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一篇]职级并行套改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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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1. 引言随着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公务员制度也面临着改革的压力和挑战。

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管理体制,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和效能,本文提出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方案。

2. 背景目前的公务员管理体制中,职务和职级是分离的。

职务是指公务员所从事的具体工作,职级则是公务员的等级。

根据现行制度,公务员的职级由考试和任职年限等因素决定,而与职务关联较弱。

这使得在实际工作中,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往往不能很好地对应,不利于发挥公务员的专长和潜力。

3. 实施方案为解决职务与职级分离的问题,本方案提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改革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设立职务考核首先,应设立职务考核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根据公务员的实际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评定其适合担任的职务。

考核内容应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等方面。

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务员晋升、更换职务的依据。

3.2 职级与职务对应职级与职务应建立对应关系。

即不同职务设置对应的职级范围,公务员在不同职级范围内任职。

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公务员在服务期间能够不断发展自己的能力,并在职务发生变化时得到合理的职级调整。

3.3 职称制度改革对职称制度也应进行相应的改革。

公务员职称的评定标准应更加贴近实际工作,注重综合素质和能力。

评定结果将作为公务员职务调整和晋升的参考依据。

同时,应建立职称与职级的对应关系,确保职称与职务、职级更加吻合。

3.4 培训和发展机制为了支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完善的培训和发展机制。

这包括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积极开展岗位轮岗、交流等活动,拓宽公务员的视野和经验;注重导师制度建设,帮助新人顺利适应职务要求。

4. 实施进程本方案的实施应分阶段进行。

初期可以选择某些单位或地区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并进行调整完善。

随后,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实现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全面实施。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明确晋升标准
明确职级晋升的标准和条件,使公务员能够更 加清晰地了解晋升途径和要求,从而更加积极 地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
促进职务与职级衔接
通过并行制度的实施,促进职务与职级的衔接 ,使公务员能够在职务和职级上得到均衡发展 ,提高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
02
并行制度的设计与安排
职务与职级的划分与定义
职务序列
国内相关案例介绍与分析
实施过程
深圳市针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特点,设 立了专门的职级晋升标准和程序,以工作 实绩和业务能力为主要评价依据。
成效评估
深圳市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后,行 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职业发展空间得到了拓 展,有效提高了其工作积极性和公共服务 水平。
国外经验借鉴与启示
经验一
美国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和标准。
评价机制
建立评价机制,包括上级评价、 同事评价、群众评价等,以全面 了解公务员的工作表现。
奖惩机制
根据考核和评价结果,建立奖惩机 制,包括奖励、处罚、晋升、降级 等,以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提升 素质。
03
并行制度的实施步骤与时 间表
前期准备阶段
制定实施方案
制定详细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 并行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改革 的目标、内容、时间表和实施
VS
提升治理能力
并行制度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使政府 能够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治理环境,从 而提升治理能力。
06
相关案例与经验借鉴
国内相关案例介绍与分析
案例一
四川省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
背景介绍பைடு நூலகம்
四川省在2013年开始试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以解决公务员晋升通道狭窄的问题。
实施过程

职级并行套改细则(最新)

职级并行套改细则(最新)

职级并行套改细则(最新)据新华社3月27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该规定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规定》正式提出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分设、脱钩,意味着很多没有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符合相关条件情况下,可以正常晋升职级和提升待遇。

此次《规定》的适用对象包括全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根据《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字,全国有719万公务员,其中县以下机关单位公务员数约占60%,乡科级及以下人员大约占76.7%。

涉及人数大、尤其与广大基层公务员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此次《规定》引起高度关注的主要原因。

《人民日报》报道也指出,公务员队伍呈“金字塔”结构,越往上职位越少。

苦于编制和职数所限,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单位千军万马往往不得不挤职务这根“独木桥”。

对于基层公务员普遍关注的“晋升难”等问题,此次《规定》在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职级确定与升降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

