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密封检查是把双刃剑,旨在保护招投标双方
浅析投标文件密封问题

浅析投标文件密封问题作者:苏慧彬来源:《环球市场》2020年第03期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在开标过程中,存在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引起流标或质疑,解决投标文件密封问题已经成为招投标活动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投标文件;密封一、投标文件因密封问题被拒收的危害(一)增加招标人的成本某招标项目,要求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盖章,投标截止前共收到3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其中一投标人密封袋(档案袋)底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被拒收,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失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招标人只好重新招标,延误了招标项目建设工期,造成的经济損失和社会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二)增加投标人的成本因密封问题导致投标人家数不足而重新招标,各投标单位重新制作投标文件,重新投标,浪费了投标文件制作成本和差旅费等,也拉长了投标保证金占用时间,浪费了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源,增加了投标人的成本。
(三)引起被拒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质疑被拒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认为密封袋的封口应为放入投标文件的地方,其他地方不能作为封口来要求投标人盖章,但由于现场有其他投标人指出有封口的地方都应盖章,招标代理只好将未完整盖章的投标人拒收,引发被拒收的投标人向招标人的监督部门提出质疑,致使招标人内部启动调查流程。
(四)可能沦为排斤竞争对手的手段之一在开标现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时,容易被别有用心的投标人钻空子,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性进行过度检查,排斥竞争对手。
忽视了投标文件“密封”的真谛,注重了形式,忽略了实质,严重削弱了竞争程度,浪费投标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五)加剧投标人与招标人的矛盾一项目开标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因密封问题被拒收,投标人大闹开标现场,扬言要去法院起诉在开标现场的招标代理人员和业主代表及监督人员,严重损害了招标人的心理健康,扰乱了开标会的秩序,影响开标会的顺利进行,浪费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时间。
投标文件密封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文件的密封是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
投标文件的密封不仅有助于保护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还能防止泄露评标过程中的信息,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性。
本文将详细阐述投标文件密封的法律规定,以期为相关从业者提供参考。
二、投标文件密封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我国招投标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并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该条规定了投标文件密封的基本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投标文件密封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其中第三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编号、密封标识等信息,并在投标文件封面处粘贴封条,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拆封。
”3.《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对投标文件密封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其中第五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编号、密封标识等信息。
”三、投标文件密封的法律规定1.密封材料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密封材料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
通常情况下,招标文件会规定使用专用密封袋或封条等材料进行密封。
2.密封标识投标文件封面处应粘贴封条,并在封条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编号、密封标识等信息。
这些信息有助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识别投标文件,并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性。
3.密封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密封。
逾期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4.拆封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拆封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拆封。
拆封过程中,应当邀请投标人代表或公证机构参与,确保拆封过程的公开、透明。
投标文件密封

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密封是在进行投标过程中常见的一种措施,旨在确保投标过程的公平性和保密性。
当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这些文件将被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或者在特定时间内提交给招标方。
本文将详细探讨投标文件密封的重要性、常见的投标文件密封方法,以及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关键因素。
投标文件密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密封文件可以保护潜在的投标人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确保它们不会被竞争对手获取。
这对于那些依靠技术创新或商业优势来获得竞标优势的公司尤其重要。
其次,密封文件确保投标过程的公平性。
如果投标人的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打开,可能会导致信息泄露,从而影响其他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提交他们的文件。
最后,密封文件有助于遵守招标方对投标的规定,确保所有投标人都获得相同的机会。
在进行投标文件密封时,有几种常见的方法可供选择。
首先是使用密封信封。
每个投标人都将其投标文件放入一个密封的信封中,并在封口处签名或盖章。
密封信封通常具有特殊的标识符或编号,以便于识别和追踪。
其次是使用密封容器。
这种方法更适用于体积较大的投标文件,例如建筑工程的投标文件,因为它可以提供更大的空间来容纳文件和附件。
密封容器通常使用封条进行密封,并在封条上签名或盖章以确保密封状态。
除了选择适当的密封方法,投标人还需要注意一些关键因素来确保投标文件密封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首先是确保密封文件的完整性。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信封或容器是否有任何损坏或破绽,并在签名或盖章之前确认文件的完整性。
