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
2024年实中校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

2024年实中校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一、导言为了激励和表彰实中校的学科带头人,在进一步推动学科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二、评选目的通过评选,激励和表彰实中校的学科带头人,树立学科带头人的典范和榜样作用,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评选对象1. 实中校各学科的教师;2. 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对学科建设和教学有积极贡献的教师。
四、评选条件1. 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拥有一定的学科研究和教学经验;2. 认真负责,积极投入学科建设和教学工作;3. 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能带领团队完成学科建设目标;4. 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和教学比赛,在学科竞赛和教学改革中有一定的成绩和影响力;5. 无违纪违法记录。
五、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1)学科带头人由学科教研组提名,提名人数不超过2人;(2)学科教研组向学校教研处提交提名材料,包括被提名者的个人简历、学术和教学成果等;(3)学校教研处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
2. 推选阶段:(1)学校教研处将正式候选人的材料发送至相关学科的其他教师;(2)教师们根据正式候选人的学术和教学成果进行评审,并给出意见;(3)学校教研处根据评审意见,综合考虑正式候选人的学科建设能力和教学质量,确定最终候选人。
3. 公示阶段:(1)学校教研处将最终候选人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2)公示期间,任何人员都可以对候选人提出异议及建议;(3)学校教研处对候选人的异议和建议进行认真核实和处理。
4. 最终评选:(1)学校教研处根据公示结果和异议处理情况,确定最终的学科带头人;(2)最终评选结果向全校师生公布,并颁发表彰证书。
六、评选标准1. 教学质量:包括教学效果、学生成绩以及学生评价等;2. 学术研究: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3. 教学科研建设:包括学科竞赛获奖情况、教学改革成果等;4. 学科带头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领导能力。
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范本

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范本一、评选目的和背景为了加强中学学科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作用,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制定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
二、评选原则评选中学学科带头人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学术和教学实践成果,注重带头人的专业能力、教学质量和学科影响力。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1. 评选范围:中学所有学科的带头人均可以参加评选。
2. 评选条件:参与评选的带头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高尚的师德品质,扎实的专业学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2) 在学科教学和学术研究方面有突出成绩,取得较高的学术资格和荣誉;(3) 对学科建设有积极的贡献和领导能力,受到学校和同行的一致好评;(4) 无违反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记录。
四、评选程序1. 候选人推荐(1) 学校领导、学科部门和教师参与评选,可以提名学科带头人候选人;(2) 被推荐的候选人需提供个人简历、教学成果、学科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
2. 候选人初审(1) 由评选委员会对初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2) 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初步评估和筛选。
3. 候选人终审(1) 评选委员会组织评审会议,由专家学者和学科带头人进行候选人的终审;(2) 评审过程中,注意保护个人隐私,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和客观。
4. 评选结果确定(1) 经评审确认的优秀候选人将被确定为学科带头人;(2) 学校将公布评选结果,并对评选工作进行总结和反馈。
五、奖励和激励措施学校将对被确定为学科带头人的优秀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比如提升职务、给予一定的津贴、加强培训和学术交流等。
六、评选结果的监督与评估学校将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学科带头人的教学和学术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估,确保其一如既往地发挥带头作用,推动学科的发展。
七、评选办法的修订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和评选效果,及时修订和完善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以适应学校学科建设的发展需求。
以上为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的范本,旨在为各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提供一种参考。
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模版

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模版一、背景介绍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是为了进一步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提高学科建设水平,推动优秀教师的发展和提升,促进学科的蓬勃发展。
为此,制定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旨在公正、公平、公开地评选出学科带头人,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评选目的1.发挥学科带头人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学科建设;2.培养和选拔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提高学科教学质量;3.激励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科教学改革;4.促进学科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三、评选条件1.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并在本校教学工作满3年以上;2.具有良好的教学业绩和专业素养,在教学过程中取得显著成绩;3.具备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教学经验,能够带领团队进行学科研究和教学改进;4.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以身作则,起到示范引领作用;5.积极参与学校的教研活动和学科交流,有志于学科建设,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四、评选程序1.申报阶段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应提交个人教学简历、教学成果、学科发展规划等相关材料。
2.初步评审阶段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按照条件要求进行初步筛选。
3.公示阶段将初步评审合格的候选人名单公示,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
4.终审阶段根据初步评审和公示反馈意见,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和考察,并综合评估各方意见,确定获奖名单。
5.颁奖与表彰学校举行颁奖仪式,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给予获奖学科带头人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五、评选标准1.教学质量标准考察学科带头人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成果,包括教学效果、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表现。
2.学科建设标准评估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建设方面的贡献,包括学科发展规划、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等方面的成果。
3.师德师风标准考察学科带头人的师德师风表现,包括教育教学态度、教育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表现。
4.教研与团队协作标准评估学科带头人在教研活动和团队协作方面的能力,包括教研项目、合作交流、团队合作等方面的成果。
2023年学校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

