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对人身权的保护—以隐私权与知情权为对象的分析-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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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目录第一篇:毕业论文范例第二篇: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及范例第三篇:毕业论文格式范例[1]第四篇:毕业论文范例第五篇:电大毕业论文范例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毕业论文范例浅论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2014级1班某某摘要:对隐私权在法律上的保护是现代法治国家对人格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
尽管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隐私权的保护仍然寄生于名誉权的外衣之下,但隐私权的观念已是街知巷闻,深入人心。
从目前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发展趋势来看,隐私权独立的法律地位必将逐步得以确认。
同时,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隐私权保护领域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如高科技对个人隐私权的冲击,也需要以全新的视角去面对和解决。
本文中,笔者将从隐私权的提出与确立为出发点,对隐私权的内容及法律现状进行分析,对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提出解决方法,较全面地浅论一下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
关键词:隐私,隐私权,保护与限制。
一、隐私权的基本内容(一)隐私权的提出与确立隐私权相对于其它人格权而言出现较晚,l890年美国私法学者路易斯*d*布兰代斯和塞缪尔*d*沃伦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刊登了《论隐私权》一文,首次提出了“隐私权”的概念,指出隐私权是宪法规定的人的自由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其应被上升为独立的法律权利。
这篇文章标志着隐私意识理性化的开端,被称为“开拓性”的文章,但隐私权作为法律权利的确立却也历经曲折。
1902年,在“罗伯特诉伦切斯特折叠纸箱公司案”中,原告以公司未经允许而使用其肖像为由,控告该公司侵犯了她的隐私权,这是第一个以隐私权为诉由的案例。
最终纽约法院判决原告败诉,理由是普通法中不存在隐私权。
该案判决后引起巨大反响,促使纽约州在1903年以立法方式承认了这项新权利的法律地位。
②①i1905年,乔治亚州高等法院在帕维里诉新英格兰人寿保险公司案中,正式以判例形式确立了隐私权作为独立人身权利的法律地位。
知情权与隐私保护探索个人信息的合法使用与保护

知情权与隐私保护探索个人信息的合法使用与保护知情权与隐私保护:探索个人信息的合法使用与保护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的采集、存储和使用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常态。
然而,这种便利性也引发了关于知情权和隐私保护的辩论。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索个人信息的合法使用与保护,重点关注知情权和隐私保护两个核心概念。
一、知情权的意义与保障知情权是个人对其个人信息采集和使用过程中的了解程度的权利。
在信息时代,保障知情权对于维护公民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针对知情权,各国立法均有相应的规定。
例如,欧洲通过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要求,要求数据控制者提供透明、详尽的信息告知,并征得用户的明确同意。
此举提供了一个积极的范例,值得其他国家借鉴。
在个人信息的使用中,透明度和知情权可以通过提供隐私政策和用户协议等方式来实现。
这些文件应为简明扼要的语言,清楚解释个人信息的类型、用途、收集和存储方式,以及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隐私保护的挑战与解决方案隐私保护是保护个人信息不被滥用、泄露或未经授权使用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信息时代,隐私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例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挑战,有必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隐私保护措施。
首先,个人信息的使用应遵循“目的明确、必要最小化”的原则,即只收集和使用达到特定目的所必需的最少信息。
其次,加强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各组织和机构应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如采用加密技术、建立安全审计制度和进行风险评估等,以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此外,监管也是保护隐私的关键。
政府机构应建立与时俱进的监管框架,确保个人信息不被滥用,同时对隐私侵权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三、个人信息保护的国际合作由于个人信息的使用已经跨越国界,实现有效的保护需要国际合作。
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制定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国际标准,以形成全球一致的规则和保护体系。
《2024年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研究》范文

