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及犯罪构成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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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第四章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二、我国刑法中 的犯罪概念
根据我国《刑法》 根据我国《刑法》 第 13 条 的 规 定 , 犯罪是指违反我国 刑法、 刑法、应受刑罚惩 罚的危害社会的行 为。
安徽亳州王永林特大 黑恶团伙犯罪案开庭审理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
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刑事违法性。 刑事违法性。 3、应受刑罚处罚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上述三个基本特征相互联系、紧密结合, 上述三个基本特征相互联系、紧密结合,是区 分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 分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
另类观点
哲学家生产观念, 诗人生产诗, “ 哲学家生产观念 , 诗人生产诗 , 牧师生产说 教授生产讲课提纲,犯罪生产罪犯。 教,教授生产讲课提纲,犯罪生产罪犯。…而 且还生产刑法,因而还生产讲授刑法的教授, 且还生产刑法,因而还生产讲授刑法的教授, 以及这个教授把自己的讲课作为‘商品’ 以及这个教授把自己的讲课作为‘商品’投向 市场。 市场。” ——马克思 ——马克思 犯罪是一种正常的社会学现象, 犯罪是一种正常的社会学现象,是社会健康的 一个因素,是健康社会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 一个因素,是健康社会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 ——( ——(法)迪尔凯姆
3、英美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 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行为、犯罪意图 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行为、 合法抗辩:未成年、错误、精神病、醉态、 合法抗辩:未成年、错误、精神病、醉态、胁 警察圈套、安乐死、正当防卫、 迫、警察圈套、安乐死、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等。 4、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二、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三、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
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 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 犯罪客体 的社会关系。 的社会关系。 犯罪客观方面——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 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 犯罪客观方面——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 包括危害行为、 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危害行为与危害 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 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 犯罪主体——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承担刑 犯罪主体 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承担刑 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 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 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行为及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行为及 其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其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经典课件-犯罪构成理论

经典课件-犯罪构成理论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 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 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 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十三条 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 为是犯罪。
第四章 犯罪构成理论概述
二、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不同,解决的是犯罪成立
的具体标准和规格问题。
犯罪构成是决定某个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一 切主观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第四章 犯罪构成理论概述
犯罪构成是经过刑法的选择,决定一个行为 之所以能够成为犯罪的特征。犯罪构成是犯罪 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 体四要件的有机统一。
第五章 犯罪主体
第二节 单位犯罪主体
二、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的情形 1.为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 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主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一节 自然人犯罪主体
即使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如果存在精神障碍, 就可能影响其责任能力。
1、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综合医学标准和法学标准判断精神障碍。
2、完全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1)精神正常时期的间歇性精神病人 (2)大多数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人
3、限制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1)早期或者缓解期的精神病人 (2)部分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人
第五章 犯罪主体
第一节 自然人犯罪
(4)老年人犯罪处理原则 修正案八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
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 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章犯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

第四章犯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


按照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的大小差别
普通的犯罪构成 加重的犯罪构成 减轻的犯罪构成

普通的犯罪构成 239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 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
减轻的犯 罪构成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 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


我国刑法中犯罪的基本特征 第二特征:刑事违法性
犯罪的法律特征 是司法机关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


第三特征:应受刑罚处罚性
犯罪的法律后果 应受惩罚性与免予刑罚处罚


思考案例

甲是某刑事案件唯一的证人,司法机关找 到他的时候,基于和被告人之间的关系, 他拒绝说话,不作证。此时,甲的行为是 否构成刑法305条的伪证罪或是310条包庇 罪? 答案:具有社会危害性,但不构成犯罪。


隔隙犯与非隔隙犯

隔时犯、隔地犯两种类型

法定分类
国事犯罪、军事犯罪与普通犯罪 身份犯与非身份犯


身份犯:以特殊身份作为犯罪主体要件的犯罪

纯正身份犯(构成身份)、不纯正的身份犯(加 减身份)

