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二小财产管理制度
2024年小学班级财产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小学班级财产管理制度班级财产是学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教学一线服务的。
为了加强班级财产的管理,最大限度提高办及财产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降低班级财产的损失率,特制定以下措施:1.每学期初各班如实填写《班级财产登记册》,一式两份,一份上报总务处,一份班级留底。
2.班主任应组织本班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并落实好班级财产保管的责任和措施,做到财产无损、清洁、无灰尘,墙壁无字、画、墨的痕迹。
3.畚斗、扫把、地拖每学期一次性发给,在规定的时间内损缺的,由班级自行负责补足。
4.课桌椅、门、窗等公物,开学初由班主任验收后供班级使用,期末学校组织检查。
期间如发现损坏,班主任应及时上报总务处,由学校酌情要求赔偿。
5.电视机、录音机、幻灯机和多媒体小平台等电教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做好使用记录。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偷盗事件的发生。
如有损坏,班主任应及时报总务处要求修缮,并协助学校查明原因,做出适当处理。
浦南小学2024年小学班级财产管理制度(二)一、引言随着社会发展的进步,小学班级对于财产的管理也愈发重要。
为了提高班级的运行效率和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我们制定了2024年小学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二、班级财产的来源1. 学生个人捐赠:学生可以自愿捐赠一定金额或物品给班级,作为班级财产的来源之一。
2. 班级活动费:每位学生每学期交纳一定金额的班级活动费,用于班级日常开销和活动组织。
3. 其他资金来源:班级可以通过学校或者社区的补助等方式获得额外的经费。
三、班级财产的使用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班级财产的使用必须公开透明,班级内部所有人都有权查阅财产的收支情况。
2. 用途明确原则:班级财产的使用必须符合班级活动和教育目的,不能滥用或私自挪用。
3. 管理规范原则:班级财产必须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管理,包括账目的记载、资金的使用和收支的审核等。
四、班级财产的管理方式1. 记录明细:班级财产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账目进行记录,在记录中详细列明收入和支出的项目,以及金额和日期等。
小学财产管理制度范文(3篇)

小学财产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小学财产的安全、合理使用,促进财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小学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馆、操场、设备器材等。
三、管理责任1. 学校领导班子对小学财产的安全和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2. 各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对所使用和管理的财产负有责任,应当爱护财产,合理使用。
四、财产使用规范1. 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场所的设备器材应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机、断电,并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
2. 图书馆内的图书应按照规定的借阅程序和期限进行借阅,并保持图书的完好。
3. 学生在使用学校财产时应遵守规定的使用时间和范围,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或带出学校。
五、财产维护与修缮1. 学校财产的维护和修缮由专业人员负责,各教职工应及时发现财产的故障和损坏,并及时上报。
2. 学校财产的修缮应按照工作流程,制定修缮计划,确保修缮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六、安全措施1. 学校应建立财产安全防范机制,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措施,确保财产的安全。
2. 教职工在离开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前应关好门窗、关闭电源等,确保财产的安全。
七、违规处理1. 对于故意损坏财产者,学校有权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于未经批准私自使用、转移财产者,学校有权进行相应的批评教育和处罚。
八、监督与检查1. 学校财产管理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各教职工有责任对财产使用和管理进行自我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或整改。
九、制度的执行和修改1. 本制度由学校领导班子负责执行和管理。
2. 对本制度的修改,需要由学校领导班子商议并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后进行。
以上为小学财产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细节和条款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小学财产管理制度范文(2)财产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培养小学生良好的财产管理意识和习惯,规范财产使用和保管行为,保护学生的财产安全,制定小学财产管理制度,即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平等公正原则:所有学生在财产使用和保管方面享有平等的权益,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袒。
朝天二小财产管理制度

朝天镇第二小学财产及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学校财产和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校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的物质基础。
管好、用好学校校产,巩固学校灾后重建成果,是每位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
为树立热爱集体的思想,切实加强中心校和各村小校产维护和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校产涵盖的范围第一条、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十个方面:1、所有建筑物2.普通教室3.专用教室(含图书、多媒体、计算机、实验、语音、音乐、美术、舞蹈室等。
