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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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制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章程”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省教育厅《关于学习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办法〔2012〕3号)文件精神,经学院董事会二届七次会议讨论决定开展制定学院章程工作。为了加强对我院章程制定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黄飞建

副组长:楼佩煌苗中正

成员:姜弘道刁玉章张新明王岩孙雷唐元林吴坚领导组下设学院章程起草工作小组:

组长:姜弘道张新明

成员:王岩陈鹏飞贾萌张国庆王华刚

章程起草小组负责章程起草工作和相关的日常工作。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董事会 2012年6月4日

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章程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章程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深入学习宣传《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是近年来国家高等教育体制改革重要思路。章程是高等学院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基本依据和具体表现。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全面规范高校章程制定的原则、内容、程序以及章程的核准与监督执行机制,教育部正式发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是各高校开展章程建设、实施依法治校、促进科学发展的行动指南和实践纲领,对于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组织开展好章程建设是学院现阶段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深化对《办法》目的与宗旨的认识,从原则、内容、程序和效力上准确把握《办法》条文的内涵,切实提高全体师生员工参与学院章程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性,请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织开展《办法》的学习宣传。要以此为契机,形成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全体师生积极参与的学院章程建设、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大学习、大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章程建设在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推动学院依法治校、科学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要对照《办法》的原则与要求,积极开展《办法》的学习培训和章程建设的研讨活动,深入调查分析学院章程建设的现状和目前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要积极征求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意见建议,明确学院章程建设的方向、程序与时间表,进一步推动学院的依法治校工作。

二、全面推进学院章程建设工作

⒈ 加强组织领导。为对照《办法》的要求,全面启动章程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学院的依法治校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章程起草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遵循民

主、科学、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立法的方式,完善内部决策及监督机制,依法推进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健全师生权利保障与救济机制,落实民主监督制度,形成以章程建设系统梳理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推动学院整体改革,实现依法治校的良好局面。

⒉ 明确工作部署。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要全体动员,对照有关规定,根据学院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主动学习,积极调研,深入研究、分析学院的特色与需求,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梳理跟学院章程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上报汇总梳理结果。学院章程起草小组汇总梳理结果后提出章程初稿,在广泛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学院群众组织和师生员工的意见后,形成学院章程修订草案,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章程草案征求意见结束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再由学院董事会讨论审定;章程草案讨论审定后,形成章程核准稿和说明,报院长签发,再上报核准机关核准。

三、章程建设工作时间表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2012年6月10日-- 10月15日,通过会议集中学习,解读《办法》精神;通过部门会议、板报和网站,宣传《办法》精神,在全院上下形成以章程制定为阶段性重点工作的共识。

第二阶段(梳理修订):2012年10月16日-- 2013年5月31日,对照《办法》精神和有关法律规定,总结办学经验,系统梳理学院内部跟章程关联的各项制度规定,经章程起草工作小组汇总编纂,形成修订草案。

第三阶段(征求意见):2013年6月1日-- 10月15日,广泛听取政府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学院群众组织和师生员工的意见,完善修订意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第四阶段(审定签发):2013年10月16日-- 2013年12月15日,章程修订草案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学院董事会讨论审定,形成章程核准稿和说明,报法定代表人签发,再上报核准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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