以经济效益为主导,合理使用资金,降低项目成本。

3. 风险控制原则:确保项目资金使用中,对风险进行认真的分析和预测,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4. 合规合法原则: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务法律法规,杜绝一切违法操作。

四、项目财务管理的实施步骤1. 编制项目预算在项目的立项阶段,财务部门要协助项目管理部门编制详细的项目预算,包括各项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等,要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2. 严格审批制度在项目的资金使用中,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确保所有的资金使用都是在程序规范、合法合规的基础上进行。

3. 定期财务报表要求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的报告,包括资金的使用情况、支出明细、项目进度等,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问题。

4. 风险控制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要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认真的分析和预测,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项目的财务安全。

5. 财务审计在项目的结束阶段,要对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严格的审计,确保项目在资金使用方面没有存在任何的问题,保障项目的财务安全和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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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总部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核算及时、准确,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要求,以及《XX集团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要求,结合近年来XX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工程类资本性支出建设项目。

第二章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职责与范围第三条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有序衔接,工程管理部门应确定项目负责人,财务部门配置专(兼)职工程财务管理人员,相互配合做好工程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

第四条工程财务人员与项目负责人建立沟通机制,及时获取项目相关资料,保证资本性支出项目所涉及的相关工程、资产和应付账款记录真实、准确和完整,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第五条工程财务人员应依据以前年度工程财务状况,做好资本性支出预算编制的配合工作。

依据当年确定的预算指标,参与对工程投资规模总体管控。

第六条财务部门应以提高投资效益、防范投资风险为出发点,积极参与工程立项审批,科学、严格论证建设项目投资的可行性。

第七条为加强工程成本管控,财务部门应参与建设项目设计会审并对批复文件进行会签。

对于初步或一阶段设计投资金额超过可研报告批复金额10%的项目,应配合工程项目管理部门重新组织可研报告进行报批。

在项目可研批复限额内按集团规定的有关工程成本开支范围及费用定额标准,严格审核建设项目概预算。

第八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务部门应配合建设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参与设备招标采购谈判工作。

采购合同须经财务部门会签并留置1-2份,作为工程成本管控和付款的依据。

第九条工程财务人员应全面掌握工程概预算、工程合同等与付款相关的资料,及时了解工程建设进度,按照集团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办理款项支付手续。

对于达到付款条件且资料齐全的款项要及时进行支付,不得无故拖延。

第十条工程财务人员应配合工程管理部门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配合审计部门作好竣工决算的审计工作,按时上报竣工决算。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与工程管理部门按季做好资本性支出的统计和核对工作,做到财务核算金额及时、准确,并与工程形象进度相匹配。

第三章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的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工程按包工包料方式承包时,工程施工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设备及材料投资比例较高的,不超过合同金额的60%。

工程按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时,线路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预付款分别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20%。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按照工程进度进行工程价款的拨付。

进度款的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达到90%(含预付工程款)时停止拨付。

第十六条工程初验后,施工单位原则上应在交工验收后10日内编制施工价款结算、工程物资领用清单及工程剩余物资移交清单,工程管理部门在接到施工单位报送的资料后15天内审核完毕(如有争议应在期限内通知施工单位)。

按规定需要审计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应将资料提交审计,审计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出具审计结果,财务部门依据审计结果支付结算款。

支付尾款时,原则上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或比例预留保修款或质量保证金(一般应为合同金额的5%左右),并在保修期满或质量保证期满、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将其支付给施工单位。

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保修款或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第十七条公司在合同签定过程中,应在合同中约定相关工程结算款项支付方式,发票开具的条件及时间。

设备或材料发票应在到货时取得,器材代理、勘查设计、工程监理发票应在完成主要服务时取得,其他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取得。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应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合理筹措、安排建设资金,既要保证建设资金及时到位,满足工程进度用款需要,又要灵活调度资金,优化资金流转环节,防止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十条工程开工后,工程财务人员应根据工程管理部门的开工报告、用款计划,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及设计、施工、订货等有关合同资料,严格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付款时,要认真审核,确保发生的支出合理合规、审批手续完备、原始凭证合法,除预付款外,原则上未取得合法发票不予付款;对不符合规定的各项开支,工程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

第二十一条按规定需要审计的项目,财务部门应按各方确认的审计结果结算款项。

不需进行审计的应按合同相应条款结算款项。

第二十二条所有工程价款支付,须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工程建设部门负责人核对确认后,按照内控权限规定经财务部门、单位相关领导审批后付款。

第二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在建设部门协助下,根据集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工程建设中关联交易项目的确认和核对工作。

至少每季度与有频繁往来交易或者有较大应付款余额的非关联供应商进行书面对账,并将书面对账单据妥善存档保存。

第二十四条工程管理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在工程验收之前,清理发生的所有工程支出。

工程在竣工决算批复后原则上不得再发生支出。

第四章工程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管理第二十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工程财务人员根据工程进度报告、实物资产验收确认单、工程合同、协议和其他与支付项目相关的费用凭证及时记录在建工程明细账。

