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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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2017)

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2017)

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管理中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方法,现依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结合本市实践,制定本规则: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建筑工程方案的审定、建筑施工图的审查及规划竣工核实时建筑面积、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计算。

第二条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为《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三条各类建筑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任何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当遵循诚信原则,规范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计算,如实申报送审材料,不得随意虚构建筑用途及性质。

第四条建筑密度的计算一般情况下以建筑底层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密度,特殊情况下的建筑密度按下列规则执行:1.净高在4.5米以下两栋建筑之间的人行连廊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密度。

2.净高在4.5米以上两栋建筑之间的人行连廊不计入建筑密度。

3.无柱雨篷不计入建筑密度。

4.两栋建筑之间架设跨越城市道路且对公众开放的空中人行廊道不计入建筑密度。

第五条建筑层高与容积率计算(一)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小于2.8米,且不宜大于3.2米;当层高大于3.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k倍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k=h÷3(h为建筑层高)。

住宅建筑内入户大堂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二)办公、酒店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应小于3.2米,且不宜大于4.2米;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K倍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K= h÷3.6(h为建筑层高)。

办公、酒店建筑内门厅、大堂、采光厅及大空间的多功能厅、会议厅、大餐厅等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三)单层单间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沿街商业(含商业街)建筑层高不宜大于4.5米;当建筑层高大于4.5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K倍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K= h÷3.6(h为建筑层高)。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一小时城市经济圈规划纲要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一小时城市经济圈规划纲要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一小时城市经济圈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27•【字号】赣市府发[2006]9号•【施行日期】2006.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一小时城市经济圈规划纲要的通知(赣市府发[200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赣州市一小时城市经济圈规划纲要》已经2006年3月21日召开的市政府第九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七日赣州市一小时城市经济圈规划纲要第一部分总则一、编制目的编制《赣州市一小时城市经济圈规划》(以下简称为“本规划”),是为了实施中共赣州市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一小时城市经济圈”的发展战略,整合圈域要素资源,协调圈域空间分工与合作,增强圈域产业协作和配套,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培植产业集群,提高圈域整体竞争力,把赣州市一小时城市经济圈建设成为全市商品、要素和物流交易较为活跃的区域,成为全市经济引力较强的对接“洼地”与经济张力较强的辐射“高地”。

二、指导思想本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培育城市经济圈为中心,淡化行政区划概念,从区域角度强化市、县两级及县级之间的经济联系与协作,形成圈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态势;全面协调城镇之间发展的关系,推进跨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扶持重点领域及优势产业的优先发展,增强圈域自我发展能力;科学保护并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优质经济;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优化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促进圈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编制依据1、中共江西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2、江西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

3、中国共产党赣州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

4、《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0-2020)》。

2024年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计划模版(五篇)

2024年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计划模版(五篇)

2024年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计划模版在此,我谨代表社区管理团队,向大家阐述我们即将于____年执行的社区卫生工作计划。

讲卫生、讲文明、爱护家园,这一传统美德历来受到高度推崇。

诚然,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良好的卫生状况都是预防疾病的第一道防线,从而有效缓解“看病难,吃药贵”的社会问题。

因此,作为社区管理者,我们责无旁贷地要致力于提升居民的卫生条件。

一、指导思想本计划以____为指导思想,旨在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重点聚焦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及内涵建设项目。

我们致力于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以期实现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显著进步。

二、目标设定我们将继续完善并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本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观念得到转变。

同时,我们将充分发挥“六位一体”的功能,加强社区卫生内涵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扩大卫生服务覆盖面。

计划在条件成熟的片区新建2-____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加大宣传力度,增设服务内容,确保城市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知晓率、服务利用率和服务满意率分别达到____%、____%的____%以上。

三、主要工作举措1.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我们将有效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布局,严格机构准入,确保完成____年2-____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任务。

2. 内涵建设与居民健康档案: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内涵建设,建立高质量的居民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基本设备,充实“六位一体”服务功能。

同时,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技术培训,积极推广中医药服务,开展各类健康促进活动,确保社区居民知晓率和服务利用率均达到较高水平。

