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2024年工作总结范文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2024年工作总结范文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工作总结一、工作回顾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紧紧围绕党中央确定的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全力维护了辖区的安全生产秩序,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1.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我们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内容,提高了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意识。
此外,我们还组织了应急演练和模拟事故演练,提高了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救援能力。
2.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我们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的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排查治理机制。
大队成立了专门的巡查小组,定期对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安全生产主体的监管力度,及时督促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达到标准。
3. 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力量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大队加强了队伍建设,组织了执法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
通过加强队员的业务素养和能力,进一步提升了大队的执法实力。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了执法合力。
4.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大队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了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震慑了企事业单位,维护了辖区的安全生产秩序。
二、存在的问题虽然我们在2024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 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还有待提高,还有一些企业和职工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还不够。
2. 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运行还不够灵活和高效,存在一些盲区和漏洞。
3. 部分企事业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
4. 部分地区和行业的执法力量不足,导致执法效果不理想。
三、2025年工作展望1.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
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宣传活动,提高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二季度“双随机、两公开”专项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公告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二季度“双随机、两公开”专项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5.25•【字号】•【施行日期】2018.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二季度“双随机、两公开”专项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公告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鄂安监发〔2016〕53 号)的规定,经研究,省安监局决定组织4个执法检查组,采取“双随机两公开”方式,对20家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检查组分组及被检查企业二、检查时间2018年5月30日-6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确定。
三、检查内容1.应急组织体系。
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2.应急物资装备。
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规标准要求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储备应急物资,以及救援装备器材和应急物资的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3.应急预案。
主要检查是否按照总局第88号令要求编制、评审、发布、修订、备案应急预案。
4.应急防汛。
主要检查汛期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汛期特点,检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化隐患治理等工作情况。
5.教育培训。
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63号修改)、总局第88号令等法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应急技能培训和考核。
6.应急演练。
主要检查是否按照总局第88号令要求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组织开展演练,并对演练进行总结评估。
四、检查要求(一)被检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查,积极配合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应急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国家、企业乃至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保障我国的安全生产,国家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设立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本文将从大队职责、工作模式和重要性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是国家应急管理部门的一支重要力量,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进行监察和管理。
大队的职责包括:监督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防范事故的发生;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等。
大队的工作涉及面广泛,职责繁重,为了顺利开展工作,大队会根据工作需要划分出不同的工作模块,如安全生产监察、应急预案编制等,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
大队的工作模式通常是根据工作需要,实施定期监管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模式。
定期监管是指大队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行业标准和自身经验,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不定期抽查则是指大队会不定期随机抽查一些企事业单位,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覆盖。
在执行各项任务的过程中,大队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如巡查记录、事故报告等,以便日后参考和总结经验。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往往给社会带来重大的损失,不仅会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对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大队的存在和工作,就是为了预防和避免这样的事故发生。
