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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园林绿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建〔2015〕1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园林绿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建〔2015〕1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园林绿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园林绿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建〔2015〕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决定》,加快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66号)等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城镇园林绿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推进园林绿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园林绿化是重要的城镇公共基础设施,承载着生态调节、景观营造、休闲游憩、文化传承、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多种功能,是服务百姓的社会公益事业和民生工程。

推进园林绿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对提高城镇建设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优化生态和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要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和新型城市化建设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推进园林绿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确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生态理念,把推进园林绿化和建设绿色城镇作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重点工作,作为城镇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着力提升园林绿化生态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水平,实现园林绿化数量和质量并举、生态和景观兼顾、建设和管理并重、单一和复合多功能融合,构建绿量充沛、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环境优良的园林生态系统,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15年5月1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15年5月1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条例》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以上10倍以下计算;“(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

”第五条《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四)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规〔2015〕1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规〔2015〕1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规〔2015〕1号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白潭湖片区筹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黄冈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5年2月4日第6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3月26日黄冈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鄂政办发〔2011〕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黄冈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配租、使用、退出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后的统称,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市区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在市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对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第四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可以通过实物配租、货币补贴等方式实施。

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应当事先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合同中予以明确和约定。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向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是指向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发放货币补贴,由其到市场自行承租住房。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六政〔2015〕1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六政〔2015〕1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正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六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毕小彬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将《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全面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以市“两会”精神为动力,团结拼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加快幸福六安建设而努力奋斗。

2015年1月30日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1月20日在六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毕小彬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幸福六安建设迈出坚实步伐2014年,全市人民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全力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工作,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保持了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预计实现生产总值1091亿元,增长7.5%;财政收入142.1亿元,增长11.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78元,增长9.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54元,增长11%。

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强化政策落实,稳定经济增长。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财政专项资金3.88亿元,减免缓抵各项税费17.2亿元,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1户、总数达1010户;预计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40亿元,增长10%。

京建法〔2015〕1号

京建法〔2015〕1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2015年1月22日京建法〔2015〕1号附件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为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升参建单位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依据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且应当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建设工程有关参建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所称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是指工程建设中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

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下简称《授权书》,示范文本见附件1-5),明确本单位在该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对该建设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

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五方项目负责人)以及为建设工程供应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并签署《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示范文本见附件6-13),对该建设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五、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五方项目负责人和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供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承诺书》应当作为工程建设各阶段相关合同的附件。

六、《授权书》、《承诺书》的签署和向有关单位、机构备案工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建设工程项目核准时,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签署《承诺书》,同时建设单位应当将《授权书》、《承诺书》存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5〕1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5〕1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5〕1号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中国电建、能建集团公司,有关电力企业: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电力安全生产的系统化、科学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提高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电力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电力行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建设目标(一)总体要求。

准确把握电力生产的特点和规律,深入研究如何在现有安全管理基础上提升安全管理的系统性、前瞻性、可控性,探索适合电力行业生产实际的、基于风险的,系统化、规范化与持续改进的安全风险管理模式,逐步构建一套理念先进、方法得当、管控有效的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立隐患排查新常态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各类事故,保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二)建设目标。

以风险控制为主线,以危害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为原则,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系统地提出电网、设备设施、劳动安全、作业环境、职业健康风险管控的内容、目标与途径,强调事前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事中落实管控措施、事后总结与改进,最终达到风险超前控制和持续改进的目的。

二、主要建设任务(三)实施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

电力企业要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技术标准,规范风险评估方法,量化风险等级。

要发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地辨识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人员行为、环境条件等因素可能导致的安全、健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的风险,确保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及时性、全面性、科学性。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5〕1号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5〕1号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施工合同备案工作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1月16日附件一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行为,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含境外、省外施工企业在本省承接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承接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实行自愿备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城市轨道交通、城市照明、公共交通、桥梁、隧道、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施工合同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

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
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
安监总科技〔2015〕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快淘汰落后的安全技术装备,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增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43号),现予发布《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请遵照执行。

安全监管总局
2015年7月10日。

2015年新《安全生产法》解读1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 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 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 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受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 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 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 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 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 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是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 报制度。
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 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 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 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 关金融机构。
(二)从举措看变化
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 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
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 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 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扬州段遗产保护办法》的通知-扬府规〔2015〕1号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扬州段遗产保护办法》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扬州段遗产保护办法》的通知扬府规〔201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大运河扬州段遗产保护办法》已于2015年3月24日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5月7日大运河扬州段遗产保护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大运河扬州段遗产保护,规范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和利用行为,促进大运河沿线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化部《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大运河(扬州段)遗产保护规划(2010-2030)》的大运河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

