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思考题参考答案
《税法》课后思考题答案

《税法》课后思考题答案第一章税法概述一、税法的特征有哪些?(1) 强制性。
税收是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2) 无偿性。
主要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3) 固定性。
主要指在征税之前,以法的形式预先规定了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等。
因此,税法就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利用税收工具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税法可以分为几类?1.按税法内容分类,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处罚法、税收救济法和税务行政法。
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程序法是税收实体法的对称,是指以国家税收活动中所发生的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税法,是规定国家征税权行使程序和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处罚法是对税收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救济法是有关税收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务行政法是规定国家税务行政组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2.按税法效力分类,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等。
税收法律是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分配活动的基本制度。
税收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其职权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依据《宪法》和税收法律,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活动的实施规定或办法。
税收规章是指国家税收管理职能部门、地方政府根据其职权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税收文件。
3.按税法地位分类,可以将其分为税收通则法和税收单行法。
税收通则法是指对税法中的共性问题加以规范,对具体税法具有约束力,在税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的税法。
税收单行法是指就某一类纳税人、某一类征税对象或某一类税收问题单独设立的税收法律、税收法规或税收规章。
第三章消费税-习题及答案

第三章(sān zhānɡ) 消费税习题(xítí)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zǔ chénɡ)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
A.应税消费品的平均(píngjūn)税率计征B.应税消费品的最高税率(shuìlǜ)计征C.应税消费品的不同税率,分别计征D.应税消费品的最低税率计征【答案】:B【答案解析】: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2.某卷烟厂6月研发生产一种新型卷烟,当月生产20箱作为礼品样品用于市场推广,没有同类售价,已知成本为50万元,已知卷烟的成本利润率10%,经税务机关批准,卷烟适用的税率为56%,则该批卷烟应纳消费税金为()万元。
A.70.68B.46.55C.47.91D.45.20【答案】:A【答案解析】:组成计税价格=[50×(1+10%)+20×150÷10000]÷(1-56%)=125.68(万元)应纳消费税金=125.68×56%+20×150÷10000=70.68(万元)3.烟丝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烟丝厂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2000元,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加工费支出50000元;烟丝厂上月留抵税额为3400元。
(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成本利润率为5%),加工费专用发票经过认证,下列正确的是()。
A.加工厂应纳增值税5100元。
应代收代缴消费税28450元B.加工厂应纳增值税10115元,应纳消费税15000元C.加工厂应纳增值税5100元,应纳消费税15000元D.加工厂本月应纳增值税18020元,应纳消费税37800元【答案】:D【答案解析】:受托方自行提供材料,不符合委托加工的定义,应按自制产品计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课后练习题参考答案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课后练习题参考答案习题一(1)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8)÷(1-30%)×30%=12(万元)销项税额=1.36(万元)(2)进口环节应纳关税=(60+10)×20%=14(万元)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税额=(70+14)÷(1-30%)×30%=36(万元)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70+14)÷(1-30%)×17%=20.4(万元)进项税额合计=20.4+(1.5+0.2)×7%=20.519(万元)(3)销项税额合计=48×17%=8.16(万元)应纳消费税额=48×30%=14.4(万元)(4)销项税额合计=150×17%=25.5(万元)应纳消费税额=150×30%=45(万元)(5)销项税额=1.4×(1+5%)÷(1-30%)×17%=0.357(万元)应纳消费税额=1.4×(1+5%)÷(1-30%)×30%=0.63(万元)8月份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额=1.36+8.16+25.5+0.357-20.519=14.858(万元)8月份国内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额=14.4+45+0.63-36×80%=31.23(万元)习题二(1)不作会计处理。
(2)8日外购烟丝时:借:原材料—烟丝 5 0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 000贷:银行存款 5 850 000(3)委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①发给受托方原材料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20 000贷:原材料 20 000②支付加工费及消费税时:增值税进项税额=8 000×17% =1 360(元)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 000+8 000)÷(1-30%)×30% =12 000(元)借:委托加工物资 8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360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2 000贷:银行存款 21 360③加工收回,验收入库时:借:原材料—烟丝 28 000贷:委托加工物资 28 000④领用生产卷烟时:借:生产成本 28 000 贷:原材料—烟丝 28 000(4)销售卷烟时:增值税销项税额=20 000 000×17% =3 400 000(元)借:银行存款 23 400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 000销售卷烟应交消费税=2 000×56% + 1 000×0.015=1 135(万元)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1 350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1 350 000(5)不作会计处理。
03章消费税法习题答案与解析