《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个人信息的泄露、滥用等问题频繁发生,严重威胁到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成为当下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个人信息的法律定义、保护原则、现状分析以及民法保护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二、个人信息的法律定义及保护原则(一)法律定义个人信息是指与特定个人相关联的、能够直接或间接识别该个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
这些信息在信息时代具有极高的价值,因此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保护原则1. 合法性原则: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处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2. 目的明确原则: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应当具有明确的目的,不得超出目的范围使用。
3. 安全性原则:个人信息应当得到妥善保管,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和滥用。
4. 自由原则:公民有权了解自己的个人信息,并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个人信息。
三、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分析(一)立法现状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个人信息的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
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现有的法律法规仍需进一步完善。
(二)问题与挑战1. 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给公民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带来威胁。
2. 个人信息被滥用、非法买卖的现象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
3. 个人信息保护的执法力度不够,导致违法成本较低,难以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四、民法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一)确立个人信息权民法应当确立个人信息权,将个人信息视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公民有权了解自己的个人信息,并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个人信息。
(二)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个人信息的定义、范围、收集、使用、处理和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2. 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高违法成本。
隐私权的民法保护论文精选

隐私权的民法保护论文精选推荐文章网络财产的民法保护论文精选热度:2022年党课教育学习心得体会精选3篇热度: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精选3篇热度:精选入党思想学习总结范文热度:精选主持人个人总结范文热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信息时代的到来,隐私侵权现象已经渗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越来越重视自己的隐私权,要求用法律来维护自己隐私权的呼声越来越高。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隐私权的民法保护论文精选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隐私权的民法保护论文精选篇1浅析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民法保护摘要:目前隐私权在我国尚未成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对于网络隐私权更没有明确的定位,当权利人的网络隐私权受到侵害时,很难对其进行及时有效的保护。
本文以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民法保护为视角,通过对网络隐私权概念的阐释,以及对网络隐私权的侵权行为进行重点分析,提出了我国网络隐私权民法保护的建议。
关键词:隐私权;网络隐私权;侵权;民法保护就我国目前网络隐私权的保护现状来看,除了某些网站发布的基本无用的隐私权保护声明之外,既没有专门的网络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也没有相关的行业自律规范予以规制。
因此,如何对网络隐私权进行有效保护,已成为我国理论和实践中亟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网络隐私权的概念和内容(一)网路隐私权的概念网络隐私权是传统隐私权在网络上延伸,指的是自然人在网络环境下享有的隐私权,也就是自然人享有的在网络空间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二)网络隐私权的内容归纳起来,网络隐私权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组成:第一,知情权。
无论是个人或是组织单位在搜集他人的隐私信息前,首要向隐私信息主体进行征求意见并及时准确的告知。
第二,决定权。
隐私信息的主体对于信息具有决定权,其中包括信息披露与否,并有权阻止所有未经同意的隐私信息收集和使用行为。
第三,个人数据安全保障权。
隐私信息的收集使用者必须保证所收集的信息正确性,保证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民法中的人格权保护与隐私权利法律保障分析

民法中的人格权保护与隐私权利法律保障分析在现代社会中,人格权保护和隐私权利的法律保障日益受到重视。
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格权保护与隐私权利法律保障在维护公民基本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民法中人格权保护和隐私权利的法律保障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人格权保护在民法中的法律保障人格权是指个体依法享有的、不侵犯、不侵权的合法权益。
人格权保护在民法中得到了充分的法律保障与规定。
例如,民法第99条规定了人格权的范围,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声誉权、肖像权等。
此外,民法还对人格权的保护方式和责任进行了规定,确保人格权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
其中,对于侵犯人格权的行为,民法明确规定了违法行为的责任和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第121条,侵犯人格权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不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这一规定有效地保护了个体的人格权,对于侵权行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责任,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维护了人格权的尊严和社会公正。
二、隐私权利在民法中的法律保障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隐私权利的法律保障显得尤为重要。
在民法中,隐私权利得到了适当的保障与规定。
例如,根据《民法总则》第111条,个人的住宅不受侵扰,通信自由受法律保护。
此外,民法也规定了对于违反隐私权的行为的赔偿责任,保护个人的隐私权不受侵害。
然而,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互联网的普及和大数据的应用,个人隐私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由此,民法也在相应的法律保障方面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例如,在网络安全法中,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保护用户个人隐私信息,禁止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使用个人隐私信息。
这一法律保障为个人隐私权利提供了更加明确和有效的保护。
三、人格权保护和隐私权利法律保障的现状与问题尽管人格权保护和隐私权利在民法中得到了适当的法律保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标准和界定尚不完善,难以应对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带来的新挑战。
其次,一些新兴行为和技术,如人脸识别、无人机等,对个体的人格权和隐私权产生了新的侵犯,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问题研究》范文

