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计算公式 案例
刑期计算的基本原则及公式(2019版)

刑期计算的基本原则及公式(2019版)作者|申文波01 量刑规范化的重要性“同案同判”是司法公正的直接体现。
如果案件情节相同或类似,一个判无期,一个有期徒刑十年,显然难以被公众接受。
同时,过大的自由裁量权空间也是滋生司法腐败的原因之一。
因此,最高法也在尝试建立一套量刑标准,规范法官的裁量权,实现“类案同判”“同案同判”的目标。
在过去的十年里,最高法先后颁布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新增十个罪名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等法律文件,对量刑的基本原则、方法、幅度和量刑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
各地高院也出台了相应的量刑细则。
量刑细则的出台不仅对规范法官量刑,避免量刑畸轻、畸重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影响着律师辩护策略的选择。
律师在审前通过预测大致刑期,可以用来调整诉讼策略,做好当事人及家属的沟通工作。
笔者结合上述文件及司法审判情况,总结量刑公式,以供同仁们参考交流。
02 量刑的步骤及计算公式刑期计算可以简单的分为三步,具体包括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确定基准刑、在基准刑的基础之上确定宣告刑。
每一步都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和标准,详述如下。
第一步确定量刑起点基本原则:根据具体犯罪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结合犯罪起因、犯罪手段、犯罪后果、被告人主观恶性等因素,综合判断量刑起点。
通俗的说,就是通过考虑上述因素,判断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的社会危害性大小,确定量刑起点。
公式一:量刑起点(社会危害性大小)=犯罪起因+犯罪手段+犯罪后果+被告人主观恶性+特殊情节以交通肇事罪举例:张某驾车撞伤王某后,下车拨打求救电话,王某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
交管部门认定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不承担责任。
根据最高院关于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开车撞死人赔偿标准及量刑标准

开车撞死人赔偿标准及量刑标准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
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 20年;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
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 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岁-年龄;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增加岁数;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刑事案件量刑的基本步骤及计算公式

刑事案件量刑的基本步骤及计算公式刑事案件量刑是指根据被告人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刑罚的过程。
量刑的目的是既要惩罚犯罪行为,又要照顾被告人的人身权益,并达到预防犯罪、挽救被告人等社会目的。
下面将介绍刑事案件量刑的基本步骤及计算公式。
1.确定犯罪事实:首先,法院需要通过侦查、审理等程序确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这一步骤包括审查证据,听取被告人和辩护人的陈述,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等。
2.确定法律分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与相应的罪名进行匹配。
例如,盗窃行为可以归为盗窃罪、抢劫罪等。
3.确定量刑标准:每个罪名都有相应的量刑标准,法院需要按照刑法的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量刑标准。
4.确定量刑幅度:在确定了量刑标准之后,法院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如被告人的主观恶意、身份、身体状况等,判断量刑幅度的增减。
5.制定具体判决:法院根据以上的步骤进行综合考虑,制定具体的判决书,并根据法律的规定,决定刑罚的执行方式。
刑罚=法定刑×量刑幅度+刑相加(罚金)+折算刑(缓刑、假释等)1.法定刑:法定刑是刑法规定的对于其中一犯罪行为的刑罚的上下限。
根据刑法规定,普通犯罪一般有数种刑罚类型(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每种类型又有相应的刑罚幅度,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确定其所犯罪名的法定刑。
2.量刑幅度:量刑幅度是指根据被告人的主观恶意、身份、身体状况等情况,在法定刑的基础上进行的增减。
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犯罪的主观恶意程度、犯罪行为与结果的危害程度、犯罪的情节、犯罪时的年龄、精神状态、身体健康状况等。
3.刑相加(罚金):在一些情况下,法院会决定对被告人进行罚金的刑罚。
罚金的计算通常根据被告人的财产状况、违法所得、造成的损失等进行确定。
4.折算刑(缓刑、假释):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况和个人素质等,法院可以决定将一部分或全部的刑罚折算为缓刑、假释等,以减轻被告人的刑罚。
2019-检察院量刑建议书5到7年一般量刑起点怎么算-推荐word版 (8页)