3. 宣传与协作:加强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的协作,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知晓率。

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社区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高效管理。

四、工作步骤与要求1. 巩固成果,拓展服务:继续巩固____年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果,打造亮点,拓展服务功能,更新服务观念和方法,让居民更好地享受社区卫生服务。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18•【字号】赣市府发[2008]4号•【施行日期】2008.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赣市府发[200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为积极推进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市发改委编制了《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经2007年10月31日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予批转,请你们根据该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一月十八日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纵深推进“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加快赣州中心城区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中心城区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加快赣州中心城区建设步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10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100万,成为文化内涵丰富、生态环境优美、城市功能完善、交通运输便捷、产业经济繁荣、辐射带动力强,最适合人们居住和创业发展的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

为全面落实《决定》的各项任务,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根据赣州市“十一五”规划纲要、一小时城市经济圈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内容,制定本项目规划。

本规划的范围涵盖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赣县和南康市的部分区域,实施期限为2008-2011年。

本规划总体思路是,以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10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100万为目标,通过政府监管、市场机制和公众参与,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前布局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下大力气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存在的体制不顺、投资不足、各种设施不配套、综合效益不明显等突出问题,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带动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各项建设任务全面展开。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2005年推进城市化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2005年推进城市化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2005年推进城市化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发[2005]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2005年推进城市化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九月二日赣州市2005年推进城市化工作考核办法为确保推进城市化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推进城市化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化的若干意见》(赣市发[2005]2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城市化工作方案》(赣市发[2005]18号,以下简称《方案》)为考核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分类考核、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开展考评。

通过考评,增强各地、各部门推进城市化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调动工作积极性,从而加速全市城市化进程。

二、考核的对象范围(一)各县(市)人民政府;(二)章贡区人民政府;(三)市推进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列入成员单位考核)。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以市委、市政府《意见》和《方案》为主要内容,确定具体的考核标准。

主要考核内容和细则见附件。

四、考核的方式1、采取自查与督查考核相结合办法进行。

各考核对象在年末时按考核目标和内容对本地、本部门推进城市化工作进行自查;由市推进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专家,采取听汇报、实地考查、暗访抽查等形式,年末进行集中考评。

2、县(市、区)考核采取分类评分制的办法进行。

考核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和其他相关配套措施等三大方面进行逐项计分评定,各类增长指标考核以2004年城乡建设统计年报数据为基础数据。

3、县(市、区)考核内容中有创新的经验、做法,并受到国家、省和市级肯定、推广的,分别加6分、4分和2分。

各项考核指标超额完成部分,在最终排名时作参考。

4、市推进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年终考评前,各县(市、区)要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写出书面履职报告,于今年12月20日前报市推进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市规划建设局)。

环卫专项规划方案

环卫专项规划方案

环卫专项规划方案1. 引言在城市化进程中,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逐渐凸显。

环卫工作是城市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关系到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

为了有效地解决环卫问题,制定一套科学的环卫专项规划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提出一种针对城市环卫工作的专项规划方案,旨在提高环卫工作效率,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本环卫专项规划方案的目标如下:1.提高城市环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2.减少环卫资源的浪费;3.提升市民的环境意识,共同参与环卫工作。

2.2 原则本环卫专项规划方案的原则如下:1.科学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科学的环卫工作方案。

2.综合施策:采用综合性的手段和措施,全面提升环卫工作质量。

3.依法管理:遵循法律法规,在环卫工作中加强管理与监督。

4.公众参与: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环卫工作,形成市民与政府共同推动环卫工作的良好氛围。

3. 环卫专项规划具体措施3.1 城市环卫设施建设在城市环卫设施建设方面,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建设垃圾分类处理站:在城市各区域设立垃圾分类处理站,提供方便快捷的垃圾分类和回收服务;2.增加垃圾收集设施:增加垃圾收集箱和垃圾箱数量,确保市民可以方便地进行垃圾投放;3.完善公共厕所建设:加大公共厕所的建设力度,提供整洁、卫生的公共厕所。

