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法规类汇总
船舶管理3.国内法规

(1)同3000GT及以上船舶 (2)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8小时可再减 免二副
未满500GT
船长1人 值班驾驶员2人 水手3人
(1)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24小时可减免 水手1人 (2)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8小时可再减 免值班驾驶员1人
3.5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中的相关内容
海船船员值班规则(都要求) 制定《值班规则》的目的 加强海船船员值班管理 防止船员疲劳操作 保障海上人命与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 制定《值班规则》的法律依据 《值班规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STCW78/95公约、国际电信联盟的《无线电规则》的 要求制定的。
3.4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
最低安全配员(都要求) 自1998.05.01起施行, 目的是为确保船舶在航行和停泊时配有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船员, 以保障水上人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水域环境污染。 适用范围: 所有航行国际航线的中国籍机动船舶; 200总吨或750kW以上航行中国国内沿海航线的中国籍机动船舶; 50总吨或36.8kW以上航行国内内河航线的中国籍机动船; 《最低安全配员原则》和监督检查的规定也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 航行中国管辖水域的外国籍船舶,航行中国管辖水域的外国籍船舶 应持有船旗国政府签发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或等效文件; 军事、公安、渔业和体育运动船舶不适用本规则。
第二章 国际公约
船艺教研室
3船舶与船员安全管理的国内法规
3.1海上交通安全法(新的正在修订之中) 适用的水域:我国沿海水域。“沿海水域”是指我国 沿海的港口、内水和领海以及国家管辖的一切其他海 域。 适用对象:在沿海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一切船舶 、设施和人员以及船舶、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没有 代理人)。“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非排水船、筏、水 上飞机、潜水器和移动式平台。“设施”是指水上水 下各种固定或浮动建筑、装置和固定平台。 主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而以渔业为主渔 港水域内,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
船舶安全法律法规与管理措施

船舶安全法律法规与管理措施船舶是国际贸易和人员交通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为了确保船舶运营的安全以及保护海洋环境,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船舶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
本文将介绍一些重要的船舶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
1. 国际海事组织(IMO)公约国际海事组织是负责制定全球船舶安全标准的国际机构。
其下属的公约包括《国际海洋组织海洋公约》和《国际海洋组织安全公约》等。
这些公约规定了船舶设计、建造、操作、维护和船员培训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2. SOLAS公约《国际海洋组织安全公约》(SOLAS公约)是船舶安全领域的核心公约。
该公约包括了一系列的规定,要求船舶必须满足一定的安全标准,如船舶结构的强度、消防系统、救生设备等。
SOLAS公约还规定了船舶必须配备安全证书,并定期接受船级社的检查。
3. ISM码国际安全管理规范(ISM码)是IMO为船舶安全制定的一项重要标准。
ISM码要求船舶所有者和经营者建立和实施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船舶安全和防范污染。
船舶必须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的认可,才能获得ISM码的证书。
4. STCW公约《船员培训、认证和值勤管理公约》(STCW公约)是为了确保船员在职责和技能方面具备一定标准而制定的。
该公约规定了船员的培训要求,包括船舶操作技能、紧急情况处置能力等。
船员必须持有符合STCW公约要求的证书才能从事相应工作。
5. MARPOL公约《国际海事组织海洋污染公约》(MARPOL公约)是为了防止和控制船舶引起的海洋污染而制定的。
该公约规定了船舶在涉及废物排放和油污染防治方面的要求,包括海洋油污损害赔偿、油轮双壳设计等。
6. 国内船舶安全法律法规与管理措施除了国际公约之外,各国还制定了一系列适用于本国船舶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
这些法律法规往往包括船舶登记、船员资质、船舶安全检查和监管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船舶在本国水域安全运营。
船舶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的落实对于保障船舶运营的安全和海洋环境的保护至关重要。
船舶安全规定目录项目(3篇)

第1篇一、概述船舶安全规定是为了保障船舶及其船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海洋环境的保护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标准。
以下是对船舶安全规定目录项目的详细阐述。