通过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大队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提醒企业注意生产安全,从而有效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大队还会在突发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如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等。
他们将组织人力物力,迅速展开救援行动,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4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2024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工作总结____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工作总结一、工作概述____年,作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的一员,我积极投身于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执法工作。
在这一年中,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
下面就是对这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
二、工作亮点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本年度,我大队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全面分析了辖区内的各类安全风险。
同时,与有关部门合作,共同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改进方案,明确职责划分,确保相关措施的有效实施。
2.加强安全生产巡查执法本年度,我大队注重加强安全生产巡查执法工作,全面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加大巡查力度,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降低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3.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本年度,我大队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事前计划、事中指挥和事后总结等工作。
提高了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了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秩序。
4.执法宣传教育工作本年度,我大队积极开展执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制作宣传材料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同时,与媒体合作,积极发挥舆论引导的作用,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1.工作任务繁重由于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的特殊性,工作任务比较繁重,需要加强合理的任务分配和调度,以充分调动队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队伍素质亟待提高虽然我大队的队员在专业能力上有一定的积淀,但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需要通过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以更好地履行好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的职责和任务。
3.反复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尽管我大队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力度,但在一些企业中仍然存在着频繁的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依法处理。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1.13•【字号】•【施行日期】2020.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12643”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推进,凝心聚力查风险,攻坚克难抓整治,深化改革强基础,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6起、死亡28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9.1%、死亡人数下降9.7%,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均下降28.6%;道路交通领域发生经营性事故51起、死亡23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27.5%、死亡人数下降4.2%;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等领域未发生死亡事故;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实现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
按照《承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承办字〔2018〕34号)和《承德市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承市安字〔2019〕5号)规定,市政府对11个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和20个市直部门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经考核,滦平县人民政府、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政府、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兴隆县人民政府、双桥区人民政府、平泉市人民政府、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隆化县人民政府10个县市区和市文物局、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人社局、市水务局、市旅文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林草局、市国资委15个部门,为“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承德县人民政府、双滦区人民政府2个县区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5个部门,为“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良好单位”。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工作职责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工作职责1、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干嘛的?如何?是安监局下属的监察大队,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待遇。
主要工作:(一)负责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的监察。
重点监察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
