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民法典对个人隐私的规定

民法典对个人隐私的规定个人隐私是指个人私生活、个人信息和个人财产等事项,这些事项是个人自主权的重要体现。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个人隐私的重视程度也日益提高。
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在《民法典》中设置了多项规定,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介绍。
一、个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在《民法典》中,个人隐私权属于个人权利,由法律保护。
第二十二条规定:“民事权利的保护应当尊重和保障人的人格尊严和自主权”。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不可侵犯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
”通过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对个人的隐私权非常重视,将其列为不可侵犯的人格权之一。
二、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是指可以识别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个人信息的泄露、盗用等问题越来越普遍,为此,《民法典》对个人信息进行了专门的保护。
第一百零七十五条规定:“个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经个人同意或者法律规定。
未经个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
”此外,第一百零七十六条还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
”这些规定为个人信息的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三、个人财产保护个人财产也是个人权利的一部分,是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个人财产安全面临着不同形式的挑战和威胁。
为了保护公民的个人财产权益,《民法典》对个人财产保护作出了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民因自己的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应当承担侵害责任。
没有过失或者过失责任已经减轻的,不需要承担侵害责任。
”同时,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侵入或者非法搜索。
”以上规定保障了公民的个人财产权益,让每个人都能够在合法的范围内享有自己的财产。
法律案件隐私权的保护(3篇)

第1篇一、引言隐私权是现代社会中的一项基本人权,它关系到个人的尊严、自由和安全。
在法律案件中,隐私权的保护尤为重要。
一方面,法律案件涉及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如家庭背景、健康状况、财产状况等;另一方面,法律案件的处理过程也可能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
因此,如何在法律案件中保护隐私权,成为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法律案件隐私权的内涵隐私权是指个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身体、住所等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
在法律案件中,隐私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个人信息隐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 身体隐私:包括个人生理、心理状况、健康状况等。
3. 住所隐私:包括个人住所的地理位置、面积、装修情况等。
4. 行为隐私:包括个人生活、工作、社交等行为。
5. 知识产权隐私:包括个人创作的作品、发明、技术等。
三、法律案件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及问题1. 现状近年来,我国在法律案件中保护隐私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定。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明确了法律案件中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和标准。
2. 问题尽管我国在法律案件中保护隐私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隐私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对隐私权进行了规定,但涉及隐私权的法律条文较为分散,缺乏系统性。
(2)司法实践中,隐私权保护的力度不够。
一些法官、检察官在处理案件时,对隐私权的保护重视不够,导致隐私权被侵犯的情况时有发生。
(3)隐私权保护意识不足。
部分当事人对隐私权的认识不够,在诉讼过程中未能有效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四、法律案件隐私权保护的建议1. 完善隐私权保护的法律体系(1)制定一部专门的隐私权保护法,明确隐私权的内涵、范围、保护措施等。
个人隐私权受法律护案例(3篇)

第1篇在现代社会,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个人隐私权问题日益凸显。
隐私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关系到个人的尊严、自由和安全。
我国法律对个人隐私权给予了高度重视,并通过一系列案例展现了法律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案例为切入点,分析个人隐私权受法律保护的实例。
一、案例背景2018年,某市市民李某在一家知名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智能手表。
在使用过程中,李某发现该手表具有定位功能,可以实时追踪其行踪。
李某认为自己的个人隐私受到了侵犯,遂将商家和手表制造商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二、案件审理过程1. 立案审查李某提交了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经审查认为李某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遂受理了此案。
2. 证据交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提供了购买手表的发票、与商家的沟通记录以及手表的定位功能截图等证据,证明其个人隐私受到了侵犯。
3. 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商家和手表制造商辩称,手表的定位功能是正常的使用功能,用户在购买时已经知情,且李某在购买前并未表示反对。
因此,他们认为李某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
4.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隐私权受到了侵犯,被告商家和手表制造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李某精神损失费5000元。
三、案例分析1. 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本案中,李某的隐私权受到了侵犯,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也对个人隐私权给予了明确的法律保护。
2. 侵权行为的认定在本案中,被告商家和手表制造商的侵权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未经李某同意,收集、使用其个人隐私信息;(2)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李某的个人信息安全;(3)未向李某充分说明其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目的和范围。
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解读

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解读个人隐私是每个人都应当享有的基本权益,而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则为个人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和保护。
本文将对保护个人隐私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
