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个人数据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合集下载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研究》范文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研究》范文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上的传播与使用日益频繁,个人信息安全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大数据技术为各行各业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和价值,但同时也带来了个人信息泄露、滥用等风险。

因此,如何在大数据时代保护个人信息,确保其安全、合法地被使用,已成为法律领域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二、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特征与挑战1. 个人信息特征: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具有海量性、多样性、可分析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上更容易被收集、分析和利用。

2. 挑战: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利用变得更为便捷,但同时也带来了信息泄露、滥用等风险。

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标准和执行力度存在差异,也给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了挑战。

三、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必要性1. 维护公民隐私权:个人信息是公民隐私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个人信息是维护公民隐私权的重要手段。

2. 促进社会和谐:个人信息滥用可能导致社会信任危机,加强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 推动经济发展:在保护个人信息的同时,可以鼓励数据的有效利用和合理流通,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四、国内外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现状及比较1. 国内现状: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

2. 国外现状:一些发达国家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有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实践经验,如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3. 比较:虽然国内外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都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和实践经验,但由于法律体系、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差异,各国在具体实施上存在一定差异。

五、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策略与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确保其适应大数据时代的特点和需求。

2. 强化监管力度:加大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监管力度,确保个人信息的合法、安全使用。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探讨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问题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探讨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问题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探讨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问题在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和利用已经变得异常便捷,然而,与此同时,个人隐私权利的保护却面临着日益严峻的考验。

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在法律层面有效保护个人隐私权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问题展开探讨。

首先,个人隐私权的法律基础是什么?在我国,个人隐私权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的保护。

其中,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以任何方式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这为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提供了宪法基础。

此外,我国还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范围、信息主体的权利、信息处理者的义务等内容,为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其次,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保护面临的挑战是什么?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个人数据的采集和利用已经成为了商业和政府活动中的常态。

然而,个人数据的泄露、滥用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比如,一些互联网企业通过分析用户的浏览记录、购物习惯等个人信息,进行精准营销,这就可能侵犯用户的隐私权。

又如,一些政府部门在推行大数据治理时,可能会收集大量个人信息,如果这些信息泄露或被滥用,将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如何在大数据时代下有效保护个人隐私权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再次,如何在法律层面加强个人隐私保护?针对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建立健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

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个人信息的定义、保护范围、处理原则等内容,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其次,加强个人信息处理者的责任义务。

应当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必须遵守信息主体的知情同意原则,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个人信息处理者的监管。

如何保护个人数据隐私的法律措施和救济渠道

如何保护个人数据隐私的法律措施和救济渠道

如何保护个人数据隐私的法律措施和救济渠道个人数据隐私在互联网时代变得尤为重要,因此保护个人数据隐私的法律措施和救济渠道也日益受到关注和重视。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如何保护个人数据隐私,并介绍相关的救济渠道。

一、个人数据隐私的法律措施1.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保护个人数据隐私的重要法律依据。

该法规定了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使用和保护的规范,要求信息处理者必须获得个人的明示同意,并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

2.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对保护个人数据隐私也有相关规定。

该法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加密技术、安全防护措施等,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

同时,该法也规定了对侵犯个人数据隐私行为的惩罚措施。

3.个人数据保护协议个人数据保护协议是保护个人数据隐私的重要工具之一。

在个人数据交互过程中,用户可以与数据处理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个人数据隐私的安全。

二、个人数据隐私的救济渠道1.投诉与举报对于个人数据隐私泄露或侵权行为,个人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监管部门将会对相关投诉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2.司法途径个人可以选择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个人数据隐私权。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行为的停止、赔偿损失等。

同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提供法律支持。

3.行业自律组织在一些行业中,有设立了相关的自律组织,负责监督行业内企业的个人数据隐私保护,如互联网协会、保险行业协会等。

个人可以向这些组织投诉,要求介入处理。

个人数据隐私是每个人的重要权利,保护个人数据隐私需要法律的支持和救济渠道的保障。

在互联网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意识地保护自己的个人数据隐私,同时也应该积极提倡和参与个人数据隐私的维权。

只有通过法律的规范和救济渠道的有效运作,才能更好地保护个人数据隐私的安全。

浅析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浅析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浅析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们通过网络购物、社交、工作、学习,享受着前所未有的便利。

然而,网络的普及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其中隐私权的保护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焦点。

