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及完善
2024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

2024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征收的一种重要税种,对于公平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公平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旧有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已经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因此,2024年需要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全面改革,以更好地适应发展需求、促进可持续发展和保障社会公平。
一、问题与现状分析1.1 高收入人群税负过重当前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7个档次,最高税率达到45%,高收入人群税负过重。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收入人群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并且存在着税收优惠政策被滥用的问题。
1.2 低收入人群税负过轻与高收入人群相反,低收入人群税负过轻。
这不仅无法促使低收入人群更加积极地工作和创造财富,还会加剧贫富差距,影响社会公平。
1.3 税收征管水平待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有待提高。
存在一些个人所得税逃税和避税行为,这导致了税基缩小和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二、改革目标和原则2.1 政府财政收入稳定改革的首要目标是确保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改革应确保在增加公平的同时,不会对财政收入造成不可逆的冲击。
2.2 个人税负合理分配改革应着重解决税负过重和税负过轻的问题,通过合理调整税率结构,实现个人所得税负的合理分配。
要确保高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的税负相对平衡,促使各个收入阶层更加公平地分担税收负担。
2.3 促进创业和创新改革应积极促进创业和创新。
应减少对新兴产业和高技术行业的税收规制,鼓励更多的人们积极投身到创业和创新中来。
这有利于培育新动能、推动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
2.4 加强税收征管改革应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纳税行为,减少逃税和避税行为。
通过提高征管水平,使个人所得税征收更加公平、高效和透明。
三、改革措施3.1 调整税率结构首先,应调整税率结构,降低税负过重的问题。
具体方案为:(1)降低高收入人群税率:将最高税率从45%下调至40%。
这将减轻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压力,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过高
对策: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逐步推进纳税制度的改革。
在税率降低的同时,可以通
过推出不同的税率段位和不同的税率层次,实现个人所得税的分级计征,从而更加公平和
合理地收取税款。
二、征管机制不健全
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机制是确保征税公平和效率的基础,然而现状存在着征管机制不规范、执法不严格等问题。
例如,个人所得税缴纳的信息不够完备,纳税人不诚实报税的情
况屡见不鲜。
对策: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建立健全的税收管理机制。
具体方案可以结合互联
网科技,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数据的共享平台,加强对纳税申报形式和内容的核对和审查,以此增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效果。
三、缺乏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促进民众创新创业和促进经济发展,个人所得税也需要在制定具体税率的同时给
予税收优惠政策。
然而,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还不够完善,不能很好地鼓励普通民众的创
新和创业。
对策:加大对民众创新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推动优质科技创新企业走向市场。
针对特定的群体,比如科技人才、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可以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给予较大
的优惠,从而更好地吸引和激励这些人才投身创业和创新。
综上所述,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采取更加精细化和
高效化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和引导,使个人所得税更好地发挥其在推动经
济发展和优化财政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2024年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漏洞问题研究》范文

《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漏洞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征收管理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的稳定与社会的公平正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存在诸多漏洞,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税款的应收尽收,也滋生了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本文将就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的漏洞问题展开研究,分析其成因及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的现状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体系相对完善,包括《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然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法律条文的模糊性、执法力量的不足、社会环境的复杂性等因素,导致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存在以下问题:1. 税收征管效率低下:部分地区税务机关人力、物力投入不足,征管手段落后,难以实现对个人所得税的全面有效征收。
2. 法律法规的滞后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税率等不断调整,但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滞后,导致法律条文与实际征收工作脱节。
3. 监管漏洞:部分纳税人利用法律监管的漏洞,通过转移收入、隐瞒收入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
三、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的漏洞分析(一)税收征管制度的漏洞当前,税收征管制度在税源监控、税收申报等方面存在制度性缺陷。
如:税务部门对纳税人收入的监控不够全面和精准,使得部分收入来源无法被准确计入计税依据;同时,税收申报制度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漏洞,如申报表格设计不够科学、申报流程繁琐等,影响了纳税人的申报积极性。
(二)法律法规的模糊性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存在一些模糊性条款,导致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难以准确把握尺度。
例如,对于“合理避税”与“偷逃税”的界定不够明确,使得部分纳税人利用法律漏洞进行避税行为。
(三)执法力量的不足税务机关执法力量不足是造成税收监管漏洞的重要原因之一。
