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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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嬗变与挑战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嬗变与挑战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嬗变与挑战在数字化时代,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面临着嬗变与挑战。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数字化环境下的著作权问题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焦点和热点。

在这个背景下,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新的形势和挑战。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概念著作权合理使用是指在尊重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著作权作品进行合理利用和使用。

合理使用的目的是平衡著作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著作权人的创作成果,同时也保障公众的知识获取和信息交流。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出现,旨在解决著作权保护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促进知识的传播与创新合法使用。

合理使用制度不仅有利于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在数字化时代,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也经历了嬗变。

传统的著作权合理使用主要体现在图书馆、学校、教育机构的教学、研究、学习等用途上。

而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数字化平台以及社交媒体的兴起,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范围也得到了拓展和扩大。

现在,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和数字化媒体获取大量的信息和知识,这就需要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做出相应的调整和适应。

当前,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嬗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体系的完善:随着数字化环境下著作权问题日益严重,各国家的法律体系也纷纷进行了相应的完善和调整。

美国通过数字千禧年著作权法案,加强了对数字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对数字环境下的合理使用做了明确规定。

欧盟也通过了《信息社会服务指令》,明确了数字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和合理使用制度。

2. 技术手段的创新: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也带来了新的技术手段和工具,这些新的技术手段和工具为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实施提供了便利和可能。

例如数字水印、版权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的应用,可以有效地管理和保护数字环境下的著作权利益。

3. 社会观念的改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知识的获取和使用也有了新的认识和观念。

知识共享、开放获取的理念在数字化时代得到了更广泛的认同和推广,这也为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可能。

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原则与案例分析

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原则与案例分析

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原则与案例分析著作权法作为一项旨在保护创作人权益的法律,规定了著作权人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对于他人利用著作权作品的程度和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合理使用原则,以平衡著作权人权益与公众对信息获取的需求。

本文将从合理使用原则的内涵和适用条件以及相应的案例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原则。

一、合理使用原则的内涵与适用条件合理使用原则是一种法律上认可的例外制度,允许他人在不经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著作权作品。

其内涵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非商业性使用:合理使用原则通常适用于非商业性目的下的使用。

例如,为个人学习、研究、评论、批评、新闻报道等使用著作权作品,一般不需要经过著作权人的授权。

2.公共利益:合理使用原则还允许他人在符合公共利益的范围内使用著作权作品。

例如,政府机关在行政管理、政策宣传、公众教育等方面使用著作权作品,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

3.合理范围:合理使用原则要求他人的使用在合理范围内,并不侵犯著作权人的正当权益。

具体判断合理范围需考虑使用的目的、使用的数量和程度等因素。

二、合理使用原则的案例分析1.著作权与互联网搜索引擎互联网搜索引擎作为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工具,在使用网络上的著作权作品时,涉及到合理使用原则。

以谷歌搜索为例,谷歌允许通过其搜索引擎搜索并显示与所查询内容相关的信息和摘录,这一行为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然而,如果搜索引擎直接提供完整的著作权作品,可能涉及侵权问题。

2.新闻报道中的著作权问题新闻报道通常需要引用他人的著作权作品,以达到信息传递的目的。

根据合理使用原则,新闻媒体可以在报道中引用并展示他人的文字、图片、音频或视频等内容,但应符合合理使用的条件,包括引用的目的、篇幅、来源等。

3.教育领域中的合理使用在教育和科研领域,为促进学术研究和教学活动,合理使用原则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学生、教师可以在教育活动中使用他人的著作权作品,例如教科书中引用相关研究成果,教师在课堂上播放相关视频资料等。

浅谈我国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浅谈我国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浅 谈 我 国 的 著 作 权 合 理 使 用 制 度
董翔翔 漆海 峰
( 上海交通大学
一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上海
2 04 ) 0 2 0 文章编号 :0 8 9 5 (0 1 - 0 5 0 1 0 — 2 X 2 1 )2 0 3 -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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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 识码 : A
摘要 : 合理使 用是对著作权 的 最重要 的限制制度 函为各 国所普遍确认 , 对于 平衡公众 与著作权人之 阃的 利益冲 突、 它 促进作 品 的传播与使用 而带 动社会 文化事业的 发展与繁 荣起 到了 重要 的作用 。由于各种原因 我国的著作 权舍理使 l 制度还很 不 进 用
完善 因此 。 何 科 学 理 性地 完 善 我 国 的 合理 使 用制 度 。 定相 关 的判 断规 则意 义 重 犬 。 如 制 关 键 词 : 理使 用 制 度 完善 合 著 作 权 合 理 使 用 的 含 义 ( ) 作 权合 理使 用 的含 义 一 著
绘画 、 摄影 、 录像 ; ( 一 ) 中 国公 民 、 人 或者 其 他 组 织 已经 发 表 的以 汉语 言 十 将 法 文 字创 作 的作 品 翻译 成 少 数 民族 语 言 文 字作 品在 国 内 出版 发 行 ; ( 十二 ) 将已经发 表的作 品改成盲文 出版 。 前 款 规 定适 用 于对 出版 者 、 演者 、 音 录像 制作 者 、 播 电 表 录 广 台、 电视 台 的权 利 的限 制 。 这 1 情 形 被 认 为 是 我 国《 作 权 法 》 立 的 合 理 使 用 方 2种 著 确 式 。 为 了规 范使 用 者 的合 理 使 用 行 为 , 防止 著 作 权 人 的权 益 受 到 不 应 有 的损 害 , 国《 作 权 法 实 施 条 例 》 20 我 著 (0 2年 9月 1 日施 5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第四版)(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 吴汉东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第四版)(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 吴汉东