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内涵与特点发生了显著变化。

传统意义上的隐私权主要指个人生活安宁、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知悉、侵扰等。

但在网络环境中,隐私权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仅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还涵盖了个人在网络上的活动轨迹、浏览记录、消费习惯、社交关系等。

网络环境下隐私权具有易受侵犯性。

网络的开放性和互联性使得个人信息能够被轻易获取和传播。

不法分子可以通过黑客技术入侵数据库,窃取大量用户的隐私信息;一些网站和应用程序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收集个人数据,用于商业目的;甚至一些网络服务提供商也可能会泄露用户的隐私。

此外,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损害后果更为严重。

一旦个人隐私在网络上被泄露,其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往往超乎想象。

这可能导致个人遭受骚扰、诈骗,名誉受损,甚至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而且,由于网络信息的长期留存性,隐私泄露的影响往往是持久的,难以消除。

目前,我国在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也对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进行了规范。

然而,现有的法律保护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较为原则性,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和标准,导致在实际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其次,对于新型的网络隐私侵权行为,法律的规定还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例如,对于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算法中的隐私侵权问题,法律尚未给出明确的界定和规范。

再者,网络隐私侵权的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顺畅,导致对网络隐私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不足。

大数据时代的个人数据隐私权保护

大数据时代的个人数据隐私权保护

大数据时代的个人数据隐私权保护引言概述: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个人数据的收集和使用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然而,个人数据的隐私权保护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探讨大数据时代的个人数据隐私权保护问题。

一、个人数据的定义和分类1.1 个人数据的定义:个人数据是指与个人身份相关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信息、健康信息、消费行为等。

1.2 个人数据的分类:个人数据可以分为基本数据和衍生数据。

基本数据指直接与个人身份相关的数据,如姓名、地址等;衍生数据则是通过对基本数据的分析和处理得到的数据,如个人偏好、行为模式等。

二、个人数据的收集和使用2.1 个人数据的收集:个人数据的收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包括用户自愿提供、第三方数据交易、数据挖掘等。

2.2 个人数据的使用:个人数据的使用可以用于多个方面,如商业目的、科学研究、社会管理等。

然而,个人数据的使用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并获得个人的明确同意。

三、个人数据隐私权的保护3.1 法律法规保护:各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个人数据隐私权,如欧洲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美国的《个人信息保护与电子文件法》等。

3.2 技术手段保护:技术手段可以对个人数据进行加密、脱敏、匿名化等处理,以保护个人数据的隐私性。

3.3 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个人在使用互联网和移动应用时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随意泄露个人敏感信息,注意个人数据的安全。

四、个人数据隐私权保护的挑战与展望4.1 数据滥用的风险:个人数据的滥用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泄露、个人权益受损等问题。

4.2 数据安全的挑战:个人数据的安全问题是个人数据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挑战,如黑客攻击、数据泄露等。

4.3 数据保护的法律法规更新:随着科技的发展,个人数据保护的法律法规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大数据时代的需求。

总结:在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的隐私权保护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通过加强法律法规保护、技术手段保护以及个人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可以有效保护个人数据的隐私权。

个人数据权利的法律保护

个人数据权利的法律保护

个人数据权利的法律保护个人数据权利的法律保护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个人数据的使用和保护问题愈发引人关注。

在数字化时代,人们不可避免地需要与各种个人数据打交道,例如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信用卡信息等等。

而随之而来的是个人数据泄露、滥用和侵犯风险的增加。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保护个人数据的权利成为了一项紧迫的法律任务。

首先,个人数据权利的保护是每个公民应享有的基本权利。

隐私权作为个人数据保护的核心,是指每个人对于自己的个人信息不受非法干涉的权利。

它包括在信息收集、存储、处理和传输过程中,对数据的控制权、知情权和同意权。

基于这一权利,每个人都应有权利知道自己的数据是如何被使用,有权利决定是否同意使用,并有权利要求删除或更正不准确的数据。

然而,个人数据权利的保护并非易事。

首先,个人数据的获取方式十分复杂。

个人数据既能够主动提供,也能够被他人收集。

当个人自愿提供的时候,他们通常没有意识到他们可能也在失去个人数据的控制权。

另一方面,个人数据的收集和使用往往是不透明的。

许多公司和组织对个人数据收集的目的和方式隐瞒不明,导致个人难以了解和掌控自己的数据。

其次,技术和法律的滞后也给个人数据权利的保护带来了挑战。

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兴起,个人数据的价值越来越高。

同时,新兴技术的不断涌现给个人数据保护带来了新的风险,比如人脸识别技术的滥用。

与此同时,由于法律和监管的滞后,个人数据权利的保护显得力不从心。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国纷纷出台了个人数据保护的相关法律和政策。