3.2 环卫行业规范管理在环卫行业规范管理方面,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完善环卫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对环卫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2.建立环卫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环卫机械设备管理制度,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3.加强环卫行业监管:建立健全环卫行业的监管机制,确保环卫行业的规范运行。

3.3 环境宣传与教育在环境宣传与教育方面,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宣传环保知识: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环保意识;2.增加环保教育课程:加强环保教育课程在学校的开设,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3.举办环保主题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环保主题活动,引导市民积极参与环保行动。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23•【字号】赣市府发[2010]29号•【施行日期】2010.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发〔2010〕29号)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赣州市中心城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五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赣州市中心城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缓解我市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加快推动我市静态交通设施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多元投资、高效便民、健康发展”原则,通过实施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停车场(库)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共停车场(库)建设、运营、管理新路,加快我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库)建设步伐,为推动我市特大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鼓励办法(一)优惠措施对社会力量在中心城区(包括河套老城区、章江新区、赣州开发区)投资建设且符合优惠条件的各类公共停车场(库)项目,实施以下优惠政策:1.实施建设资金补助。

由受益财政给予新建公共停车场(库)按规模一次性补助资金。

补助标准为:300个泊位以下的1000元/泊位,300个(含)泊位以上的2000元/泊位。

2.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

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省以上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收费标准的下限执行,市及市以下实行零收费,服务性收费按低于标准的50%收取。

赣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概念规划解析

赣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概念规划解析

新规划描绘新赣州——《赣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概念规划》略解作者:loveloves发表于: 2007-01-24 01:20:18浏览: 1272人次回复:14帖根据江西省域未来城镇空间布局,提出赣州中心城市定位:与南昌市共同形成江西省的双中心结构城市的理念,好比山东的济南和青岛、辽宁的沈阳和大连、安徽的合肥和芜湖等。

根据国家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等干路网规划,加上赣州桃芫新机场的建设,赣州正在着力建立起立体交通网络,提出赣州将从节点城市走向枢纽城市的理念,主动融入泛珠三角大经济圈,争做承接珠三角和闽东南三角区两大经济圈辐射的枢纽城市。

根据“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的发展需要,提出建设赣州CBD(中央商务区)的发展理念。

根据赣州的地理、自然环境确定赣州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为组团发展、网络对接,形成从八境台经文清路、东阳山路、京九大道至发展大道的中央金脊刚性界面和章江柔性界面的城市发展轴的理念。

重点解决市域的交通体系,提出轨道交通、BRT(快速公共交通系统)理念。

规划目标将赣州市建成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中心城市。

届时,其凝聚力和辐射力极大增强,非常适合居住和创业;产业集聚,结构优化;文化内涵丰富,交通便捷,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

由于其跨越式发展的到来,在二十一世纪中国的全球化、城市化进程中将成为特别的典范。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的范围:东起赣县梅林镇,西至南康市凤岗镇,北起章贡区水西镇(含通天岩风景名胜区),南至南康市潭口镇。

规划研究的区域及面积市域:全市辖15个县、2个县级市、章贡区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共3.94万平方公里。

中心城市:章贡区、南康市、赣县以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5367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面积10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发展规模近期(2004-2010年):中心城区至2008年人口约70万,建设用地70平方公里。

远期(2010-2015年):中心城区至2015年人口约100万,建设用地10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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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年)规划公示稿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宏观背景下,为统筹协调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事业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不断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落实《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要求,满足城市发展对环境卫生更高的要求,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促进城市生态系统良行循环,保障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特编制《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年)》。

(以下称“本规划”)。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与卫生管理条例》(1992);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2006);5、《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1997);6、《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7、《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8、《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9、《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106-1999);10、《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11、《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1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13、《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14、《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09)15、《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1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7、《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18、《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19、《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20、赣州中心城区、南康市、赣县、上犹县等片区的相关规划;21、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三、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确定的赣州中心城市范围,总面积约为2236平方公里。

其中城市建设用地约328平方公里、城市人四、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4年至2030年。