《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问题研究》篇一个人信息之民法保护问题研究一、引言在信息技术与互联网高度发展的时代,个人信息的管理和保护成为了民法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
由于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个人信息面临着被滥用、泄露、交易的风险。
本篇论文将围绕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问题展开探讨,深入分析现行法律规定及存在问题,并探讨有效的解决方案。
二、个人信息在民法中的概念与特性1. 概念界定: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 特性:个人信息具有可识别性、可利用性、隐私性等特性,这些特性使得个人信息在法律上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保护价值。
三、现行法律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1. 宪法保障: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其中包括隐私权。
2. 民法规定: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加工和传输等行为进行了规范,对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3. 其他法律:如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四、个人信息民法保护存在的问题1. 立法不足:现行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存在立法空白,如对个人信息的定义不够明确,对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等。
2. 执法困难:由于技术手段的复杂性,执法机关在查处侵犯个人信息案件时面临诸多困难。
3. 权利救济不足:当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往往难以获得有效的权利救济。
五、完善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措施1. 完善立法:明确个人信息的定义和范围,制定更为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加大对侵犯个人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
2. 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机关的技术手段和执法能力,确保法律得到有效执行。
3. 增强公众意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个人信息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 建立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机构:设立独立的个人信息保护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传输等行为。
《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问题研究》范文

《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问题研究》篇一个人信息民法保护问题研究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个人信息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等各个领域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个人信息泄露、滥用等问题也随之产生,严重侵害了个人权益,也威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问题成为了一个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背景与意义在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不仅可能导致个人隐私被侵犯,还可能引发财产损失、名誉受损等严重后果。
因此,对个人信息进行民法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社会价值。
民法保护个人信息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当前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立法现状及不足当前,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
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的深入,现有的法律体系仍存在一些不足和漏洞。
例如,法律条文过于笼统,缺乏具体实施细则;执法力度不够,监管机制不完善等。
这些问题导致个人信息在民法保护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和挑战。
四、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实践探索为了解决个人信息民法保护存在的问题,学界和实务界进行了诸多实践探索。
一方面,通过加强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责任主体。
另一方面,加强执法力度,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此外,还通过技术手段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如采用加密技术、匿名化处理等措施。
这些实践探索为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五、完善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对策建议针对当前个人信息民法保护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更加具体、细化的法律法规,明确个人信息的定义、范围、收集、使用、保存等方面的规定。
2.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3. 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个人信息的监管和检查力度,确保个人信息的合法使用和安全保护。
隐私权民法保护研究论文

