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双重属性及其治理
枢纽型社会组织

■枢纽型社会组织是一个转型时期的过渡形态,它是阶段性存在的,是伴随着社会生长规律产生的,为社会组织的成长发育而服务。
当社会组织发育成熟之时,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形成之际,“枢纽”的使命也就完成了。
当前,随着社会转型不断加快,新生组织元素日益壮大,社会组织尤其是自组织呈爆发式增长,公民“自组织化”生存状态明显增强。
基于对社会的整合和社会组织的凝聚,枢纽型社会组织应运而生。
目前,北京、上海、广东等地都提出要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通过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构建,来推动社会建设,加强社会管理。
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看,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是国家与社会关系协调发展的有益尝试。
而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意义,就是要充分利用组织的社会中间角色与社会整合功能,将国家对社会的管理和培育有机统一起来,推动国家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枢纽”一词,从字源本义上说,是指门户开合之枢与提系器物之纽,引申为事物的关键之处,事物之间联系的中心环节,常被用于交通领域。
将“枢纽”一词用于组织系统中,主要意涵某一组织在同类组织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北京市对枢纽型社会组织的界定为:在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发展、服务、管理工作中,在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业务上处于龙头地位、在管理上经市政府授权承担业务主管职能的市级联合性社会组织。
广东省将枢纽型社会组织界定为:枢纽型社会组织是指通过政府部门认定的,在现有社会组织体系中处于枢纽地位,通过健全的组织系统和有效的服务支持,加强统筹协调与纽带联系,实现同类型、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协调指导、合作发展、自治自律、集约服务、党团管理的联合性社会组织。
基于各地方不同的界定,笔者认为,枢纽型社会组织是在同类型社会组织中发挥桥梁纽带和聚集服务功能的联合性社会组织。
从认定主体来看,目前对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认定都是政府行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主体主要是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还没有民间组织被认定为枢纽型社会组织。
从构成要素来看,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形成要有组织群、枢纽型组织和枢纽平台三个要素。
我国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与思考

关于我国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与思考摘要:对于社会组织,我国形成了以双重管理为核心的管理体制。
这种双重管理体制影响和制约了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壮大,为此一些地方政府进行了改革创新。
该文对各地政府创新实践进行了回顾和比较,最后进行了综合评价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社会组织是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方力量,其发展壮大有利于减轻政府的负担,对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我国当前对社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其严重地束缚了社会组织功能的发挥。
随着中国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现代化公民社会目标的确立,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势在必行。
一、现行的双重管理体制及其困境现行的双重管理体制确立于1989年国务院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其规定社会组织的成立和运行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双重管理。
在该种体制下,如果成立一家社会组织,创始人首先必须找到相对应的政府部门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然后才能到当地的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登记,同时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拥有广泛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责任[1]。
双重管理体制是在整个社会发育极不完善的情况下建立的,它在成立初期适应了我国社会发展需要,保证了社会组织的质量和正确发展方向,但是,近年来国内外社会环境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方面我国政治民主化改革不断深化,迫切要求放宽对民间力量的管制,积极培育社会力量;另一方面,从全球角度来看,随着中国加入wto和全球化进程加速,我国社会组织与西方发达国家的非政府组织交流合作日益频繁,在学习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之时,也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
在该种情况下,双重管理体制显得落后且不合时宜,其罪魁祸首就是政社不分,社会组织实际扮演了“二政府”的角色[2]。
