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区别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学习笔记

过失的判断标准分为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由于侵权法的功能重在损害的分担,而非对于侵权人的惩罚。并且,采用客观标准更具可操作性,现代侵权法多采用客观标准判断过失的有无。
①主观标准
根据主观标准,行为人具有过失应当具备两个条件:①行为人有能力预见其行为可能导致损害的发生,即预见可能性的存在。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预见能力,应当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年龄、健康状况、能力、知识水平等个人因素以及行为当时的环境、时间、行为的类型等因素;②由于行为人具有疏忽或者懈怠的心理状态,未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损害的发生。即行为人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损害可能发生,或者虽然预见了损害可能性,但因为心智的欠缺而轻信可以避免损害的发生。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1.归责原则体系
我国民法采用多元归责体系,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三种。三个归责原则的适用关系是:①首先考查是否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予以归责;②如果不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进行归责;③如果当事人均无过错,则考虑是否可以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一般而言,被害人的特殊体质对因果关系的成立不生影响,加害人不得主张以被害人的特殊体质(患有严重心脏病、血友病、药物过敏)为由否认因果关系的存在。不过,如果受害人知道自己具有特殊体质,却未予必要的防范,可以认定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与有过失,从而减轻加害人的责任。
(四)主观过错
1.故132条)
(1)公平责任原则使用的条件:①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因而不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②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因而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③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④不适用公平责任将导致显失公平的后果。
(2)公平责任的承担:适用公平责任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有二:①损害的大小;②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侵权责任的四种归责原则是什么

侵权责任的四种归责原则是什么在我国民法理论上,将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分为: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及公平原则。
关于侵权责任的四种归责原则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侵权责任的四种归责原则是什么1、在我国民法理论上,将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分为:(1)过错责任原则;(2)过错推定原则;(3)⽆过错责任原则;(4)公平原则。
2、过错责任原则,所谓过错原则是指以⾏为⼈的主观过错作为判断标准,判断⾏为⼈对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所贯彻的基本精神是:没有过错,就没有侵权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是⼀般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适⽤于⾏为⼈的过错⽽产⽣的侵权责任。
按照过错原则,⾏为⼈只有在主观上有过失的情况下才对其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3、过错推定原则,该原则是过错责任适⽤的⼀种特殊情况,是指受害⼈若能证明其所受损害是由⾏为⼈所造成的,⽽⾏为⼈不能证明⾃⼰对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则法律就推定其有过错并就此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该原则是介于过错责任与⽆过错责任之间的⼀种中间责任。
该归责将过错的举证责任转移给了侵权⼈,这样更有利于保护受害⼈。
4、⽆过错责任原则,该原则⼜称之为危险责任,是指⽆论⾏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依据法律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该原则的设⽴是为了弥补过错及过错推定原则的不⾜⽽设⽴的制度。
5、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受害⼈和⾏为⼈对损害的发⽣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分担损失。
如不对公平责任原则的适⽤范围作出限定,任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适⽤公平责任,则法官在案例裁判的⾃由裁量权过⼤,也不符合成⽂法系社会要求的确定性。
《民法典》将公平责任原则划为⽆过错责任的范畴,该规定不会导致归责原则适⽤的交叉,有利于侵权责任编的实施与适⽤。
6、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六⼗五条【过错责任原则】⾏为⼈因过错侵害他⼈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重点条文裁判规则:关于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的相关裁判规则

关于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的相关裁判规则一、重点法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类案裁判规则1.申请保全错误,须以申请人主观存在过错为要件,不能仅以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未得到支持为充分条件——宜兴市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张欣、张学山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案例要旨: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知识、对案件事实的举证证明能力、对法律关系的分析判断能力各不相同,通常达不到司法裁判所要求的专业水平,因此当事人对诉争事实和权利义务的判断未必与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一致。
对当事人申请保全所应尽到的注意义务的要求不应过于苛责。
如果仅以保全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得到支持作为申请保全是否错误的依据,必然会对善意当事人依法通过诉讼保全程序维护自己权利造成妨碍,影响诉讼保全制度功能的发挥。
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侵权行为以过错责任为原则,无过错责任必须要有法律依据,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无过错责任中并不包含申请保全错误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申请保全错误,须以申请人主观存在过错为要件,不能仅以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未得到支持为充分条件。
案号:(2018)最高法民申2027号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8年第9期(总第263期)2.网络直播平台未对受害人上传自拍高风险动作的视频进行审核,受害人在挑战高风险动作过程中死亡的,网络直播平台在其中起到一定的诱导作用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何某诉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案例要旨:网络直播平台未对受害人上传自拍高风险动作的视频进行审核,受害人在挑战高风险动作过程中死亡的,网络直播平台在其中起到一定的诱导作用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作为一个开放的虚拟空间,网络空间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进行必要的规制。
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区别