其次是密封文件的适时提交。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方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提交方式,以避免被视为逾期或不合规。
同时,投标人还应妥善保管密封文件的凭证,例如邮寄收据或快递单,以便在有争议时提供证据。
最后,投标人应避免在密封文件上留下任何个人标识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或公司标志,以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
在实际的投标文件中,通常包含一些必要的合同元素。
首先是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如注册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法定代表人等。
开标时投标文件的密封应当互检吗

开标时投标文件的密封应当互检吗?实践中,在开标环节,我发现很多招标代理或招标人都是要求投标人互检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这种做法正确吗?投标人热衷于互检的原因很多招标文件对于密封文件要求奇高,不业于一次皇上选妃子,因此,投标人总是希望通过检查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借以达到排除竞争对手的目的。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热衷于互检的原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然接收文件时由于接收文件时间安排不合理,人员配置不当,业务能力不足、回避不接收文件导致的矛盾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在接收文件时没有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及时检查,为了逃避自己责任或者说减轻自己责任而采取的一种所谓的补救措施,让投标人互检,把责任往外推。
业界认可互检的理由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拒收未密封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是否严格执行了这一规定?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有权监督,因为这关系到自身利益。
互检违背了检查密封文件的初衷众所周之,招标文件密封的是为了防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投标文件后泄露潜在投标人的秘密,包括投标报价等重要信息。
因此在开标现场设置一个让投标人自己检查自己投标文件是否依旧按原样密封完好的环节,根本目的就是让投标人自己知道自己的信息是否被泄露。
因此让投标人互检是错误的,每个投标人应当只检查自己的投标信息是否被泄露。
投标人把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的,招标人是否在开标前私自拆封投标文件?为了消除投标人的疑虑,就必须要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当着投标人的面确认所有投标文件是否密封或是否被拆封。
因此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是开标过程必不可少环节。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检查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公正性,但他们一般只能直观地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密封,而很难查出投标文件是否被拆封后重新密封,因为他们不了解密封时的情况。
招标文件密封

招标文件密封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的密封是确保公平竞争和保护投标方利益的重要环节。
这是因为招标文件包含了企业的商业机密以及重要的商业信息,如商业计划、技术标准和具体实施计划等。
如果这些信息未经保护泄露出去,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此,对于招标文件的密封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建立严格的规范,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首先,招标文件的密封过程应该由专业人员来负责。
这些专业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以确保文件的密封是安全可靠的。
他们应该了解各种密封方法和技术,如电子加密、数字签名和密码保护等。
同时,他们还需要具备责任心和保密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密封,杜绝人为的疏忽和失误。
其次,招标文件的密封需采取多层次的保护措施,以确保其机密性。
首先,在实体文件上应该采用封条和特殊标识,以防止文件被非法打开或篡改。
其次,电子文件应该采用加密技术,确保其只能被授权人员访问和编辑。
此外,还应建立访问权限管理体系,对招标文件进行严格控制,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获取相关信息。
招标文件的密封不仅仅是一种技术手段,也是一种制度建设。
在制定密封规程时,必须考虑到各种可能的风险和威胁,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例如,应该建立保密责任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在招标文件密封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还应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技能水平。
保证招标文件的密封需要各方的共同参与和监督。
招标人应充分认识到文件密封工作的重要性,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同时,监督部门也应加强对招标文件密封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密封工作符合规范和要求。
此外,还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和认证,为招标文件的密封提供独立的评估和验证。
值得注意的是,招标文件的密封工作并不是一劳永逸的。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威胁的不断变化,密封规程也需要不断优化和更新。
因此,招标人和监管部门应积极关注当前的技术和安全动态,及时调整和完善密封规程,以确保其持续有效和可靠。
总之,招标文件的密封是招标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二级建造师(二建)选修继续教育题库

第 1 节-判断题1.在招投标过程中,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的责任均应属于违约责任。
(错误)正确错误2.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 2%。
(正确)正确错误单选题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B)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01520302.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某 3000 万元投资概算的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时,施工投标保证金额度符合规定的是( B)万元人民币。
705010012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不包括( D)。
公开招标无限竞争性招标邀请招标议标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在约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此为(D )。
要约要约邀请承诺承诺生效5.下列情形中,经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是(A)。
