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尼拉公约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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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期问题及有关国家履约准备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期问题及有关国家履约准备

签 发 、 息 时 间要 求 的 实施 及 与 保 安 有 关 的 培训 合 格 证 书签 发 等 过 渡期 间 缔 约 国 需 要 面 对 的 国政 府 修 改 了其 国 家海 员发 证 规 则 ; 美 菲律 宾 政 府 机 构 已 经 组 织 开 发 了培 训 课 程 并 对 国 内现 行 的 海 事
航 海 教 育 研 究 2 1 . 0 14
S W 公 约 马 尼 拉 修 正 案 边 渡 期 TC 问 题 及 有 关 国 家 履 约 准 备
鲍君 忠 , 王艳 华 。 刘正 江
( 大连 海 事 大 学 国际 海 事 公 约研 究 中心 , 宁 大连 1 62 ) 辽 1 0 6

要 : 述履 行 马 尼 拉 修 正 案 涉 及 的 现 有船 员证 书更 换 、 入 职 海 员培 训 与 发 证 适 用 修 正 案 的 时 间点 、 康 证 书 的 概 新 健
问题 予 以澄 清 。会议 经进 一步讨 论 , 为需要 分别 认 程 ; 据 20 根 0 7年 世 界 无 线 电 大 会 的 审 议 结 果 , 发布 两个 通 函: 个 是 供 缔 约 国参 考 的关 于 实施 G S 一 MD S普 通操作 员示范 培训课 程和 限用操 作员 示 S W 公 约马 尼拉修正 案 的澄清 , TC 另一个 是 供港 口 范培训 课程 也需 要修订 , 国表 示其 愿意 承 担该 工 德
渡 期 问题
鉴 于 S W 公 约 马尼 拉修 正 案生 效 日期 日渐 TC
临近 , C第 8 MS 9届会 议 审议 了与履 行 马尼 拉修 正 后 需要修 订 、 新 及 编写 的示 范 培训 课 程 清 单 , 更 并 案 有关 的 紧迫 问题 , 同意 就 保 安 培 训 的实 施 日 并 期、 新入 职 的海 员 适 用修 正案 的时 间 点 、 发健 康 况 。因马尼 拉 修 正 案 的通 过 ;3本 示 范 培 训 课 程 签 6 证书 的过渡安 排 、 过渡 期现 职海 员证 书更 新 等迫切 中有 1 0本需要 修 订 , 需要 编写 7本 示 范 培 训课 另

STCW公约 马尼拉修正案

STCW公约 马尼拉修正案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以下简称马尼拉修正案)将于2012年1月1日生效,为全面、有效地履行马尼拉修正案,完善我国海员培训、发证管理体系,做好履约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马尼拉修正案履约工作部署,我局组织人员对相关履约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已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形成了海船船员管理相关配套法规和文件的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单位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广泛听取和收集船员、管理人员、专业教师和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各直属局应组织船舶现场监督、船员管理、法规管理等岗位和部门认真研究,于2011年2月28日前将本单位意见汇总后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我局。

征求意见稿及反馈意见的表格可在中国船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外网()上下载,也可从各直属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获取。

意见上报途径如下:一、航海院校、船员培训机构、航运公司及各级海事管理机构的反馈意见上报给当地直属海事局船员管理处;二、各直属海事局、中国海事服务中心汇总意见后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管理处;三、船员和专业人士可直接将意见反馈到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管理处邮箱:cstcw@,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的意见也发送到该邮箱。

具体修改意见稿如下简单来说:航海学、船舶值班与避碰、航海气象与海洋学、航海英语、海上货物运输、船舶管理、船舶结构与设备等七个科目是以前要求的,新大纲要求的科目为船舶航行、船舶操纵与避碰、船舶安全和管理、船舶货运、航海英语,也就是说船员适任证书考试科目将变更为5门。

其中原考试科目船舶管理和船舶结构与设备合并为新科目船舶安全和管理;原考试科目船舶值班与避碰在加入部分驾驶台资源管理后变更为新科目船舶操纵与避碰;原考试科目航海学与航海气象与海洋学再加入大篇幅的电子海图内容合并为新科目船舶航行;海上货物运输与航海英语变动不大。