今日的双重管理体制,不仅饱受西方国家的批评,国内学者也纷纷对其提出了质疑,甚至惊呼“第三部门失灵”。
二、各地改革双重管理体制的探索旧的双重管理体制不再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因此需要一种新的管理体制取而代之。
“枢纽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思考——写在上海市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成立五周年之际

用 ,在 业 务 上 发 挥 引导 功 能 ,通 过 政 府 委 托 , 以购 买 服 务 的
作实行 电算化软件管理 、加快我区养老机构建设、在静安寺
式 的构想并及时付诸实践。
二、 “ 枢纽型” 社会组织的定 义
“ 枢纽 型 ”社会 组织最 主要 的功 能是在 党和 政府 与各 类 专业 性公益类社会组织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它把同类
社团管理 研究 I 1 1
社会组织培育与发展
别、同性质、同领域 、同地域的社会组织联合起来 ,在政府
2 0 年 ,静 安 区在 上海率 先成 立 了 区社 会 组织 联合 07
会 (即 静 安 区 “ + + 1 5 ×” 社 会 组 织 枢 纽 型 管 理 模 式 中 的 “ ” , 以 下 简 称 “ 社 联 会 ” ), 之 后 又 相 继 在 5 街 道 1 区 个
(即 “ ” ),和劳 动 、文化 、教 育等 系统 (即 “ 5 X” )成 立社 会组织联 合会 ,形成 了静 安区 “ + + 1 5 ×”枢纽型 社会 组织 管理模 式。 “ ’ 1.和 “ ”是属于 地域 类的枢纽 型社会 5 组织 , “ X”属于领 域类的枢纽型社会 组织 , “ + + 1 5 ×”称 之为混合类枢纽型社会组织。 由于混合类枢纽型社会组织把 “ 地域类 ”社会组织和 “ 领域 类”社 会组织两者 的优势在 区 级层面上整合在一起 ,其政府 的主导 力、支撑 力更 强 ,体 制 优势更加 凸显。 以这种 混合 类枢 纽型社会组织 为依托 ,开辟 高。五年 多来 ,静 安区枢纽型社 会组织 管理模 式发挥桥 梁和 纽带作用 ,坚持 “ 党建”引领 “ 建”,提升新社会组织 党 社 建工作 的有效性 :坚持 以章程 为行动准则 ,大力培 育发展公 益类专业性社会组织和领军 人物 ,加 强以公信 力为核 心的能 力建设 ;坚持搭 建服 务平 台 ,承 接服务 项 目 ,倾听 反映诉 求 ,推动 政府 购 买服 务 ,在惠及 百姓 民生 ,在维 护社会 稳 定 ,建 设和谐 家 园等 方面 发挥 了不 可替代 的作用 。实践 证 明 ,静 安区 “ + + 1 5 ×”枢纽型社会组织联合会是具有时代特
“枢纽型”社会组织:目标偏离与防范

关键词 :“ 枢纽型”社会组织 ;目标偏 离;支持性社会组 织 中国分类号 :D 0 3 5 — 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0 0 8  ̄ 5 3 3( 2 0 1 4 )f ) 1 o 0 0 5 —0 5
当前 ,在全 国各地 社会建 设和社会 管理 的创新 实践进程 中 , 社会组 织管理体制改革被摆在 了 重要 位置。 自2 0 0 8 年开始 ,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城市相 继提出 了构建 “ 枢 纽型”社 会组织 的策 略 ,“ 枢纽型” 社会组织 的实践 探索渐次铺开 。所谓 “ 枢纽 型”社会组 织 ,“ 是指对 同类别 、同 性质、同领域的社 会组织进行联 系、服务和管理 的大 型联合 组织设置 ” 。在 近五年的实践 探索 中 ,针对 “ 枢纽 型”社会组织 的质疑声一直没有停止过 ,“ 枢纽 型”社会组 织究竟能发挥 多大的 作用 ,其能力是否能得到所联合 和服务的社会组 织的认 同? “ 枢纽型” 社会组 织是否导致 了社会 组织管理层级的增 加 ,使得管理过程更加繁 复?这些问题都 引起 了学者们 的高度关注 。本 文试 图 对 “ 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产生背 景及 目标偏离 现象 等展开分 析 ,以求为 “ 枢 纽型”社 会组 织进
致使双重管理体制难以落到实处、其对社会 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无法到位 ;再次 ,部分社会 组织脱 胎于各种体制 内单位组织 ,与业务主管部门存在着千丝万 缕的联系 ,在资源 、关 系网络、信息等
组织 的治理风险作为社会组织 管理 的重 中之重 ,社会组 织 “ 双重 管理体制 ”在此情 形下应 运而 生 。高勇认为 ,“ 治理技术 的匮乏和治理风险 的忧 虑构成了 中国社 会组织从 发展初期就开 始存在 的一对根本矛盾” ,为缓解 或消 除这对 根本矛盾 ,就要 “ 建立一种仿 ‘ 单位 制 ’的结 构 ,这就 是社会组织 ‘ 双重管理体制 ’的起源” 。 所谓 “ 双重管理体制” ,即在社会组 织登记 与管理过程 中设置两个管 理主体 ,即登记 管理机 构 ( 各级民政部门) 和业务主管单位 ( 主要是各行政职能部 门) 。其 目的在于 ,一方面 , 用 科层 制手段把住社会组织入 口,纯洁社会组织构成 ,降低社会组 织运作风险 ;另一方面 ,在 管理环节 中,强调社会组织与业务主管单位之 间的依 赖关 系的建 立 ( 包括管 理 被管理 、 “ 庇 护 依 赖” 关系等 ) ,以控制社会组织 的治理风险 。现状观察 表明 , “ 双重管 理体制” 不仅 没有很好地 实现 治理初衷 ,反而引致了种种困境。主要表现为 :首先 , 相 当多的社会组 织因为找不 到业 务主管部 门而无法通过前置性审批 ,进而只能转为地 下活动或到工 商主管部门登记为企业身份 ,致 使乱象
枢纽型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分析

枢纽型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分析作者:包婉婉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20年第06期摘要:近年来,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出现了一种新的治理组织形态——枢纽型社会组织,不仅是促进社会组织良性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更是地方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互动的桥梁纽带。
