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标准版)
(完整word版)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第四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浏览字号:大中小来源:中国人大网2019年1月7日 16:37:48(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范本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维护劳动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相关行业和部门。
第三条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和作业环境的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范职业危害的发生。
第四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职业危害防治部门,加强对职业危害的防控工作。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第五条国家鼓励科学研究机构、高校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提高职业危害防控技术水平。
第二章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体系第六条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体系由政府监管、企事业单位管理和工人经营三个方面组成。
第七条政府监管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包括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等。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管理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控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组织实施职业危害的监测、评估和控制。
第九条工人经营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参与主体,应当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和培训,主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章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措施第十条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应当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技术措施是职业危害防治的首要措施,应当根据不同的职业危害类型和作业环境,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和工程控制方法,降低危害因素的产生和传播。
第十二条管理措施是职业危害防治的重要手段,包括制定和实施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强化职业危害监测和评估,加强职业危害事故的事后处置和风险评估。
第十三条个体防护措施是职业危害防治的最后一道防线,应当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指导,对从事高危行业和作业环境的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测。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肃追究责任,并及时公开。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doc.doc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2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1.3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1.4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1.5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决定》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三篇)

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是指为了加强职业病防治科的管理和绩效考核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办法。
1. 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1.1. 组织架构:明确职业病防治科的组织结构,确定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1.2. 工作流程:规定职业病防治科的具体工作流程,包括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信息采集和报送、职业病危害评估和监测等具体步骤。
1.3. 决策程序:明确职业病防治科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合理。
1.4. 人员管理: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
1.5. 财务管理:规定职业病防治科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资金使用、财务报告等。
2. 职业病防治科考核办法:2.1. 考核指标:设立科室绩效考核指标,包括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完成情况、人员素质、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考核。
2.2. 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可以采用定期考核、任务考核、互评考核等方式,根据科室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考核方式。
2.3. 考核评分:制定科室考核评分细则,根据考核指标给予相应的评分,对考核结果进行科学、公正的评定。
2.4. 考核结果应用:根据考核结果,对科室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促进科室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科室的规范化管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二)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提高职业病防治科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1. 组织机构:明确职业病防治科的组织机构,包括科室设置、人员配置等内容。
2. 职责和权限:明确职业病防治科的职责和权限,包括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权限。
3. 工作流程:规定职业病防治科的工作流程,包括接受任务、项目实施、结果评估等各个环节。
4. 资源管理:明确职业病防治科的资源管理方式,包括财务管理、设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
5. 信息管理:建立职业病防治科的信息管理制度,包括数据收集、信息分析和报告等内容。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业安全卫生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人事、车队主管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车队主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1mz十二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综合部主管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组织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组织重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项目的审查、实施、竣工验收。
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 (1)

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项目部各生产场所的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条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等部门颁布的《职业病的分类目录》划分标准,项目部可能造成的职业病种类有:(1)尘肺(电焊工等);(2)物理因素职业病(中暑、局部振动等);(3)职业中毒(铅及其化合物、汽油等);(4)职业性眼病(电光性眼炎);(5)职业性皮肤病;(6)职业性噪声聋等。
第四条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由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管理,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环保部。
第五条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项目部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部门按照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履行对全项目部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工作。
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项目部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将各施工队和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范围。
第七条各施工队和部门是做好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
必须明确主管领导、管理部门和主办人员,并报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备案;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项目部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和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对所属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和监测,并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和急救预案。
第八条各部门应当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监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反映职工所面临的职业病危害,提出对改进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全体职工应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保管、维护个人防护用品,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十条项目部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和医疗保险费,同时为在危险性较大的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5篇)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
2.术语和定义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
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职责(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2)安全监督部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
(3)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4.一般规定(1)各级安全部门、工会组织、各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各施工生产单位和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3)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4)施工生产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职业病防治法最新版

职业病防治法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最新版【全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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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标准版)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曲靖麒麟焦化生产范围内职业病防治活动。
二、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良好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三、有毒有害物质具体管理控制措施
1、煤尘
1)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内容包括:煤尘物理性质、煤尘对人体的危害、尘肺病的发病机理、防止煤尘伤害人体的措施;
2)煤场、路面采取喷水控制扬尘;
3)炼焦煤破碎岗位设置除尘器,改善作业环境;
4)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巡回检查工作,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5)职工配发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劳动布工作服、翻毛皮鞋、洗衣粉、毛巾、肥皂,做好职工的自我防护工作;
6)确保职工洗澡正常;
7)做好职工的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监护档案;
8)建立健全工作场所煤尘监测及评价制度;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作好尘肺职业病的鉴定及职业病患者的患后医治处理工作。
2、CO(一氧化碳)
1)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CO物理性质、化学性质;CO人体中毒机理;CO中毒后的抢救措施;CO防护技能;车间空气中的最高允许浓度;
2)作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巡检工作,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处
理;
3)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实时检测作业环境中的CO浓度,如出现超标,则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4)接触CO岗位配置CO过滤式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以利异常情况下使用;
5)进入塔、罐等密闭空间作业,要求严格办理许可证,方可作业;
6)技改项目严格贯彻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苯
1)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内容包括:苯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苯对人体中毒机理;苯中毒症状;苯中毒后的抢救措施;苯的防护技能;车间空气中的最高允许浓度;
2)作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巡回检查工作,保持设备的密封性,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3)接触苯的岗位配置防苯过滤式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氧气
呼吸器,以利异常情况下使用;
4)进入塔、罐作业,要求严格办理许可证,经取样分析后方可进入作业;
5)技改项目严格贯彻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确保职工洗澡正常,现场设置应急喷淋设施;
7)制定粗苯储罐泄露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8)做好职工的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实时检测作业场所中的苯浓度如出现超标,则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做好苯职业病鉴定及职业病患者的患后医治处理工作。
4、煤焦油
1)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内容包括:煤焦油的理化性质;煤焦油对人体中毒机理;煤浇焦油中毒症状;煤焦油中毒后的抢救措施及防护机能;
2)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密封性,同时,进行经常性的巡回检查,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3)进入机械化澄清槽、电捕焦油器等密闭空间作业,必须严格办理许可证,经取样分析后方可进入作业;
4)技改项目严格贯彻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确保职工洗澡正常,现场设置应急喷淋设施;
6)制定粗苯储罐泄露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7)做好职工的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实时检测作业场所中的苯浓度如出现超标,则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整改;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做好苯职业病鉴定及职业病患者的患后处理工作。
5、焦炉烟气
1)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内容包括:焦炉烟气的
物理性质,焦炉烟气对人体的危害,焦炉烟气的发病机理,防止焦炉烟气伤害的措施;
2)通过消烟除尘车、自然通风措施改善作业环境;
3)维护好除尘设备,保持设备正常有效运行,控制焦炉烟气逸散。
4)确保职工洗澡正常,现场设置应急喷淋设施;
5)做好职工的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实时检测作业场所中烟气的浓度,如出现超标,则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做好苯职业病鉴定及职业病患者的患后处理工作。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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