各门科目具体修正意见稿下载:/sdmsa/pic/2011130951472.rar表一:申请船长、驾驶员适任证书考试科目注:1、申请二副与申请三副适任证书的考试科目相同。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解读STCW公约2010年修正案(马尼拉修正案)1. 公约修订的背景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在1995年修正案实施10年后,船舶正朝着大型化、快速化、专业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全球对海洋环境保护更严格,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新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与深入,对海员的培训与值班标准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由于海盗猖獗,海运安全受到严重的挑战,对海员的培训与值班标准又提出了新的保安要求,国际海事组织因此认为需要对STCW公约和STCW规则进行全面回顾,以便对STCW公约和STCW规则进行系统修订。

2007年国际海事组织船员培训发证分委会STW38次会议确定了对STCW公约和规则全面审查的8项原则:- 保留STCW78/95修正案的结构与目标;- 不降低现有标准;- 不修改公约条款;- 解决不一致的问题、清理过时的要求及体现技术发展的需求;- 确保有效的信息交流;- 由于技术的创新,在履行培训、发证与值班要求方面,提供一些灵活性;- 考虑短航线船舶与近海石油工业的特点与环境;- 考虑海上保安。

经过4次STW分委会会议及2次特别会间会议的审议,2010年1月召开的次STW分委会第41次会议基本完成对STCW公约和规则进行全面回顾的议题,形成STCW公约2010年修正的初稿。

2010年6月21-25日再菲律宾马尼拉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STCW公约缔约国外交大会上通过修正案,称为“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将于2012年1月1日生效。

2. 主要修正内容(1). 第I章总则的主要修正内容1) 新增“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书面证明”、“电子员”、“电子技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保安职责”等新定义。

理顺了船员证书管理体系,将其分为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和书面证明三种。

适任证书系指依据附则第?、?、?或?章的条款向船长、高级船员以及GMDSS无线电操作员签发或签证的。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主要内容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主要内容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主要内容《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201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11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2号) 2012年3月1日开始实施。

《STCW公约马尼的考试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规定从2012年7月 1日开始实施《11规则》确定的新的考试大纲的考试。

自2013年2月1日起停止举行按照“04规则”进行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初考,补考自2013年7月1日起停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管理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签发健康证书,自2013年7月1日起,除本办法规定之外的体检证明不予承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一部分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主要内容国际船舶发展的趋势第一,大型化。

第二,高速化。

第三,现代化。

第四、重视环保第五,信息化第六,成熟的经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修改的历程2005年开始IMO要求STW分委会在36次(2006年)分委会上确定修改STCW78/95公约的原则,原计划通过37次(2006年)、38次(2007年)两次分委会讨论确定修改方案,于39次(2008年)分委会上确定修改方案提交IMO下属的海上安全委员会(MSC)上通过实施。

但是由于修改过程中各国代表团的意见分歧较大,2007年MSC83次海安会确定推迟到2010年完成修订,经过2008年的39次会和9月份的会间会,09年2月2-6日的40次分委会和9月份的会间会,2010年1月11-16 日的41次会议终于形成STCW78/95公约新的初步修正案供各国政府审批。

2010年6月21-25日在马尼拉召开的IMO外交大会上通过新的2010年修正案,简称“马尼拉修正案”修改STCW78/95公约的基本原则1、保留STCW公约95修正案的结构与目标;2、不降低现有标准;3、不修改公约条款;4、解决不一致的问题、解释海安会的指示、澄清已发布的、过时的要求及技术的发展;5、确保有效的信息交流;6、由于技术的创新,在履行培训、发证与值班要求方面,提供一些灵活性;7、考虑短航线船舶与近海石油工业特点与环境;8、考虑海上保安的要求内容。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孙衡(辽宁海事局,辽宁,116001)摘要2010 年 6月25 日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的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下简称为STCW公约)公约缔约国外交大会上通过了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