隐私权民法保护研究论文隐私权民法保护研究论文隐私权为现代社会中新兴的一种人格权利,它已经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但是也遭受着大量的侵害。
而为使人们对隐私权有一个全面的理解,真正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文重点对隐私权的民法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究和分析,并且又提出了一些健全隐私权的民法保护制度的有效对策。
希望可以为读者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借鉴。
一、概述自隐私权概念被提出之后,学者对此项内容的研究却从未停止过。
事实上,隐私权涉及到很多学科的知识,如:政治学、法理学、伦理学等,这样一来,不断扩展了隐私权内涵与功能,进而使得隐私权保护由单一国家发展到被多个国家所应用。
而建立隐私权保护制度的前提条件是需要对隐私权理论进行深入研究。
当前,大多数学者通过对国内外对隐私权立法保护的对比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进而探索出隐私权立法新趋势,找出当前国内隐私权保护存在的诸多不足问题,并且及时制定有效对策予以完善,这对我国建立完善的隐私权制度产生积极影响。
和国外相比较来说,我国对隐私权探究发展相对较晚。
在1987年之前,国内学者并未发表过关于隐私权的学术论文相关信息学术语言文言化的复古倾向--一个值得关注的语言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浅析“教学学术”视角下大学教师教学责任意识剖析传播学术中的“欧洲中心主义”——亚洲中从Ontology的译名之争看哲学术语的翻译原则试论新闻学学术规范研究的依据与路径论析大学教师教学与科研的学术责任中学的学术:一个亟待关注的话题试论学术嬗变中的教育创新环境法学的学术特色与贡献。
而在近几年来,国内学者对隐私权探究引起了足够的关注,并且又提出了诸多自己的观点。
通过研究分析,关于隐私权的界定,研究学者大多数都是由隐私权内容、功能、主体等多个方面开始着手的。
从以上内容可以得出,不同学者对隐私权的理解是大不相同的,而这些都是由不同方面对隐私权特性进行详细阐述,然而,学者对隐私权大部分都是通过描述或者是列举的方式对隐私权进行界定的,难以将隐私权的内容涵盖的更加全面,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范围过宽或者是过窄,例如:在“控制说”把隐私权规定为社会“基于宪法”基础上而确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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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对人身权的保护
—以隐私权与知情权为对象的分析
摘 要
隐私权与知情权是公民重要的权利内容,但是,隐私权与知情权在实现的过程中,可
能存在冲突,导致隐私权的实现侵犯他人知情权,而知情权的实现侵犯他人隐私权的问题。
本文研究针对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展开论述,在介绍两者的法律内涵与法律价值后。
从
知政权与官员隐私权、公众知情权与公众人物隐私权、个人信息知情权与普通公民隐私权
的冲突着手,对两者的冲突进行分析。
最后,从明确隐私权与知情权的界限,加强对隐私
权与知情权各自的法律保护,并妥善处理官员、公众人物隐私权与公民知情权关系,妥善
处理个人信息知情权与普通公民隐私权关系等角度,制定协调隐私权与知情权冲突的对策。
关键词:隐私权 知情权 冲突 协调
- 2 -
Abstract
Privacy and the right to information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rights of citizens, but the
privacy and the right to know in the course of implementation, there may be a conflict, leading to
the realization of infringement of the right to information privacy, and the realization of the right
to information privacy infringement issues . For this study conflict with the right of privacy to
start discussion, both in the legal connotation introduced after the legal value. Government and
officials of privacy, the public's right to know and the privacy of public figures, and ordinary
citizens the right to know personal information privacy conflict proceed from knowledge of both
conflict analysis. Finally, from the clear boundaries of privacy and the right to information, to
strengthen the legal protection of individual privacy and the right to know, and properly handle
the officials, public figures and citizens' right to know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rivacy, the right
to know the proper handling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and the privacy of ordinary citizens
relations point of view, privacy and the right to develop coordinated strategies of conflict.
Key words : Privacy, the right to information, conflict, coordination
- 3 -
目 录
摘 要 ................................................................... - 1 -
Abstract .................................................................. - 2 -
1 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基本概念及法律价值 (1)
1.1隐私权的内涵及法律价值 (1)
1.2知情权的内涵及法律价值 (1)
2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 (1)
2.1知政权与隐私权的冲突 (2)
2.2公民知情权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冲突 (2)
2.3个人信息知情权与普通公民隐私权的冲突 (3)
3隐私权与知情权协调的建议 (3)
3.1明确知情权与隐私权的界限 (4)
3.2加强对隐私权直接保护的立法 (4)
3.3明确对知情权的规定 (5)
3.4协调公众知情权与公众人物隐私权 (5)
3.5协调个人信息知情权与普通公民隐私权 (5)
3.6协调商业活动相关的隐私权与知情权 (6)
4总结 (7)
参考文献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