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明确职级晋升的标准和条件,使公务员能够更 加清晰地了解晋升途径和要求,从而更加积极 地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
促进职务与职级衔接
通过并行制度的实施,促进职务与职级的衔接 ,使公务员能够在职务和职级上得到均衡发展 ,提高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
02
并行制度的设计与安排
职务与职级的划分与定义
职务序列
国内相关案例介绍与分析
实施过程
深圳市针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特点,设 立了专门的职级晋升标准和程序,以工作 实绩和业务能力为主要评价依据。
成效评估
深圳市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后,行 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职业发展空间得到了拓 展,有效提高了其工作积极性和公共服务 水平。
国外经验借鉴与启示
经验一
美国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和标准。
评价机制
建立评价机制,包括上级评价、 同事评价、群众评价等,以全面 了解公务员的工作表现。
奖惩机制
根据考核和评价结果,建立奖惩机 制,包括奖励、处罚、晋升、降级 等,以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提升 素质。
03
并行制度的实施步骤与时 间表
前期准备阶段
制定实施方案
制定详细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 并行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改革 的目标、内容、时间表和实施
VS
提升治理能力
并行制度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使政府 能够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治理环境,从 而提升治理能力。
06
相关案例与经验借鉴
国内相关案例介绍与分析
案例一
四川省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
背景介绍பைடு நூலகம்
四川省在2013年开始试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以解决公务员晋升通道狭窄的问题。
实施过程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并行使用。
职务是指某一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权责和职责的职位名称;职级是指公务员在行政、技术、专业等方面的职责范围、权利义务和待遇的等级。
按照国家行政机构的管理体系,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应当是联动关系,即职务和职级应当相互关联、相互配合。
对于一些需要更高职务和职级的公务员,可以通过晋升职务和提升职级的方式来满足其个人发展需要和组织管理需要。
公务员职务和职级的并行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按照职务和职级相互配合原则,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应当相互
衔接、相互配合。
2.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应当根据公务员的资历、能力和工作表现
等方面的因素来综合评定。
3.公务员职务和职级的评定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来确定,确保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是合理、公正、公平的。
4.对于职务和职级不符或者不匹配的情况,应当及时调整并进
行合理的安排。
总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公务员资源,实现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通过合理的职务和
职级激励机制,公务员队伍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为社会和人民服务。
2023年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2023年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公务员队伍在我国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适应新时代对公务员队伍素质和能力的要求,提升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评价制度,我国决定自2023年起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本方案旨在明确实施该制度的具体做法和要求。
二、制度设计1. 职务与职级并行公务员的评价将同时考核其职务履职能力和职级晋升的条件,职务履职能力与职级晋升的对应关系更加紧密。
2. 职务分类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两大类,其中领导职务分为行政职务和党务职务两个层级,专业技术职务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层级。
3. 职务晋升条件(1)领导职务晋升条件:行政职务按照政务管理能力和领导素质,党务职务按照党务管理能力和领导素质来评价。
(2)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按照各专业领域的技术能力和专业水平来评价。
4. 职级晋升条件(1)职级晋升条件将根据不同职务和专业技术进行评价。
(2)职级晋升条件主要包括绩效考核、考核合格时间、培训学习情况等。
三、实施步骤1. 界定职务及职级晋升条件政府人事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职务及职级晋升条件,并将其公开,并告知各级地方政府。
2. 培训和教育政府人事部门将组织相关培训和教育,确保各地公务员对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有全面的了解和清晰的认识。
3. 评价考核机制政府人事部门将制定公务员评价考核机制,明确评价指标和权重,并通过考试、绩效考核、考核合格时间等多种方式对公务员进行评价和考核。
4. 中长期规划政府人事部门将制定中长期公务员人才培养和发展规划,加强对公务员的培养和引导,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公务员能力和素质。
四、监督和激励机制1.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监督机制,政府人事部门将加强对职务评价和职级晋升的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和做法。
2. 激励机制为鼓励公务员积极参与职务评价和职级晋升,政府人事部门将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加薪、晋级、升迁等方式激励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细则

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细则1. 引言公务员职级制度是指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的一种职级分类和晋升制度,旨在激励和规范公务员的参加公务员事业和提供服务。
近年来,随着公务员队伍的不断扩大和工作内容的多样化,对现有公务员职级制度进行改革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已经迫在眉睫。