第三章消费税法习题答案与解析【例题1】以下关于消费税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有( )。
D税负具有可转嫁性【答案】ABCD【解析】我国消费税的特点是: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平均税负程度比较高且税负差别大;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税负具有转嫁性。
【例题2】以下单元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A.出产发卖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元【答案】ABC【例题3】以下行为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
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持续出产应税消费品后发卖的D.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直接发卖的【答案】ABC【解析】选项AB属于视同发卖行为缴纳消费税;选项C在出厂环节计算缴纳消费税;选项D 直接发卖时不必再缴纳消费税。
【例题4】以下环节既征消费税又征增值税的有( )。
A.卷烟的批发环节B.金银首饰的出产和零售环节C.扮装品的出产和零售环节D.某商场发卖粮食白酒【答案】A【解析】金银首饰(含铂金首饰)的出产环节不征消费税,只是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扮装品的出产环节征收消费税,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商场发卖粮食白酒不征收消费税。
【例题5】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发卖额10.53万元,此中包罗以旧换新首饰的含税发卖额5.85万元。
在以旧换新业务中,旧首饰作价的含税金额为3.51万元,乙商场实际收取的含税金额为2.34万元。
计算: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不考虑进项税)。
【答案】应纳消费税=(10.53-5.85)÷1.17×5%+2.34÷1.17×5%=0.3(万元)应纳增值税=(10.53-5.85)÷1.17×17%+2.34÷1.17×17%=1.02(万元)【例题6】既有自产卷烟,同时又委托联营企业加工与自产卷烟牌号、规格不异卷烟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卷烟回购企业),从联营企业购进后再直接发卖的卷烟,其不再征收消费税的条件有()。
习题班 第03章 消费税法(答案解析)

第三章消费税法(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现行消费税制度的规定,企业下列行为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A.用于广告宣传的样品啤酒B.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人参酒C.抵债的化妆品D.用于本企业招待所的卷烟2.某白酒厂用粮食酒精勾兑白酒100吨全部用于销售,当月取得销售额480万元(含税),当月初库存外购粮食酒精余额为90万元,当月购进粮食酒精11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粮食酒精20万元。
该厂当月应纳的消费税是()万元。
A. 102.57B. 121C. 112.57D. 1113.某酒厂本月生产销售散装啤酒400吨,每吨售价2800元。
另外,该厂生产一种新研制的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0.2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35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元。
A.90766.67B.86166.60C.2566.67D.88000.004.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应()。
A.由受托方代收代缴B.由委托方在受托方所在地缴纳C.由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D.由委托方在受托方或委托方所在地缴纳5.下列各项不符合消费税规定的是()。
A. 用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其他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薯类白酒的税率征税B. 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应按酒精所用原料确定白酒的适用税率C. 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白酒勾兑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D.外购白酒以曲香、香精进行调香、调味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6.下列各项中,应在收回委托加工货物后征收消费税的有()。
A.商业批发企业销售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特制白酒,但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没有代收代缴税款的B.商业批发企业收回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特制白酒直接销售时C.商业批发企业销售其委托加工,但是由于受托方以其名义购买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D.工业企业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其他酒的特制白酒7.外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摩托车厂购进摩托车1000辆,直接报关离境出口;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单价是每辆5000元,支付从摩托车厂到出境口岸的运费180000元,装卸费54000元,离岸价每辆790美元(美元与人民币汇率1∶8.29)。
第三章消费税(参考答案)

第三章消费税(练习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可以抵扣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额的项目有()。
A、领用外购已税白酒勾兑白酒B、为零售金银首饰而出库的金银首饰C、领用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D、为生产化妆品而领用的酒精正确答案:C知识点: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答案解析:选项A白酒不允许抵扣外购已纳消费税白酒的消费税额;选项B 零售环节纳税的金银首饰不得抵扣外购已纳税款;选项D化妆品和酒精不属一个税目。
2.下列各项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有()。
A.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B.用于奖励代理商销售业绩的应税消费品C.用于本企业生产性基建工程的应税消费品D.用于捐助国家指定的慈善机构的应税消费品正确答案:A知识点: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答案解析:生产应税消费品用于非应税项目、赠送、奖励的,都应在移送环节缴纳消费税。
3.下列各项中,不符合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规定的有()。
A.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C.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数量D.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正确答案:C知识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答案解析:C选项对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数量。
4.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正确的是()。
A.纳税人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B.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C.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货款的当天D..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正确答案:C知识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答案解析:ABD均为税法规定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而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第3章消费税法习题及答案