项目技术复杂的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价值相比不值得的虽然涉及国家安全,但适宜招标的投资额特别大的多选题1.根据我国有关法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该具备的条件有(ABC )。
A.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B.初步涉及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C.招标方式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D.招标人已经委托了招标代理单位E.相应的资金必须全部到位2.关于招标信息发布于修正的说法,正确的有(DE )。
A.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至少应该在三家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B.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该合理,应该以微利为原则C.招标文件售出后,在扣除一定的费用后可以退还D.招标人售出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E.招标人对于招标文件所附的涉及文件可以收取押金3.关于招标信息修正的说法,下列描述正确的有(ABC )。
A.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布后,发现有问题可以按有关原则进行进一步的澄清和修改B.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发出C.所有澄清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D.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没有关系E.所有澄清文件没有必要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第 2 节判断题1.法律措施不属于合同控制措施。
浅谈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浅谈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摘要:我国建设工程采用的招投标制度,招投标制度发展至今已越来越完善,建设工程发承包活动也越来越趋于公平、公正、公开。
在我国建设行业高速发展的今天,招投标工作已成为其中最为重要环节之一。
对于招标工作来说,看似简单,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或多或少的会出现各种问题,因此针对招标工作来说,需要做好每一个细节,才能确保招标工作合法合规,招标进度才能得到保证。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引言:为了招标工作可以井然有序地进行开展,保证招标活动合法合规,必须设置合理的资格条件、评分办法等,因此大部分招标人对资格条件和评分办法设置比较熟悉,监管部门往往也更注重资格条件、评分办法设置,反倒是招标过程中一些小细节往往让人忽视。
下面我围绕招标过程中建设单位一个容易忽视的细节问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谈谈我的认识。
从事招标工作的都非常清楚,招标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但是很多人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不清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的目的和意义。
现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都顺利通过,少数情况下也会出现问题,例如检查发现某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这种情况下招标人是应该拒绝其投标?还是应该继续接受其投标?是中止开标?还是继续开标?如果对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的目的及意义不了解,一旦出现此类问题,往往会不知所措,导致招标活动进行不下去。
(一)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开标时,投标单位或者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应当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了投标单位如果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受。
根据上述规定,不难看出招标过程中有两个阶段需要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认证。
第一个阶段是在接收投标文件时,此时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应由投标文件接收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关于投标文件包装及密封性要求的思考

关于投标文件包装及密封性要求的思考工程项目招标中曾发生这样的案例:某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反映第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正、副本合并包装,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投诉人认为该投标文件应为废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封装在双层信封内,分别加贴封条并盖密封章,标以’正本’、‘副本’字样。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签收。
”招标文件同时规定:“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的方式密封者,将作为废标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针对投诉事项开展调查,结果证实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招标人根据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意见重新组织评标。
重新评标结果认定第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为废标,评标委员会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
至此,投诉双方均无异议。
上述案例本身并不复杂,但相关部门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还是费了一番周折。
由于案例发生时交易场所尚未安装全过程监控系统,投标文件的包装在事后追认起来难度很大。
最后,监督部门通过组织相关当事人质证,还原了事实真相,而被投诉人亦承认其投标文件为合并包装。
本案例虽然得到了比较完善的处理,但我们不得不思考其中的问题:招标人由于把关不严,受理了原本应予拒收的投标文件,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投标人是否有权在开标环节事后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性及包装提出质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如何处理?招标文件为什么对投标文件包装提出如此严格的要求?其出发点是什么?等等。
我们先了解一下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三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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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密封检查是把双刃剑,旨在保护招投标双方
摘要:根据法律规定及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存在两个阶段,针对现实中投标文件密封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及解决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投标文件;密封;检查;招投标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1