二、船舶安全管理规定1. 船舶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船舶安全管理委员会- 船舶安全管理员- 船舶安全监督员2.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安全管理手册- 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应急预案3. 船舶安全培训与教育- 船员安全培训- 船舶安全演练4. 船舶安全检查与检验- 船舶年度检查- 船舶专项检查- 船舶定期检验三、船舶航行安全规定1. 航行规则-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国内航行规则2. 航行设备- 船舶导航设备- 船舶通信设备- 船舶消防设备3. 船舶航行环境- 航行气象预报- 航行水文预报- 航行海图与航路指南4. 船舶防污染措施- 防油污染- 防化学品污染- 防垃圾污染四、船舶消防安全规定1. 消防组织与人员- 消防队长- 消防员- 消防指挥员2. 消防设施与设备- 消防泵房- 消防水系统- 消防器材库3.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设备检查与维护- 消防演练- 消防应急处理4. 消防安全培训与教育- 船员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演练五、船舶救生设备与人员规定1. 救生设备- 救生艇筏- 救生衣- 救生圈- 救生信号设备2. 救生人员- 救生员- 救生指挥员3. 救生设备检查与维护- 救生设备定期检查- 救生设备维护保养4. 救生培训与教育- 救生员培训- 救生演练六、船舶货物安全规定1. 货物装载与固定- 货物装载计划- 货物固定方法2. 货物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 货物装卸操作- 货物堆放要求3. 货物防污染措施- 防水污染- 防化学品污染4. 货物安全检查与监督 - 货物装载检查- 货物运输过程监督七、船舶船员安全规定1. 船员资格与证书- 船员适任证书- 船员安全意识证书2. 船员培训与教育- 船员安全培训- 船员操作技能培训3. 船员劳动保护-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 劳动保护用品4. 船员健康与卫生- 船员健康检查- 船员个人卫生八、船舶环境影响与保护规定1. 船舶噪声与振动控制- 船舶噪声排放标准- 船舶振动控制措施2. 船舶废气排放控制- 船舶废气排放标准- 船舶废气处理设备3. 船舶垃圾处理与回收- 船舶垃圾处理方法- 船舶垃圾回收利用4. 船舶环境影响评价与监督 - 船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船舶环境影响监督九、船舶事故调查与处理规定1. 船舶事故报告与调查- 船舶事故报告要求- 船舶事故调查程序2. 船舶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 - 船舶事故处理措施- 船舶事故责任追究3. 船舶事故预防与整改- 船舶事故预防措施- 船舶事故整改要求十、船舶安全监督与执法规定1. 船舶安全监督机构- 海事局- 海上安全监督局2. 船舶安全监督职责- 船舶安全检查- 船舶安全执法3. 船舶安全监督程序- 船舶安全检查程序- 船舶安全执法程序4. 船舶安全监督法律依据- 船舶安全管理法- 船舶安全监督条例以上是对船舶安全规定目录项目的详细阐述,旨在为船舶安全提供全面、系统的指导与规范。
船舶工程法规

船舶工程法规船舶工程法规是指对船舶设计、建造、操作、维护等方面的规范和要求。
这些法规旨在确保船舶在设计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环境保护性。
船舶工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船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海洋经济的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重点介绍国际上主要的船舶工程法规以及其对于船舶设计和运营的影响。
一、国际海事组织的法规国际海事组织(IMO)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推动世界范围内的航海安全标准和环保准则。
IMO的法规对于船舶工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其中最重要的法规包括《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MARPOL公约)等。
1. SOLAS公约《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是保障海上人员生命安全的最重要的国际法规之一。
公约的规定包括了船舶结构、设备、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该公约规定了船舶应装备的各种船舶设备,如救生艇、救生衣、救生圈等。
船舶必须符合SOLAS公约的规定,方可取得国际航行证书。
2. MARPOL公约《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是国际社会共同努力保护海洋环境的具体体现。
该公约规定了船舶在使用和排放油污、废水、垃圾、气体等方面的限制和要求。
船舶必须安装相应的处理设备和执行严格的操作措施,以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除了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法规外,各国家和地区也制定了一系列的船舶工程法规,以适应本国的实际情况和特点。
这些法规通常涉及到船舶的分类、设计标准、施工要求、船级社检验等。
以中国为例,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船级社是制定和执行船舶工程法规的主要机构。
中国的船舶工程法规包括《船舶设计建造规范》、《船舶海洋工程建造规范》、《船舶设备检验法规》等。
这些法规对于确保船舶设计的安全性、可靠性非常重要。
船舶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的设计标准,船舶建造必须符合相关的建造规范。
并且,船舶在运营期间需要定期接受船级社的检验和维护。
三、法规对船舶工程的影响船舶工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船舶行业具有重要的影响。
船舶行业的法规与合规要求

船舶行业的法规与合规要求船舶行业是一个严格受控制的行业,为了确保海上交通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合规要求。
本文将会介绍一些船舶行业常见的法规和合规要求。
一、国际海事组织(IMO)法规国际海事组织是联合国专门负责船舶安全和导航的组织,其颁布的法规被广泛应用于全球船舶行业。
其中最重要的法规是国际海上人员培训、认证和值班规则(STCW)公约。
该公约规定了船舶人员的培训和认证要求,确保船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二、船舶检验与认证为了确保船舶的安全和符合国际标准,各国都有船舶检验和认证要求。
检验包括船舶初检、定期检验和特别检验。
其中,船舶初检主要检查船舶的结构、设备和安全系统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定期检验是按照国际公约或者国内法律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特别检验一般是针对特殊的情况或者要求进行的检查。