亲告罪和非亲告罪


亲告罪: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非亲告罪:公诉罪

基本犯、加重犯和减轻犯

刑法关于亲告罪的规定

犯罪构成的历史沿革
构成要件的起源 犯罪构成从程序意义法到实体意义法

刑法第二节 犯罪及犯罪构成基本理论

刑法第二节 犯罪及犯罪构成基本理论

(四)犯罪主观方面
• • 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人对自己实施的危 害行为及其危害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犯罪故意
犯罪过失
1、犯罪故意
直接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 危害后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 发生的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 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 发生的心理态度

案例9:甲因有外遇与妻子感情破裂。甲数 次提出与妻离婚,但妻坚决不同意。无奈 之下,甲一日提前回到家中做晚饭,在煮 粥时投下砒霜。甲知道儿子不喜欢喝粥, 估计儿子一定不会喝毒粥,另外又给儿子 做了面条。妻与子回到家后甲借故离家外 出并让儿子吃面条把粥留给妈妈。结果当 晚甲妻因胃痛未吃晚饭,甲子吃过面条尚 觉不饱,又多喝了一碗粥,当场中毒身亡。 问:甲对儿子的死亡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犯 罪 客 体
犯 罪 客 观 方 面
犯 罪 主 体
犯 罪 主 罪客体的概念 • ——刑法所保护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 会主义社会关系和利益。 • 2.注意区分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犯罪客体是一种抽象的社会关系和社会 利益。 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侵犯的具体的人或 者物。
北京“天价”葡萄案件
(二)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客观外 在表现
1、危害行为(构成所有犯罪的必需要件)
——不当为而为 不作为——当为而不为 法定义务 职务或业务义务 行为人先行行为带来的义务
作为
2、危害结果(不是构成所有犯罪的必
需要件)
3、犯罪时间、地点、方法手段
(四)犯罪主观方面
• • • 3、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4、认识错误
倒车倒出的祸 .wmv
许霆——自动取款机案件

[分享]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基本架构和内容

[分享]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基本架构和内容

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基本架构和内容关于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主体架构和基本内容,遵循中国刑法学界的主流共识,大体可以简要归结为以下三点:第一,关于犯罪构成的概念。

中国刑法学关于犯罪构成的通行定义是:犯罪构成是刑法所规定的,体现和决定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整体。

根据这一经典定义,犯罪构成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其一,犯罪构成具有法律实定性:犯罪构成是刑法所规定的,包括刑法总则和分则的结合规定。

因此,犯罪构成乃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坚实保障。

其二,犯罪构成具有价值承载性:犯罪构成体现和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各个犯罪构成要件本质上都是对犯罪社会危害性的不同侧面的表达。

因此,犯罪构成乃是犯罪本质的构成系统。

第三,犯罪构成具有有机统一性:犯罪构成是由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组成的统一整体。

因此,犯罪构成是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基本原则的忠实体现。

第二,关于犯罪构成的框架。

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在整体格局上表现为两大块四要件祸合式的结构。

两大块就是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将犯罪构成整体上划分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两个板块。

四要件就是对两大块进行二次析分之后形成犯罪构成的四大基本元素即四大构成要件,依次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一个行为如欲认定其成立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上述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缺失其中任何一个要件,都不可能成立犯罪。

第三,关于犯罪构成的意义。

一方面,从刑事法治建设角度而言,犯罪构成理论乃是刑事法治的支柱。

近代以来的刑事法治文明的标志性成果就是罪刑法定原则,犯罪构成理论给罪刑法定原则提供了实质性的支撑和实体性的依托,因而成为刑事法治文明的一个重要支柱。

另一方面,从刑法学科体系角度而言,犯罪构成乃是整个刑法学体系的基石,因为:其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延伸:犯罪构成以犯罪成立要素系统的形态对犯罪概念进行了实证解读,因而犯罪构成成为犯罪概念的延伸;其二,犯罪构成是犯罪本质的构成:犯罪构成要件从主客观不同侧面对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进行全方位多侧面的诊释,因而犯罪构成与实施犯罪相互表里也就成为犯罪本质的构成;其三,犯罪构成是刑事责任的根据:启动刑事追究的前提和基础是行为符合犯罪构成,因而犯罪构成也成为刑事责任的根据。