第二十六条工程预付款支付应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不计入资本性支出,待工程进度确认后转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第二十七条核算过程中,若工程物资已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本月尚未收到发票的,按暂估价值入帐,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记录予以冲回。

取得发票后需对暂估价值进行调整。

项目负责人应督促供货商及时提供全额发票,保障工程会计核算按程序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对于工程中的设备投资,在签定设备采购合同且设备已经到货验收的情况下,应在会计期末根据合同及到货验收单全额确认在建工程和应付款项。

对于工程中建筑安装投资,由工程管理部门按照工程进度将《工程进度表》及其凭证附件(监理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制定标准的,由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进度款结算清单》或同类清单)提供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经审核后确认在建工程和应付款项。

工程其他费用(含工程用的零星材料及配件购置、终端公司管理费用、赔补费、质量监督管理费和税费等)以及资本性支出中不需签订合同的开支项目,财务部门应根据工程管理部门提供的有效报销凭证经审核确认后据实计列在建工程。

设计费按照设计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计入在建工程,并在初验合格后全额计列。

第二十九条一般借款资本化利息及折溢价摊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按照《XX集团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计算,列入工程成本。

企业根据现行概预算办法在编制概预算时不含资本化利息费用,且工程决算时不需进行调整。

第三十条工程财务人员应配合工程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工程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

对于工程剩余物资,符合维护需要或其他工程能利用的,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办理退库手续,财务上冲减工程成本。

不能利用但可进行变卖的剩余物资,由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进行变卖,相应减少工程投资成本。

对于工程剩余物资金额较大的,应从工程可研、概预算设计及施工管理等环节分析原因,以提高工程物资管理水平。

第三十一条对于不影响生产能力和投资效益的少量收尾工程支出,可依据已批复设计文件,参照实际情况,在验收时审定尾工的内容、数量、投资金额和完成时限等,在不超过概(预)算金额的情况下,预留一定数量资金,计入工程成本,待收尾工程实际发生支出时,再进行相应帐务调整,以实际数列入工程成本。

第三十二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做好在建工程项目减值分析,财务部门协助提供有关工程价值信息并严格审核在建工程减值证据,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的具体标准及操作程序做好工程减值核算工作。

第三十三条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工程,需要试运行的应在初验通过日起至次月月底前(原则上需在同一季度内)暂估固定资产;不需试运行的,应在上述时间内办理正式决算,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正式决算的应对工程进行暂估。

第三十四条暂估资产应注意以下问题:(一)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工程财务人员提供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书面通知(如初验报告、设备可使用通知单等),工程财务人员在获得资料后暂估资产,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次月计提折旧。

(二)暂估资产时,设备、设计、代理、监理等费用应依据全额发票确定暂估金额,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取得全额发票,可根据合同金额、设备到货清单等确定暂估资产的金额,待取得全额发票后再进行相关帐务调整。

未进行施工结算的建筑安装费用应根据合同金额,应参考历史数据,合理确定暂估金额,待取得全额发票后再进行相关帐务调整。

其他费用应根据实际发生金额确定暂估金额。

(三)“工程建设项目估列资产明细表”(附件一)应依据“工程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附件三表五)所列的分工职责由工程管理、工程财务及运维部门分别进行填列。

(四)工程暂估金额原则上不得大于最终决算金额,且与决算金额偏离程度原则上不得超过5%。

如因工程设计调整、汇率变化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决算金额与暂估金额差距较大的,工程建设部门应进行差异分析,经财务部门认可后作为帐务调整依据。

第五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上报及审批第三十五条工程初验后,工程管理部门应根据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按正式竣工决算格式编制初步决算提交终验会审查,按规定需要审计的工程建设项目,同时提交审计部门实施决算审计。

第三十六条需进行试运行的工程,工程管理部门应在试运行结束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在财务部门协助下做好以下工作:(一)根据建设项目批复的概(预)算,核实历年下达计划和资金到位情况。

(二)根据建设项目的验收签证文件、各项工程合同及工程结算资料和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办法等,清理检查工程款项的支付情况。

(三)认真检查是否有漏记或多记工程成本,如发现错误,应及时调帐,真实地反映工程建设成本。

(四)按照固定资产目录和建卡标准列示资产,对工程资产实物进行清理核实,作到帐实相符。

对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列出清单查明原因,报工程及财务主管部门领导审核批准,经批准后财务部门相应进行帐务调整。

(五)对建设项目进行债权债务清理,并对工程管理及财务档案资料进行清理、归档。

(六)竣工决算金额(除利息资本化金额)超过概预算金额的,需对概预算进行调整。

涉及上级管理的工程项目还应上报审批。

第三十七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反映项目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

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要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在竣工决算未经批准之前,项目负责人、工程财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原则上不得调离。

第四十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在每年1月底前提供当年准备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名称、预计竣工验收时间等资料。

财务部门据此制定年度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工作计划表,并根据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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