)4.办公室5.食堂(含餐厅)6.男女学生宿舍及教职工寝室(含浴室)7.体育运动场地8.物品(器具)储藏室、财产保管室9.总控室、会议室10.其他公共区域:配(发)电房、校门、围墙、照明及消防设备、卫生设备、花坛、绿化带、宣传栏等。
第二章管理组织系统第二条、校产管理组织系统1、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线副校长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校产。
2、各类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的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
各处室(村小)内的校产责任人为各处室(村小)负责人;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教研组长;各班级财产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教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食堂(含餐厅)财产负责人为伙食团团长;学生寝室的财产负责人为相关住管员,体育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室财产负责人为体育教研组长;财产保管室财产负责人为保管员;其他公共区域财产按班级、部门属地和公共区的划分落实到相关班级和部门,负责人为班主任或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总务处要分类建立固定资产账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寝室、办公室、实验仪器、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小学二年级财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小学二年级财产管理,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财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小学二年级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实验器材、体育器材、图书等。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财产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盗窃。
2. 专责管理:明确财产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3. 合理使用:提高财产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4. 定期检查:定期对财产进行检查,确保财产状况良好。
5. 责任追究:对财产管理不善造成损失者,追究相应责任。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财产管理领导小组(1)组长:由二年级主任担任。
(2)成员:二年级各班主任、各班生活委员。
(3)职责:负责制定财产管理制度,监督财产管理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财产管理中的问题。
2. 财产管理员(1)各班班主任为各班财产管理员。
(2)职责:负责本班财产的日常管理,包括财产登记、使用、保养、维修和报损等。
五、财产管理流程1. 财产登记(1)新购入的财产,应在验收合格后,由财产管理员填写《财产登记表》,并报学校财产管理部门备案。
(2)已登记的财产,财产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确保财产信息准确无误。
2. 财产使用(1)财产使用前,使用者应了解财产的性能和使用方法,遵守操作规程。
(2)财产使用过程中,使用者应爱护财产,避免损坏。
(3)财产使用完毕后,使用者应将财产放回原处,保持整洁。
3. 财产保养(1)财产管理员应定期对财产进行检查、清洁、保养,确保财产处于良好状态。
(2)对于易损、易耗的财产,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4. 财产维修(1)财产出现故障时,财产管理员应及时报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2)维修完成后,财产管理员应进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
5. 财产报损(1)财产损坏、丢失或被盗时,财产管理员应及时上报,并填写《财产报损表》。
(2)学校财产管理部门将根据《财产报损表》进行核实,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奖惩措施1. 对财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小资产物品管理制度模版(4篇)

二小资产物品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二小资产物品的管理,提高资产物品利用率,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使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二小全体人员。
第三条资产物品的定义和分类资产物品指的是二小单位拥有的可以为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器具、设施和用品等,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耗材。
固定资产指在二小单位使用期限长、价值较高的资产物品,包括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
流动资产指在二小单位使用期限短、使用价值相对较低的资产物品,包括电脑、手机、办公家具等。
耗材指二小单位进行日常办公、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各类用品,包括纸张、墨水、墨盒、笔、文件夹等。
第四条资产物品的管理责任二小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资产物品的管理责任人,负责资产物品的采购、使用、保管、维修和报废等工作。
第二章资产物品的采购第五条采购申请申请采购资产物品,由需要使用的部门填写采购申请表,包括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理由、预算等信息,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如技术规格书、价格比较、单位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等。
第六条采购审批采购申请经二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根据资产物品的采购预算、实际需要和资金情况等因素进行审批,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七条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审批通过后,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约定采购物品的交付时间、交付地点、数量、质量、价格等条款。
