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
有关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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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有关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欢迎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有关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篇11概述在进行《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学习之前,学生已经学习了《汽车材料》、《汽车构造》、《汽车电控技术》、《汽车及配件营销》、以及《汽车电工电子基础》等基础专业课程,为专业课的学习奠定理论基础。
与《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同时开设的课程还有《二手车评估与交易》、《汽车美容与装饰》,为后续学生定岗实习和走向工作岗位有着重大意义。
所以《汽车保险与理赔》是一门承上启下的专业核心课。
2教学内容本课程显著特点是情境、体验、拓展、互动相融合,让学生有问题可想,有任务可做。
并在主体教材的基础上配有教学资源库,教学资源库从现实案例、实践训练、学习考试等方向实现教学资源与教学内容的有效对接,真正实现了理实一体化。
结合课程特点并通过对各大保险公司、维修厂、4S店等用人单位的市场调研,以满足用人单位对学生的要求为宗旨,本课程共设计了9个学习任务。
3教学方法与手段高职院校学生其本身文化理论基础不佳,尤其是这门课程的前部分内容又比较枯燥,所以整体学习气氛欠佳,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不高。
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达到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目的。
3.1教学方法本课程采用了多元化的教学方法,体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
①讲述法是最基本的方法,通过讲述让学生了解汽车保险的基本知识、基本原则、流程及相关条款等。
②案例教学法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通过各种生动的案例,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能使其更好的消化学过的知识,提高学生知识运用能力。
案例教学法是本课程的主要教学法。
③分组讨论法:教师根据学生人数,分配小组。
进行某一任务时,小组成员之间开展广泛的讨论和意见交流;教师的作用主要是布置任务,给予学生启发性意见,避免学生针对某一问题争论不休或偏离主题。
汽车保险课题研究论文(五篇):理赔服务模式下汽车保险论文、保险行业教学汽车保险论文…

汽车保险课题研究论文(五篇)内容提要:1、理赔服务模式下汽车保险论文2、保险行业教学汽车保险论文3、保险理赔汽车保险论文4、高职院校汽车保险论文5、职业道德教育下高职院校汽车保险论文全文总字数:9895 字篇一:理赔服务模式下汽车保险论文理赔服务模式下汽车保险论文1.关于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概述1.1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含义汽车保险作为财产保险的一部分,又被称为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汽车本身包括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不定值财产保险类型,通常情况下汽车保险由基本险和附加险这两个部分组成。
而理赔指的是被保险人在发生了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事故时,保险人需要履行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义务,这个履行的过程被简称为理赔。
需要注意的是理赔和索赔的意义是不同的,在因保险合同发生争议后,违反合同的一方给另一方直接或间接带来的损失,受损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做出赔偿,即为索赔。
1.2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内容汽车保险基础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售前、售中、售后和附加值服务四个方面,而售后服务正是汽车保险理赔服务中的关键环节,是汽车保险公司在顾客购买汽车并签定保险单之后,保险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售后服务大致的内容包括防灾防损服务、汽车保险理赔服务、处理顾客投诉服务,当然售后服务中以汽车保险的理赔服务作为重点。
在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事故发生之后,保险人则需要以保险合同中的规定执行理赔服务,包括查勘人员及时到达现场、现场定损服务、收集保险事故的材料以及进行理赔支付服务等,在这样复杂的理赔流程中,需要保险公司必须要迅速、合理地处理好理赔事务。
2.目前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存在的问题2.1汽车保险赔付率高就目前汽车保险行业统计的数据来看,我国车险服务行业的赔付率一直居高不下,甚至一直都保持在50%以上。
给汽车保险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由于机动车辆自身的时速快、质量大,并且我国汽车的数量只增不减,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不断上升,进而导致了汽车保险的赔付支出大大增加。
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实务探究毕业论文

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实务探究院(系)别汽车工程系专业交通运输班级学号姓名指导教师二○一○年六月摘要随着私家车的增多,汽车保险也日趋红火。