对监察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相应的强制措施;(二)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察;(三)负责监察生产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规定、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行为;(四)负责受理和查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诉、举报和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以及通过检查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及违法行为;(五)负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六)负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状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七)承担全区各种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类专项整治的执法监察工作;(八)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九)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统计和执法情况分析工作;(十)承担区政府和区安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属于什么部门。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百下属事业单位,承担安全生产监察任务。
拓展:安全生产检查是我国工人阶级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
它度是在劳动保护工作中知的具体运用,是推动开展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措施。
它包括企道业本身对生产卫生工作进行的经常性检专查,也包括由地方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属定期检查。
还可以对安全卫生进行普遍检查,也可以对某项问题,如防暑降温、电气安全等进行专业重点或季节性检查。
3、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监察”是什么样的工作1、依法对各行业、各生产知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察;2、依法监察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道三同时”落实情况,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是负责维护和监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机构。
本文将从该部门的职责、工作内容等方面进行描述。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执法,并通过宣传教育、指导辅导等方式,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具体来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内容:一、开展安全生产巡查。
执法监察大队组织人员对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巡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巡查内容包括事故隐患排查、安全设施设备检查、作业过程监控等。
二、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通过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班、研讨会、讲座等形式,向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传达相关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
执法监察大队通过发布宣传资料、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周、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方法,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和数据库。
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建立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和数据库,对事故隐患和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为日后的安全监督和执法提供依据。
五、开展安全应急演练。
执法监察大队定期组织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六、加强法律监察和处罚力度。
执法监察大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和处罚,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总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工作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他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和责任感,积极履行职责,努力为社会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2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名单(共1969名)北京市(33名)吕海光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协调处处长杨春雪(女)北京市安全监管局法制处处长王欣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督管理三处主任科员赵泽民北京市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队主任科员栗晋春(女)北京市安全监管局人事教育处主任科员高云飞北京市安全监管局事故调查处主任科员魏志钢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督管理三处主任科员侯占杰北京市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队副主任科员丁镇宽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李尚军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庄过兵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监察一室科员李四友海淀区安全监管局局长申志勇顺义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常远青东城区安全监管局监督检查科科长赵常华西城区安全监管局监督管理科科长王秀兰(女) 崇文区安全监管局综合科科长林志维宣武区安全监管局综合科科员于洪涛朝阳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王欣(女,回族) 朝阳区安全监管局法规科科长陈晓文海淀区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科长李颖(女) 丰台区安全监管局综合科科长徐洁(女) 石景山区安全监管局事故科主任科员马宏文门头沟区安全监管局综合科科长高宝光房山区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张永亮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李妍(女) 顺义区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队队长王正柱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安全科科长赵宏(女) 昌平区安全监管局综合(法制)科科长王胜利平谷区安全监管局监督检查科科长褚保东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长张宏伟密云县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队队长王静(女) 