三公平性:精神财 富分享中的法律正

四公益性: 价值目标追 求中的法律
正义
五合理性: 制度创设活 动中的法律 正义
二法律经济学与合 理使用制度
一法律制度与法律 经济学
三信息——公共产 品:合理使用产生
前提之分析
四合理使用 构建理由之
分析
五合理使用 规则之分析
一 “一枚硬币的正 反面”:著作权与言
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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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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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分析
一从出版特许
权到著作权: 1
合理使用制度 产生的一般前 提
二两种价值取 向:近代著作
2
权立法思想溯

3 三平衡精神:
合理使用制度 的立法动因
4
四从判例法到 成文法:合理
使用制度创建
的历史线索
5
五中国著作权 制度和观念:
历史回顾与思

二平等性:主体地 位界定中的法律正

一 “理性的公平 正义原则”:合理 使用制度的法律价
著作权合理 思维导图
03 目录分析 05 读书笔记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作者介绍 06 精彩摘录
思维导图
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使用法律问题立法制度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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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著作权 使用
权利
吴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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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作品

内容摘要
合理使用是现代著作权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著作权研究中被美、日学者称为世界性难题。本书通过学说 理论分析和制度规范分析,回答了合理使用领域中的一系列重要问题。作者以民法学理论为基础,借助法历史学、 法哲学、法经济学、宪法学、比较法学,对这一问题进行多维角度的探讨,提出了著作权法的平衡精神、合理使 用的正义构成、表达自由优先原则、使用者权利等新的理论命题和观点;同时,运用大量立法、判例资料,分析 了合理使用中的“合理性判断标准”、传播技术中的合理使用规则适用以及我国著作权修法的合理使用方案等, 在实务研究中评介了国际经验和中国做法。本书是中国第一部关于合理使用研究的著作权专著,其研究方法与学 术观点在知识产权界和学术理论界产生了重要影响。

法律规定合理使用(3篇)

法律规定合理使用(3篇)

第1篇一、引言合理使用(Fair Use)是著作权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在特定条件下,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这一制度旨在平衡著作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众的利益,确保知识的传播与文化的繁荣。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对合理使用的概念、原则、范围和限制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合理使用的概念合理使用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合理使用不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是著作权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三、合理使用的原则1. 平衡原则:合理使用制度旨在平衡著作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众的利益,确保知识的传播与文化的繁荣。

2. 比例原则:合理使用的程度应与所实现的目的相适应,不应过度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

3. 公开原则:合理使用行为应当公开透明,便于监督。

四、合理使用的范围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合理使用:1. 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 新闻报道: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为报道新闻,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 教学、科研、学术交流:为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4. 公共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机构: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5. 免费表演:免费表演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6. 对时事新闻报道的评论:对时事新闻报道的评论,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7. 对已发表作品的评论:对已发表作品的评论,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8. 对已发表作品的新闻报道:对已发表作品的新闻报道,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9. 对已发表作品的翻译:对已发表作品的翻译,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10. 其他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法律规定的其他合理使用。

五、合理使用的限制尽管合理使用制度为他人使用他人作品提供了便利,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需注意以下限制:1. 使用目的:合理使用的目的必须合法、正当,不得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浅谈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浅谈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浅谈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摘要]合理使用判断标准对合理使用行为具有决定作用。

但目前缺乏一套系统有效的判断使用行为合理与否的机制。

试图通过阐述合理使用的基本涵义,探究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以期在借鉴国外立法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

完善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关键词]合理使用;标准;立法模式一、合理使用的概念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著作权制度中对著作权进行限制的一种主要制度。