因此,本文将介绍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的细则。
2. 职级并行的意义公务员职级并行是指在原有职级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一条横向的晋升路径,使不同职级之间能够并行晋升。
这一方案的实施将:•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激励机制,鼓励公务员在不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提高公务员的事业发展空间,增加公务员的晋升机会;•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灵活性,转岗的机会将更多,能够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
3. 职级并行方案的具体细则3.1. 职级并行的目标职级并行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公务员职级并行的机制,突破原有职级制度的限制,通过绩效考核和资格评审等方式,使不同职级的公务员能够有机会跨越一定层级而获得晋升。
3.2. 职级并行的条件公务员职级并行的条件如下:•具备一定的服务年限和相关工作经验;•在绩效评估中表现优秀,并获得相关奖励;•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
3.3. 职级并行的程序职级并行的程序包括:1.绩效考核:公务员在绩效考核中达到优秀水平的,可以获得晋级的机会。
2.资格评审:公务员需要通过相应的资格评审,获得资格认定,方可参加职级并行的晋升。
3.考试和培训:公务员需要参加相应的考试和培训,以获得经过职级并行的晋升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3.4. 职级并行的晋升规定职级并行的晋升规定如下:•晋升职级的年度总额度不得超过职级总数的30%;•职级晋升的比例分布要符合公务员队伍结构的需要;•晋升的职级和晋升的名额应根据公务员队伍的需求和岗位的紧缺程度进行灵活调整。
4. 职级并行方案的实施措施4.1. 健全考评机制建立完善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通过科学的评估体系,对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估。
4.2. 开展培训和教育加强公务员培训和教育,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为职级并行提供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支持。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
公务员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是国家和社会公共管理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指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并行设置,即公务员在担任一定职务的同时,还应当具有相应的职级。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水平,促进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和现代化建设。
二、制度设计。
1. 职务与职级对应。
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应当相对应,即担任一定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职级。
职务与职级之间的对应关系应当合理科学,既要考虑职务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也要考虑公务员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水平。
2. 职级晋升机制。
建立健全公务员职级晋升机制,根据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职级晋升的条件和程序。
要注重公平公正,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真正激励公务员努力工作,提高绩效。
3. 奖惩机制。
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职业道德进行评价,对优秀表现的公务员给予奖励,对不良行为和工作不力的公务员实施惩罚。
奖惩机制要公正透明,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4. 培训机制。
加强公务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为公务员提供学习和进修的机会,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适应工作的需要。
5. 职级评定标准。
明确公务员职级的评定标准,根据公务员的工作业绩、专业技能、学历背景等因素,确定公务员的职级。
评定标准要公平公正,避免人为干预和腐败现象,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保障。
1. 加强领导和监督。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和解释,确保公务员充分理解和支持这一制度。
同时,要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
2. 完善相关政策。
相关部门要完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明确各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为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提供制度保障。
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

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职务和职级是衡量公务员个人职业发展和履职能力的重要指标。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晋级晋职程序和标准,我国建立了一套科学的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
首先,公务员职务并行规定明确了公务员职务的层次和职责。
公务员职务分为六级,从低到高依次为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副县(处)级、正县(处)级、副厅级。
每个职务都有相应的职责和行使权限,不同职务的公务员需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其次,公务员职级并行规定界定了公务员的层级和能力要求。
公务员职级分为九级,从低到高依次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一至四级。
公务员的职级是根据其工作能力和表现评定的,从而决定其在工资等方面的待遇。
在评定职级时,将考虑公务员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工作质量及个人能力等方面因素。
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的实施,有利于公务员职业生涯的完善和发展。
首先,该规定为公务员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晋升通道。