为了突破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枢纽型社会组织应运而生。
通过分析合肥市金葡萄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实践案例,可以看到枢纽型社会组织基于对社会进行整合和凝聚的目标,充分发挥枢纽功能,在促进社会组织良性发展、推动社会协同治理、化解政治风险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未来通过政府和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共同努力,将会实现枢纽型社会组织在各领域社会组织的全面覆盖,枢纽型社会组织本身也会完成由政府认定到社会认可、政策扶持到自我发展的转变,在社会治理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枢纽型社会组织;社会治理;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有效性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的目标。
党的十九大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社会组织改革。
按照共建共治共享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这既是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内容,又为枢纽型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在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枢纽型社会组织发挥其枢纽功能,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以其专业性和灵活性等特点,实现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有效管理。
目前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已成为新的趋势,而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组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了社会治理的主力军。
一、枢纽型社会组织的缘起和发展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概念,最早见于2009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市级“枢纽型”社会工作体系的暂行办法》,文件中提到枢纽型社会组织是指“由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在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发展、服务、管理工作中,在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业务上处于龙头地位、在管理上经市政府授权承担业务主管职能的市级联合性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

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社会组织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力量,具有广泛的影响和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督社会组织的运行,构建一个健康有序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探讨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旨在提供对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深入了解。
一、社会组织的定义与分类社会组织是指由群众自愿组织起来,以追求共同利益为目的的法人组织,包括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根据其组织性质和业务范围的不同,社会组织可以分为非营利性组织和营利性组织两大类。
二、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和自律管理两个方面。
1. 行政管理行政管理是指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制度制度和政策措施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方式。
行政管理主要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承担,通过制定政策规定、颁布管理办法、审批注册等方式进行管理。
政府在行政管理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对社会组织的组织结构、活动范围、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和指导,以确保社会组织的合法、规范运行。
2. 自律管理自律管理是指社会组织自身在一定的道德、法律规范以及行业自律规则的约束下,自觉遵守和执行的管理方式。
自律管理主要由社会组织自身组织成员、行业协会等参与,以自愿原则来规范自身行为。
社会组织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管机构和制度,强化自身的自律监督能力,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三、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的必要性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是为了更有效地管理社会组织,保障其合法、规范运行的一种管理形式。
双重管理体制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强化行政管理行政管理作为社会组织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限制和规范社会组织的活动行为。