第八条采购付款采购合同履行后,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进行采购款项的付款。
付款方式可以是预付款、货到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等,具体方式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采购入库采购物品交付到二小单位后,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核对采购物品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与采购合同的约定是否一致。
验收合格的物品,由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入库,并按照有关规定制作资产登记台账。
小学财产管理制度(四篇)

小学财产管理制度1、学校总务处重要职责是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建立财产分类帐和总帐。
2、凡是购进或调进资产、仪器、音体美器材等都记入固定资产清册,建立借用制度和赔偿制度,每学年末总务处根据财产变动情况进行一次核对调整。
3、注意检查维修、延长财产使用期限。
总务部门要有高度责任心,对学校财产应一清二楚,对损坏事故应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损坏财产应及时组织维修,以提高使用效率。
4、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管理、教室内财产由班主任管理,办公室财产由各办公室负责人管理,少先队财产由大队辅导员管理,图书、教具、体育、音乐、美术、劳技室、实验室、实验仪器室、计算机、语音室、总控室、电教室、多媒体、档案室、教师资料室、仪器和日常物品由学校确定人员专人负责管理。
5、做好财产交接手续,开学初,各任科教师清点所接财产新旧和数量情况后保管使用,学期结束后,各任科教师交回相关财产,各室财产清点后上报总务处备案。
6、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教育,同时充分利用校会、班会、广播、黑板报等进行检查评比,大力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爱护公物的行为,加强学生爱护学校财物的责任感、提高爱护公共财物的自觉性。
做到平时有人保管,坏了有人报告,毁了有人赔偿,丢了有人查找。
7、身教胜过言教,教师首先要作学生表率。
(1)、离校要关好门、窗、电灯、吊扇。
(2)、各室物品不要任意搬运。
(3)、节约用水用电,提倡“节约为荣,浪费为耻。
”风格。
8、校产管理小组要定期对各部门财产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附一:财产赔偿制度。
1、教师在失职情况下,损坏遗失物品。
根据新旧质量酌情赔偿。
2、学生在违纪情况下,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3、公物被窃应弄清责任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
附二:财产领、借制度。
一、学校公物由总务处统一管理,任何人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二、教职工因工作、学习和生活需要需暂借用学校财物,须办借领手续。
1、领用消耗办公品,必须向保管员办理登记手续。
二小资产物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二小资产物品管理制度范文【一. 资产物品管理制度概述】1.目的本资产物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企业对资产物品的管理,有效监控和保护企业财产,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用。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及其他相关部门,涵盖企业内部的各种资产物品管理工作。
【二. 资产物品管理的基本原则】1.规范性原则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本制度规范的要求,正确、合法地使用和管理资产物品,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全员参与原则资产物品管理不仅是管理人员的责任,也是所有员工的责任。
每个员工都应当积极参与资产物品的管理工作。
3.分类管理原则按照不同的属性和用途,将资产物品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每个物品都有相应的归属和责任人。
【三. 资产物品的采购与验收】1. 采购1.1 所有物品的采购应按照公司规定的采购流程进行,必须有相应的采购申请、审批和购买合同等文件。
1.2 采购人员应根据实际需求和预算控制原则,选择优质、合适的物品,并与供应商进行有效的协商和比价。
2. 验收2.1 技术人员需参与采购物品的验收工作,核对物品的型号、数量、质量等信息。
2.2 验收人员应仔细核对采购物品的配件及附件是否完整,与采购清单进行对比。
2.3 如发现采购物品存在问题或与采购清单不符,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或相关部门。
【四. 资产物品的标记与登记】1. 标记1.1 所有公司资产物品均需标记清楚,包括资产编号、物品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以确保资产的可追溯性。
1.2 标记应醒目、易识别、不易脱落,并根据物品的属性选择合适的标记方式,如贴纸、铭牌等。
2. 登记2.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登记簿,对所有的资产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包括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买日期、費用等。
2.2 物品登记簿应及时更新,如有新增、报废、调拨等情况,应随时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
【五. 资产物品的使用与保护】1. 使用1.1 所有员工应按照物品的规定用途和操作要求,正确使用资产物品,并严禁私自挪用或转借。
小学财产管理制度(4篇)
小学财产管理制度学校财产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是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之一。
全体师生必须珍惜、爱护学校财产,做到“领导高度重视,教师具体落实,学生人人爱惜”。
全体师生必须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
1.学校财产由学校统一管理,总务处负责。
图书室、阅览室、仪器室、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体育室、音乐室、档案室、打字室、储藏室、美术室等专用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明确管理职责,签订管理责任书,坚决责任到人。