本办法所称大运河遗产,包括大运河扬州段的水利工程遗存,各类伴生历史遗存、历史街区、历史村镇,各类相关的环境景观。

第三条大运河遗产保护实行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段管理,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的原则。

第四条市、大运河沿线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运河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并将大运河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文物主管部门(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和大运河沿线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是大运河扬州段遗产保护工作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各职能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大运河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市国土、环保、交通、水利、建设、规划、旅游、园林、文广新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大运河遗产保护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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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信念狠抓落实全面开创本质安全型高新企业的决定公司各部门、各销售区域:2015年将是公司的安全发展年,是公司实现跨跃发展和转型发展最为关健的一年,也是公司面临重大考验的一年。

公司全体员工一定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信念,狠抓落实,全面开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新局面。

根据西山煤电(集团)1号文件精神,经公司党政集体研究,对2015年安全工作作如下决定:一、指导思想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潜在危险源为核心,预防事故为主攻方向,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构建“理念先进、管理科学、抓手有力、基础牢固、效果显著”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建设本质安全型和瑞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目标生产安全“零”事故:人员零伤亡;潜在危险源零隐患;生产安全、施工安全、设备安全、交通运输安全零事故。

质量安全“零”报告:原材料产成品检验、生产过程控制、施工质量、洗煤剂供应、投诉退货实现零报告。

环境安全“零”举报:气体、液体废弃物零排放;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率100%;场界噪声达标率100%。

三、工作思路预防一类危险,监控两种材料,搞好三标建设,强化四种意识,坚持五个到位,树立六种理念。

一类危险:潜在危险源。

两种材料:亚氯酸钠、磷酸。

三标建设:安全体系标准化、质量体系标准化、环境体系标准化。

四种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创新意识。

五个到位: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检查到位、考核到位、奖惩到位。

六种理念:从零起步,向零进军的理念;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安全事故都可以避免的理念;每一位员工都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安全是生产经营之本的理念;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为天比天大的理念。

四、保证措施(一)以“转变作风”为主线,推动责任落实。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强化安全作风建设,保持安全长周期下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转变作风。

各部门领导要坚持带头的工作作风,苦干实干加巧干,才能实现我们安全发展的奋斗目标。

只有大力倡导说实话、办实事,才能进一步的强化落实,强化持久力,推进各项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

树立新风。

本年度要大力提倡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创实绩的工作作风,反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不良行为;要提倡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公司的方针、政策、制度的工作作风,反对一切形式的主观主义、形式主义的不良行为。

明确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部门是安全生产的实施主体,班组是安全生产落实主体。

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保障体系。

落实监管责任。

公司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提升安全监管能力,促进分级管理和安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解决好“水流不到头、执行力不强”的问题。

警惕松懈思想。

防止松懈思想的滋生,要严字当头。

“打铁还要自身硬”,要对干部严格纪律,严格考核,严加管束,只有严才能落实下去,只有严才能把交待的事办成、办好。

(二)以“隐患排查”为重点,杜绝安全事故。

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把工作重点放在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上,不断优化生产、施工现场环境,提升安全工作标准化。

构建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机制,融入安全生产作业全过程。

隐患排查治理从重视自上而下的被动型向自下而上的主动型转变,对发现并及时上报重大事故隐患,能避免事故、挽回损失的部门和个人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要健全岗位、班组、部门和公司“四位一体”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形成“排查-整改-落实-验收”闭合管理。

以专业检查为主,专项检查为辅,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制度。

部门、班组分层次履行隐患排查职责,要把日常检查和专业检查相结合。

促使各部门对本部门的隐患真正做到“可知、可防、可控、可治”。

实行安全危机管理。

安全危机管理是超前预控管理的关键工作,要树立“变化就是危机”、“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征兆就是灾难”的危机意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超前预测、超前管理、超前防范,做到防患于未然。

严格责任落实。

要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突出过程管理,把每项工作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岗位,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

班组长要严格履行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兵头将尾的作用,组织好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

员工要通过手指口述、岗位描述进行安全确认,严格按章作业,落实好自保、互保、联保责任。

安全监察职责不断强化。

安全部门要加大隐患动态排查力度,重点抓,抓重点,反复抓,抓反复,典型抓,抓典型。

根据安全责任制追究隐患制造者的责任,将其面子、票子、帽子挂勾考核。

建立“隐患问责”机制。

各部门要做到“真较真、不糊弄,铁制度、硬执行”,坚持“守土有责、失守必究”的原则,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对搁置隐患、重复隐患、反弹隐患和隐瞒隐患,一经发现,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三)以“短板理论”为导向,补强薄弱环节。

