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多生:联合国全球契约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国际平台.doc
倡议全球性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倡议全球性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全球性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倡议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企业在发展的同时也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
无论是对员工、消费者还是环境,企业都应该有着更高的社会责任感和义务。
因此,在当今这个高度竞争的商业环境中,全球性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制定变得越来越重要。
一、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简称CSR,是指企业在经营、生产、管理等各个方面中自觉承担对社会、环境、利益相关者(如员工、消费者、供应商、股东、社区等)的义务,以此为基础,树立企业形象,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CSR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将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同时也是一种企业治理的体现。
二、为什么需要全球性企业社会责任标准?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制度的逐步完善,企业越来越需要制定全球性的CSR标准。
这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 全球化使得企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跨国企业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制定和遵守全球性的CSR标准可以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企业社会形象,进而推动全球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 CSR标准可以增强企业对其各种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感和信任度,有利于改善企业的关系,减少企业面临的道德、法律和经济风险。
3. 通过制定全球性的CSR标准,可以实现全球经济治理的一种有机统一,促进世界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和稳定发展。
三、全球性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制定与推广1. 制定全球性的CSR标准需要联合国、政府、企业、学者、NGO等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努力。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商会(ICC)、联合国全球契约(UNGC)等机构已经为相应工作做出了贡献。
2. 鼓励企业自主负责、多元共赢的企业发展理念。
政府应该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和环境,同时也需要规范企业发展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 加强全球范围内的合作和交流,分享经验、资源和最佳实践,推动各行业和企业共同参与CSR标准的制定和推广。
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

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2009-5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一词越来越多地见诸媒体,类似的提法还有“企业公民”、“企业责任”、“三重底线”等……这些词汇到底指的是什么意思呢?欧利文•谢尔顿最早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企业社会责任是英文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的直译,也就是很多人所说的CSR。
目前理论界一般认为,是英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Oliver Sheldon)在1924年最早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在不断充实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在全球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它所代表的含义不尽相同。
随着时代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也不断充实、完善。
在20世纪30年代之前,权威的观点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通过管理获取最大利益。
1919年,美国密歇根法院就曾宣称:企业机构运营的主要目的是为股东赚取利润。
这种观点完全确认了企业的经济功能对社会进步的作用,得到企业界的普遍认可和推行。
从20世纪30年代到20世纪60年代早期,企业管理者的角色从原来的授权者变成了受权者,其职能也相应地由追求利润扩展为平衡利益。
企业从要向所有者负责转变为要向更多的利益相关者负责。
在这一阶段,公众成为推动转变的主角。
他们要求企业更多地关注员工和顾客的利益和要求,更多地参与改善工作条件和消费环境的工作,为社会的发展发挥更突出的作用。
他们不断在公开场合喊出他们对企业的期望。
优秀的企业积极响应公众的期望,并且取得公众的支持。
不过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而是始终伴随着反对的声音。