部分地区税务机关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税收征管工作;同时,税务机关的执法手段也相对落后,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
个人所得税最新现状分析

个人所得税最新现状分析
在过去,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较低,税率结构相对简单。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增加,2024年开始,中国政府进行了个人所得税,目的是提高纳税人的税负,提高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
随着税制的推进,个人所得税税率和征收标准逐渐发生了变化。
首先,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发生了改变。
2024年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实施后,采用了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分别为
3%,10%,20%,25%,30%,35%,45%。
相比之前的税率结构,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税比例更高。
这也是为了使税收更加公平合理,减少贫富差距。
其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也发生了改变。
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税法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综合所得按照税率表计算,分类所得和其他应税所得各有相应的征税标准。
同时,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还增加了一些专项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
在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分析中,还需要考虑到疫情对税收的影响。
由于COVID-19疫情的爆发,全球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受到了极大的冲击,许多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经济刺激措施。
在中国,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的减税降费措施,其中包括减免个人所得税等。
这些措施旨在减轻个人和企业的负担,刺激内需,促进经济的复苏。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年来发生了诸多变化。
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和征收标准的调整,以及政府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加大力度,都是为了提高税收公平性和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
此外,疫情对税收的影响也值得关注。
随着我国经济的恢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也将发生一系列的变化。
《2024年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研究》范文

《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施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社会公平的维护以及经济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收环境的复杂化,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面临着诸多问题。
本文将针对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现状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主要依赖于税务机关的执法力度和纳税人的自觉性。
虽然近年来税务机关在信息化建设、税法宣传、纳税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包括:税收征管制度不够完善、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纳税人遵从度不高等。
三、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一)税收征管制度不够完善当前,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制度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漏洞和不足。
例如,税法规定不够明确,导致税务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对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法律规定的处罚力度不够,难以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二)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税收征管信息化已成为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重要手段。
然而,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还有待提高。
税务机关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尚不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导致税务机关难以全面、准确地掌握纳税人的纳税信息。
(三)税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税务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税收征管的效果。
然而,当前我国税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部分税务人员业务能力不强、服务意识淡薄,难以满足日益复杂的税收征管需求。
(四)纳税人遵从度不高纳税人的遵从度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基础。
然而,由于部分纳税人法律意识淡薄、对税法了解不足等原因,导致其遵从度不高,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四、解决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的对策(一)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应加强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明确税法规定,减少税务机关在执行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应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以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及其完善对策基于实现税收公平的视角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及其完善对策基于实现税收公平的视角一、本文概述税收公平作为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对于确保税收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个人所得税作为直接税的一种,其税制模式的改革和完善对于实现税收公平具有特殊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改革及其完善对策,特别是在实现税收公平视角下的考量。
文章首先回顾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的发展历程,分析了当前税制模式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分类所得税制的局限性、税收负担不公平等。
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税制模式改革的必要性,包括转向综合所得税制的必要性,以及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重要性。