此外,船舶的认证包括船级社认证(如船舶分类社认证)和国家船舶认证(如国旗国颁发的安全管理证书)等。
三、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是为了确保船舶运营的安全和有效性而实施的一套管理制度。
通常基于国际标准,如国际安全管理规范(ISM)码等。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政策、程序、组织结构、责任和权限等方面的规定。
四、海洋环境保护船舶作为一个重要的污染源,国际社会对于船舶的环境保护要求也越来越高。
国际海上油污染防治公约(MARPOL)是最重要的国际约定之一,其中包括数量限制、装载标准和排放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此外,还有针对废弃船舶、压载水排放等的法规和合规要求。
五、劳动法规船舶行业也要遵守各国的劳动法规要求,确保船员的权益和条件得到保障。
劳动法规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时间限制、工资福利、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六、反恐怖主义和海盗袭击面对恐怖主义和海盗袭击的威胁,船舶行业也需要遵守相关的安全要求。
根据各国的法律和国际公约规定,船舶需要采取必要的安保措施,如在海上高风险区域进行船舶护航、装备防护设施和培训船员应对恐怖袭击等。
与船舶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

与船舶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由国务院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由总则、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国籍、船舶抵押权登记、光船租赁登记、船舶标志和公司旗、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的换发和补发、法律责任以及负责组成,对船舶登记进行了系统详细的规定,该条例的发布目的是加强国家对船舶的监督管理,保障船舶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条例的颁布有利于稳定船舶管理市场,确定与船舶有关的权利归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发布机构:农业部;1996年6月1日起施行。
所称渔业船舶,系指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以及属于水产系统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包括捕捞船、养殖船、水产运销船、冷藏加工船、油船、供应船、渔业指导船、科研调查船、教学实习船、渔港工程船、拖轮、交通船、驳船、渔政船和渔监船。
渔业船舶的登记制度完全区别于海船船舶登记制度,该办法是唯一一部由国务院农业部发布的关于船舶登记的规章。
办法由总则、所有权登记、国籍登记、抵押权登记、光船租赁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证书的换发和补发以及附则八个部分构成。
办法的目的为加强渔业船舶的监督管理工作,确定渔业船舶的所有权、国籍、船籍港及其它有关法律关系,保障渔业船舶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由国务院交通部发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该规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船舶的船员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防治船舶污染环境而制定的。
它由总则(规定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机动船舶的船员配备和管理及外国籍船舶)、最低安全配员原则、最低安全配员管理、监督检查和附则构成。
该规则对船舶船员的配备是最低要求,船舶船员的配备应当达到规则的基本要求。
4、《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2006年7月5日交通部发布。
该规定是根据2009年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船舶海事法律介绍船舶行业的海事法律和法规

船舶海事法律介绍船舶行业的海事法律和法规船舶海事法律和法规,作为船舶行业运营的重要法律依据,对于保障航海安全、维护船舶经营秩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船舶海事法律进行介绍。
一、船舶海事法律的意义船舶海事法律是为了规范船舶行业的运作,维护船舶安全、防范船舶事故、保障船员权益等而制定的法律法规体系。
它为船舶的注册、建造、营运等提供了明确的规定,为船舶行业的有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二、船舶行业的主要海事法律和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海法》该法律规定了航海的基本原则和规范,明确了国家对船舶行业的管理职责和权利,对船舶的航行、登记、保险、调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保障了船舶行业的正常运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该法律规定了海商的基本原则和规范,明确了海商法律地位和海商法律关系,为船舶运营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于调整船舶租赁、海上保险等交易关系具有重要作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该法律对海上交通安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船舶安全管理、航道通航安全、海事处置等方面,为确保航海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该法律规定了港口的基本管理制度和港口运营的法律关系,包括港口的设置、经营、安全等方面,为船舶停靠港口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船舶海事法律的实施1. 船舶安全检查根据以上法律和法规,相关机构会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满足安全运营的要求,并对不符合要求的船舶进行整改。
2. 事故调查在船舶发生事故时,相关机构将会进行调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事故调查有助于总结经验教训,加强船舶安全管理。