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之父米尔顿•弗里德曼成为反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领军人物。
他多次在各种场合论及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无一例外地坚持批判的立场。
弗里德曼认为,公司只有在追逐更多利润的过程中才会增加整个社会利益,如果公司管理者出于社会责任的目的花公司的钱,实质上就是像政府向股东征税一样,那么就失去了股东选择管理者的理由。
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作者:来源:《上海医药》2008年第08期联合国全球契约简介联合国正式介入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主要标志是前秘书长安南提出的“全球契约”计划。
为推进全球契约的实施,联合国专门成立了全球契约办公室,并与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联合国工发组织设立了一个工作团队,在世界各国和各地区成立了40多个地区网络(中国企业联合会全球契约推进办公室也在其中),在拉丁美洲、非洲、阿拉伯、南亚、中亚、东亚和北美每隔一年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区域具体问题,交流这方面的知识,就对话、学习、项目、推广、交流等问题同其它全球契约网络及纽约全球契约办公室联络,交流知识。
联合国还于2005年6月成立全球契约理事会,由企业、劳工、国际社会及联合国系统的代表组成(全球共20人,中国企联副理事长陈英是理事之一),为全球契约发展提供持续性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此外,还成立了全球契约基金会,从私营部门集资,支持全球契约开展活动。
到目前为止,”全球契约”计划已经有包括我国在内的100多个国家、3000多家著名大公司参与。
2005年6月25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根据全球契约顾问委员会建议,通过“全球契约诚信措施说明”,具体列出了监督参与成员实施“全球契约”的措施。
尽管说明中重申该契约不是、也无意成为强制遵守的倡议,但其监督机制借鉴了许多国际法的履约做法。
“诚信措施”规定,参与公司如果连续两年未提交进展报告将被视为“不积极”成员,并在全球契约网站公布,暂停其使用全球契约标识和参与全球契约活动的权利,直至重新提交报告。
联合国全球契约十项原则人权——原则1:企业应该支持并尊重国际公认的人权;原则2:绝不漠视践踏人权的行为。
劳工标准——原则3:企业应该支持结社自由和有效承认集体谈判权;原则4:彻底消除各种形式的强迫和强制劳动;原则5:有效消除童工;原则6: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
环境——原则7:企业应对环境挑战未雨绸缪;原则8:主动增强环保责任;原则9:鼓励环境友好技术的研发与推广。
联合国全球契约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国际平台

联合国全球契约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国际平台由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提出的全球契约,已成为企业、政府、民间社会、劳工和联合国机构建立伙伴关系的杰出范例,成为国际社会推动社会责任最具影响力的倡议。
截止2012年9月30日,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584家企业和机构已参加全球契约。
全球契约之所以影响大、发展迅速,除了联合国和各国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全球契约为成员企业和机构学习和交流企业社会责任良好实践、制定国际社会责任规则、与联合国机构建立伙伴关系等提供了机会和舞台,极大提高了企业界在联合国的地位和影响。
伙伴关系。
伙伴关系是公营和私营各方之间的自愿合作关系,所有参与者同意为实现某一共同目标合作,或进行某一特定工作,分担风险、责任和分享资源和惠益。
在过去近20年里,联合国一直致力于发展伙伴关系,动员私营部门的创新技术、程序、筹资机制、产品、服务和技能,以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并发展和供应负担得起的商品和服务。
伙伴关系的领域涉及经济增长、粮食安全、环境保护、全球健康等联合国多方面的工作。
正如联合国所肯定的,伙伴关系越来越成为联合国达到发展目标、特别是千年发展目标的一个公认工具。
全球契约鼓励其成员企业与联合国机构、政府和有关机构发展伙伴关系,以推动实现更广泛的联合国目标。
在这方面,虽然尚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但据全球契约对其成员的调查发现有75%企业已参与各种各样的伙伴关系项目。
一些具体的例子,也足以说明企业参与伙伴关系所带来的社会效应。
如一全球性技术公司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发起的以“企业家学习倡议”为核心的企业家资讯技术培训方案,其目的是教导企业家亲自管理企业和使用资讯技术解决企业各阶段的销售、业务、通讯和财政问题。
“学习倡议”的课程可从非洲、亚洲、拉丁美洲和中东当地的非营利培训伙伴组织获得。
迄今,伙伴关系一共在13 个国家设立93 个“学习倡议”中心,发给270 名培训员结业证书,培训42000 多名学生,创造17000 个就业机会。
全球契约-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全球契约”: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全球契约”(Global Compact)这个概念,是1999年初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倡议的,次年,联合国全球契约(UNGC)活动正式启动,主旨是要求企业承担起社会责任,特别是在遵循联合国方面的人权(企业应该尊重和维护国际公认的各项人权;绝不参与任何漠视与践踏人权的行为)、劳工标准(企业应该维护结社自由,承认劳资集体谈判的权利;彻底消除各种形式的强制性劳动;消除童工;杜绝任何在用工与行业方面的歧视行为)、环境(企业应对环境挑战未雨绸缪;主动增加对环保所承担的责任;鼓励无害环境技术的发展与推广)和反腐败等十项原则上有所作为。
迄今为止,全球已有约2500家企业、商会、非政府组织成为其成员。