通过履职能力的不断提升和职务职级的晋升,公务员可以逐步提升自己的地位和权力,更好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此外,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也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公务员因为有职务和职级的分级,可以清晰地了解自己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从而更加清楚地知道自己在组织中的地位和职责,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还有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通过严格的职务和职级考核,可以筛选出那些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优秀人才,从而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更好地推动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
总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是现代管理模式下公务员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
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规范公务员的职业发展和履职要求,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为国家的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该制度的有效运行也需要相关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包括严格的考核机制、合理的晋升程序等。
2024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单位试点方案

2024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单位试点方案一、试点背景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国公务员管理体制,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公务员队伍能力提升,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决定在2024年启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公务员管理新模式。
二、试点目标1.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现职务与职级的有机衔接,推动职务与职级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2.提升公务员队伍的专业素质、能力素质和公信力,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3.探索公务员选拔、使用、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创新,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三、试点内容1.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范围本次试点范围包括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基层单位,以及中央和地方两级同时选择部分单位进行试点。
2.试点单位选择根据各单位人员规模、业务性质和改革意愿等因素,中央和地方各选择20个单位进行试点。
3.试点具体措施(1)职务与职级衔接规则:建立一套合理科学的职务与职级衔接规则,考虑职位的层级、工作职能和级别等因素,确保职务与职级之间的关联性和合理性。
(2)职级晋升机制:建立多维度、多因素的职级晋升机制,突出绩效考核和能力素质评价,注重绩效和能力的综合评估,激励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职务职级薪酬管理:建立差别化薪酬激励机制,根据职务和职级的不同确定相应的薪酬标准,充分体现职务和职级的权责对等原则,激发干部队伍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4)职务职级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公平、公正的职务职级评价机制,将工作成绩、能力素质和廉政表现等因素纳入评价范围,对公务员从业表现进行全面、客观评估,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四、试点实施步骤1.试点方案制定:中央和地方各自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进程、控制节点和责任分工。
2.试点单位认定:各地根据试点方案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定试点单位并向试点单位下达试点任务。
职务职级并行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促进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公务员。
第三条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指,在公务员制度中,将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作为两个独立的晋升通道,公务员可以通过晋升职务或职级来提高其地位和待遇。
第四条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原则是:(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二)注重实绩,德才兼备;(三)分类管理,分级施策;(四)动态调整,持续优化。
第五条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职务与职级设置第六条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中担任领导职责的职务,非领导职务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中担任非领导职责的职务。
第七条公务员的职级分为正职级、副职级和助理级。
正职级是最高职级,副职级次之,助理级最低。
第八条职务与职级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职务设置应当与工作性质、职责范围、任职条件相适应;(二)职级设置应当与职务层次、工作难度、任职时间等因素相适应;(三)职务与职级设置应当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
第三章晋升条件与程序第九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具有履行职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四)工作表现突出,工作实绩显著;(五)符合职务晋升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具有履行职级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四)工作表现良好,工作实绩稳定;(五)符合职级晋升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晋升职务的程序:(一)个人申请;(二)组织考察;(三)民主推荐;(四)任前公示;(五)任职决定。
第十二条晋升职级的程序:(一)个人申请;(二)组织考察;(三)任职决定。
第四章待遇与保障第十三条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公务员,其待遇按照职务和职级分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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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