延庆县安全监管局监察科科长窦桂芹(女)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主任科员天津市(24名)孙广民天津市安全监管局监管四处处长卫跃进(女)天津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处长孙建中天津市安全监管局监察专员、应急处处长于耀东南开区安全监管局干部吴如芳西青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张洪生河西区安全监管局科长张志和红桥区安全监管局副调研员谷正刚汉沽区安全监管局局长顾国强塘沽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孙树山宝坻区安全监管局科长杨罡河北区安全监管局局长王维瑞(女)北辰区安全监管局科长张玉芳(女)河东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孙爱军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武文志武清区安全监管局科长高洁东丽区安全监管局科长李燕璋和平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呼吁大港区安全监管局副科长罗轶(蒙古族)保税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调研员)李琦蓟县安全监管局局长李卫国静海县安全监管局局长颜菲菲(女)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副主任科员李庆津南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商家驹宁河县安全监管局科长河北省(104名)陈强河北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贺真生河北省安全监管局规划科技处处长潘利岷河北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协调处处长李力斌河北省安全监管局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王忠秋河北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处长刘尚辉河北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处长张献增河北省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处处长张广富河北省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张海印河北省安全监管局监察三处副处长王保仓河北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四处处长胡里根河北省安全监管局监察二处主任科员杨海军河北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四处副主任科员王富田石家庄鹿泉市安全监管局局长王士良石家庄市长安区安全监管局局长王建英(女)石家庄市裕华区安全监管局局长李飞科石家庄市高邑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吕聚兴石家庄市栾城县安全监管局局长梁书龙石家庄市井陉县安全监管局局长魏建国石家庄市正定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张彦发石家庄市桥东区安全监管局局长马春和石家庄市桥东区建安办事处安监站站长窦运山秦皇岛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杨志林(满族)秦皇岛市青龙县安全监理局局长庞建民秦皇岛市海港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孟庆强秦皇岛市卢龙县安全监管局局长魏军光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科员卢士林秦皇岛市抚宁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刘彦更邢台市安全监管局局长申拥军邢台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齐嵘江邢台市安全监管局常务副支队长刘军涛邢台沙河市安全监管局柴关乡安监站站长任湖生邢台沙河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张秀江邢台市临城县安全监管局局长赵兴军邢台市邢台县安全监管局局长耿清河衡水市安全监管局支队长田方衡水市安全监管局科长韩文庄衡水市阜城县安全监管局局长黄宝琪衡水市武邑县安全监管局局长马林衡水市饶阳县安全监管局局长邵强衡水市故城县安全监管局局长费连春唐山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师会权唐山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杨俊利唐山市安全监管局处长陈殿左唐山市丰南区安全监管局局长熊志民唐山市丰润区安全监管局局长李凤双唐山市唐海县安全监管局局长谌永林唐山迁安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苗长余唐山遵化市安全监管局局长王振义唐山迁安市马兰庄安监站站长杜继晗廊坊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一大队队长刘凤起廊坊市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杨连文廊坊市三河市安全监管局局长焦俊杰廊坊市永清县安全监管局局长金桂河廊坊市固安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邵铁华廊坊市大城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队长张景秋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安监办主任石金海张家口市安全监管局科长胡锋张家口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李爱军张家口市桥西区安全监管局局长王慧军张家口市高新区安全监管局局长梁向东张家口市宣化区安全监管局局长王新建张家口市怀来县安全监管局局长裴剑飞张家口市赤城县安全监管局局长王宪刚保定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李忠良保定市安全监管局处长崔进库保定市安全监管局处长刘丽娜(女)保定市南市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周振海保定市新市区安全监管局局长陈伟华保定市国家高新区安全监管局局长杨东来保定市涞水县安全监管局局长马金录保定市易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张新顺保定市涞源县乌龙沟乡安监所所长张金树沧州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李景明沧州市安全监管局科长范庆华沧州市安全监管局科长李志军(满族)沧州市渤海新区安全监管局局长李龙山沧州市沧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张连才沧州市东光县安全监管局局长付新国邯郸市邯山区安全监管局局长褚秋玺邯郸市磁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廉书平邯郸市成安县安全监管局局长郜发河邯郸市馆陶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刘洪波邯郸市永年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张建文(满族)承德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孙大光承德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袁晓峰(满族)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安全监管局局长杨生元(满族)承德市滦平县安全监管局局长贾永承德市兴隆县安全监管局局长王志广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安全监管局局长陈忠承德市平泉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徐英旺河北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尹庆华河北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处处长刘正林河北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处处长魏军侠河北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一处处长孙祥庆河北煤矿安监局邯郸监察分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林鸿慈河北煤矿安监局邯郸监察分局监察二室主任冯建堂河北煤矿安监局冀中监察分局副局长曹占英河北煤矿安监局冀中监察分局监察一室主任聂素彬河北煤矿安监局冀中监察分局事故调查室副主任崔义儒河北煤矿安监局冀东监察分局监察二室主任李俊利河北煤矿安监局冀东监察分局监察一室主任科员马小东河北煤矿安监局冀东监察分局监察二室主任科员王云祥河北煤矿安监局张家口监察分局综合室副主任何贵亮河北煤矿安监局张家口监察分局监察二室副主任山西省(107名)唐晋山西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梁爱玉(女)山西省安全监管局正处级监察专员牛建华山西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处长张良谋山西省安全监管局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