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规划原则规范性原则各类环卫设施的建设、运行与管理都应当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指导,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标准,将环卫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统筹性原则综合考虑、合理布局、资源共享,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从中心城市层面统筹考虑完成设施布局。

协调性原则注重环卫专项规划与都市区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近远结合、适度超前。

充分发挥现有环卫设施的效益,确保设施用地落实。

因地制宜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立足城区、兼顾周边。

推进环卫设施的规模化(区域化)建设、多元化投资。

可持续发展原则有目标、有次序地协调发展;提倡资源循环理念,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坚持以人为本,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前瞻性原则对赣州中心城市未来环境卫生设施需求做出预测,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必须符合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与城市建设速度同步、适度超前。

五、规划内容1、科学预测赣州中心城市范围内各类垃圾的产生量与清运量2、提出科学合理的垃圾收运体系及垃圾处理方式3、科学布局环境卫生设施4、科学规划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及农村垃圾管理等内容5、制定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6、提出环境卫生设施分期建设规划,并合理确定近期建设项目7、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六、规划目标本规划总目标是,至2030年,中心城市形成合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取得明显成效。

中心城市日常保洁、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能力及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和服务水平大提升。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基本达到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建立规范的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和政府监管体系,力争建立与各片区环境卫生管理职权部门的协调机制,完善管理措施、创建健全的环境卫生管理专项规章制度。

打造清洁卫生、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清洁城市,城市环境卫生总体水平在保持国内同类城市领先水平的基础上,力争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到2020年时实现如下目标:1、环卫公共设施逐步完善,基本满足需求;2、完成“三级转运系统建设”。

3、完善环卫管理系统建设,初步实现城乡环卫设施资源共享;4、试行垃圾分类收集;5、实现各类垃圾处理无害化。

到2030年实现如下目标:1、实现城乡环卫设施资源共享;2、建成健全城乡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3、环卫公共设施满足需求;4、建成赣州中心城市环卫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环卫管理现代化,提高环卫设施的科技含量。

七、规划策略1、“分类收集”:实施垃圾分类收集,促进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实施垃圾分类收集,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从垃圾产生的源头开始,将生活垃圾按不同的类别分开收集,促进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垃圾的分类处理。

2、“压缩收运”:完善压缩式收运系统,提高垃圾收运效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在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中占有重要作用,通过提高垃圾压缩比,对垃圾进行一定的减量,可提高生活垃圾的收运效率,降低环卫管理成本。

3、“综合处理”:卫生填埋与焚烧并行,构建城市垃圾综合处理体系垃圾填埋场具有选址困难、减量化效率差、污染水体等缺点,“以填埋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已经不合时宜,构建“卫生填埋与焚烧并行”的综合处理体系,提升垃圾处理效率。

4、“集中设置”:倡导环卫设施集中理念,尽量集中布局环卫设施环卫所、垃圾中转站、车辆清洗站、环卫停车场、公厕、环卫工人作息场所等环卫设施的服务半径和设置密度有一定的重合性,规划将环卫设施集中设置,建设环卫综合体,使得环卫设施设置既满足垃圾处理的要求,同时也能集约节约城市用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配置完善”:配置充足的环卫公共设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环卫公共设施的布局应以方便居民使用为首要原则,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在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等各类城市建设用地满足环卫公共设施设置密度的要求,建设完善的环卫公共设施体系,以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第二章 垃圾处理系统规划一、 环卫作业分区根据赣州中心城市行政区划以及利于生活垃圾转运实际操作管理的原则,将赣州中心城市划分7个生活垃圾环卫作业分区,分别为:章贡区(河套老城区、章江新区、水东、水西、沙河、沙石);经开区(除蓉江新城外);蓉江新城;南康一区(南康城区);南康二区(唐江镇、三江、凤岗镇、太窝乡);赣县(包括茅店、江口、储潭、五云);上犹县。