2005年12月,全球契约中国峰会在上海召开,主题为“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全球经济联盟”,近800位各国工商界人士、政府官员、国际组织和民间社会的代表参加。
目前,我国的中石油、中石化、宝钢、海尔、中远、中铁、一汽、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中国企业联合会等51家企业和组织加入了全球契约。
全球契约强调的是“共同价值和原则”,而没有什么强制性的管理,但因为它直面全球化过程中资本处于明显强势的情况下,各国企业如何对待社会责任的问题,其国际影响力正在不断扩大,本次峰会在我国召开也表明这个问题已引起了国内各界的重视。
以往人们认为,企业活动就是追求利润,向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现在这些看法有了改变,要求企业还必须承担道德方面的社会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涨。
企业的社会责任,不是简单地在企业管理中增设条文性的伦理规范,因为这样的条文规定对于企业来说毕竟是外在的、附加给它的东西,实际上起不到道德自律的调节作用。
事实上,企业为了证明其产品是在符合道德的条件下生产出来的,就必须把社会责任视为增进经营信誉和公众形象的重要事项,这种责任主要是企业为自己的行为向社会作出道德上的“担保”。
道德虽然不能提供生产者与消费者纠纷的具体解决方案,也不能提供劳资谈判所要达成的什么协议,但它提供了一个负责任的框架,要求任何方案都必须尊重各方的利益,任何谈判都必须在有道德约束的条件下进行。
ungc10原则

ungc10原则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今天,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
为了引导企业在全球化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联合国全球契约(UNGC)提出了UNGC10原则,旨在为企业提供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UNGC10原则不仅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方针,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繁荣的有力保障。
UNGC10原则具体内容包括:承担共同责任、提倡可持续发展、强调企业公民意识、倡导公平竞争、关注环境保护、尊重人权、促进科技创新、强化文化交流、推动经济繁荣和构建和谐社会。
这些原则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全面、系统的框架,帮助企业在发展中兼顾经济、社会和环境三者之间的平衡。
为了更好地践行UNGC10原则,企业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付诸实践:1.制定战略规划:企业应将UNGC10原则融入发展战略,明确可持续发展目标和路径,确保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充分考虑社会和环境因素。
2.建立企业文化:企业应将UNGC10原则内化为企业文化,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提高员工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和认同。
3.优化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UNGC10原则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得到切实贯彻,如制定相关政策和流程、设立监督机制等。
4.加强内外部沟通:企业应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合作,积极传递UNGC10原则的理念,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同时关注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水平。
在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并践行UNGC10原则。
政府部门也积极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政策引导、示范带动等方式,鼓励企业在全球化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实践证明,UNGC10原则为我国企业提供了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路径,有助于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共生。
总之,在全球化背景下,UNGC10原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企业只有遵循这些原则,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为构建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中、西方企业社会责任比较研究

中、西方企业社会责任比较研究[摘要]中国企业在实践企业社会责任方面,无论是理念还是行动都落后于西方企业,落后于市场期望和社会要求,直接伤害和妨碍了企业自身的成长与发展,打击了民族产业在全球的市场竞争力。
中国企业应立足国情, 借鉴西方经验,把企业社会责任上升到企业的最高经营宗旨和原则,以追求企业的成长与发展。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比较研究;对策企业社会责任起源于西方社会,但是到现在为止已成为一种全球现象。
从全球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的出现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立足中国国情,借鉴西方经验,确立正确的企业社会责任观,对我国企业的成长与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与文明有着重要意义。