王天庆山西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督管理一处处长陈彦林山西省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调研员杨志凌太原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曹玉田太原市安全监管局矿山处处长马海明太原市杏花岭区安全监管局局长王立学太原市万柏林区安全监管局局长李永建太原市小店区安全监管局局长董文生太原市尖草坪区安全监管局局长王文义阳曲县安全监管局局长曾彪大同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幸胜大同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副科长马庆阳大同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科科员吴宗仁大同市矿区安全监管局局长祁俊贵大同市南郊区安全监管局纪检组长陈友灵丘县安全监管局局长郭日斌阳高县安全监管局局长许建平阳泉市安全监管局局长何文斌阳泉市安全监管局协调科科长王海虎阳泉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二科科员赵爱荣阳泉市郊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张俊青盂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冯海江平定县安全监管局局长闫路平长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郭昆云长治市安全监管局法规科科长张嵘华(女)长治市城区安全监管局监督科科员宋世文长治市郊区安全监管局总工梁立善平顺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靳海棠壶关县安全监管局局长王志忠长子县安全监管局局长高云政晋城市安全监管局局长王广林泽州县安全监管局局长郭爱山高平市马村镇安监站站长丁平生陵川县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主任王章强沁水县安全监管局纪检组长白明朔州市安全监管局局长陆日堂朔州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二科科长温亚军朔州市朔城区安全监管局工会主席刘保平朔州市平鲁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张效良山阴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张海怀仁县安全监管局局长李维生晋中市安全监管局局长王永廷晋中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队长崔继保晋中市榆次区安全监管局局长陈献清介休市安全监管局局长郭丰卿寿阳县安全监管局局长郭利生太谷县安全监管局局长李福弟忻州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卢跃生忻州市忻府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刘林瑞定襄县安全监管局局长郑新五台县安全监管局非煤矿山股副主任科员魏殿元代县安全监管局局长杨远忠繁峙县安全监管局局长李东青静乐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孔庆武岢岚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张志刚吕梁市安全监管局局长付斌斌吕梁市安全监管局综合科副科长郝辉吕梁市离石区凤山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站长王银旭临县安全监管局局长赵宝平柳林县安全监管局局长阴小瑞中阳县金罗镇安监站站长马玉顺临汾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马建军临汾市安全监管局专项整治办公室科员王吉洲临汾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队长李文亮临汾市尧都区安全监管局执法大队队长董林胜侯马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张虎平蒲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尚道亮安泽县安全监管局局长王育兵临汾市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安监站科员王雁运城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阴乃鹏运城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副科长岳杰运城市盐湖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队长解好科河津市安全监管局局长阎晓峰万荣县安全监管局局长王首志稷山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张樊虎闻喜县安全监管局局长范天荣绛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刘国虹(女)山西煤矿安监局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张志斌山西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二处主任科员李保吉山西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处正处级监察专员崔桂红(女)山西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一处副处长李夕山山西煤矿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张烨(女)山西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处副处长张志远山西煤矿安监局人事培训处主任科员杨伟鹏山西煤矿安监局太原监察分局综合信息室主任杜国栋山西煤矿安监局太原监察分局主任科员吴宝平山西煤矿安监局忻州监察站副站长(副调研员)郭凤卿山西煤矿安监局忻州监察站安全监察室副主任倪先卫山西煤矿安监局大同监察分局综合信息室主任李智林山西煤矿安监局大同监察分局监察室主任科员李佑伟山西煤矿安监局朔州监察站监察室主任科员杨林春山西煤矿安监局朔州监察站综合室主任科员张占峰山西煤矿安监局阳泉监察分局局长王国建山西煤矿安监局阳泉监察分局事故调查室主任吴俊生山西煤矿安监局晋中监察分局安全监察室主任曹竞生山西煤矿安监局晋中监察分局综合信息室主任雷养锋山西煤矿安监局长治监察分局安全监察室主任于张庆山西煤矿安监局长治监察分局事故调查室主任马登峰山西煤矿安监局晋城监察分局局长田一军山西煤矿安监局晋城监察分局安全监察室主任李志鹏山西煤矿安监局临汾监察分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崔红顺山西煤矿安监局临汾监察分局综合信息室副主任王选泽山西煤矿安监局吕梁监察分局主任科员乔志扬山西煤矿安监局吕梁监察分局安全监察室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71名)钢巴特尔(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综合处处长张耀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执法监督和综合监管处处长李勇呼和浩特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韩丹彤呼和浩特市安全监管局副科长潘玉凤(女)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安全监管局局长乔文杰(回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安全监管局局长赵斌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哈斯(蒙古族)包头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吴永宽包头市固阳县安全监管局局长魏玉刚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安全监管局局长王晓晖包头市东河区安全监管局局长于明双呼伦贝尔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吉日木图(蒙古族)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韩春永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张有全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安全监管局局长孙建军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安全监管局科长张铁成(满族)兴安盟安全监管局局长付海青兴安盟安全监管局科长魏国东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安全监管局局长助理王继春