2023年学校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一、背景与意义学校级学科带头人是各学科领域的核心人才,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育教学能力,能够引导学科的发展方向,带领团队进行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
评选出合适的学科带头人,有利于推动学校学科建设,提高学科发展水平,促进学科交流合作,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学术声誉和综合实力。
二、评选标准1.专业素质:包括学术造诣、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等方面,评估候选人在学科领域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2.带头人才能:包括团队建设能力、带头人潜力和学科影响力等方面,评估候选人在学科带头人岗位上的能力和潜力。
3.教学质量:包括教学评估结果和学生评价等方面,评估候选人在教学方面的表现和贡献。
4.综合评价:综合考虑以上三个方面的评价指标,评估候选人在学科带头人岗位上的整体表现和综合实力。
三、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学校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公示,并公开征集学科带头人候选人。
候选人可以自荐,也可以由同行推荐。
要求候选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并能够在学科带头人岗位上发挥带头作用。
2.初评阶段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步评估,初评结果纳入选拔池。
评估的内容包括候选人的学术成果、教学质量、专业素质和带头人才能等方面。
评选委员会会同候选人进行面试,并听取候选人的报告。
3.公示阶段初评结果公示,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评选委员会对公示阶段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审查,并充分考虑。
4.终评阶段评选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再评估,进行终评。
评估的内容包括候选人在学科带头人岗位上的表现、综合能力和学科影响力等方面。
评选委员会会同候选人进行面试,并考虑学生评价和教学评估结果。
5.结果公示阶段终评结果公示并公开,通知相关候选人和各相关单位。
评选结果将被纳入学校学术评价和管理体系。
四、评选保障1.评选公正公平评选委员会成员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评价能力,并经过学校领导团队的严格审核。
2024年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

2024年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一、评选目的评选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旨在树立教学榜样,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推动学校教学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评选范围评选范围包括全校在职专任教师,重点关注在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
三、评选条件(一)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深受学生爱戴。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显著,能够引领本学科发展。
近五年来,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教研、科研课题,并在相关学术领域取得一定成果,或在省级以上教学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对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有显著贡献。
(二)教学能手评选条件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
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显著,深受学生和同事好评。
近五年来,在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创新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或在县级以上教学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做出贡献。
四、评选程序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填写《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初评:学校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初步候选人名单。
学校公示:对初步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学校表彰:对获得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教师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评选要求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
评选工作要注重实绩和贡献,突出教育教学成果和教学创新。
评选工作要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形成积极向上的教学氛围。
六、评选结果的使用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结果将作为学校优秀教师的重要荣誉,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学校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

学校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一、引言作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支撑,学科建设是学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学科带头人则是学科建设的中坚力量和核心骨干。
为了进一步激励和选拔优秀的学科带头人,提升学科建设水平,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二、评选目标1. 提升学校学科建设水平。
通过评选,引领带动学科带头人创新研究,提升学科核心竞争力。
2. 激励学科带头人。
通过学科带头人评选,鼓励他们在学术研究、科研团队建设和教学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3. 加强学科交流与合作。
通过评选,促进学科带头人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学科发展。
三、评选条件1. 学科带头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并在本学科领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5年以上。
2. 学科带头人应具备卓越的学术贡献和影响力,在学术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地位。
3. 学科带头人在引领和组织学科团队建设、研究方向规划和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
4. 学科带头人应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实践经验,能够带领团队取得明显的学科成果。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将通过学科带头人推荐、部门自荐及学校评审委员会的推荐,确定提名候选人。
2. 评审阶段:由学校学科发展办公室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评审,并评选出一至三名候选人进入初选阶段。
3. 初选阶段:学科带头人将提交个人学术简历、研究成果和团队建设情况,并参加学术交流与答辩。
评审委员会将对候选人的学术水平、团队建设能力、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选出一名优秀的学科带头人进入决选阶段。
4. 决选阶段:学科带头人将进行公开的学术报告和个人陈述,并接受在场师生提问。
评审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候选人的学术影响力、学科贡献、团队建设情况以及师生评价等进行最终评定。
五、评审标准1. 学科建设:学科带头人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在同行中的地位和贡献。
2. 学术成果:学科带头人的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科研项目获得情况等。
3. 团队建设:学科带头人的团队规模和结构,团队成员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团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情况。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方案(讨论稿)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方案(讨论稿)一、学科带头人(一)基本条件1.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讲师职称并受聘5年以上,具有经考核认定的市教学能手称号或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
2、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在学生品格塑造方面有丰富经验,帮扶改变学困生有成效。
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学校管理工作或学生社团指导工作(教科研训人员学科育人指导工作)取得优良成绩,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有关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3.积极投身新课程改革,积极参加学生社团组织与指导工作,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成效明显。
胜任申报学科循环教学,工作量足(教科研训人员每年听课不少于100节)。
课堂教学水平高,在教学方式变革方面起带头作用,曾在县级及以上优质课评选或教学基本功竟赛中获奖;学生测评满意度和同行测评满意度均不低于90%,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有一定数量且层次较高。
4、教育教学理念先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研究成果对学科教学实践有指导价值,近5年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总量不少于2篇(教科研训人员不少于3篇),其中必须有1篇论文发表(教科研训人员2篇)。
以核心成员参与市级以上或主持县(市、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并结题,所提供论文中需有1篇为课题研究成果。
5.在推动本地区或本校课堂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所在备课组或教研组在全县(市、区)同学科中有一定影响,本人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参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起草、学科教学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参与组织县级学科教研活动,做出实质性贡献。
近5年来,开设县级以上较高水平的公开课、示范课,或应邀开设县级以上专题讲座或作学术报告并获得较高评价,平均每年至少1次(教科研训人员2次)。
2024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3篇