1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产生与发展1.1 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与解释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英国国际工商领袖论坛(IBLF)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运营应当公开透明,符合伦理道德,尊重劳工群体,保护自然环境,从而既能为股东又能为社会创造价值。
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承诺持续遵守道德规范,为经济发展做贡献,并且改善员工及其家庭、当地整体社区和社会的生活质量。
美国商业责任协会(BSR)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通过尊崇伦理价值,以及对人、社区和自然环境的尊重,实现商业的成功。
1.2 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推动了相关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解释有以下几种:1.2.1 利益相关者说所谓利益相关者是指一切与企业经营相关的人或团体,乃至有生命的动物和没有生命的事物。
这一学说认为,企业应该兼顾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不能仅仅盯着股东利益不放。
倘若企业顾此失彼,舍弃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那么,股东利益最终也会遭受损失,企业的生存与长远发展将面临威胁。
1.2.2 企业公民说这一学说认为,社会经济环境是一个复杂的整体,企业之于社会,犹如公民之于国家,企业既能够享有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但同时要受到各种规范的约束。
企业社会责任随产业转移延伸

企业社会责任随产业转移延伸作者:文中伟来源:《纺织服装周刊》2013年第14期继4月9日在北京举行了发布会之后,4月11日,中瑞双方又在上海举行了中国纺织行业产业转移与社会责任调研报告发布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社会责任办公室主任孙瑞哲,瑞典驻华大使馆公使衔参赞、企业社会责任中心主任吴思,联合国全球契约中国网络秘书处执行主任程多生,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杨峻等领导出席发布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社会责任办公室首席研究员梁晓晖发布调研成果,会议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社会责任办公室副主任阎岩主持。
中瑞合作新亮点近年来,我国中西部地区纺织服装工业呈现较快的发展态势,多种因素驱动我国纺织服装企业从东南向中西部转移,无论是市场、劳动力,抑或资源和环境,都是承载和反映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核心因素。
为了更好地了解产业转移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互动关系,在瑞典驻华大使馆企业社会责任中心的支持下,2012年,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社会责任办公室历经半年时间,跨越中国东部、中西部地区的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随机选取了89 名员工作为访谈对象,通过问卷和访谈的形式,实地调研了40多家企业。
调研对象除了转入、转出地的企业之外,还包括当地政府、行业组织以及员工等利益相关方,共收集问卷148份,其中企业问卷41份、政府、协会问卷18份、员工问卷89份。
报告解析和展现了产业转移过程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机遇和挑战。
调研结果表明:中国东部地区有近70%的企业已经采取措施着手转移或正在计划转移,纺织企业特别是织造业企业,正陆续往中国中西部内陆地区搬迁。
这些企业多数规模庞大,因而,也将给迁入地区带来巨大的社会责任影响。
缜密调研新发现一般认为,企业进行产业转移的动因之一是沿海地区的劳动力成本压力,然而调研发现,转移到中西部地区并不必然能降低劳动力成本。
原因有三:一是专业技术人才的缺乏是转移前后企业面临的共同困难;二是虽然转出地的平均工资水平普遍高于转入地,但差距并不是很大且正在缩小;三是在所有地区员工对于工资都保有较强的增长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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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多生:联合国全球契约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国际平台
作者:程多生
来源:《中国社会责任》2012年第04期
由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提出的全球契约,已成为企业、政府、民间社会、劳工和联合国机构建立伙伴关系的杰出范例,成为国际社会推动社会责任最具影响力的倡议。
截止2012年9月30日,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584家企业和机构已参加全球契约。
全球契约之所以影响大、发展迅速,除了联合国和各国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全球契约为成员企业与机构学习交流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制定国际社会责任规则、与联合国机构建立伙伴关系等提供了机会,极大提高了中国企业界在联合国的影响力。
伙伴关系:它是公营和私营各方间的自愿合作关系,所有参与者同意为实现某一共同目标或特定工作合作,分担风险、责任、资源和惠益。
过去的近20年,联合国一直致力于发展伙伴关系,动员私营部门的创新技术、程序、筹资机制、产品、服务和技能,以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发展和供应负担得起的商品和服务。
伙伴关系的领域涉及经济增长、粮食安全、环境保护、全球健康等联合国多方面工作,其越来越成为联合国达到发展目标的一个公认工具。