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安全监管局股长刘云泉通辽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局长肖国忠通辽市开鲁县安全监管局局长赵峰(蒙古族)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安全监管局局长刘平(满族)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安全监管局局长鲍瑞(蒙古族)赤峰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卢肖(蒙古族)赤峰市安全监管局科员侯宝玉赤峰市敖汉旗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李晓辉赤峰市松山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杨景军赤峰市元宝山区安全监管局局长陈涛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安全监管局局长苗世明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武法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安全监管局监察员张国林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安全监管局监察员徐磊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安全监管局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永胜乌兰察布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毕庆江(满族)乌兰察布市安全监管局科长兰明芳(女)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安全监管局局长仝永平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安全监管局局长翟金平乌兰察布丰镇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高林智鄂尔多斯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赵永盛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安全监管局局长高利荣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全监管局局长任建国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安全监管局局长刘东奎巴彦淖尔市安全监管局监察支队支队长杨成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吴贵忠(蒙古族)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安全监管局局长崔立新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安全监管局局长张俊平(蒙古族)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安全监管局监察员孟培云乌海市安全监管局局长王天佐乌海市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宋茂盛乌海市海南区安全监管局局长陈树武乌海市海勃湾区安全监管局局长马奇峰乌海市乌达区安全监管局局长田军利阿拉善盟安全监管局科长段志涛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安全监管局股长高前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安全监管局副局长胡生华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关图儒内蒙古煤矿安监局副局长金淑梅(女,满族)内蒙古煤矿安监局人事培训处主任科员都兴娣(女,满族)内蒙古煤矿安监局财务处主任科员贾庆明(蒙古族)内蒙古煤矿安监局监察二处主任科员范明盛内蒙古煤矿安监局监察一处主任科员张秀贵内蒙古煤矿安监局纪检监察室副调研员韩俊庆内蒙古煤矿安监局呼伦贝尔监察分局副局长刘玉臣内蒙古煤矿安监局呼伦贝尔监察分局监察一室主任科员赵跃飞内蒙古煤矿安监局赤峰监察分局党总支书记田瑞民内蒙古煤矿安监局赤峰监察分局监察二室主任王学铭内蒙古煤矿安监局鄂尔多斯监察分局综合室副调研员王忠喜内蒙古煤矿安监局鄂尔多斯监察分局事故调查室副主任张爱萍内蒙古煤矿安监局乌海监察分局副处级监察专员张宗亮内蒙古煤矿安监局乌海监察分局综合室主任科员辽宁省(80名)刘建辽宁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处处长吴晓松辽宁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管三处主任科员王秉礼沈阳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处长陈志军沈阳市安全监管局副主任科员高奇沈阳市康平县安全监管局局长窦立勇沈阳市蒲河安全监管局监察处处长肖智沈阳市东陵区安全监管局局长董亚兴沈阳市和平区安全监管局监察大队大队长杨吉奎大连市安全监管局局长王文福大连市中山区安全监管局局长于永建大连市沙河区安全监管局局长段世利大连市金州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宋贵田大连市普兰店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姜荣强大连市甘井子区安全监管局局长王永振鞍山市安全监管局处长王伟臣鞍山市海城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姜庆鞍山市千山区安全监管局局长陈万锐鞍山市安全监管局处长于文水鞍山市台安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吕波抚顺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穆建新抚顺市顺城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刘中顺抚顺市望花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秦喜利抚顺市抚顺县安全监管局科长侯方伟抚顺市清原县敖家堡乡安监站站长田野本溪市安全监管局处长梁忠林本溪市安全监管局处长林忠义本溪市安全监管局处长庄建芬(女)本溪市安全监管局处长杨继厚本溪市明山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尹国顺丹东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姜玉福丹东市凤城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赵林丹东市安全监管局处长罗文龙丹东市振兴区安全监管局局长李少刚丹东市振安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张海波锦州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沈彤锦州市安全监管局处长杨广彪锦州市凌海市安全监管局局长焦景华锦州市古塔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吴显荣营口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马良营口市站前区安全监管局局长朱启中营口市大石桥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刘劲峰营口市安全监管局科长于洪涛阜新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张国华阜新市安全监管局科长高秀国阜新市彰武县安全监管局局长杨文辉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纪伟辽阳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王跃刚辽阳市弓长岭区安全监管局局长李国超辽阳市灯塔市安全监管局局长黄云岳辽阳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刘少奎铁岭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张华铁岭市开原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李宏远铁岭市调兵山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孙成义铁岭市铁岭县安全监管局局长褚彬朝阳市安全监管局科长张清朝阳市建平县安全监管局局长董建民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刘志勇朝阳市凌源市万元店乡安监站站长苗万久盘锦市大洼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常怀恩盘锦市兴隆台区安全监管局局长于怀文盘锦市盘山县安全监管局局长许春江盘锦市双台子区安全监管局局长王连民葫芦岛