汽车此一交通工具,以为现代生活中所不可缺,虽然其为经济带来极高便利性,唯因汽车交通事故所造成人生伤亡及财务毁损问题,实不容轻忽.就此,为使在交通事故中车主的损失得到保障,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所以汽车出了事故就要到保险公司去理赔挽回车主的损失,理赔前首先当然是要先现场查勘事故的真实性,再通过定损员确定汽车损坏的部位及给出所需的维修费用,最后去保险公司理赔.本文叙述了汽车保险发展过程以及对我国汽车保险的启示,使我更加深入的认识了汽车保险以及汽车理赔,本文还仔细描述了被保险车辆出现后,作为定损员需要做的现场查看以及对于事故车辆的定损工作的具体细节,通过此次毕业设计,对我在现实的查勘定损工作有很大帮助。
关键词:汽车保险,查勘定损,赔款理算,理赔调查目录前言 (3)1 保险原理 (3)1。
1风险管理与保险 (3)1。
2保险的概念 (4)2 汽车保险的发展 (5)2。
1汽车保险起源 (5)2。
1。
1 汽车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5)2。
1。
2 汽车保险的发展 (5)2。
2我国汽车保险的发展进程 (5)2。
2.1 萌芽时期 (5)2。
2。
2。
试办时期 (5)2.2.3 发展时期 (6)2。
3 我国汽车保险的种类 (6)2.3。
1 汽车保险的主要险种: (6)3 查勘定损的流程 (7)3..1接报案调度流程 (8)3.2查勘操作流程 (8)3.3、定损操作流程 (9)3.4、后台处理流程 (9)3。
5结案支付流程 (10)3.6档案管理流程 (10)3。
7查勘人员现场携带的单证和查勘工具 (10)3。
8对车辆出险后,现场查勘过程研究 (11)3。
9涉及人员伤亡案件的现场查勘 (13)4 赔款理算 (14)4。
1交强险 (14)4。
2商业险 (15)5理赔调查 (17)5。
汽车理赔与保险论文

1.案件数量增多。
2006、2007及2008年度我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收案分别为315件,587件和561件,分别占同期民事案件总数的13.79%,21.35%,和20.18%。
而2009年仅上半年就收案424件,同比增长了41%,占民事案件的23.37%。
该类案件增多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等机动车辆日益普及,但驾驶员、行人的法制观念和安全交通意识却没有得到相应提升,对交通法规、规则漠视,对交通安全存有侥幸心理的现象严重。
在09年上半年道路交通案件中,酒后驾驶和无照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的案件占1/3。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出台,相对于以往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削弱了交警部门的调解职能。
三是保险公司理赔渠道不畅,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对调解协议的认可较低,往往要求当事人提交交警部门或法院的结案书或判决书,也导致了本想协议调解的当事人为了更好的获得保险理赔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案件标的额提高。
2006年我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讼总标的为785.62万元,平均每件2.49万元,2007年为1490.74万元,平均每件2.54万元,2008年为3265.42万元,平均每件5.82万元,2009上半年为2624.13万元,平均每件6.19万元。
其中08年总标的与平均标的分别同比上升了119.13%和129.13%。
案件标的额的提高主要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的颁布,《解释》无论从赔偿义务主体方面,还是从赔偿项目、标准方面,都加大了对侵权人的惩罚力度,大幅度提高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
例如,死亡赔偿金由原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按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补偿十年修改为二十年,以及明确了死亡赔偿金不是精神抚慰金,二者属于两项赔偿方式,当事人在要求死亡赔偿金的同时可要求精神抚慰金。
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实务探究毕业论文

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实务探究毕业论文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实务探究院(系)别汽车工程系专业交通运输班级学号姓名指导教师二○一○年六月摘要随着私家车的增多,汽车保险也日趋红火。
汽车此一交通工具,以为现代生活中所不可缺,虽然其为经济带来极高便利性,唯因汽车交通事故所造成人生伤亡及财务毁损问题,实不容轻忽。
就此,为使在交通事故中车主的损失得到保障,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所以汽车出了事故就要到保险公司去理赔挽回车主的损失,理赔前首先当然是要先现场查勘事故的真实性,再通过定损员确定汽车损坏的部位及给出所需的维修费用,最后去保险公司理赔。
本文叙述了汽车保险发展过程以及对我国汽车保险的启示,使我更加深入的认识了汽车保险以及汽车理赔,本文还仔细描述了被保险车辆出现后,作为定损员需要做的现场查看以及对于事故车辆的定损工作的具体细节,通过此次毕业设计,对我在现实的查勘定损工作有很大帮助。
关键词:汽车保险,查勘定损,赔款理算,理赔调查目录前言 (4)1 保险原理 (6)1.1风险管理与保险 (6)1.2保险的概念 (7)2 汽车保险的发展 (10)2.1汽车保险起源 (10)2.1.1 汽车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10)2.1.2 汽车保险的发展 (11)2.2我国汽车保险的发展进程 (12)2.2.1 萌芽时期 (12)2.2.2. 试办时期 (12)2.2.3 发展时期 (12)2.3 我国汽车保险的种类 (13)2.3.1 汽车保险的主要险种: (14)3 查勘定损的流程 (16)3..1接报案调度流程 (17)3.2查勘操作流程 (19)3.3、定损操作流程 (21)3.4、后台处理流程 (22)3.5结案支付流程 (24)3.6档案管理流程 (25)3.7查勘人员现场携带的单证和查勘工具 (26)3.8对车辆出险后,现场查勘过程研究 (27)3.9涉及人员伤亡案件的现场查勘 (34)4 赔款理算 (36)4.1交强险 (36)4.2商业险 (39)5理赔调查 (44)5.1盗抢案件 (44)5.2火灾案件 (47)5.3涉嫌故意制造事故的案件 (51)5.4涉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驶员掉包、肇事逃逸案件 (53)结论 (55)致谢 (56)参考文献 (57)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像潮水般涌入家庭。
