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概述(1)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2、特征(1)合同是合法行为。
(2)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产生某种民事法律上的效果。
(3)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种类1、依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可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1)、如履行抗辩权,则仅发生于双务合同,而单务合同没有存在的基础。
(2)、风险负担的不一致。
双务合同有风险的负担问题;而单务合同没有对待给付与返还的问题。
2、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取利益:可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1)有偿合同的债务人的注意义务较无偿合同的为重。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有关合同的效力问题。
3、根据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可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应注意合同成立要件的不一致。
4、根据合同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与手续:可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对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或者成立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三、合同法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五、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根据《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2、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具有财产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一、要约(offer)1、要约的概念2、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务必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A、要约人是确定的人。
B、要约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要约务必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内容务必确定。
要约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内容务必完整与确定。
即要约的内容务必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要紧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通常包含如下条款:A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
合同法概述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具备一定的形式为要件: 1.要式合同包括: 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建设合同 技术合同 2.不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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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担方式: 1.双务合同 2.单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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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是否可以独立存在: 1.主合同 2.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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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上有无一定的名称: 1.有名合同 2.无名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 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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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牛津法律大辞典》将合同定义为“合同是2人 或多人之间在相互间设立合法义务而达成的具有法律 强制力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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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合同法重述》将合同定义为“合同是一个允诺 或一系列的允诺,对违反这种允诺,法律将给予其补 偿或将强制其得到实际执行”。
1.基本原则 2.法律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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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原则
1.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又称契约自由原则。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协商一致,做 出符合各自愿望和要求的约定,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
法律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当事人 具有法律约束力。
2.诚实信用原则。也称为“帝王规则”。民事主体 在从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 务,不得滥用权利,规避法律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义 务。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如果没有相应具体法律 规定时,可以根据这一原则做出司法解释,从而解决 法律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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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民法典》305条规定“依法律行为设定债务 关系或变更法律关系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依当 事人之间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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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民法典》1101条规定“合同是一种合意, 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 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
合同法案例解析 第一章 合同法概述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8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条]。
(二)特点1、合同是一种协议。
协议就是指经过谈判、协商后所取得的一致的意见,是意思表示的一致。
也就是人们就做某件事情经过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想法。
协议的核心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合意。
单方意思表示不可能构成合意,不可成立合同。
2、合同效果在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①道德义务或者行政法效果不属于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法》第2条第1款将合同界定为与民事权利义务相关的协议,发生在法律层面之外的协议,不能产生法律后果,但可能成为所谓情谊行为。
例如,朋友之间相互请客吃饭,显然不存在使对方产生给付请求权的意思,被请之人至多享有消极利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如请求补偿车费、请求支付购买礼物所支出的费用。
②事实关系不属于权利义务关系,引起事实关系变动的事实与合同无关。
例如,占有属于事实而非权利,交付虽然可能涉及当事人关于占有变动的意思一致,但因该意思指向事实关系变动而非权利义务关系变动,因此不属于合同,不适用《合同法》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
③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通则》第2条)。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包括财产权关系和人身权关系。
关于财产权和人身权变动的意思表示一致,构成合同。
应予注意者,《合同法》并未否定关于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的合同属性,只是这些合同在法律适用上优先适用其他特别法律的规定,在其他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第2条第2款)。
3、合同效果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设立,强调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从无到有,例如甲出卖某物于乙而形成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
合同法名词解释

合同法名词解释
一、合同法概述。