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郝玉民葫芦岛市南票区安全监管局局长王爱臣葫芦岛市安全监管局执法队队长王春光葫芦岛市绥中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张克明辽宁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处处长宁亚文辽宁煤矿安监局监察一处处长王如城辽宁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二处处长陈鸣辽宁煤矿安监局人事培训处副处长左林辽宁煤矿安监局辽东监察分局副局长赵万旭辽宁煤矿安监局辽东监察分局监察室主任隋广仁辽宁煤矿安监局辽东监察分局监察四室主任刘国树辽宁煤矿安监局辽南监察分局监察一室主任才玉民辽宁煤矿安监局辽南监察分局监察二室主任李雪青辽宁煤矿安监局辽南监察分局监察三室主任胡占峰辽宁煤矿安监局辽西监察分局副处级监察专员栾玉良辽宁煤矿安监局辽西监察分局监察二室主任王琪辽宁煤矿安监局辽北监察分局副局长刘继文辽宁煤矿安监局辽北监察分局主任科员吉林省(47名)卜庆安吉林省安全监管局总工程师尤智斌(蒙古族)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协调处安全生产监察专员刘汉杰吉林省安全监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都郊军长春市安全监管局审批办处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双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管理制度汇编目录1、执法监察大队职责职责 (2)2、执法监察大队案件审理工作规则 (3)3、执法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工作管理规定 (11)4、执法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工作内部管理规定 (13)5、执法监察大队工作岗位制度 (15)6、双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办法(17)7、双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管理办法双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工作职责一、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执法监察;指导、监督、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工作;二、负责全区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三、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案工作,组织查处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并对该违法行为实施执法监察,并监督落实;四、承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案件查处工作;五、依法监督检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六、实施全天候安全生产值班,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投诉事宜;七、负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和分析工作;八、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九、承办其他业务科室移交的案件,并实施行政处罚;十、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双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案件审理工作规则第一条为规范执法监察大队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确保及时公正审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必须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
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坚持调查与审理相分离,查处与审批验收相分离,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罚没物品收缴与处置相分离。
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坚持处罚、教育和整改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
第三条安全监管部门内设的执法监察、业务监管等工作机构,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应当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保证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作机构在办案工作中分别履行下列职责:(一)执法监察机构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案工作、组织查处事故中违法行为并监督落实;对立案查处的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核审、提出行政处罚意见;负责罚没物品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制作和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执行。
(二)业务监管机构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初审;通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纠正和制止违法行为,发出“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指令,对需要立案处罚的案件移交执法监察机构立案查处。
第四条凡经立案的行政处罚案件,均须经集体审议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区安监局设立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会),负责对执法监察机构立案查处的案件进行集体审议。
案审会主任由局长担任,副主任分别由副局长担任,委员由局监察大队负责人、有关业务股室、担任。
案审会下设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案审办),其设在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处理案审会日常事务,案审办主任由执法监察大队长担任,其成员由有关人员担任。
属于听证范围的案件,应当由案审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委员人数为单数)进行集体审议决定;不属于听证范围的,有案审办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成员人数为单数)进行集体审议决定。
案审会和案审办的审议结果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本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立案查处的案件,在调查取证结束后,执法监察大队应对调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制作案件调查报告。
案件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三)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四)处理意见及其法律依据。
案件调查报告经大队负责人批准后,连同案件有关材料一并移交案审办核审。
第六条案审办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三日内进行核审,重点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否属本部门管辖;(二)案卷中必备文书是否齐全;(三)违法主体是否准确;(四)违法事实是否清楚;(五)证据是否确凿充分,证据的收集是否合法、客观,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得出的结论是否具有唯一性。
(六)定性和适用法律是否准确;(七)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八)提出的处理意见是否适当;(九)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理由是否成立;(十)执法文书的填写是否正确;(十一)违法行为是否有遗漏;(十二)当事人是否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十三)其它需要审核的内容。