中央深改组:县以下机关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
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会议指出,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目前,
这项制度经中央批准正在县以下机关开展试点,将在试点基础上加以完善和推广。
并行:乡镇干部,也能享处级待遇
据称,目前改革的总体考虑是,在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
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依据级别和任职年限等条件晋升职级的制度,实行职级与
待遇挂钩,强化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福利等方面的作用,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
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所谓的“并行”,实质上是一种分离,将原先职务与职级
对应的单轨制,分离为职务与职级两条并行的晋升通道。
公务员即使得不到职务上的提升,也能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
也就是说,当了20年的乡镇干部还是科级待遇的现状将被改变,当不上处级领导也
能享受处级待遇。
行政学专家说,职务与职级在国外的制度也是分离并行的。
职务、职级双重晋升的机会,既为能够担任领导的公务员保有职务晋升的动力,又为踏实工作的普通干部预设了正
常的职级晋升机制。
两者的工资待遇可能很相近,打破了“官本位”思想,维护了公平。
什么是职务和职级
每一个职业群体都有自己的职业烦恼,对公务员来说,最大的职业烦恼莫过于晋升。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曾撰文表示,中国公务员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仅为4.4%,从县处级升为厅局级的比例更是低至1%。
过于狭窄的晋升空间,一方面导致竞争的激烈甚至惨烈,演绎出各种办公室里的勾心斗角,让人疲惫不堪,另一方面会带来精神和
物质上的双重打击。
一名公务员再优秀,如果晋升缓慢,往往就会被世俗的眼光视为失败
的人生,收入上也会被拉开差异。
职务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职级,即
职务级别,是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年功和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是
县处级正职。
简单来说,“县长”,是一个职务。
县处级正职,就是一个职级。
根据现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这意味着,在中国,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
职务能够决定职级,职级随职务变化,
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这导致当前干部人事管理强调职务较多,工资待遇等都与职务挂钩。
公务员个人发展路径就仅限于职务晋升这一制度。
职务“单轨”晋升的制度曾发挥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造成了基层干部成长的
“天花板”现象。
基层一级特别是乡镇一级的公务员,由于其所在的机构行政级别低,晋
升空间有限,不少干部到退休时仍只是科员职级。
激励机制的匮乏消磨了基层公务员的积
极性。
另外,目前实施的这种职务与职级对应的单轨制也导致了“跑官要官”的不正之风,逐步恶化了选人环境;许多默默奉献的非领导职务干部也由于待遇与职务挂钩,而难
以分享制度的“红利”。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值得期待
建立健全基层公务员的薪酬体系,是关爱基层公务员的“大举措”,更是重视基层、
重视基层干部的“指南针”。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县以
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破冰之旅的强举措,彰显了党中央关爱
基层的信心与决心,迈出了薪酬体系建设最可喜的一步,传递了关爱基层的强大信号,是
一次有益的探索与创举,树起了改革的“里程碑”,值得期待。
从基层公务员频频晒出“工资单”,到地方公务员“集结维权”,再到2020年国考“降温”,公务员曾经耀眼的”光环”正黯然消退。
不论是80后副镇长的“辞职告白”,还是基层公务员因收入低被发妻抛弃的“窘境”,“一入基层深似海”的“基层现状”,
让无数公务员逃离基层。
不论是乡镇不如城里的“现实落差”,还是“一眼望到头”的职业生涯,白+黑、5+2
的工作状态,信访维稳的巨大压力,都给基层公务员压上了沉甸甸的担子。
再加上,8年
未调的“老工资”,入不敷出的经济窘况,仇官心态下的种种误解,磨灭了基层公务员工
作的激情,退却了最初的梦想,只剩下现实残酷的煎熬,扛着公仆的责任艰难前行。
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
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
三年一调。
捅破职级“天花板”,拓宽晋升“独木桥”,职务与职级并轨对于广大基层公务员来说,是合理增收入、谋福利的好方法。
正如尹蔚民部长所言,继去年在四个县试点成功后,这一制度今年将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广泛推行。
一来可以激发基层公务员干事积极性,二来
可以有效遏制“官本位”,鼓励专业技能人才发展。
然而,如何“把好事办实”,同样值
得思考。
在此之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
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中,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基层公务员待遇问题指出,“适
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逐步改善工作生活条件”。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谈到,适当提高基层干部的待遇是大势所趋,但待遇上涨绝不是“齐步走”,未来仍需构建公务员薪酬变化的长效机制。
而今,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新模式”,破解了“职务”与“加薪”的“难题”,走出了“低职务、低收入”的困局。
给基层公务员注入了“强心针”,让无数的基层公务员有了“干头”与“奔头”,不再单恋“官位”的帽子,不再纠结于“干得累死累活”却得不到理解的焦虑。
党中央关爱基层,重视基层干部的“实际行动” 如最温暖的风,温暖了基层干部的心,照亮了前行的方向。
执行才是好办法的生命力。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美好蓝图”,需要“规划图”,更需要“时间表”。
而选好“实验田”,结合实际情况,增强制度的可行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再逐步推广,才是成功的“关键”。
而如何预防好制度被层层加码、导致变味,变成部分官员加薪的“快捷通道”,才是这项“安心工程”的“奠基石”。
我国当前的法定退休年龄在世界范围内都属偏早,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均寿命不断提高,因此退休年龄确有逐步提高的内在需要,也正是基于此,国家确定了渐进式延迟退休的方针。
此时,已经比较普遍存在的干部“未老先退”现象,更显得格格不入。
基层干部提前退休乱象,涣散了机关单位的工作热情,更严重的是,干部提前退休现象,很可能成为延迟退休推进工作的最大绊脚石。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