2.使用时间在____年以上,总值____元以上的大量同类财产列为固定资产。
3.各办公室财产由各年级教研组长负责保管,班级财产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4.学校添置大宗教学设备由校务会研究决定,须参与政府采购的坚决参与采购。
总务处购置固定资产的财务发票必须由经手人、验收人的签名,会计凭发票登记财产帐,经办人员登分户帐后才可以交付使用。
各类财产存放要有序、整齐、清洁。
5.学校财产必须入帐,建立财产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6.学校财产要避免闲置,努力提高使用率,需要添置物件及时向总务处反映。
7.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准外借,如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校长室批准后,再办理出借手续方可出借。
8.总务处要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和校长室的要求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制度》、《财场赔偿制度》、《财产审批制度》,以确保学校财产管理正规化科学化。
9.每学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专管人员进行财产验收检查,如发现损失缺少要查明原因。
属自然损耗的各处专管人员列出清单报校长审批后注销;如是人为损失,要根据情况报校长室研究处理。
浦南小学小学财产管理制度(2)是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用于管理学校的财产和资产,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小学财产管理制度的内容:1. 财产管理责任:学校指定专门负责财产管理的责任人,负责日常的财产管理工作,并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完好无损。
2. 资产清单:学校建立资产清单,详细记录学校所有财产的名称、数量、规格、使用地点等信息,定期更新和盘点。
二小资产物品管理制度
二小资产物品管理制度一、概述二小作为一所学校,拥有众多资产物品,如设备、器具、图书等。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资产物品,提高物资利用率和减少资源浪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分工1. 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资产物品的统一管理和规划,对各部门的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2. 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物品管理,包括分配、归还、报废等工作。
3. 各部门的负责人应定期向学校行政部门汇报物资的使用情况和存量。
三、采购与入库1. 学校行政部门按照需求提出采购计划,并确定采购方式。
采购物品应具备合法合规控件。
2. 根据采购计划,学校行政部门组织采购工作,并核对购买的物品与采购清单吻合。
3. 采购物品应在入库前进行验收,对物品的数量、质量、型号等进行核对,确保符合要求。
4. 入库要在资产物品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包括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入库日期等信息。
四、领用与使用1. 部门领导根据需求向学校行政部门提出物资申请。
申请时需明确物品名称、数量、用途等信息。
2. 学校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审核物资申请,确保领用的物品合理、符合需求。
3. 领用人员应对领用物品进行登记,包括领用日期、领用人员、用途等信息。
4. 领用的物资应妥善保管并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转借或私自挪用。
5.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将物品归还原处或交还学校行政部门,记录归还日期、出借记录等。
五、维护与保养1. 物资使用人员应定期对物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物品处于良好状态。
2. 对于易损耗物品,应及时配备和更换,以保证物品正常使用。
3. 如发现物品存在损坏情况或需要修理,应及时上报所属部门或学校行政部门。
六、报废与处置1. 物品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擅自处理。
2. 物品报废前应进行鉴定,确认物品已达到报废标准,然后填写报废申请表。
3. 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报废申请,进行批准,并将批准结果通知所属部门。
4. 报废的物资应进行记录,包括报废日期、报废原因、物品名称和数量等信息。
二小资产物品管理制度模版
二小资产物品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对二小资产物品的管理,确保其合理使用、安全保管和便捷管理。
适用范围为全体职工,包括教师、学生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二、资产物品的定义资产物品是指学校所有固定资产和非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图书馆藏书、实验室器材等。
三、资产物品的管理责任1. 校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资产物品;2.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物品的登记、核查、清查等管理工作;3. 各部门和个人负有资产物品的使用、保管和维护责任;4. 职工离职时,必须向资产管理部门交还所负责的资产物品。
四、资产物品的申领与归还1. 部门在需要使用新的资产物品时,应填写资产物品申领表,并经相关责任人审批后,向资产管理部门申请;2. 资产物品的归还应在使用完毕后及时进行,已损坏或无法修复的物品应报废,并填写报废申请表。
五、资产物品的使用原则1. 资产物品必须按照其设计用途和安全要求进行使用,严禁私自改装、拆卸或擅自外借;2. 资产物品应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禁止私自擅用、滥用或借给他人使用;3. 使用资产物品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4. 使用教学设备或实验器材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使用记录和安全防护措施。
六、资产物品的保管与维护1. 借用资产物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妥善保管,确保其完好无损;2. 资产物品的保管责任人应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对处于闲置状态的资产物品,应加强保管和防护措施,确保其安全和完好。