2、特征:(1)基准刑就是全部犯罪构成事实所应判处的刑罚。犯罪构成事实以外的其他量刑情节事实(如自首、立功)所应影响判处的刑罚不在基准刑之内。(2)基准刑=量刑起点+应增加的刑罚量(3)基准刑体现刑罚目的对犯罪构成事实的全部需求(4)、基准刑体现了犯罪构成事实应判处刑罚量的审判经验值。
基准刑=基本犯罪构成事实(也即量刑起点)+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应增加的刑罚量)
(四)宣告刑及相关计算公式
1、定罪情节与量刑情节
从理论上讲,通常把定罪构成事实成为定罪情节,定罪情节以外的,与行为人或其犯罪行为密切相关的,表明行为社会危害性程度与人身危险性程度,并决定是否适用刑罚或免除处罚的各种具体事实情况,就是通常所说的量刑情节。例如:张三故意伤害致1人轻伤,事发后自首,那么在该案中,故意伤害致1人轻伤就是定罪情节,自首就是量刑情节。
2、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的方法及相关计算公式
(1)、单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方法
《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具有单个量刑情节的
,根据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直接对基准刑进行调节。
公式:基准刑X(1±调节比例)
例:某一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案件的基准刑是10年,假如被告人只有自首从轻处罚的情节,可以减少基准的10%,那么,自首调节基准刑的方法可表示为:10年X(1-10%)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检察院量刑建议书5到7年一般量刑起点怎么算
篇一:量刑计算方法
量刑的基本步骤及计算
一、量刑的基本步骤
量刑标准公式是怎样的

一、量刑标准公式是怎样的1、定罪情节与量刑情节从理论上讲,通常把定罪构成事实成为定罪情节,定罪情节以外的,与行为人或其犯罪行为密切相关的,表明行为社会危害性程度与人身危险性程度,并决定是否适用刑罚或免除处罚的各种具体事实情况,就是通常所说的量刑情节。
例如:张三故意伤害致1人轻伤,事发后自首,那么在该案中,故意伤害致1人轻伤就是定罪情节,自首就是量刑情节。
2、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的方法及相关计算公式(1)、单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方法《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具有单个量刑情节的,根据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直接对基准刑进行调节。
公式:基准刑X(1±调节比例)例:某一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案件的基准刑是10年,假如被告人只有自首从轻处罚的情节,可以减少基准的10%,那么,自首调节基准刑的方法可表示为:10年X(1-10%)。
量刑标准公式是怎样的二、量刑起点的内涵与特征1、内涵:根据具体犯罪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的一般既遂状态所应判处的刑罚。
2、特征:(1)量刑起点是针对具体犯罪而言的,区别于根据抽象个罪的基本犯罪构成的量刑起点幅度,由法官根据具体犯罪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比照抽象个罪的基本犯罪构成,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确定的量刑起点幅度内确定(2)量刑起点是指一般既遂状态下所应判处的刑罚(3)量刑起点是一个刑罚点,而不是一个幅度。
三、基准刑的内涵与特征1、内涵:是指在不考虑非犯罪构成事实以外的量刑情节的情况下,根据犯罪事实的一般既遂状态所应判处的刑罚。
2、特征:(1)基准刑就是全部犯罪构成事实所应判处的刑罚。
犯罪构成事实以外的其他量刑情节事实(如自首、立功)所应影响判处的刑罚不在基准刑之内。
(2)基准刑=量刑起点+应增加的刑罚量(3)基准刑体现刑罚母的对犯罪构成事实的全部需求(4)、基准刑体现了犯罪构成事实应判处刑罚量的审判经验值。
s。
量刑规范化计算方法

量刑规范“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用数学方法表示为:基准刑×(1+从重情节的调节比例-从轻情节的调节比例),此公式中的情节为累犯、自首等罪前、罪后情节。
“部分连乘”的方法用数学方法表示为:基准刑×(1+从重情节的调节比例)×(1-从轻情节的调节比例),此公式中的情节为有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等特殊犯罪主体的量刑情节;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等犯罪形态的量刑情节;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等决定被告人犯罪地位、作用的量刑情节。
此公式中没有罪前、罪后情节。
“部分连乘与‘同向相加、逆向相减’后连乘相结合”的方法用数学方法表示为:基准刑×【1+从重情节的调节比例】×【1-单个从轻情节的调节比例】×【1-单个从轻情节的调节比例】×(1+从重情节的调节比例-从轻情节的调节比例),此公式【】中的情节为有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等特殊犯罪主体的量刑情节;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等犯罪形态的量刑情节;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等决定被告人犯罪地位、作用的量刑情节。
()中的情节是罪前情节调节比例、罪后情节调节比例。
举例说明被告人王某如果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
起点刑:三年六个月(42个月),此时。
三年六个月既是起点刑,也是基准刑,同时也是宣告刑。
如果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还致二人轻伤则基准刑:54个月(42个月+6个月+6个月)(其中致一人轻伤加重六个月、致二人轻伤,加重两个六月),即四年六个月。
此时,54个月就是起点刑,另外两个“六个月”就是因为轻伤而增加的刑罚量。
此时,四年六个月既基准刑,也是宣告刑.如果王某还仅是未成年人,从犯,无其他法定情节,则宣告刑:28。
35个月【54个月×(1-30%)×(1-25%)】(其中54个月为基准刑,30%是指未成年人犯的减少比例;25%是指从犯的减少比例),四舍五入,28个月,即二年四个月。
刑法弗兰克公式