2024年度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3篇2024年度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一一、评选目的和意义学科带头人评选是为了表彰在学科领域取得杰出成就和贡献的优秀教师,促进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发展。
通过评选,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学校和学科的发展。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1.评选范围:全校所有学科的教师;2.评选对象:在职在岗的教师。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2.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造诣,取得显著的学术成果和贡献;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成果,能够引领学科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管理能力,能够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做出贡献;5.近五年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资助。
四、评选方法和流程1.发布评选通知:在学校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评选通知,明确评选目的、范围、条件和标准等;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介、学术成果、教学成果等;3.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对申报教师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至学校;4.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初步名单;5.公示: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初步名单,广泛征求意见;6.审批: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评选组织和监督1.学校成立学科带头人评选委员会,负责制定评选方案、组织评审和监督评选过程;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按照学校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3.学校将加强对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六、评选结果公布和表彰1.学校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评选结果,并向获得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2.学校将组织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2024年度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二一、评选目的和原则1.目的:通过评选学科带头人,激励教师提高自身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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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河镇教育南片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
(讨论稿)
一、评选对象
年龄在50岁以内,即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所有在编在岗担任教学任务且近三年在雷河中心学校组织的教学质量统测中至少有一次所带学科统考成绩位居前镇前三名的一线教师。
二、评选程序
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做到优中选优。
具体程序是:
1、个人自主申报。
2、支部组织评审。
支部组织人员对各校自主申报对象进行材料审查,拟定入围人选,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雷河镇中心学校。
四、评分标准
(一)学历分
研究生、本科、专科、中专学历分别计2、1.5、1、0.5分。
(二)年度考核分
近五年内年度考核中,一次优秀计1分,一次合格计0.5分。
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批表》为准。
(三)综合表彰分(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1、宜城市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综合奖计4分;(仅限近五年以来获得的荣誉称号,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2、宜城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含襄阳市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综合奖计5分;(仅限近五年以来获得的荣誉称号,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3、襄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含省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综合奖计10分;(参加工作以来获得的荣誉称号,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4、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综合奖计15分;(参加工作以来获得的荣誉称号,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5、国家级综合奖计20分。
(参加工作以来获得的荣誉称号,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教育主管部门单独表彰的综合奖按与人事部门联合表彰计分标准的80%计分。
此项累计计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四)、教学质量分
近三年以来,所带学科教学统考成绩,位居前镇第一名的,一次计10分,第二名的计8分,第三名计6分。
第四名计4分,第五名计2分,其余不计分。
(以学年度期末统考成绩为准)
(五)刊物、论文发表分(必须与所申报学科相关)
近五年以来,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教育教学类正式刊物或党报、党刊上发表,且与申报学科有关的教育教学论文,按地市级每篇2分、省(部)级每篇4分、国家级每篇6分计分。
论文获奖计分按国家级、省(部)级、襄阳市级、宜城市级分别计4、3、2、1分。
第一作者计满分,第二作者减半计分。
同一作品多次发表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论文发表累计计分,最高不超过10分;论文获奖累计计分,最高不超过5分。
(六)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分(必须与所申报学科相关)
近五年以来,获国家和省、襄阳市、宜城市级颁发的大比武、教学竞赛、优质课等以下各级奖分别计为:一等奖分别计20、15、10、5分,二等奖计15、10、5、3分;三等奖计10、5、3、1分。
主持课题研究并结题按国家、省、襄阳市、宜城市分别计:15、10、5、3分。
课题结题以文件、通报为准。
参与课题人员按以上得分的30%计分。
一师一优课、录相课、微课按国家、省、襄阳市、宜城市一等奖分别计:15、10、5、3分;以下各级奖分别计为二等奖10、7、4、2分;三等奖:7、4、2、1分。
获奖证书以文件、通报为准,无文件、通报的,发证单位须出具有效证明。
同一个获奖内容的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七)任职分
近五年担任分管教学任务的副校长一年计1分,担任教导主任职务的一年计0.8分,担任与申报学科带头人科目一致的学校或联片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的,一年计0.6分。
五、有关要求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学科带头人评选:
(一)师德严重失范,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拒绝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四)弄虚作假,虚报工作业绩,谎报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的;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