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

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

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大陆法系是指以大陆欧洲法系为代表的法律体系,广泛应用于欧洲大陆及其前殖民地国家。

犯罪构成理论是法律中的一个重要概念,用于确定犯罪行为的要件和成立条件。

在大陆法系中,犯罪构成理论有着独特的特点和原则。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探讨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罪责主体、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

一、罪责主体在大陆法系中,罪责主体是犯罪构成理论的首要考虑因素之一。

罪责主体指的是犯罪行为的主体,即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人。

大陆法系一般采用客观罪责主义原则,即只关注犯罪行为本身,而不考虑犯罪行为的动机和主观意图。

根据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只要符合犯罪行为的客观要件,无论行为人是否具有过失或故意,都可以构成犯罪。

二、犯罪行为在大陆法系中,犯罪行为是犯罪构成理论的核心概念。

犯罪行为是指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包括行为的实施和犯罪行为的结果。

根据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犯罪行为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客观方面:犯罪行为必须是行为人自觉的、有目的的行为。

这意味着犯罪行为必须是行为人能够自由支配和控制的行为,不能是强制或非自愿的行为。

2.主观方面:犯罪行为必须具备主观上的过错。

根据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主观过错可以是故意、过失或过失犯罪等形式。

无论是何种形式的主观过错,都需要证明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主观能力和意愿。

三、犯罪结果在大陆法系中,犯罪结果与犯罪构成理论密切相关。

犯罪结果是指由犯罪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损害后果。

根据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犯罪结果在确定犯罪行为是否成立时起着重要的作用。

犯罪结果必须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后果,且必须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只有当犯罪结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时,犯罪行为才能成立。

在大陆法系中,犯罪构成理论对于犯罪行为的认定、定性和量刑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犯罪构成理论的确立不仅影响到法律的适用和司法实践的执行,还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公正。

因此,研究和深入理解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对于完善法律体系、推进司法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

刑法知识点总结之犯罪构成理论

刑法知识点总结之犯罪构成理论

刑法知识点总结之犯罪构成理论犯罪构成理论是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主要用于解释和界定犯罪行为的成立条件和要件,确定何种行为可以构成其中一特定罪名。

以下是刑法知识点总结之犯罪构成理论(一)。

一、客观要件1.犯罪行为:指以人的行为为基础的危害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犯罪的基本要件之一、通常分为行为行为和物质行为。

行为行为是指以主观能动性为特征的意思表示行为,如杀人、盗窃等;物质行为是指以主体的物质力量对外界物质的行为,如伤害、破坏等。

2.结果:犯罪行为实施后所造成的事实后果,即危害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结果。

结果分为的类型有:实物结果,即物的改变、损失或破坏;人身伤害结果,即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完整等权益的受到侵害;精神结果,即对个人精神上的伤害或侵害;社会结果,即对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威胁、破坏或危害。

3.直接责任:即犯罪人对犯罪行为形成的实际效果负有直接责任。

直接责任的要求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有必然因果关系,即因果相关,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二是要有行为人的行为方向,即犯罪人的行为目的、动机和行为方式等。

4.主观方面:即犯罪人的心理状态和动机。

主观方面包括故意、过失和故意过失。

故意是指犯罪人明知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有目的地实施犯罪行为,是犯罪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的结果;过失是指犯罪人违背基本的注意义务或准备义务,因疏忽、马虎等原因造成犯罪结果的发生;故意过失是指犯罪人同时具有故意和过失的心理状态。

二、主观要件1.犯罪人: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犯罪人通常分为一般犯罪人和特殊犯罪人。

一般犯罪人是指没有主观能动性或有主观能动性但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比如精神病人、智力低下者等;特殊犯罪人是指由于其特殊身份或特殊地位,犯罪行为更为严重,比如国家工作人员、军人等。