刑法弗兰克公式在刑法领域中,弗兰克公式是一种常用的计算刑罚的方法。
它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考虑犯罪的严重性和犯罪人的个人情况,来确定合适的刑罚。
本文将详细介绍弗兰克公式的原理和应用。
弗兰克公式由法学家弗兰克·斯图克特·哈里斯于20世纪中叶提出,被广泛运用于刑罚计算中。
这一公式的核心思想是将刑罚量化,使刑罚在不同犯罪行为和犯罪人之间实现公正和平衡。
根据弗兰克公式,刑罚由两个主要因素决定:犯罪的严重性和犯罪人的个人情况。
犯罪的严重性可以通过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来衡量,而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则包括其过去的犯罪记录、社会背景、教育水平、家庭状况等。
在计算刑罚时,首先需要对犯罪行为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
比如,对于盗窃犯罪,可以考虑被盗物品的价值、盗窃方式的恶劣程度等因素。
然后,根据犯罪的严重性,确定一个基础刑罚量。
基础刑罚量只是刑罚的起点,接下来需要考虑犯罪人的个人情况。
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可以通过对其过去犯罪记录的分析来确定,如果犯罪人有多次重复犯罪的记录,那么刑罚将会更加严厉。
犯罪人的社会背景、教育水平、家庭状况等因素也会对刑罚产生影响。
比如,如果犯罪人是未成年人或者有心理障碍,那么刑罚可能会相对较轻。
一旦确定了基础刑罚量和个人情况的影响,就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调整的方式可以是加重或减轻刑罚量,以便使刑罚更加公正和合理。
最终得到的刑罚量就是根据弗兰克公式计算得出的。
弗兰克公式的应用可以提高刑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它能够使刑罚不再仅仅依赖于法官的主观判断,而是根据客观的标准进行计算。
这样可以避免刑罚的不一致性和不公正性,保障了法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然而,弗兰克公式也存在一些争议和限制。
有人认为,过于依赖量化指标可能会导致刑罚过于机械化,忽视犯罪行为和犯罪人的具体情况。
此外,由于犯罪行为的多样性和犯罪人的个体差异,弗兰克公式并不能完全解决刑罚计算的复杂性。
弗兰克公式作为一种刑罚计算的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最高法量刑标准,表格化一目了然!