例如,在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以及县(市、区、旗)、乡镇机关中,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职数按照相同的比例核定,即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在公务员晋升职级上,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如: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一、初次套转涉及人员(一)非领导职务套转:原非领导职务职级套转;巡视员套转一级巡视员;副巡视员套转二级巡视员;调研员套转二级调研员;副调研员套转四级调研员;主任科员套转二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套转四级主任科员;科员套一级科员;办事员套二级科员。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公务员系统内部对职务和职级的并行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研究。

传统的公务员管理体制中,职务和职级是分离的,职务由岗位决定,代表工作职能和职责,而职级则代表个人在职务中的层级和职称。

然而,随着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管理理念的不断革新,广大公务员对职级晋升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公务员的需求,制定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及原则1.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实现公务员职务与职级的并行,充分发挥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业绩。

2. 原则本方案制定的原则如下:•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公平公正,遵循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对公务员进行歧视。

•激励激励原则:通过职务与职级的并行实施方案,激励公务员持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绩效水平,提高绩效工资和职务晋升机会。

•逐步实施原则: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将分阶段逐步实施,稳步推进,确保各方面能够适应和接受变革。

•系统完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管理体系,包括职务职责和职级评定等相关制度,确保管理流程科学、制度规范和操作简单。

三、实施方案1. 职务职责制度改革为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需要对现有的职务职责制度进行改革。

具体操作如下:•重新评估和界定职务的职责和要求,根据不同职务的工作特点和要求,进行分类和归属。

•将职务职责制度与职级晋升机制相结合,明确不同职务承担的职责和具备的能力要求。

•为公务员提供多种职责承担机会,引导公务员根据自身兴趣和专长选择相应的职务职责。

2. 职级评定制度改革为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需要对职级评定制度进行改革。

具体操作如下:•调整职级评定标准,增加绩效考核和职业培训的权重,强调工作业绩和综合能力的考核。

•设立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公务员通过培训和考核提升职业能力,获得更高的职级。

【重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职级并行初次套改解读

【重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职级并行初次套改解读

【重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职级并行初次套改解读(一)职级的设置。

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二)职级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日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三)职级晋升办法。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在本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经考核合格的晋升职级。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包括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四)职级晋升后的待遇。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五)职级晋升后的管理。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单位工作。

晋升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

(一)本意见的实施范围,包括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旗)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中央和省驻列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旗)正科级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参照本意见执行。

(一)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办法另行制定。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务员管理制度,提高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和激励机制,适应我国公务员队伍多元化、专业化的需求,建立统一、科学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公务员制度,已成为当前公务员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本方案旨在进一步明确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的实施原则和具体措施,为全面推进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提供操作指导。

二、实施原则1. 以职务为主线,职级为辅助,职级等次是支撑公务员职务履行的重要保证。

2. 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应实现同步调整,根据绩效评定、职业生涯规划、业务能力和经验、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3. 核定公务员职务时,应尽量保证职务与职级的一致性,对于职务与职级不一致的情况,应采取为职务脱颖而出,或通过培训、学历提升等方式逐步提升职级等次的办法。

4.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的并行实施,应确保制度稳定、操作简便、公正公平。

三、实施步骤1. 制定职务和职级并行的绩效评价制度,用于公务员职务和职级的核定与晋升。

绩效评价应当突出业务能力、工作成效、工作态度、职业规范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并针对公务员不同职业发展阶段和不同工作类型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2.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实行职务和职级同步调整。

公务员职务的核定和晋升,应同时对职级等次进行评定,确保职务与职级的一致性。

对于职务和职级一致的公务员,应进一步核定是否需要调整职级等次,调整应基于业务实际,实行逐级递增,根据不同工作领域和职业发展阶段作适当区分。

3. 完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制,落实职务与职级同步调整的人才培养、激励和管理机制。