一、宪法的保障中国宪法是我国最高法律法规,保障了个人的隐私权。
根据宪法第38条以及第40条的规定,个人有权享有隐私,并且法律保护隐私的不侵犯。
二、刑法中的隐私保护刑法是保护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在其中也有相关的条款保护个人隐私。
1. 刑法第253条规定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侵入他人使用住所权益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这一条款保障了每个人的住所安全和私密性。
2. 刑法第245条规定了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
未经允许获取、出售、提供个人隐私信息,或者非法获取、泄露、篡改个人电脑信息等行为都属于犯罪。
这一条款保护了个人的信息安全和隐私。
三、网络信息安全法对个人隐私的保护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网络信息安全,我国于201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1. 网络信息安全法第41条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应当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网络运营者必须经过用户同意或者法律规定,才能采集、使用或者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
这一条款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必须尊重用户的隐私,并且对于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有一系列的限制和要求。
2. 网络信息安全法第43条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
网络运营者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丢失或者被盗用。
这一条款要求网络运营者对个人信息进行严格的保护和管理,确保用户的隐私安全。
四、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除了网络信息安全法外,我国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该法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专门针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保护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
1. 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了对于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也要经过明确的目的范围限制和用户的同意。
个人隐私权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个人隐私权是指个人享有的对其个人信息、私人生活以及个人身份的自主保护权利。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个人隐私权日益受到重视。
我国法律体系对个人隐私权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宪法、民法、刑法、网络安全法等多个法律文件中。
本文将对我国个人隐私权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一、宪法层面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最高的法律,对个人隐私权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这些规定为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提供了宪法依据。
二、民法层面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的基础,对个人隐私权进行了详细规定。
第一编总则:第一百一十条:民事主体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二编人身权:第九百九十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过度处理个人信息,并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其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损毁、篡改等。
第九百九十一条: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九百九十二条: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侵害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三、刑法层面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进行了刑事处罚的规定。
第二百五十三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隐私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对其个人信息、私生活、名誉、荣誉等不受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个人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我国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保障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本文将从隐私权的定义、法律依据、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隐私权的定义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对其个人信息、私生活、名誉、荣誉等不受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
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 个人信息保护权:公民有权对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他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收集、使用、泄露。
2. 私生活保护权:公民有权对自己的生活、工作、社交等私生活领域进行保密,他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非法侵扰。
3. 名誉权保护权:公民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他人不得捏造事实、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损害其名誉。
4. 荣誉权保护权:公民有权维护自己的荣誉,他人不得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损害其荣誉。
三、隐私权的法律依据1. 宪法:我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 侵权责任法: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个人信息保护法: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存储、传输、公开等环节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和保护义务。
4. 网络安全法:我国《网络安全法》对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和责任。
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也涉及隐私权的保护。
四、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责任1. 民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如何保护个人隐私权和信息安全的法律措施

如何保护个人隐私权和信息安全的法律措施在数字化时代,个人隐私权和信息安全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权和信息安全,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法律措施。