该修正案将于 2012年1月 1日生效,修正案重点体现了新技术发展的需求,重视人为因素对航行安全,保安和海洋污染的影响,更加重视海上保安。

从2012年1月修正案开始实施起,中国为了履约做了很多工作,也遇到了如按时履约,教育与培训等一系列的问题。

如何通过解决这些问题从而增强中国海员的竞争力是摆在政府部门、培训机构、船东及船员管理公司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键词: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教育与培训,作者简介:姓名:孙衡,出生年月:1984年8月4日,性别:男,籍贯:山东,单位:辽宁海事局前言我国是一个航运大国也是一个海员大国,我国船队的规模居世界第四,现有海员70万人,超过了全球海员的三分之一。

我国 93%的外贸运输量是通过海运来完成的。

因此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将对我国海员素质的提高和航运业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必将对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加强海上保安以及保护海洋环境等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一、中国履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工作概述为促使我国在2020年实现海运强国战略,履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工作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我国政府密切跟踪IMO 等国际组织有关船员管理方面的动态。

中国海事局专门成立了6个专项工作组进行全方位的研读,并按照修正案的基本要求使我国船员管理的理念全面与国际接轨。

然后,针对修正案的具体内容,对船员发证体系与健康证书签发体系进行修改,交通运输部于2011年12月8日颁发了新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其他一系列法规和规章如《船员适任考试大纲》,《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期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管理办法》等随后也相继出台。

STCW公约简介

STCW公约简介

Who
附件1
How
What
附件2
STCW规则在条文的编排上与附则的规 定一一对应,引用STCW公约和附则的 规定,即引用了STCW规则A部分中相 应的规定。
应最大程度考虑B部分的建议和指导, 以达到全球更为统一实施该公约。
附则(Regulation)

附 则
名称
页码

第Ⅰ Ⅰ /1 章
定义和 说明

月1日生效, 2002年2月1日过度结束,全

面符合公约要求。
4、1997年修正案——在第五章中增加了规则
Ⅴ/3,对在客船上服务的船长、驾驶员以及各 级人员的最低训练和资格要求。包括:拥挤人 群的管理、熟悉训练、在客舱直接为旅客服务 的人员的安全训练、旅客安全、以及危机管理 和人为行为训练等。1999年1月1日生效。
MLC,2006: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2006
“four pillars” of the international regulatory regime for quality shipping.
1、其他公约主要针对船舶、设备,STCW 主 要对船员; 2、中国是船员大国; 3、公约前面部分是资格问题,后面是值班; 4、事故原因少数假证船员,多数是持证船员 值班问题。真正不出事,重点在值班
3
公约的作用和意义
STCW公约第一次突出了人的因素,为各 国提供了一个能普遍接受的船员培训、发 证和值班标准方面的最低的国际标准。该 公约是IMO首次制定的一套公约标准,并 首次设定审核准则和规定。
SOLAS: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1974; MARPOL: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from Ships STCW: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

浅析履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对我国船员发展的作用

浅析履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对我国船员发展的作用

占有份额 第一 名是菲律 宾 ,达到 4 % ,乌克兰第二名 ,达 到 2 73 ,印度第三名 ,达到 68 ,而人 口居世界 第一 的中国 .% .% 在国 际船员劳务输 出市场份 额是第四位仅 占 4 %,在船 员输
出 方 面每 年仅 为 年 均 外 派 海 员 7万 人 次左 右 , 且 8 % 为 亚 而 0 洲 地 区输 送 劳 务 ,真 正 打 入 欧 美 市 场 的 不 多 【。根 据 我 国 船 2 】
了公 司 的责 任 ,公 司应 确 保 其 指 派 到 任 一 船 上 的 海 员 均 接 受
级船员需求 6 0 0 0人 , 3 ,0 参照 目前的约短缺 8万人。针对 国
际市 场 的 船 员 发 展是 我 国 目前 的 船 员 市 场 缺 不 尽 人 意 , 由于 船 员 的语 言 障碍 , 无 法 与 国外 船 东 交 流而 走 不 出 国 门 ;另 外 由于 与 菲律 宾 等 国 际船 员 比 ,工 资低 也 影 响 外 派 船 员 的工 作 积 极 性 ,造 成 消 极 怠 工 也 影 响 了 我 国 外派 船 员 的 整 体 形 象 。另 外 我 国 的 船 员 市 场 也 缺 少 一 些 规 范 ,公 司 之 间 没 有 团 队精 神 ,为 了抢 夺 外 派
和劳务市场 ,杜绝社会 各种非法机构 的存在 ,保 障船员的合
法 权 益 ;强 化 船 员 现 场 的 监 督 检 查 ,督 促 船 员 公 司 、 船 东 等 落 实 船 舶 工 作 环境 要 求 的 配 备 和 安 全 防护 ,指 导 日常 业 务 ,
使船员公 司和服务机 构等诚信公平 ;马尼 拉修 正案中就增加
究 S C 公约 马尼拉修正案 的新 要求对 加快我国船 员发展的重要作用和实现航运强 国的意义 。 T W