著作权中合理使用制度是指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且不必支付报酬而直接使用该著作权人作品的著作权限制制度。

同时要求此使用行为建立在非营利性的基础上,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坏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为了平衡著作权人、传播者和使用者三方的利益而存在的。

合理使用制度通过对著作权人权利进行一定范围及程度上的限制来促进作品的传播和使用,目的在于维护著作权人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实现著作权法促进整个社会科学文化事业繁荣的立法宗旨。

二、我国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模式各国对合理使用制度采取了不同的立法模式。

主要有两种:要素主义和规则主义。

要素主义把合理使用行为的构成概括为若干具体的要素,符合这些要素的就构成合理使用;规则主义则将合理使用行为的具体类型明确规定下来,符合这些类型的行为就构成合理使用。

我国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对合理使用的方式进行了具体规定:(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

简述我国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制度

简述我国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制度

简述我国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制度我国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制度是指在保护著作权的前提下,允许在特定情况下使用他人的作品,并应当支付适当费用的制度。

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1)对著作权人的作品进行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行为时,必须经过著作权人授权,并支付相应的合理使用费用;(2)对著作权人的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整理等方式时,也需要经过著作权人的授权,并支付相应的合理使用费用;(3)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可以不经著作权人授权,不支付合理使用费用,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

合理使用制度的核心在于“合理使用”,即使用他人作品时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和原则,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理使用条件:1. 为教学、研究或者欣赏,本人或者他人的作品中的某一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授权使用,但应当注明出处。

2. 为商业目的,本人或者他人的作品中的某一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授权使用,但应当支付适当的合理使用费用。

3. 为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作品中的某一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授权,不支付合理使用费用,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

此外,合理使用制度还涉及到一些使用原则,如正当性原则、非侵犯原则、自愿原则等。

拓展:合理使用制度是著作权法中一个重要的制度,对于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创作和传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同时也需要注意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收费标准,避免滥用和过度收费。

在合理使用制度的实践过程中,还需要注意合理使用作品的方式和范围,避免过度使用或侵权使用等问题。

此外,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合理使用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新的技术和社会环境。

浅谈网络时代新闻作品著作权保护问题

浅谈网络时代新闻作品著作权保护问题

浅谈网络时代新闻作品著作权保护问题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时代已经成为人们获取新闻信息的重要渠道。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新闻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对网络时代新闻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进行探讨。

网络时代的技术特点对新闻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得新闻作品的传播途径更加多样化和简便化。

但也给新闻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带来了很多困难。

网络时代新闻作品的复制、传播及修改变得容易,黑客攻击、盗版和侵权行为层出不穷。

这些问题对新闻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

网络时代新闻作品的创作方式也对著作权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

传统的新闻作品创作方式主要依靠记者的采访、写作等技能,但在网络时代,新闻作品的创作方式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现在,新闻作品的创作不仅仅依靠记者,还包括普通网友的参与和创作。

这就使得创作过程和所有权难以明确界定,也为著作权保护带来了新的难题。

网络时代的社交媒体平台对新闻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社交媒体平台作为信息传播和获取的重要载体,扮演着重要角色。

但社交媒体平台也滋生了大量侵权行为。

一些平台用户未经授权转载他人的新闻作品,或者修改别人的作品,侵犯了原著作者的权益。

这就对新闻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加强对社交媒体平台的监管,建立严格的侵权制度和处罚机制。

网络时代新闻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是一个复杂的议题,需要政府、媒体和公众共同努力。

政府应该加强对网络版权保护的监管和立法,完善著作权保护制度。

媒体机构应加强自身的版权保护意识,加强内部版权管理和培训。

公众应提高版权保护意识,不盲目转载和传播他人新闻作品。

只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有效保护网络时代新闻作品的著作权,维护新闻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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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郎春如沈阳师范大学【摘要】在著作权法领域之内,一直都存在着信息生产者和传播者以及使用者在行使权利过程中风过一定程度上的对峙,为了保持三者利益之平衡,法律设立了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

合理使用即“法律对著作权人权利最重要和最广泛的限制”,指的是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亦不需向其支付报酬,而是基于正当目的合理使用他人著作权的合法行为。

合理使用制度作为一种对著作权全能限制的法律制度,已经得到现代各国著作权法的普遍认可,同时也是著作权理论和实务研究当中一个最容易惹起争议而又难以为人所理解的一个规则。

【关键词】合理使用判断标准数字网络一、合理使用制度的界定及构成要件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就在于确立著作权以此来保护文学科学以及艺术作品作者的正当权利。

但是为了平衡权利人的个人权益以及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法律并不是赋予了权利人绝对的权利。