公务员经常性学习、业务培训和职称评审应与职务和职级的核定和晋升相挂钩,为公务员职业发展提供支撑。

四、保障措施1. 完善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系统。

落实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同时调整和职务脱颖而出的操作流程,确保职务与职级能够准确匹配。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

公务员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是国家和社会公共管理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指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并行设置,即公务员在担任一定职务的同时,还应当具有相应的职级。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水平,促进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和现代化建设。

二、制度设计。

1. 职务与职级对应。

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应当相对应,即担任一定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职级。

职务与职级之间的对应关系应当合理科学,既要考虑职务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也要考虑公务员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水平。

2. 职级晋升机制。

建立健全公务员职级晋升机制,根据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职级晋升的条件和程序。

要注重公平公正,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真正激励公务员努力工作,提高绩效。

3. 奖惩机制。

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职业道德进行评价,对优秀表现的公务员给予奖励,对不良行为和工作不力的公务员实施惩罚。

奖惩机制要公正透明,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4. 培训机制。

加强公务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为公务员提供学习和进修的机会,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适应工作的需要。

5. 职级评定标准。

明确公务员职级的评定标准,根据公务员的工作业绩、专业技能、学历背景等因素,确定公务员的职级。

评定标准要公平公正,避免人为干预和腐败现象,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保障。

1. 加强领导和监督。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和解释,确保公务员充分理解和支持这一制度。

同时,要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

2. 完善相关政策。

相关部门要完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明确各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为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提供制度保障。

浙江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浙江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会。
科学合理
03
充分考虑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能力、贡献和职业发展等因素,
科学合理地制定职级评定标准和程序。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职级设置
根据公务员职务序列,合理设置职级层次,明确 职级评定标准和程序。
考核机制
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对公务员进行定期考核, 为职级评定和职务晋升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
职务晋升
根据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制定职务晋升标 准和程序,确保职务晋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公务员交流
在保持公务员队伍稳定的前提下,可对晋升后仍需交流的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
公务员考核
对公务员的考核,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实 行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
05
并行制度的评聘程序
评聘基本条件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并符合其他 基本条件,如工作能力、任职经历等。
工作原则与要求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公开透明,实施方案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公示。
统筹兼顾,既要考虑激励作用,又要考虑地区和部门 差异。
稳妥推进,要与现行制度做好衔接,确保平稳过渡。
02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概述
职务与职级的定义
职务
指公务员在政府中所担任的职位,具有明确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提高管理效率
并行制度可以促进公务员队伍的年轻化、专 业化和知识化,有利于推动政府组织的持续 发展。
并行制度简化了管理程序,提高了组织管理 的灵活性和效率。
03
实施方案总体安排
制定实施方案的原则
遵循政策法规
01
严格遵循国家和浙江省的相关政策法规,合理制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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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一篇]职级并行套改细则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 __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一)职级设置。

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三)晋升程序。

1.确定人选。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初审确认。

xx年9月底之前,各单位对确定的人选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初审。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核。

3.测评考核。

xx年10月15日之前,对符合晋升条件,初审确认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机关(单位)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和考核,并在本机关(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测评、考核和公示要有书面记载。

4.呈报审批。

xx年10月25日之前,经测评考核公示无异议者,由所在机关(单位)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审批。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批;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批。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严格按照规定和管理权限予以审批,在《职级晋升审批表》上加盖公章。

担任副处级职务的公务员晋升正处级职级的,由区委组织部报上一级组织部门按规定程序实施。

5.落实待遇。

xx年10月底之前,各部门、各单位以《职级晋升审批表》为依据,按照工资调整审批程序,对职级晋升人员调整工资待遇,财政部门及时予以兑现。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按原人事部、财政部《 __〈 __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__》(国人部发〔xx〕58号)规定的晋升职务相应增加工资的办法执行;津贴补贴原则上按晋升后职级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标准执行,公务交通补贴等依据工作岗位职责发放的补贴按实际所任职务对应的标准执行。

(四)晋升管理。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岗位工作。

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不能按职级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