1.过错责任原则:
又称过失责任原则,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的根据和最终要件.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是指为了保护相对人或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行为人只有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行为人才可以不承担责任.
3.过错推定责任与过错责任区别:
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但二者仍然有以下不同之处:
A.二者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不同.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受害人无需就行为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被告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才可以免责.
B.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过错责任原则将过错区分为不同的程度,据此确定行为人责任的大小与轻重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过错本身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因而难以确定过错的程度.所以在过错推定责任中,过错程度对责任的大小及轻重没有影响.
C.过错责任严格区分受害人的过错与行为人的过错,在混合过错中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由于在过错推定责任中难以确定行为人的过错程度,所以也就无法对行为人与受害人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比较.在适用过错推定的特殊侵权行为中,即使能够证明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也不能因此而免除行为人的责任,除非损害完全是由受害人的故意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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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是什么

⽆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是什么⽆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失恋个相关的词语,但是很多时候他们⼜代表着不同的意思,在⼀些情况之下两者存在着联系,但是我们不能将他们混为⼀谈,有着很⼤的区别,下⾯就有店铺⼩编来为⼤家⼀⼀解释这两个词语吧!⽆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是什么⼀、什么是过错推动责任在⾏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
凡在适⽤推定过错责任的场合,⾏为⼈要不承担责任必须就⾃⼰⽆过错负举证责任。
⼆、常见的适⽤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1、共同危险⾏为致⼈损害责任共同危险⾏为也叫准共同侵权⾏为,它是指⼆⼈或⼆⼈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权利的危险,且给他⼈造成损害后不能判明是谁实施的⾏为。
共同危险⾏为具有以下四个特点:①⾏为是由数⼈实施的;②⾏为的性质具有危险性,这种危险性是指有侵害他⼈合法权利的可能,主观上,⾏为⼈没有致⼈损害的故意,在数⼈中,既没有共同的故意,也没有单独的故意,但存在疏于注意的共同过失,客观上,数⼈实施的⾏为有致⼈损害的可能性,⾏为没有特定的指向,即没有⼈为的侵害⽅向。
③这种共同危险⾏为与损害事实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④损害结果不是共同危险⾏为⼈全体所致,但不能判明谁是致害⼈。
在共同危险⾏为⼈致⼈损害的情形下,共同危险⾏为⼈都有疏于注意的过失,因此应适⽤过错责任原则,但受害⼈不能判明谁是致⼈,不能证明致害⼈的主观,为保护受害⼈的合法权益,必须适⽤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受害⼈的损害事实中推定共同危险⾏为⼈的共同过失。
在共同危险⾏为中,第个⾏为致⼈损害的概率相等,过失相当,且共同危险⾏为的责任具有不可侵害性,因此在共同⾏为⼈的责任划分上,⼀般应平均分担,即每个⾏为⼈以相等的份额对损害后果负责,在等额的基础上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危险⾏为⼈认为⾃⼰⽆过错,应负举证责任,确能证明的,就不属共同危险⾏为,⽽是⼀般侵权⾏为。
三、⽆过错责任⾏为⼈因过错侵害他⼈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责任推定是什么