例如,欧盟颁布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旨在加强个人数据的保护,规范数据的使用和流动,并授予个人更多的控制权。

GDPR要求个人数据的处理必须透明明确,个体需要明确授权数据使用。

同时,在数据的交互和传输方面,GDPR加强了对数据传输的审查和审批,以加强对个人数据流动的监管。

GDPR的实施不仅推动了全球个人数据保护立法的发展,更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了指导和借鉴。

个人数据隐私保护的法律责任与追责机制

个人数据隐私保护的法律责任与追责机制

个人数据隐私保护的法律责任与追责机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数据科技的不断突破,个人数据隐私保护备受人们关注。

在这个信息化时代,个人数据的泄露和滥用问题正日益严重化。

为保护个人数据隐私权,法律责任与追责机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法律责任和追责机制两个方面展开论述,并探讨如何加强个人数据隐私保护。

一、法律责任个人数据隐私保护的法律责任是保障个人数据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对泄露和滥用行为给予法律制裁,以起到警示和约束的作用。

1. 法律保护个人数据隐私权个人数据隐私权受到多部法律的保护,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个人的姓名、肖像、隐私、名誉受法律保护”。

此外,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个人数据的收集、使用、加工、存储、传输等行为需要取得明确的合法授权。

2. 法律责任的适用对于个人数据隐私泄露和滥用行为,法律责任的适用应当具体明确,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的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制裁。

示例如下:(1)个人信息诈骗:对盗取、虚构、出售个人信息并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2)侵害个人数据安全:对于违规收集、存储、传输和使用个人数据等行为,应根据违法程度,采取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不同的行政处罚措施。

(3)民事赔偿责任:个人数据泄露给个人带来损失的,可以向侵权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取经济赔偿并要求停止侵害。

3. 跨境数据流向的法律责任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发展,跨境数据流向也越来越频繁。

在个人数据隐私保护中,对于涉及跨境数据流向的问题,应当制定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

通过国际法律协议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加强对跨境数据流向的监管力度,并制定违规行为的规定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追责机制除了法律责任,追责机制在个人数据隐私保护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可以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个人数据隐私保护的效果。

1. 政府监管与执法政府部门在个人数据隐私保护中起到了重要的监管和执法作用。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研究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研究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研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获取和使用信息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必要部分,但也有可能遭受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为此,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来保护个人信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本文将探讨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关键点及其背后的案例。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来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私密性,以保护公民权利和利益。

在此,我们来看看几个常见的法律要点:1.保护个人隐私权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任何机构或个人都不得窃取、泄露他人的个人信息,以保护个人隐私权。

2.规定信息收集、使用、存储、销毁须依法进行在法律的规定下,任何机构必须依法进行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和销毁,必须遵循信息保密原则,以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私密性。

3.规定信息的安全保护措施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了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加密技术、网络安全防范技术、身份认证技术等措施,以提高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个人信息保护的案例1. Facebook个人信息泄露事件Facebook是全球最大的社交网络之一,涉及用户数量众多,在隐私保护方面极为重要。

2018年,Facebook因泄漏8700万用户数据而被曝光,Facebook因此受到了严厉的批评。

这次事件引起了全球的关注,反思了社交网络对个人隐私的保护。

2. 苹果公司的加密技术苹果公司对用户信息的加密技术成为了业界标杆,他们声称只有用户自己才能访问信息,而且通常无需操心这类问题。

2016年,美国联邦调查局要求苹果公司解密一位恐怖分子的手机,然而苹果公司不仅没有解密手机,而且在加密之后不再支持解密操作。

这种加密技术的保护方式得到了业界的广泛认可,为用户信息保护树立了标杆。

3. 法国申请法院命令谷歌删除个人信息的事件2019年1月,法国最高法院驳回了谷歌公司的上诉,批准了谷歌删除欧盟内外所有的个人信息的命令。

谷歌公司因违反了欧盟的数据保护法规,被要求彻底删除与欧盟内外居民有关的所有信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个人数据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 09-09-30 08:29:00 ] 作者:易艳陈文
涛编辑:studa090420
摘要: 为体现现代文明社会对人的尊严和人权的保护,尽快实现用法律的方式保护个人数据隐私权,确立保护个人数据隐私权的法律原则,界定对个人数据隐私权侵犯的构成要件显得极为必要。