第三章消费税法习题、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制度,下面各种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消费税是价内税B. 消费税实行比例税率C. 消费税对同一消费品只能课征一次D. 消费税是选择部分生活消费品课税2."河北某汽车制造公司生产销售中轻型商用客车1500 辆,每辆单价19."8 万元(含增值税)人民币,已知适用的消费税率为5%,则该公司应纳消费税()。
A. 1176 万元B.703."59 万元C.888."46 万元D.1269."23 万元3.2010年3月份某酒厂研发生产一种新型粮食白酒,第一批1000公斤,成本为17 万元,作为礼品赠送品尝,没有同类售价。
已知粮食白酒的成本利润率10%,则该批就应纳消费税金为()。
A.4. "775 万B.4. "8 万C.7. "91 万D.8. "20 万4.某卷烟厂为一般纳税人,2010年12月18日零售卷烟200箱,该批卷烟不进入交易中心、没有调拨价,实际每箱零售(含税)价14000 元,假如税务机关针对该类卷烟倒算核定的计税价为11854元/箱,核定从价税率为56%,则该烟厂18 日销售的卷烟消费税税为()元。
A. 747900B.C.."72B. 7412405.关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陈述不正确的是()。
A. 用于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使用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B. 啤酒包装物押金逾期时,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C.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数量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D. 酒类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缴纳消费税6.某进出口公司2010年8月从韩国进口200箱实木地板,每箱到岸价格为4."5 万元,关税税率假设为50%,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该进出口公司应纳消费税()。
A.71."50B.71."05C.62."12D.62."217.某首饰制造公司生产各种贵重首饰,2010年1月,领用上月外购的红宝石继续加工成宝石手链,销售给某外贸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4000 万元;已知上月外购的红宝石不含税价1100 万元,取得专用发票,本月生产领用外购70%红宝石。
消费税思考题答案整理

消费税思考题1.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的应税消费品有哪些?1)烟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2)酒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
3)高档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焰火6)成品油7)摩托车8)小汽车9)高尔夫球及球具10)高档手表11)游艇12)木制一次性筷子13)实木地板14)电池15)涂料2.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哪些?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
1)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以零售者为纳税人。
2)卷烟消费税以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卷烟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但是,卷烟批发者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在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中国境内。
3.消费税在哪些环节征收?每个征税环节适用于哪些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主要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环节、委托加工环节和进口环节征收,在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
1)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由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改在零售环节征收。
2)卷烟消费税除在生产环节、委托加工环节和进口环节征收外,自2009年5月1日起,还在批发环节征收。
3)其他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征税环节仍在生产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
4.消费税的计税方法有哪些?每种计税方法适用于哪些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税办法有三种: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复合计税。
从价定率的应税消费品:雪茄烟和烟丝、其他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
从量定额的应税消费品: 黄酒、啤酒、成品油。
复合计税的应税消费品: 卷烟、白酒。
5.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哪些方面的不征收消费税?用于哪些方面的,应征收消费税?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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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消费税的会计核算思考题参考答案
1.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投资、馈赠、奖励等方面,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即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对这种用于其他方面的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均视同对外销售,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纳税。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以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销售额。
第一,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1−比例税率
式中,成本为应税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利润为根据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
第二,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式中,成本为应税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利润为根据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对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做了具体规定。
企业用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或用于在建工程、非应税项目等其他方面,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应计入有关科目。
2.纳税人不再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增值税方面,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1年为期限,对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在将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计税。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1年(含1年)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需要注意的是,包装物押金不同于包装物租金,包装物租金在销货时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对销售啤酒、黄酒所收取的押金,按上述一般押金的规定处理。
逾期不再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消费税方面,对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包装物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其税率计征消费税。
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3.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应税消费品,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用于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扣缴消费税准予按规定抵扣;直接出售的,即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不属于直接出售,须按规定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在这两种情况下,委托方的会计核算是不同的。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即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
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的消费税随同应支付的加工费,一并计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其会计分录为: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
若委托方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后用于出售,其销售价格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直接销售,委托方须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因此,对于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委托方的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会计核算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准予按规定抵扣,委托方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应区分情况进行如下会计核算:
(1)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免税不退税,可以不计算应纳消费税。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其会计分录为:
①购进应税消费品时:
借:在途物资(库存商品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②报关出口后申请退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
③收到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回的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