七、资产物品的报废程序1. 报废资产物品应填写报废申请表,并经相关责任人审批后,报资产管理部门备案;2. 被报废的资产物品应及时拆除、销毁或加以封存,确保不再使用;3. 标有报废标识的资产物品不得再进行借用和使用。
八、违纪处分与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相应的追责和纪律处分,严重者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需要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经过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讨论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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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镇第二小学财产及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学校财产和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校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的物质基础。
管好、用好学校校产,巩固学校灾后重建成果,是每位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
为树立热爱集体的思想,切实加强中心校和各村小校产维护和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校产涵盖的范围第一条、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十个方面:1、所有建筑物2.普通教室3.专用教室(含图书、多媒体、计算机、实验、语音、音乐、美术、舞蹈室等。
)4.办公室5.食堂(含餐厅)6.男女学生宿舍及教职工寝室(含浴室)7.体育运动场地8.物品(器具)储藏室、财产保管室9.总控室、会议室10.其他公共区域:配(发)电房、校门、围墙、照明及消防设备、卫生设备、花坛、绿化带、宣传栏等。
第二章管理组织系统第二条、校产管理组织系统1、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线副校长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校产。
2、各类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的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
各处室(村小)内的校产责任人为各处室(村小)负责人;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教研组长;各班级财产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教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食堂(含餐厅)财产负责人为伙食团团长;学生寝室的财产负责人为相关住管员,体育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室财产负责人为体育教研组长;财产保管室财产负责人为保管员;其他公共区域财产按班级、部门属地和公共区的划分落实到相关班级和部门,负责人为班主任或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总务处要分类建立固定资产账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寝室、办公室、实验仪器、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保护设施设备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品德。
第三章购物与领用制度第五条、学校添置财产,先由各处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分管校长审核,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六条、学校基建和较大型维修,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长组织人员进行预算编制,交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必要时须报区教育局批准;符合招标和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按相关政策委托相关部门进行招标和政府采购。
第七条、添置校产须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登记入册后,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八条、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验收入账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
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在物品登记表上填写清楚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
笔墨纸张虽属低值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第四章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第十条、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十一条、班级和学生寝室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年度清点验收一次。
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或住管签定责任书,中途发生变化(增减)要及时调帐,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二条、教师寝室财产由其教师本人负责,总务处一般一学期检查一次。
第十三条、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限期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或维修。
第十四条、校长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第十五条、校产原则上不出借。
如确实需要的,应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条,说明物品名称、数量、归还时间等内容。
出借人签名并经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批准后,总务处备案方可出借。
本校教师确因特殊需要向学校借用财产的,也应办理相关手续。
出借财产由总务处限期收回。
归还时应严格验收,遗失或损坏的,应按赔偿制度处理,教学仪器为常用设备,原则上不予出借。
