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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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

2023年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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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振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比条例为把我校建成21世纪的现代化学校,造就一支高素养的现代化师资队伍,建立系统、规范、科学的师资管理制度,形成高效的运行机制,依据我校实际,特制定《盐城市滨海县东振中学学科教改带头人、教学能手评比条例》,对有关工作内容作出详细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比条例,其目的是在各个学科领域造就一批不同层次的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力气,提高我校老师知名度,切实提高我校老师的群体素养,形成优化老师队伍的机制。

其次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是我校依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而设置的荣誉称号,其依据是老师从岗位合格到成才的进展规律。

为建立起公开竞争、公正选拔、合理进展的运行机制,各类老师不设定额,不受年资限制。

二、职责第三条:教学能手职责:1、胜任学校支配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同学成果,具有肯定的示范作用。

2、在课内外对同学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当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组织、辅导同学的课外活动。

3、胜任指导实习生和培育老师的任务。

4、担当教科研工作,上公开课,作专题讲座,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5、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发挥乐观作用。

第四条:学科带头人职责:1、担当学校支配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同学成果,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2、在课内外对同学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当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组织、辅导同学的课外活动。

3、担当培育合格老师和骨干老师的任务。

4、指导开展教、科研活动,上观摩课,作专题讨论报告,撰写教育科研论文。

5、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条件第五条:教学能手条件:1、喜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乐观参与学校各项政治活动。

小学校级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

小学校级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

赤水市元厚小学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根据参考《赤水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常规管理要求》和2016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赤水市元厚小学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如下:一、评选对象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三年评选一次。

评选对象为赤水市元厚小学在职在编的教师。

贵州省特级教师、赤水市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赤水市学科带头人不再参与校级评选。

二、评选名额评选时对照条件,坚持标准,确定名额。

三、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1.个人申请。

教师个人向学校办公室提交《赤水市元厚小学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和教育、教学、教科研业绩原始证明材料2. 群众测评。

召开学科组教师会议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

3. 专家评审。

学校建立专家评审小组,对照标准评出赤水市元厚小学首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三日。

4.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认。

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根据推荐人选民主测评的结果和公示后的反映研究确认,发文公布。

四、评选结果的运用1、县级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候选人原则上在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中推荐产生。

2、在评先选优、职称评聘中,获得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优先推荐。

3、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先推荐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学员。

4、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先聘为中层干部或推荐为校际领导班子成员。

5、优先推荐参与教学竞赛或执教县级以上示范课。

6、优先安排跟岗学习或国培计划。

附件1:赤水市元厚小学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附件2:赤水市元厚小学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申报材料要求附件1:赤水市元厚小学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学校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充分发挥我校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的作用,鼓励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奋发有为,做专家型教师。

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骨干教师及名师评选办法及管理方案:一、基本条件1、模范的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教育教学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实验中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活动;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要求。

3、具有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和指导学生的能力,具有担任班主任,指导课外活动或执教活动类课程的能力。

4、学历达标,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教学常规检查合格。

5、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及违法违纪事件和重大教育责任事故。

二、各类教学能手评选办法(一)教学新秀评选办法条件:1、任教期限三年以内,但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见习期已满的教师。

2、教学常规检查达到基本要求,积极参加集体备课,无误课现象。

3、教学成绩达到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水平。

4、年度学生评教满意率在85%以上。

5、具有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和执教校级公开课的能力。

评选办法:每年度1112月份由教导处举办新教师赛教活动,由教研组推荐参加,课型为新授课,教研组长任评委,对优胜者获教学新秀称号,按先进教师对待。

(二)骨干教师条件:1、具有6年以上教学实践(含6年),有两届高三教学经验,具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和实际教学能力。

2、常规教学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任备课组长或在集体备课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3、能熟练掌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学成绩在校名列前茅。

4、年度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

5、获区级赛教名次,参加过区级以上教学论文交流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

6、所任班主任的班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

7、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集体备课中能独挡一面;能出色的完成学校所交给的具体工作。

三中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管理考核办法与三中教学常规制度

三中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管理考核办法与三中教学常规制度

三中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管理考核办法与三中教学常规制度一、三中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管理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二)评选条件1、教坛新秀(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2)教龄在 3 年以内,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

(3)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改革活动,在教学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2、教学能手(1)具有 5 年以上教龄,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

(2)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教学。

(3)在教学研究和改革方面有一定的成果,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学科带头人(1)具有 8 年以上教龄,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具有深厚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或参与过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三)评选程序1、个人申报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课堂教学考核组织评委对候选人进行课堂教学考核,评价教学水平和效果。

4、综合评审结合教学业绩、教育科研成果、师德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5、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四)管理与考核1、职责与任务(1)教坛新秀要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学反思或教育案例。

(2)教学能手要承担公开课、示范课任务,指导青年教师成长,每学年至少参与一项校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