按规定条件晋升职级的区以下机关公务员交流到市以上机关后,按现行干部管理制度规定明确职务。

如明确的职务层次低于职级,可保留原职级待遇。

(一)关于任职年限计算1.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2.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3.因年度考核不称职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的人员,按新任职务重新确定能否晋升职级,之前与新任职务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4.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不进行年度考核和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

除新录用公务员外,每有1个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5.已实行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序列的人民警察计算任职年限时,按以下办法处理:二级警长任职经历按副调研员掌握;三级警长任职经历按主任科员掌握;四级警长和一级警员任职经历合并计算,按副主任科员掌握;二级警员任职经历按科员掌握;三级警员任职经历按办事员掌握。

6.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参照管理前在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参照管理后所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参照管理前在相当行政管理岗位的任职时间合并计算;参照管理前只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人员,根据参照管理后所任职务,按照与机关同等条件人员大体平衡的原则确定任职年限。

7.从企业、事业单位调入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根据其调任职务,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任职年限。

8.任职年限调整计算时,只计算1993年及以后有考核结果的年限。

(二)关于几种情况人员的条件把握1.军队转业干部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按其现工资待遇对应的相应职务层次晋升职级。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因组织安排提前离岗的在编人员,在严格考核测评的基础上,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可晋升职级,同时必须由组织安排适当工作。

3.受处分的人员,处分期内不能晋升职级,处分期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处分期满后符合晋升条件的可以晋升职级。

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根据处分对年度考核结果的影响确定任职年限条件延长的时间,具体办法按前述职级晋升条件相关规定执行。

受撤职处分的,解除处分后按新任职务重新计算任职年限,之前与新任职务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不合并计算。

4.对超职数配备的干部,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晋升职级;不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转为享受与现任职务相当职级的待遇。

晋升职级且退出现任职务和转为享受相当职级待遇的,均可不占原职务层次职数,但仍按原职务层次进行管理,可在原职务层次基础上按规定晋升职务。

要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 __》(组通字〔xx〕5号)规定,不得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自行提高职级待遇。

(三)其他有关问题1.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办法另行制定。

相关办法出台前,暂按本实施方案执行。

2.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自中办发〔xx〕4号文件印发之日(xx年1月15日)起实施。

首次实施后转入常态化管理,要及时履行职级晋升程序,晋升职级的时间以达到规定条件的日期为准。

3.晋升职级的人员,自晋升职级的下月起执行晋升后职级相应的工资待遇。

兑现待遇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务员制度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扎实细致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强化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成立了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区长李广义任组长,区委、常务副区长贾瑞生,区委、组织部长冯峻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编办为成员单位。

(二)严格实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实施方案,不得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自行变更晋升职级的条件,不得自行出台提高职级待遇的措施。

原自行采取的不符合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的晋升职务或提高职级待遇的做法,一律停止执行。

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

(三)正确引导。

实施过程中,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政治工作,为该项制度顺利实施打下良好思想基础。

要密切关注各方面的反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解读:什么是职务和职级?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

而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一般是县处级正职。

根据现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这意味着,在中国,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

职务能够决定职级,职级随职务变化,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现行制度下,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但现实情况却表现为以职定级、以职定薪。

9月5日,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赵子建在《光明日报》发表的一篇称,据统计,在目前各地 __的四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

级别工资仅占两成。

他认为,相比之下,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

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事实上,早在xx年《国家公务员法》向 __提交初审时,就涵盖了职务与职级制度的规定。

十八届 __以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改革在加速。

公开出版的《党的十八届 __〈决定〉学习辅导百问》披露,有关部门已经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进行了研究,并拟定了具体办法。

xx年1月,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召开全国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人社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指出,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等省都已经陆续开始尝试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5月28日,人社部发布了《xx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

《公报》提出,将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

《公报》称,研究工资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初步方案,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试调查和分析比较。

积极推进事业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

8月29日,中共中央 __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明确提出要推行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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