第十六条、班级电教设备、多媒体设备的管理及责职落实第一款班级电教设备包括:收录机、点读机、实物投影仪、屏幕及固定架钩、电教箱、电源接线板,每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由教导处清点设备并当场演示后,由班主任填写“朝天二小教室电教设备清单”,完成交接工作,班主任即为班级电教设备责任人,负有平时对设备的管理、使用自检自查、联系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等责任。
第二款多媒体教室设备包括:投影仪、电子白板、视频展台、VCD、录像机、双卡座、功放、无线话筒、有线话筒、多功能讲台、电脑、数码电视接收器等(各多媒体教室都有具体配置清单)。
每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由教导处清点设备,并当场演示后,由班主任(或专管员)填写“朝天二小多媒体教室设备配置清单”,完成交接工作。
班主任(或专管员)即为多媒体设备责任人,负有平时对设备的管理、使用自检自查、联系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等责任。
第五章赔偿制度第十六条、财产缺损的责任追究第一款学校校产被损坏或缺少,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缺少者的责任。
第二款班级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级中的责任学生并索赔。
第三款各处室财产损坏或损失,由各处室负责人及时向责任人了解并核实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索赔。
第四款专用室内的财产损坏或损失,由专用室负责人依据使用登记记载情况,书面向总务部门报告,追究使用人的责任或最近一次使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五款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由值周老师、门卫及有关负责人与分块负责的班级或部门查实情况,追究损坏人或携带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六款班级中损坏或损失的财产,班主任未能查明责任人;各处室损坏或损失的财产,处室负责人未能查明责任人;专用室负责人未能查明专用室内财产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未能查明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追究有关负责人应承担的失职责任。
第七款学校贵重物品及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如有失窃,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保安的责任。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第十八条、未增值校产损坏照价赔偿,已增值校产损坏按现价赔偿,贬值校产损坏由有关部门或领导估价后赔偿。
第十九条、无法评估现价的校产,按原价的一倍至三倍进行赔偿;有意损坏的,原则按原价的三倍进行赔偿。
第二十条、损坏后经修理仍可使用的校产,考虑到修理后校产内的质量影响及外观影响,按修理价(含工本费等)的2——3倍赔偿。
第二十一条、班级财产损坏,坚持先赔偿后修理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赔偿途径第一款由损坏责任人向相关负责人报告设备损坏情况,再由负责人用书面形式向总务处报告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
第二款由总务处核实设备损坏程度,定出赔偿金额,或根据损失财产的价值定出赔偿金额,并由总务处出具赔偿通知单。
第三款由负责人督促责任人向财务处缴纳赔偿经费(由负责人直接向财会室缴纳)。
并向总务处出示已赔偿金额的收据。
第四款专用室内损坏或损失的财物由各专用室负责人查实情况,并通报给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由单位负责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径执行赔偿。
同时专用室负责人应将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报给总务处备案。
第五款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玻璃器具等低价易损失物品的赔偿,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一般定价在课后立即索赔,并当场开具由财会室发给的收据单,收取的赔偿连同收据存根及时回交财会室。
第六款教师损坏财产的,根据总务处核定的赔偿金额,相关负责人应督促责任人直接向学校财会室缴纳赔偿金。
第七款教师个人损坏财产而隐瞒实情、谎报或逾期(直至期末检查)不报的,将在期末岗位奖或绩效工资中强行扣除赔偿金,并视情况按教师岗位责任制和有关条款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八款凡部门负责人无法查实财产损坏或损失者,由部门负责人个人承担赔偿。
第九款各处室公物损坏,须先付赔偿金后修理,情况特殊的,可以由负责人先向总务处书面申请,经获准可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第十款教职工调离学校,应如数交回领用的所有校产(含图书、教参、耐用教学用具等)及寝室钥匙等,再分别由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具校产回收证明报校长室,校长室据此开具“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损坏或损失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六章报废制度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超过使用年限,并被确定不能使用和修复的,或修复费用大于使用价值的,低值财产或零星校产应由总务处鉴定,分管负校长批准,填《报废单》,调整财产帐。
高价值校产或大宗校产的报废须经校长批准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必要时报请区教育局审批。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所提校产,主要指固定资产,即指在多次使用过程中并不改变它自身实物形态的,不包括高(低)价易耗品、文具纸张、一般低价办公用品、化学药品、低档塑料制品用具、卫生工具、报纸等。
第二十五条、在执行《学校财产及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中有突出成绩或贡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个人,总务处将呈报校长室予以公开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所有条款与上级有关新规定不符的,则执行上级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从二0一0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二0一0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