关键词: 个人数据隐私权法律保护原则构成要件一、对个人数据隐私权的保护应尽早纳入法制轨道一般来说,个人私事的发生与个人空间的占有都是有形的,但是,在个人空间中发生的个人私事却会生成无形的个人数据。

在信息时代,个人数据扩散的最大威胁来自于对信息技术的滥用与网络道德的败坏。

个人数据一旦进入国际互联网,就有可能在全球范围内广为传播,且无拘无束地被下载、复制。

因此,随着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发展,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对信息安全的保护,并根据网络传输的特点将个人信息称为个人数据。

完整法律意义上的个人数据隐私权应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保证公民的个人数据隐私权不受他人侵犯;二是个人数据隐私权受到侵害时可求助法律保护。

在一个文明民主的国度里,每个公民都有防止个人数据被非法扩散的权利。

个人数据隐私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公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有对其思维和行为所生成的个人数据具有无可争辩的所有权,国家应保护其个人数据处于秘密状态。

另外,根据私权可以放弃的原则,公民对个人数据是否加以保护以及是否允许特定主体使用,只要其具有行为能力就可以自主决定。

个人数据隐私权是传统隐私权在现代信息社会的延伸,由传统隐私权“独自享有的权利”发展为“控制有关自己私人资料的权利”。

这一观念变化源于上世纪60 年代以后,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现代化,我们的信息网络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能够使得远距离在实时状态下为零,信息的收集、加工、传输可以在隐蔽状态下悄无声息地进行,个人数据被非法利用的危险时刻存在。

为了体现现代文明社会对人的尊严和人权的保护。

我国用法律保护个人数据隐私权已刻不容缓。

第一,人类逐步摆脱物质贫困,步入不再因物质条件的贫乏而影响其生存的时代,从而会将更多的注意力转向对精神生活的追求及对自我人格的关注。

从工业革命的完成到电子时代的到来,人们普遍感到“天下真小”,大千世界有时竟找不到一处安宁的容身之地。

物质文明越发达,人们对精神文明的追求愈高,也就愈感到个人隐私不容侵犯,愈感到保护个人隐私的重要。

第二,科学技术的发展本身具有盲目性,它不可能自发地沿着为社会绝大多数人造福的方向发展;相反,科技在有些方面被不当利用,如果没有高度理性的价值评判标准加以约束、限制或取缔,那么可能带来重大的危害。

信息技术及其产品的不当利用则对公民的隐私构成严重威胁。

强化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限制某些监控和间谍产品的研制及利用,可为这一领域提供一个具有更高层次意义的价值评判标准,避免科技在这方面的畸形发展及其产品的不当利用危害人类自身。

正因为如此,对个人数据隐私权的保护应尽早纳入法制轨道。

二、个人数据隐私权法律保护原则隐私权理论诞生于19 世纪下半叶,涉及隐私权的法律制度始于19 世纪与
20 世纪之交,这一历史现象与作为社会第一生产力的科技的发展密切相关。

当今中国,随着计算机的日渐普及和信息处理传播技术的快速发展,个人数据资料
已被愈来愈广泛地收集和使用,各行各业内部和跨地区、跨国界的私人数据交换也正在加速进行。

数据隐私权的核心问题,就是数据主体依法行使控制、保护私人资料权,约束数据使用者侵权行为的根本依据。

所以,对于个人数据隐私权的保护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个人数据为生成主体所有的原则。

对于个人数据的主体《, 欧盟数据保护规章》规定为“自然人”,英国的《数据保护法》规定为“活着的人”。

个人数据主体指的是个人信息被作为数据加以收集的自然人,而不是该数据的用户。

数据用户是指合法地收集、有限度地控制、使用有关数据的个人或组织。

明确个人数据主体是生成该数据的自然人是保护个人数据的必要前提。

也许少量的个人数据被收集、输入数据库对用户而言并没有太大的价值,但是,一旦数据库所容纳的数据超过一定量之后,数据的价值就越来越大。

数据用户不经数据主体同意,在整体上使用个人数据是允许的,但未经主体许可披露个人数据是禁止的。

这是因为数据用户对个人数据的控制权、使用权仅限于合同约定的范围,个人数据为数据用户控制、使用时,并不意味者主体放弃对该数据的所有权。

2. 正确搜集原则。

搜集个人数据必须取得数据主体的同意;数据使用者必须以合法、公正、正确的手段搜集数据,不得采用任何欺骗、盗窃或其他非法手段;搜集的数据必须准确、完整、不过时;搜集的目的、动机必须合法、明确、具体。