(3)学科带头人要引领学科教学研究和改革,组织学科教研活动,每两年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2、考核方式(1)建立成长档案,记录教师的发展历程和业绩成果。

(2)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西宁市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

西宁市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

西宁市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教师专业发展,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西宁市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是既有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骨干教师称号。

市教育局对师德良好、勤奋敬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有较高教研学术水平造诣的中小学教师授予“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条西宁市中小学教学新手、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范围为全市普通中学(含职业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各科教师。

评选重点是教学一线的教师,一直兼任本专业教学与教科研工作的中层以上干部、教研员可参加评选。

特级教师不参加“学科带头人”评选。

第四条西宁市教育局负责西宁市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的评选和管理工作。

评选按照“认真遴选,合理分布、悉心培养、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

市教育局负责建立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评价和激励机制。

第五条西宁市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总数分别控制在专任教师总数的3%、5%、1.8%、0.2%以内。

评选推荐名额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数并参考当地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分配到县(区)。

第六条县(区)和市直属学校、区(县)级及校级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进行。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七条市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身心健康,无违反师德规范行为。

(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三)教学新秀原则上为35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名师原则上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中小学教师。

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和教研标兵的评选方案

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和教研标兵的评选方案

为落实“以人为本,以质量和特色立校”的办学理念,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树名师,育名生”来“促质量,显特色”,积极引导教师与时俱进,乐于奉献,努力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年评选一次市实验中学年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和教研标兵。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对象市实验中学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和教研标兵的评选对象为我校在职一线上课教师。

二、评选条件(一)教学能手评选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素养,改革创新意识强,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

3.教龄3年以上。

4.专业功底和教学基本功突出。

5.近三年,担任过高三教学,教学成绩优秀。

6.课堂教学深受学生欢迎,学生评教满意率在85%以上或所任教班的满意率排前三名。

7.教学常规工作符合要求,教案、作业、辅导等各项工作在同学科教师中得到普遍好评。

8.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独立教学研究,同时达到以下条件中的三条:(1)近三年来,主持或参加了市级以上课题。

(2)近三年来,在市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3)近三年来,优质课竞赛获得市级以上奖。

(4)本年度,指导学生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学科竞赛,奥赛学科获得过市级以上奖,非奥赛学科3人次以上获得市级以上奖。

(5)近三年,获得过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称号。

(6)近三年来,参加过市级以上考试命题工作或作过市级以上学科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二)教坛新秀评选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素养,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勤奋好学,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

3.年龄30岁以下,教龄1年以上。

4.有一定的专业功底和教学基本功。

5.课堂教学受学生欢迎,学生评教满意率在80%以上或所任教班的满意率排前三名。

6.教学成绩良好。

7.教学常规工作符合要求,教案、作业、辅导等各项工作在同学科教师中得到普遍好评。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二篇)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二篇)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为了激励和表彰中学教师的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推动学科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制定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具体内容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对象1. 评选范围包括中学各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

2. 评选对象为在中学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良好教学质量和卓越教学能力的教师,包括中学教育教学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

二、评选标准1. 教学能手评选标准:a. 教学成绩优秀,学生学习成绩显著提高。

b. 教学评价良好,学生和家长对教学效果满意。

c. 教学创新能力强,具有独特的教学方法和策略。

d. 教学研究深入,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e. 参与学科教研活动和师德师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带头和示范作用。

2. 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a. 对学科有卓越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够引领学科发展。

b. 带领学科团队,推动学科建设和教学工作的改进。

c. 结合学科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

d. 具有良好的教研能力,能够组织学科教研活动和师资培训。

e. 能够及时了解学科前沿动态,不断更新和提高自身的学科知识水平。

三、评选程序1. 学校组织评选工作,设立评选委员会。

2. 教师申报或由学校推荐候选人,提交个人材料和业绩证明。

3. 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和评议。

4. 经过初评和复评,评选出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

5. 结果公示并进行表彰。

四、奖励措施1. 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将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获奖证书。

2. 享受相应的奖励津贴和福利待遇。

3. 可以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和教学研讨会,并享受专门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五、监督与评估1. 学校教育局或教育主管部门对评选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定期对获奖教师进行评估和跟踪,确保持续改进和发展。

六、宣传推广1. 将评选结果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布,宣传优秀教师的事迹和贡献。

2. 组织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进行课题研究和经验交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方案(讨论稿)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方案(讨论稿)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方案(讨论稿)一、学科带头人(一)基本条件1.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讲师职称并受聘5年以上,具有经考核认定的市教学能手称号或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

2、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在学生品格塑造方面有丰富经验,帮扶改变学困生有成效。

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学校管理工作或学生社团指导工作(教科研训人员学科育人指导工作)取得优良成绩,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有关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3.积极投身新课程改革,积极参加学生社团组织与指导工作,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成效明显。