无过错责任推定是什么对于一个民事案件,肯定是有人有过错所以要承担责任的,但是也有人并没有过错也需要承担责任。
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推定是什么?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推定的区别是什么?下面由为您介绍一下。
一、无过错责任推定是什么无推定是规则原则中的一个概念。
民事责任的归属中一部分过错规则原则及无过错规则原则。
过错规则原则是指只有在行为人发生过错的情况下发生需追究责任的情况,行为人才负民事责任;无过错原则是指只要发生了民事责任,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都需承担责任。
无过错原则的责任负担比较重,因此我国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下才可使用无过错原则。
二、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推定的区别无过错责任推定原则与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虽然受害人对加害人主观上的过错都不负,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1)无过错责任推定原则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而推定过错责任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它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形式。
(2)无过错责任推定原则的立法思想,并不在于对反社会性行为的制裁,而是对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并以保险制度和损失分担制度为基础来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因而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制裁不法行为并预防不法行为发生的作用,已失去了所固有的含义;而推定过错责任的立法思想仍在于对加害行为的非难,仍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的最终要件,民事责任仍有行为人承担,而不是通过保险制度等有社会分担损失,因而推定过错责任保持了民事责任教育和预防的作用。
(3)在适用无过错责任推定原则时,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
由于无过错责任并非绝对责任,行为人也可基于法律规定的特别事由而主张抗辩,从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和规定来看,一般只承认不可抗力和受害人重大过错作为其法定抗辩事由,而不承认受害人的一般过失和意外事件作为其抗辩事由;而推定过错责任,由于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对他⼈的合法利益造成侵害时,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侵权责任是有归责原则的,归责原则影响到侵权责任的认定,那么,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的联系:1、过错原则与⽆过错原则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两种主要的归责原则。
2、⽆过错原则在适⽤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不⾜以保护受害⽅利益或难以保护受害⽅利益的情况下产⽣的,都是为了更⽅便、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要求。
⼆、过错原则与⽆过错原则的区别:1、适⽤过错原则(除过错推定)由受害⽅就侵权⼈的主观故意或过失也即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举证不能,对⽅就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在适⽤这⼀原则时,对⽅就⾃⼰⽆过错可抗辩免责,如系第三⼈造成的,⾃⼰就可免责。
⽽适⽤⽆过错,不考虑⾏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受害⼈不必就此举证,按法律规定直接由⾏为⼈承担责任,⾏为⼈不得以⾃⼰⽆过错抗辩免责,如系第三⼈造成的,违约⽅仍要承担民事责任。
2、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
如在⽆偿的民事⾏为中,⼀般只有存在故意或重⼤过失造成损害的才承担民事责任。
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由于⾏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难以确定过错的程度,所以过错程度对责任的⼤⼩及轻重没有影响。
⽆过错责任原则因为不考虑主观过错,⾃然不存在责任的⼤⼩及轻重。
3、⽆过错责任原则的适⽤范围由法律作出特别规定,否则不予适⽤。
⽽过错原则则不然,且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在⽆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官还可根据案件的具体特殊情况决定采⽤。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六⼗五条规定:⾏为⼈因过错侵害他⼈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六⼗六条规定:⾏为⼈造成他⼈民事权益损害,不论⾏为⼈有⽆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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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责任原则中,受害人需要承担向法院举证的责任,因为过错责任原则采用的是一种类似于“谁主张则谁举证”的原则,而到了过错推定原则上,情况却反了过来,受害人举证的责任消失了,而加害人只需要向法院证明自己在事实行为中没有犯过错便可逃过承担民事责任的风险。
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通常情况下是作为一种判断标准,当为了判断某位加害人在案件中有无过错的情况时,通常拿这两种判断标准进行衡量,这两种原则在某些情况下十分相似,但在另一些情况下却也有区别。
1、过错推定原则可以说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态,但其两者任然存在这一些区别:比如在过错责任原则中,受害人需要承担向法院举证的责任,因为过错责任原则采用的是一种类似于“谁主张则谁举证”的原则,而到了过错推定原则上,情况却反了过来,受害人举证的责任消失了,而加害人只需要向法院证明自己在事实行为中没有犯过错便可逃过承担民事责任的风险。
2、首先过错也叫过失,因此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通常情况下,当行为人在主观上犯了某些过错,为了确定该过错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这时便用过错责任原则进行判断。
在过错责任原则之中规定,行为人仅仅在有过错时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理,如若行为人没有过错,那么便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3、在我国《民法通则》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中有这样的规定:当我国公民或者法人有侵犯国家的、集体的利益时,或者是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时,就算该公民或者法人是因为过失,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过错推定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相似,因此也可以叫做过失推定原则。
对于过失推定原则我们可以理解为在法院根据侵权行为进行判定时,受害人通过其诉讼,能够证明在损害事实发生时加害人存在过错,这里跳过了加害人的主观过错,而从客观事实说话;而对于加害人,如果无法在法院上证明损害事实中自己并不存在过错,那么法院就会根据损害事实判定加害人在该损害事实发生时存在过错,因此该加害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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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错责任原则:又称过失责任原则,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的根据和最终要件.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为了保护相对人或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行为人只有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行为人才可以不承担责任.
3.过错推定责任与过错责任区别: 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
但二者仍然有以下不同之处:
A.二者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不同.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受害人无需就行为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被告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才可以免责.
B.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过错责任原则将过错区分为不同的程度,据此确定行为人责任的大小与轻重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过错本身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因而难以确定过错的程度.所以在过错推定责任中,过错程度对责任的大小及轻重没
有影响.
C.过错责任严格区分受害人的过错与行为人的过错,在混合过错中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由于在过错推定责任中难以确定行为人的过错程度,所以也就无法对行为人与受害人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比较.在适用过错推定的特殊侵权行为中,即使能够证明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也不能因此而免除行为人的责任,除非损害完全是由受害人的故意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