基于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教学

基于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教学

基于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教学的探索摘要: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对船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应优化调整满足公约要求的专业教学模式。

本文通过对职业素质修订内容的分析比较并且结合航海教育自身的特点,提出了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教学的建议,对马尼拉修正案背景下的航海院校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教学具有借鉴指导意义。

abstract: stcw convention manila amendment puts forward higher requirements for the ability of ship’s crew, we should optimize and just the professional teaching model to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convention. through comparing the revised contents of occupational qualities and combining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nautical education,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teaching suggestions of marine engineering technology major, and has guiding significance for marine engineering technology major teaching in navigatio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manila amendment. 关键词: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专业教学;探索key words: stcw convention manila amendment;professional teaching;exploration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0-0287-020 引言本文以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为例,分析了马尼拉修正案涉及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主要修订内容,结合航海教育的特点,对航海院校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教学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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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航运网发布日期:2012-8-23 浏览次数:7759一、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产生的背景1978年7月,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有史以来第一个《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 公约)。

1980年6月8日我国政府向同际海事组织提交了批准STCW公约的文件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

公约于1984年4月生效。

1978年STCW公约通过和生效后,对促进包括我同在内的各缔约国海员素质的提高,在全球范围内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有效控制人为因素对海上事故的影响,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根据航海技术及航运业发展的需要,公约进行了多次修正。

其中,1995年修正案对STCW公约的附则进行了全面修改,同时新制定了《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规则》(STCW规则),作为对STCW公约附则的补充。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船舶正朝着大型化、快速化、专业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全球对海洋环境保护更严格,包括信息技术(IT)在内的新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与深入,对海员的培训与值班标准的要求越来越高。

同时,由于海盗猖獗,海运安全受到严重的挑战,对海员的培训与值班标准又提出了新的保安要求。

1995年修正案生效后,国际海事组织又对STCW公约和STCW规则进行了多次修正。

1995年修正案通过10年后,国际海事组织认为需要对STCW公约和STCW规则进行全面回顾,从而对STCW公约与STCW规则进行系统的修正。

2006年,应STW分委会第37次会议的请求,海上安全委员会(MCS)第81次会议指示STW分委会在工作计划中加入“对STCW公约和规则全面回顾”的高优先权议题。

2007年STW分委会第38次会议确定了对STCW公约和规则全面回顾的8项原则即:(1)保留1995年修正案的结构与目标;(2)不降低现有标准;(3)不修改公约条款;(4)解决不一致的问题、清理过时的要求及体现技术发展的需求;(5)确保有效的信息交流;(6)由于技术的创新,在履行培训、发证与值班要求方面提供一些灵活性;(7)考虑短航线船舶与近海石油工业的特点与环境;(8)考虑海上保安。

二、对STCW公约全面回顾的8项原则的理解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国际海事组织将“航行更安全,海洋更清洁( Safer Shipping,Cleaner Oceans)”确定为其追求的目标。

但是,现在该目标己改变为“清洁海洋上安全、保安和高效的航运( Safe,Secure and Efficient Shipping on Clean Oceans)”。