浅谈汽车保险与理赔的认知 论文

姓名张仁伟学号09系(院)汽车工程班级D09汽车指导教师张力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摘要汽车保险产生的前提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使人们寻找设法对付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措施,但是,对于预防和控制显然是有限的,于是人们想到了经济补偿,而保险业就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补偿措施走进了人们的生活。
可以说,没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就不会产生保险,并且人类社会越发展,创造的财富越集中,遇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程度也就越大,就越需要通过保险的方式提供经济补偿。
关键字:汽车保险自然灾害经济补偿目录前言 (1)一、汽车保险历史和我国汽车保险发展情况 (1)(一)汽车保险的起源 (1)(二)汽车保险在国外的发展 (1)(三)我国汽车保险的发展进程 (2)二、保险的定义 (3)三、保险的作用 (3)四、保险的特性 (3)五、理赔 (4)六、保险理赔的方式 (4)七、保险理赔程序 (4)八、保险理赔的原则 (5)九、保险理赔的时效: (5)十、我国的理赔服务模式 (5)十一、目前我国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利弊分析 (6)总结 (7)参考文献 (8)前言汽车消费的增长为我国汽车保险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国是世界上最大最有潜力的汽车保险市场。
在未来的国际汽车保险市场竞争中,中国汽车保险行业无疑具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汽车保险业实力相对薄弱,能否抓住机遇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我国保险业的地域优势占领更多的市场,我国保险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面对挑战,我国保险公司应当充分认识我国汽车保险业存在的问题和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充分利用加入WTO后仅有的几年缓冲期,积极开发汽车保险品种,提高服务质量,以应对未来的竞争。
随着改革开放形式的发展,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机动车辆迅速普及和发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也随之得到迅速发展。
一、汽车保险历史和我国汽车保险发展情况(一)汽车保险的起源国外汽车保险起源于19世纪中后期。
汽车保险理赔课程研究论文

汽车保险理赔课程研究论文论文报告:汽车保险理赔课程研究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汽车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和车辆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汽车保险理赔成为广大车主关注的焦点。
理赔是车主购买汽车保险后的重要服务,也是衡量保险公司品质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
本研究旨在探讨汽车保险理赔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为提升汽车保险行业服务质量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二、论文标题1. 汽车保险理赔问题分析2. 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提升方案研究3. 汽车保险理赔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探讨4. 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改进研究5. 对车主保险认知度、购买意愿对汽车保险理赔影响的分析三、汽车保险理赔问题分析在汽车保险理赔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理赔速度缓慢、赔偿金额不足等。
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车主对保险行业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
保险公司更替频繁,投保人难以了解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商之间的关系。
同时,理赔的各种流程对车主来说并不清晰。
第二个主要原因是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有待改进。
一方面,保险公司与车主在保单签订时很难就赔偿明确达成一致,因此保险公司理赔时有可能会存在一些延迟或者不公平的情况。
同时,保险公司也应考虑车主的购买意愿和保险认知度对理赔的影响。
如果保险公司能够根据车主的具体情况,提供更加细致和有针对性的理赔服务,可以帮助提升车主的购买意愿和保险认知度,促进汽车保险行业的良性发展。
四、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提升方案研究为解决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的问题,保险公司应对其理赔流程进行改进。
保险公司可以结合互联网+等新兴技术,通过在线理赔等方式提高理赔效率,并逐步将理赔流程向数字化、规范化推进,以便更好地维护车主的利益。
此外,保险公司还应该设立完善的监管机制,监督保险公司运营和理赔。
当发生纠纷时,监管部门能够及时介入解决。
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应该坚持公正、透明、便捷的原则,让车主更好地感受到保险公司的服务。
五、汽车保险理赔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探讨为了解决汽车保险理赔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保险公司需要加强与车主的沟通渠道。
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doc