高度重视采购、生产、施工、储存、运输等薄弱环节的安全工作,落实措施,强化管理,使安全短板得到补强。

强化不合格品的进入和输出控制。

认真学习并执行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以产品质量是公司血液的思路,狠抓各个环节,杜绝不合格产品的进入和输出,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强化生产、做井过程控制。

建立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提升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有标准,有考核,实现作业行为、设备运行、工程质量、作业环境全面安全达标。

严格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现场检查“上尺上线”,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做到检查方法新、质量高、作用大、面貌真。

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监督考核,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

继续加大“三违”查处和教育力度,消除违章。

强化产品的储存管理。

健全产品的管理制度,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采用安全有效的存储设施和消防措施,认真搞好仓库的防火和产品的储存安全工作。

强化产品的运输管理。

健全产品的发运制度,对原材料运输和产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要求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司安全行驶制度。

在产品入库、发运装卸中,对装卸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公司运输、装卸的安全工作,严格遵守产品高抬轻放的原则。

(四)以“应知应会”为抓手,提升全员素质。

高度重视全员培训教育,分人员、分岗位明确应知应会内容,定期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抽考,干部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行为能力持续提升。

安全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

遵循“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安全培训教育。

安全主要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业务员到市安监局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管理、安全技术、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的复培;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压力容器操作员、电工操作员的复培。

通过委托培训,打造一批高技能、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安全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

依据培训计划进行脱产专项培训、集中强化培训、委托技术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要注重培训的重点和质量。

持续强化“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活动,完善“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程序。

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完善。

加大应急培训和演练力度,确保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设一流的应急救援队伍。

加强应急救援指挥,规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与管理,建立快速响应、集体响应、现场响应的三个应急管理办法,并确保运行到位,通过实际现场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五)以“案例教育”为载体,增强安全意识。

不断引深安全文化建设,加大事故案例教育力度,大力贯穿“红线意识”,将全体员工安全理念和意识在耳濡目染得到提升。

加强安全宣教。

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加强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学习,形成全员抓安全的强大合力。

全面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意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加大安全理念的宣贯力度。

创新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是安全工作的灵魂。

要进一步实施文化建设抓安全,强化以提升安全意识为目的的观念文化、以提升安全素质为目的的行为文化、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的制度文化和以提升安全装备为目的的物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评比和“安全漫画”竞赛等各类活动,构建安全新文化工程,提升安全管理软实力。

(六)以“动态检查”为核心,提升特殊性安全工作管理能力。

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将季节性、节假日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作为重点来抓,对变化环节、特殊时期的管理,做到超前预控、超前管理。

加强雨季“三防”工作。

各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小雨就是信号、大雨就是警报”的原则,适时建立雨季“三防”领导组织机构,组建抗洪志愿救援队,储备一定量的抗洪抢险物资,有备无患,安全渡汛。

抓好冬季“三防”工作。

建立和完善冬季“三防”领导机构,针对冬季气候寒冷、火灾多发的情况,加强防冻保暖工作,及时检修和维护好采暖设施,彻底“清剿”火患,严防事故的发生。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交通车辆管理制度,强化车辆日常检修,加强司乘人员日常管理培训教育,提高司机的驾驶水平和安全意识。

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严禁超载、超限,确保交通安全。

抓好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

节假日要加强值班,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酒后上岗、脱岗等“三违”现象,确保节假日安全生产正常有序。

(七)以“一票否决”为底线,加大考核力度。

坚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做到诚信安全、诚信管理、诚信责任,实行安全考核重奖重罚,做到零风险,零容忍。

通过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充分增强全员抓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全面激发广大员工真抓实干保安全的工作激情。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导致安全隐患甚至出现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追究其他部门的连带责任。

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凡是发生安全事故的,均取消该部门年终评优的资格,发现安全隐患知情不报者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均取消其个人年终评优的资格。

继续实行安全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工作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处罚事故责任人,而是有效激励员工工作责任心,避免事故发生。

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并通报嘉奖。

鼓励职工提合理化建议,举报险肇事故和违规行为,凡对强化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有积极作用的职工给予适当一次性奖励。

因管理不善、玩忽职守、工作严重失误造成事故的,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计入公司的安全考核指标。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今年的安全指导思想、安全目标和工作措施,坚定信念,狠抓落实,为全面开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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