量刑调节比例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比例14—16岁犯罪减30—60%16—18岁犯罪减10—50%未遂犯减50%从犯减20—50%或以上自首减40%以下或40%以或免除处罚一般立功减20%重大立功减20—50%坦白减20%以下当庭认罪减10%以下退赃退赔减30%以下取得被害人谅解减20%累犯增10—40%有劣迹增10%以下被害人为未成年人、增20%以下老人、残疾人、妊妇等重大灾害疫情期犯罪增20%以下常见犯罪量刑罪名和情节量刑起点基准刑宣告刑1、交通肇事罪自由裁量一般情节6月~2年根据责任后果程度等确定逃逸3~4年同上逃逸致1人死7~8年同上2、故意伤害罪致1人轻伤0.5~1.5年致1人重伤3~4年手段特别残忍10~12年致1人重伤6级残疾致死1人10~15年无期除外在起点刑上,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度等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雇佣他人伤害增20%以下婚姻邻里纠纷导致减20%以下被害人过错减20%以下积极抢救被害人减20%以下3、强奸罪1人1次3~5年情节恶劣奸淫幼女10~12年奸淫三人10~12年当众强奸10~12年二人以上轮奸10~12年致被害人重伤10~12年在起刑点上根据强奸人数次数后果等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4、非法拘禁罪未造成伤害后果3~6月致1人重伤3~4年致1人死亡10~12年在以上起刑点上根据拘禁人数次数时间后果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具有殴打侮辱情节加20%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加20%以下利用职务扣押拘禁为索取合法债务减30%以下5、抢劫罪抢劫1次3~5年入户抢劫10~12年公共交通工具上10~12年抢劫抢劫银行或10~12年其他金融机构抢劫3次或10~12年数额巨大致1人重伤无残疾10~12年冒充军警10~12年持枪抢劫10~12年抢劫军用或10~12年救灾救济物资在以上起刑点上根据拘禁人数次数时间后果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6、盗窃罪数额较大或一年内入室盗窃、公共场所扒窃三次3~6月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3~4年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10~12年盗窃亲属减50% 7、诈骗罪数额较大3~6月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3~4年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10~12年无期除外8、抢夺罪数额较大3~12月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3~4年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10~12年无期除外9、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3~12月数额巨大5~6年10、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3~6月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3~4年11、妨害公务罪一般情节3~12月煽动群众增20%以下因执法不规范减20%以下12、聚众斗殴一般情节6~18月聚众斗殴三次3~4年参与人数多规模大影响恶劣3~4年公共场所、交通要道、造成秩序严重混乱3~4年持械3~4年组织未成年人增20%以下13、寻衅滋事罪1次3年以下3次5~7年1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一般情节3~6月情节严重3~4年15、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鸦片1千克、15年海洛因、甲基苯丙胺50克鸦片200克、7~8年海洛因、甲基苯丙胺10克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3~36月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情节严重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3~4年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且情节严重组织利用教唆增30%以下涉及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再犯3~4年受雇运输毒品减30%以下毒品含量减30%以下明显偏低存在数量减30%以下引诱情形附:基本概念量刑起点: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的量刑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量刑计算公式案例
量刑计算公式是指在刑事案件中,根据犯罪情节和被告人的情况,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计算,确定被告人的刑期和罚金。
下面列举十个案例,介绍不同类型罪行的量刑计算公式。
一、盗窃案件
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其量刑计算公式为:刑期=(被盗财物价值÷1000)× 2个月,罚金=被盗财物价值× 30%。
例如,若被盗财物价值为5万元,则刑期为100个月,罚金为1.5万元。
二、故意伤害案件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其量刑计算公式为:轻伤刑期=3-7年,罚金=3万元;重伤刑期=10-15年,罚金=10万元;特别重大伤害刑期=15-20年,罚金=20万元。
例如,若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致使轻伤,罚金为3万元,刑期为3-7年。
三、贪污案件
贪污罪是指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其量刑计算公式为:贪污金额在10万元以下刑期=3-10年,罚金=贪污金额× 30%;贪污金额在1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100万元刑期=10-15年,罚金=贪污金额× 50%;贪污金额超过100万元刑期=15-20年,罚金=贪污金额× 70%。
例如,若被告人贪污金额为50万元,则刑期为10-15年,罚金为25万元。
四、走私案件
走私罪是指非法贩卖、运输、收购、出售或者非法运输、出入境的行为,其量刑计算公式为:走私数量在500克以下刑期=3-7年,罚金=走私物品价值× 30%;走私数量在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刑期=7-10年,罚金=走私物品价值× 50%;走私数量在1千克以上刑期=10-15年,罚金=走私物品价值× 70%。
例如,若被告人走私物品价值为50万元,则刑期为10-15年,罚金为35万元。
五、毒品案件
毒品罪是指非法生产、贩卖、运输、出售、存储、运输毒品的行为,其量刑计算公式为:轻度毒品刑期=3-7年,罚金=毒品价值× 30%;大麻罪刑期=7-15年,罚金=毒品价值× 50%;鸦片罪刑期=10-15年,罚金=毒品价值× 70%;海洛因罪刑期=15-20年,罚金=毒品价值× 100%。
例如,若被告人生产、贩卖毒品价值为50万元,则刑期为10-15年,罚金为35万元。
六、强奸案件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制他人发生性行为的行为,其量刑计算公式为:强奸罪刑期=10-20年,罚金=无。
例如,若被告人强奸他人,则刑期为10-20年。
七、猥亵案件
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他人进行猥亵的行为,其量刑计
算公式为:猥亵罪刑期=3-7年,罚金=无。
例如,若被告人对他人进行猥亵,则刑期为3-7年。
八、贩卖人口案件
贩卖人口罪是指非法贩卖、拐卖、买卖、运输、移交他人的人口的行为,其量刑计算公式为:贩卖人口罪刑期=10-20年,罚金=无。
例如,若被告人贩卖人口,则刑期为10-20年。
九、抢劫案件
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其量刑计算公式为:抢劫罪刑期=10-15年,罚金=无。
例如,若被告人抢夺他人财物,则刑期为10-15年。
十、敲诈勒索案件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行为,其量刑计算公式为:敲诈勒索罪刑期=3-10年,罚金=敲诈勒索数额× 50%。
例如,若被告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10万元,则刑期为3-10年,罚金为5万元。
以上是十个案例的量刑计算公式,不同罪行的量刑标准不同,但基本上都是根据犯罪情节和被告人的情况进行计算。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还会考虑被告人的悔罪态度、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最终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