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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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现路径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现路径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现路径1.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一个重要前提是确保他们在城市生活的基本生活保障。

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确保农民工能够享受到与城镇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

2.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农民工在城市居住不仅需要基本的社会保障,还需要有良好的公共服务。

这包括完善的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等方面的服务。

政府应该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投入,确保转移人口能够在城市获得良好的生活和发展条件。

3.户籍制度: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至城市后,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他们往往成为城市的“外来人口”,享受有限的公共服务和权益。

为了实现农民工的市民化,需要户籍制度,实行居住证制度,使他们能够在城市拥有更多的权益和机会,融入城市社会。

4.鼓励农民工就地转移:由于农民工在城市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相对较好,有一部分农民工选择在城市定居。

为了鼓励农民工就地转移,政府应该提供各种支持措施,例如提供就业和创业的机会、优惠的住房政策、子女入学等,使他们更方便地在城市生活和工作。

5.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为了让农民工更好地适应城市工作和生活,政府可以推出多种职业培训项目,提供各种技能培训和学习机会。

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也能够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市民化程度。

6.加大城乡发展差距的缩小力度:目前城乡发展差距较大,这也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至城市的一个重要原因。

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支持力度,推动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创业机会,减少农民工外出打工的需求。

总之,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要政府、社会和农民工本身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民工的保障和支持力度,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和就业机会。

社会应该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和偏见,促进城乡之间的融合发展。

农民工本身也应该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积极适应城市生活和工作。

只有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目标。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与对策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与对策
农村经济发展滞后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农村地区的投资和消费需求减少,导致农 村经济发展滞后。
农村社会结构变化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农村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留守儿童、空巢 老人等问题凸显。
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社会不平等现象加剧
01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等社会不平
等现象可能加剧。
社会稳定性风险增加
保障。
完善土地制度
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土 地权益,允许土地流转或退回 原集体。
建立户籍制度改革
逐步取消城乡户籍限制,实现 人口自由流动。
住房保障政策
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住房补贴 或公租房等住房保障措施。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素质和能力
总结词
通过教育培训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技能 和综合素质。
城市规划和管理滞后
城市规划和管理滞后,未能及时适应农业转移人 口市民化的需求,导致他们在城市中面临各种问 题。
02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影响
对城市发展的影响
城市人口压力增大
随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市 人口数量增加,对城市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住房等需求也随之 增加,给城市发展带来压力。
城市经济发展动力
农业转移人口的子女在城市中接受教育的 机会和质量普遍较低,存在教育不公的问 题。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的原因分析
1 2 3
制度障碍
现行的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等存 在制度性障碍,限制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 程。
经济发展水平差异
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 导致农业转移人口在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的市民 化进程存在差异。
来源。
02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低

有序推进内蒙古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对策探析

有序推进内蒙古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对策探析

有序推进内蒙古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对策探析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牧业转移人口涌入城市,这对内蒙古自治区的市民化进程提出了新的挑战。

如何有序推进内蒙古农牧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成为当前需要重视的问题。

本文将从当前形势出发,探讨有序推进内蒙古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对策和措施。

一、内蒙古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挑战随着农牧业转移人口日益增多,内蒙古自治区的城市化进程也在加快。

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由于许多农牧业转移人口来自贫困地区,他们的文化教育水平较低,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不足,导致他们在城市中面临就业、居住、医疗等方面的困难。

由于内蒙古自治区地域辽阔,尤其是草原地区人口相对分散,城市化过程中面临着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足等问题。

随着农牧业转移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城市生活资源面临一定压力,城市环境与社会秩序也面临一定的挑战。

针对上述问题,有序推进内蒙古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要全面谋划、综合施策。

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对策探析。

1. 加强农村教育和培训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加强农村教育和培训是关键的一环。

只有提高农村人口的教育水平和职业技能,才能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增强就业竞争力。

内蒙古自治区可以通过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途径,提高农村人口的综合素质,为其城市化提供更好的保障。

2.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针对城市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足等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可以采取增加基础设施投入、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等措施,提升城市吸纳农牧业转移人口的能力和水平。

特别是要加强对基层社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3. 实施产业扶贫和创业帮扶内蒙古自治区可以通过产业扶贫和创业帮扶等措施,鼓励农牧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创业就业,增加其经济收入。

可以通过提供贷款支持、技术培训、创业指导等方式,帮助农村人口在城市立足,实现就业创业的目标。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大意义与行动路径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大意义与行动路径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大意义与行动路径作者:赵坤来源:《人民论坛》2024年第13期【关键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口城镇化【中图分类号】C924.24 【文献标识码】A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把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摆在突出位置”。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的同时,有助于扩大消费、稳定房地产市场、扩大城镇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投资等,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指出:“推进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户籍制度改革涉及多方面利益调整,要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战略研究,统筹推进土地、财政、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领域配套改革”,“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让能进城愿进城的,更快更好融入城市。

”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基本取消,1.5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大多数实现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向常住人口覆盖、供给水平不断提高。

2023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16%,为我国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