一、在开标组织过程中,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是重要环节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根据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在招投标过程中,检查投标文件密封实际上有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由招标人接收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时需检查密封情况,是为了排除招标人自身的责任,保护招标人的利益,降低开标时的风险,避免开标时出
现不必要的纠纷。
检查的主体是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第二个阶段: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是为了防止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前拆封投标文件,导致标书泄密,是为了保护投标人的权益。
检查的主体是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或公证机关。
二、目前,在实际工作中,笔者认为检查投标文件密封往往步入一个误区
1.在第一阶段,招标人常常以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拒收,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判定完全由招标人自己作出。
而各家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各不相同。
如:
(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需提供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分别单独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投标单位若将1份正本、4份副本分别密封为两个密封袋,并标明了“正本”、“副本”,有可能被拒收。
(2)据报道,政府某软件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由于标的为国家大型项目,标书体积相当大,根本无法密封到一个信封中。
(3)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需贴密封条。
且加盖密封章(或单位公章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
对角盖章)。
若未加盖密封章、或者只加盖了公章没有加盖法人章、或者只盖章没有授权人签字、或者没要按要求对角盖章等等则可能会被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招标文件要求包封上写明投标单位和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若其中一项未写可能会被拒收。
(5)未按要求标明正本、副本的会被拒收。
2.在第二阶段,开标现场的检查,往往成为投标单位“互相挑别人的毛病”的时间,总在其他投标单位的密封问题上挑毛病、找问题。
希望指出其他投标单位标书的密封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希望趁机把竞争对手排除在外,第二阶段检查实际上成为投标单位减少潜在竞争对手的手段。
三、笔者认为:检查投标文件的目的是防止泄密
那么检查就不应该脱离这一目的。
笔者的观点是:
1.第一阶段:主要检查密封是否完好,防止开标时投标文件未密封完好出现纠纷,保护招标人利益。
对于“封装”不合格、有“瑕疵”的投标文件,不可简单地拒绝,而要做出分析,大多数情况下,不属于实质性的条款,不影响“开标”,不应该拒收,应该是让投标人改正后再接收。
但如果投标单位认为已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而拒绝改正的,招标人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条款拒绝接收。
若在开标现场到截止投标时间而没有时间改正的,此时若拒收就变成了拒绝投标,这是违法的,应该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密封情况是否符合招
标文件的要求。
2.第二阶段:应该是投标单位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确认唱标前自己的标书密封情况和递交标书时的密封情况是否一致,观察投标文件是否曾被提前开启。
防止招标人私自更换、篡改标书,或者事先拆封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保护自己的商业机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护投标人的权益。
如果投标文件出现明显拆封痕迹,招标人应承担保管不善的责任,只要投标人认可其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未被泄密,应准予开标;如果投标人提出被拆封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条款明显被泄密,则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此次招标是否失败,若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
由于招标人保管不善,而给投标单位带来损失的,应由招标人给予赔偿。
四、为了保证开标的正常进行,笔者建议
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开标之前,一般会将投标文件集中收集起来,统一送往开标地点。
如何保证投标文件到开标前这段时间其投标内容不被泄露呢?笔者建议在招标文件中将接收投标文件
的时间定为接近开标前的一段时间(根据报名单位数量确定时间长短),送达地点定为开标现场,既可以避免路途中的遗失、掉包,也可以让投标文件始终处于投标人的视线范围之内。
2.对于封装有“瑕疵”的投标文件,现实操作中,可以为投标人的改正提供方便:如提供密封用的胶水、纸张等工具。
允许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密封章或标明正本、副本、
投标单位、招标编号等,给对方提供改正的机会。
3.在开标现场的密封检查,允许投标单位检查各自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观察本单位投标文件是否曾被提前开启。
而不是眼睛只盯着别人的投标文件,以便“在鸡蛋里面挑骨头”。
这样检查既符合了法律规定又符合了立法的本意。
4.在此笔者提醒各招标人:请勿设置过多苛刻、甚至不合理的密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投标文件是否符合密封要求,不要轻易拒收。
5.同时笔者也提醒各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在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的时候,一定要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切勿因小细节而失去投标资格,导致追悔莫及。
也不必将目光过度聚焦在开标时的密封检查这一环节,还是应将注意力集中在价格、质量、工期等完成招标的实质性条款方面。
目前,发改委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开意见征求的公告已经出现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科技手段的不断进步,电子投标文件的普及和电子招标的广泛开展,必将使投标文件密封检查的形式和内容发生巨大的变化。
相信《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能够更好地提高招投标的透明度,对于解决利用技术手段弄虚作假、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招投标中的突出问题,有着独特优势,对于促进招投标行业更加繁荣与发展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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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沈德能.拒收密封不合格投标文件有害无益[ol].政府采购信息网,2012-5-21.
[3]赵勇.密封检查重在保护招投标双方[ol].政府采购信息网,201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