目前对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涵义主要有以下几种理解:(l)合理使用指的是在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时,并不需要取得权利人的同意,一般也不需要支付报酬,而且同时也不构成侵权。

(2)合理使用是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不经作者的同意,并且不必支付报酬从而使用作品。

(3)合理使用是他人为了便于学术研究、文艺批评或基于其他正当理由,可以在适当的范围程度内引用或复制他人的著作。

上述不同著述给合理使用制度下的定义从不同的层面上基本概括出了合理
使用制度的内涵:一是使用者使用作品既无须征得同意,也不须支付报酬;二是合理使用应当在合理适当范围内,符合正当目的;三是合理使用的结果是不构成侵犯著作权。

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构成要件主要应该包含以下几方面:1.合理使用是一种合法的事实行为。

2.合理使用须是出于正当目的。

3.合理使用需要有充足的法律依据。

4.合理使用他人作品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并且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合理使用是对著作权人财产权的一种限制,法律推定著作权人当然许可或应该许可,这种使用不必征求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但作品在为创作者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的同时,同时也能够产生创作者对作品特有的人身利益。

二、合理使用的对象合理使用的对象一直是著作权领域中存有争议的问题,到底是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又或者是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呢。

普遍接受的观点认为,合理使用的对象是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还有部分观点则认为合理使用的对象是著作权人的权利。

1.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的客体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创新性智力成果,而创新性智力成果在本质上是一种特定信息,具有不同于物质、能量等物权客体的属性。

著作权客体作为一种特定信息,其具有如下特点:(1)著作权客体作为一种特定信息,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是一种创新性智力成果。

(2)著作权客体是无形的,对物质具有一定的依附性。

(3)著作权客体作为一种特定信息具有共享性,又称为可复制性。

2.著作权是一种专有权、排他权。

著作权是由法律直接创设出来的一种法定权利,这种权利创设的基本目的就在于通过赋予权利人对其创新性智力成果的专有权(或排他权),来有效地保护和激励人们智力创造的愿望和动机,促使更多更新的创新性智力成果不断问世,从而推动社会发展与进步。

权利客体是权利主体的对象也是权利主体物质利益的载体和源泉。

对于有形特定物来讲,由于其在一个时空之内只能被一人所控制,在此时间内该物上的利益也就只能由这个人来实现。

他人因为与此物分离,被排除在该物上利益范围之外。

3.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对象是著作权人的权利。

著作权人财产权中一项最为重要的权利就是对作品的使用权。

在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中,“作品”与“作品载体”,“作品利用”与“作品权利的利用”这些概念的区分是非常重要的。

著作权法以直观的、具体的行为规则形式,规定对他人作品的合理使用,采取的是主体支配客体的立法语言。

一般来讲。

著作权的使用必然涉及作品的使用,抽象的权利利用,正是法律对作品使用这一事实行为的认可。

但合理使用制度的本质并不是人与作品的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__________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及大部分国家的著作权法都把
有关“合理使用”的规定放在了著作权“权利限制”的名目之下,这一规定可以看的出来限制的对象是权利而并非作品,之所以要“限制”就是因为对某一对象的利用有了冲突和矛盾。

三、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与侵权行为著作权法的永恒困境是决定著作权人专有权的止境和公众获取作品自由的起点,这一临界点也是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行为与侵权行为的分界线。

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行为与侵权行为同是非表意的事实行为,都能够产生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不同的是侵权使用行为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行为者需要为此行为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而合理使用行为则是侵权使用行为的阻却事由,行为者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属于合法的行为。

特定作品所产生的利益应由相应的权利主体专有,权利人可以法律强制力为后盾排除任何他人对自己专有权的破坏、妨害行为。

这种行为显然突破了著作权人专有范围的边界,本来可能构成侵权,但这种即未经许可或未支付对价而使用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在特定的情形下,是维持社会共同生活条件和方式所需要或所允许的,不仅不违反甚至代表着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如果这时仍支持权利人完整的排他权利,必然要损害到权利人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所以,法律在这些特定情形下不将上述行为视为侵权,或者说,将这些行为当作“侵权”的例外。

著作权合理使用行为即是这样一种行为,它是指使用者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又不必向其支付报酬,基于正当目的而使用他人著作权作品的合法行为。

参考文献:
郑成思:《知识产权法通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段瑞林:《知识产权概论》,光明日报出版社1998版。

杨崇森:《著作权之保护》,台湾正中书局1987年版。

吴汉东:《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王先林《知识产权滥用及其法律规制》,载中国品牌在线网
钟瑞栋《论著作权法中的平衡精神一以版权穷竭制度为个案》。

载《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第1期。

362文化与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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