3. 航海人员培训和资格认证根据船舶海事法律的要求,航海人员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认证,这将确保船舶上有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提高船舶运营的安全性。
四、船舶海事法律的改进与发展船舶海事法律的改进与发展是与时俱进的过程。
随着船舶行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相关法律法规也需要不断跟进和调整,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
了解船舶行业的法规和合规要求

了解船舶行业的法规和合规要求船舶行业是一个高度复杂而严格的行业,涉及到许多法规和合规要求。
船舶运营必须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船舶的安全性和环境保护。
本文将重点介绍船舶行业中的一些主要法规和合规要求。
一、船舶安全法规和合规要求1. 国际海事组织(IMO)法规:IMO是船舶行业最重要的国际组织,负责制定并推动全球船舶安全、防止污染及海员培训等方面的法规。
行业中涉及IMO法规的最重要的文件是《国际海上人体生命安全公约(SOLAS)》和《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MARPOL)》。
2. 船级社规则:船级社是针对船舶构造、设备和运营进行认证和监督的机构,其规则是船舶建造和运营中必须遵循的重要依据。
例如,国际船级社(LR、ABS、DNV GL、BV等)的规则包括船舶设计、建造和维护的要求。
3. 国家法规:不同国家对船舶安全也有一系列的法规和合规要求。
例如,美国的《油污染责任法》(OPA 90)和《海洋生物入侵物种防控法》(Biofouling)等。
二、劳工法规和合规要求1. 海事劳工公约(MLC):MLC是IMO颁布的涉及船员就业和工作条件的法规,旨在保护船员的权益和促进船舶工作环境的良好管理。
船舶经营者必须确保船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符合MLC的要求。
2. 国际海关组织(ILO)公约:ILO设立了一系列涉及船员权益保护的公约,其中包括《海员劳动条件保护公约》和《工资和工时公约》等。
三、环境保护法规和合规要求1. 污染物排放限值:船舶行业对废水、废油和废气的排放有严格的限制。
其中,MARPOL公约规定了船舶排放的基本要求,国际海事组织(IMO)还颁布了能源效率设计指数(EEDI)和能源效率运营指数(EEOI)等法规。
2. 燃油硫含量限制:为了保护环境和降低空气污染,IMO规定了全球船舶燃油的硫含量限制,其中2020年实施的《全球硫含量限制公约》是船舶行业中的重大转折点。
3. 生物入侵物种防控要求:为预防非本地生物种的人为传播,一些国家制定了防止船舶生物入侵的法规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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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法规
发布机构
备注
1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2011年综合文本〕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 1974 (SOLAS 1974,Consolidated Text 2011)
IMO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汇总\SOLAS公约2008综合文本.pdf
IMO
10
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Internationalconvention oncivil Liability forbunkeroilpollutiondamage, 2001
IMO
11
国际船舶压载水管理公约(2005)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convention(2005)
18
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规则( IMDG规则)(2012)
I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 code( IMDG code)
IMO
19
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规则〕(2011)
The international maritime solid bulk cargoes code (IMSBC Code)
交通运输部
2004-08-01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修改决定
交通运输部
2013-12-24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交通运输部
2013-02-01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
交通运输部
2007-10-01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交通运输部
2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2011年综合文本〕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from Ships, 1973, as modified by the Protocol of 1978 relating thereto, (MARPOL 73/78 Consolidated Edition 2011)
香港海事处
36
海事劳工符合声明第Ⅰ部分
香港海事处
37
香港海事处下发香港旗船舶PSHale Waihona Puke 检查表的通知〔2011年6月8日〕
香港海事处
规则、指南类
序号
法规
发布机构
备注
1
《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应用指南(ICS/ISF)
IMO
2
关于船长在海上安全和海上环境保护方面的决定〔A.443XI号1993年〕
IMO
3
关于安全人员配备的原则〔1981.11.19生效〕
Guide to Helicopter/Ship Operations (FourthEdition2008)
ICS
31
防止疲劳指南(2001版)
Guidelines on Fatigue〔2001 edtion〕
IMO
32
商船海员安全工作守则及2008年修正案
Code of safe working practices for merchant seamen and amendments 2008
IMO
20
国际散装谷物安全装运规则(1991)
International Code for the Safe Carriage of Grain in Bulk
IMO
21