第七条案审办对案件核审讨论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二)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对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四)违法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或者程序违法的,退回执法监察大队重新调查;(五)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六)对无管辖权的案件,依法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七)其他决定。
第八条案审办做出的决定,个人无权变更,如要变更需再次提交案审办讨论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次提请召开案审办会议讨论决定:(一)当事人提出新的可以成立的事实、理由、证据的;(二)依据本规则第七条第(四)项规定,重新调查的;(三)其他需要再次讨论的。
第九条案审办审理案件,应当制作案件核审记录并填写《案件核审表》,核审记录应当由案审办成员审核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条案审会委员和案件承办人在审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时,应当对审理事项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案件讨论情况。
违反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本规则所称的“三日”,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第十二条本规则由双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负责解释。
双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案件核审表双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案件核审记录共页第页案审序号:案件名称:案号安监管案字…‟第( )号案由:核审时间:核审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出席人员姓名及职务:列席人员姓名及职务:核审记录:案件核审记录续页共页第页双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了明确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准确、有效地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来访、来信、来电、电子邮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执法监察大队长统一处理大队的举报投诉(局转来的)。
第三条属于大队管辖的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由局办公室将相关资料转交执法监察大队长,由大队长具体安排人员跟进,跟进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报大队长,经大队长、局负责人批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或口头告知举报、投诉人。
遇特殊情况,经局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期。
第四条对应予立案的举报投诉,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指引(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对不予立案的举报投诉,由执法监察大队交局办公室存档。
第五条执法监察大队应指定专人处理举报投诉线索,负责将举报投诉材料逐项登记存档,并做好保密工作。
第六条接待举报、投诉人应热情诚恳,严格执行有关职业道德规范,使用文明用语。
第七条严格为举报、投诉人保密。
第八条本规定中的“三日”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第九条本规定由乐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负责解释。
双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工作内部管理规定(试行)一、举报对象举报人向执法监察大队举报的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存在危险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建筑物)、设备和项目等。
二、举报事项(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二)作业场所(建筑物)、设备和项目存在的事故隐患;三、举报要求(一)尽可能准确提供被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二)简要描述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事故隐患现状及已经或将要产生的危害,并尽可能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三)举报人能表明自己身份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不愿公开自己身份的,至少应留下本人的联系电话。
四、权益保护(一)举报受理、查处工作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1、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对外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2、不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有可能对举报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其他人员和单位;3、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暴露举报人的身份,不公开匿名的举报书信材料及电话录音。
(二)实行回避制度。
凡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与举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保密规定或不履行职责的受理举报工作人员,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严肃处理。
(四)配合公安、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不法行为。
五、受理要求(一)受理举报人的来访、来信、来电、电子邮件。
(二)执法监察大队按照职能,查实和认定相关的违法行为、事故隐患。
六、规定的解释和试行时间本规定由乐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双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工作岗位制度(试行)一、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工作岗位制度(一)接待来人来电举报要礼貌待人、态度和蔼、热情耐心,认真听取对方的陈述;做好资料收集和记录工作。
对不属于本部门解决的问题,尽可能告诉对方联系方法。
(二)举报人或其他渠道转来的材料不足时,要及时指出,请他们协助补齐,尽可能提供线路、物证、当事人的详细情况等。
不得随意拒绝,也不得马虎受理。
(三)对举报人的咨询回答,应耐心作答。
详细解释,不得擅自作出无依据和未经领导许可的承诺。
(四)认真梳理举报材料,包括书证、物证、并及时向大队领导汇报,不得积压、遗漏和贻误。
(五)对举报材料,工作人员应提出拟办和立案意见,经大队领导同意后,办理立案报批手续。
二、外勤执法人员工作岗位制度(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热爱本职工作,成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业务精通的执法者。
(二)外出实地侦察暗访时,要在顺利完成任务,摸请情况,保证工作人员和举报人员安全,行动保密的前提下做到:1、尽可能取得有力证据;2、认真观察行动目标的地形,保证侦察工作质量和查处行动顺利进行;3、不畏艰险,勇挑重担,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认真负责,机智灵活;4、侦察结束后要及时向大队领导汇报侦察情况,并提出执行意见和方案。
(三)执法时应做到:1、要统一穿防护服,佩戴执法标志,仪表端正,严肃认真,示证执法,行动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