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doc我国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摘要:面对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风险事件,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使人们寻找对付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措施。
但是,对于预防和控制显然是有限的,于是人们想到了经济补偿。
在车险经营的许多环节中,车险理赔成为许多人关心的重点问题。
因为理赔时保险服务的重要环节,它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保险公司的经营质量。
现在很多公司为了区的业务规模,不断降低费率,利用应收等一系列的非法手段去争取市场。
面对这些不良的现象,各家保险公司在理赔环节都非常重视并大力投入,特别是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提高汽车保险理赔服务和如何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已经成为保险发展的重要问题。
关键字:保险汽车保险理赔服务一、保险的定义及其特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的定义: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是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保险合约中,被保险人支付一个固定金额(保费)给保险人,前者获得保证:在指定时期内,后者对特定事件或事件组造成的任何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所揭示的是保险的属性,是保险的本质性的东西。
保险的作用:1、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2、有利于社会的稳定3、有利于增强社会防灾防损的意识,减少损害损失4、有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保险的特性:1、互助性。
通过保险人用多数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对少数受到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或给付得以体现2、契约性。
从法律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契约行为3、经济性。
保险是通过保险补偿或给付而实现的一种经济保障活动4、商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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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我国汽车的保险与理赔
系别:
专业:
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老师:
目录
一、保险的定义及其特性
二、汽车事故理赔
三、我国的理赔服务模式
四、我国车险理赔服务模式存在的弊端
五、参考文献
我国汽车保险理赔与服务
内容摘要:在社会的发展中,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收入的增多,对生活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所以为了有更好的生活质量、更方便的交通,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了家庭轿车,但随着轿车的增多,交通事故频发,对人身造成生理上的损失和经济上的巨大损失,经统计,累计车险人伤案件量占车险总案件量约11.78%,累计车险人伤赔款占车险案件总赔款约27.58%。
数据表明,人伤案件相对其它案件而言具有数量少,但案件均赔付金额高的特点,但人伤案件在车险理赔中占有非常重要地位做好人伤理赔是做好车险理赔的一项重要的环节,因此保险成了人们所关注的理赔服务,车险理赔也成为了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
关键字:保险车险理赔理赔服务
一、保险的定义及其特性
保险是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下的经济补偿机制和制度,是以合理计算的风险平坦金为基础,集合多数对同等风险取得保障需要的人,集中建立的专用基金,对约定灾害事故发生所致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进行补偿(或给付)的合同行为。
保险的定义:
1、保险是以保障经济安定为目的的补偿机制,以经济损失为前提。
经济损
失时符合客观事实的,而不是人们准管臆断的。
在现在社会中,经济损
失即发生货币收支不平衡,一般是由人身或财产方面发生种种危害而使
经济上收入减少,支出增多,破坏收支平衡的局面,而其责任和后果完
全由经济单位或个人承担,使经济稳定。
此时保险就是适应这种需要而
产生的,对约定事故的损失给予补偿或给付以维持经济单位或个人的货
币收支平衡。
它本质上是一种损失补偿机制。
其作用保障经济生活安定。
2、保险是以经济单位或个人的互助共济关系为必要条件。
3、保险的分摊金,即保险费是依据一定的数据技术和利计算出来的,即保
险是一种损失分摊方法,以多数单位和个人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的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
4、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即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
义务,被保险人以缴纳保费获取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保险人则有收受保费的权利和提供赔偿的义务。
保险的作用:
1、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2、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3、有利于增强社会防灾防损的意识,减少损害损失
保险的特性:
1、互助性。
通过保险人用多数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对少数
受到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或给付得以体现;
2、契约性。