在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从供给看,在劳动年龄人口总量甚至人口总量减少的情况下,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助于稳定劳动力供给、培育现代产业工人队伍;从需求看,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助于扩大消费需求,不断释放巨大内需潜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和重要支撑。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0.12•【字号】随政发〔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随政发〔2020〕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精神,加快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进程,现就全市深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完善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体系,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创造条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维护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不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质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政策牵引、强力推进。

积极调动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优先解决存量,不断扩大增量,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城镇落户。

——创新机制、扩大覆盖。

创新公共资源配置的体制机制,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使其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强化激励、推动落户。

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激励机制,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在农村享有的既有权益,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三)工作目标。

构建功能完备、责权明确、科学规范、保障有力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服务体系,2020年全市实现3.8万农业转移人口到城镇落户,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

全市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最新)

全市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最新)

全市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按照国家、省、X市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全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镇健康协调发展,加快建成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新X,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一)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到X年,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4%,农村地区人口密度进一步降低,并向中心市区、镇区有序转移。

(二)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教育、基本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一)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优化、完善全市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以居民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依据的户口迁移政策。

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二)有序推进就地城市化对市域内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人员,允许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用地收益权。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卫计局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三)完善信息管理利用制度1.通过建设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数据共享交换中心、信息管理与服务门户、大数据挖掘与分析系统等,将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的数据通过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集中汇聚,构建面向全市统一的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将人口库、法人库、电子证照库以及医疗、交通、教育、公共视频、社会信用等业务数据纳入多部门共享,为各类智慧应用提供权威的、唯一的城市基础数据支撑。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牵头,市发改局、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局、统计局、市监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办等相关单位配合。

2.依法提供法人涉税信用信息查询;积极创造条件实现自然人涉税信用信息的记录评估和依法查询。

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现实困境及其化解之道

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现实困境及其化解之道

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现实困境及其化解之道【摘要】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临着就业困难、社会保障缺失、城市生活成本高等现实困境,急需化解。

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农民工有序转移,建立健全的城乡统筹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推动农业转移人口顺利融入城市生活。

我国农业转移人口数量庞大,市民化问题日益凸显。

农民工在城市遭遇就业困难,社会保障不完善,生活成本高昂等困境。

应针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临的困境,提出政府引导和支持、建立健全的城乡统筹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化解之道。

只有通过政府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顺利过渡,促进城乡发展和社会和谐。

【关键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现实困境、就业困难、社会保障、城市生活成本、政府引导、城乡统筹、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现实困境及其化解之道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但在市民化过程中,农民与城市居民之间的差距和隔阂也变得越来越明显。

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化过程中面临着就业困难、社会保障缺失和城市生活成本高等困境,如何有效化解这些问题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挑战。

问题意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许多农民在城市生活中遭遇种种困境和挑战。

他们往往缺乏城市就业技能,无法融入城市生活,同时也面临着城市生活成本高昂、社会保障缺失等问题。

这些困境不仅影响着农民自身的生活质量,也影响着城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我们亟需思考如何化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现实困境,为他们走向城市提供更好的支持和帮助。

1.2 问题意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现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希望在城市中找到更好的发展机会和生活条件。

这一现象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和困难。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现实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就业困难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问题之一。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战略意义与基本路径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战略意义与基本路径
2 0 1 4 年第 1 期
改革 与战略
REF 0RMAT I ON & S T R AT E GY
NO. 1 , 2 0 1 4
第3 O 卷( 总第 2 4 5 期)
( C u m u l a t i v e l y , N O. 2 4 5 )
有序 推进农 业转移 人 口市 民化 : 战略意义 与基本 路径
a s t r o n g b e a r i n g p l a t f o m r f o r p r o mo t i n g t h e a g ic r u l t u r a l p o p u l a t i o n o f t r a n s f e r r i n g c i t i z e n i z a t i o n o r d e r l y , a n d d e v e l o p t h e e c o n o my t o s t r ‘ : n g t h e n i n d u s t r y s u p p o r t or f p r o mo t i n g t h e a g r i c u l t u r a l p o p u l a t i o n o f t r a n s f e r r i n g c i t i z e n i z a t i o n o r d e r l y .
李 日春
( 中共汶上县委 党校 ,山东 汶上 2 7 2 5 0 0 )
【 摘要】中共十八大报告提 出的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 1 7市民化 , 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核心所在,这对走中国特 色 新型城镇化
道路 、推 动城 乡发展一体化 、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构建和谐社会 ,具有重 大的现 实意义和深远 的历 史意义。有序推进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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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现路径
我国特有的城市化进程一般可分为集中化和市民化两阶段,集中化是农村人口实现常住地和工作地的空间转移,完成由农民向农民工的转变。

由于户籍制度、教育程度、文化差异等因素的阻碍,农村人口迁入城市后并不能顺利实现向城市人口的转换,即市民化进程受阻,农民工与城市居民间保持较大的居民身份、社会保障等福利差距。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在科学把握我国人口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特征的基础上所实施的一项可持续性发展策略。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非常必要
(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需要。

农业转移人口是现代产业工人的组成部分,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既是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又是满足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的需要。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已成为改造我国传统农业和农村,实现农业现代化,缩小城乡差距和促进城乡一体化的根本出路。