2.犯罪动机:指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推动力。

犯罪动机通常分为直接动机和间接动机。

直接动机是指犯罪行为直接产生的动机,比如追求财物、报复敌人等;间接动机是指与犯罪行为相关的其他因素,比如人身自由受限、生活困窘等。

刑法总论第五章 犯罪构成要件

刑法总论第五章 犯罪构成要件
作为责任类型的构成要件要素:故意、 过失、目的、期待可能性。

(三)记述性的构成要件要素 与规范性的构成要件要素

只需要事实判断、知觉的、认识的活动 即可确定的要素,是记述性要素。

需要法官价值判断、规范评价的要素是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一是法律评价要素;
二是经验法则评价的要素; 三是社会评价要素。
第五章 违法构成要件
第一节 犯罪构成理论概述
一、德国、日本的构成要件理论 源于一般纠问程序

特别纠问针对嫌疑人进行纠问。

一般纠问的事实是舍掉了与行为人联系 的外部客观事实。

18世纪克莱因在其《普遍德国刑法纲要》 一书中,使用一般纠问确证的客观事实。 被日本学者翻译成构成要件。构成要件 只具有诉讼的意义。

斯鸠别尔、与费尔巴哈将构成要件运用 到实体法中。主要指行为、结果、对象 等,是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般认为,构成要件是刑法规定的犯罪 类型,是犯罪的轮廓,是舍象掉了具体 形式、细节、外形的抽象性、概括性规 定。

违法性是侵害法益的行为之类型化、概 括化规定。 成立犯罪除符合构成要件外,还必须具 有违法性、有责性。

开放的犯罪构成(需要补充的犯罪构成、 敞开的犯罪构成)指的是刑罚规范只记 述了犯罪要素的一部分,其他部分需要 法官在适用时进行补充的情形。

过失犯、不真正不作为犯即是。
(三)单一的犯罪构成与复杂 的犯罪构成
单一的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只 包含单一行为、单一主体、单一责任 (故意、过失)时便是单一犯罪构成。
二、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一)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的构成 要件要素 行为的客观方面、行为主体、行为对象、 行为状况、结果等,属于客观构成要件 要素; 故意、过失、目的等属于主观成要件要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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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犯罪及 犯罪构成基本理论
一、犯罪的概念
• (一)犯罪的概念
• ——一切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当处以刑罚处罚 的行为。
• (二)犯罪的基本特征
• 社会危害性 • 应受刑罚处罚性 刑事违法性
问题:
违法行为 = 犯罪行为

案例1:甲乙是同宿舍的同学,由于中午
午休时乙喜欢玩电脑游戏,干扰甲的正常 休息,两人经常发生口角,一次两人矛盾 激化,甲将乙打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 后来乙被送往医院,头上缝了三针。 如果在上述纠纷中,同学甲在愤怒中 拿起一把刀向乙的肩部及腿部猛刺三刀, 造成乙失血性休克,住院治疗两个月。
犯 罪 主 体
犯 罪 主 观 方 面
(一)犯罪客体
• 1.犯罪客体的概念 • ——刑法所保护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 会主义社会关系和利益。 • 2.注意区分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犯罪客体是一种抽象的社会关系和社会 利益。 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侵犯的具体的人或 者物。
北京“天价”葡萄案件
P-6-2葡萄


孔静最后悔的事,是不懂法律,她说自 己是个法盲。在接受采访时,她反复提出, 学校应该对监考老师培训,讲明严重性。她 说:“警察说我泄露国家机密,我真的不知 道问题这么严重。刚参加工作第一次监考时, 学校没有老师告诉我四级考试试卷在开封前 是国家机密,虽然看到试卷上写着‘机密’, 我以为是吓唬学生的。泄露试题答案,我知 道发现会被处理,但也就是按照普通考试违 规的标准处分吧,谁知道这么严重。”

2001年12月,我第一次承担西南农大英语四 级考试监考任务。当时学校好像有40多个考点, 位置也比较分散。为了统一在上午九点开考,学校 提前给一些考场发了试题。我大概提前一小时就领 到装有试题的信封,2002年6月,我再次承担 监考任务,监考前,我安排几个朋友到我学校的宿 舍,上午8点,我领到装有试题的信封,找了个没 人的地方拆开试卷,让等在那里的两个朋友到校外 复印后再把原题送回来。我通过手机把作文题告诉 等在电脑前的几个四川外国语学院的保送研究生。 8点10分,我那个朋友把复印好的试卷送到她们 那里,她们都是做题高手,即使答GRE、托福的 试卷都能做到速度快,准确率高。不到半小时就做 完全部试题,通过互联网OICQ发送给浙江等地 买题的人。
2003年8月7日凌晨,民警巡逻至香山门 头村幼儿园门前时,发现有4名男子抬着一个 可疑的编织袋。盘查后,警方获悉,该4名男 子的编织袋中为其偷来的47斤科研用葡萄。 经调查,其中一名男子未成年被释放。这些 葡萄是北京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葡萄 研究园投资40万元、历经10年培育研制的科 研新品——代号为P-6-2。