散货船装卸安全操作规则(2011)
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Safe Loading and Unloading of Bulk Carriers (BLU Code)
IMO
汇总\STCW78-10公约和规则(英文版).pdf
STCW公约2010年修正案(马尼拉修正案).doc
4
2006年国际海事劳工公约(M LC,2006)
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2006
IMO
5
1966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2003)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Load Lines 1966 and protocol of 1988〔as amended in 2003〕
IMO
8
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1977年版〕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Civil Liability for Oil Pollution Damage. 1969. (CLC 1969)
IMO
9
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1992年议定书
The Protocol of 1992 relating to CLC 1969.
IMO
15
国际救生设备规则〔LSA〕(2010)
Life saving appliance (LSA Code)
IMO
\汇总\国际救生设备规则(中).pdf
16
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FSS〕(2007)
International code for fire safety systerm (FSS Code)
香港海事处
33
商船海职工作时数规则
Seafarers’ Hours of Work or Hours of Rest
香港海事处
34
香港商船公告
Hong kong merchant shipping notice
香港海事处
35
香港商船资讯
Hong kong merchant shipping information note
OCIMF
12
国际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相关文件〔国际分册、标准分册〕2010版
相关的国内强制性和建议性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
2002-11-01 2014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全国人大
2004-01-0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全国人大
1984-01-0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IMO
6
1969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TONNAGE 69〕1983版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onnage Measurement of Ships 1969(amendents 1983)
IMO
7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2009年修订版〕
The Convention on th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for Preventing Collision at Sea, 1972(amendents 2009)
IMO
22
船舶积载和系固安全操作手册(2011)
IMO Code of Safe Practice for cargoStorage and Securing
IMO
汇总\《货物积载与系固安全操作规则》【IMO原文版】.pdf
23
船舶装运木材甲板货的安全操作规则〔2012版〕
Code of safe practice for ships carrying timber deck cargoes,2012
海事局
13
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含2008第1、2A、2B、3、4A、4B、4C分册及2009、2010、2011、2012年修改通报〕
海事局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
交通运输部
2003-09-02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
交通运输部
2010-03-01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
IMO
3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经2010年修正案修订〕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ning、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 1978(amendents 2010)
2003-01-01
21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规则
海事局
2001-10-08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
交通运输部
2007-07-01
24
船舶防台技术操作规则
交通运输部
1957-04-01
25
水上无线电通信规则〔2004版〕
交通运输部
2004-01-01
26
船舶遇险紧急通信处置细则
交通运输部
IMO
13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2010)
International safety management(ISM)code
IMO
汇总\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doc
14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2012)
Internationalship &portfacilitysecuritycode〔ISPScode〕
2010-12-10
32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记录管理规定
海事局
2010-09-21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交通运输部
1990-03-03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