帮助具备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的制度障碍,将会极大刺激国内消费,带来对高档耐用品,对公共设施、金融等服务业的消费需求,并带来由医疗卫生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社会保障改革等社
会改革所拉动的巨大内需。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推动中国由“数量型”人口红利向“质量型”人口红利转变的重要力量。

(二)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保持我国社会安定的必然选择。

我国实行城乡分治的户籍管理制度,在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上,或明或暗地疏忽和歧视农业转移人口。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可以明确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地位,通过政策和制度来维护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确保城乡社会稳定,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的理性选择。

(三)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显著促进经济发展,主要表现在提升劳动人口素质和劳动生产率、扩大消费、拉动内需、增加投资规模、改善投资结构等,据测算,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000万人可使经济增长速度提高约1个百分点。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创造的巨大内需,无疑将会为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对四大挑战
(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成本和个人成本巨大。

加速市民化进程将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对政府的供给能力提出巨大挑战。

当地政府为吸纳外来人口需要
在安居住房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方面投入巨额资金。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为维持正常城市生活要支付相应个人成本,需要支付房租或购房费用、家庭成员教育、培训成本,医疗保障以及其他社会保险的保费支出,还有最直接的生活成本,即“吃、穿、用”等费用开支。

(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对较大的社会冲突。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带来城市人口快速增长,城市环境保护压力增加,用水用电紧张,交通拥堵、污染严重、食品药品安全无保障等社会问题。

市民化要求所有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服务,然而,我国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短期供给不足,人均享有的公共产品数量和质量的下降将损害城市原居民的利益。

(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对重大的产业挑战。

“十二五”期间,农业劳动力将由29500万人下降到25000万人左右,有4500万农业劳动力需要转入非农产业和城镇就业,每年平均转移900万人。

当前我国贸易很难保持以往的增长速度,出口导向型产业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纳能力会有较大下降;资源和要素成本将持续上升,劳动密集型行业增长将会放缓或出现跨国转移。

我国目前重工业增速高于轻工业,并且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工业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超过70%,而这些均为能源消耗非常多的产业,对解
决就业问题作用并不显著。

作为解决中长期中国就业增长的最重要行业——服务业——自2007年以来对GDP的贡献率呈现下滑趋势,由2007年的46.3%下降到2010年的39.3%。

(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农村发展有一定不利影响。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村中的有文化的青壮年劳动力流向城市工作,造成农村人口在年龄结构上的极不合理分布,同时由于城乡二元体制和户籍制度的限制,以及村庄建设规划的不合理,导致村庄外延的异常膨胀和村庄内部的急剧荒芜,形成了村庄空间形态上空心分布的状况。

与农村“空心化”并存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也将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现路径
(一)分类分步推进,实现有序市民化。

从市民化实际成本考虑,将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市民,意味着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承担转移这些人口的巨额福利开支以及其他高额费用。

巨大的转移成本客观上造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任务在全国范围内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而只能是分批分阶段实现的任务。

将不同职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分层分类区别对待,引导智能型、技术型和体力型等不同类型的农业转移人口融入不同区域、不同规模和不同行政级别的各类城市是解决广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有效途径。

在特大型城市,在推进居住证制度的同时,根据产业结构和城市发展规
划,合理控制人口总规模;在大中型城市,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方式,推行居住证制度,建立以转移人口个体素质、就业和居住状况等为依据的积分落户制度;在小城市和小城镇,以稳定职业和住所为前提条件,放开户籍限制,鼓励落户;在农村地区,加强新型社区建设,社区内居民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按市民配置,使农村实现就地城镇化。

(二)改革户籍制度,解除市民化主要障碍。

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导致城乡两种身份在利益上的严重不平等,是农民融入城市生活的最大障碍。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则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前提条件。

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

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逐步统一城乡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逐步将公共服务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与现行户口类型相剥离。

(三)实施公共服务全覆盖,促进新市民融入城市。

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推进农民身份转变的有效改革路径。

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鼓励城市化地区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居住地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体系,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与本地人口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同等的权益。

同时,保留农业转移人口对其留在农村的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等权益的自由处置权利。

对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新市民,按照规定纳
入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范围;灵活就业的新市民,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

建设部门把新市民居住问题纳入城镇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和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范围,积极探索多方式解决新市民居住问题。

对暂不符合落户条件或没有落户意愿又有常住需求的流动人口,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逐步使他们在流入地居住期间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权益。

(四)完善就业保障体制,实现可持续的市民化。

构建完善的就业保障制度应从农业转移人口的实际出发,设计出与之相适应的就业保障制度,具体措施包括:第一,为了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权益,规范劳动关系,要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减少企业任意解雇职工的行为。

第二,实施积极的宏观政策,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

以结构调整和升级为契机,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

第三,建立和健全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就业的平等竞争。

第四,以再就业为核心,开展失业人群的就业教育与职业培训,以就业为导向来设计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等就业保障项目。

第五,建立政府主导下的企业、就业人群、社会互补互动的就业保障运作机制。

第六,建立就业保障的法律保护体系,在就业保障中,法律以其刚性和
权威性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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