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建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而设立的协议,依法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合同法是规范合同关系的法律,包括了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成立、履行和变更、合同的效力和合同的解除等内容。
二、合同主体。
合同主体是指参与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了合同的订立方和履行方。
订立方是指在合同中提出要约或者接受要约的一方,履行方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一方。
三、合同要素。
合同要素包括了合同的基本构成要素和附属要素。
基本构成要素包括了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等内容,附属要素包括了合同的附条件、附义务、附权利等内容。
四、合同效力。
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的能力。
合同的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旦合同生效,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合同当事人之一或双方的原因,依法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合同解除的原因包括了合同违约、合同无效、合同撤销等情况。
以上是关于合同法名词的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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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七章--合同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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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STAT
• 南京甲某于3月1日向哈尔滨的乙某发出一份要 约信函,载明乙务必于3月10日前承诺,3月5 日该信函到达乙处。乙于3月8日作出承诺,并 当日以特快专递邮出。依特快专递惯例,3月9 日该信函应能到达甲处。由于特快专递公司的 一职员疏忽,3月15日,甲才收到该邮件。甲 收到后未予任何回复。
• 甲、乙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 假设乙于3月9日早晨以传真电告甲,原承诺无 效。则甲、乙间的合同能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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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
第三节 合同的形式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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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形式
STAT
•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 式和其他形式。
•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 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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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的方式
STAT
•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 作出承诺的除外。
• (1)到达承诺,又称届期承诺。
• 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要约人也是在 此期限内收到了该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 受要约人如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 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 约。
• 新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了接受新要约的 人,而原承诺人成为新的要约入。只有原要约 人同意新的要约,合同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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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
(2)承诺必须由接受要约的人或其合法代表或 合法代理人向要约人表示。
由第三人所表示的承诺,仍不能成立合同。 但对不特定人所表示的要约,如寻人的悬赏广告
,则任何人都可以承诺,不过只限于完成要约 的要求,并最先通知广告人的行为人。
第二章 合同法的概述

第二章合同法的概述第一节合同法的概念与特征一、合同法的概念1、合同法:是调整特定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行为所发生的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合同法含义:(1)合同法是调整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2)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1)当事人地位不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如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合同法调整2)合同法不调整行政合同关系(3)合同法是调整财产性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1)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条第2款关于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而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作为民法组成部分的合同法,仅仅调整财产关系,而不调整人身关系(4)合同法是调整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5)合同法是调整因合同行为所生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成立和生效条件、合同成立和生效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的无效及撤销规则、合同的履行规则、合同的变更和转让规则、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的终止等,所有这一切都是在调整因合同行为所生的法律关系3、合同法只调整债权债务关系,不调整物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的原因:民事权利是否具有对世性作为划分标准,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绝对权(又称“对世权”)关系,另一类是相对权(又称“对人权”)关系。
前者,义务主体表现为不特定的任何人,彼此并非特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例如物权关系、人身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其权利内容为独占支配特定对象(支配特定物、支配自己人身、支配特定智力成果),排除任何人干涉;后者,义务主体表现为特定人,属于特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例如债权债务关系),其权利内容为受领、请求特定人为特定给付4、债的发生原因:包括单方允诺、遗赠、不当得利、合同、无因管理等事由5、合用法调整的债务债权的关系包括: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关于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关于合同与合同法概述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又称为契约,根据其适用范围的不同,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合同泛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务义关系的协议,它包括所有法律部门中的合同关系,如民事合同、行政合同、国家合同、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等。
狭义的合同是指一切民事合同,不包括民事关系以外的其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据此可见,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的民事行为。
这是合同区别于单方民事行为的重要标志。
2、合同是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协议。
3、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所达成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标准,合同可以作以下分类:1、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这是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来划分的。
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
这类合同的特点是,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呈对应状态,一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正是对方当事人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相互依赖性,但是在经济价值上不一定完全相等。
《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大多数有名合同均属双务合同。
所谓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另一方那么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有权利的合间,如赠与合同等。
对合同的这种分类,其主要法律意义在于对合同履行的完善。
2、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这是根据合同的订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而划分的。