可以看出,国际海事组织已将“保安”与“安全”、“防污染”这两个传统主题并列,将“保安职责”全面纳入海员的培训内容。

同时,“高效的航运”已经成为同际海事组织追求目标的新内容,国际海事组织已经认识到航海科技发展是实现“高效的航运”的重要技术保障。

对STCW公约全面回顾的8项原则的前3项原则是马尼拉修正案的基础。

马尼拉修正案保留了1995年修正案的结构与目标,不降低现有标准,不修改公约正文条款,仅对公约规则(Regulations)与STCW规则进行全面回顾与修正。

STW分委会在对STCW公约和STCW规则进行全面回顾时,要求每个提出修正的文件或提案必须明确说明该修正内容是根据第几条原则提出的。

由于海盗猖獗,海运安全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根据第8项原则,修正案增加了保安职责的新要求。

由于近海石油工业的发展,根据第7项原则,相应提出了新的培训要求。

根据第5项原则,明确了独立评价报告的内容,并提出电子查询的要求。

根据第6项原则,提出远程教育和电子教育。

第4项原则在全面回顾中应用最多,主要体现在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技术发展的需求。

2010年初,STW分委会第41次会议在通过STCW公约2010修正草案的同时确定把电子航海战略实施计划作为STW分委会一项新的重要议题。

因此,可以说STW分委会已经意识到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新技术发展将是其今后关注的重要方向。

三、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主要修正内容经过4次STW分委会会议及2次特别会间会议的审议,2010年1月召开的STW分委会第41次会议基本完成对STCW公约和规则进行全面回顾的议题,形成STCW公约和规则的修正草案。

该修正草案于2010年6月21日-25日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的STCW公约缔约国外交大会上获得通过,该修正案称为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并将于2012年1月1日生效。

1.第1章“总则”的主要修正内容(1)新增“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书面证明”、“电子员”、“电子技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保安职责”等新定义。

明确证书分为3层:适任证书(COC)、培训合格证书(COP)、书面证明。

适任证书系指依据本附则第Ⅱ、Ⅲ、Ⅳ或Ⅴ章的条款向船长、高级船员以及GMDSS无线电操作员签发或签注的证书。

培训合格证书系指向海员签发的除适任证书以外的,说明符合本公约要求的相关培训II、能力和海上服务资历的证书。

书面证明系指除适任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以外的,用来证明已符合本公约的相关要求的文件。

新修正案提高了证书的签发、签证、认可的审查要求,规定适任证书、根据规则第V/l1条和规则第V/1-2条规定签发给船长和船员的培训合格证书仅应由主管机关签发。

强调现代化船舶中电子员的必要性。

适应海上运输保安的需要增设船舶保安方面的强制性培训要求。

(2)新增证书的签发和登记条款,对海上服务资历的认可、培训课程的确认、登记的电子查询、证书注册数据库的开发者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3)在控制近岸航行原则中新增缔约国应与相关缔约国就有关航区和其他相关条件的细节达成一致的条款。

(4)增加了独立评价报告内容的明确要求,对最初资料交流(履约报告)、后续报告(独立评价报告)及有资格人员的小组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5)明确了海员健康标准及健康证书的签发要求。

要求海员健康检查均应由缔约国认可的完全合格的有经验的从业医生完成;缔约国应制定认可从业医生的规则,对从业医生进行登记,并根据请求向其他缔约国、公司及海员提供。

(6)增加了公司的责任。

公司应确保其指派到任一船上的海员均接受了本公约要求的知识更新的培训,任何时候都必须按SOLAS公约第V章第14条第3款的规定确保其在船上能进行有效的口头交流。

(7)明确了过渡期的安排。

过渡期为生效日加5年。

2.第II章“船长和甲板部”的主要修正内容(1)强调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的应用。