接下来,文章将重点分析在实现税收公平视角下,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的方向和对策。
包括如何优化税率结构、拓宽税基、完善税收减免政策等,以实现税收负担的公平分配。
文章还将探讨如何通过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透明度等措施,保障税收公平原则的有效实施。
文章将总结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及其完善对策的重要性,强调在实现税收公平视角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文章还将对未来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前景进行展望,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期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现状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自实施以来,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现行税制模式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影响了税收公平原则的实现。
分类所得税制模式虽然操作简便,但其对不同来源的所得采用不同的税率和扣除标准,容易导致相同收入水平的纳税人因所得来源不同而承担不同的税负,这与税收公平原则相悖。
费用扣除标准设置不够合理,未能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家庭负担、赡养人口等因素,使得部分纳税人承担过重的税负。
税收征管体系尚不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存在漏洞,一些高收入群体通过各种手段逃避税收,导致税负不公平。
针对以上问题,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势在必行。
《2024年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漏洞问题研究》范文

《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漏洞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征收管理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的稳定与社会的公平正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存在一些漏洞,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也给国家财政带来了不小的损失。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的漏洞问题,以期为完善相关法律提供参考。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的现状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体系已经相对完善,包括《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法律监管仍存在一些漏洞。
三、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的漏洞问题1. 税收征管制度不健全当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主要依赖于税务部门的单一管理,社会协同征管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此外,税务部门的信息化水平还有待提高,电子化、网络化征管手段的应用不够广泛,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低下。
2.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力个人所得税法中存在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但由于监管不力,部分纳税人滥用优惠政策,逃漏税现象时有发生。
同时,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收入,如股权激励、网络虚拟财产等,税收优惠政策不明确,导致税收征管难度加大。
3. 纳税人诚信体系建设滞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中,纳税人的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
部分纳税人缺乏纳税意识,存在故意逃税、避税的行为。
同时,对于失信纳税人的惩戒措施不够完善,难以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
四、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的建议1. 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加强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电子化、网络化征管手段的应用水平。
同时,建立社会协同征管机制,形成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税收征管格局。
2. 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管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培训,确保纳税人正确理解并执行相关政策。
对于特殊类型的收入,应明确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收征管难度。
3. 推进纳税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纳税人诚信体系,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对于失信纳税人,应采取有效的惩戒措施,如提高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限制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等。
《2024年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研究》范文

《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征收管理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和税收公平原则的实现。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本文旨在通过对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的深入研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促进税收征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现状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税源分散,征收难度大;二是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不强,偷税、漏税现象严重;三是税收征管手段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四是税收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够。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效率和公平性。
三、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的原因分析(一)税制设计不够科学税制设计是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基石。
然而,我国现行税制在税率结构、税级设计等方面存在不合理之处,导致税收负担不均,容易引发纳税人逃避税收的行为。
(二)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薄弱受传统观念影响,部分纳税人认为纳税是负担,缺乏依法纳税的自觉性。
同时,社会缺乏对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宣传教育,导致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薄弱。