我国目前还没有收集个人数据的登记批准制度,这是法律的一个空白点,应尽早填补。

英国在1984 年《数据保护法》第5 条规定:只有经过登记被批准为数据使用人(或数据使用人兼计算机处理中心) 之后,该人才有权持有个人数据。

值得庆幸的是《, 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为保护个人数据不受侵犯提供了法律武器。

数据用户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或非法人团体,未经事先登记批准擅自收集个人数据是不能允许的。

即使经过合法批准的个人数据调查,也应当事先公开调查目的,禁止以诱骗、强迫等手段取得个人数据。

3. 正确保管、使用原则。

持有他人数据应该是合法的,必须具备完备的程序;对个人数据必须采取完全保障措施,防止数据的遗失、被破坏和篡改;对于研究、计划、统计需要处理个人数据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谨防侵犯数据主体的人格权;未经数据主体的同意,使用数据不得超过搜集目的所规定的范围;数据使用者不得任意向他人透露个人数据。

使用数据就本质而言,是披露和公开个人数据的过程;而披露和公开他人的个人数据,又是最容易造成他人隐私权受侵害的行为。

任何人未经数据主体许可,以明示或隐含的方式披露个人数据都是非法的。

这是因为,即使采取不指明的方式,个人数据所反映的信息在特定的条件下,人们经猜测就可以识别数据主体。

例如以每次模拟考试的成绩对学生进行分班,这从法律意义上讲,侵犯了考生的隐私权,实际上是用隐蔽的方式让公众对其识别。

当今商业机构依据信息效益递增的规律愈来愈重视掌握个人数据,当掌握的信息达到一定程度后,就会产生效益。

有的商家无视消费者的隐私权,通过各种途径搜集个人数据,并将它扩大使用。

当消费者填写了商品保修卡后,其他商品的宣传单和订购单纷至沓来。

显然,消费者的个人数据(姓名、住址等) 已经被泄密或被移作他用。

从法律意义上讲,当消费者为特定用途、向特定对象提供个人数据时,只要数据用户接受这一数据,就是承诺了数据提供者的约定,数据用户只有在约定范围内使用该数据的权利。

否则,就是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

三、侵犯个人数据隐私权的构成要件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能够使得远距离在实时状态下为零,信息的收集、加工、传输可以在隐蔽状态下悄无声息地进行,个人数据被非法利用的危险时刻存在。

公民的个人数据隐私权侵权现象层出不穷,从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来看,我国虽然在宪法、刑法、民法、民
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中对公民的隐私权做了具体规定,但是究竟什么样的行为属于侵犯个人数据隐私权的行为,对这种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未作界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原则,侵犯个人数据隐私权的构成要件可作如下界定:1. 造成了损害事实。

也就是说,个人数据隐私权被侵害的直接损害是当事人心理上的不安定和精神利益的损失,间接损害是因个人数据的公开而阻碍了当事人在正常情况下应当得到的利益以及当事人为消除这种损害而损失的利益。

2. 损害事实是侵害人的行为所导致。

即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3. 侵害行为未经合法授权。

即加害行为未经法律、当事人授权,或经授权后的越权或权利滥用行为。

4. 侵害人的行为存在故意或过失。

5. 侵害人有责任能力。

以上五个要件是从侵权的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侵权人的行为能力、损害后果等角度分析的。

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整体。

在明确了这些要件之后,我们觉得有关个人数据隐私权的主体、客体需作一个说明。

个人数据隐私权的主体始终是隐私所指向的权利原始本人。

网络经营者收集了大量的个人数据,却不是隐私权的主体,无权对用户的个人数据进行支配。

他们对个人数据的处理来自于权利人对权利的让渡,不得超越权力许可行使的范围。

个人数据隐私权的客体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

私人信息即当事人姓名、生日、婚姻状况、教育程度、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信用卡号码、收入状况等。

对公民的个人数据进行法律保护,其实质是在确保国家和公共利益的原则下,赋予公民对个人数据传播的控制权。

然而,我国对个人数据还没有专门的法律予以保护。

借鉴国外的立法,及早出台保护个人数据的有关法律,应该说,这在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中,是一个急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