在本文中,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法律措施,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一、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隐私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各国都有相应的法律来保护隐私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隐私权保护法律措施。
1. 数据保护法数据保护法是保护个人数据隐私的重要法律。
该法律规定了个人数据的收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的规范,以确保个人数据不被滥用或非法获取。
2. 隐私保护法隐私保护法是保护个人通信和个人信息不受非法侵入的法律。
它规定了在没有个人同意的情况下,禁止他人获取个人通信和信息的权利。
3. 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是规范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和披露的法律。
该法律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和规则,要求组织和企业妥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二、信息安全的法律措施信息安全是保护个人和组织敏感信息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信息安全法律措施。
1. 信息安全法信息安全法是为了保护国家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而制定的法律。
它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和个人的安全责任,要求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 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是为了保护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它规定了互联网用户的权利和义务,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加强网络安全保护。
3. 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是为了保护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和权益而制定的法律。
它规定了电子商务交易的规范和保护措施,提供了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的法律依据。
三、个人隐私权和信息安全的保护建议除了法律措施,个人也需要采取措施来保护自己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以下是一些建议。
1. 增强密码安全性:使用强密码,并定期更改密码,避免使用相同的密码。
2. 谨慎公开个人信息:避免在公共网络上公开过多的个人信息,特别是敏感信息。
3. 小心使用社交媒体:谨慎公开个人照片和生活细节,设置隐私选项,避免不必要的信息泄漏。
民法典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与侵权法规定

民法典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与侵权法规定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个人信息的广泛传播和利用,个人隐私保护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
为了保护市民的个人隐私权益,我国于2021年正式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该法典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和侵权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建立健全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和法律机制。
本文将探讨民法典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与侵权法规定,以期加深对此的认识与理解。
一、个人隐私权的确立与保护在民法典中,个人隐私权被视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格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尊重。
《民法典》第111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按照法律规定自主选择个人信息的权利,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
”这一规定为个人隐私的保护确立了明确的法律基础和法律保障。
为了切实保护个人隐私的合法权益,《民法典》对违反个人隐私权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禁止和追责规定。
对于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的行为,《民法典》第113条规定:“他人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应当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消除影响,项目区拟制定‘土地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此次征收涉及的法律责任扩大不仅限于距离‘三权分设’只需继续深化。
悔过自新”,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对于违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还可以根据情节严重性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公民在发现个人隐私权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请求采取保护措施,制止和排除侵权行为。
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扣押、封存、勒令支付保证金等措施,防止继续侵害个人隐私权。
这一规定的出台,进一步保障了公民的个人隐私权益。
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机制建设《民法典》的实施加强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机制建设。
根据该法典的规定,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加工和传输必须遵守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
未经个人同意,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和传输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主体:法律规定了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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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摘要】随着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的迅速普及与发展在带给人们各种便捷服务的同时,侵犯个人网络隐私权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并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
因此强化对个人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已成为我国社会网络立法的当务之急。
本文根据侵犯个人网络隐私权常见的表现形式及其结合我国当前现状,提出了个人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网络;个人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
一、什么是个人网络隐私权
个人网络隐私权主要指“公民在网上享有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公开和利用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与个人有关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实、图像以及毁损的意见等。
”〔1〕个人数据信息、私人生活安宁、私人活动与私人领域包括:(1)任何个人和单位在收集他人数据之前,必须向资料的拥有者进行及时准确的告知。
(2)数据资料的主体享有是否进行信息披露的决定权,有权阻止任何未经许可的资料收集和使用行为。