(三)征管手段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当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仍然依赖传统手段,信息化程度不高。
这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低下,难以实现精准征收。
同时,信息化程度的不足也使得税收征管难以应对复杂的税收环境。
四、解决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的对策(一)完善税制设计优化税率结构和税级设计,使税制更加科学合理。
同时,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设计,鼓励纳税人积极履行纳税义务。
(二)加强纳税人教育,提高依法纳税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普及税法知识等方式,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
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对偷税、漏税行为进行曝光和惩处。
(三)推进信息化征管,提高征管效率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智能化。
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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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及完善0303税管电算化熊珺[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个人收入的多元化,其收入差距也会不断扩大,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增加财政收入中的作用会显著加强。
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变化与税制建设滞后、税收征管乏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应有的调节分配、组织收入的功能仍然远未得到充分的发挥。
本文拟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思路。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弊端,完善[正文]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是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于1980年9月开征的,宗旨是通过对社会成员的收入的调节以免防止社会成员的贫富过分分化,至今已有24个年头了。
个人所得税在开征初期对于调节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和保持社会的稳定的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特别是1994年实施新税制至2001年的8年间,各级税务机关以强化对高收入者调节为重点,不断改进和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从而推动了个人所得税收入连年高速增长。
一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分析(一)课税模式跟不上当前形势1.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的非货币收入逐渐增多,收入多元化和纳税人分解收入,造成税务机关无法实施控制,是征税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2.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能力失调。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款时有这样一种现象:相同收入额的纳税人会由于他们所取得的类型不同,或来源与同样类型所得的次数不同,都会影响这些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所得类型不仅影响着税率高低,还影响扣除额的大小;次数的多寡也影响扣除额的大小。
使得个人所得税不仅不能改善收入分配上的不公平程度,而且使不公平程度加大。
(二)费用扣除不合理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实行的是综合扣除方式,采用定率扣除和定额扣除相结合的方法。
这一方面造成计算上的繁琐,给征纳双方都带来计算上的困难;另一方面也存在不合理、不公平的因素。
表现在既没有考虑通货膨胀与价格水平的因素,更没有考虑赡养老人及抚养子女的不同情况。
(三)工薪阶层成为个税纳税主体我国的现状是:处于中间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工资薪金的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的46.4%;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主要群体的上层阶层(包括在改革开放中发家致富的民营老板、歌星、影星、球星及建筑承包商等名副其实的富人群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只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5%左右。
对高收入者征收个人所得税、调节其收入水平,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一项重要职能。
但是现实的情形却恰恰相反。
据测算,2000年660多亿元的个人所得税中,来自工薪阶层(包括存款利息税)占总额80%;而占7000多万亿居民储蓄总额80%的富有阶层中,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还不足10%。
比比皆是的高收入者偷逃税暴露了我国税务法制的不健全,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仍然是工薪阶层。
(四)税率结构不科学我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为45%,大大高于目前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的35%。
按照国际上的惯例和通常做法,个人所得税率的确定基本上是按照应税所得的性质来划分的,一般是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兼行,这已成为个人所得税率选择方面的惯例。
通常工薪收入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各种专项所得,按照所得的不同类别,实行有差别的比例税率。
累进税率的级次,各国有多有少,无一固定模式,但从总的发展趋势来看,经历了由少到多,又由多到少的这样一个演变过程,特别是在80年代以后,各国普遍降低了税率,减少了级次,推行较为缓和的累进税率结构。
如1981年,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十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70%;到2001年,税率的档次减少到六档,最高税率降为386%。
(五)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除制度本身的不完善之外,在征收管理上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税源隐蔽,难以监控。
2征收方式需改进。
我国目前实行的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法,其申报、审核、扣缴制度等都不健全,难以实现预期效果。
3征管手段落后,征管人员素质低。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一一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为:1一现行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合理;2一税率结构不合理,费用扣除方式不科学;3一对个人收入不能实施充分有效监控;4一对高收入个人的税收调节力度不足;5一个人所得税款流失较为严重。
一一一存在问题的原因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社会收入初次分配上,秩序混乱。
如:收入初次分配的形式花样百出、名堂多种多样、数额没有限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缺乏硬约束,随意性很大;私设小金库、乱分钱物的现象屡禁不止等。