全球契约鼓励其成员企业与联合国机构、政府和有关机构发展伙伴关系,以推动实现更广泛的联合国目标。
在这方面,虽尚没有确切统计数据,但据全球契约对其成员的调查发现,75%企业已参与各种各样的伙伴关系项目,这足以说明企业参与伙伴关系所带来的社会效应。
如一全球性技术公司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发起的以“企业家学习倡议”为核心的企业家资讯技术培训方案,其目的是教导企业家管理企业和使用资讯技术解决企业各阶段的销售、业务、通讯和财政问题。
“学习倡议”的课程可从非洲、亚洲、拉丁美洲和中东当地的非营利培训伙伴组织获得。
迄今为止,伙伴关系已在13 个国家设立93 个“学习倡议”中心,培训42000 多名学生,为270 名培训员发放结业证书,创造了17000 个就业机会。
发展伙伴关系,不仅为企业为实现自身目标增添了动力,而且可以通过借鉴、结合和利用各自互补性的长处和能力相互支持彼此的目标。
更重要的是,参与伙伴关系,可以显示企业在克服全球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方面所做的努力,从而树立和提升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地位。
地方网络:是指由参加全球契约的企业和机构组成的国家或地区性的协调管理结构,以便在特定地区或行业部门里促进全球契约及其各项原则的传播。
地方网络有助于全球契约在不同国家、文化和语言背景中扎下根基并使全球契约迅速扩大组织影响力。
目前,全球契约已在亚洲、中东、非洲、欧美建立100多个地方网络。
地方网络在业务上直接接受联合国全球契约的指导,并严格遵守全球契约的规定进行运作,但活动形式灵活多
样,领域既涉及全球契约十项原则的方方面面,又符合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如在2011年全球契约公布的地方网络最佳实践中,有哥伦比亚网络开发的“跟踪十项原则进展-自我评估工具”,西班牙网络发布的“反腐败指南”,荷兰网络的“将人权融入商业:实用指南”,韩国网络的“韩国公司支持千年发展目标研究”等。
再如中国网络自去年11月成立以来,将培训和推动企业加入全球契约作为首要任务,中国工商银行等40多家企业加入了全球契约,通过各种方式向近1000家企业宣传全球契约和撰写进展报告的有关知识,同时动员了100多家企业参加“可持续发展的地域意义:里约+20的中国视角”国内研讨会和里约+20企业可持续发展论坛、中日韩圆桌会议等国际活动,向世界展示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形象。
可以看出,地方网络一方面能帮助企业更好地执行十项原则,另一方面也为企业发展伙伴关系和集体行动创造机会。
更重要的是,所有参加者能够通过这些网络为实现更广泛的联合国目标而采取行动。
政策对话和学习:全球契约每年在世界各地组织各种会议和研讨会,就普遍关心的社会责任问题进行讨论并形成结论和建议。
已讨论的问题包括:“企业与可持续发展”、“私营部门在冲突地区的作用”、“在工作场所消除歧视和促进平等”等。
这些活动使企业界、联合国各机构、劳工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其他团体一起为当今各种问题出谋划策,制订解决方案,同时也能促进利益相关者群体的信任和互动,并为决策者开展宣传活动提供支持。
全球契约还鼓励各公司与全球契约、地方网络或其他参加者举行各种会议和研讨会分享全球契约的成功范例和经验。
此外,鼓励参加者编写深入的案例研究和分析资料,并在各种学习活动中使用这些资料,这将有助于知识共享,宣传全球契约的各项原则。
领导人峰会:全球契约每三年举办一次领导人峰会,与会人员包括来自全球的成员企业的首席执行官、劳工组织、民间社会和联合国机构负责人及政府高级官员,共同探讨所取得的进展,并为本倡议制定未来的战略方针。
全球契约领导人峰会由联合国秘书长主持,会议鼓励与会者参加对话和学习活动,与他人分享各自在应对挑战和困境方面的经验,为持续进行的就未来优先事项相关材料的编写工作做出贡献。
如2007年7月的第二届全球契约领导人峰会,638名企业领袖、100名政府部门代表、76名国际组织代表、130名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社会责任组织代表及50名学术机构代表近1000名代表参加会议。
德国、瑞士和印度政府的首脑,及近40个国家的部长级政府官员也参加了该大会。
此次峰会不仅诞生了《日内瓦宣言》、《关注气候变化:联合国商界领袖宣言》,而且还与近40位各国部长举行了部长级圆桌会议并达成一些共识,强调政府在推动“全球契约”方面的作用。
除以上针对所有成员都可以参加的活动外,全球契约还提供一些专门针对领先企业的活动。
有些是在领导人峰会上发起的倡议,如2007年7月的全球契约领导人峰会上正式发起“CEO水资源纲领”,旨在为积极应对日益突出的全球水资源危机贡献战略和解决方案。
有些是全球契约直接发起,如“关注气候”是联合国全球契约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发起的倡议,由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于2007年12月正式提出,旨在推动商界发挥应对气候变化的作用。
有些是针对特定行业或部门,如2007年7月5日的全球契约领导人峰会上提出的“负责任管理教育
原则”,为学术机构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提供了框架,即将普遍价值融入教育机构的课程和研究中。
企业和机构签署这些倡议后,就必须将这些倡议所提出的建议融入企业具体实践并报告其进展和持续改进的情况。
如“关注气候”已获得351家企业和机构参与,他们必须采取以下行动:采取实际措施,提高能效,降低产品、服务以及生产过程中的碳负,为此制定自愿目标,并每年在COP上公开汇报实施成果;培养组织内部全面认知气候变化对商业的影响,制定连贯的企业战略,将风险降到最低;与国家政府、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公民社会共同努力,制定政策和措施,为商界建立一个激励框架,使其为发展一个低碳及适应气候型经济作出有效的贡献;与企业和公民社会组织密切商议、迅速构建全面、长期、有效的法律和财政政策框架,尤其是旨在稳定碳价格的政策和机制,从而让市场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发挥作用;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以及开展公共-私营部门的联合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