(3)资料的收集使用者必须保证所收集的信息准确无误,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数据主体有权要求资料的收集使用者提供有关联系信息,有权浏览自己被收集的信息资料并要求使用者提供副本。
(5)数据主体有权对收集的个人资料进行必要的更新和修改,并有权以其他方式利用这部分信息资料。
(6)未经数据主体许可,资料收集者不得“擅自通过因特
网站进入他人的网页,将特定的他人隐私公之于众,或擅自向其他人发送e-mail的方式张扬特定他人的隐私”。
〔2〕
二、侵犯个人网络隐私权的常见表现形式
(1)个人的侵权表现。
未经授权在网络上宣扬、公开、传播或转让他人或自己和他人之间的隐私;未经授权截取、复制他人正在传递的电子信息;未经授权打开他人的电子邮箱或进入私人网上信息领域收集、窃取他人信息资料。
(2)网络经营者的侵权表现。
某些网络经营者把用户的电子邮件转移或关闭,以不合理的用途或目的保存或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对他人发表在网站上较明显的公开宣扬他人隐私的言论;未经调查核实或用户许可,擅自篡改个人信息或披露错误信息;未经用户许可,将获取的信息提供给中介机构、广告公司、经销商等用来谋利,造成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公开或传播。
(3)商业公司的侵权表现。
某些专门从事网上调查业务的商业公司使用具有跟踪功能的cookie工具,浏览、定时跟踪、记录用户访问的站点,下载、复制用户网上活动的内容,收集用户个人信息资料,并将用户的个人信息资料转让、出卖给其他公司以谋利。
(4)软硬件设备供应商的侵权表现。
个别软硬件厂商在自己生产、销售的产品中设计了手机用户信息资料功能,致使用户隐私权受到不法侵害。
(5)黑客的攻击。
黑客通过非侵权的登陆攻击他人计算机系统,窃取网络用户的私人信息,从而引发了个人数据隐私权保护的法律问题。
其侵权行为表现在:破坏他人通信内容的安全、个人数据资料的安全、个人生活的安宁。
〔3〕
三、我国个人网络隐私权保护现状
我国对隐私权保护至今未有专门立法,相关规定主要散见于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律规定。
《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这一规定是对隐私权的重要内容私生活安宁的直接确认与保护。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究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这一规定既包括对通信自由的保护,也包括对通信秘密的保护,后者属于隐私权的范畴。
(2)民法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未直接规定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为弥补这一缺憾,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形式损坏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为为侵害公民名誉行为。
”仅列举了宣扬隐私为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保护范围明显过窄。
(3)刑法、诉讼法及其他法律规定。
《刑法》对非法搜查或侵入他人住宅,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和非法生产、销售、非法使用窃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等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
〔4〕
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商业银行法》、《律师法》等也对隐
私权的保护作出了一定保护的规定。
〔5〕
虽然以上这些法律法规对隐私权进行了保护,但目前这种立法状况存在极大的缺陷,不符合隐私权保护的需要,更不要说是个人网络隐私权了。
首先,宪法、民法等未将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予以明确规定。
宪法只原则性地规定了公民的住宅和通信秘密不受非法侵犯,且司法部门还可依法定程序对公司的通信秘密加以限制,导致了通信秘密权利的局限性。
民法通则也没有将隐私权确立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
当公民隐私权遭受侵害时,难以直接以隐私权受到侵害为由寻求司法救济。
〔6〕
其次,保护公民隐私权的法律缺乏统一性。
我国对公民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规范散见于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律及各种司法局解释和一些行政法规中,针对某些侵害隐私权的行为,缺乏明确具体的制裁措施。
最后,立法滞后于时代,网络隐私权保护无法可循。
我国现有法律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仅限于相当狭隘的领域,而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个人隐私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特别是网络隐私权的出现。
现存立法无法对网络隐私权进行及时有效的规范。
四、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完善
(1)民法的改进。
在世界各国的民法中,隐私权是一项重要的人格权,目前我国正在制定《民法典》,建议在其中建立较为完善的隐私权保护制度。
其一,在人身权制度中进一步突出有关人格权的规定,并对几种主要人格权(包括隐私权、人身自由权)分别作出规定。
相关条文可以表述为:“公民的隐私权、人身自由权受到法律保护,任意或者不法侵害他人隐私权、人身自由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的隐私权是指公民对其私人信息资料与私生活安宁保障的权利。
”其二,在侵权民事责任中增加相关条文规定侵害公民个人隐私权的民事责任。
建议条文如下:“任意或者不法侵害公民的隐私权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7〕
(2)刑法、诉讼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改进
首先,刑法中应规定“侵犯隐私权罪”。
世界上许多国家如法国、德国和奥地利等在刑法中制定了“侵犯隐私权罪”,这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的立法倾向。
我国刑法中只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和“侵犯通信秘密罪”两项侵犯隐私权的罪名,有必要增设“侵犯隐私权罪”。
〔8〕
其次,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以适应信息化社会的需要。
该法应当对收集、储存、传输、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过程中涉及公民隐私权的问题加以规定,并规定相应的民事责任。
再次,行政法应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和司法权力时可能会收集到一些与当事人密切相关的
个人隐私材料,这就要求他们必须严格执法和严守纪律,如导致侵权,有关国家机关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直接侵权人也应依法承担
行政责任。
个人网络隐私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理应作为公民独立人格权的组成部分,成为法律保护的对象。
我国应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保护网络隐私权的相关立法,并立足于我国的实际情况,更好地开展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工作。
参考文献:
[1]殷丽娟。
专家谈履行网上合同及保护网上合同及保护网上隐私权[n]检察日报,2005年11月26日。
[2]屈学武。
因特网上的犯罪及其限制[j]法学研究,2000年4月。
[3]刘可少、孙霄鹰。
浅析黑客行为对个人计算机数据隐私权的影响[n]中国律师报,2006年11月17日。
[4]见《民事诉讼法》第66条、第120条,《刑事诉讼法》第152条。
[5]见《人民警察法》第22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商业银行法》第29条、《律师法》第33条。
[6]参见王利明主编:《人格权法新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6月版,第125页。
[7]张新宝著:《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群众出版社1997年4月版,第86页。
[8]黄贤宏:《略论我国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载《法治与社会发展》200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