P-6-2研究项目1993年正式立项,由徐海英等 三人组成研究组。葡萄研究组从全世界采回 了最优良的葡萄种子,进行杂交,在第二年 育出杂种苗。然后对杂种苗进行初选。初选 的过程需要3到5年。选出优株后,再进行复 选、决选,这个过程又要3到5年。然后对决 选出的优系进行对比试验、区域试验等研究。 对比试验结束后,请专家来进行品种审定, 如果没有问题,育种过程就全部完成,培育 出的种子就可以大规模推广到农村去种植。
违宪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育案
0011 0010 1010 1101 0001 0100 1011
黄海波嫖娼案.flv
4
1
2
二、犯罪构成的基本理论
• (一)犯罪构成概念 • ——解决成立犯罪需要哪些法定条件的 问题。 •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
犯 罪 客 体
犯 罪 客 观 方 面

2003年正好是这个项目的结题年, 到9月葡萄成熟后,就会有专家来验收。 然而现在,整个项目的结题时间被迫推 迟一年。由于这个项目是与北京市科委 签了合同的,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 完成项目,林果所的信誉会受到严重影 响。
“天价”葡萄案件中——


犯罪对象是葡萄 犯罪客体是国家的科研秩序和利益
问:你认为同学甲在两种情景中的行为 性质是否一样?
法医学将人体伤害分为三种——
轻微伤——不需要治疗或经简单治疗 就能迅速恢复的伤害。 轻伤——介于轻微伤与重伤之间的伤害。
重伤——包括肢体残疾、毁容 丧失听视觉等器官功能 其他如严重的烧伤冻伤等
• 第一种情况:行政违法行为
• 第二种情况:甲的行为构成故意 伤害罪

• 第一种情况:民事违法行为
• 第二种情况:甲的行为构成诽 谤罪
•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 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 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大学女教师监考英语4级 作弊案
• 年仅25岁的犯罪嫌疑人孔静,2 001年四川外语学院毕业,任教于西 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从她第一次监 考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起,就开始酝酿利 用监考漏洞作弊牟利。两年内,她和同 伙三次作案,在考试前一小时内将试题 答案通过互联网贩卖到11个省市,获 利总额在20万元左右。
案例2:某三流女歌星甲为出名,捏造自
己与某著名电视台主持人乙有不正当男女 关系的新闻,并在各大新闻媒体予以散播, 给乙的名誉带来严重不良影响。乙向法院 提起了甲侵犯其名誉权的民事侵权诉讼。
如果在上诉纠纷中,甲的诽谤行为带 来严重后果,主持人乙的妻子因受不了各 方面的巨大压力精神失常。 问:你认为歌星甲在两种情形下的行为性 质是否一样?
科研苹果被偷损失上亿元案.mp4
案例:
甲盗窃某输电线路施工工地存放在仓库 的电线5000米,价值20万余元。 犯罪对象——电线 犯罪客体——国家对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乙盗割某石化公司重要输电线路中的 500米电线,造成大面积停电,严重影响该 公司正常生产,带来直接间接经济损失20 余万元。 犯罪对象——电线 犯罪客体——国家电力安全和生产秩序
2004年12月,我国第一例利用互联 网完成贩卖试题答案全部步骤的女性团伙犯 罪案件一审审结。此案涉及全国11个省市 数百名考生。 重庆北碚区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 处孔静有期徒刑4年,并缴获其全部非法所 得。参与此案的其他人员也分别被判处半年 至2年的有期

违法行为的种类——
0011 0010 1010 1101 0001 0100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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