从法律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契约行为,保险合同对双方当事
人均有约束力;
3、经济性。
保险是通过保险补偿或给付而实现的一种经济保障行为;
4、商品性。
保险体现了一种登记交换的经济关系;
5、科学性。
保险是一种科学处理风险的有效措施。
二、汽车事故理赔
汽车事故理赔是指保险汽车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解决保险补偿问题的过程。
理赔工作是保险政策和作用的重要体现,是保险人执行保险合同,履行保险义务,承担保险责任的具体体现。
保险的优越性及保险给予被保人的经济补偿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通过理赔工作实现的。
汽车事故理赔有以下几点意义:
首先,通过汽车事故理赔,被保人所享受的保险利益得到实现,即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并且通过签订保险合同的方式,在安定缴纳一定保险费用时,事故中所产生的车辆损失人员伤亡等会及时扥到损失补偿的权利;
其次,通过汽车保险理赔,使人民生活安定,社会再生产得到保障,交通事故往往伴随着经济损失,汽车理赔能使被保人心灵上得到慰藉,并得到相应的补偿,以重建家园,安定生活,对社会稳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然后,通过汽车保险理赔,汽车保险承担的质量得到检验,汽车保险承担手续是否齐全,以及保险费是否合理,平时不容易察觉,当发生赔偿事件时,上诉问题就容易暴漏,只有通过汽车保险理赔,才能有利于承保工作的改进以及合法,和业务的提高;
最后,通过汽车保险的理赔,汽车保险的经济效益得到充分反映。
在商业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往往会由于彼此间的权利义务问题而引起争议。
争议发生后,因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直接或间接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赔偿要求,以弥补其所受损失,就是索赔。
违约的一方,如果受理遭受损害方所提出的赔偿要求,赔付金额或实物,以及承担有关修理、加工整理等费用,或同意换货等就是理赔。
如有足够的理由解释清楚,不接受赔偿要求的就是拒赔。
商业交易中的争议和索赔情况是经常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商业交易有关各方的经济权益,所以各方都十分重视索赔和理赔,在合同中订明有关的条款,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理赔是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它的依据是保险合同及保险相关法律同行业规定和国际惯例,其他任何理由或解释均不能作为保险理赔的依据。
三、我国的理赔服务模式
由于机动车辆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和一定的风险性,要求保险公司在经营和服务方面要建立完善的与机动车辆相适应的理赔服务机制和模式,解决保险车辆在出险后的处理工作。
现在很多保险公司一般都是围绕保险理赔的业务流程,如接报案、勘察定损、立案、核损核价、理算、核赔、结案等展开建立了自己的服务模式。
现在将我国保险公司目前探索得比较成熟的理赔服务模式介绍如下:。
(一)查勘定损核价
各保险公司都建立了自己的查勘定损队伍,配备了自己齐全的查勘车辆和相
应的设备如相机等,还有很多公司都委托公估公司查勘定损工作,目前很多保险公司都建立了自己的客户服务定损理赔中心,随时定损核价,方便了很多的客户。
随时接受自身客户服务中心的调度和现场查勘定损如果查勘定损的某个环节或服务辐射不到的某个领域,保险公司一般交给当地的分支公司、公估公司、物价部门、修理厂、调查公司等外部机构去完成。
同时各保险公司都建立了自己的一套完整保险车辆零配件报价系统。
保险公司的系统市场价等个公司都有分类,还有不同地区有不同的价格等。
同时针对车险赔付项目所占比重高,对车险赔付率和经营利润大,同时又是最容易产生暴利的零配件赔款,各家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视,并组织专门的从事过汽车零配件报价的人员去收集信息,参与报价和核价工作。
(二)保险公司内部流程的改进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保险业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和市场服务要求。
大多数保险公司已经实现了“异地出险,就地理赔,通保通赔”,即保险公司车辆在异地出险,可以直接向该公司在当地的分支机构报案,由其负责查勘、定损工作,并负责审核单证理算等,投保地保险公司通过网上远程进行理赔,这样提高了效率,极大地方便了被保险人。
四、我国车险理赔服务模式存在的弊端
(一)查勘定损和理算相统一的管理模式
查勘、定损和理算结合由保险公司承担的模式,这种模式的出现主要是保险公司市场主体少,被保险人保险意识浅薄,保险公估业不发达,汽车修理市场比较混乱,社会信用环境差等。
这种合并由保险公司承担的模式存在明显的弊端,特别是随着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和保险市场的发展变化,特别是中国加入WTO 以后,这种合并模式的弊端更加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公司资金投入大,工作效率低,经营效率差,对于保险公司自身来说,大量的物力和人力处理繁琐的保险理赔工作,从而导致了其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和经营效率的地下。
保险公司这种合并的经营模式的不合理性与我国保险公司要做大做强,参与国际竞争,培养核心竞争力,走保险专业化的道路相比,是不相适应的,差距很大。
2、保险理赔业务透明度差,有失公正,汽车保险的定损理赔工作不同于其他社会的生产项目,其涉及的利益面广,专业性强,理算环节多等,这就要求理赔业务公开、透明。
保险公司自己定损就好比保险公司既做“运动员”,又当“裁判”,这对保险公司来说,意味着违背了保险的宗旨和公正的原则要求。
这种矛盾往往很容易出现,也容易产生一些信息不对称的现象。
(二)保险公司保险理赔服务内部管理不完善
保险公司理赔的各个环节还没有建立很好的定期检查制度,检查理赔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发现和提高,同时保险公司出现理赔案件回访制度和信访投诉的接待质量差,理赔社会监督功能弱。
针对大客户,特别是优质客户在理赔的过程中没有及时给客户正确的指导和及时收集被保险人对理赔的意见和建议等管理不健全的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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