二、 生活垃圾收运模式赣州中心城市规划采用“三级转运”和“二级转运”相结合的转运模式。

规划章贡区、经开区、南康区、蓉江新城、赣县城区采用“三级转运模式”,上犹县及距离垃圾处理终端较近的乡镇,采用“二级转运模式”。

三、 大型垃圾转运站设置规划规划在章贡区、经开区、南康一区、蓉江新城、南康二区、赣县建设6处大型垃圾转运站,采用“三级转运”的模式,将各分区的生活垃圾转运至相应的生活垃圾处理终端。

上犹县采用“二级转运”模式,不设置大型垃圾转运站。

根据生活垃圾分区转运的原则,规划中心城市大型垃圾转运站的设置如下:四、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规划未来赣州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为:分片区相对集中,多种处理方式相结合,积极推广垃圾焚烧,保障垃圾填埋能力,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最终形成焚烧发电与卫生填埋相结合为主,卫生填埋为辅助处理及应急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五、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规划赣州中心城市规划4处生活垃圾处理终端:王母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建),城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新建),南康龙回生活垃圾填埋场(保留原址,扩大处理规模),上犹黄埠生活垃圾填埋场(保留现状)。

王母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于赣县王母渡镇新兴村榴坑里,规划近期处理规模为1000吨/日,规划用地规模150亩;远期处理规模为1800吨/日,规划用地规模300亩,处理方式为焚烧发电。

城北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于赣县五云镇与沙地镇交界处,规划近期启动该填埋场建设前期工作,远期建成1000吨/日处理规模,处理方式为卫生填埋。

南康龙回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南康龙回镇半岭村、九江村,目前处理规模约300吨/日,规划近期扩大处理规模至500吨/日,处理方式为卫生填埋,负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同时兼顾王母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焚烧炉渣及飞灰填埋;远期改建为焚烧炉渣及飞灰填埋场。

上犹黄埠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上犹县黄埠镇,目前处理规模为150吨/日,规划保留150吨/日的处理规模,负责处理上犹县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为卫生填埋。

六、生活垃圾处理方案规划近期王母渡焚烧发电厂完成1000吨/日规模建设;南康龙回垃圾填埋场扩建至500吨/日,兼顾焚烧炉渣及飞灰处理;黄埠垃圾填埋场保留150吨/日处理规模;完成章贡区、蓉江新城、南康一区大型垃圾转运站及经开区、南康二区中型垃圾转运站建设。

基本形成赣州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区转运体系,各区域的垃圾处理量及对应的垃圾处理设施如下:近期生活垃圾处理方案表:规划远期王母渡垃圾焚烧厂建成1800吨/日规模;建成城北垃圾填埋场1000吨/日规模;龙回垃圾填埋场保留500吨/日处理规模,并改建为焚烧炉渣及飞灰填埋场;黄埠垃圾填埋场保留150吨/日处理规模。

远期生活垃圾处理方案表: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案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分为近远期两个阶段:规划近期,采用“三分法”,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

规划远期,待餐厨垃圾处理厂投入使用并逐渐运行成熟,采用“四分法”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八、农村垃圾管理规划规划提出“户收集、村集中、乡镇转运、区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1、农户初步分类农户负责自家和房前屋后四周的卫生保洁工作,村民将生活垃圾分为有机垃圾、其他垃圾两类。

可回收物由村民自行回收,有机垃圾采用堆肥方式就地消化,其他垃圾放置垃圾收集点统一收集处理。

2、村庄集中收集以自然村为单位,建设垃圾收集点、垃圾屋,居民、村民将垃圾统一收集至垃圾收集点、垃圾屋。

3、乡镇中转运输垃圾转运车辆统一至各村垃圾收集点、垃圾屋,将垃圾收运至乡镇垃圾转运站进行压缩处理,并转运至区县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4、区县集中处理区县垃圾处理场,收集各乡镇垃圾,按照规范标准集中进行卫生填埋或焚烧处理。

九、餐厨垃圾处理系统规划餐厨垃圾的处理包括餐饮垃圾处理和厨余垃圾处理两部分。

餐饮垃圾处理采用专门的餐饮垃圾收运系统,配备专业的收集人员和收集器具、车辆,定时定点到垃圾产业源(餐馆、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上门收集,做到日产日清,然后密闭化运输至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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