行政管理旨在保障社会组织在活动中的合规性和透明度,促进社会组织对社会公众的责任和义务的履行。
2. 加强自律管理自律管理是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自愿遵守和执行行业规则和道德规范,促进社会组织的规范自律。
加强自律管理有助于形成健康的行业生态,提升社会组织的形象和信誉,提高社会大众对社会组织的认可度。
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产生背景、理想类型与发展路径

法学研究和社会建设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21年第1期(总第169期)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Zhengzhou Municipal Committee No.1,2021(Sum ,169)摘要:枢纽型社会组织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型过程中制度创新的一种尝试,是对传统的社会组织双重体制的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的突破。
当前,在我国枢纽型社会组织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性质定位模糊、自身能力不足、制度建设不健全等问题。
作为未来社会组织管理的必然趋势,枢纽型社会组织需要明确自身的功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健全制度体系,加强人才培育,不断提升自身公信力,真正发挥其纽带功能。
关键词:枢纽型社会组织;理想类型;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中图分类号:C912.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1-6701(2021)01-0076-05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产生背景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产生背景、、理想类型与发展路径杨艳花(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广东珠海519041)收稿日期:2020-10-26基金项目: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019ZC107)作者简介:杨艳花(1982—),女,河南焦作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博士研究生,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在我国,“枢纽型社会组织”这一概念是2008年9月在北京市社会建设大会上被首次提出的。
2009年3月北京市公布《关于构建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暂行办法》,将枢纽型社会组织界定为“由负责社会建设的有关部门认定,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进行联系、服务和管理,在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业务上处于龙头地位、在管理上承担业务管理职能的联合性社会组织”。
之后,这一定义在相关的研究中被频繁地引用。
事实上,对各类社会组织发挥政治、业务、管理等功能的联合性社会组织的出现,比“枢纽型社会组织”这一概念的正式提出早很多。
我国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功能特征、建设现状及发展趋势

二、我国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形成、类型及特征
从北京、上海和广东的实践来看,枢纽型社会组织既可以由现有社会组织转型发展而来,如行业协会大都以这样的方式构建枢纽型组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以居委会为核心的社区社会组织、宗教机构、品牌慈善机构或慈善基金都可通过去行政化转型为枢纽型社会组织金心异,2016;也可以通过整合同类社会组织形成联合性的枢纽型组织,像广东省各级工会组织成立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还可以由社会自然形成,如中山市自游人组织,完全是民间自发形成。北京市是政府强力推动并积极认定,广东的做法则是政府引导与社会自发形成相结合,既可同类聚合,也有自然形成等多种模式罗勉,2016。
二概念界定
枢纽型社会组织属于社会组织的范畴。社会组织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本文取狭义之论,即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在政府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类组织。
枢纽型社会组织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名词,北京市社工委在2016年颁布的《关于构建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暂行办法》中,明确指出枢纽型社会组织是指由政府相关机构认定,在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发展、服务和管理中,在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业务上处于龙头地位、在管理上由政府承担业务主管的联合型社会组织。《广东省社工委关于构建枢纽型组织体系的意见》中提出枢纽型社会组织是指通过政府部门认定的,在现有社会组织体系中处于枢纽地位,通过健全的组织系统和有效的服务支持,加强统筹协调与纽带联系,实现同类型、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协调指导、合作发展、自治自律、集约服务、党团管理的联合性社会组织。由此可见,两地政府对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定义在表述上尽管有差异,但主要还是依从功能定位,北京市提出枢纽型社会组织应具备三大功能,广东省则扩展为六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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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把 “ 去 行 政 化 ”理 解 为 社 会 组