胜任申报学科循环教学,工作量足(教科研训人员每年听课不少于100节)。

课堂教学水平高,在教学方式变革方面起带头作用,曾在县级及以上优质课评选或教学基本功竟赛中获奖;学生测评满意度和同行测评满意度均不低于90%,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有一定数量且层次较高。

4、教育教学理念先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研究成果对学科教学实践有指导价值,近5年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总量不少于2篇(教科研训人员不少于3篇),其中必须有1篇论文发表(教科研训人员2篇)。

以核心成员参与市级以上或主持县(市、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并结题,所提供论文中需有1篇为课题研究成果。

5.在推动本地区或本校课堂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所在备课组或教研组在全县(市、区)同学科中有一定影响,本人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参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起草、学科教学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参与组织县级学科教研活动,做出实质性贡献。

近5年来,开设县级以上较高水平的公开课、示范课,或应邀开设县级以上专题讲座或作学术报告并获得较高评价,平均每年至少1次(教科研训人员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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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是逐级晋升(首次除外)的三级梯次骨干教师,每2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校教务处、教研处负责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按照“认真遴选,合理分布、悉心培养、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教师培养规划,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和评价、激励机制。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五条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

2.必须满教学工作量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

4.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中级职称并聘任3年以上。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与本专业不相关的第二职业的;
(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
(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六条教坛新秀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一届毕业班及其以上,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两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成效较为显著。

3、具备独立承担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学生、家长评价好。

4、近三年来参赛课获校级二等奖以上(含校级二等奖)或在市直以上(含市直)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上示范性观摩课等。

5、近三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二等奖(含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6、近三年来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在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5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第七条教学能手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近三年列同年级同类
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两届及两届以上毕业班,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三年及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在本校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

3.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积极参与本学科的教学研究,有一定的教学特色与风格,学生及家长评价好。

4.近五年来参赛课获市直(含市直)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含上示范性观摩课)。

5.近五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一等奖(含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6. 近五年来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三篇或三篇以上,在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8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7.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老师可直接认定为学校骨干教师。

第八条学科带头人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熟练、艺术地驾驭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近3年在市(区)级以上开过2次以上示范课,或作过2次市(区)及以上的专题讲座,获得好评,或获得泰州市优秀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有自己的教学特色,教学实绩在市级同类学校居领先水平。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近3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的研究论文2篇或2篇以上,或参加专著(不含教辅材料)编写,本人承担1/3工作量以上,主持或负责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

3.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提高本地区教师的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有较大贡献,有计划地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近5年被培养的教师在市(区)级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所撰写的论文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一篇,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以上)。

第四章评选程序和办法
第九条评选一般由下而上逐级进行。

1.个人申报,组织推荐。

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专业(基础)教学部对照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经过述职、评课、评论文论著、考核教学质量,提出建议候选人名单上报校教学委员会,校教学委员会在校内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2.校教务处、教研处根据评选条件逐个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听课、查看备课记录、核实教学与科研实绩、个别谈话、调查访问、民意测验等形式进行。

确定我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单,予以公布。

第五章职责
第十条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担任本学科(专业)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带头上好研究课,每学期在校内评课不少于4节,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在市(区)及以上范围内承担1次以上高质量的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研读专著1~2本;写教学反思不少于2篇;撰写优秀教学设计不少于3篇;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活动)2~4次。

第十一条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主动参加组织安排的各类讲学活动以及培训青年教师等工作任务。

每学年指导青年教师2人以上,并明确培养对象的目标和任务。

第十二条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承担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

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及以上获奖,
或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

教坛新秀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

第十三条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承担一定的教师继续教育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讲学活动,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研究及其他任务。

第十四条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水平,积极参加高一层次学历或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课程)进修。

第六章管理和考核
第十五条校教务处、教研处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若三届满后未晋升上一梯次的骨干教师,其荣誉称号自然免去,不搞终身制。

第十六条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制度。

已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认真记载他们的主要业绩及考核奖惩情况,按学年建好管理台帐,填写《骨干教师学年考核表》。

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经审查属实,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学校积极培养和推荐骨干教师参加高一级评选。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资格:1.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评选条件的;2.离开教育教学第一线岗位的;3.不具备师德要求或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4.依照法律、法规应当撤消其荣誉称号的。

第七章待遇和奖励
第十九条学校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授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在教师职务评聘中,优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第二十条凡被评选为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教师且年度考核合格可享受一定的津贴。

学校每月发给学科带头人科研补贴经费80元,每月发给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科研补贴经费50元。

第二十一条学科带头人每3至5年可享受一个月的学术假,优先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境内外教育考察或交流。

第二十二条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离岗后,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学校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创造有利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人尽其才,有计划地提供外出进修、参观考察、健康疗养的机会。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在同一届评选中,每人只能参加一项评选。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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