二是在收入监控上,缺乏必要的部门配合和监控手段。
三是在指导思想上,有的地区忽视个人所得税调节高收入的职能作用。
四是在政策规定上,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法律不够完善。
我国实行分类计征的个人所得税,优点是便于征收,适应当前我国的管理水平,但容易产生分解收入少纳个人所得税的漏洞。
五是在征收管理上,工作粗放和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完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设想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公民个人收入水平的逐渐提高,个人所得税将是一个最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税种。
因此,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变革现行课税模式国际上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有三种,即:一是分类所得税制。
我国现行的税制模式就是此类;二是综合所得税制。
它是对纳税人取得的个人收入按每年的各类收入进行综合,扣除生计费用与赡养费用,其余额适用累进税率课税。
三是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税制,先按分类所得源泉课证,再对个人全年所得超过一定限度的部分,综合累进计征。
我国现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将纳税人取得的各项收入通过正列举的方法划分为工薪所得、劳酬所得、稿酬所得等11类,依此分别确定各类所得适用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分类征收,各项所得不再汇总计算。
此模式的优点是课征简便,节省征收费用。
但最大的缺陷是违背了量能纳税的原则,使得收入相同者由于所得来源不同而导致税负不同。
考虑到我国目前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和征管手段等都还不是很健全,因此主张采用综合所得课税为主、分类所得课税为辅的混合所得税模式。
(二)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费用扣除制度根据不同纳税人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基本费用扣除和其它单项扣除。
费用除内容应包括纳税人为取得收入而支付的有关费用以及生活费用、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和与之相关的教育、住房、医疗、各类保险等费用。
同时费用扣除应根据物价指数和汇率的变动而灵活地加以调整,真实地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增强个人所得税制的弹性。
(三)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高收入的职能作用为了全面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职能作用,应采取标本兼治对策进行综合治理。
1.研究制定有效的征管措施,严格执法,进一步堵塞个人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漏洞;2.划定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范围,加快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信息化建设步伐,并将他们的收入情况、纳税记录等个人资料录入“专项档案”,进行严密监控,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检查工作,在部署每年的税收专项检查时,要始终把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作为检查重点;3.强化重点所得项目和重点行业的征管,进一步加强对演出和广告市场演职人员的征收管理力度;4.在强化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同时,也要对其投资企业的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和其他各税严加管理,形成各税对高收入者加强征管的合力;5.加大打击偷逃个人所得税的力度,并对典型案例及时给予曝光。
(四)合理的设计税率结构调整税率结构税率设计是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
就前面所提到的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所存在的问题,可考虑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1.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从公平税负、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的需要出发,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乃至过渡到完全的综合个人所得税制,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方向。
只有逐步向综合税制迈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税收公平的问题,加大对高收入的调节力度。
即将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有较强连续性或经常性的收入列入综合所得的征收项目,制定统一适用的累进税率;对财产转让、特许权使用费、利息、红利、股息等其它所得,仍按比例税率实行分项征收。
2.适当降低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减少累进级距。
为进一步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强化个人收入分配,更好地吸引国、内外高科技管理人才和境外个人投资者,应对现行个人所得税税率和累进框架进行适当调整,在综合征收基础上,合理设计累进级数,适当降低最高边际税率。
(五)强化税收征管,防止税款流失1.在我国目前普遍存在个人收入分配多元化、隐蔽化且支付方式现金化的情况下,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加强税收征管,防止税款流失则显得尤为重要。
具体措施为;2.要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
税收征管要逐步实现专业化和现代化,通过计算机完成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入库销号、资料保管等工作,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分析个人所得税税源的变化以及政策执行情况。
同时,逐步实现同财政、银行、企业等有关部门的联网,形成社会办税、护税网络。
建立健全税务部门对个人所得信息收集和交叉稽核系统以及银行对个人收支的结算系统,实现收入监控和数据处理的电子化;3.规范税务代理工作。
改变扣缴义务人为支付单位和个人的笼统规定,将扣缴义务进一步落实到经营性单位的负责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主管会计人员,及其他执行业务人员,避免使扣缴责任落空。
实行综合个人所得税制,需要不断强化个人的纳税申报,而税务代理制可以把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紧密地联系起来,因而对于个人所得税制的有效运作具有重要作用。
国家税务部门应监督、指导税务代理活动的正常开展,税务代理的行业管理机构也应加强对工作机构的监管。
并逐步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和代扣代缴明细管理制度;4.建立个人财产登记和储蓄实名制度;5.在健全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以支付单位和个人源泉预扣为基础,以纳税人年度终了后一定期间内的自我申报纳税为主体,以征管机关推定测算、轻税重罚为保障。
源泉预扣的设定要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广泛,以便实现就源控税。
源泉预扣率不宜采取单一标准,应内外有别、比例适当。
对非居民的预扣应达到或基本接近税法规定的税率,以简化征管、防止税收流失;对居民纳税人的预扣应低于税法规定的税率,且应区分各项所得的性质和纳税人情形差别设计,以免出现大范围汇算清缴退税,侵害纳税人权益。
同时大力推进居民固定账号信用卡或支票结算制度等,为全面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