理论前沿 / 4 9
培育了赈济、 织离政 府越远 越好 、与 政府的关系 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
两者的平衡 ,最重要的是要把 为中
切割得 越彻底越 好;二 是在操作上 医疗 、 供水、 搜 救和水上 救生、 大 众 小组织服务放在 首位 ,尊重成 员组
培训 , 各个救 援队出入力, 灾 害情况 争取支持 。只有通过真诚 良好的服
务和合理 的需 求满足 ,才能获 得中 小组织对 枢纽型社会组织 的信 任、
目前, 各地大多采取对现有联合 互动 机制的过程 。 “ 去行 政化”的
近年来 , 我国一些全国性社会组 性组 织 进行 提 升、 改 造 的方共青 团、 妇联、 质 不 同 的两 类 组 织 ,与 政 府 在 组 织 织和地方政府开始探索在同类别 、 同 纽型 社会 组 织 , 这 些 社 目标 、功 能 、文 化 、运 行 规 则 等 方 性质、 同领域的社会组织中组建大型 科协 等人 民 团体为 主要 对 象 。
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 。
质与角色的同时存在是枢 纽型社会 该具 有相当的独立性 ,能够独立承
笔者认为 ,构建枢纽型 社会组 组 织最重 要的特 征之一。 这 种特 征 担 社会 建设 、 社 会整 合的 主体作 用 。 织工作体系是现 阶段行之有效 的社 也 就是 枢 纽 型社 会 组 织 的双 重 属性 ,
目前 社 会 组 织 “ 去 行 政 化 ”的
会组织 的再组织形式 。在这种体系 即指枢纽 型社会 组织处于政府与大 主 要 措 施 是 推 进 政 社 分 开 及 与 政 府
构 建过程 中 , 最 重要 的当属 处理好枢 量 中 小 组 织 、 草 根 组 织 之 间 的 过 渡 部 门 “ 脱 钩 ” ,例 如 要 求 党 政 机 关 纽型 社会 组织双 重属性 的关 系 ,完善 地 带 , 发 挥 着 连 接 政 府与 社 会 的 桥 和 依 公 f 参公 ) 管理 的事 业单 位 现职 同 时承 担着 来 自两 方面 工 作 人 员 退 出社 会 组 织 兼 职 ,以个 其治理机制 , 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 梁 纽 带 作用 ,
不考虑社会组织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 卫生、 心理、 应 急通信等七大类应急 织的 利益 和需 求 ,听取他 们 的意见 , 不 进 行分类 指导 ,搞 “ 一刀 切 ” 。 枢 纽型社 会组织 “ 去行政 化”
救 援 队, 总会 出资 金、 设备、 标 准和 敢于和善于向政府表达合理的诉求 ,
接受性, 都 有 加入 联 盟或 走 向联合 的
枢 纽型社会组织 的治理要点
财务等方面 彻底分开 ,逐 步实现 自 我管理 、自主发 展等 。这种 改革的
但应避免两个误区, 1 . 在保 持政 府资 源优势 的 同时 , 方向是正确的 ,
一
行 需要。 中小组织力量弱小、 分散 , 希 完 善 社 会 化 的 内 部 治 理 结 构 。 “
“ 去 行 政 化 ” 也 已 经 成 为 社 织形 式。枢纽型社 会组织 的产生来 求、 与政府 对话互动 , 影响决 策、 争 问 题 , 源 于 政 府 加 强 社 会 管 理 和 社 会 组 织 取 资 源 , 协调利益 关系; 政 府希 望能 会 组织 改 革 的方 向和 主 要 任 务之 一 。 自我 发 展 两 方 面 的 需 要 ,具 有 “ 政 通过枢 纽型组 织在所 联 系和管 理的 社 “ 去 行 政 化 ” 的过 程 ,实 际上 是 一
枢 纽型社会组织 的双重 属性
的 期望, 面 对着政 府管 理和 社会 自 人 身 份 加 入 社 会 组 织 的 党 政 机 关 和 治 的双 重需 要, 具 有 协 调 政 府 关 系 依公 ( 参公 ) 管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也应 退 出 社 会 组 织 :社 会 组 织 逐 步 与 主 枢 纽 型 社 会 组 织 的 产 生 来 源 于 和 实行 自我 管理 的双 重功 能 , 两方面的社会需要。 就社会组织的角 当具备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双重赋权。 管行政 部门在机构 、人 员、资产 、 度而言, 个体组织为了积累资源、 保 证信息、 实施影响或获得合法性和被
府 管 理 ”和 “ 社 会 自 治 ”的 双 重 属 会组织中贯彻执行党和政府 的路线 个不断减少行 政性、逐步增加 自治
性。如何把 握好两种属性 的平衡 ,
是正确处理与政府关系 、 方针政策, 节约国家管理成本, 实现对 性的过程 ,
处理 好 相 互冲 突 的两 种 角色 的 关 系 , 数量众多的小规模组织的间接管理。 与政府合理 分工、与政府 建立新 型 是枢 纽型 社会组 织建 设的 关键 问题 。
4 8/ 中国社会组织 / 理论前沿
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双重属性及其治理
文/ 孙 志祥
构建枢纽 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 望加入和组成大型联合性组织 , 并通 政 化 ”一 直 是 社 会 组 织 ,特 别 是 很 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的再组 过这种组 织代表其 利益 , 反 映 其诉 多枢纽型社会组织 受到诟病 最多的
联合性组织 , 并通过联合性组织对大 会组织 “ 半官半民” 、“ 亦官亦民” , 这 面有 本质的 区别 ,这 决定了社会组
量 分散 的小 型社 会组 织 进行 联 系、 服 种 “ 行政” 与“ 自治” 、 “ 自上而下” 与“ 自 织不应成 为政府的附属机构 ,更不 务 和 整合 。 这 种 实 践 被 称为 “ 构建 枢 下 而上 ” 、“ 管 理者 ” 与 “ 代 害 ’ 的性 能 成 为 延 伸 部 门 利 益 的 工 具 ,而 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