所谓诺成合同,是指不依赖标的物的交付,只需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借贷合同等大多数有名合同均为诺成合同。
所谓实践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动产质押合同、自然人订立的借贷合同等均为实践合同。
区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二者成立的时间是不相同的。
合同法学习资料

合同法学习资料一、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是指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总称。
它是指导市场经济发展和保护交易双方权益的法律体系,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二、合同的基本原则1. 自愿原则:合同的订立必须基于各方自主意愿,不得强制、欺诈或威胁。
2. 平等原则:无论合同各方的地位、财力等是否相同,都应遵循平等原则。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各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陈述、故意隐瞒等行为。
4. 公平原则:合同各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交易双方利益的平衡。
5. 法律约束原则:合同应当依法成立,合同各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合同的基本要素1. 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订立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 合同的客体:合同的客体包括合同的对象、数量、质量、价格等。
3. 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不能含糊其辞或者违反法律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 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但某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5. 合同的效力:合同经过合法的订立、履行并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即具有法律效力。
四、合同的种类1. 依据合同的性质:合同可以分为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贷款合同等不同类型的合同。
2. 依据合同的订立方式:合同可以分为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
3. 依据合同的内容:合同可以分为固定内容合同和不固定内容合同。
4. 依据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五、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1. 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付款、交付物品等。
2. 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法的保护措施1. 不当竞争限制: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不从事相同或类似的竞争活动。
2. 不公平条款的限制: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经法院判决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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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制度
考点:
1、掌握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法律特征;掌握合同法的概念;掌握合同的种类。
2、熟练掌握合同的订立,包括合同当事人的资格、合同订立原则、合同订立程
序、合同的形式及内容。
3、熟练掌握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判定(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
4、熟练掌握合同履行的概念、原则、规则。
5、掌握合同的担保方式,含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6、掌握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终止的条件、程序。
7、熟练掌握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包括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条件、主要形式、
违约免责等。
知识梳理:
合同
1、含义:
说明:不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和劳动合同
2、特征:
(1)
(2)
(3)
(4)
(5)
合同法:
1、含义:
2、原则:
(1)
(2)
(3)
(4)
3、调整范围
(1)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
(2)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包括自然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借贷、赠与等合同关系)
附15类合同:
1、买卖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3、赠与合同
4、借款合同
5、租赁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
7、承揽合同
8、建设工程合同9、技术合同10、保管合同11、仓储合同
13、委托合同14、行纪合同15、居间合同
练习题
1、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保管合同 D.运输合同
2、下列属于无名合同的是()
A、宾馆服务合同
B、赠与合同
C、保管合同
D、承揽合同
3、下列属于非要式合同的是()
A、买卖合同
B、技术合同
C、融资租赁合同
D、建设工程合同
4、租赁合同是()
A.双务合同
B.无偿合同
C.无名合同
D.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5、下列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A、赠与合同
B、租赁合同
C、买卖合同
D、运输合同
6、张某与租赁公司签定小汽车借用合同,合同约定了租金和归还的期限。
根据借用合同的特点,合同法理论上称其为( )
A.双务合同
B.单务合同
C.双边条约
D.单边条约
7、无偿保管合同中,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失的,保管人应予赔偿损失的情形是( )
A.寄存人过失
B.保管人重大过失
C.第三人过失
D.寄存人已声明贵重物品
8、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必须包含的要素有( )(多)
A.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B.当事人之间必须有隶属关系
C.必须相互作出意思表示
D.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E.必须形成书面协议
9、下列属于双务合同的有( )
A.买卖
B.免除
C.赠与
D.抵销
10、保管合同是( )
A.实践合同
B.单务合同
C.要式合同
D.诺成合同
11、下列属于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是( )(多)
A、诚实信用原则
B、平等原则
C、经济合理原则
D、守法原则
12、下列关于买卖合同特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B、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C、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是
D、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13、赠与合同是()
A、单务合同
B、无偿合同
C、诺成合同
D、要式合同
14、买卖合同是()
A、有偿合同
B、有名合同
C、双务合同
D、诺成合同
E、非要式合同
15、下列不属于赠与合同特征的是( )
A、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
B、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C、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
D、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16、下列不符合保管合同特征的是( )
A、诺成合同
B、双务合同
C、实践合同
D、不要式合同
17、以下协议中,适用《合同法》调整的是
A.离婚协议
B.收养协议
C.债权转让协议
D.监护人变更协议
18、合同法理论中的无名合同是指
A.无名称的合同
B.无法律明文规定名称的合同
C.无法理基础的合同
D.无形式的合同
19、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A租赁合同B赠与合同 C保管合同D买卖合同
20、美华商场为于某无偿保管一辆摩托车;出租车司机拉刘某到电影院;王某赠与张某一台电视机;赵某借给孙某1 000元钱且不要利息。
下列判断中,正确的判断有()。
A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B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C第三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D第四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21、根据法律是否要求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分为()
A、要式合同
B、非要式合同
C、单务合同
D、双务合同
22、依双方当事人是否互负给付义务,分为()
A、要式合同
B、非要式合同
C、单务合同
D、双务合同
合同的订立
1、订立合同当事人资格:
即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有权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
(1)
(2)
(3)
(4)
(5)
3、合同的形式
(1)
(2)
(3)
4、合同的内容:指合同的各项条款。
包括主要条款和一般条款。
主要条款:
(1)
(2)
(3)
(4)
(5)
(6)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