新增使用ECDIS保持安全的航行值班(操作级)和使用有助于指挥决策的ECDIS和附属系统以保持安全航行(管理级)的要求。

(2)简化天文航海的知识、理解和熟练要求,提倡使用电子航海天文历和天文航海计算软件。

(3)新增领导和团队工作技能的使用(操作级)和领导力和管理技能的使用(管理级)的强制性适任能力。

驾驶台资源管理成为强制性适任标准。

(4)新增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方面的知识、理解和熟练要求。

(5)新增按照船舶报告系统和VTS报告程序的一般规定进行报告的内容。

(6)新增高级值班水于发证的强制性最低要求。

3.第Ⅲ章“轮机部”的主要修正内容(1)删除“至少30个月的认可的教育与培训”的要求。

(2)提高普通船员晋升轮机员的要求,从1995年修正案的“不少于6个月的轮机部海上服务资历”提高到“完成不少于12个月的金工实习和认可的海上服务资历”,其中包括不少于6个月的机舱值班(在轮机员的指导下)服务资历。

(3)新增领导力和团队工作技能的使用(操作级)和领导力和管理技能的使用(管理级)的强制性适任能力。

机舱资源、管理成为强制性适任标准。

(4)新增电子员和电子技工发证和资格的强制性最低要求。

(5)新增高级值班机工发证的强制性最低要求。

4.第Ⅳ章“无线电通信和无线电操作员”的修正内容本次修订对第Ⅳ章的有关概念进行了修改。

将第Ⅳ章标题“无线电通信和无线电人员”修改为“无线电通信和无线电操作员”。

本章中出现的“无线电人员”全部被改为“无线电操作员”,此外,在第I章的规则I/1(定义和说明)中增加了GMDSS无线电操作员的定义。

5.第V章“特定类型船舶的船员特殊培训要求”的修正内容(1)对1995年修正案的液货船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培训和资格强制性最低要求作了重大的调整,由VII“液货船(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培训和资格强制性最低要求”分解为“V/1-1油船、化学品船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培训和资格强制性最低要求”及“V/l-2液化气船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培训和资格强制性最低要求”两部分。

证书调整为5种:油船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证书、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证书、化学品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证书、液化气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证书、液化气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证书。

(2)新增承担货物装卸、积载、洗舱、过驳或其他与货物有关操作直接责任的人员强制性适任能力的要求。

(3)将原来的V/2“滚装客船的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和其他人员的培训和资格的强制性最低要求”和V/3“除滚装客船以外的客船的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和其他人员的培训和资格的强制性最低要求”修改为新的第V/2条。

第V/2条标题相应改为“客船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和其他人员的培训和资格的强制性最低要求”,不再突出滚装客船的特殊要求。

(4)在B部分,增加: B-V/e“对近海供给船上的船长、负责航行值班驾驶员培训和资格的指导”;B¬V/f“对操作动力定位系统的人员的培训和资历的指导”;B-V/g“对航行极地水域船舶船长和高级船员培训的指导”。

6.第VI章“应急、职业安全、保安、医护和求生职能”的主要修正内容(1)明确所有船员的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及训练的强制性最低要求,增加海洋环境保护基本知识、船上有效沟通、团队工作、理解并采取措施控制疲劳等新内容。

(2)保安培训分为4类培训:船舶保安员培训,熟悉保安培训,保安意识培训,负有指定保安职责人员的培训。

船舶保安员必须持有船舶保安员培训合格证书,所有船员必须持有“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书”,被指定负有保安职责的海员则还应持有“负有保安职责培训合格证书”。

(3)对船员保持包括基本安全、熟练救生艇操作、高级消防等适任能力的方式修改为每5年需要提供保持适任的证据;对于那些可以在船上实施的训练项目,主管机关可以接受船员在船上的训练和实践经历。

但对于“如何保持不能在船上实施的训练项目的适任能力的方式与方法”并没有达成一致。

7.第Ⅶ章“可供选择的发证”的主要修正内容增加了高级值班机工申请高级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水手申请高级值班机工应符合的适任标准,支持级船员发证资历要求和甲板部、轮机部特殊综合培训项目的指导。

8.第Ⅷ章"值班"的主要修正内容规定主管机关为防止负有安全、防污染及保安职责的值班人员疲劳,应制定与实施保证足够休息时间的措施,规定主管机关为防止滥用药物和酗酒,应制定适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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